马太福音第廿三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君王的警戒、责备和叹惜】
一、主对门徒的警戒:
1.不要效法法利赛人的行为(1~4节)
2.不要效法法利赛人的虚荣(5~12节)
二、主对法利赛人的责备:
1.把天国的门关了(13节)
2.侵吞寡妇的家产(14节)
3.勾引人入教(15节)
4.瞎眼领路(16~22节)
5.舍本逐末(23~24节)
6.外洁内污(25~26节)
7.像粉饰的坟墓(27~28节)
8.杀害先知(29~36节)
三、主对耶路撒冷的叹惜:
1.主多次愿意,只是他们不愿意(37节)
2.豫言耶城和圣殿必成荒场(38节)
3.豫言到末日必要认识祂是弥赛亚(39节)
贰、逐节详解
【太廿三1】「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
﹝文意注解﹞在此之前,主耶稣讲道时,一向不将门徒和众人混在一起,祂是因人施教(参五1~2;十5;十三10~11;十八1);现在却「对众人和门徒讲论,」这表示下面的教训,是专对包括门徒在内的犹太人说的(此时门徒也站在犹太人的立场上听训)。因此,本章中有些话,诸如:『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参3节),『指着...起誓』(参20~22节)等,对我们恩典时代的信徒而言,不宜按字面来接受。
【太廿三2】「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背景注解﹞通常在犹太会堂里面,设有『摩西的位』,是由大块岩石凿成的座位,请文士坐在其上,向会众阐释律法的精义。
﹝文意注解﹞「文士和法利赛人,」是一班对犹太祖宗的遗传非常热心的人,他们以摩西的律法为主,外加历代祖先所订的条例,教训犹太人遵行。
「坐在摩西的位上,」『摩西的位』是指传授教导摩西律法之人的职务,所以具有代表律法的权威(参拉七6,25~26)。
【太廿三3】「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文意注解﹞「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是指他们有关律法上的教训;此处『凡』字是一种强调语,并不是指他们所说的『一切话』(参十六6,12)。
「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你们』是包括门徒在内的犹太人;因当时主尚未被钉十字架,正处于律法时代和恩典时代的交接点,门徒尚未脱离律法,所以仍须谨守、遵行律法。今天我们信徒已经完全进入恩典时代,不须再去遵守礼仪方面的律例(参西二14,20~21),但仍须遵守有关道德(非仪文)方面的律例和规范。
「他们能说不能行,」这是假冒为善者的特点(参罗二21)。
﹝话中之光﹞(一)信徒对传道人根据圣经所说的教训,不可藐视;我们在慎思明辨之后,善美的就要持守(参帖前五20~21)。
(二)法利赛人的特点是「能说不能行」;今天有许多传道人,他们也是「能说不能行」。我们受教的人不单要注意『听』,且要注意『看』。
(三)宗教徒最通常的毛病,乃是能说不能行──说的是一套,行的是另一套──『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创廿七22)。
(四)凡『只能说而不能行』的人,他必定是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他所说的是甚么,因为真正的认识,必定产生真正的实行。
(五)只有主耶稣『说话行事都有大能』(路廿四19),祂既能说也能行。凡是凭主的生命而活的人,必然能说也能行。
(六)主真实的见证人,必须是属灵的认识与属灵的经历并重的人,也就是能『说』也能『行』的人,我们所该效法的,就是这种人(参林前十一1;帖前一6)。
【太廿三4】「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文意注解﹞「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重担』特别是指律法上的重担;他们将许多严苛的仪文条例加在人们身上,使其难以履行。
「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意指那些严苛的规条,仅用来要求别人,而非用来要求自己。
﹝话中之光﹞(一)信徒不但不可叫别人担重担,而且还要互相担当各人的重担(参加六2)。
(二)宗教徒不只不『能』行,而且也不『肯』动;凡只会教导别人,自己连一个指头都不肯动的人,不配作教会领袖。
【太廿三5】「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
﹝原文字义﹞「佩戴的经文」护身物(guard keeper)。
﹝背景注解﹞「佩戴的经文,」古时犹太人把括号内所列四段经文(出十三1~10,11~16;申六4~9;十一13~21)写在小羊皮卷上,再置于皮制的四方小匣子内,附有皮带;他们通常携带两个这种皮匣子,当祈祷时把它们分别系在手臂上和前额上,原意是要提醒自己,不可忘记神的话(参申六6~8)。
「衣裳的繸子,」是一种缝在外袍四角的蓝细带子,用意是在提醒自己,要遵守神的诫命(参民十五38~39)。
﹝文意注解﹞法利赛人故意把盛放经文的小皮匣作宽,把衣裳繸子作长,特别醒目;一般人只在祷告的时候才系上经文皮匣,但法利赛人却把它们时刻佩带,故意叫别人注意到他们的虔诚,好博得人们的称赞。
﹝话中之光﹞(一)凡作事只为叫别人看见的,就是假冒为善的人,他们故意要得人的荣耀(参六1~2,5,16)。
(二)宗教徒喜欢显扬自己,捐钱、作见证、服事、讲道、著书等众多属灵的善行,恐怕有许多人的动机也是为着贪图虚浮的荣耀(参腓二3)。
【太廿三6】「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
﹝灵意注解﹞「喜爱筵席上的首座,」象征属世的地位;「会堂里的高位,」象征属灵的地位。
﹝话中之光﹞(一)教会领袖最大的试探来自其内心──喜欢被人高举,在人群中凸显自己的重要性。
(二)凡在教会中介意名分地位的人,绝不能作好服事工作。
【太廿三7】「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
﹝原文字义﹞「拉比」我的主人,我的师长,我伟大的那一位。
﹝文意注解﹞「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意即喜欢在公众面前被人奉承、恭敬、尊重。
「称呼他拉比,」『拉比』是犹太教中教师阶级的尊称(参约一38;三26),一般犹太人以此称呼文士。
【太廿三8】「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
﹝话中之光﹞(一)「只有一位」说出神和基督的独尊性,任何人都不可与祂相提并论。
(二)信徒在教会中,只有恩赐功用上的不同(参林前十二4~6),并没有阶级地位的分别,我们都是同作『弟兄』的(参来三1;启一9)。
【太廿三9】「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文意注解﹞「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父』指生命的源头;这里的意思不是说,我们不可叫生身之父为『父』,乃是说不要以地上的人为属灵生命的源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意指只有神自己才是我们属灵生命的源头。
﹝话中之光﹞(一)在主里较成熟的信徒,对待属灵生命较幼稚的,可以有为父的心肠(参帖前二11),但不可有为父的地位。
(二)最要紧的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众信徒的心目中,取代了天父的地位。
【太廿三10】「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原文字义﹞「师尊」教训者,导演,指挥者,阐释者,引导者。
﹝背景注解﹞当时犹太人『师尊』手下众生徒的一举一动,皆要遵照其指示。
﹝文意注解﹞「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拉比、父、师尊都是犹太人对律法教师(文士)的尊称。
﹝话中之光﹞(一)基督教中的圣品圣职者,有些人因为虚荣心作祟,喜爱被人称作某某『师』 (the Reverend)。
(二)我们信徒不可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来遵守,我们都要听『祂』(参十七5)。
(三)新约里的教师(林前十二28;弗四11),是帮助我们明白圣经、认识神的旨意,我们不可藐视他们的讲论,但要凡事察验(参帖前五20~21)。
(四)任何人所给我们的教导,都是在我们的身外,且是客观的;惟有那位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才是我们各人切身、主观的教师。
(五)信徒只有一位父,也只有一位师尊。我们惟一的根源就是天上的父,我们也只受一个带领就是基督;父是源头,基督是道路。
【太廿三11】「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
﹝原文字义﹞「用人」执事,侍者,管家。
﹝话中之光﹞(一)属灵界中的原则乃是,真正「为大」的,不是在乎外貌、地位、名称,乃是在乎能作、能服事(参廿26~27)。
(二)谁在教会中越能服事人,谁就越是「为大」。
【太廿三12】「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文意注解﹞「自卑的必升为高,」『自卑』是指自我谦卑的态度,并不是指对自己人格有自卑感。
﹝话中之光﹞(一)「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这是撒但堕落的轨迹(参赛十四12~14);「自卑的必升为高,」这是基督得荣的途径。
(二)谁被十字架对付得越多,谁就越得着尊荣;反之,谁天然的成分越多,谁就越受鄙视。
【太廿三13】「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
﹝背景注解﹞「假冒为善,」原文指在舞台上表演的演员,挂上面具,演活别人的角色;他们在台上所言所行,并不代表其本身『真我』。
﹝文意注解﹞「有祸了,」包括『将受恶报』及『可悲可叹』这双重意思。
「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意指阻碍别人进入天国;『天国』乃是属天掌权的范围,文士和法利赛人专讲属地的事物,叫犹太人不得其门(天国的门)而入。
「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这话的意思有二:(1)自己不义,绊倒别人;(2)教训错误,误导别人。
﹝灵意注解﹞宗教徒的外表常与内里的实际不符,刻意叫别人看不出其败坏的性质。天国是指属天掌权的范围,故「把天国的门关了」,意指不让人活在属天权柄的底下,叫人只注重虚仪和字句道理,却没有把心归向主(参林后三6,16)。
﹝话中之光﹞(一)在属灵的道路上,自己一不长进(「自己不进去」),即刻成为别人的拦阻(「也不容他们进去」);走在『前面』的属灵领袖们,千万不可因自己的迟滞不前,固步自封,而关了别人蒙恩的门。
(二)宗教领袖不但自己不尊主为大,并且也拦阻人单纯听从主的话,凡遇不服他们的异端教训者,就借口背叛所谓的『代表权柄』,把他们逐出教会,此种情形在教会历史上,屡见不鲜。
【太廿三14】「(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有古卷在此有本节)」
﹝原文字义﹞「刑罚」审判,定罪。
﹝文意注解﹞有的手抄本皮卷漏掉这一节经文。
「侵吞寡妇的家产,」指从无助无告者身上强索金钱,并使她们陷身债务和捆锁当中。
「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指陷别人于困境,但自己却在外表维持一个虔诚的模样。
﹝话中之光﹞(一)这里的「寡妇」代表无倚无靠、易受欺压(参提前五5;亚七10)的信徒;宗教徒常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5),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以达其服事自己肚腹的目的(罗十六18)。
(二)宗教徒喜欢装作敬虔属灵的模样,牢笼无知妇女(提后三5~6),叫她们甘心乐意献上钱财。这等贪恋钱财的宗教徒,被引诱离了真道,主判定他们要受更重的刑罚,用许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太廿三15】「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文意注解﹞「你们走遍洋海陆地,」指远赴海外各国传教。
「勾引一个人入教,」『入教』指外邦人皈依犹太教,成为犹太团体中的一员;其条件包括敬畏神、遵守律法诫命、男性须受割礼、接受入教洗礼和献祭等。
「却使他作地狱之子,」因为跟随这种狂热的仪文主义者入教,只会导致比他们更加热心于仪文字句,陷在错误的信仰中而不能自拔,其结局必要受永远的刑罚。
「比你们还加倍,」盲从者本性的恶,加上学会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恶,便成了『加倍』的恶。
﹝话中之光﹞(一)这世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些信仰不纯正的教派人士(例如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等),却比信仰纯正的基督徒更热心传教,他们真的「走遍洋海陆地」,到世界各国去「勾引人入教」。
(二)有的基督徒也热心传福音,可惜若是出于结党(参腓一17),是为着扩大他们自己的『会』,而不是为着主的见证,这种人便「有祸了」。
(三)宗教徒只会带人「入教」──加入人为的组织,却未指引人走生命的道路,反而注意那些叫人死的道理字句(参林后三6),结果一同灭亡──「作地狱之子」。
【太廿三16】「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甚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原文字义﹞「殿」圣所。
﹝文意注解﹞「你们这瞎眼领路的,」『瞎眼』意指自己在黑暗中,看不见正确的道路,却又自以为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罗二19~20),所以喜欢给别人『领路』,瞎子领瞎子,结果两个人都掉在坑里(参十五14)。
「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甚么,」文士和法利赛人为帮助百姓背弃誓言,便教导说誓言有两个等次,凡指着圣殿起的誓的可以不算数,不必履行。
「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他们认为『殿中的金子』比『殿』重要,故指着金子起的誓就当谨守。『他就该谨守』原文作『他就欠了债』。
﹝话中之光﹞(一)宗教徒以属人的眼光来教导人,断定甚么样的起誓有效,甚么样的起誓就无效,目的为他们的不遵守誓言找一借口,好推卸责任。
(二)他们所定下的原则,反映他们颠倒次序及藐视神的情形。
【太廿三17】「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甚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
﹝文意注解﹞「甚么是大的,」主的意思是说,他们不知道事物的本末次序。
「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成圣』意即『分别为圣归与神』;这里的成圣并不是指性质上的成圣(参罗六19),乃是指地位上的成圣。金子虽然值钱,但它若用在圣殿之外,仍是『凡俗』的,惟因用于圣殿,就被分别为圣,故殿比金子大。换句话说,使成圣的,比被成圣的为大。
﹝话中之光﹞(一)宗教徒不知分辨大小轻重,故主判定他们是「无知瞎眼的人」。
(二)「金子」又可豫表个人追求属灵,「殿」豫表建造教会成为神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宗教徒注重个人的追求,而不知神的心意是要在地上得着教会。
(三)一切属灵的人事物,若非归于教会、用于教会,则其价值有限。
【太廿三18】「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甚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文意注解﹞『坛』是指献祭用的祭坛;『礼物』是指祭物,如牛、羊、鸽子等。文士和法利赛人认为指着坛起的誓可以不算数,不必履行,但指着坛上的礼物起的誓,就当谨守。『就当谨守』原文是『就欠了债』。
【太廿三19】「你们这瞎眼的人哪,甚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
﹝文意注解﹞当一只羊在羊群里,未被分别出来归给神时,牠乃是凡俗的;但一旦被分别出来献在坛上时,牠就成圣了,故坛比礼物大。 ﹝话中之光﹞(一)宗教徒因为缺少属灵的眼光(「无知瞎眼的人」),所以不懂得宝贵有属天价值的事物(如坛和殿),反而只重看有属地价值的事物(如礼物和金子)。
(二)信徒若要在主的手中成为有用,便须将自己摆在坛上,让主的十字架(『坛』的属灵意义)更多对付我们的天然生命。
【太廿三20】「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文意注解﹞本节意指人到坛前献祭或起誓,等于来到神前献祭或起誓。
【太廿三21】「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
﹝文意注解﹞本节意指人来到圣殿敬拜或起誓,等于来到神前敬拜或起誓。
【太廿三22】「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文意注解﹞主指正他们,无论甚么样的起誓,都是指着那住在殿里的和那坐在宝座上的起誓,所以不可背誓。
主在这里,乃是指点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错误,并不是赞成人『起誓』;归根究底,人所有的誓言既都是指着神而起的,故甚么誓都不可起(参五34~37)。
【太廿三23】「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原文直译﹞「...这些是必须行的,而那些是不可放在一边弃而不顾的。」
﹝原文字义﹞「公义」公平,正义。
﹝文意注解﹞「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文士和法利赛人注重十一奉献的事,甚至及于田地的小出产(参利廿七30;申十四22)。『薄荷、茴香、芹菜』乃是作药用或作调味香料用的植物。
「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律法的精神可分为三大要项:对自己当有『公义』,对别人当有『怜悯』,对于神当有『信实』(参弥六8)。
「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意指『公义、怜悯、信实』乃是必须行的,而『献上十分之一』也不可因此撇开不管。
本节是说法利赛人只遵守律法上最微末的规条,例如献上十分之一(虽然那也是不能不行的),但那律法上最重要的公义、怜悯、信实,乃是当行的事,却置之不理。
﹝话中之光﹞(一)主不是叫人轻看奉献,而是要人知所轻重。
(二)今日的信徒若只在嘴唇上讲公义、怜悯、信实,而没有实际的行动,又误认为奉献十分之一乃无关紧要的事,结果就反而连法利赛人也不如了。
【太廿三24】「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背景注解﹞犹太人在饮酒之先,常用布把酒滤过,以妨接触或吞下任何不洁之物。『蠓虫』和『骆驼』都是不洁净的活物(参利十一4,41);前者是一种极微小的昆虫,后者则为庞大的动物。
当日在巴勒斯坦地所用亚兰文,『蠓虫』和『骆驼』极相似,所以有『滤出蠓虫,吞下骆驼』的话,以表示人们斤斤计较那些微不足道的事物,却对那些庞然巨物视若无睹。
﹝文意注解﹞细小的蠓虫掉在酒坛里,他们就用尽办法把牠滤出来;而吞食庞然巨物的骆驼,却毫无不洁的感觉。主是在责备他们不晓得分辨轻重。
﹝话中之光﹞信徒若只会争论一些圣经上的字句道理(例如争论『受浸』的方式),而忽略了道理所包含的属灵实际(例如受浸所象征的『与主同死同复活』),这也就是滤出蠓虫,而吞下骆驼了。
【太廿三25】「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背景注解﹞「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法利赛人崇拜时所用杯盘等器物,须先经过宗教仪式上的洁净手续。
﹝文意注解﹞「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正如外面干净的容器可装有独之物,所以仪式上洁净的人也可能装满了勒索和放荡。
『勒索』与钱财的迷惑(参十三22)有关,『放荡』与肉体的情欲(参约壹二16)有关;『勒索』是指压制别人以满足自己的私欲,『放荡』是指放纵自己以满足内在的私欲。
主耶稣在本节是责备他们只注重仪文上的洁净(参可七4),却任凭内心污秽不洁。
﹝话中之光﹞(一)许多人在大庭广众之前约束自己的行为(「洗净杯盘的外面」),而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才显出侵吞别人并放纵自己的私欲来(「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二)宗教徒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三5)。
【太廿三26】「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活在属灵的实际里面,先注意对付自己里面的存心,自然就会从里面发出善良纯洁的言行来(参十二35;十五18~19)。
(二)外面的行为源于里面的生命──里面的基督越长大成形(加四19),外面的行为就越能彰显基督(腓一20)。
【太廿三27】「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
﹝背景注解﹞犹太人若踏在坟墓上,认为会沾染死人的污秽,在宗教礼仪上他就变成不洁净(参利廿一1;民十九16),因此犹太人把坟墓粉刷成白色,并且在每年的逾越节前,照例刷白郊外的坟墓,用意是让人易于分辨(特别是在晚上),免得不小心走近,污秽自己(参路十一44)。
﹝话中之光﹞(一)宗教徒表里不一致;里面没有生命,是死的,却要在外面掩盖(「粉饰」)其死亡的情形(参启三1)。
(二)宗教徒外表的行为因不是出于生命的,故在人前显得好看,但在神前仍是污秽,因为神有透视的眼光(参林前二10),能鉴察人的肺腑心肠(诗七9;启二23)。
【太廿三28】「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话中之光﹞宗教徒怕人不怕神(参罗三18),他们只顾到人前和外面,却不顾到神前和里面。
【太廿三29】「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
﹝文意注解﹞「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指对先知和义人表示尊敬的行为。『先知』指为神说话的人;『义人』指为神殉难的人。
【太廿三30】「“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
﹝文意注解﹞他们修建被他们祖宗杀害的先知和义人的坟墓,用以表示他们和他们的祖宗并不相同。
﹝话中之光﹞法利赛人尊重从前的先知,却不能容忍现在的先知;宗教界人士,也往往会高举已死的人物,却鄙视正活着的人物。
【太廿三31】「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
﹝文意注解﹞本节指他们这些人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明证。
【太廿三32】「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罢。」
﹝原文字义﹞「恶贯」身量,度量。
﹝文意注解﹞本节意即『由你们来成全你们祖宗所开始的恶行罢』。犹太人的祖先作恶多端,现在的领袖继续作恶,使已有的恶达到顶点。
【太廿三33】「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
﹝原文字义﹞「种」子孙。
﹝文意注解﹞「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指他们的本性来自撒但恶毒的性质(参三7;十二34);他们的教训含有毒素(参十六12)。
「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他们和他们的祖宗一模一样,只知定罪别人而称义自己,所以他们也不能逃脱将来神所要显于他们祖宗的忿怒,就是地狱的刑罚。
【太廿三34】「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
﹝文意注解﹞这是主豫言犹太教的领袖们,将要怎样逼迫残害主所差遣的新约众使徒、先知、教师(参徒五40;八1~3等)。
【太廿三35】「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
﹝文意注解﹞「从义人亚伯的血起,」亚伯是第一个被杀流血的义人(创四8~11)。
「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此处『撒迦利亚』有两种解释:
1.指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他在耶和华的殿被人用石头打死(参代下廿四15,20~22)。本说法的矛盾乃在此撒迦利亚的父亲不是巴拉加,或许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别名,也可能耶何耶大是撒迦利亚的祖父,因希伯来文的『儿子』也可指『子孙』。主张此撒迦利亚的人认为:据犹太人希伯来文圣经的编排,是从《创世记》开头,到《历代志》结束。犹太教徒说『从创世记到历代志』,有如我们基督徒说『从创世记到启示录』,意思是包括整个圣经。因此,从《创世记》中的亚伯,直到《历代志》中的撒迦利亚,意即将整个旧约圣经的殉道史作一个总结。
2.指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参亚一1),希伯来文的『比利家』与希腊文的『巴拉加』同义;按年代来说,这撒迦利亚是以色列亡国被掳后,圣经里面明文记载的最后先知之一。惟旧约圣经并未记载他被杀,故无法确定主耶稣所指的就是他。主耶稣若指的是他,那就是说旧约圣经中第一位(约伯)和最后一位(撒迦利亚)殉道者,所以也有包含全部旧约殉道史的意思。
【太廿三36】「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
﹝原文直译﹞「...这一切事(指罪责),都必归给这世代。」
﹝文意注解﹞这里的意思应是指,凡旧约时候所有流义人和先知之血的罪,都要归到这些犹太教首领的身上,神要叫他们担当他们祖宗应受的刑罚,这事果然在主后七十年应验了。
【太廿三37】「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文意注解﹞「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犹太通常用石头打死下列四种人:(1)拜偶像的人(参申十七5,7);(2)行巫术的人(参利廿27);(3)犯奸淫的人(参申廿二22;约八5);(4)假先知(参约八33;十一8)。在此必是指那些奉主差遣的使徒们,被犹太教的人误以为是假先知(参廿一35),因此才用石头打死他们。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多次』表明耶稣曾多次探访耶路撒冷(参约二13;五1;七10等);『你的儿女』原文是『你的儿子们』,指耶路撒冷的居民,转指在犹太教里面的信众。
「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大多数的宗教徒因无知而悖逆神旨,神一再宽容,反而以母鸡搧翅覆雏(参赛卅一5)的心情,要召聚他们来投靠在祂翅膀的荫下(参诗卅六7),好让他们得着祂的保护。
「只是你们不愿意,」『你们』指犹太教中的领头人物。主是多次『愿意』,可惜他们的领袖们却一直『不愿意』,他们的心真是刚硬。
﹝灵意注解﹞「耶路撒冷」是犹太教的圣城,代表宗教的组织和其核心集团;凡是有敬拜神的外表,而失去敬拜神的实际者,都属于宗教。世上一切宗教的首领和团体,都因缺少实灵的亮光,而扼杀神的话语(「杀害先知」),迫害真正属于神的仆人(「打死奉差遣的人」)。
﹝话中之光﹞(一)缺乏属灵认识和属灵经历的教会领袖,常会成为拦阻神旨意通行的人。
(二)教会领袖对神旨意最大的为害,就在于他们扼杀神的话语,封闭神的启示,并将真实受神托付,传神信息的见证人置之于死地。
(三)主是「多次愿意」,人却一直「不愿意」,天上的心何等不容易得到地上的心的响应。
【太廿三38】「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
﹝文意注解﹞「你们的家成为荒场,」这里的『家』原文与『殿』(参廿一13)同一个字;那里原是『我的殿』,这里已成了『你们的家』,乃因犹太教使它变成了『贼窝』的缘故。『成为荒场,』这是豫言神要撇弃耶路撒冷城和圣殿(参廿四2;耶十二7;结十一23);主在这里再一次豫言主后七十年所要应验的事。
「留给你们,」意指任凭他们处置自己的事(参诗八十一12)。
﹝话中之光﹞我们个人的身体或信徒团体的身体(教会)原是神的殿(林前六19;弗二21),但若不让祂安家居住,就必成为荒场,一片荒凉旷废,没有用处。
【太廿三39】「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文意注解﹞「你们不得再见我,」这是豫言耶稣要离开世上。
「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这是豫言基督第二次来时,犹太人要承认祂计就是弥赛亚。这里也暗示当主再来时,以色列全家都要悔改得救(参罗十一26;诗一百十八24~26)。
﹝话中之光﹞(一)无论是信徒个人或是教会,若不高举主名并尊主为大(「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就必失去主的同在(「不得再见我」);但若肯悔改归向主,仍要蒙主祝福。
(二)人若弃绝主,也必被主弃绝;人若尊重主,也必被主尊重。
叁、灵训要义
【君王对宗教的判定】
一、君王对宗教徒的判定:
1.能说不能行(1~4节)
2.喜爱显扬、高位和尊称(5~12节)
二、宗教徒的八祸:
1.第一祸──因自己不入,却阻挡人进入天国(13节)
2.第二祸──因侵吞寡妇的家产(14节)
3.第三祸──因勾引人入教,却使他们作地狱之子(15节)
4.第四祸──因瞎眼领路,本末倒置(16~22节)
5.第五祸──因拘泥于细节,而罔顾重大的(23~24节)
6.第六祸──因注重外表的干净,里面却不干净(25~26节)
7.第七祸──因按名是活的,其实是死的(27~28节)
8.第八祸──因记念已死的先知,却杀害活着的先知(29~36节)
三、君王对宗教组织的判定:
1.要被主弃绝(37~39节)
2.要被人拆毁(廿四1~2)
【法利赛人所代表宗教世界的错误】
一、言行不一致──能说不能行(1~4节)
二、贪求虚浮的荣耀──显扬、高位和尊称(5~12节)
三、阻塞蒙恩的途径──自己不进天国,也不容人进去(13节)
四、欺压软弱的肢体──侵吞寡妇的家产(14节)
五、给人错误的带领──勾引人入教,却使作地狱之子(15节)
六、没有属灵的眼光──不知事物的轻重(16~22节)
七、拘泥外面的字句,忽略里面的实际──献十分之一,却不行公义、怜悯、信实(23~24节)
八、拘泥外面的行为,忽略里面的性质──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25~26节)
九、拘泥外表的好看,忽略里面的污秽──像粉饰的坟墓(27~28节)
十、消灭神的启示──杀害先知(29~36节)
十一、不肯悔改归向神──漠视神恩,将招致审判(37~39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马太福音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马太福音提要」末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