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十八章拾穗
【太十八1】「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
在希腊文的版本里,门徒的问题以一个虚词“那么”开始(译注:中、英译本里均没有),用以承接上文,因为耶稣在十七25∼26的话揭示了一个新的概念:既然耶稣宣称与“天国”有着特殊的关系,那么,这个新的天国的权力结构与“世上君王”的权力结构,又怎样相关呢?这里的问题针对的不是教会中的等级制度,更不是问人死后在天上的地位如何,而是要知道,在神的眼中,什么是评价大小的全部准绳。人类社会对等级问题看得很重,那么,在神的社会里,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2∼3】耶稣的回答非常生动,一针见血,完全与人间的价值观相反。小孩子在犹太社会里是极微小的,他的长者对他除有一种责任感之外,不会在任何方面重视他,他只能是一个受看顾者,不会是一位受尊敬者。所以,要求门徒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是要求他们在思想方法上来一个根本的转变,不再追求权势,转而接受无关紧要的身分。AV译为“作信仰上的改变”('be converted'),如果是想给strephomai(回转、转变)这个希腊语动词加上神学的意义,就不对了,如果是指这种转变的实质是根本性的,那就很贴切(参,约三3,那里的“重生”概念同此)。所以说,关键是小孩子的地位,不是一般公认的小孩子的天性,像虚心谦让、天真无邪、轻信不疑、好学可塑等等(又有多少家长承认至少头两个是孩子们的天性呢?)。──《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3】「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小孩子是最会倚靠的。他所有的供给,都在他父母的爱中。他只会啼哭;如果我们把他的话翻译出来,就是说:「妈妈呀,洗净我,我不能洗净我自己。妈妈呀,给我衣服穿,我赤着身体,不能自己穿衣服。妈妈呀,餧养我,我不能餧养我自己。妈妈呀,带领我,我不能走路。」主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这就是说,我们应当站在无依无靠的地位上来到主耶稣的面前说:「主阿,洗净我。」「给我衣服穿。」「餧养我。」「带领我走前面的路。」── 选
【太十八3,4像小孩子「若不回转,变作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
什么样的人能进天国呢?很希奇,主耶稣说:乃是像小孩子的人,不是什么大有智慧、能力、本领的人。在另一处,主也指着小孩子说:「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太19:14)小孩子有什么长处呢?主在这里特别提到「谦卑」。我们一遇到大人,就觉得在大人里面有骄傲、虚伪,不容易接近,尤其是有一点才能、本领,取得什么名利、地位的人。更有骄傲自满的气概,令人感到不易接近,而小孩子却天真,自然,没有什么架子,很容易与别人合在一起。
所以在天国里,没有骄傲的人,只有谦卑像小孩子的人。越谦卑越受到欢迎和尊敬,而骄傲的人却被人厌恶。我们不是等到进天国以后才谦卑,才变作小孩子的样式,乃是现在就回转变作小孩子的样式,像小孩子那样的谦卑,为此我们要除去那些骄傲的心,以及能使我们骄傲的事,应当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不要自视胜过别人,高过别人,使自己有可以骄傲的根据。
其实骄傲的人心中没有安息,很怕失去他可以自夸的东西,而谦卑的人则十分平安、知足、喜乐、满意。更重要的是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所以应当甘心乐意作一个小孩子,受人的轻视,只讨神喜悦就够了(太11:25,29)──《每日天粮》
【太十八4】「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
真正的伟大寓于渺小之中,真正的显赫蕴于平凡之中。这就是天国对世人价值标准的态度。谦卑自己,不是说随意作出苦行的决定,也不是说假装卑微朴素;这里不是谈特性或天性(ICC 说孩子们“没有追求自我进步的意识”──果真如此吗?),而是谈要能甘居人下(像耶稣一样;腓二8用了同样的词组)。──《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5】「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
第2∼4节的“小孩子”代表的就是6、10、14节里的“小子”(指平凡的信徒),这词意上的转换自本节便开始了。一个像小孩子的不是指真正年龄小的孩子,而是耶稣的信徒(为我的名的人),不拘老少,一切甘愿接受小孩子身分的人。那些像这“小孩子”的(4节),他们之所以“大”,是因为他们和耶稣的关系(参二十五31∼46以理解:接待祂那“小子”的就是接待耶稣的原则)。甘德里认为,贯彻这条原则的一种实际作法便是:“基督教会的宗教领袖们能够接纳小人物,即‘平凡的’教徒,特别是青年教徒。”──《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6】「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从第2∼4节的小孩子到本节的小子,词义转换已经完成(见对5节的注释)。十42和十一25等处,都曾用同样的提法来指耶稣的门徒,二十五40、45又将用“最小的”来指他们。这正是世人眼中的门徒,懦弱卑贱、微不足道;参看五3∼12的“虚心的”、“温柔的”、“受逼迫的”等等提法。
所以,这里的小子固然是指信徒会众中,那些较为懦弱微贱的成员,但也不一定光指他们。──《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6】此处的大磨石是mulos onikos。犹太人磨麦子是把它放在两块圆形的石块之间磨碎。这是在家庭中用的,在任何的茅舍之中,都可以见到这样的磨石。放在上面的石块有一个把手,可以扶着转动,这种磨石通常并不会太大,一位家庭主妇就能够转得动,用它来磨麦子供给家庭的需要。但是一个mulos onikos是需要一匹驴子来拉动的磨石(onos是希腊文的驴子,mulos是希腊文的磨石)。这种大型的磨石,表示定罪的可怕。
而且希腊文中所说的,并不是把这个人扔在深海中,而是把他扔在远远的大海中。犹太人很怕海,他们认为天堂是一个没有海的地方(启廿一1),那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最好要被扔在最遥远、最孤独、最荒凉之地。──《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7】「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
本节明显的“宿命论”味道,与十三37∼43的现实主义描写相互呼应,那里表示skandala(十三41,叫人跌倒)将继续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直到那日之前,我们都是软弱的。这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是有祸了,而其中的每个信徒又各有自己的不幸,因为他们的生活中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是,使别人跌倒的人并不能因这个事实的存在而推卸自己的责任──对他们还有更大的祸事。──《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8∼9】五29∼30记载了同样的话。两处有些小小的差异,这里除了手和眼之外,还加进了脚,不过主要的差别是,这里明确指出,跌倒的人的命运是要被丢进永火里,这种提法在二十五41里将再次出现,它进一步发展了十28“灭在地狱里”的思想。五29∼30告诫门徒,要警惕生活中可能绊倒他的事物。这里既然谈的是门徒之间的关系,便有人认为,手、脚和眼指的是其它可能危害于你的门徒,那样的人应被“砍掉”,即应从会众中开除出去,或是避免与他们接触。可是,不断重复使用的“你”、“你的”、“从你身上”又使人不能不想,你的罪也可能成为别人跌倒的原因,意思与五29∼30的一致;因此,必须付出重价以避免其发生。──《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0】「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注:有古卷在此有 」
轻看即使是这小子里的一个(一个人若关心“教会”,就很容易忽略对个人的关怀)就表明,你并未领悟真正伟大的标准(1∼5节),这也就是与我父分歧,因为每个人对祂来说都重要。在但以理书第十章和十二1里,使者是万国万民在天上的代表;在启示录一20里,他们又是教会的代表。在本节,甚至每个人在天上都有代表,他们常见神的面(宫廷用语,表示个人对君王的朝见)。所以,就算是“小子”中最小的,也总有见到父神的机会。──《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0小孩子有天使服事他们,是否每一个基督徒都有最少一位天使服事或说暗中保护他?】
主那稣教训门徒不可轻看小子中的一个,因为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天父的面。这是犹太人传统的信仰,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最少一位天使保护他和服事他。彼得被天使释放离开监牢之时,曾到马利亚家去敲门,他们未开门前,便说:“必是他的天使”(徒十二章13一l5节)。
希伯来书一章14节说:天使都是服役的灵,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这节圣经清楚指出基督徒是有天使暗中保护和服事的。在诗篇三十四篇7节说:那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神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圣经中还有许多有关天使与人的记载,证明这种信仰是正确的,我们虽然看不见天使,天使却看得见我们。――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十八12∼13】在路加福音里,这个比喻是讲给耶稣的对手的,他们反对祂传福音给那些不受欢迎的罪人;在这里则是讲给门徒们听,告诉他们,神这位“牧者”关怀祂所有的“小子”。同一牧者的形象如此合适地应用于两种不同的情况,是多么奇妙,恐怕只能证明我们人为划分的范畴是多么生硬勉强。路加福音说“失去的”羊,这里说的不是失去(第14节更肯定不会失去),只是走迷了路,请看耶利米亚着,《耶稣的比喻》(Jeremias
PJ
pp.133∼134),那里对牧羊人生活习性的生动描写,正好为这个故事作了补充。令人惊奇的是,多马福音书居然完全忽略了(甚至误解了)这一比喻的要旨,那里认为迷失的羊只是“最大的”,是牧人“爱得胜过那九十九只”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4】「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
故事的寓意十分明白,对门徒的指示就是:他应将神对每个“小子”的关怀担在自己的肩上,不可轻看其中任何一个(10节)。第15节以下,将告诉我们如何在实践中体现这条原则。──《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
得罪你几个字在数种重要手抄本中都没有,故可能本不存在于原文之中(见 Thompson
pp.176∼177)。假使是这样,那么这里注意的重点是弟兄的罪,无论什么性质的罪,而不是指个人之间关系的破裂。到第21∼22节才谈到,一个门徒对得罪他个人的弟兄应如何对待的问题。当一个门徒看到他的信徒朋友犯了错误,不应漠不关心,而应大胆地正视现实,并希望朋友悔改得救(参,林前九19∼22;彼前三1;那两处用此动词表示一个外人转变归主,这里则指一个信徒灵魂毁灭后再次重生得救)。这种牧者般的关怀很容易一变而成破坏性的批评指责(见七1∼5的注释),划分的标志之一就是,尽可能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时指出他的错来。只在这样作了他不听时,才有必要“暴露”在更多的人面前(指出他的错来的动词elencho同样用于路三19,译为“责备”;约三20,译为“责备”;约八46译为“指证有罪”)。──《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6】「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
他可能不听一个人的话,但却被两三个人的见证说服(申十九15)。申命记第十九章的律法涉及“法院的”审讯,这里不存在这个问题(那“一两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罪案发生时的目击者)。得罪人的人不是在“受审”(请与哥林多后书十三1,提摩太前书五19同样的行文相对照)。──《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教会在此指地方的会众。这一名词的含意见十六18。
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指逐出教会,开除教会籍之意。但从耶稣对待他们的态度来看,这句话很不可能出自耶稣的口(八11∼12,二十一31∼32),也不符合马太所阐明福音的基本精神(九9∼13,十五21∼28)。这大概属于稍后福音传统在其传递过程中,由犹太基督教会在教会纪律的形成中所加进去的。──《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17教会】
问:马太福昌第十八章十七节:「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史一样。」之教会,何所指?
答:四福音书里,提起教会的就只有马太福音。马太福音两次说到教会,都是应当受颂赞的主亲口说的。一次在第十六章十八节,另一次就是在这里(十八17)。
圣经对于教会的意思有二:(一)所有蒙主宝血救赎的人所合成的教会,圣经称她是基督的身体;(二)各处信徒被主集合,而成为该地的教会,如圣经所记的「在哥林多」、「在加拉太」的教会等等。一是从古至今的普世教会;一是一个本地的教会,为从古至今普世教会的一部分;(现今各宗派的教会,并不为圣经的教会;她们并不是从古至今普世的教会,自无待言。她们也不是一个本地的教会,因为圣经各处的教会都是说在「某地」的教会,并无晚近各宗派的名目及人造的会政。)马太福音两次说的教会,也是表明这个意思。十六章十八节是普世的教会;十八章十七节是本地的教会。―― 倪柝声
【太十八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
这节经文的话句与十六19同,所不同的有二:(一)在此耶稣的应许是给予教会全体的(十六18对彼得一人的应许今已给予教会);(二)捆绑和释放在此指宣告定罪(逐出教会)和赦罪的权柄,(这与约二十23同)。──《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上文那「凡」字太宝贵了。圣经在这里指出:天上执行的尺度是依随地上的求索而实现,但因天上的能力和供应总是远超地上的祈求,所以不论捆绑或释放都必超过我们在地上所求的。
为什么我们的祷告往往仅顾到祈求脱罪,或只苦求自己能得着从上头来的能力呢?是的,「愿你的旨意行在我身上」这样的祷告,的确已属一个很好的开端;但不能停在这里,必须住前进到「愿你的旨意行在全地上」。今天神儿女的祷告太过注意微小琐碎的事,而不知道他们的祷告乃是为着要带下并释放,天上许多权能万钧的伟业巨擘。为个人需要的祈祷,必须推进到为国度的祷告。从这一角度来看,教会就自然是天上施工的对象,是天上能力流过的管子,也是成全神伟大计划的凭借。天上现今有许多工作堆积如山,这都是因为神在地上还没有找到祂的出口、教会尚没有释放该有的祷告。――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八18教会权柄】
问: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节:「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比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及约翰福昌第二十章二十三节:「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不知如何解释。有人谓此等言论为中世纪教会所加入,非主耶稣本人所主张。不知先生以为如何?祈在《基督人报》解答为荷!
答:对于原文的古卷,这两节圣经的权威是很靠得住的。所说中世纪教会所加入,毫无根据。究竟这两节圣经的教训是实在的。主在马太福音特别以「我实在告诉你们」为引端,就是表明祂所要说者的重要。这两节是讲教会革除信徒的事。要从教会革除人,就是表明这人从前也是教会的一分子。这里并不是得救和沉伦的问题(林前五5),因为被革除的人,是已经得救的。
这里的意思是:教会革除信徒的事,如果是按��神的话语而行的,神就在天上要承认祂在地上教会所作的。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节更是明白。第二十三节是紧连在第二十二节之后的。没有圣灵的力量,就没有正当的革除。革除的权柄,乃是随��圣灵能力之后的。这两节应当与哥林多前书第五章十一至十三节和第六章九至十节同读。凡被教会所正当革除的人,这个人虽然自己得救,然而必不能在千年国时作王。―― 倪柝声
【太十八19∼20】就如神视教会所作的决定是有效的(18),所以团体同心的祷告(亦即表示灵里的合一)是有力的,必得神垂听(参见约十四13∼14)。这两节应许的话跟教会纪律问题的处理有密切的关系;教会所作正确而适当的决定有赖于教会本身在灵里的合一和基督临在中的指引。
两个人构成团体的最小单位。 神并不忽略由两个人同心呈上的祈求,以期获得教会纪律的功效。──《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0】「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上引的经文,在答应祷告这件事上,给人一个奇妙的应许。但这应许所附带的条件,乃是至少要有两个人,并且他们是同心合意的。为什么他们的祷告得蒙答应呢!因为这两三个人是「奉我(主耶稣)的名聚会。」那是说他们不仅是见面聚首,乃是被聚集来的(被动式)。我们注意这个分别:被聚集不仅是我们自己去,也是被神的灵所感动而去的。他们来聚会,不是为着自己的事,而是对主有一个专一相同的关切。这个事实把他们连结在主的名下。当这个光景一出现,主耶稣就说「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并给他们带领、启示和光照。赞美神,主的话不单是一个应许,而且是一个事实的声明!――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八21∼22】拉比们讨论过这个问题并建议不超过三次(请看 ICC 的有关部分)。彼得提出七次已经相当宽厚了,可是耶稣的回答表示没有限度,也不用计算。祂的话反映创世记四24,却把拉麦无时或止的复仇心和门徒们大度汪洋的宽恕心作了鲜明的对比。创世记四24的希伯来文清楚地指出七十七(见 RSV边注),希腊文翻译出来也是如此(Gundry
UOT
p.140),有人还要揣摩,这数字究竟是七十七呢还是四百九十,我看这正是作了耶稣所反对的书呆子式的计算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21~22】我们知道很多关于彼得的『快舌』。彼得一次又一次的急不择言,他的急躁引出耶稣许多不朽的教训。彼得在这一次,自认为非常宽宏大量,行事合宜,他问耶稣他应当饶恕弟兄多少次?然后他建议说应当饶恕七次,作为他对于自己问题的答复。
彼得的这个建议,并不是没有理由。一个人应当饶恕他弟兄三次乃是拉比的教训。拉比哈尼拿子约施(Joes ben Hanina)说:『求邻舍的饶恕不可超过三次。』拉比耶户大子约施(Joes ben Jehuda)说:『若有一个人犯了一次罪,他们饶恕他:他若犯第二次,他们饶恕他:他若犯三次,他们饶恕他;第四次他们就不饶恕。』圣经中的证据取自阿摩司书;阿摩司书的前几章,对于好几个国家的罪状,加上『三番四次』的字眼(一3,6,9,13;二1,4,6)。藉此推论上帝的饶恕到三次为止,第四次就要向罪人施行惩罚。人既不可能比上帝更有恩慈,因此饶恕是以三次为限度。
彼得认为他已经相当够进步,因为他把拉比的三次增加了一位,又漂亮地再加上一次,他以急切的自满,提出他若饶恕七次是否足够的建议。彼得盼望得到热烈的称赞;耶稣却回答说:基督徒必须饶恕七十个七次,换句话说,就是无限的饶恕。──《每日研经丛书》
【太十八23】「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 」
一个王,王在犹太拉比述说比喻时,常被用来作为比喻中的主角,常作神象征性的代表。这比喻在三十五节被用以比较神。──《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4】「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
一千万银子原文作一万个他连得(talents),是相当大的数目。这不是这比喻中的欠债仆人所能偿还的。这夸张语正是引伸世人在神面前欠了还不清的债。──《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5】「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
在此主人吩咐的话并不意味着这位欠债的仆人若把他所有的一切连同自己、妻子和儿女都卖了就能还清这笔债;主人只能取回这仆人所有的一切罢了。旧约中有时也提到以卖身作奴仆来还债之事(摩二6,八6;尼五4∼5)。
因为他没有甚么偿还之物或译“既然他不能还”。──《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6】「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宽容原文字makrothumeo是旧约圣经中一特殊的用语,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特别以这字以及其同源字来指在审判来临之前,神忍耐,给予罪人更多悔改的机会(见出三十四6)。
将来我都要还清为求暂缓所说的话;其实,这还清的诺言是不可能实现的。──《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7】「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
动了慈心原文字splangchnistheis或译作怜悯,屡次被用来描写耶稣对人实际的情况所表现的态度(九36,十五32,二十34)。
债原文字daneion在新约中仅在此用过一次,意即“借款”。显然地,这一千万银子是主人借给这位仆人的款项。当然,不用说这仆人无法缴纳利息,连本钱也无法偿还。──《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28∼30】以欠债数额的差异作一明显的比较;这欠他主人巨款的仆人不但没有表现以感恩图报的心情,免了欠他少数银子的同伴,反而紧紧地逼着他还清。──《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八31∼34】其它同伴不忿他这种行为,便告诉了主人。主人为这冷酷无情的欠债人大为愤怒。虽然他曾宽赦这仆人,免了他巨大的债项,但他现在竟毫不留情,不愿宽容别人的小数欠款。于是仆人便被交给掌刑的,直至他还清了债项。──《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太十八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掌刑的,英译“狱卒”,是个用得并不恰当的委婉词,希腊原词意为拷问者,他们的职务就是用刑逼迫欠债者及其家人拿出钱来。这当然只是比喻的一部分,完全没有要把神描绘成鼓励残酷用刑者的意思。──《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八35】「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
耶稣的要意寓于这最后的一节,不过是以整个比喻故事为基础的。不宽容别人的人不可能希冀得到宽容。这点在主祷文里和紧接其后的解释里已经表示得十分坚决(六12、14∼15),那里用“债”来代表罪,这里更用欠债的故事把那里的思想阐明出来(24、28、30、32、34等节全用了同一词或同源词)。如果教会是一群蒙神宽恕的人,那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应以互相宽恕为标志,这应是教会的基本特征;从心里几个字就表示不是口惠而实无,不是巧嘴花舌,也不是律法主义。──《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