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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十九章拾穗

 

【太十九12犹太的境界,约但河外好像是指比哩亚,即约但河东犹太境界以东,既然那不属犹太的一部分,那么这里恐怕是笼统地指耶稣是在朝南行,然后从东边穿过耶利哥(二十29)到达耶路撒冷(二十17,二十一1)。照马可的记述,在这段过程中耶稣在对众人讲话教训他们,而马太则记述祂治病的活动(和十四14一样);其实这两项是耶稣整个传道活动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参四23,九35)。──《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九3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为理解试探一词,请参看四13,十六1,那几处用的也是这个动词。──《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九46一体二字生动地表达了一种婚姻观,即婚姻不只是人们图求方便或维持社会传统习俗的行为,它的意义深刻得多,耶稣斩钉截铁地宣布(婚礼上也庄重而无误的强调):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休妻就是人破坏神的工作,这样的认识便赋予这整件事以一个崭新的概念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十九5「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夏娃是绝无仅有的一位,她是绝对为着亚当而造的。在旧约里,被认为象征教会的一些女人中,夏娃是独特的一位。在其他的女人身上,她们每一位都描述了教会蒙救赎的某些方面,诸如:我们看见她如何将自己献给新郎(利百加),从外邦人中被拣选出来(亚西纳),经过旷野(西坡拉),承受美地的产业(押撒),全然依赖那救赎她的亲属(路得),为她的主争战(亚比该)等。然而上述那些女人中,仍没有一个像夏娃那样,包涵了这么多的教训,因为她们全部都是在人类堕落以后而产生的。但夏娃却是在罪恶未进入世界以前,那有福的时期中被造的。这给我们看见,神如何完成了使教会和祂儿子联结的所有心愿。夏娃首先是从亚当出来的,然后再被带回归给亚当,作为他的配偶。从一而成为二,再从二又成为一,这是教会的奥秘。在她(教会)身上,一切从基督而来的,都得再一次被带回到基督里去。――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九6~9主耶稣所说“唯一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为何今日亦有些教会准许用社会的一般理由准人离婚?】

    主那稣在马福音十九章9节曾宣布有关“休妻”的事,如此评论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在马可福音十章12节补充说:“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主那稣在这两处经文论调的着重点是犯奸淫的事,而非休妻或离婚的事。细阅上述二处经文,便知有三种人会成为犯奸淫的人,即休妻另娶的,娶被休的妻子和离开丈夫另嫁的。主那稣不赞成人们有这种行为,事实亦即表示“休妻”或“离夫”均成为一种罪行,其罪行的形成是因为“另娶”与“另嫁”,和那第三者“娶被休之妻”。那么,如休妻不另娶,或离夫不另嫁,是否有罪,那稣并不加以解释,因为以色列人很少独身的,除非是“被阉”(太监)或生来是“阉人”(先天残废)或“自阉”(太十九章12节)的人。

    主那稣认为“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男子不可休妻另娶。显然地,若妻子犯淫乱之罪,丈夫便有充分理由把妻子休掉,也有权另娶。一个为人妻者如对丈夫不贞,与人通奸,或索性离夫他去,跟别的男人同居,这种女人已成罪人,她丈夫是可以离婚另娶,是毫无疑问的了。除此理由外,任何理由均不应离婚。但今日欧美各国的政府有离婚的律例,只要理由充分,法官即可判决离婚,甚至教会与世界同流合污,同意政府离婚的法律,准许信徒离婚,是违背圣经教训的罪行。

    至于那稣当时的犹太人,为丈夫者权威至大,如发觉妻子有何不妥,只要在人面前对妻子说三声“我休你”,即可令妻子收拾行李离去。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所提出新的离婚理由,其动机并不是让信徒自由离婚,乃是因双方信仰不同而引致家庭不和,夫妻反目,“由他离去罢”一语,表示不信主的对方要求离去,各人享受自己的信仰自由,与今日一般人的离婚理由完全不同。但保罗仍然劝勉信主者的丈夫或妻子“以拯救对方”为任务,避免随意“离去”,可见他并不赞成基督徒轻易离婚。

    基督徒男女不应与非基督徒结婚:“信的与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章14节),免得因信仰不同以致家庭失去欢乐及引致夫妇反目而有离婚的危险,已婚的基督徒不应离婚,应设法过夫妇和睦及相爱的生活。

    有些青年基督徒喜欢一个非基督徒的对象,认为婚后可以引导对方信那稣。可是这种以结婚为传道的方法,圣经毫无指示。事实有时正相反,婚后不但未能引导对方信主,反倒与对方一样慢慢成为非基督徒。――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十九7路十九33~35耶稣进耶路撒冷是骑母驴呢?还是骑驴驹呢?还是更番的两只驴都骑过呢?】

    路加只提到一只驴,我们相信主那稣是骑在那一只“后来没有人骑过的”小毛驴之上。可是马太福音的口气乃是,他们“牵了驴和驴驹来……那稣就骑上”,似乎他一个人骑两只驴。马太也引用撒迦利亚书九章9节的话说:“你的王……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就是”二字,不论在希伯来文或是希腊文都可能译成“也”字。那就是说:主那稣骑着驴,“也”骑着驴驹子。因此,有解经家认为,主那稣是更番的骑两只驴,使母驴与驴驹都有机会分享主的荣耀,同时也有机会互相休息一下。母驴又预表老年传道人,驴驹可预表青年传道人,均应有机会被主使用。――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十九78因着马太重新调动句子的位置(把可十35放在9之后),他在此指出法利赛人根据申二十四1摩西的条例对耶稣所说的(创世记的话)提出异议,但马可的记载刚好相反;耶稣以创世记的那句话矫正法利赛人对摩西条例的看法。况且马太有意使读者明白,耶稣视摩西的吩咐为他不得已所作的让步,而非条例(比较可十5)。

  休书见五31

  但起初并不是这样,离婚不是神当初造男造女时的本意。耶稣对离婚的看法以 神创造的本意作为最高的权威所在。虽然摩西的条例(申二十四1)扺触神的本意,但对这一点犹太人却能接受,他们的解释是,因为人的软弱, 神屡次调整祂那高不可攀的律法要求。──《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九8「耶稣说,摩西因着你们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在法利赛人的观念,耶稣所教训我们「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话,和摩西准许休妻的吩咐,二者似乎互有出入,从表面上看来,这两件事好像并不一致,其实不然,因为神是永不改变的,这并不是说,当初所禁止的,以后在神的眼中又变为合法,好像神是反复无常的。绝对不是如此!当主耶稣说:「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时,祂就已断然声称不管外面的情形如何改变,而神的旨意却始终不变,也是从来不改变的。在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属灵原则,就是我们需要常常追求明白神的定规,而不是祂的准许。我们应该问一问自己,到底神当初的旨意是什么。我们看事情,需要看其出自神心意那纯洁源头的本来面目,而不是看其以后因选民心硬而演变出来的现状。――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十九8「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

这是很重要的原则,也是在圣经中记述着很有价值的道理。有些律例诫命,以色列应该遵守,却不是永远性的,因为他们还在道德的教育过程。他们原在埃及地水平不高。现在他们得以脱离,要升入先知以赛亚的荣耀水平之上,或在山上宝训的标准,所以神对他们是渐进的要求。

当时仍有多妻的制度,又有奴仆掳来的女俘,所以主说摩西只得加上附带的法规,准许人休妻,这虽然比邻邦的律法高了,然而仍不是神原来设计的法典。

对以色列人如此,对我们也是这样。在我们当初蒙恩的阶段,只笼统地知罪。我们好似在晨雾的笼罩之下,不大看得清楚山崖悬壁,因为这些都卷盖起来了。以后雾气消除,周围的对象明朗了,我们就可多知道神的事,对自己的认识更深。于是知道罪有多么严重,以前并没有那么清晰。以前我们以为无所谓的,现在必深深自责。在主的话中所含有的真理,正如以后使徒在加拉太书所论说的,他说:以前的律法是神预先所立定的,仍不可废除(加拉太书三章十五至十七节)。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太十九9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不道德的性行为或淫乱私通一般被称为犯奸淫罪。可是,许多精通圣经的人却认为这是指婚后发现对方从前不贞洁(参看申二二1321)。也有人相信这里提的奸淫罪是违反犹太人传统的婚姻习俗。所以,这里的例外规则只出现于马太福音──犹太人的福音书,而没有在其它福音书中出现。──《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太十九10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门徒听了主对于休妻的教导后,便抱有极端的想法。他们的想法可说荒唐,以为与其只可在一种情况下休妻,倒不如不娶,以免在婚姻上犯罪。其实,就算他们独身,也不会免于犯罪。──《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太十九11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主就提醒他们,独身并非给众人的规则,只有那些特别有恩赐的人方能放弃婚姻。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这句经典的话不是说人们不能明白这话下面的意思,而是指除非神呼召人,否则人不可能过禁欲自守的生活。──《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太十九13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

    按手祷告指祝福的意思。依照犹太人的习俗,晚辈往往请长辈为他们祷告(诸如儿女求父母,学生求老师等),祝福他们。作长辈的不单以话语祝福,也以动作祝福他们,亦即按手,把手放在他们的头上。

  责备那些人门徒有意阻止那些人接近耶稣,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想,耶稣太忙,不应受打扰;也可能是他们急着赶路,迫不急待要看耶稣光荣地以弥赛亚姿态进入耶路撒冷。──《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九14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初代教会以这句训言(logion)作为耶稣允许小孩子全然参与教会生活凭据。

  禁止原文字Kolyo或译作搁止或阻止,在新约中曾数次被用在与施洗有关的经文上(三14;徒八36,十47,十一17等)。基于这事实,有学者主张这是施洗仪式中的专用语,因而这句耶稣的训言或许可能与婴儿受洗有关。──《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九16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注: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永生在此指将在弥赛亚国度中得福的充实生活。──《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九16~l7那少年人来问耶稣说:他该作什么事,纔能得永生。到底得永生是靠作什么善事吗?还是这少年人的问题有错误?】

    这个少年人的问题是错误的,因为他是根据犹太教的观念来求问那稣。主那稣并没有告诉他要作什么善事纔能得到永生。中文圣经在主那稣的回答加上一个错误的宇。请看17节:主那稣回答说:“你若要进入永生”,中文在这里加进一个“永”字,原文只有“生”字,即“你若要进入生”,意即“你若要生活得好,就要如此”,并非说:“你若要获得永生,或进入永生”。――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十九16~22人守诫命善事能得永生么?】

答:谈到这一个问题,在马可与路加两福音书中亦有同样的记载(可十17-22,路十八18-30),「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我该作甚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十九1617)这里「进入永生」在原文上只有「生」字()(注),就如吕振中译作「进入生命」的意思。耶稣作这样的回答,意思是若要进入有意义,有善行方面的生命,就当遵守诫命,「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等,这是关乎十条诫命中后六条之待人本分,属于行善道德方面的诫命,(参出廿12-17),却没有说以守诫命为得永生的条件。因为行善事,守诫命与得永生完全是两回事,看「那少年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还缺少甚么呢?」(可十20,太十九20)这个作官的少年人(路十八18),从小都遵守了一切诫命,到如今跑来跪在耶稣面前,求问承受永生的事(可十17),这种渴慕的心志与谦卑的态度,实在是可佩,主也爱他(可十21),但主却是还未应许他能得着永生。由此可知行善事守诫命,是不能解决得永生问题,这个少年人想要以行善事来换取永生。乃是其思想观念上之一大错误,所以主最后只能对他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太十九21)这种舍己为主的爱心信心生活,少年人无法接受,因为他有很多地上的产业,舍不得放下,来让穷人分享,终是仍没有得着永生,于是就变了脸色,优优愁愁的走了(太十九2122,可十2122)。

今日有许多也像这个少年人所犯的错误一样,总以为行点善事,做个好人,立些功劳,修好品德,作一个有道德的信徒,便可以得永生,岂不知人的本身就有罪性最根的存在,不能行善事,除神以外,没有良善(罗三191123,五12,七18-20,可十18)。须知当初神给人诫命规条原是好的,本是叫人知罪勿犯(罗三20,提前一910),但人不能遵行而被定罪,所以我们只有悔改认罪,蒙受神的恩典,凭着耶稣宝血洁净赎罪的功劳,因着信心来接受神的生命,在祂里面成为一个新造的人,才能得着永生的盼望(罗三2425,六2223,弗一89,林后五17,约三1617,五24)。

注:永生——太十九1617()意生命,生涯。()意永世的,无始无终的,亘古的,无始的,永远的,无终的。()意永生(16),其单用一字()意生命(17)——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十九16~22三卷符类福音对于年青富官的记载有歧异之处;如何能消除这些歧异呢?】

     三卷符类福音都有记载基督和年青富官的对话;分别是马太十九16-30,马可十17-31及路加十八18-30。这三段经文记载了两人对话的详情,有些细节只见于其中一卷福音书,亦有一些细节是两卷福音书均有记载的。无论如何,当我们将三卷符类福音的资料综合起来,就可窥全豹,从而得知这段事迹所蕴含的意义;单靠其中一卷的记载,并不能了解其中的含义。由此看来,我们实在要感激三段记载之间的歧异。

    司顿候斯(参StonehouseSynoptic Gospelspp95-96)作出下列统计资料:马可的记载最为详尽,有279个希腊字:马太用了270个希腊字(其中38个见于十九28,这节是马太独有的);路加只有202个。上述用字数目上的比例,颇不寻常,因为照新约圣经学者的研究结果,马可是四卷福音中最早写成的。自由派的圣经批评者所持的观念是,当某卷符类福音的记载比其他两卷为长,那么,较详尽的一段是后来写成的,是将早期的「传统」加以扩充而得的。然则,这个论调不可套用来解释年青富官这段经文。

    每一位符类福音作者,在选材写书时都有自己的原则,这是令人感兴趣的课题,司顿候斯花了很多笔墨来讨论。首先是马太的原则,他的目的,显然是要向犹太人陈明:(1)耶稣已成就了旧约的预言,他的确是犹太人所盼望的弥赛亚;(2)耶稣就是那位神圣的「先知」,他亦是「教师」,作出了对神圣生命最具权威的教导(以五段互相关联的教导来陈明);(3)耶稣已成就了神向以色列所作的应许,他亦是外邦人的光,神的国将会转至外邦人身上。

至于马可,则专注于基督拯救人类的功绩,而不着意记他的口头教训;马可强调行动过于言谈。因此,马可福音的各处均可见「立时」、「即」等这样的字眼。马可所关注的,是向外邦人解释巴勒斯坦的风俗(偶然会有亚兰语的引述句);马可借用拉丁语或其概念,故此可能是为罗马人引用的。

路加的与前者不同,他强调主耶稣个人的活力,以及他关顾身旁的每一个人,包括妇女和孩子。然而,引导路加写福音书的原则,是照着研究历史的方法来记录耶稣毕生事迹,由最先前的阶段(耶稣的先驱,即施洗约翰的诞生;天使向马利亚及牧羊人的宣告;耶稣十二岁时上耶路撒冷圣殿)至最末后的事迹(在橄榄山上升天)。路加福音记录了有关耶稣的多件事情,以及扣人心弦的比喻,都是马太与马可所没有的。例如完全人,活出爱与神的恩慈,为所有信徒(包括犹太及外邦的)开启了引往新生命之路。

    关于耶稣生平的记述,三卷符类福音各有增删;若我们以三卷福音书的基本原则作为基础,来理解三卷符类福音的歧异,并能融汇贯通,相信会是有益的。纵使三卷符类福音所强调的地方,是稍有不同,着重基督生平及性格的不同方面;然而,三卷符类福音都是可信的,见证了基督的生平。无论如何,我们拥有三份稍有不同的记录,我们可以将这些记录综合起来,得以全面地了解耶稣与周围人物的相处,亦知道耶稣对于他们的需求有何响应。

要比较马太、马可与路加的见证,我们需要将三者的意见组合在一起,才能了解三者所作出的特殊贡献。──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十九16~22年青富官的提问】

 富官来到耶稣面前,他首先询问耶稣,作为没有犯诫命的信徒,他自己在神面前有何欠缺。那富官问道:「良善(路、可)的夫子,我该作什么善(太)事,才能得(太)或承受(可、路)永生?」耶稣以一条问题回答他,希望藉此启发他理解基督良善的神圣本质,并使他了解何谓良善。耶稣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可、路),或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太),只有一位是善的(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路),你若要进入永生(太),诫命你是晓得的(可、路),就当遵守(太)。」──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十九16~22基督挑战富官的诚恳】

     那富官追问,要耶稣指出是那些诫命。「什么诫命?」(太)耶稣指出最基本的——十诫:「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太)当爱人如己。」

    那少年人(太)说:「这一切我从小(可、路)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可),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可、路);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就去(太)变卖你所有的(太),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年青人拒绝,就离开了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路),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太、可),因为他的产业很多(太、可),因为他很富足(路)。耶稣周围一看(可),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太),财主进天国是难的(太)。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可、路)。」门徒希奇(可)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进神的国,是何等难哪(可)。骆驼穿过咸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跟从主的赏赐

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太、可),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太、可):「这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可)。」彼得就对他说(太、可):「看哪,我们已经撇下(太、可)自己(路)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耶稣说:「我实在(太)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太),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只见于马太)。」请留意,在路加二十二30下,基督重复这个应许。

接着,耶稣为今世作出应许:「人为神的国(路),为我和福音(可),撇下房屋,或妻子(路),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太、可);或父母(路),儿女田地(太、可),在今世必得百倍,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可),来世必得永生。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太、可)将要在后面,在后面的将要在前。」

    将三卷符类福音的记载综合起来,我们注意到三者的用字,严格来说是有所不同,但所表达的意思则一。字眼的不同,有以下例子:(1)太十九29,「凡为我名撇下的」,可十29及路十八29则作「没有不在……」(2)可十30,「百倍」,太十九29及路十八30则作「许多许多」(译按:中文和合本亦作「百倍」);(3)路十八29,「父母」,太十九 29及可十29作「父亲,母亲」。在此可能指出,太十九29的「房屋」(oikias)是众数,而路加及马可则作单数(oikian)写法。

    将符类福音中记载同一事件的经文摘录在一起,使我们了解经文在用语上的不同;三者的记载或许会重复,亦有互补之处。除却抄传上的错误(叙利亚简明译本中的路加十八29,所用的字眼是'abohe;意即「父亲」,而不是指「父母」),基于上述第一及二项的用语,使我们不能肯定耶稣讲论时所用的亚兰文的字眼。然而,当我们追溯原亚兰语时,要考虑到同一个亚兰语可用不同的希腊文来翻译。正如第三项的「父母」与「父亲、母亲」;关于这个用语,在此应指出,时至今日,阿拉伯人亦习惯用「父亲」('abum)的众数('abawani)来指父母。因此,阿拉伯文表达「他的父母」,会写成'abawahu值译是「他的两位父亲」)──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十九1819马可列举十诫中的后六诫,把第五诫放在最后,且以不可亏负人取代第十诫的不可贪心。马太稍微修改了辞句,使文句与出二十1216吻合,并以当爱人如己(利十九18)取代不可亏负人。为何耶稣仅提到这几条诫命呢?或许这是因耶稣认为敬拜 神,惟独服事祂且守祂的安息日是不用提,人人皆知(对当时的犹太人而言)的事;也只有那些以前四诫作为基础的才可能完全实践这些道德诫命。──《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九20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马太把马可经文中耶稣所说的话你还缺少一件改为少年人的问话:还缺少甚么呢。──《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九21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完全人在此指完全牺牲、以舍已待人的基督徒,在信仰生活上作众人的模范。

    必有财宝在天上指必在来世获得神的赏赐。──《中文圣经注释》

 

【太十九24骆驼穿过针的眼一语有何意义?】

答:耶稣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这一节上句经文,大意是形容财主进天国是很难的,骆驼与针眼可作三种不同的解释,一是从字面上了解,高大粗壮的骆驼,穿细小的针眼,表示何等的困难。二是解经家认为「骆驼」这字的原文()实际的意思是「绳索()」,因这两字原文只有一字母之差(),所以其本意即为绳索过针的眼。三是把这针指为从前耶路撒冷一处城门房边的小门,为步行者出入所用,称为针眼门,当骆驼要穿过这小门的时候,先要卸下其背上背的东西,跪下并用人力推拉帮助,才可勉强进入,但不论如何解释,这句话大概是出犹太人的俗语,就是不能的意思,含意是很明显的,门徒听了,当时已能领会其意义(太十九25,可十26)。——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十九30在前在后「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主的话是何等的真实,在属灵的路上,向着天上神的国度而去的时候,的确有许多在前的,已经落后了,有许多本来在后的却跑到前面。有人信主多年,明白许多道理,蒙许多恩典,受许多造就;有人甚至还传过道,却渐渐地冷淡、退后了,也有的人年纪很轻,信主时间不多,听的道很少,却非常热心、爱主、追求、奉献、肯舍己背十字架跟从主。有圣灵的光照感动,喜爱遵行主的道,羡慕见主的荣耀,关心别人的灵魂,有美好的见证,显出主的样式,是跑到前头了。

这在前与在后的关系是可以改变的,如果看到自己的落后,立刻儆醒,努力追求,向标竿直跑,还有可以赶到前头的希望。但这机会不是常有的,如不把握,到主再来时,仍然是在后的。那么当跑的路就没有跑完,主的托付就没有作到,反而退后,跌倒的话,连天国的门都不能进入,以至被丢在外面,只有哀哭切齿。同时却看到一路的同行者,从自己身后赶到前面的人,进入国度的荣耀里,得到赏赐,冠冕,与主一同作王,那该是何等地惭愧、悔恨、悲痛。但这能怪谁呢?只能怪自己没有听从主的话,没有及早觉悟,努力追求。──《每日天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