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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廿三章拾穗

 

【太二十三1】「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

    他们虽与更为坚定的门徒们有所不同,但至少也很可能作耶稣的跟从者。这段话就是要越过宗教领袖,而直接向那些喜欢听耶稣新颖而有益的教导的人们提出要求。──《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2∼3】摩西的位是个借喻,指教导人的职权,或指那些负责解释和贯彻执行摩西律法的官方职位。耶稣承认文士职务的合法性,但对他们履行职责的作法有保留。若把凡他们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这句话,与耶稣在十五1∼20对文士的传统的抨击,和在十六6∼12对法利赛人教训的批判相对照,就会感到希奇不解(参十二1∼14与他们争论守安息日的问题,十九3∼9有关休妻的问题等等),何况在第4节祂还进一步抨击他们的法规。看来,对第3节的话不应分开来理解,在这个整体中,后一半是重点,前一半只是陪衬作用,说的时候,语调带有讽刺和挖苦。换言之,这句话可以说“当然,他们说的,你们可以遵守;可是他们做的,你们千万不要照行”。──《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4】「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

    本节就要强调拉比律法的阻挠限制性质了。“他们倍增‘一个人可以得罪神的方法’,却不能帮助他取悦神”(Garland p.51)。因此“耶稣谴责律法主义,因为它将各种规定强加于人,却不能,也不愿解救任何违法者”(AB p.278)。搁在人肩上的重担恰与十一28∼30耶稣容易的轭、轻省的担子形成对照,那里说凡“担重担”的人都可得安息。──《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5 佩戴的经文和衣裳的繸子有甚么作用?】

答:耶稣曾经斥责法利赛人,他们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了,为要引人注目,自表虔诚,卖弄虚假的行为,而忽视其真实之意义。

①佩戴的经文——是用皮做成立方形的经文盒子,分为两种,一是绑于左臂上,紧以长皮带,经过中手指(申六8),盒子内有一格,用一张羊皮纸写上四段经文(出十三1-10,出十三11-16,申六4-9,申十一13-21)。一是戴在额前的(申六8)。此盒内分四格,每格分放用羊皮纸写的以上的经文各一段,在犹太教的正宗,凡男子至十三岁,乃成为律法之子,每日早晨祈祷时,必须佩戴此经文。

②衣裳的繸子——犹太人平常穿的外衣,是一块大方布,四角上都有繸子,神吩咐他们在衣服上都作繸子(民十五38,申廿二12,参太九20,十四36),每繸子上有一条蓝线,表明属天的律法,按犹太人的遗传,其余的线都是白色,表明律法的圣洁,这些在线所结的繸子,共有六百一十三条,代表摩西的律法诫命。——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二十三5文士利法利赛人所佩戴的是什么,衣裳的穗子有何用处?】

    一、所谓“佩戴的经文”,共分两种,一种是一个小盒子内分四格,将下列四处经文用羊皮写成,分放在四格中。

      ①出埃及记十三章1一10节。

      ②出埃及记十三章11一l6节。

      ③申命记六章4一9节。

      ④申命记十一章13一14节。

    这小盒子是用带子绑在前额上的,表示终日思想神的话。犹太人到了十二岁,每早晨祈祷时必须戴上这种小盒子。

      第二种佩戴的经义是将上列经文写在一小盒子中,系以长皮带,然后绕在左臂上两次,最后绕过中指与无名指。表示他们的手时常做神的圣工。

    主那稣说法利赛人把佩戴的经文做宽了,以便引起人们注意,他们有时把一方寸多的小盒子做到半方尺多大小。可是上主在上述四处经文的话,只是教训中的寓意,并非真的要如此佩戴。

二、所谓“衣裳的穗子”,是指法利赛人所穿长袍下所加缝的穗子而言。穗子共六百一十三条,代表摩西律法和祖宗口传的规矩的数目,其中六百条分缝在长袍下四边,每边一百五一条。另外在袍的叫角打八个美丽的结,又在袍的前面加五条美丽的“垂条”,代表摩西五经,所有穗子用蓝线,表示属天。

主那稣所穿的长袍也有穗子(太九章20节),不过法利赛人却把穗子做长了(原文是做大了,指做宽而言),以引起别人注意,卖弄虚伪的虔诚。――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三5∼7】佩经盒是装有从出埃及记到申命记经文卷轴的小皮盒子。犹太人在祷告时要把小盒用带子绑在前额或左臂上,这里的做宽了可能指的是带子,但也有人认为说的是转义,即不只在规定的祷告时刻,而是整天都佩戴着佩经盒(tefillim)。衣裳繸子的长短(见九20)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煞买学派主张的比希利学派的要长。这些及其它一些作法都是为了在犹太社会里塑造一个虔诚的形象,以赢得人们对有拉比称号者的尊敬。当时拉比(意为“我的尊长”)还不是一个纯粹的术语,专用来指被委以圣职的文士(还不像我们今日称“牧师”那样!),而是用来称呼一切可敬的师尊(在耶稣活着时的巴勒斯坦社会,导师的地位是最崇高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廿三8】「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教师。」(另译)

         每一个基督的门徒在定义上都应该是一个学生,并且是一直如此。你若是出马要为人师表,你可能会过分的夸张你自己,结果只会在单纯的圣徒的心思里,制造出各种难处。我们过分自信于一己的所知而产生的优越感,必然会把许多的门都关了。我们应该乐意如此说:「对这问题我不知道,因神还没有指示我。」自认博识的工人,只能招致批评。但如果你常存这种态度——「若是你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我愿意洗耳恭听,因我在主面前也是一个学徒。」——别人一定不会太难为你。雅各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雅3∶1)我劝告你们,务要作一个长期的学生。――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太二十三8∼10】这几节虽然继续评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实际表现,却已直接转向门徒讲话了,耶稣提醒他们不要采取他们那种追求地位名声的态度。拉比(8节)和师尊(10节)在这里是同义词,这样的称号只能授予一位夫子(8节),即基督(10节),所有的追随者对他来说一律平等,都是弟兄关系。耶稣在说这话的同时,也宣布了他特有的权柄:他是唯一一个有权坐在“摩西位上”的。

  在这段话里提到父(9节)是有点令人奇怪的。在当时,无论在犹太教还是基督教的圈子里,都没有将“父”与“拉比”、“师尊”一类的称呼相提并论。使徒行传七2和二十二1统称以色列父老为诸位父兄,是一种尊称,也有单独用于某些地位重要的拉比的。在耶稣的讲话中,“父”永远只用来称呼神(称耶稣可用“拉比”、“师尊”等,但也不用“父”),所以对任何人都不可使用。(当然直义的“父亲”不属此列!)至于保罗提到自己是被他引领到基督面前的那些人的“父亲”(林前四15;参,腓二22),意思则有不同,况且也不是作为称呼使用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廿三9~10{\Section:TopicID=290}自高】

问:马太福音二十三章九至十节:「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何解?

答:要明白圣经,应当看上下文。这里的上文是责备文士和法利赛人,因为他们高坐摩西的常上而无善行,而又欲为首领──夫子。下文则说,我们应当自卑,彼此服事。看了上下文就知道我们爱主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不必称我们生身的父为父;作教员的人,不可受学生「夫子」的称呼。主的意思不是指��这些说的。主在这里明说出祂命令的缘故:因为「你们都是弟兄」;「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这里都是说「灵性」上的关系,并不是注意「肉体」上的称呼。看了「弟兄」二字,我们就知道这是说到「教会」内的事,教会外肉身的事,并不说到。

主的教训是双方面的:不要受称;也不要称人。主要我们不效法法利赛人的行为,作了许多的事,只求人称赞。除了务外之外,并无其他意思。从前以色列人怎样,现在的教会也怎样!有一等的人,竟站在弟兄和天父的中间,自以为有权柄。除了圣经之外,教会实在没有权柄。可惜现在神的儿女们,不特容忍这种教训,并且反赞助之」。

在主看来,教会里面的人,都是祂的儿女,并没有阶级之分。乃是教会受罗马教的遗毒,尚有「牧师」和「教友」的分级。我们读新约的时候,我们看见使徒和牧师等等,不过是神的恩赐而已(参弗四11)。一个恩赐除了造就建立弟兄之外,无其地权柄附属在里面。虽然,在使徒教会中,有革人等事,然而,这是全体的事(参林前五13),并非如今之有阶级的。至于提摩太受命劝戒斥责,也不过是运用其个人所得的恩赐而已。

我们应当将恩赐和阶级分得顶清楚:前者是神所赐的,后来是人所造的。因为教会的声音大,所以神的话语就少闻了。我们应当注意:在神面前,我们的地位都是同等的。所以,凡要高抬自己位的,就是悖逆我们主的命今令,将来必定降为卑(12节)!可惜,许多人因为不明白圣经的教训,尚常违逆这二节的经言。然而,神的儿女们应当自觉,因为神不只叫我们自己不要受人称,并且也叫我们不要称人。―― 倪柝声

 

【太二十三11∼12】谦卑和服事人这两条规劝在前面曾分别出现过(有关第11节请参看二十26∼27,有关第12节请参看十八4),现在这两条放在一起显得更为有力,耶稣要求门徒必须具有这种和社会习尚背道而驰的精神,与文士和法利赛人很重视地位的态度分别出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13】「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注:有古卷在此有 」

    第一祸源于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对进天国的影响,这个词组在像五20,七21,十八3和十九23∼24等处都曾用来表示和神的拯救──得救的关系。不仅他们自己的态度妨碍他们和神建立这样一种关系,他们的教训还使得那些真心实意愿意讨神喜爱的人,也因接受了法利赛人的路而进不了天国。这句话表示,耶稣代表真正拯救的路,只有追随祂的人可以循此路进天国或引领别人进去。──《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15】「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劝人入教(皈依宗教)本身并非坏事,耶稣在二十八19也告诉门徒们去做这事。但是,如果那个劝人入教者本身就是一个地狱之子(即注定该下地狱的──见五22,十28;这不是骂人,而是在陈述事实),那么,多勾引一个人来入你的教,岂不多一个地狱之子吗?这句话可译作“使他作一个比你更两面派(或更虚伪,更偏离正路)的地狱之子”,因为新入教者往往有一种在(走邪路的)热情方面力图青出于蓝的倾向。──《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15带人到前主,忌入宗派】「“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我们要记着领人归主后,要叫他们自己认识主,成为主的孩子──小羊、子民。千万不要把他领到我们的宗、我们的派里来,这是很危险的。只要他们认识神,和主有了直接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放心了。

不论他是否到我们面前,是否领受我们的教训,这都不是重要的事。如果我们只把一个人引到我们所认为的小圈子里,怕他跑掉了,并且还要他一定照着我们的条条框框作基督徒,那就有点把人拉入“教”里的危险,这样的作法更可怕,是有害人前途的危险啊!

约翰就是我们的榜样,他将人带到主那里,把主介绍给人,他说:“看啊!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 李慕圣《晨光》

 

【太二十三16∼22】现在为什么详细的讨论哪种起誓更有效呢?因为律法主义者对这种讨论最感兴趣,耶稣正可用来抨击律法主义,并证明他们这些人的价值观念都扭曲了。抨击的理据是一般人倾向为琐事起誓,却避免为重大的事情起誓,以免担上严重的后果,这现象今天仍很普遍。这事其中的确有很多供文士大造文章和钻牛角尖的地方,并且也令人争论不休(见 Garland pp.133∼136)。耶稣像在五34∼35那样再次指出,一个誓言暗含另一个誓言,最终都是指着神起誓(21∼22节),所以他在第五章已经斩钉截铁地作出了结论──什么誓也不要起。这一段并非是要给门徒正面的建议,只是揭露文士们的“罪恶”和他们争论的荒谬无理。“他们学究式的神学理论虽富于洞察力,但却没有对神的敬畏”(Jeremias NTT p.146)。对瞎眼的人的理解,请参看十五14;对无知的人(17节),请参看五22。耶稣如此称呼他们,并不是不加思考的侮辱他们,也不是出自他个人的痛楚怨尤,而是对他们没有鉴别力的严肃谴责。──《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23】「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第四祸与他们过细地奉行旧约的奉献法(利二十七30;申十四22)无关,因为耶稣认为那是对的(只要其它律法也照样奉行),可是他们却轻重不分。他们在实践中对献上院中的各种祭物太过重视,却忽略了公义、怜悯和信实。这个短语使我们想起弥迦书六8真正宗教(与奢侈献祭相对)的概述,特别是在这里的信实应理解为“忠诚”。耶稣说旧约中的这三大美德是律法上更重要的事,这样他就强调了先知们的道理,即内心的义比宗教礼仪更为重要:只有内心的义才能赋予宗教礼仪真正的意义。请参看七12和二十二40类似的对“律法的概述”。正因有这点,那“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五20)才成为可能,因为“他们只注意细小琐碎的敬拜仪式,而忽略了应用范围更深广的原则”。正像二十三3一样,那也是不可不行的表示承认文士们的各种法规,但它在句中只是陪衬,更重要的还是那正面的命令。如果我们变换一下说法,可以说“若你非要去奉行你们那琐碎的清规戒律不可,就去吧,可是别忘了那真正重要的事”。──《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24】「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

    这是一幅荒唐可笑的图画:一个蠓虫也要从杯里滤出来,因为它是不洁之物(利十一20∼23),可是一匹骆驼(也是不洁之物,利十一4)倒全吞下去。从这里可以看出轻重不分招来多大的讽刺。这个讽喻由于亚兰文两个词(qalma 蠓虫和gamla 骆驼),显得更为滑稽。──《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25∼26】第五祸和第六祸都集中指责他们不会鉴别外表的行为正确与内心的纯净(第四祸意旨相当,表达不同)。拉比争论礼仪上杯盘用具里外何者应更重要,已有不少资料记载,耶稣不打算参与这场争论,只想用它作为例子来说明,更重要的是要把一切外表的东西(整个争论都是围绕外表的东西而进行)与“内心的”道德世界的问题(如:勒索和放荡)区分开来。第26节的原则与十五11、18∼20的一致,并使拉比的争论变得毫无意义。他们认不清这点,正是他们“假冒为善”的根源。──《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27∼28】坟墓每到节日都要粉饰,为的是提醒过路的人不因不慎碰到它们而被玷污(Mishnah Shekalim1:1;参看Ma∼aser Sheni5:1)。一般认为这种习俗是耶稣说这句话的背景,可是那种粉饰不是为了美观,而是为警告人这里不洁净,是排斥而不是吸引的标记。粉饰一词原意为“刷上白粉”(石灰),拉克斯(S. T. Lachs)认为这是指石灰抹的大理石骨灰瓮或尸骨瓮(或尸骨匣),外表装饰得很好看。这种看法更宜于对比外表的美观诱人和内里的肮脏污秽。因此,这里的要旨与第25∼26节的一致。──《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32】「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 」

    这尖刻的命令口吻所表达的思想将是第34∼39节所要说的主要内容,就是说犹太人对神的反叛在耶稣这一代已达到了顶点,因而也必遭到最终的惩罚。参看帖撒罗尼迦前书二14∼16,那里说从犹太人对待耶稣(以及他们不许基督徒传道给外邦人)的作法,便可看出他们对神的反叛已达到了极点。──《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33】「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 」

    在三7施洗约翰称呼那些犹太宗教领袖毒蛇的种类,想逃避将来的忿怒;耶稣也这样叫他们,并宣布说他们是逃脱不了刑罚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34】「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

    在旧约时期和犹太教发展时期,耶和华的代言人是先知、智慧人并文士。现在耶稣自己差遣祂的门徒以先知、智慧人并文士的名到他们那里去(参五11∼12,十40∼41,便可看出旧约的先知和耶稣的门徒之间的承袭关系)。正像耶稣在五11∼12里所说的,门徒们不可能期望从“子孙”(31节)所得的对待,会好过先知们过去从“祖宗”(30节)所得的。一系列的逼迫中包括钉十字架,有点令人奇怪,因为犹太人不能够,也确实没有把谁钉过十字架,同时也没有他们怂恿罗马统治者,把耶稣的哪个门徒钉十字架的记载(Hare pp.90∼91)。看来耶稣的使命与门徒们的使命联系得太紧密了,祂的命运自然而然就成了他们命运的一部分。从这城追逼到那城的话使我们想起耶稣在十23的警告。由此看来,犹太人的反叛可谓登峰造极,不仅否认耶稣,而且还逼迫其门徒,这在将要来到的惩罚中都要一并算账。──《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廿三34~35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为何是最后一个殉道者?撒迦利亚不是耶何耶大的儿子吗?】

     在马太二十三34-35,耶稣向密谋害他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说:「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叫世人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一般学者均认为,耶稣在这里所指的是耶何耶大之子撒迦利亚。昔日,撒迦利亚在圣殿内被约阿施王所派来的人用石头打死,因为撒迦利亚毫不留情地批评当时的臣民拜偶像,由政府以至老百姓,都犯了这种罪。上述事迹,在历代志下二十四20-22有所记载。撒迦利亚的父亲的确是耶何耶大,前者死于主前800年;故此,他绝不是旧约最后一位殉道者。根据圣经记载,亚伯是第一位被杀的人类,但耶何耶大之子撒迦利亚却非旧约最后一位殉道者,所以不可将两人相提并论。

那么,要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显然,我们要从新立论,假设马太二十三25所言真确,而耶稣必定知道自己所指是谁。果真如此,我们便会发觉他所指的,确是巴拉加之子撒迦利亚,后者亦的确是希伯来文圣经所记载的最后一位殉道者。换言之,耶稣当时是向听众提及「先知」撒迦利亚(巴拉加之子;译按:中文和合本作[比利家],见亚一1),他在主前五二O年开始其职事,至四八O年结束。对于主前五世纪前半叶的事迹,圣经没有记载:直至主前四五七年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之时,圣经才重新记述以色列民的事迹。但在主前四八O至四七O年之间,先知撒迦利亚极可能被暴徒打死;他的经历,与三世纪前耶何耶大之子撒迦利亚的遭遇相同。因为耶稣提及撒迦利亚是旧约最后一位殉道者,故此,在他心目中的,当然是指十二小先知书。由此看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主前五世纪与主前八世纪的两位撒迦利亚,遭遇相同。较晚期的那位撒迦利亚,因为指摘当时人民的罪行,挑起他们的怒气而被害。

单是根据旧约的记载,以撒迦利亚为名的人就有二十七个;假如其中两个有相同的结局,我们也毋须惊讶。照上述解释看来,马太二十三35的意思与上文下理是吻合的,与已知的历史事实,亦没有冲突之处。因为没有其他数据显示先知撒迦利亚死亡的真相,我们只有接纳耶稣所提供的资料,视先知撒迦利亚为旧约殉道者之一。──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太二十三35】「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

    耶和华的代言人从亚伯到撒迦利亚,累次遭到摈弃和杀害,在这里都毫无隐晦地指了出来。亚伯是旧约里第一个殉道者,撒迦利亚是最后一个,他受害的详细情况记述在希伯来文正典圣经的最后一部──历代志下二十四20∼22。在两处记述中,被害者都呼求哀告耶和华为他们鉴察伸冤(创四10;代下二十四22),所以选这两个被害者为例,最合宜阐明耶稣所说的主题:流义人血的罪是累积而成的。历代志下二十四章的撒迦利亚(那里清楚地指出他被害于圣殿之中)是耶何耶大的儿子;巴拉加的儿子是流放回归以后的先知撒迦利亚(亚一1;比利家──译注)。在犹太人的口传中时常将两位撒迦利亚混淆不分(见 Gundry UOT pp.86∼88脚注)。──《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廿三35在圣殿中被杀的撒加利亚是谁的儿子?】

答:按照马太福音的记载,耶稣明说这撒加利亚是「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但在路加福音十一章五十一节记载同一件事中,并未提到巴拉加的名字,而在旧约圣经中撒加利亚的父亲又非巴拉加,这问题可作两方面的解释:

①一般认为他就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撒加利亚,因为他是在圣殿中被杀的(代下廿四20,21),且由于历代志是希伯来人旧约正典末卷的结束,而耶稣所以提到从亚伯的血起,直到撒加利亚的血为止(创四10,代下廿四21,太廿三35),可能用来包括了旧约全部的圣典,若此,更较明显所说的撒加利亚是从代下廿四章由来的印证,惟难处在于代下廿四章所记,他并不是巴拉加的儿子,据注释家揣测,这巴拉加乃是耶何耶大的别名,他曾救了犹太国,活一百三十岁而卒(代下廿四15)。

②另有一说,他是犹太被掳巴比伦七十年归国后(536 B.C.)的先知撒加利亚,就是接近旧约历史末斯撒加利亚书的作者,他是比利家的儿子,按希伯来语比利家Barachias原文同意,即耶和华赐福之意思(亚一1,太廿三35)。若这两个名字确定是指同一个人,乃为撒加利亚的父亲无疑,则主所说的巴拉加可获得出处了。但关于撒加利亚被杀的事,在这先知书中没有提到,大概是出于民间的一种传说而已。——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廿三35被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为谁?】

    对于这问题,有三种解释:

    一、是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记载在历代志下二十四章20节,他是在圣殿中被杀的,那稣也说他是在殿和坛中间被杀的人。们是何以那稣说他是巴拉加的儿子呢?难道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另一名字?

    二、是被掳后归国的先知撒加利亚,就是写先知书的那一位,在他的书中一章一节说:“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比利家”BERECHIAH与“巴拉加”BARACHIAS原文同意,意即那和华赐福。因此主那稣所说可能是先知撒迦利亚。

    但是,撒迦利亚被杀,则未记于圣经,可能他的被杀是民间的口头传说。

    三、这个撒迦利亚并非耶何耶大之子,也非先知撒迦利亚,是口头传说的一个人,是生在那稣前的一个义人,而且在圣殿中被杀。

    这两个解释是援用本书第一条难题的第一个解释原则,即口头豫言与传说。――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二十三36】「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 」

    这世代所面临的状况已不能改变,这点早已指明(十一16∼19,十二38∼45,十七17;参看 Jeremias NTT p.135),在下一章将会集中的强调,直到二十四34达到高潮。耶稣来到世间,受到祂自己的百姓厌弃,显出以色列的反叛达到了极点,对它的惩罚再也不能延迟了。更全面的论及要看第37∼39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37】「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

    耶路撒冷象征以它为首都的那个民族。以色列对神的使者的对待(见29∼36节),表明最后的抉择已经作出。耶稣的使命本是带领以色列人悔改,以免遭第35∼36节所预言的惩罚;祂愿意,但是他们不愿意。母鸡(希腊原文为“雀鸟”)保护小鸡的比方,在旧约里讲到耶和华保护其子民时也用过(诗十七8,九十一4;赛三十一5等),现在是耶稣亲自来实行祂的保护。(参,赛三十15,那里提到以色列民不肯接受神的保护。)这段话宛如一首挽歌,含有失望与惋惜,这给耶稣在第1∼36节所作的痛斥起了重要的缓和作用;耶稣来本是给他们带来救恩,但却不得不判他们的罪,这怎能使耶稣感到满足与喜乐呢!──《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38】「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 」

    你们的家可能指以色列全地(参十6,十五24),但根据第二十四章以前的这段上下文理解,又可能指圣殿(宣讲神的道的地方),它的命运如何就象征神对其子民的宣判如何。本节照字面应译作“看哪,你们的家留给(或“弃给”)你们,成为荒场”。留给这个动词就是第23节中(“不去行”)或十九27、29中(“撇下”)所用的动词,因此强调的不是圣殿这座建筑物的状况,而是神已离弃它而去(参,结十18∼19,十一22∼23)的事实。圣殿的被毁(二十四2)只是神和它断绝关系的外在表现。耶稣在二十四1出了圣殿不再回来就是象征。重复使用第二人称代名词你们(RSV却很不幸地将“留给你们”删去),强调现在它只是“你们的家”而不是神的家了。在耶利米书十二7,神曾发出同样的警告,随后巴比伦人于公元前五八七年将圣殿摧毁。这一主题的神学背景,在列王纪上九6∼9里交代得很清楚,圣殿象征神与其子民的关系,关系一旦破裂,殿也就被遗弃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太二十三39】「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

    用再(again)来翻译马太的ap∼ arti,未能充分表现该词的份量,如不加上“从今以后”,语气就显得很弱。该词在二十六29、64等处还要出现,与我告诉你们连接使用,表示一个新形势的开始,一个末世的变化。从此以后,耶稣便要离开犹太社会生活的舞台。祂虽在那里向他们发出了呼召,但祂的呼召并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下次与他们再见,可与这次完全不同了。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取自诗一一八26)正是祂不久以前进入耶路撒冷时人们欢迎祂的呼喊(二十一9)。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将有一天耶路撒冷会再次欢迎祂,以色列会把祂视为弥赛亚来接待呢?这是否又暗示保罗有关以色列人将来要得救的教导(罗十一25∼26)呢?有两点可以说明这样解释不对:第一,直等到你们说在希腊文里口气并不肯定,只表示一种模棱两可的情况;这是他们得以再见祂的条件,但这句话丝毫不表示该条件一定实现。第二,如果耶稣在这里是预言他们将来会悔改,则与几个方面全不协调一致: 1.与贯穿全二十三章的思想(第二十三章是高潮)不一致; 2.与第二十四章将要谈的未来的审判不一致; 3.与马太福音整部书的观点不一致,因为该福音书多次重复讲这是以色列人最后的机会,将要有由万国万民组成的神的新子民出现(八11∼12,十二38∼45,二十一40∼43,二十二7,二十三32∼36等等)。特别是本节开始的因此(和合本未译)更毫不含糊地把本节与上一节神抛弃祂的家联系起来,使本节的意思更为明朗。以上各点均说明,本节虽道出了以色列有可能再见他们的弥赛亚的条件,但没有表示该条件一定实现。──《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