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導論短篇信息
目錄:
約翰福音提要(倪柝聲)
附錄 四福音的對照(倪柝聲)
約翰福音啟示的基督──基督為神的兒子(江守道)
約翰福音研究(巴斯德)
一本寫給知識階級的福音書——約翰 (周聯華)
約翰福音提要
壹 著者
一 第四卷福音書的著者是使徒約翰。
二 在第一世紀末一個很短的時期,以及從第十八世紀起,有些教派的人懷疑到本書著者另有其人,並不是使徒約翰。
三 本書二十一章二十四節:‘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這門徒’也就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也‘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阿,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20。)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知道,靠著主胸膛的門徒就是約翰。所以本書著者肯定是約翰無疑。
四 除了上面所述本書中的內證之外,還有一些外證都證明是使徒約翰寫這第四卷福音:(一)古代的教會一致公認主所愛的那門徒寫這卷福音。尤其是在亞西亞那七個教會,(啟一4,11,)她們都和約翰頂相熟,因為約翰晚年就在她們中間作工。當本書流通在她們中間的時候,她們都沒有起來題異議,說是有人冒充使徒約翰寫這書。(二)玻雷卡(Polycarp),在士每拿教會的長老,使徒約翰的門徒,在他的書信中常引用約翰一書和約翰福音的話。(三)巴比亞士(Papias),在希拉波立教會的長老,是使徒約翰晚年的同工,他常引用約翰一書的話。這約翰一書實在是約翰福音的繼續,語氣、筆法、要旨都是一貫的。(四)凡侖汀納斯(Valentinus),也是約翰晚年的同工,他承認全部新約的各卷的確實性,特別是約翰所寫的福音,乃是他所最愛讀的一卷。(五)教父伊蘭尼顎斯(Irenaeus)曾說,‘主的門徒約翰為要題到萬有的真源,就說“太初有道…”。’以上所題的僅是許多外證中間的幾個而已,但已足夠證明本書的確是使徒約翰所寫。
貳 關於使徒約翰
一 使徒約翰是西庇太的兒子。(太十2。)他的哥哥是雅各,他的母親是撒羅米。(二七56,比較可十五40,十六1。)撒羅米是一位跟隨主、服事主的姊妹,(太二七55,)可能她就是主的母親的妹妹。(二七56,比較約十九25。)約翰和他哥哥雅各也可能就是主的表兄弟,所以他們倆會挽他們母親出來向主說情,預定在主的國裡,一個坐在祂左邊,一個坐在祂右邊。(太二十20∼21。)
二 可能他的家境是相當富裕的。他父親是一個大漁戶,有漁船和許多雇工。(可一20。)他也認識大祭司。(約十八15。)除了在加利利的家以外,似乎他還有一個家在耶路撒冷。(十九27。)
三 最初他是施浸約翰的門徒。當施浸約翰向他的門徒作見證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一36,)就有兩個門徒跟從了耶穌,與祂同住。這兩個門徒中一個是安得烈,另一個沒有題起名字的就是使徒約翰,因他在自己所寫的福音書中從未題起過一次自己的名字。
可能他蒙主的呼召不只一次。第一次,主說,‘你們來看。’(39。)他跟從主之後,他又回到打漁的本業去了。過了一段時候,主在加利利海邊第二次又呼召他,他就離開了父親、夥伴和漁網、漁船,從此作一個得人如得魚的門徒了。第三次主從門徒中呼召他作十二個使徒之一。(路六13∼14。)
在十二使徒中,有三個特別和主親近的,就是彼得、雅各和約翰。(八51,九28,可十四33。)在這三個人中間,約翰是最近主的。他曾靠著主的胸膛;他是主所愛的門徒;在十字架下他是僅有的門徒看主受苦;他接受主的委託,接主的母親到自己的家裡。
他和他哥哥雅各被稱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7。)從這個稱號,就可想像約翰的個性是如何的。當他看到有人奉主的名趕鬼,可是又不和門徒一起跟從主,他就為主起了憤恨,禁止那人繼續作工。(路九49。)當他看到那些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他和雅各就請主許他們重演以利亞的故事,用天上降下的火燒滅那些撒瑪利亞人。(54。)可是後來他雷子的性情逐漸被主的愛溶化,而成為一個專講愛的使徒了。
四 主升天以後,他仍留居在耶路撒冷。他知道主是把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的,所以他站住他的地位,在聖靈帶領之下協助彼得建立教會。他和彼得的合作是非常緊密的:在那樓上同心合意的�琱謄咩i;在五旬節時一同站起來傳福音;在美門口一同幫助那個生來是瘸腿的,並對百姓作基督復活的見證;後來又一同被官長扣押;一同在他們面前述說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在撒瑪利亞一同工作等等。(徒一13∼14,二14,三1∼四22,八14。)
五 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使徒約翰的工作已經西移,在亞西亞一帶地方的教會中間事奉主。(那時保羅已經殉道了。)他常住在以弗所;在羅馬暴君多米田(Domitian)的時候,他從以弗所被充軍到拔摩海島-愛琴海裡的一個荒島-在那裡看見了榮耀主的異象,就寫了那卷啟示錄。
六 約翰在地上的年日很長,活到百歲左右。當時,在門徒中傳說他不死,約翰自己糾正了這錯誤的傳說。(約二一23。)據他的門徒玻利革拉底斯(Polycrates)說,使徒約翰在年邁的時候還是為主殉道的。
參 寫書的背景
一 使徒約翰寫這第四卷福音是因著當時代教會的迫切需要而寫的。原來在第一世紀末了,教會中異端紛起,(在保羅的時候雖然也有,但沒有這麼盛行,)特別是有一些人懷疑主的神格。(約壹二18∼27,五20,約貳7∼11。)從約翰的書信裡,很可以看出當時混亂的情況。有的說耶穌只是一個人,並不是神;有的說耶穌是一個普通人,直等到祂受浸的時候,聖靈降在祂身上,祂才作神的器皿,被神所用;有的說耶穌是受造者,信了祂還不能得永生等等。因此,當時各地方的教會的監督,紛紛要求約翰出來寫一卷書,繼三卷福音書之後,來證明主耶穌的神格和工作。那時候只有他能作這樣的見證,因為他是僅存的這樣一位使徒-曾親眼看見過主和祂所作的事,親耳聽見過主所講的真理。(約二一24,約壹一1∼4。)
二 約翰寫本書的時候大概在主後八十五年至九十年間。那時候前三卷福音書早已流通在眾教會之間了。
三 據早年教父的傳說,約翰是在以弗所寫這卷福音。
四 本書所記事蹟所包括的時間約有七年,自主後二十六年起至主後三十三年止。
肆 信息
一 本書主要的信息是說主耶穌基督是神,正像其他三卷福音也各有其主要的信息:馬太福音說主是王,馬可福音說主是僕人,路加福音說主是人。
二 因為當時有人對主的神格懷疑,所以本書開始從已往的永世‘太初’說起,指出主(道)在創世以前就存在,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一1∼2。)注意本書中不題主降生的事,不敘祂的家譜,不題祂的受試探,這些都說明基督耶穌是神。
三 因為當時也有人對主的救恩懷疑,所以本書接下去就說,‘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一4,12。)
四 在本書的末了,著者對本書的信息作一個總結:‘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二十31。)
伍 與前三卷福音書的關係
一本書的內容與前三卷福音的記載有所不同;沒有什麼矛盾之處,但有補充之處。
二 馬太、馬可和路加都是敘述主的生平,而且他們所寫的福音書早在本書之先流通在各地教會之間。約翰並不重複他們所記的,只是揀一些當時他親眼所見的,親耳所聞的,親身所經歷的,記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並且注以說明、感想和個人的體會。例如:主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當時猶太人不明白,今天基督徒也不懂,約翰就注以說明:‘但耶穌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並且他說到主的話所產生的果效是什麼:‘所以到祂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二19∼22。)又如:主對彼得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罷。’約翰就注以他個人的體會和見解:‘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二一22∼23。)其餘例子從略。(參讀二23∼25,四1∼2,七37∼39,十一12∼13,49∼52等。)
三 本書內共有八個神跡:變水為酒;(二1∼11;)醫治大臣的兒子;(四46∼54;)醫治畢士大池旁的癱子;(五2∼17;)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得飽;(六1∼14;)在海面上行走;(16∼21;)醫治生來瞎眼的;(九1∼11;)使拉撒路復活;(十一1∼45;)使網滿了魚。(二一2∼11。)除了六章所記的兩個神跡外,其餘的神跡都是前三卷福音書所沒有記的。本書中每一個神跡都是特別的、加強的彰顯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例如:在幾個醫治瞎子的神跡中,(太九27∼31,可八22∼26,十46∼52,)約翰記載主醫治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在使死人復活的神跡中,(路七11∼17,八51∼56,)約翰記載主使死了四天,身體已經腐爛發臭的拉撒路復活;在醫治許多病人的神跡中,約翰只記載主醫治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
陸 可注意之點
一 ‘太初有道’-這裡的‘太初’是比創世記一章一節的‘起初’還要‘初。’在創世記的‘起初,’是指‘那個起初,’也就是指造天地時候的那個‘起初,’還是有限定時間的‘起初。’在這裡的‘太初’是指在造天地之前的‘太初,’是指沒有時間限定的‘太初。’神是無始的,所以‘太初’也指無始的‘太初。’
在太初就有‘道。’這‘道’的原文是‘勞高斯’(λσνσζ),可以譯作‘思想,’‘意念,’‘言語,’或‘思想或觀念的表顯。’這裡的‘道’是指神子主耶穌,因為神的智慧、豐富、思想、意念以及一切,都充滿在基督裡,(參讀林前一24,西二2∼3,9,)所以可以說祂就是神的思想、神的意念、神的言語,也就是神的思想、意念的表顯,特別在道成肉身之後,子在地上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將神的思想、意念表明出來。‘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
二‘有一個人…名叫約翰。’(一6。)這個約翰是指主的先鋒施浸約翰。前三卷福音的著者稱他為‘施浸約翰,’使與使徒約翰有區別。在本書中,著者約翰從不題及他自己的名字,所以對於另一位約翰無需冠以‘施浸’來表示區別。
約翰是人,主是神。約翰是受差遣來的,主是道成肉身來的。約翰是為光作見證,主自己是光。約翰是受造者,主是創造者。
約翰是神僕人的好模範。他受神的差遣;他謙卑,表示替主解鞋帶也不配;(一27;)他專為光作見證,目的是使人因他的見證信主。(6∼7。)
一章八節說約翰不是光;五章三十五節主說約翰是光。主是真光之光,光源之光;約翰是燈光之光,信徒也是燈光之光,(太五14,)不能與光源之光比擬。約翰發光,信徒發光,都是見證那真光。
約翰是以利亞麼?他自己否認說,‘不是。’(約一21。)這和‘以利亞已經來了…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浸的約翰’(太十七12∼13)似乎有衝突。其實不然。施浸約翰‘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並有以利亞的工作,‘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神,’(路一16∼17,)主以預表的眼光看來,他是要來的以利亞。所以主又說,‘你們若肯領受,這人就是那當來的以利亞;’(太十一14;)意思就是說,當初的猶太人如果肯接受約翰的見證和教訓,他就是他們的以利亞了。約翰當然不是以利亞那個人;以利亞那個人還得等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才來到。(參讀瑪四5,啟十一3∼6。)
約翰也不是那先知。(約一21。)‘那先知’是指申命記十八章十五節神所興起的那先知,也就是指彌賽亞。
三 ‘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二4,見小字注。)主稱馬利亞為‘婦人,’並且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主對待祂的母親是否太過?
酒已經用盡了,馬利亞以母親的資格知照主,要祂行一個神跡來彰顯祂自己是彌賽亞。誠然,馬利亞是主肉身的母親;可是在事奉上,在屬靈的工作上,她根本不能支配主或是催促主作任何一件事,所以主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二4。)直等到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祂自己彰顯祂是彌賽亞的時候才到。
四 主說,‘你們必須重生。’(三7。)重生,簡單的說來,就是指神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面。當我們第一次生,我們承受了亞當的生命;當我們重生,我們就承受神非受造的生命。
重生在屬靈的事實上是一個改換:以身分來說,從一個罪的奴僕改換到一個神的兒女;以地位來說,從沉淪改換到得救;以生命來說,從必死的生命改換到永遠的生命;以性情來說,從敗壞的性情改換到聖潔的性情。當我們重生,整個的人有一個大改換,從舊人改換到新人。
重生的條件就是相信,(三14∼16,)相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人類的救主。
人若只有一次的生-第一次的生,就有兩次的死-肉身的死和永遠的死。人若有兩次的生-第一次生後又有重生,就只有一次的死-肉身的死;可能他連肉身的死也沒有,他可能活著被提。
五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三16。)這是新約中最寶貴的一個宣告。路德馬丁曾稱這一節是一本小聖經,是全部聖經的縮影。聖經從開始到終結就是在那裡講‘神-愛-世人-獨生子-賜-叫一切-信-不至滅亡-得永生。’千萬人因這句話受感動而信主得救。它(被聖靈用著去)拯救的人比任何其他的聖經節更多。千萬聖徒所以有得救的把握,就是把這節聖經作根據。讀約翰的福音書而不經歷這句寶貴的話,是全世界最慘的一件事!
六 在恩典時代中,敬拜神不在乎地點和機構,也不在乎典章和儀式,只在乎‘靈裡和誠實裡。’(四24,直譯。)因為神是一個靈,我們拜祂必須在靈裡,情感的衝動和天然的熱烈是沒有地位的。因為祂是真實,也喜愛真,我們拜祂也必須在真實裡,一切文章式的禱告和口是心非的崇拜都沒有用處。
七 主說,‘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五31。)另一處又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八14。)這兩處的話並不矛盾。主的意思是:如果我為自己作的見證,過於父為我作的見證,(五32,37,)過於聖經為我作的見證,(39,)那麼我的見證是不真的;可是我為我自己作的見證,正與父和聖經為我作的見證相符,(八17∼18,)所以我的見證還是真的。
八 ‘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六70。)之前彼得答覆主說,‘…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68∼69。)他以為在主面前的人都是真心信主、跟從主的人。於是主就把混在他們中間的那一個人分別出來。主說猶大是‘滅亡之子,’(十七12,)並說他‘不生在世上倒好。’(太二六24。)這裡主說他是‘一個…魔鬼,’乃是指他是魔鬼的工具,是魔鬼的居所,(約十三2,27,)有魔鬼的性情。他沒有得救;他從來沒有稱主為主,(參林前十二3,)總是稱祂為‘夫子。’他也沒有吃‘主的晚餐。’那天晚上他曾吃逾越節的筵席,可是當主蘸餅給他以後,他就離開主出去了。(約十三26∼30。)擘餅是在猶大出去以後舉行的。(太二六23∼26,可十四20∼22。)
主所以揀選猶大作門徒,最少有這幾個原因:(一)‘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十七12,十三18,太二六24,54,可十四21。)(二)主來到世上必須嘗試各樣苦楚,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在各樣苦楚中最難忍受的,就是被所愛的人出賣。(三)連出賣祂的猶大也不能不承認祂是無罪的-‘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二七4。)
主對於猶大未嘗不盡可能爭取他轉過來。主給他恩賜,屢次用話點醒他,(約六70,十三21,27,)替他洗腳,又和他親嘴…目的都是用愛感動他,爭取他回過頭來。可是猶大拒絕主的愛,甘心受撒但的奴役,終於成為‘滅亡之子。’
九 主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七37∼38。)活水的江河是指聖靈說的。受聖靈的條件有四:(一)‘渴’-指心靈不得滿足,迫切的需要聖靈的滋潤。(二)‘來’-指到父面前追求。(三)‘喝’-指張口暢飲,就是開放心門接受。(四)‘信’-指深信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十一13。)
活水的江河對自己是滿足,‘永遠不渴,’對人是供飲的活泉。
十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到主面前,試探祂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約八3∼5。)他們想,不管主如何回答這個問題,他們總可以找到話柄來定祂的罪。如果主說把她處死,他們可以說主違犯羅馬律法,因為當時猶太人‘沒有殺人的權柄,’(十八31,)同時也可以說祂沒有恩典和慈愛。如果主說不該把她處死,他們又可以說祂破壞摩西的律法,(利二十10,申二二22∼24,)並且也沒有公義和聖潔的心。
豈知主的答覆不是可以或是不可以擲死她,乃是說,誰是沒有罪的,可以先用石頭擲死她。這個要求摸著每一個人的天良。於是‘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約八7∼9。)
有一件事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主沒有罪,主應該用石頭擲死她;可是主卻沒有。難道主真的廢掉律法麼?真的廢棄祂的公義麼?沒有,她的罪還是應該受死刑,可是主代替她了。主所以能夠不用石頭擲死她,所以赦免她,是因為過不久祂要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她的罪了。
十一 神的兒女蒙恩得救,有了永生之後,是否有可能還會失去,是否有可能他還會沉淪?這是信徒中爭辯很長久的一個問題。讓我們看聖經裡神的話是怎麼說的。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約十28。)人一有了永生,肯定不能再在地獄中滅亡。否則永生不成為永生了。
‘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28∼29。)人得救以後,他是屬主、屬神的人,他有雙重的保障,誰也不能從主的手裡奪去,誰也不能從父的手裡奪去。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六37。)到主面前求告主名的人,都是父所賜給子的。主對於他的保證是‘總不丟棄他。’即或人中途丟棄主,可是主總不丟棄他,因為主既然愛他,就愛他到底。(十三1。)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六39。)所有得永生的人,都是父所賜給子的,父責成子不能失落一個。
‘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十七6。)顯然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父的人,而父又將他們賜給子。所以如果有人得救以後還會沉淪,就好像父給了子而又取消。但父是不能這樣作的。
‘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如果說人會失去永生,這就等於說主不能‘拯救到底,’並且也等於說祂不是長遠活著,也沒有代求。
‘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一切蒙恩稱義的人都是父所豫知、預定的人。如果說一個稱義的人還有沉淪的可能,那麼似乎父的豫知、預定都靠不住了。
從上面所引的幾處聖經看來,人得的永生是不可能失去的,他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可是,人絕不能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真理作他犯罪的保障。人得救時所受的生命是神自己的生命,這生命是恨惡罪的;基督徒若犯罪,是違反神生命的性情。
同時必須指出,基督徒得救以後,若犯罪而不悔改,他在國度期間肯定的要受懲罰。‘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那稱呼‘主阿,主阿的人,’(太七21,)那‘罵弟兄是魔利的’,(五22,)那掐住弟兄喉嚨的,(十八28,)那不預備油在器皿裡的,(二五3,)那把銀子埋在地裡的(18,25)等等,都是得救的人在國度期間受懲罰的例子。但在新天新地裡,他們仍有永生。
十二 ‘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約十二11。)拉撒路沒有講過一次道,沒有作過一次見證;聖經中也沒有記載他說過一次話。可是人一看見他就會信主,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個見證,一個活的見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見證。我們往往注意話語的見證,而忘了自己就是主的見證。其實後者的果效遠超過前者的果效。如果我們能夠活出拉撒路那樣從死裡復活的生命,許多人看見了就要到主那裡,就要信主。(9,11。)
十三 有幾個希利尼人托腓力來求見耶穌。主沒有接見他們,只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十二20∼24。)主沒有經過死,祂是猶太人的王,不可能作外邦人的救主。惟獨祂經過了死,祂才能‘吸引萬人來歸’祂。(32。)所以一聽見有外邦人來求見,祂立刻就感覺到‘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意即因著一粒麥子的生命經過死亡,復活而產生無數子粒的時候到了。
十四 ‘耶穌大聲說…。’(十二44。)主在隱藏以後(36)而又出現,向猶太人作最後一次的忠告,故而大聲疾呼。十二章四十四至五十節是主向猶太人所講之道的一個總結。從此以後,主不再向他們說什麼話了。
十五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十三14。)主的寶血把我們清洗,使我們‘一次永遠’得了潔淨。(來十12。)可是我們的腳,因為日常與地接觸,容易染汙,所以需要自己洗腳,也需要彼此洗腳。因此我們需要把我們日常的失敗、軟弱、虧欠…帶到神面前悔改、認罪、得到赦免。(約壹一9。)有時候我們發覺弟兄有沾染污穢之處,我們也當如此。這就是‘彼此洗腳。’主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十三15。)
洗腳有它屬靈的意義,並且它也是按著字面去作的一個舉動。提前五章十節所題到的‘洗聖徒的腳,’就是指這樣的舉動說的。聖徒中間因著愛心和謙卑,有彼此洗腳的事。行這事的人是主所稱為有福的。(約十三17。)
十六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十三34∼35。)
彼此相愛是主給我們的一條新命令。命令不需要我們贊成、擁護,也不需要我們研究、分析;除了我們絕對順服之外,沒有其他要求了。所以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那就是抗拒主的命令了,那就是背叛主了。
主要我們奉獻,只是以神的慈悲來勸我們。主要我們愛祂,只是以祂自己的愛來激動我們。主要我們跟隨祂,走上十字架的窄路,祂容許我們自己選擇,自己計算代價。惟獨主要我們彼此相愛,祂不是勸我們,不是激動我們,不是聽憑我們自決,祂只用命令來吩咐我們。信徒彼此相愛,在主看來是何等重要的一回事!
彼此相愛不只是主要我們遵守的一條命令,也是主與我們維持的一個見證。基督徒中間如果真有彼此相愛,那麼四周的眾人就要認出他們是基督的門徒,並且也羡慕作一個基督徒了。
十七 自從伊甸園發生那次慘案以後,人和神絕對隔絕。人沒有可能再和神親近,除非有三個主要的條件得到解決:(一)他必須先有一條正確的路,(二)他必須先認識真理,(三)他必須先有神自己的生命。地上有許多的路,可是沒有一條路,是能領他到神那裡的正路。地上也可以有真理,可是不能叫他認識神。地上也有各種生命,可是沒有一個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因之,人沒有可能親近神。
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十四6。)祂實在是路;在十字架上祂的身體被擘開,辟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能以親近神。祂實在是真理,神的真理藉著祂表明出來。(一17。)祂實在是生命,我們由祂也得了生命。(二十31。)因之,我們一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就解決了親近神的三個條件-道路、真理、生命-我們就能夠到神那裡稱呼祂‘阿爸,父。’
十八 ‘父就另外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十四16,照原文另譯。)‘保惠師’原文是‘帕拉克雷托斯’(παρ'ακλητσζ),新約聖經中共用過五次;(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約壹二1;)福音書中的四次譯作‘保惠師’(或作‘訓慰師,’)都是指聖靈說的;書信裡的一次譯作‘中保,’是指耶穌基督說的。‘帕拉克雷托斯’的原意是指‘一個人被招請到另一個人身旁的幫助者。’主是我們的‘帕拉克雷托斯;’當我們失腳犯罪的時候,祂在父面前作我們的中保、幫助者、代求者。聖靈是我們的另一位‘帕拉克雷托斯,’永遠與我們同在;當我們軟弱、灰心、愚昧、無知的時候,聖靈是我們的幫助者、帶領者、代求者。
十九 ‘我是真葡萄樹。’(約十五1。)葡萄樹原指神的選民以色列;(詩八十8;)可惜以色列人背叛神,‘變為外邦葡萄樹的壞枝子,’(耶二21,)沒有結出果子叫‘栽培的人’滿意,神只能把它暫擱一邊。神在基督裡另外召出一班子民,就是真的、屬靈的‘以色列人,’要求他們結出果子來滿足祂。所以主說,‘我是真葡萄樹,’不是那棵有名無實的壞葡萄樹。
‘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約十五2。)這被剪去的枝子並非指那些未重生的、掛名的信徒,乃指屬主、在主裡面的信徒。可是因為他們不結果子,就被剪去,成為枯枝,丟在‘外面,’(參讀太二五30,)被‘人’(參讀太十三39,41)拾起,扔在火裡燒了。這也並不指得救的人仍有可能落在地獄中永遠沉淪;‘剪去’乃是指枝子從此失去交通和生命的供應,成為枯乾,在國度期間被天使帶去受應得的懲罰。
葡萄樹和枝子正說明主與我們的關係是那麼密切,不能分開的。枝子沒有葡萄樹,立刻枯死;葡萄樹沒有枝子,也不成其為葡萄樹。葡萄樹和枝子也說明主是我們的生命供應者,我們每個基督徒裡面的生命是同一個生命,沒有第二個生命。葡萄樹和枝子也說明我們和主以及我們彼此都在基督裡合而為一,打成一片。
‘栽培的人’所要求於葡萄樹的就是結出果子。果子就是樹的生命的流靈。當樹抽芽、長枝、長葉、開花,都表示它生命的流露,而結出果子是它的生命最高的流露,也是最能使栽培的人得到滿足。
結果子的條件有三,結果子的程度也有三:(一)‘屬我’就結果子。(約十五2。)‘屬我’是結果子的最低條件;所結的果子不一定多;也有‘屬我’而不結果子者。(二)‘修理’就‘結果子更多。’(2。)凡受父管教、剝奪、修理的兒女,結果子定規比沒有受對付以前‘更多。’(三)‘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就多結果子。(5,8。)與主保持完全的交通的人就多結果子,多到一個地步,使父因此得榮耀。
二十 ‘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十六1。)從本書十三章起,主將許多的事告訴門徒們:祂如何被賣;如何暫時離別他們;如何門徒們要彼此相愛;如何另一位保惠師要來;如何祂和門徒們靈裡始終合一,猶如葡萄樹與枝子;如何僕人不能大於主人等等。主告訴他們‘這些事’的目的,就是使他們不至於跌倒。信徒們遭遇非常的事,非常容易跌倒,尤其在主來以前,‘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太二四10。)所以信徒們應該常思想主在地上那段臨別贈言,好使在屬靈生活中所遭遇的事都成為意料中的事,而不至於臨時驚惶、失措、跌倒。(約十六4。)
二一 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十六8。)這是保惠師在世人心裡要作的三重工作,引導他們為罪、為義、為審判憂傷痛悔,自責自恨。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9。)聖靈第一步的工作是使人感覺自己有罪,特別是不信的罪。這麼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滿有慈愛憐憫的神,人竟不信祂!這麼一位聖潔沒有瑕疵的獨生子,為眾人的罪捨命流血的救主,人竟不信祂!這是何等得罪神!聖靈在人心內最初步的工作,就是使他發覺不信主的罪。在五旬節的時候,彼得被聖靈充滿,向眾人證明那位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是基督,‘眾人聽見這話,覺得紮心。’(徒二36∼37。)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約十六10。)聖靈第二步的工作,就是使人感覺自己沒有義而需要義,使人看見主耶穌是惟一的義者而接受祂。依人看來,主是一個囚犯,不能容許祂生存在天地間,必須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可是在神看來,祂是惟一的義人,所以神不能不使祂從死裡復活,升入高天,坐在父的右邊。在地上祂沒有留下遺體,世人不再看見祂了。聖靈指出主是義者的憑據是:如果主不是義者,神必不高舉祂;如果主是義者,神必須高舉祂。一個罪人發現自己有罪,自己沒有義,自己需要義,聖靈就繼續作工,催促他來就那義者耶穌基督。在五旬節的時候,‘眾人聽見這話,覺得紮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當時聖靈藉著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徒二37∼38。)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六11。)聖靈第三步的工作是使人感覺有罪必有審判,而且這審判已成定局,‘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世界的王’是撒但魔鬼。在各各他山上,他以為他殺害了‘女人的後裔,’豈知道主藉著死正擊傷了他的頭。十字架上的主審判了撒但,正像經上說,祂‘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5。)聖靈向世人證明,撒但已被審判,何必甘心受他奴役,何必甘心和他共受永刑?
二二 十七章有人認為是本書至聖所的部分。這裡大祭司進入了至聖所為著會眾向父神獻上禱告。在這篇美麗的禱告中,我們看見主所求的是:
(一)求父使祂得著‘子’的榮耀,(1,)
證明祂就是那逾越節的羔羊;使祂以死成功救贖;使祂藉死勝過死亡;使祂升高,遠超萬名;使祂到了時候再來作王;使祂也能榮耀父;(1∼4;)使祂恢復永世裡原有的榮耀,(5,)這榮耀因為道成肉身的緣故,暫時隱藏起來。
(二)求父使信徒:
甲,在世上得蒙保守;(11;)
乙,脫離那惡者;(15;)
丙,‘用真理使他們成聖;’(17;)
丁,因主的名和生命合而為一;(11,21∼23;)
戊,與祂同在天上,看見祂所得著的榮耀。(24。)
(三)求父使世人因著信徒們合而為一的見證,能夠信父差遣子到地上來。(21,23。)
在大祭司的禱告中間,有四次題到信徒的‘合而為一。’(11,21∼23。)可見主對今天留在地上屬祂的人‘合而為一’的願望是何等的迫切!同蒙恩召的弟兄姊妹,如果我們再堅持門戶之見、宗派精神,我們要何等的傷祂的心!我們有同一個名保守,(11,)有同一個生命交通,(21,)有同一個榮耀福分賜給我們,(22,)還有什麼理由可以使我們分開呢?‘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神,’(弗四4∼6,)還有什麼原因可以使我們不在主裡合一呢?若說對真理的看法不同罷,難道這是主所許可的理由麼?主的心意是要我們先建立那完整的身體,(沒有‘分門結黨的事,’)然後‘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13。)親愛的弟兄姊妹,自己的成見,人的遺傳和情感,和主那個迫切的願望,都擺在我們面前,我們要成全那一個?
不只主等著我們,四圍的眾人也等著我們,好叫他們因著合而為一的見證,知道神差遣了祂的獨生子到地上來作救主。
二三 ‘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6。)兵丁、法利賽人的差役、祭司長、以及猶大退後倒在地上,並不是一件偶然的事。請注意‘一說。’等到主一說‘我是,’(直譯,)他們立刻退後倒在地上。主說的‘我是’和他們的行動有關。原來‘我是’就是耶和華神自己宣示的稱號。祂曾向摩西說,‘我是那“我是,”’又叫他向以色列百姓說,‘那“我是”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三14,直譯。)主在本書所說的‘我是’不是普通的‘我是,’與下文八節所說的‘我是’不同。這裡主說的‘我是,’就是宣告祂的神格,祂就是耶和華神。在仇敵面前,祂這麼一次的宣告,帶著極大的威力,沒有人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這更證明除非主自己願意把自己交出來,沒有一個人能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二四 在彼拉多面前,主始終承認祂是王,是猶太人的王,可是祂必須指出祂的國是屬靈的,不是屬地的。注意祂所說的‘只是現在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十八36,末句中文和合本聖經漏譯‘現在,’)意思是到了將來的國度時代,主的國才來在地上。那時天使要宣告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
二五 主受審判,羅馬的巡撫彼拉多三次宣告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約十八38,十九4,6。)彼拉多的夫人警告她的丈夫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賣主的猶大坦白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二七19,4。)同時釘十字架的強盜作見證說,‘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站在十字架對面的百夫長驚歎說,‘這真是個義人。’(路二三41,47。)這些人都證明主是無辜的,祂的死是無罪的代替有罪的受審判。
二六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主復活了。(約二十1。)主復活必須在七日的第一日,因為這一天是一周的開始,是一個新的起頭。舊約獻初熟的莊稼,和五旬節獻新素祭,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利二三11,15∼16。)那就是預表基督的復活和教會的產生,都在新的日子中。所以聖經又稱七日的第一日作第八日。前面的七日乃是舊造,到了第八日,就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就是以色列人在第八日受割禮所預表的。在舊約中,神注意第七日;到了新約,就注意第八日。所以教會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徒二十7。)同時,主復活是在這一日的清早,那也是說,完全是新鮮的。
主復活了,按獻初熟的預表,應當立刻把這個新鮮獻在神面前。但是在這裡有一個抹大拉的馬利亞,因著找不著她所愛的主,一直站在墳墓外面哭,主就只得先向她顯現,安慰她破碎的心。這給我們看見,能碰著並認識復活之主的,還不在人的知識有多少,乃在人對主的愛是如何。馬利亞因為專心愛主,心裡只有一位‘祂,’(約二十15,)所以就得以首先看見復活的主。但願我們向主都有這一個愛!
二七 主向門徒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二十22。)信徒受聖靈是有兩條路線:(一)聖靈住在人心裡,(二)聖靈降在人身上。前者是當人得救的時候領受的,後者是當人得救以後追求而得的。前者是指聖靈的印記,(弗一13,)後者是指聖靈的澆灌。前者和生命有關,後者和能力有關。
這裡的‘你們受聖靈,’是指聖靈住在人心裡,是本書十四章至十六章中所應許的聖靈。五旬節的‘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又有舌頭如火焰…落在他們各人頭上,’(徒二2∼3,)是指聖靈降在人身上,是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所應許的聖靈。
有人以為這裡只是五旬節的預表,其實並沒有聖靈賜下來。這是錯誤的看法,因為主在這裡絕不會以演劇式的姿勢對他們說,‘你們受聖靈,’而不賜給他們聖靈。也有人以為主尚未升天,聖靈不能被差遣,除非主升天,聖靈才被差遣,因此可以斷定這裡只是一個預表,並沒有聖靈降下來。可是從本章十七節看來,主向馬利亞顯現以後,曾升天見父,作復活的初熟果子的供獻。
門徒們此時受了聖靈,才能有五旬節以前的‘同心合意…�琱謄咩i。’(徒一14。)
二八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二十23。)這不是說主在這裡授權給教會中某等特種品級的人有赦免罪的權柄。從上文二十二節看來,很明顯的主是說,那些接受聖靈的人有赦罪、留罪的權柄;因為他們受了聖靈,就有分辨的能力,能夠看出誰是真悔改,誰是假悔改。當然前者得到赦免,後者得不到赦免。彼得被聖靈充滿,曾在撒瑪利亞的西門身上執行過這樣的權柄。(徒八20∼23。)保羅被聖靈充滿,曾在以呂馬身上也使用過這樣的權柄。(十三4∼12。)今天許多信徒因著聖靈所賜的感覺,能夠分辨一個罪人因著真正的悔改和相信,他的罪定規已經得到神的赦免。
二九 約翰寫本書到二十章是一個結束,(30∼31,)似乎他可以擱筆,宣告工作完成。可是很希奇,他在聖靈引導之下,又寫了第二十一章,記載一些不能遺漏的事。
彼得自從三次否認主以後,雖經痛悔,可是心裡面總是存著一些自卑的感覺。主,誠恐彼得聽見主復活,更加覺得羞愧,無顏與主再見,所以在姊妹們面前特別題起彼得的名字,囑咐她們帶信息給他,約定在加利利相見。(可十六7。)主誠恐在加利利的會見過遲,所以又在復活那天單獨的向彼得顯得。(路二四34,林前十五5。)彼得可以從主得到安慰,可以感覺到他的罪已蒙赦免。可是一想到他的膽怯,他的不忠,他的虧欠,越覺得從此之後他是再不配談到工作和事奉了。他覺得他的前途完了,還是回到加利利去打魚罷。因此主特意趕到提比哩亞海邊去找他,把‘餵養我的小羊、’‘牧養我的羊、’‘餵養我的羊’的責任委託他。哦
你這不肯放我的愛,
疲倦的我今息於你;
將餘生還你若債,好使它在你這深海
能以更為豐溢。
-詩歌選本第二百零九首(參今三三二首)
餵養和牧養的條件,不是知識、口才、能幹、錢財,乃是‘你愛我麼’的愛。尤其是那‘比這些更深’的愛。(約二一15∼17。)
主三次題到羊,祂都很鄭重的聲明說,‘我的’羊。(15∼17。)主絕不容許人偷祂的羊。
主要彼得學習一個更深的功課,就是:如果彼得要愛主,就得愛主的羊。愛主就得愛他的弟兄。
柒 鑰字和鑰節
一 鑰字:(一)‘信,’(三16,六47,)(二)‘生命。’(一4,六33。)
二 鑰節:
(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三16。)
(二)‘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
因祂的名得生命。’(二十31。)
捌 分析
本書根據內容可以分作五大段:神的兒子的介紹、神的兒子公開的工作、神的兒子在門徒中間的工作、神的兒子受難、神的兒子復活。
1 神的兒子的介紹(一章)
一 道成肉身。(1∼14。)
二 施浸約翰的見證。(15∼36。)
三 門徒們的見證。(37∼51。)
2 神的兒子公開的工作(二至十二章)
一 水變酒的神跡。(二1∼12。)
二 逾越節期間的工作。(二13∼25。)
三 與尼哥底母的談話。(三1∼21。)
四 施浸約翰最後的見證。(三22∼36。)
五 在撒瑪利亞的工作。(四1∼42。)
六 在加利利的工作。(四43∼54。)
七 畢士大池邊的神跡。(五1∼18。)
八 關於子是生命的源頭的談話。(五19∼47。)
九 變餅的神跡。(六1∼15。)
十 履海的神跡。(六16∼21。)
十一 關於子是生命的糧的談話。(六22∼71。)
十二 住棚節期間的工作。(七1∼八1。)
十四 關於子是光的談話。(八12∼59。)
十五 治癒生來瞎眼的神跡。(九1∼41。)
十六 關於好牧人的談話。(十1∼21。)
十七 修殿節時的談話。(十22∼39。)
十八 在約但河外的工作。(十40∼42。)
十九 使拉撒路復活的神跡。(十一1∼45。)
二十 法利賽人和祭司長的陰謀。(十一46∼57。)
二一 末次逾越節期間的工作。(十二1∼50。)
3 神的兒子在門徒中間的工作(十三至十七章)
一 洗腳的榜樣。(十三1∼17。)
二 被賣的豫告。(十三18∼30。)
三 臨別贈言。(十三31∼十六33。)
四 大祭司的禱告。(十七1∼26。)
4 神的兒子受難(十八至十九章)
一 被賣。(十八1∼11。)
二 受審。(十八12∼十九12。)
三 被釘。(十九13∼42。)
5 神的兒子復活(二十至二十一章)
一 向馬利亞顯現。(二十1∼18。)
二 向門徒們顯現。(二十19∼23。)
三 再向門徒們顯現。(二十24∼31。)
四 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們顯現。(二一。)
附錄
四福音的對照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早年事蹟
1路加福音書的序言;經節:路一1∼2
2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的奧秘;經節:可一1、約一1∼14
3主耶穌,彌賽亞的家譜;經節:太一1∼17
4加百列豫告約翰出生(西元前五年)地點:聖殿;經節:路一5∼25
5加百列豫告主耶穌出生(西元前五年)地點:拿撒勒;經節:路一26∼38
6童女馬利亞訪問以利沙伯(西元前五年)地點:猶大;經節:路一39∼56
7主的先鋒出世(西元前五年)地點:猶大;經節:路一57∼80
8天使在夢中向約瑟顯現(西元前五年)地點:拿撒勒;經節:太一18∼24
9主耶穌降生(西元前四年)地點:伯利�琚F經節:太一25、路二1∼7
10牧人尋見主(西元前四年)地點:伯利�琚F經節:路二8∼20
11主耶穌受割禮(西元前四年)地點:聖殿;經節:路二21
12主耶穌‘稱聖歸主’(西元前四年)地點:聖殿;經節:路二22∼24
13西面和亞拿稱頌神,講說主耶穌的事(西元前四年)地點:聖殿;經節:路二25∼38
14博士拜主 ;地點:伯利�琚F經節:太二1∼12
15逃往埃及;地點:埃及;經節:太二13∼15
16希律王屠殺男孩;地點:伯利�琚F經節:太二16∼18
17回到拿撒勒 ;地點:拿撒勒;經節:太二19∼23、路二39∼40
18十二歲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二41∼52
19約翰傳悔改的浸,叫百姓信‘那在我以 後來的’(西元二十五年)地點:伯大巴喇(或作約但河外的伯大尼)經節:太三1∼12、可一1∼8、路三1∼18
20主耶穌受浸(西元二十六年)地點:約但河;經節:太三13∼15、可一9、路三21
21聖靈降臨,住在主耶穌身上;天來聲音;地點:約但河;經節:太三16∼17、可一10∼11、路三22
22主耶穌,萬人的救主的家譜;經節:路三23∼38
23主耶穌受試探(西元二十六年) 地點:猶大曠野;經節:太四1∼11、可一12∼13、路四1∼13
24約翰見證神的獨生子(西元二十六年)地點:伯大巴喇(或作約但河外的伯大尼)經節:約一15∼18
25約翰見證自己是修直主道路的(西元二十六年) 地點:同上;經節:約一19∼28
26約翰指出‘神的羔羊’(西元二十六年)地點:同上;經節:約一29∼34
27主最初的幾個門徒(西元二十六年)地點:同上;經節:約一35∼51
28主行第一個神跡-水變酒(西元二十六年)地點:迦拿;經節:約二1∼11
29主在迦百農暫住(西元二十六年)主工作的第一年(從西元二十六年逾越節到西元二十七年逾越節)地點:迦百農;經節:約二12
30主公開傳道時第一個行動-潔淨聖殿(西元二十六年逾越節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二13∼22
31行好些神跡-許多人信了祂的名(西元二十六年逾越節)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二23∼25
32主向尼哥底母講重生(西元二十六年)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三1∼21
33主耶穌的門徒施浸(西元二十六年)地點:猶大;經節:約三22
34約翰見證:基督,新郎,子(西元二十六年)地點:哀嫩;經節:約三23∼36
35主耶穌因為猶太人官長的陰謀,就退到加利利去,中途在撒瑪利亞的敘加講活水(西元二十六年)經節:約四1∼45
36主耶穌醫治一個大臣的兒子(西元二十六年 )地點:迦拿;經節:約四46∼54
37希律安提帕把施洗約翰收在監裡(西元二十七年)地點:囚于馬蓋耳斯(在死海東)經節:路三19∼20
38猶太人的一個節期,主在安息日醫好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並宣佈自己是神的兒子,講到復活和審判,猶太人想要殺祂(西元二十七年)主工作的第二年(從西元二十七年逾越節到西元二十八年逾越節)第一次周遊傳道西元二十七年)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五1∼47
39主耶穌宣傳‘神國的福音’;地點:加利利;經節:太四12,17、可一14∼15、路四14∼15
40主在安息日講恩言與受本鄉人的逼迫;地點:拿撒勒;經節:路四16∼30
41主耶穌遷住迦百農;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四13∼16、路四31∼32
42第二次呼召西門,安得列,雅各與約翰在海邊(網滿了魚)地點:加利利;經節:太四18∼22、可一16∼20、路五1∼11
43主在安息日在會堂裡醫好一個被鬼附的人;地點:迦百農;經節:可一21∼28、路四33∼37
44西門的岳母在安息日得醫治;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八14∼15、可一29∼31、路四38∼39
45天晚日落的時候許多人得了醫治第二次周遊傳道(西元二十七年)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八16∼17、可一32∼34、路四40∼41
46走遍加利利;地點:加利利;經節:太四23∼24、可一35∼39、路四42∼44
47大麻瘋得潔淨,極多的人聚集,也指望得醫治;地點:加利利;經節:太八2∼4、可一40∼45、路五12∼16
48主耶穌醫治由四個人抬來的癱子,並且赦免他的罪;地點:迦百農;經節:太九2∼8、可二1∼12、路五17∼26
49主呼召利未;地點:迦百農;經節:太九9、可二13∼14、路五27∼28
50主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講禁食的問題,三個新舊的比喻(在利未家裡)地點:迦百農;經節:太九10∼17、可二15∼22、路五29∼39
51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吃,主講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二1∼8、可二23∼28、路六1∼5
52主在安息日醫治一個枯乾手的人;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二9∼13、可三1∼5、路六6∼10
53法利賽人商議除滅耶穌;第三次周遊傳道?(西元二十七年)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二14、可三6、路六11
54主耶穌退到海邊,許多人跟隨祂,治好了許多人(‘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地點:加利利海邊;經節:太四25、十二15∼21、可三7∼12
55主上山徹夜禱告後揀選十二使徒;地點:靠近迦百農;經節:可三13∼19、路六12∼16
56主下到平地上醫好許多的人;地點:靠近迦百農;經節:路六17∼19
57主在山上的教訓;地點:靠近迦百農;經節:太五1∼八1、路六20∼49
一,天國的人的品質與行為-有福的人,鹽與光;經節:太五1∼16、路六20∼26
二,完全的律法;經節:太五17∼48、路六27∼36
(1)律法的成全與補滿;
(2)超越的義-關於動怒,貞潔,話語,反應,愛仇敵;
三,隱藏的義-施捨,禱告,禁食;經節:太六1∼18
四,信心的生活;經節:太六19∼34
(1)要積攢財寶在天上;
(2)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3)不要憂慮;
五,神聖的功課;經節:太七1∼12、路六37∼42
(1)不要論斷人;
(2)不要把聖物給狗…
(3)祈求的就得著…
(4)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六,作門徒的呼召;經節:太七13∼29、路六43∼49
(1)兩條門路;
(2)兩種果樹;
(3)兩等根基;
58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第四次周遊傳道;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八5∼13、路七1∼10
59寡婦的兒子復活;地點:拿因;經節:路七11∼17
60施洗約翰打發門徒問主與主的答覆;地點:加利利;經節:太十一2∼19、路七18∼35
61有罪的女人用淚洗主的腳,用香膏抹上-多得恩免的人;地點:加利利;經節:路七36∼50
62繼續周遊工作;地點:加利利;經節:路八1∼3
63主的親屬說主是癲狂了;地點:迦百農;經節:可三20∼21
64一,主耶穌醫治一個瞎、啞、鬼附的人從耶路撒冷來的法利賽人褻瀆聖靈;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二22∼37、可三22∼30、路十一14∼23
二,預言猶太人在末後更不好的景況-汙鬼另帶七個更惡的鬼來;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二43∼45、路十一24∼26
三,遵守神的道的人有福;地點:迦百農;經節:路十一27∼28
四,文士和法利賽人求神跡;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二38∼42、路十一29∼32
五,裡面的光;地點:迦百農;路十一33∼36
六,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是主的親屬;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二46∼50、可三31∼35、路八19∼21
65主講天國的比喻;地點:加利利海邊;經節:太十三1∼53、可四1∼34、路八4∼18
一,在海邊上對眾人講比喻;經節:路十三18∼21
(1)撒種的比喻與解釋;經節:太十三1∼23、可四1∼20、路八4∼15
(2)稗子的比喻;經節:太十三24∼30
(3)燈放在燈檯上的比喻;經節:可四21∼25、路八16∼18
(4)撒種自長的比喻;經節:可四26∼29
(5)芥菜種的比喻;經節:太十三31∼32、可四30∼34、路十三18∼19
(6)面酵的比喻;經節:太十三33∼35、路十三20∼21
二,在房子裡對門徒繼續講比喻;
(1)解釋稗子的比喻;經節:太十三36∼43
(2)藏寶於地的比喻;經節:太十三44
(3)尋找好珠子的比喻;經節:太十三45∼46
(4)撒網聚水族的比喻;經節:太十三47∼50
(5)庫中拿出新舊東西的比喻;經節:太十三51∼52
66主耶穌吩咐渡海;地點:加利利海;經節:太八18、可四35、路八22
67平靜風浪;地點:加利利海;經節:太八23∼27、可四36∼41、路八23∼25
68加大拉兩個被鬼附的人得救,‘群’鬼進入豬群 ;地點:加大拉;經節:太八28∼34、可五1∼20、路八26∼39
69主渡海回來,睚魯的女兒復活,血漏的婦人得醫治;地點:迦百農;經節:太九1,18∼26、可五21∼43、路八40∼56
70兩個瞎子看見,一個啞吧鬼趕出;第六次周遊傳道;(西元二十七至二十八年)地點:迦百農;經節:太九27∼34
71主的本鄉人第二次厭棄主;地點:拿撒勒;經節:太十三54∼58、可六1∼6
72繼續周遊工作;地點:加利利;經節:太九35∼38
73主差遣十二使徒出去工作;地點:加利利;經節:太十1∼十一1、可六7∼13、路九1∼6
74希律安提帕殺施浸約翰,希律聽見主的名聲,想見祂;地點:馬蓋耳斯;經節:太十四1∼12、可六14∼29、路九7∼9
75十二使徒回來向主報告工作;地點:迦百農;第七次周遊傳道;(西元二十八年逾越節)經節:可六30、路九10
76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地點:伯賽大野地;經節:太十四13∼21、可六31∼44、路九11∼17、約六1∼14
77主耶穌遣散群眾,獨自上山禱告;地點:伯賽大野地;經節:太十四22∼23、可六45∼46、約六15
78主耶穌在海面上行走地點:加利利海上;經節:太十四24∼33、可六47∼52、約六16∼21
79主耶穌醫治許多病人;地點:革尼撒勒;經節:太十四34∼36、可六53∼56
80主講生命的糧,許多門徒退去,彼得承認:‘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你是神的聖者’;地點:迦百農;經節:約六22∼71
81主責備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拘守遺傳 ,離棄神的誡命,主講‘裡面出來的才能污穢人’;主工作的第三年
(從西元二十八年逾越節到西元二十九年逾越節)(主對門徒的訓練西元二十八年)主退到希律安提帕分封之地的東面和北面,外邦人的地區工作的一段時間;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五1∼20、可七1∼23
82主耶穌因為猶太官長要殺祂,就不上耶路撒冷去過節,而從加利利到腓尼基在外邦地區旅居;經節:約七1
83主耶穌隱藏不住,敘利腓尼基婦人的女兒得醫治;地點:腓尼基;經節:太十五21∼28、可七24∼30
84走遍西頓來到低加波利和加利利海邊;地點:低加波利;經節:太十五29、可七31
85耳聾舌結的人得醫治,還有許多人得醫治;地點:低加波利;經節:太十五30∼31、可七32∼37
86七餅數魚給四千人吃飽;渡海至大瑪努他,旋即渡回來;地點:低加波利;經節:太十五32∼38、可八1∼9
87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又要主顯神跡;地點:大瑪努他;經節:太十五39∼十六、可八10∼12
88‘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再在外邦地區旅居;地點:加利利海;經節:太十六5∼12、可八13∼21
89主耶穌醫好一個瞎子地點:伯賽大;經節:可八22∼26
90彼得承認主耶穌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地點:該撒利亞腓立比;經節:太十六13∼20、可八27∼30、路九18∼21
91主開始預言祂要被殺,過三天復活;地點:同上;經節:太十六21∼28、可八31∼九1、路九22∼27
92主登山改變形像-摩西,以利亞顯現,談論主怎樣去世的事,天來聲音;地點:黑門山;經節:太十七1∼9、可九2∼10、路九28∼36
93‘以利亞要先來’;地點:黑門山;經節:太十七10∼13、可九11∼13
94主趕出聾啞的鬼,癲癇孩子得醫治 ;主往加利利東北部 ,來到自己的家鄉;地點:黑門山;經節:太十七14∼21、可九14∼29、路九37∼43
95再預言被賣,死與復活;地點:加利利;經節:太十七22∼23、可九30∼32、路九43∼45
96門徒在路上爭論誰為大;地點:加利利;經節:路九46
97主叫彼得從魚口得銀付聖殿的丁稅;主與門徒在房子裡;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七24∼27
98主教訓門徒謙卑和饒恕;地點:迦百農;經節:太十八1∼35、可九33∼50、路九46∼50
一,‘天國裡誰是最大的’;經節:太十八1∼5、可九33∼37、路九46∼48
二,‘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經節:可九38∼41、路九49∼50
三,‘絆倒人的有禍了’;經節:太十八6∼11、可九42∼50
四,‘迷路的羊’;經節:太十八12∼14
五,‘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經節:太十八15∼20
六,‘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上耶路撒冷過住棚節;經節:太十八21∼35
99主暗暗的上耶路撒冷;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七2∼10
100主在殿裡教訓人,人想捉拿祂;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七11∼八1
101主對那被捉拿的淫婦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八2∼11
102主講我是世界的光,人拿石頭要打祂;主耶穌去加利利;彌賽亞公開的向耶路撒冷前行;地點:耶路撒冷、加利利;經節:約八12∼59
第一階段(西元二十八年)
103最後一次離開加利利;經節:太十九1∼2、可十1、路九51
104撒瑪利亞一村莊棄絕主,主責備雅各、約翰;地點:撒瑪利亞;經節:路九52∼56
105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作門徒要出代價;地點:比利亞;經節:太八19∼22、路九57∼62
106主差遣七十個人往各地去;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1∼12
107主責備終不悔改的城;地點:比利亞;經節:太十一20∼24、路十13∼16
108七十個人回來;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17∼20
109主耶穌歡樂,感謝神,稱門徒有福,呼召人得安息;地點:比利亞;經節:太十一25∼30、路十21∼24
110主講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25∼37
111馬大接待主,主講上好的福分;修殿節(西元二十八年冬)地點:伯大尼;經節:路十38∼40
112主在安息日醫好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九1∼41
113‘我是好牧人’ ;地點:聖殿中;經節:約十1∼21
114主講‘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逼迫主;地點:聖殿中;經節:約十22∼39
115主耶穌避居伯大巴喇(或作約但河外的伯大尼)經節:約十40∼42
第二階段(西元二十九年)
116主教門徒禱告;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一1∼13
117主責備法利賽人和律法師;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一37∼54
118主教訓門徒和別人:在人面前承認主;,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儆醒等候主來,把火丟在地上,分辨時候;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二1∼59
119彼拉多的暴行,西羅亞樓的慘事,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三1∼9
120主在安息日醫好一個被鬼附病了十八年的女人;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三10∼17
121伯大尼來的消息,過兩天拉撒路死了;地點:比利亞;經節:約十一1∼6
122主再往猶太去;地點:面向耶路撒冷;經節:路十三22、約十一7∼16
123主向眾人講窄門,神的國,狐狸、希律;主為背道的耶路撒冷哀歎;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三23∼35
124主在安息日到一個法利賽人家裡;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四1∼24
一,主治好一個患水臌的人;經節:路十四1∼6
二,主教訓作客的-要謙卑;經節:路十四7∼11
三,主教訓請客的-如何得報答;經節:路十四12∼14
四,主講大筵席的比喻;經節:路十四15∼24
125主講‘算計花費’作門徒的代價;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四25∼35
126一,失去而找著的羊;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五1∼32
二,失落而找著的錢
三,失而又得的兒子
127一,不義的管家的比喻;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六1∼31
二,主責備貪財的法利賽人
三,財主與拉撒路的結局
128論絆倒人,饒恕弟兄,信心,僕人,伺候主人;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七1∼10
129拉撒路復活;地點:伯大尼;經節:約十一17∼45
130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商議要殺耶穌;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一46∼53
131主暫住以法蓮;地點:以法蓮;經節:約十一54
第三階段(西元二十九年)
132主潔淨十個長大麻瘋的,只有一個來感恩;地點:加利利與撒瑪利亞交界處;經節:路十七11∼19
133論神的國和人子顯現的日子;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七20∼37
134切求的寡婦和不義的官的比喻,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的比喻;地點:比利亞;經節:路十八1∼14
135休妻,婚姻與童身;地點:比利亞;經節:太十九3∼12、可十2∼12
136‘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地點:比利亞;經節:太十九13∼15、可十13∼16、路十八15∼17
137主與一個少年的官講如何承受永生;地點:比利亞;經節:太十九16∼30、可十17∼31、路十八18∼30
138主講雇人進萄葡園作工的比喻;地點:比利亞;經節:太二十1∼16
139主第三次預言祂將被賣,死與復活;地點:比利亞;經節:太二十17∼19、可十32∼34、路十八31∼34
140雅各與約翰要求在天國裡坐在主的左右,‘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地點:比利亞;經節:太二十20∼28、可十35∼45
141主醫好巴底買和另一個瞎子;地點:耶利哥;經節:太二十29∼34、可十46∼52、路十八35∼43
142稅吏撒該的得救,‘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地點:耶利哥;經節:路十九1∼10
143主講交銀與十僕的比喻?;地點:耶利哥;經節:路十九11∼28
144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吩咐人報告,好去捉拿主;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一55∼57
145主耶穌來到伯大尼;地點:伯大尼;經節:約十二1
146在坐席時馬利亞用香膏膏主;地點:伯大尼;經節:太二十六6∼13、可十四3∼9、約十二2∼8
147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掉;主最後幾天的事;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二9∼11
148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參讀亞九9?)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一1∼11、可十一1∼11、路十九29∼40、約十二12∼19
149主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哭;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十九41∼44
150無花果樹被咒詛,第二次潔淨聖殿,瞎子瘸子得醫治,祭司長等想要殺主耶穌;在殿中公開的工作;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一12∼22、可十一12∼26、路十九45∼48
151基督與祂先鋒的權柄;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一23∼27、可十一27∼33、路二十1∼8
152兩個兒子的比喻;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一28∼32
153兇惡的園戶的比喻,文士和祭司長想?要下手捉拿主;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一33∼46、可十二1∼12、路二十9∼19
154娶親的筵席的比喻;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二1∼14
155法利賽人的問題:‘納稅給該撒’;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二15∼22、可十二13∼17、路二十20∼26
156撒都該人的問題:‘復活’;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二23∼33、可十二18∼27、路二十27∼40
157文士的問題:‘最大的誡命’;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二34∼40、可十二28∼34
158基督的問題:‘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二41∼46、可十二35∼37、路二十41∼44
159一,主警戒人不要效法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三1∼36、可十二38∼40、路二十45∼47
二,主宣佈法利賽人有禍了;地點:耶路撒冷;
160主為耶路撒冷歎息;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三37∼39
161主稱讚窮寡婦捐兩個小錢;經節:可十二41∼44、路二十一1∼4
162希利尼人求見主-‘我們願意見耶穌’?;主最後的公開的講道;天來聲音;對門徒的工作;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二20∼50
163橄欖山上的預言;地點:橄欖山;經節:太二十四1∼二十五46、可十三1∼37、路二十一5∼36
一,主預言聖殿被毀;經節:太二十四1∼2、可十三1∼2、路二十一5∼6
二,主降臨和時代末了的豫兆;經節:太二十四3∼31、可十三3∼27、路二十一7∼28
三,要儆醒等候主來;經節:太二十四32∼44、可十三28∼37、路二十一29∼36
四,善僕和惡僕的報應;經節:太二十四45∼51
五,十個童女的比喻;經節:太二十五1∼13
六,按才幹交銀與僕的比喻;經節:太二十五14∼30
七,分別綿羊山羊的比喻;經節:太二十五31∼46
164主第四次預言祂將被賣,受死;地點:橄欖山;經節:太二十六1∼2
165主耶穌每日在殿裡教訓,在橄欖山住宿;經節:路二十一37∼38
166祭司長,長老商議用詭計拿住主,殺主;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六3∼5、可十四1∼2、路二十二1∼2
167加略人猶大賣主;地點:耶路撒冷;經節:二太十六14∼16、可十四10∼11、路二十二3∼6、十三1
168‘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地點:耶路撒冷;
169彼得、約翰被差遣去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六17∼19、可十四12∼16、路二十二7∼13
170到了一座樓樓上;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六20、可十四17、路二十二14
171‘我很願意…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二十二15∼16
172‘祂拿起杯(單數)來’祝謝了;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二十二17∼18
173門徒爭論誰為大;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二十二24∼30
174主耶穌用手巾束腰,洗門徒的腳;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三2∼20
175主明說,‘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六21∼25、可十四18∼21、路二十二21∼23、約十三21∼26
176主當眾對猶大說,‘你所作的快作罷,’猶大出去了;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三27∼30
177‘如今人子得了榮耀’;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三31∼32
178主賜下新命令-彼此相愛;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三33∼35
179第一次預言彼得要跌倒;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二十二31∼34約十三36∼38
180‘同領基督的身體’;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六26、可十四22、路二十二19
181‘同領基督的血’; 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六27∼29、可十四23∼25、路二十二20
182主對門徒講教會與父,子,聖靈的關係;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四1∼十六33
一,‘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經節:約十四1∼7
二,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經節:約十四8∼14
三,主應許賜下另一位保惠師永遠與我們同在;經節:約十四15∼27
四,‘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經節:約十四28∼31
五,主是真葡萄樹,住在主裡面;經節:約十五1∼8
六,住在主的愛裡;經節:約十五9∼16
七,‘僕人不能大於主人,’聖靈與信徒的見證;經節:約十五17∼十六3
八,‘聖靈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經節:約十六4∼15
九,憂愁變為喜樂,奉主的名向父求就必得著;經節:約十六16∼27
十,‘我已經勝了世界’;經節:約十六28∼33
183大祭司的禱告;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七1∼26
184‘讚美’;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六30、可十四26
185‘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二十二35∼38
186往橄欖山去;地點:橄欖山;經節:太二十六30、可十四26、路二十二39、約十八1
187主對門徒說‘你們都要跌倒了,’主第二次再預言彼得跌倒;‘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基督的受害;主在客西馬尼的痛苦;地點:橄欖山;經節:太二十六31∼35、可十四27∼31
188主耶穌三次禱告;被賣,離棄;地點:客西馬尼;經節:太二十六36∼46、可十四32∼42、路二十二40∼46
189猶大領人捉拿主,馬勒古的耳朵得醫治,門徒都逃走了;宗教的審問;地點:客西馬尼;?經節:太二十六47∼56、可十四43∼52、路二十二47∼53、約十八2∼11
190帶到亞那面前受審;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八12∼14
191在該亞法前受審,受戲弄,彼得三次不認主;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六57∼75、可十四53∼72、路二十二54∼65、約十八15∼27
192在早上,公會定罪主,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政治的審問;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七1、可十五1、路二十二66∼71
193主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七2、可十五1、路二十三1、約十八28
194猶太人誣告主耶穌,彼拉多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七11∼14、可十五2∼5、路二十三2∼5、約十八29∼38
195主耶穌被帶到希律安提帕前,被戲弄,又被帶回到彼拉多前;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二十三6∼12
196猶太人棄絕主耶穌而要巴拉巴;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七15∼25、可十五6∼14、路二十三13∼23?約十八39∼40
197彼拉多把主耶穌定案,釋放巴拉巴;對彌賽亞最後的拒絕;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七26、可十五15、路二十三24∼25
198主耶穌被鞭打,戲弄;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七27∼30、可十五16∼19、約十九1∼3
199猶大吊死;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七3∼10
200彼拉多想釋放主耶穌,再三的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九4∼14
201猶太人喊著說,‘除掉祂…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地點:耶路撒冷;經節:約十九15
202主耶穌背著十字架被帶上各各他山,在路上西門替主背十字架,主向婦女們講話;神的羔羊被獻;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太二十七31∼33、可十五20∼22、路二十三26∼32?約十九16∼17
203主不受沒藥調和的酒;地點:各各他;經節:太二十七34、可十五23
204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參讀申二十一23,加三13)十字架上的痛苦,受死和埋葬;地點:各各他;經節:太二十七35、可十五24、路二十三33、約十九18
205‘父阿,赦免他們’;地點:各各他;經節:路二十三34
206兵丁拈鬮分祂的衣服,祂的罪狀,人的譏誚;地點:各各他;經節:太二十七35∼44、可十五24∼32、路二十三34∼41、約十九19∼24
207‘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地點:各各他;經節:路二十三42∼43
208‘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地點:各各他;經節:約十九25∼27
209黑暗;地點:各各他;經節:太二十七45、可十五33、路二十三44∼45
210‘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地點:各各他;經節:太二十七46∼49、可十五34∼36
211‘我渴了’地點:各各他;經節:約十九28∼29
212‘成了’;地點:各各他;經節:約十九30
213‘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幔子裂開,地大震動,磐石崩裂,墳墓開啟,死人復活)地點:各各他;經節:太二十七50∼53、可十五37∼38、路二十三45∼46、約十九30
214十字架下觀看的人:百夫長、眾人、婦女們…;地點:各各他;經節:太二十七54∼56、可十五39∼41、路二十三47∼49
215用槍剌祂的肋旁,有血和水流出來;地點:各各他;經節:約十九31∼37
216埋葬;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太二十七57∼61、可十五42∼47、路二十三50∼56、約十九38∼42
217把守墳墓;主的復活,顯現和升天;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太二十七62∼66
218七日的第一日清早主復活;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可十六9
219婦女們去看墳墓,要膏主,找不到主的身體,抹大拉的馬利亞跑去告訴彼得,約翰;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太二十八1∼4、可十六1∼4、路二十四1∼3、約二十1∼2
220天使在墳墓那裡向婦女們顯現,婦女們回去報信;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太二十八5∼8、可十六5∼8、路二十四4∼11
221彼得,約翰跑到墳墓那裡,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路二十四12、約二十3∼10
222主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可十六9∼11、約二十11∼18
223婦女們在回去的路上遇見復活的主;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太二十八9∼10
224把守墳墓的兵丁跑去報信,祭司長和長老捏造謊言;地點:耶路撒冷城外;經節:太二十八11∼15
225主向彼得顯現(林前十五5)又向去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地點:耶路撒冷、以馬忤斯;經節:可十六12∼13、路二十四13∼35
226主向十個使徒顯現;地點:耶路撒冷;經節:路二十四36∼49、約二十19∼25
227主向十一個使徒顯現(參讀林前十五)地點:耶路撒冷;經節:可十六14、約二十26∼29
228主在加利利海邊向七個使徒顯現(一網打一百五十三條魚),三次問彼得‘你愛我麼’;地點:加利利海邊;經節:約二十一1∼24
229主在加利利約定的山上向十一個使徒顯現;地點:加利利;經節:太二十八16∼20、可十六15∼18
230主向五百多弟兄顯現,又向雅各顯現,以後再向使徒顯現(林前十五6∼7)
231主在橄欖山上升天(參讀徒一3∼12)地點:橄欖山;經節:可十六19∼20、路二十四50∼53
232約翰福音書的目的與結束語;經節:約二十30∼31、二十一25
約翰福音 基督為神的兒子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 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為祂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從祂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 14-18)
「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下半)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 命。」(約二十30-31)
禱吿:親愛的天父,我們讚美感謝禰,因為禰曾應許我們: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當中。我們在靈裡深知禰在這裡與我們同在,求禰不但使我們在靈裡能感覺到禰的同在,也使我們透過禰的話能真正聽見禰的聲音;求禰使我們遇見禰,好叫我們真知道禰是誰,並與禰相交。我們把這個時間交托在禰手中,求禰賜福這段時間。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新約聖經裡的首先四卷書,都是歷史,因為是記錄主耶穌的事蹟。但雖然是歷史的記錄,這四卷福音書不僅是歷史,其實是從上而來的啟示。不錯,神會藉著歷史向我們啟示基督,但如果我們對主耶穌的認識僅限於那些歷史事蹟,那就完全漏失這些書卷的真正目的。換句話說,透過我們對主耶穌事蹟的認識,
我們要得著啟示,真正認識主耶穌的所是。這不只是頭腦裡的知識,而必須是屬靈的領悟。如果我們能從歷史看見主耶穌的真相,就必受吸引進入與祂的交通。這樣的相交必能帶出改變,我們就得以照著祂的形像改變,榮上加榮。所以當我們要研讀新約聖經中這些歷史書卷,我們願意並祈求能真正在靈裡深切認識主耶穌是誰的真實。
今天我們要查考約翰福音,這是四卷福音書中最後的一卷。在這卷福音書裡,約翰向我們顯示耶穌是神,是神的兒子。約翰在結束這書卷時,在第二十章就明說,記錄這些事和這些神蹟,目的是叫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我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神兒子的生命
首先讓我們來一起思考這個名詞——神的兒子。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甚麼意思呢?上回我們提過祂也稱為人子。祂為人子,首先指出祂是人,真正的人,完全的人。其次是,作為人子,祂開始了一個新族類。但主耶穌是神的兒子,那是甚麼意思呢?簡單的說,祂是神,是那看不見的神的形像。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神表明出來
(約一 18)。主耶穌為神子,是那看不見的神的形像。在聖經裡,形像總是指「代表」。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所是的完全的代表。形像還有「表明」的意思,祂完全表明神的所是。
在舊約的時候,神藉著眾先知向我們的列祖說話,但祂藉先知所顯明的自己,都是零星片段,只能是部分的啟示,不是完整的啟示,而且通過許多不同的途徑,不是一次過完全的啟示(來一
1 )。但當神差祂的兒子來到世上並藉著祂的兒子說話的時候,神就得著完全的啟示和表明,也完整地揭露了祂的奧秘, 因為神的奧秘乃是主耶穌。因此當我們想到神的兒子,就如同想到神自己一樣,因為祂是神完全的代表和表明。主耶穌說:「你看見我,就是看見我的父;你聽見我的話,就是聽見我父的話,因為我與父原為
一。」(參約十四9,十30)這就是作神的兒子的意思。
此外還有一個次要的意義,就如同祂成為人子;
因祂是神的兒子,祂是神唯一的獨生子,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這位神的獨生子,是在許多弟兄中首生的,為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
約翰福音一開始說:「太初有道。」我們曉得「道」的意思是:「話」、「言辭」、「表達方式」。主耶穌是神說的話;祂是神所說的言辭;祂是神表達的方式。「太初有道」,這是先說出祂是先於一切存在的永恆,是在過去的永遠裡自存的。「道與神同在」,這是說明祂是個人,是個獨特的人,為人獨特,與眾不同。「道就是神」,這是說到神性中那基本而永恆的合一。所以一開始我們看見作為神兒子的主耶穌,是神自己的發表,祂與神同在,祂就是神自己。萬物都是祂創造的,沒有一樣不是祂造的。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
神的道成了肉身,就是那成了肉身的兒子。約翰福音沒有告訴我們祂如何成了肉身,但從別的福音書裡,我們知道那是因為聖靈蔭庇的大能臨到童女馬利亞身上,就生下那聖者,就是基督耶穌。神的兒子主耶穌,是神本性一切的豐盛。歌羅西書一章十九節說:「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裡面居住。」神本性一切的豐盛要臨到世上,神本性成為人的形像,甚至是那帶著罪身卻又沒有罪的形像;那怎麼可以作成的呢?答案就在腓立比書裡面:「祂(神的兒子耶穌)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神的兒子要成為人,就必須倒空自己,這倒空並不是指倒空祂的神性,這是不可能的。這倒空是指神的兒子倒空祂的榮耀、尊貴、高位、尊嚴和當得的敬拜,這些都是關繋著神性的。祂倒空自己的一切,為了穿上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有了人的樣子,就更自甘卑微,存心順服神,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二千年前有一天,神的兒子,就是道,成了肉身,住在世人中間。聖經裡這個「住」字,在希臘原文裡是「會幕」。「這道成了肉身,會幕在世人中間。」這就叫我們回想舊約的時候,神把祂的子民以色列人救出埃及,領他們帶到西乃山,在那裡神向他們表明祂的心意,向他們說:「當為我造會幕,使我可以住在你們中間。」(參出廿五8)
讓我們記住,神的心意總是要住在人中間,祂喜悅與人同住;但可惜祂一直不能與人同住,因為祂是聖潔的,而人是有罪的。所以在預表上,我們看見只有在神把以色列子民從埃及救出來以後,祂才能向他們表明祂的心意,說:「我要住在你們中間,為我造一個會幕吧!」但事實上,這會幕是主耶穌;「道成了肉身」,就是這會幕。因為有道成了肉身,祂才可以住(會幕)在人當中。就是這樣,神藉著那充滿恩典和真理的祂的兒子,與人同住。
恩典一愛
我們知道神是愛,愛正是祂的本性。祂總是愛, 祂的愛並不憑外在的事態。相形之下,我們的愛卻常受周遭環境影響。但神本是愛,愛是無條件地從祂付出,不看環境,也不受事態影響,因為愛是神的本性,甚至當祂施行審判的時候,也是出於祂的愛。神是愛,這個愛轉以人的實際享用來表達時,那就是恩典。這充滿了恩典的道成了肉身,正是因為神的愛轉化成為實際的恩典——恩典的行動,恩典的工作。主耶穌是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
真理一光
神不單是愛,祂也是光。神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這光若轉以人實際的享用來表達,或表明, 那就是真理。正是這個原因,當道成了肉身,住(會幕)在人中間,祂——神的兒子耶穌——是充滿恩典和真理,因為祂十分切實地發表了神真正的所是。因此我們在祂裡面找到真理的話語和恩典的作為。
約翰福音的記錄常用一個事件開頭。比方在這裡,開頭的事件是恩典的事實——「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接著就是教訓:真理的話。約翰福音是這樣說:「律法是經由摩西來的。」(參約一 17上)換句話說,摩西是把律法給以色列人的媒介,而恩典和真理是由基督耶穌來的。
「由基督耶穌來的」是甚麼意思?意思是:在基督來以前,在世上並沒有恩典和真理。全因著祂的來臨,恩典和真理才得以臨到地上。但恩典和真理並不僅是從神出來的東西,恩典和真理是神的本體實質。當基督來到世上,恩典和真理也就臨到地上,而當我們接受恩典和接受真理的時候,實際上我們就是接受基督自己,祂是以恩典的形式和真理的形式,把自己給予我們。
但要留意在這裡有很大的差異。有的時候我們聆聽教訓,那可能的確也是真理,既然是正確無誤,就以為那必然是真理,可是如果我們所接受的只不過是 一些正確的教導,而基督自己並不在其中,那就不是真理,那不過是教訓。真正接受到的若是真理,那麼所接受的不會只是教訓,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那就是基督,因為祂就是真理。
關於恩典,也是同樣的道理。我們可能目睹一件神蹟,看見一項奇妙的工作,但如果所看見的只不過是神蹟或奇事,而基督並不在其中,那我們不能說那是恩典。恩典是我們所得著的主的自己。所以,不管祂作甚麼或說甚麼,都不僅是行奇跡,也不僅是一些精彩的教訓。無論祂作事或教訓,其實祂是把祂自己分給我們。我們不能光是感歎祂如此的教訓或如此的作為,我們必須更深一層領會祂所有真理的教導,和祂一切恩典的工作。目的無他,只是為了叫我們得著基督作我們的恩典,接受祂作我們的真理。
賜給我們的生命
寫約翰福音的人採用一個非常特別的字。主耶穌在地上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但約翰並沒有用奇事或神蹟這些字眼,他採用「標誌」這個字。甚麼是 「標誌」?那是指標,是指路牌,指示出一些事物。 換言之,指標並不是事物的本身,而是指示出標記以外的事物。所以約翰福音所記錄的神蹟,都稱為標誌,因為不管這些神蹟何等奇妙——事實上它們是十分奇妙——神不要我們只專注這些奇跡,祂要我們越
過這些神蹟奇事有更遠的看見;祂要我們看見一個 「人」。這才是為甚麼把這些標誌都記錄下來的原因。我們記得約翰還有另外許多事蹟沒有記錄下來。即使如此,他認為他所記錄下來的,已經足夠證明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人若接受祂,就可以得生命。
約翰福音裡面還有一點我們該留意的,就是「生
命」這個詞十分受強調。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下)事實上,如果我們把祂所有真理的話語和恩典的工作歸納起來,只須用一個詞——生命——來代表。 祂那些真理的話是要把生命賜給我們,祂那些恩典的工作也是要賜給我們。基督來要賜下的就是生命。祂是神的兒子,因此在祂裡面有生命,祂有能力把生命賜給凡信祂的人。因此,約翰福音十分強調生命這個詞,我們思想這許多神蹟,就會發現它們都是生命的標記。藉著這些標記,我們就知道主所賜的是何等的生命。我們必須認識從主耶穌領受的生命,要知道那真正是何等的生命!
無窮盡和滿足人的生命
約翰福音記錄了八個神蹟。第二章記載主耶穌在加利利的迦拿的一場婚宴上,把水變成酒。主耶穌行這頭一件神蹟是在婚宴上,這是頗具啟發性。事實 上,聖經明說祂行這頭一件神蹟,顯出祂的榮耀。為甚麼這頭一件神蹟該在婚禮發生呢?我們從神的話曉得,在神的心意中有一樁婚事。在地上所有的婚姻, 只不過都是基督和祂的教會結合的預表或影兒。
在以弗所書五章保羅提及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但他指出這個關係是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的預表。保羅說:「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 的。」早在太初的遠古,神還沒有創造人以前,甚至是在祂還沒有創造萬物以前,在祂的心思裡,早就有一樁婚姻。祂的心意一直就是:「人獨居不好。」神只有一位獨生子,祂的心意不斷都是這樣:「祂孤獨不好,我要給祂一個終生伴侶。」因此基督和祂的子民——教會,就會有一個永恆的結合,這是神心裡的意念,所以主耶穌在地上所行的第一件神蹟是在婚宴上,給我們提示了神心中所要的,也正是基督來地上的目的。
主耶穌在這個場合把水變成酒。在古時婚禮通常都擺喜宴,不像近代參加婚禮的人在典禮後只享用一些茶點。在古時根據當時猶太人的傳統,他們的婚宴長達幾天。關於這種風俗,我記得我的長兄結婚時是沿襲古例,親友們到賀的享用了三天的筵席。
約翰福音二章記載有許多賓客參加這對年青人的婚禮,他們有被邀請的,也許亦有沒有被邀請的人。 大概這對新人頗受愛戴,來道賀的賓客超出預期的數目。宴席持續了兩天,到第三天酒用盡了。那簡直像要悲劇收場,叫這對新人太丟臉了,他們正當最興高采烈之際,突然沒有酒供應。幸虧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在場,她轉向兒子求助,祂就把水變成酒。
我並不打算對這件事詳加解釋,因為這不是交通的主題。但我要強調一點:水是甚麼?水是平淡乏味。事實上那放在宴會廳門口的六口石缸,是用以潔淨的。照猶太人的規矩,賓客進門都必須洗腳。他們穿的鞋子是草鞋,而街道路面沒有鋪過,相當污穢,所以腳要先給洗淨才可以踏進門,不然在享用喜宴時會混身不自在。可能他們還必須洗淨雙手,因為這也是猶太人的傳統。六口石缸的水相當多,但顯然賓客太多了,水給用剩的也不多了。所以主吩咐說:「把缸倒滿水。」
在這裡,水代表我們的舊生命,就是我們從祖宗承受的亞當的生命;那生命平淡無味,只能用來洗淨人的外面,我們能作的就只能有乾淨的外表。有人看來道貌岸然,有人看似慈悲為懷,又有人看似慷慨大方,但這一切都僅是表面的外觀,內心仍如以往邪惡。我們只能粉飾外表,看起來清潔,但內心是比萬物都詭詐,甚至騙倒自己,我們在亞當裡的生命就是這樣;不僅如此,這從亞當來的生命,就像那六口石缸裡的水,越來越少,快要用盡。事實上它是無有。
主耶穌把石缸裡的水變成酒。水和酒在性質上迥異,除非加入一些新的東西,否則水不可能變成酒。 事實上當主耶穌把水變成酒時,確實把一些東西加進水裡。這不過是描述主耶穌在我們生命裡所放進去的預表——祂是把自己加進去,把自己的生命放進我們的生命裡。當祂這樣作的時候,我們就經歷變化。
酒能叫人心中歡暢,叫人忘憂。當時六口石缸滿了酒,那麼多的酒不僅是夠叫賓客們繼續在婚宴上盡歡,而且還可能剩下很多,讓新婚夫婦享用。換言之,是用之不盡。主耶穌賜給我們的生命是滿有滋味、滿有喜樂,無窮無盡的。這就是主耶穌給信祂的人的生命。
我還想講講「變化」。變化的意思並不是說肉身轉變成為靈。不是的。聖經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這是永遠的事實。從肉身生的,准是肉身,永遠不會改變的。肉身可加以粉飾美觀,可以把外觀洗乾淨,可是肉身基本的性質是永遠改變不了;肉身就是肉身,永遠不會改變。基於同樣的道理,從靈生的就是靈。從神的靈來的,是出於神的,也是不能改變。所以變化並不是指肉身變化為靈,不是的。這裡的意思是指基督的生命進入人裡面,這新生命替代了人裡面的舊生命,從此以後,在人裡面顯明出來的是祂的生命。這就是變化。
讓我用另外一個說法,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己,是個器官,是不改變的。神創造我們是個活的魂,因此我們的魂保持原狀。但問題是當人墮落以後,魂的生命就成了己,己就成了人的魂生命,因此我們的思想、感情、意向、定意和願望所發表的,全是我們的自己,這就是肉身,成了自私自利。但是有了變化以後,一種新生命進到我們的魂裡,取代我們的己。基督活在我們的心裡,我們裡面就不再是由 「己」作王,結果我們就能愛祂所愛的,就開始體會神的心思,開始遵從神的旨意。這就是變化。
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上)換句話說,那個「我」仍在,就如一個人仍存留著。變化發生的時候,並不表示你不再存在;你還是在那裡。但要記著:你信了主,雖然你仍在那裡,但活著的不再是你,是基督在你裡面活著,分別就在這裡。所以保羅可以這樣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
(腓一21)你看保羅,那的確是保羅,可是他活出來的,不再是保羅,是基督。這就是變化。
我們不要信任我們的肉身,知道它總是老樣子。 就算是信了主三十年,那肉身依舊保持原狀,毫不改變。但感謝神,祂給了我們生命,只要我們讓這生命管治我們的魂,我們就會發現自己在改變,照著祂兒子的形像變化,榮上加榮。神的兒子主耶穌給了我們新生命,就是祂的自己,這生命滿了喜樂,滿足,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感謝神,我們得著這個生命。
滿有意義和能力的生命
約翰福音記載主耶穌所行的第二個神蹟在第四章:主耶穌醫好大臣的兒子。這個人定規是羅馬皇室裡的貴族,有財有勢,甚麼都有,並受人尊重。但可惜他的兒子病了,發高燒快要死了。如果你的獨子臥病不起快要死,那麼名譽地位和財富這些東西,對你還有甚麼作用?這一切都是徒然。還好這個大臣聽過主耶穌的事,於是從迦百農來到迦拿,求主到他家醫治他的兒子。主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的病好了。」他相信主耶穌,滿有信心回家去。在路上遇見他的僕人迎面而來,吿訴他他的兒子病好了。他問僕人是甚麼時候病好的,馬上知道那正是主耶穌對他說 他的兒子病好了的時刻,他和他的一家就都信了。這是主耶穌所行的第二件神蹟。
這個神蹟有甚麼意思?我相信是表明神的兒子主耶穌給我們的生命是滿有意義和帶著能力。這個孩子發高燒,思想錯亂,迷糊不清,最後難免要病死。
你曉得這正是我們的舊生命的光景嗎?想想我們的舊生命的處境,正發高燒,我們根本不知自己在作甚麼,腦袋裡一片混亂,可能胡亂行事,結果引致死亡。這是我們的寫照,全然不知道生命的意義和目的,伸手要抓這樣,要抓那樣,卻完全糊塗無知。但感謝神,主耶穌的生命臨到我們,就使生命滿了意義;因著祂,我們就可以高唱生命的價值。如果不是因著祂,生命是不值得活的,這是實話。但當祂的生命臨到我們,就把新的意義賦予我們的生命,我們就知道為何生存。我們不是為自己活,不是為了享受,為了享用世物。不!我們活是為了敬拜主,享用主, 也讓祂享用我們。祂也賜我們力量走前面的路。這就是主給我們的新生命。
叫人得釋放和安息的生命
第三個神蹟記載在第五章。有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躺在畢士大的池子旁,天天盼望天使來攪動池水,他若能首先下去就會得醫治。但事情很難辦得到,他是癱瘓的病人,自己不能下到池子裡,又沒有人扶他一把,好叫他先別人下到池水裡。所以他在那裡躺了三十八年不能動,全無希望;他顯然也放棄一切希望了。然後有一天主耶穌來到池旁,對他說:「你要痊癒麼?」主給了他一線希望,他自然回答說:「我要!」主就向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吧!」他馬上得著醫治。後來主耶穌在殿裡遇見他。
這第三個神蹟說出甚麼有關生命的事?我們原有的生命是有病的,不能行公義。這個病人是因為犯罪而生病,可說是神的定罪。我們知道神的審判已落在我們身上,我們絕無盼望。我們也許多方嘗試——
嘗試行善積功德,但也許因絕望而已經自我放棄。但感謝神,就如這個病人,我們遇見基督,祂給我們希望,也把祂的生命給我們,結果這個池子旁的病人不但得釋放,他還在殿裡敬拜神,滿有安息。因為主使他痊癒那天剛好是安息日,主耶穌實在是我們的安息。我們要知道從神兒子接受所得的生命,是如安息日叫人得安息。我們從罪的捆綁中得著釋放,現在安息在祂裡面;正因為在祂裡面安息,我們就得以敬拜祂。這就是基督給我們的生命。
豐盛的生命
第四個神蹟是在約翰福音六章,主耶穌以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祂當時說:「我是生命的糧。」 祂不光是生命,祂也是生命的糧;祂不但把生命給我們,祂還不斷把自己供應我們的需要。我們該何等迫切的相信祂,信靠祂,我們更何等需要取用祂,日復一日,天天依靠祂走曠野的旅程。神為以色列民在曠野天天賜下嗎哪。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們今天身處曠野。這世界不過是曠野,我們怎能有力量走過這世上?那就得靠接受祂作生命的糧。哦!祂是如何不斷地把自己供應我們。祂說:「我因父活著,照樣,你們也要因我活著。」(參約六57)
我們學會了這個秘訣嗎?還是我們依舊靠自己而活?還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如果是這樣,我們定規會作不到。豈不知我們必須要靠主耶穌而活?沒有祂, 我們會一事無成;沒有祂,我們不能走完應走的路。 我們需要祂的生命不斷地如天上來的糧供應我們。我們以祂為糧得飽嗎?我們不但要相信接受祂,還必須以祂為糧吃飽,天天破曉前就得拾取嗎哪,因為太陽一發熱,露水一干,嗎哪就消失了(出十六21 )。我們必須天天來親近祂,每天以祂為糧,供應每天的需要,作我們靈裡的扶持。祂是供應我們的,也是我們所得的供應。
光的生命
第五個主所行的神蹟,記載在約翰福音九章,主
耶穌開了那生來是瞎眼的人的眼睛。門徒們試著猜為甚麼這人生來就瞎眼,是因他父母親的罪嗎?還是因他本人的罪?那他怎會在出生前就犯了罪呢?我們要從神學的角度去解釋的話,會得著各樣不同的結論,在這裡我們發現主耶穌的門徒竟是天生的神學家呢!
他們把各樣想得到的事都神學化了。但主耶穌說:「你們不要這樣作。這個人生來是瞎眼,是為了叫神得榮耀。」我們沒有辦法明白其中的邏輯,但事實上有道理的。主耶穌開了那生來是瞎子的眼睛,然後宣告說:「我是世上的光。」(參約九5)聖經也說: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
我們都是瞎子,甚至生來就瞎眼了;不要以為我們的眼睛曾經能看見,以後才變成瞎子,這不過是想像和假設而已。但感謝神,當祂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面以後,我們就開始能看見:「在禰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卅六9)何等大的分別!祂的光乃是生命的光。這生命的光照在我們的路上,我們就知道何去何從。「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一 17)這是基督的生命。
勝過死亡的生命
約翰福音十一章記錄了第六個神蹟,主耶穌把已經死了的拉撒路復活過來。主耶穌愛他的一家人, 他們也深愛主。當時主耶穌因猶太人的反對而退到約但河外,這家人兩個姊妹就派人送話給主耶穌,說:「禰所愛的人病了。」她們以為這短短一句話就足以促使主趕過來,祂會把手按在拉撒路身上醫好他。可是主接獲消息以後,仍留在原處直等到拉撒路死了。然後祂說:「我們去叫醒他吧。」門徒說:「拉撒路若真的睡了,那就好了。」但主耶穌說:「不,他是死了。」於是他們前去,抵達的時候,拉撒路早已在墳墓裡四天了。他姊姊馬大說:「他已經腐爛變臭了。」表示拉撒路已經徹底死了。主耶穌為甚麼耽延呢?原因是主要顯出祂是神兒子的榮耀,祂是復活,祂也是生命。
如果沒有死亡,就不會有復活,只能說是復蘇。 如果真正是死亡,那就有真正的復活。主耶穌宣吿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祂願意我們讓舊生命死去,因祂要給我們生命,這生命是曾經過死亡而從其中生出來的,這就是復活。
在你的經歷裡,當你遇見困難的時候,你往往會喊叫說:「主,禰快來!快來幫助我!不要讓我死。」這不是嗎?有些時候主卻耽延,你就開始覺得奇怪,開始怪責祂,然後開始發怨言,說:「主現在不再愛我了。」不是的,主是想你死,好讓你經歷復活。祂常常容許你走到盡頭,祂才會拯救你;感謝神,至終祂來救你的時候,那是何等的榮耀!這就是復活,就是祂自己,不是你作的,你不能從中得榮耀,都是祂作的,因祂是復活,是生命。
得勝的生命
第七個神蹟是最大的神蹟,就是約翰在二十章所記錄的主耶穌自己的復活。主耶穌被埋在墳墓裡三天,第三天祂從死人中復活。自古至今,從來沒有人真正進到死亡以後還能復活走出來。主耶穌是甘心情願,自動而有目的地為我們捨下祂的生命。祂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也有權柄取回來。」(參約十18 )祂進到死地,奪去死亡的權勢,從死亡裡出來,全然得勝,這就是勝利,世界上最偉大的勝利。這就是祂給我們的生命;這不是戰敗的生命,也不是軟弱的生命。這是剛強有力和得勝的生命,甚至能勝過死亡的本身,沒有甚麼是不能勝過的。這就是主耶穌所給我們的生命。
愛和服事的生命
第八個,也是最後一個神蹟,是記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是在主復活以後發生的事情。七個門徒去打魚,過了一夜都沒有打著甚麼。早上主出現在岸上,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你們打到甚麼沒有?」「沒有。」他們知道那是主,然後主為他們預備早餐。吃完早餐的時候,主開始問彼得說:「你愛我麼?你要餵養我的小羊。」……等等。 這些對話是甚麼意思呢?意思是:主耶穌給我們的生命,是愛的生命,是「愛——生命」。在這生命裡面有愛,因此必然帶出服事。我們不能只顧自己,必須要餵養小羊,要牧養羊群,也要餵養群羊。換句話說,我們從主耶穌接受的生命,是犧牲的生命,是一種愛——生命,服事的生命。我們不能老坐下不動,一味接受、接受、接受;我們必須要付出、要愛、服事,並要顧念神子民中那些幼小的,甚至也要幫助那些已經長大的,也要照料有病的,就是靈裡有軟弱
的。這是我們所接受的生命。
藉著這八件神蹟,主在吿訴我們祂是神的兒子。 你若信神的兒子,就得享受生命;你接受祂作生命,祂進入你裡面作生命,那麼會發生甚麼事情呢?你就有喜樂,就得滿足;生命就有了意義,也滿了能力; 你得著釋放,得著如安息日的安息。你不僅得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每天得供應。在你裡面有光, 照在你走的路上,叫你知道要走的路,也知道該作的事。當你曉得自己作錯事,主耶穌的寶血會把你洗淨。這是勝過死亡的生命;雖然環繞周圍有死亡,但這裡的生命能勝過死亡。基督的生命是得勝的生命; 是復活升天的生命;是在天上的生命;坐在天上,卻也是在地上能從神的子民裡面活出來的生命。這生命因此也是愛的生命,服事的生命。
這就是祂給我們的生命。讀約翰福音,不是僅把它當作歷史去讀,而是要認識並接受神的兒子主耶穌。你若能真實接受祂是神的兒子,你就能得著新生命,上文所描述的就是你所接受的生命。怪不得使徒保羅說:「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居住在基督裡面,你們在祂裡面就得以完全。」(參西二9-10)—切都在祂裡面,而祂把自己給了你,所以你在祂裡面得以完全。願主成為我們的一切,我們不用往別處拾麥穗,只在波阿斯的田拾取就好了(得二 22) °
禱吿:親愛的天父,讚美感謝禰,因為禰把禰的兒子啟示給我們。祂是神的兒子,我們相信祂,就因祂的名得生命。為了我們所接受的生命,我們感謝禰,但懇求禰開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能看見這是怎樣的生命,好叫我們棄絕我們那舊造敗壞、自私和自我為中心的己生命,不再靠它而活,而願意讓禰的生命活在我們裡面,管治我們,好使禰得榮耀。奉主耶穌的名祈求。阿們。
約翰福音研究(巴斯德)
第一百二十一課 約翰福音 之一
提示:開始研究約翰福音,一定要先熟練整部福音書的內容。所以,我奉勸各讀者必須一口氣讀完整部福音書(大約兩小時)兩遍至三遍。
留心觀察!
那位己故的新約希臘文著名學者,羅拔遜博士(Dr.A.T. Robertson)稱這卷約翰福音書為一卷「最美妙的書」。我們也有相同的感受,倘若不是看了馬太、馬可、路加三卷福音書的奇妙獨特啟示,我們也會講出一樣的話。只是,我們實在察覺到,當一個人仔細深入研讀任何一卷福音書的時候,他亦會感到那足「最偉大的著作」的。當然永遠再沒有一卷書寫得像約翰福音那麼美妙。為了這個緣故,我們有一個預感,僅有以下三個簡單的課程,一定不足深入研究這卷約翰福音書的。可是,這三課雖然簡單,但是深信仍能供給讀者們一系列的鑰匙,可以把書中那些更深入的屬靈寶藏開發出來。我寫這一個提示,目的是要各位小心研讀。當各位正熱切的渴望得到裡面豐富的屬靈寶藏之前,我們是必須要先花一些工夫,去研究這約翰福音和其他三卷對觀福音之間的關係,從而正確地全面瞭解它們彼此間的連貫性,看有什麼真理包含在內。我們怕有一些讀者對這些研究感到乏味。其實這類研究的實在價值遠比初次產生的觀感更大,而且對於那些要求先在理性方面抓緊四福音書的人,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步驟。我們希望讀者們會用心細看這一課所提供的資料:深信所花的時間是值得的。
——巴斯德
若把古今所有學者和聖徒對約翰福音稱讚的話都寫下來,相信會合成一部非常厚的書。試問有誰能找到一本比較這約翰福音更深入淺出,更美妙絕倫的書?世上還會有一個更偉大更榮耀的真理比這書更明白地表達出來麼?
當然這書之所以稱為無價寶,是因為裡面的神聖啟示和屬靈價值。打開這卷書一看,第一個深刻的印象就是「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這裡的「表明」一詞,在希臘原是exegesato,這字後來變出英文的exegesis,即解經學。原意是可見的主耶穌將不可見的神表現出來給人看。這樣,「神」這個無法領會的概念,終於客觀地解明給我們。正因為這位獨生子是從「父懷裡」出來的緣故,結果他就活活的把那位永活者的心腸解明出來了。
「要叫你們相信」
約翰福音的寫成,好像引路的福音燈光,直至人看完這卷福音書之後,到達了一個目的,就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三卷對觀福音書只把一些事實記錄下來,任由讀者去構成自己讀後的印象。但約翰就不是這樣:所選記的一切事實都加以注明其目的,並且都一致的指向一個固定的大主題。他注意表達的不單是事實,同時也注意事實的因由。或問,這裡面還有沒有超自然的事先編排計畫存在呢!到了這時候,任何讀者既然經已讀過了馬太、馬可、路加、約翰,這樣就該作出那最重大的決定了。其實在未讀約翰福音之前,已經可以決定了,倘若你還未決定,現在就該是最後的時機了。讀者要接受這挑戰,請決定——接受相信而得救,抑或拒絕相信而永遠滅亡。
完整的必要
那三卷類同的福音書反映這卷約翰福音是特別不同的。我們讀下去的時候,就會察覺到它不同的觀點,和不同的氣氛,許多讀者雖然感到它的不同,但一時之間很難解釋它為何或如何不同,只確實地感到不同就是了。所以,先解決這一點,是這三課的研究中最首要的。
我們知道,有了這第四卷福音書,福音就完整了。當我們讀完了頭三卷福音書後,我們還沒有這完整的感覺。那時,我們陪同主耶穌周遊傳道,學習他所言、所行,和所感受的。我們驚奇的看見主經歷那七件大事:即是他的奇妙出生、受洗、受試探、變化形像、被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當彼得承認主「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的時候,我們內心也產生共鳴。雖然看見這許多寶貴的啟示,但是我們所學到的只是他是什麼,至於他是誰,我們似乎知道的太少了,他的言、行、舉止合指出他是一位神人,可是這些只不過把我們帶到一個神秘的境界,未足夠引我們到明白的地步。我們只知道他是什麼:他似乎是神又似乎是人;那麼,神究竟是兩位的還是多位的呢?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就只有這麼多,這只能指出耶穌是什麼。或者有人解釋這是指耶穌是誰吧!
約翰福音正是為了這一點而寫成的。頭三卷福音把耶穌介紹出來,這卷福音卻把耶穌解釋出來。那三卷敘述耶穌外在的事;這卷解釋耶穌內在的事。那三卷著重人的一面;這卷啟發神的一面。那三卷分別對照著以西結異象中的獅、牛和人;這卷卻比對那鷹。那三卷主要是敘述主耶穌公開的講論;這卷大部分記載他私下的談論,他與猶太人的爭辯,和他對自己門徒講論分別為聖的教訓。那三卷以加利利的傳道事工為主;這卷差不多全部記載他在猶大省的傳道事工。那三卷純屬寫實;約翰卻兼寫教義。那三卷以人的家譜和預言應驗為開始;約翰的開始卻是神直接的啟示,指出耶穌就是遠在亙古太初萬物未被創造之前的「道」,這一切的特徵都是與約翰解釋性的寫書目的互相吻合的。
我們讀約翰福音之時所感受到的不同,正是因為這種解釋性的著重點。這也是一個有趣的難題,因為這一來,我們很不容易肯定的指出,約翰自己的意見或解釋究竟是指著那一件事而說的。舉例來說,那最著名的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究竟那是耶穌對尼哥底母講的話呢?還是約翰就耶穌那次的談論而引伸出自己的意見呢?在同一章聖經最後的一段那裡,到底施洗約翰的見證是在第三十節完結呢?還是在三十一節或者是在三十二節呢?抑或一直到第三十六節才真正完結呢?當然,約翰自己的意見和解釋都是值得我們相信和研究的。
比對對觀福音書
另外一點叫我們感到約翰福音與其他福音不同的,就是它並沒有像其他福音一般,以日記方式來把事實詳細記錄下來。例如它沒有記載主的出生,沒有提及他的受洗,沒有記敘他的受試探、變化形像,和升天,馬太記載了二十件神跡,馬可十八件,路加二十件,但約翰只有八件。又馬太記載了十六個比喻,馬可五個,路加二十個,而約翰只有一個(參十6)。在對觀福音書裡,我們發現神跡與比喻互相交織的記載著,或大小事件接連地記載著,可是約翰福音裡卻沒有這種情形。當然約翰這樣漏空了許多事蹟不記載是故意,而且他還願意我們知道他故意這樣做(廿30),目的是要集中力量去表明他所選寫的幾件事蹟的意義(廿31)。
另一方面,約翰大部分所記載的是其他三卷福音書所沒有的,而且有許多地方三卷福音記載得不夠明白,約翰就加以闡明了。舉例來說,三卷福音書記載主呼召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約翰去跟隨他的事,似乎意味著主從未見過他們似的。這一來,使人感到他們立刻放下所有的跟隨主,來得太突然,好像是假裝的一樣。但這第四卷福音書就不同了,它指出主耶穌事前不但在約但河施洗約翰的集會那裡,曾經見過他們,而且他們還陪同耶穌到過猶大和加利利幾處地方(一40、42、43、47)。早在主開始加利利的傳道事工之前,已經有一班人稱為「他的門徒」的(二2、11),當然這一定包括安得烈、彼得、雅各、約翰,和其他後來被選作使徒的人。至於對觀福音書所記載主在海邊呼召他們的事,是後來才發生的,那可算是主呼召他們全時間事奉的最後一次。
另一個例子;在閱讀那三卷福音書的時候,我們感到奇怪,何以主耶穌開始在加利利傳道之時,已經遠近馳名,並且有一大群人常常擠擁他(太四17)?這一點,約翰有很好的解釋:原來主在未開始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已經在耶路撒冷行過好些神跡了(二23)。這些消息傳遍了加利利。請看四章四十五節說:「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既然看見他在耶路撒冷過節所行的一切事,就接待他,因為他們也是上去過節。」還有,主又曾經在加利利的迦拿使水變酒,這事「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二11)。我們清楚的知道,這些事都是在主開始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發生的,因為。「那時(施洗)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裡」(三24)——而主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是在約翰被囚在監裡之後才開始的(太四12)。
還有,許多時候約翰所注明的事發日期地點,會糾正我們對該事的錯誤印象。我們已經說過,約翰使我們知道主在受洗之後,最少有五六個月的時間往返耶路撒冷、猶大和加利利之間,然後才正式開始他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不但這樣,約翰又指出,在加利利傳道事工完結之後,和凱旋式的進入耶路撒冷之前還有另一段時間插入其中的。倘若只看三卷對觀福音書的話,我們就很容易的以為主耶穌從加利利一直進入耶路撒冷的高潮,而其間連一點間斷的時間都沒有。其實,約翰的記錄清楚告訴我們,對觀福音所記載主耶穌公開傳道的主要部分,非要有這第四卷福音的補充,是不能建立一個正確的事實系統的。這一點,希望新聞始研究聖經的讀者,不要以為這樣的比對約翰福音和對觀福音是多餘的或乏味的,這是唯一的途徑我們可準確的全面觀察到主耶穌的傳道事業,或可以看到他為天國所用的全部力量是怎樣的。
四卷福音書都以約但河的受洗為公開傳道的起點。我們經已說過,施洗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裡之前,對觀福音書所集中敘述的加利利傳道事工仍未開始(太四12、17;可一14)。所以,現在先讓我們把約翰的記錄和對觀福音書的記錄接駁起來。
(一)在猶大開始的傳道事工
主受洗的準確地點無從稽考,但我們知道必不是在加利利那裡,因為馬太說明約翰是在「猶大的曠野」傳道的(太三1)。那即是猶大東邊的空曠地方,大約就是約但河流域,不過並沒有伸展至加利利的境界。無疑地約翰必定是在這約但山谷一帶地方周遊,稍後,我們看見他來到「約但河外伯大尼」那裡(約一28),跟著不久,他又去到撒瑪利亞境界內的哀嫩(約三23)。倘若他真的曾經沿約但河一直上到加利利海那麼遠的地方的話,最少我們確知他沒有到過更遠的地方了。但是,無論如何,我們還知道主耶穌不是在加利利境內受洗的,因為馬太福音三章十三節明顯的說:「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三卷對觀福音都告訴我們,主在受洗之後,立刻去受魔鬼的試探,而他受試探的地方,就是猶大的「曠野」;他受試探之後,就「回」加利利去(太四1、12;可一12、14;路四1、14)。
第四卷福音書沒有敘述主的受洗和受試探。許多人讀約翰福音第一章的時候,常誤以為十五、二十六、三十二、三十三等節是約翰在主受洗之時說的。其實,那幾節的話是後來約翰對耶路撒冷差來的代表團說的(19、24節)。所以那幾句話的動詞都是過去式:「……這就是我曾說……」(第15節);「我曾看見聖靈……降下,住在他的身上」(第32節);「我先前不認識他……」(第33節)。
再看第一章。當施洗約翰說:「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第26節),他這樣說是因為耶穌那時已經常在人群中出沒,同時又已經受洗了四十日之久。當我們看到第二十九節說:「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我們就瞭解到耶穌現在剛從曠野受魔鬼試探四十日後回來。又當約翰繼續說:「我曾看見聖靈仿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們知道他是把四十日前親眼看見的形容出來,因為跟著的一段告訴我們,「再次日」,安得烈和另一個門徒就「與耶穌同住」;而且第四十三節再加以指出「又次日」耶穌就開始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他呼召了腓力。第二章又告訴我們這事之後「第三日」,他赴迦拿的娶親筵席去了。以上這些事都不可能發生在主的受洗和他的受試探中間,因為正如三卷對觀福音所指出的,主受洗之後就立刻跟著受魔鬼的試探。所以,約翰所記的這些事,一定是發生在受試探之後的;當然這就是說,約翰見證聖靈降臨在耶穌身上的事,必是他回憶四十日前耶穌受魔鬼試探之前的事了。
迦拿的娶親筵席之後,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過逾越節——這是他受洗之後頭一次在那裡出現。他現在公開以一位帶使命的先知的姿態進入聖殿,把其中污穢聖殿的奸商都趕出去,顯出神聖無可抵擋的義怒來(二13∼22)。他也行了許多神跡,證明自己神聖的權力(23∼25節)。那位法利賽人尼哥底母夜裡去見他,他們兩人所談論的,暗示出那時主已經講過許多次有關「神國」的教訓(三3、5),而且他一定使群眾對他有了深刻的印象。
我們所以知道這些事是發生在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因為(請容我們再強調一下)三章二十四節說:「(施洗)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裡」。
這樣,第四章告訴我們主耶穌又回到加利利去。(我們說「又回到」因為他的家還在那裡;我們知道約翰未下在監裡之前,他還未從拿撒勒搬到迦百農去:太四13。)在回加利利去的路程上,他是「必須經過撒瑪利亞」(第4節),在那裡,他與敘加的一個婦人在雅各井旁談論過一些值得我們紀念的事(6∼42節)。他在迦拿行了第二件神跡,就是醫好一個大臣的兒子(43∼45節)。
第五章是有關主再一次上耶路撒冷參加一個「猶太人的節期」。這期間,他在畢士大的池旁醫好一個癱子,跟著他用有能力的話反駁那些起來攻擊他的猶太人。這些猶太人因著他在安息日治病,並他「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的緣故,就想要殺他。
這首五章所載的一切事件,都是約翰福音獨有的,又都是發生在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這許多事蹟共占了多久的時間?有關這答案,我們可以參考像二12,三22,四1∼3等經文。當我們讀到三章二十二節——「這些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大地(自然與京城有別),在那裡居住施洗。」我們以為這段經文暗示一段長時間,若沒有幾個月,最少也有幾星期之久。這一點有四章一節來加以證明——「他收門徒比施洗約翰還多。」像這樣的一句話,必定暗示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主在這時期曾作過許多傳道工作,這一點在約翰最後的見證裡也有提示過(三32、34)。主發現京城裡的人不接待他,他就轉到較溫和的村民中間去。我們可以想像他在他們中間不斷的公開教訓;傳講了一個地方又一個地方;再三的強調施洗約翰所傳悔改的道作為「天國降臨」的基本條件;受到主影響的人數不斷增加。由此,我們知道為何在這樣的地點時間裡,會有這許多的群眾跟隨主。施洗約翰不但曾經親自向他的群眾介紹耶穌,指出他就是那位以色列人久候的彌賽亞,而且耶穌自己也曾在耶路撒冷行過許多叫人感到驚奇的神跡(二23,三2)。所以,我們必須承認,在未開始加利利的傳道事工之前,主在猶太境內最少有幾星期,甚至可能有幾個月的時間,做過最初期的傳道工作。假使我們能肯定的知道,五章一節所說的節期是指著那一個說的,我們就能更容易說明這段時間有多長了;可是有誰知道是那一個節期呢?
(二)加利利的傳道事工
這樣,我們知道由第一章至第五章所記載的事,都是屬於加利利傳道事工之前的時期(大約五個月左右)。至於第六章至十章二十二節,應該就是加利利傅道事工的概要了。雖然約翰所記載的,除了喂飽五千人和在海面上行走這兩件事之外,其他的都似乎輕輕的略過了,但我們仍知道這段經文是屬於加利利的傳道事工的,理由有三:(1)在五章三十五節那裡,主耶穌提及施洗約翰的時候,他是用過去式的。這表示約翰已經下在監裡(請牢記這件事是加利利傳道事工開始的標記:參太四12)。(2)六章一節告訴我們主耶穌現在再到加利利去。(3)約翰在這裡記錄喂飽五千人的事蹟,當然是發生在加利利,並且那是接近加利利傳道事工尾聲的。這神跡和跟著的在海面上行走的神跡,是約翰從加利利整個傳道事工中抽出來的僅有神跡;而且很明顯的,約翰之所以選寫這個神跡,是因為它們具有非常深的意義,好讓主所講論的「生命之糧」的道理可以發揮出來。
還有一點可以加強上述的論證的,就是七章一節牽連在五章十六至十八節的原因上,於是就產生了耶穌離開猶太轉而開始他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
或者這一點可以作為聖經記敘事物的次序標記,翻開馬太福音第四章,在十一和十二節之間注明一句:「約翰一至五章應插在此」(這也可以插在可一13與14節之間,或插在路四13與14節之間)。同樣的,我們也可以在約翰福音第五章和第六章之間寫上這句:「加利利大部分的傳道事工應接在此直到七章一節」。其次在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節之間寫上:「這裡約相隔了三個月之久,耶穌返回加利利,最後又終於離開,正如馬太福音十九章一節和馬可福音十章一節所寫的」。
可以肯定嗎?
可能來到這裡,有一部分的讀者會插進來問:「怎可以肯定耶穌在十章二十一節之後曾返回加利利?又怎知道他返回加利利之後,又終於離開加利利,正如馬太福音十九章一節和馬可福音十章一節所說的呢?別的不同說法又怎樣?司可福聖經說:『最後離開加利利』是在七章十節之後」。這說法對不對?請看約翰怎樣解決這問題。
約翰告訴我們在七章十節之後耶穌「暗暗的」上耶路撒冷去,而馬太(太十九1)、馬可(可十1)和路加(路九51,十1等)三位作者都告訴我們主最後離開加利利的時候,是絕對公開和有大群民眾跟著的:因此約翰福音七章十節所說的絕不會是指著相同的事實了!
還有另一個十分強的理由指出,為何約翰福音七章十節不可能是指著「最後一次離開加利利」而說的。請看馬太、馬可和路加都一致的說明那最後離開加利利的一次,是以凱旋的姿態進入耶路撒冷為高潮的,而且這事之後,主耶穌再沒有離耶路撒冷和伯大尼半步,一直至他被釘十字架為止;另一方面約翰告訴我們,在七章十節之後,主耶穌離開過耶路撒冷最少三次,每次都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第一次在十21、22之間,下一段將會詳細解釋;第二次是在十39至43;第三次是十一54)。
最後的一次離開加利利一定是在比約翰福音七章十節還後的時間發生的;但究竟是在什麼時間?請再看約翰的解釋,第七章至第十章是一氣呵成的,任何人都會同意這點;所以這幾章經文是屬於主耶穌那一次上耶路撒冷過住棚節的。但是,十章二十一節那裡亦可能有同樣的事發生。因為住棚節是在十月舉行的,所以接著的一節(第22節)說:「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在十月的住棚節與修殿節(十二月)之間,相隔整整兩個月。這時主耶穌在那裡呢?他一定是返回加利利去,因為他在下兩次訪問耶路撒冷和伯大尼之後,就再沒有返回那裡;最遠不過去到比利亞(十40)和猶太(十一54);之後他就是凱旋式的進入耶路撒冷(十二1∼19)和被釘十字架了。所以他最後一次進入和離開加利利,一定是在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節之間發生的。
這樣一來,問題就複雜有趣了;不過,無論如何也比最初第一次接觸之時感到容易入手。我們怎能把那四次上耶路撒冷的事實(七10,十22,十一17到伯大尼去,然後十二12是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編成像馬太、馬可,和路加所記載的一次旅程?這個問題使許多解經家都感到束手。有的認為路加的特長記錄(九51∼十九44),既然大部分是馬太和馬可所沒有的,就必然不止一次上耶路撒冷,而是三次;第一次(路九51∼十三21)對照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二至四十二節所載的十二月間的耶路撒冷訪問;第二次(路十三22∼十七10)對照約翰福音十一章一至五十四節耶穌上伯大尼去使拉撒路復活;第三次(路十七11∼十九44)對照約翰福音第十二章的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可是這種論調是不堪一擊的,因為上述約翰所載三次的訪問耶路撒冷,沒有一次提及主耶穌返回加利利去,而根據路加的記載,即使是遲至十七章十一節,主耶穌仍是在加利利。
有正確的解答嗎?
這問題有正確的答案嗎?我們相信是有的,而且在我們看來這是非常明顯而簡單的。首先,讓我們先來解釋路加所記耶路撒冷特長的旅程,與其他兩卷對觀福音的關係。這問題比較簡單,我們注意到馬太和馬可都是只用一句話就講完了耶穌由加利利上到「猶太的境界」(太十九1;可十1),而這件事路加卻詳細的指出,主耶穌曾先後打發「使者」和「七十個人」在他前頭走(九52,十1),又提及主耶穌的許多比喻和神跡,並他周遊各地的情形。可是,跟著在十八章十五節,路加突然再與馬太和馬可一致記載同樣的事蹟,一直到主耶穌凱旋式進入耶京為止。整個過程簡列如下:
耶穌為小孩祝福
太十九13、15;可十13∼16;路十八15∼17
少年富有的長官——和有關的教訓
太十九16;可十17∼31;路十八18∼30。
耶穌預言自己的死和復活
太廿17∼19;可十32∼34;路十八31∼34。
雅各和約翰野心的要求
太廿20∼28;可十35∼45;路加無記錄。
耶利哥——群眾;醫好瞎子;撒該
太廿29∼34;可十46∼52;路十八35∼十九27。
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
太廿一1∼11;可十一1∼11;路十九28∼44。
由此可見,從十八章十五節開始,路加所載的,每一點都與馬太馬可平行一致。所以,我們有充分理由指出,上述的現象表明路加獨有的那幾章(九51∼十八14)是屬於一段複雜的旅程,由加利利經撒瑪利亞、比利亞(即約但河東地區)直到猶太的境界。路加在主耶穌將要過約但河進入那利哥之際就再與馬太和馬可接連,一致的敘述耶穌直到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為止。
現在我們要來解釋約翰的問題了。我們知道,主耶穌是從比利亞,靠近猶太邊界的地方,兩次短暫的上耶路撒冷和伯大尼去。這就是約翰所記載的,十二月間修殿節的一次(十22∼39),和叫拉撒路復活的另一次(十一1∼46)。約翰告訴我們,在第一次上耶京之後,主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十40);並且在第二次上耶京之後,他就「離開那裡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十一54),原因就是在此了。
這樣我們看見,四福音所載主耶穌的公開傳道工作,最低限度在大綱結構上是互相配搭,始終一貫的。
或者,有一部分思想敏捷的讀者會仍然有疑問:假使主耶穌最後一次進入和離開加利利是應該插在約翰福音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節中間的話,那麼會不會有足夠的時間(由十月的住棚節至十二月的修殿節只有兩個月),讓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一節至十八章這麼長的記錄全部發生出來?當然是夠的。主耶穌只在耶路撒冷逗留短短的幾天就回加利利去了。倘若我們細心研究路加福音那幾章經文,我們立刻發現它們都是一貫性的,而且有相當多的篇幅都是比喻,實際上全部記載約需七星期或更短的時間,就可以讓所有的事都發生了(請把這幾章經文與地圖比較一下就可知道)。
唯一可以提出反對的地方是路加福音十章三十八至四十二節:「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裡。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在路加福音第十章這麼早的記錄裡,怎可能會提及主耶穌最後一次離開加利利,到靠近耶路撒冷的伯大尼去採訪馬大和馬利亞的家庭?倘若只以批判聖經的立場來解決這問題,事情就容易了。批判的人會說,這是因為路加把自己收集的零碎資料放亂了次序,以致誤把主耶穌輕責馬大「為許多事思慮煩擾」的事件放錯了位置。但這不是我們對路加或聖經的想法。我們無論在什麼地方遇到這一類未能解決的難題,我們寧願暫時把它擱置,絕不贊成任何一種對神啟示的聖經產生懷疑的解釋。可是,對於目前這個難題我們真的不能解決嗎?不,誰說這事件是發生在伯大尼的?路加說的嗎?不!他只說某「一個村莊」,請問這句話就必定是指著那著名的伯大尼說的嗎?我們認為不可能,因為他在十九章二十九節清楚的說出伯大尼的名稱來,他怎麼不在十章三十八節也說出這名稱,而只說「一個村莊」呢?再者,我們不要把這事件與約翰福音第十二章所記載的伯大尼筵席事件混為一談,因為約翰福音第十二章那事件是在「長大麻瘋的西門」家中發生的(請比較太廿六6;可十四3)。誰可以說馬大在加利利沒有房子,那可能是她自己的家也未可料?
主耶穌公開傳道多久?
憑約翰所供給我們的資料,我們還可以大約的指出主耶穌公開傳道有多久。時間短得希奇,通常的推斷是三年;但會不會有這麼長呢?最主要的線索是約翰三次提及逾越節(二13,六4,十一55)。
先研究第一次,約翰說:「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二13),這事之前是他的受洗、受試探。返回約但河。第一次接觸安得烈、彼得和其他後來作使徒的人,然後再返回加利利,我們記得受試探占去了「四十日」,返回約但需要兩三日或多一些時間,然後在迦拿有一星期的時間參加婚筵(比較一29、35、43,二1)再加上他在迦百農過了一些日子(二12),合起來總不超過兩個月。
其次,他上耶路撒冷去過逾越節,在那裡他行了許多神跡,又教訓百姓許多道理(二23),接見過尼哥底母(第三章),跟著在猶太靠近約但河的邊界傳道施洗(三22∼24),之後又回到加利利(第四章)。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最少用了八天的時間(二23∼三21),然後,大約他在約但河附近傳道「居住」(三22)差不多一個月,使他有足夠時間「收門徒比約翰還多」(四1);之後約花了兩三日時間返回加利利(四4、40),合起來大約六至七個星期之久。
約翰福音第五章接著所記的似乎證實這種推測。「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這個沒有說明是什麼節期,當然不可能是第二年的逾越節,因為若是這樣,不但約翰,連其他三卷福音書的作者都漏去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沒記載。這是難以解釋的;再者,約翰從未試過這樣稱呼逾越節的。所以這節期很可能是五旬節,即逾越節之後七星期,或「五十日」後的節期(利廿三15)。假使不是五句節,又不是逾越節,那麼究竟是那一個呢?會不會是住棚節呢?似乎不大可能,因為約翰在七章二節說過這節期的名稱;而且主耶穌在那約但河的曠野傳道(三22),也不會從逾越節(四月)一直傳到住棚節(十月)這麼長時間。
我們感到約翰福音第五章那無名的節期最可能是五旬節,但我們不能完全肯定。無論是五旬節也好,住棚節也好,這都不會影響主耶穌整個傳道的時間,倘若是五旬節(六月)的話,主耶穌跟著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就會比住棚節(十月)的理論提早四個月開始了。但是我們不能不再多提一點助證支持五旬節的理論:請看四章三十五節主耶穌說:「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麼?」——這句話明顯的不是指十月說的!所以,我們假定約翰福音第五章那無名的節期就是五旬節(四月),之後那加利利的傳道事工大致上可插在約翰福音第五章和第六章之間那個空缺裡;同時包括第六章在內。這樣,從主受洗至他開始在加利利傳道,大約有四至五個月的時間。
加利利期間和後來
從約翰福音六章四節我們知道,當第二次逾越節來臨的時候,主耶穌仍然留在加利利,並且他在那裡正施行一個大能的神跡,就是民五千人得飽(六5∼15)。又從對觀福音,我們知道主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到這時候已經過了一大半(這又是另一個證據,證明約五那無名的節期就是較早的五旬節)。這時候他在加利利己經有差不多十個月了,那是說,由前一個五旬節(六月)至現在這一個逾越節(四月)共有十個月的時間。跟著的十月,他就上耶路撒冷去過住棚節(七2∼十21)。到了十章二十一和二十二節之間,他在加利利傳道工作完結了,這樣就一共有十八個月的時間,他返回耶路撒冷去過十二月的修殿節;然後在跟著的遮越節(四月),他就被釘十字架了。
主耶穌傳道的次序和時間
Ⅰ 在猶太露面(四至五個月)
約但何的受洗和在曠野受試探。 太三1∼四11;可一4∼13;路三1∼四13
再在約但河:遇見安得烈和彼得。
約一19∼42
返回加利利:迦拿的第一個神跡。
約一43∼二12
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接見尼哥底母。
約二13∼三21
在猶太靠近約但河教訓和施洗。
約三22∼36
再在加利利;敘加婦人;迦拿第二個神跡。
約四1∼54
在耶路撒冷的宴席;畢士大的治病;猶太人反對。 約五1∼47
Ⅱ 加利利的周遊(約一年零十個月)
三卷對觀福音所記錄的加利利傳道事工。 太四12∼十八;可一14∼九;路四14∼九50
短暫的離開——到耶路撒冷過住棚節。
約七2∼十21
漫長的路程,最後離開加利利。
路九51∼十八14
停留在比利亞;訪問耶路撒冷;修殿節。 約十22∼39
再回比利亞;然後上伯大尼叫拉撒路復活。
約十40∼十一54
從「一座城名叫以法蓮」
太十九1∼廿一11;可十1∼十一11;
直到凱旋式進入耶京。
路十八15∼十九44;約十一54∼十二19
Ⅲ 耶路撒冷的高潮(大約一星期)
在京城與猶太人首領對抗。 太廿一12∼廿三;可十一∼十二;路十九45∼廿一4
橄欖山上的預言。 太廿四,廿五;可十三;路廿一5∼38
在伯大尼:馬利亞用香膏抹主。 太廿六;可十四;約十二
最後的逾越節:對門徒的講論。 太廿六;可十四;路廿二;約十三∼十七
客西馬尼;被捉拿;彼得不認主 同上和約十八
受審,被釘,埋葬。
太廿七;可十五;路廿三;約十八28∼十九
這樣,由約但河的受洗至第一個逾越節約有三個月;再由那個逾越節到第三個逾越節,即主被釘死之時的逾越節,共有兩年。約翰福音第五章那無名的節期不可能是另一個逾越節。聖經提及的逾越節只有三個,不是四個。所以主耶穌公開傳道的時間就只有兩年零三個月吧了。(請參看上頁圖表)
附注
(1)倘若約翰福音第五章的節期是住棚節(十月)而不是我們所認為的五旬節,那麼加利利之前的時期就會多加四個月,而加利利的傳道事工就會減少四個月;但對整個傳道事工來說是沒有影響的。
(2)對觀福音把馬利亞在伯大尼膏主的事,放在凱旋式進入耶路撒冷和橄欖山的預言之後。事實上,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節和馬可福音十四章一節顯示出,凱旋式進入京城和馬利亞膏主之間只不過是幾天的時間,但在約翰福音第十二章那裡,這事卻放在凱旋式進入京城之前;於是在這一段經文上,有不少批評聖經的作家,宣稱馬太和馬可必然有了錯誤的編排,約翰福音是稍後才寫成的,所以一定是約翰看見他們的錯處就加以糾正。但事實絕非如此;約翰在這裡提及最後晚餐和膏主的事,是因為他剛才指出主耶穌已經來到伯大尼,所以為了表達有關伯大尼的事,他就提前敘述那兩件事蹟,正如他在十一章二節已經預先提及這同一件事一樣。再者,十二章九節清楚的表明主耶穌在被膏抹的時候,已經在伯大尼住了好幾天,以致「有許多猶太人」都知道他在那裡,並且他們「不但為耶穌的緣故,也是為要看他從死裡所復活的拉撒路」。當第十二節說「第二天」的時候,它的意思是說主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先到達伯大尼的第二天,而不是說馬利亞膏主之後的第二天。
(3)請把約翰福音十二章二至三十節放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節和二十一節的中間,然後讀一遍;又把約翰福音十五、十六章放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三十至三十一節的中間,然後又讀一遍。
或者有一些讀者認為,要仔細的研究這些經文像前文的一樣,這似乎叫人提不起精神,雖然這樣,我們仍該勉勵自己這樣的研究是極有實際價值的,那些一時叫人感到興趣的事物,未必就是有恆久而實際的益處的事物。下一課我們將要在約翰福音裡探索一些屬靈的寶藏;但是我們在放下這一課之前,我們不能不再說,先瞭解主耶穌整個傳道事工的綱要,是進一步研究真理的最有用的方法。
第一百二十二課 約翰福音 之二
提示:研讀這一課之前,請先一口氣讀完約翰福音一遍,把其中的
(1) 神跡,(2)主接見人的事,表列出來。
安卡斯聖經手冊
研究約翰福音屬靈教訓的人,即使他的祈望是如何大,也不會失望的。不論初讀的或不斷深入研讀的都會大有所獲。因為書中既沒有難明的句語叫程度淺的人不能領會,也沒有含糊不清的地方使熱心追求的人士感到無所適從。整卷書從頭至尾都是淺白易明的,但內中深入的意思也是淵博得文字也難以表達,因為它的深度貫通了永恆,這樣才能使每一次更深入的研究都得到新的啟示。越多研讀的人就越發感到——
它像一個無底的井,
深邃莫測;
我就是不斷的打水,
取之不盡;
以誠以禱研讀探索,
無窮感受;
饑者渴者飽足之後,活水長流。
既是這樣,讓我們現在來欣賞它的內容,研究其中的真理。當我們在研究時,就會立刻感到它的風格和觀點是完全與馬太、馬可或路加的大有分別。馬太的分段方式特別使人產生難忘的印象;馬可把事物描寫得像放映連環而又轉換迅速的幻燈片,叫人不能不一口氣看完整個故事;路加把故事表達得像一幅美麗的圖畫。現今約翰利用每一點事實發揮出書中經常出現的真理。這些真理先集中在這書的前言裡,然後由整本書發揮出來。這並不是約翰自己的思想產品,而是從豐富的事實裡生長出來的屬靈真理。因為約翰從搜集到的許許多多的資料裡,只選出那幾件,用以發揮並表明這些重要的真理的。
請牢記,這第四卷福音書的結構特徵就是經常出現的真理(我們將會抽一些出來作個別的研究),其中以「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人類的救主,就得永生」這真理為所有的真理的中心,有一點我們要注意,倘若我們把這福音書分成教義性的段落,就會忽略其中的真正意義和漸進增強的感動力。舉例來說,把第一段分為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第二段分為基督是世界的光,第三段分為基督是愛,這種分段法簡直就是人為的,而不是原意的分析。其實這三段的標題即使調換了位置也是一樣適合的。又舉例說,第一至第六章論及主的啟示(Revelation),第七至第十二章論及主的被棄(Rejection),第十三至第二十一章論及主的被接(Reception),這不過是一種勉強的分法(按:三段的英文分題都是以“Re-”,押韻,明顯是重韻過於重原意)。事實上,啟示、被棄、被接這三樣在每一段裡都是並重的,正如生命、光和愛這三樣在每一段並重一樣。這並不是說,約翰福音的寫成是沒有事先計畫好的次序的。我們所強調的是,我們不應根據教義或書中標題性的事物來分段。倘若勉強這樣分段的話,就會把其中漸進增強的感力和經常出現的真理弄得模糊不清了。(我們發現約翰壹書也有著重點頻繁出現的類似特徵,因此也要留意避免這種分段法)。
或者,在我們還未開始思想這福音書中漸進的感力之前,我們應該花少許時間去看一看裡面的資料,約翰本來是怎樣編排的。首先是前言(一1∼18),最後是結語(第廿一章)。其中的內容分為以下三段:
(1)主耶穌公開向猶太人傳道(一19∼十二)。
(2)主耶穌私下向自己門徒講道(十三∼十七)。
(3)發展至逾越節高峰的慘劇與勝利(十八∼廿)。
頭一段記載了主耶穌所行的七個神跡,以最後使拉撒路復活為最高峰。請注意主最初與人的接觸怎樣迅速的變成衝突,而最後又變成分裂:
第二段主要是論及主耶穌介紹將要來臨的聖靈保惠師。最後第三段幾章是最可怕的,但又是最榮耀的。
太詳細的分析約翰福音,這不但難於記憶,而且又沒有多大幫助。所以限於目前的需要,我們不打算這樣做。請讀者先牢記這三個分段;然後讓我們來開始研究那些連貫性的真理,這些真理,正如我們已經說過,好像一連串閃閃發光的鎖鏈,一直延伸至這本書的結束。
約翰福音的內容編排
前言(一1∼18)“道成了肉身”
Ⅰ 耶穌公開向猶太人傳道(一19∼十二)
最初的神跡、見證和接觸(一19∼四)
跟著的神跡、見證和衝突(五∼十)
最後的神跡、見證和分裂(十一∼十二)
Ⅱ 耶穌私下向自己門徒講道(十三∼十七)
預告自己要離開(十三∼十四15)
應許聖靈要降臨(十四16∼十六)
為他們祈救父神(十七)
Ⅲ 逾越節的高峰:慘劇與勝利(十八∼廿)
逮捕與被控(十八∼十九15)
被釘十字架與埋葬(十九16∼42)
死後復活與顯現(廿1∼31)
結語(廿一)“直等我來”
鑰節與主題
請細心想:你會以那一節經文作為約翰福音的鑰節?以什麼為約翰福音的主題?你需要我們説明你得到一個正確的答案嗎?在整卷書的背後都彌漫著猶太人的不信,使我們不斷的想起一章十一節說:「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但是在這書的正面卻接連不斷的想起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與這些願意接待主的人物緊緊相通的,有一連串八個非常令人注目的神跡,充分的表現出主基督那改變事物的權柄,使人永遠難忘;這又使我們不斷的想起一章十二節說:「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我知道「權柄」這字在希臘文也是「權柄」或「權利」的意思,但亦有「能力」的含意在內。作神兒女的「權柄」或「權利」暗示出這樣做的「能力」;因為(請牢記)我們不單有權利去「做」神的兒女,而且簡直是「變成」神的兒女。(按:英文的become即希臘文的“genesthai”是變做或變成之意。)這暗示有一種改變的能力才能變做這樣,才能活出這樣。舉例來說,一個人倘若只有「權柄」做王的,而沒有能力去做,有什麼用處?
就約翰福音裡的屬靈信息而論,鑰節無疑必定是一章十二節了。凡熟讀約翰福音的人,極少會忽視以下的三條中心線,因為每讀一章就越肯定它們的實在,而且又越清楚看見它們的中心位置:
(1)「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2)「凡接待他的」。
(3)「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八大神跡
現在讓我們來看作者所選寫的八大神跡,它們的特徵會立刻吸引著我們:
(1)以水變酒(第二章)
(2)醫好人臣的兒子(第四章)
(3)醫好畢士大池邊的癱子(第五章)
(4)喂飽五千人(第六章)
(5)在加利利海面上行走(第六章)
(6)使瞎子重見光明(第九章)
(7)叫拉撒路復活(第十一章)
(8)奇妙的打了一網魚(第廿一章)
約翰選寫了主耶穌所行的這八件神跡,其美妙的意義有如音樂譜上的八個音符一樣音樂無論是發自鋼琴弦也好,發自氣笛風琴的氣管也好,都不外是由許多不同的微小震動所產生的;越高音,震動就越小。這些震波都是以八個為一組的。舉例來說,是由中央「C」開始,再上升七個接續的音符,那最後的一個又是另一個「C」。為什麼我們又稱這第八個音符為「C」呢?這是因為它的震波次數剛好是中央「C」的兩倍,所以聽起來它的音響也是有聯繫和相似的。這樣每第八個音就重複了第一個音的音響了。
約翰福音所記的八個神跡也有同樣的情形,第一個好像是主音:「這是耶穌行的頭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這句說話一直沒有再出現過,但到第八個神跡又再出現說:「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聖經中所記的許多八件事也有類似的現象,例如山上寶訓的八福。第一福像中央「C」:「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福一直沒有重複過,但到第八個福又再重複說:「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就聖經啟示的整個人類歷史來說,也與這八音律相同。創世記一開始就是一個新的創造,然後過了主前的四千年,又跟著現今的主後二千年,再跟著的是主再來的一千年,這樣七日代表七千年,最後是白色大寶座的全人類大審判;之後,那第八個音又再出現了,那就是另一個新的創造:——「新天新地」;「看哪!我將所有的事都更新了。」
約翰所記載的八大神跡,有三大特徵是值得注意的:(1)他給頭兩個神跡編上號碼,所以這些神跡是有次序的;(2)無一神跡是從對觀福音抄錄過來的;所以是經過小心選擇的;(3)記載這些神跡都是為了一個大目的(廿11),所以都是特別的。
還有,在所有這些神跡裡面,都有一個統一性的意義貫通著的,那就是「改變」。試依次研究一下,我們會發現憂愁的變喜樂;患病的變健康;癱瘓的變有力;饑餓的變飽足;波動的變平靜;黑暗的變光明;死亡的變生命;困擾失敗的變無止境的成功。任何人都不會感到太難去領會,這八個超自然的改變怎樣不但顯示出主耶穌的神性,而且更能顯著的表現出那「變做神兒女的能力」,在「凡接待他的」裡面發揮作用。
凡接待他的
主耶穌單獨個別接見一些人或一小部分人,常被人稱為是這福音書的獨特地方。這樣的個別接見最少有八次:
(1)彼得、拿但業等 (一35∼51)
(2)尼哥底母 (三1∼21)
(3)敘加婦人 (四6∼2 )
(4)生來瞎眼的人 (九35∼41)
(5)馬大和馬利亞;伯大尼 (第十一章)
(6)十一個門徒 (十三∼十六)
(7)抹大拉的馬利亞 (廿1∼18)
(8)使徒彼得 (廿一15∼23)
這八項代表性的人見耶穌,正是「凡接待他的」的例證。可能有人會想到施洗約翰也該包括在內;但約翰沒有記錄主與施洗約翰的談話,也沒有記載他與畢士大池旁的癱子談話(第五章),只不過講幾句話醫治他和警告他吧了。
八次會見中的第一次彈出第一個音:「改變的能力」,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主耶穌在接見安得烈和約翰的時候,曾說過什麼(一39);重點只是放在主對西門和拿但業所講的話:「你是……你要稱為……」;「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這兩句話的應許都是與那「改變的能力」分不開的。
跟著在以後的會見裡,我們看見那新生命的能力在「凡接待他的」人裡面發揮效力的例證。
在主接見尼哥底母的談話裡,我們看見這能力開始使人「重生」。在接見敘加婦人的談話裡,這能力又變成她裡面的生命活水,使她不再渴。在那生來瞎眼的人身上,這能力使他裡面的眼和外面的眼都得光明,看見耶穌是「神的兒子」(九35)。在接見住伯大尼的兩姊妹的談話裡面,這能力又藉著信,使不可能的事變成可能(十一40)。在接見十一個門徒的冗長而感人的談話裡面(十三∼十六),我們直接的知道支配這種新生命能力的就是聖靈保惠師。跟著,在從傷心而變成驚喜的抹大拉馬利亞身上,我們看見這能力把復活的主個別的顯現給他所愛的人,又把傷痛的心變成驚喜,最後,在書末主和彼得的會面裡,我們看見這能力使彼得復興過來,為主承擔新的傳福音使命。
其次,相當有趣的,我們發現那八音符的特徵又再在這裡出現了——八次的接見,彼得是第一次。主對彼得說:「你是……你要稱為……」這個應許到了第八次的時候仍然有效,只是在第八次時,彼得須要學習高八度的音符,那就是以「改變的能力」當作得勝的能力,因為主指出他年老的時候要殉道。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或能力),作神的兒女」(一12)。是的,這節經文就是整卷約翰福音屬靈信息的中心了。
這中心信息引導我們進到何等深入的研究領域!那八個神跡所表明的「改變的能力」,其功效是何等奇妙!給各位小提示,以那小男孩的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為例,主在這裡有四個舉動是非常奇妙的——(1)他拿起來,(2)祝謝了,(3)就擘開,(4)分給眾人吃。這四點都是根據那中心信息而發揮出來的。
奇妙的平行比對
還有,這福音書的結構又與古時的會幕產生一個奇妙的平行比對。這一點我們曾在研究摩西五經的時候詳論過了,但我們以為必須再簡單的在這裡提及一下。這是十分需要的。
古時希伯來人的會幕分成三部分。有一個很大長方形的外院,長一百肘(約一百五十尺)闊五十肘(七十五尺)。裡面靠近外院一端的就是「聖所」,有三十肘長,十肘闊。聖所又分為兩部分——就是聖所(二十肘長,十肘闊),和距離外院入口更遠的至聖所(十肘長,十肘闊)。長方形的外院和長方形的聖所都是按著東西方向豎立,但入口必須是向東。外院的入口叫做「院門」;聖所的入口叫做「門」;至聖所的入口是「幔子」。
在古老的會幕裡是用七樣非常有意義的聖物擺設裝飾的。從外院的「院門」進去,我們看見(1)獻祭用的銅壇。再進去就看見(2)銅造的洗濯盆,
跟著從「門」進入聖所去,就看見(3)陳設餅的桌子(放在右手邊,即北面),上面有盤子和爵(出廿五29)是為獻上食物和飲料,象徵基督是生命之糧,供應作祭司的基督徒用的(利廿四9)。左手邊或南面有(4)一個金燈檯,其上共有七個燈盞,象徵基督是我們的光,聖靈像七條管裡的燈油,全力供應基督發光的能力。在聖所裡「幔子」之前,有(5)金香爐,是代表基督為我們的代求者,也是代表作祭司的基督徒所獻上的禱告,藉那寶貴之名的全備恩典獻上馨香上升的氣味。
最後,穿過「幔子」,進到至聖所裡面,我們看見(6)約櫃,是用皂英木造的,外麵包上精金,約有三尺九寸長,二尺九寸闊,又二尺九寸高(裡面裝有兩塊刻上律法的石板,一個裝滿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的杖),代表基督是我們與神之間的立約關係、根據和中心。約櫃上面有(7)純金的施恩座,兩個純金的基路伯站在施恩座的兩端,彼此臉對著臉,高張翅膀,互相接連,在約櫃上面遮掩施恩座。兩個基路伯大小相同。施恩座面向幔子,代表神的寶座。它之所以稱為施恩座而不是審判的寶座,是因為有贖罪的血灑在其上的緣故。
但是,在這神聖的會幕裡面,除了那七樣聖物之外,還有一樣非常重要,含有神秘而榮耀的意義在內的,那就是耶和華的榮光,出現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的中間。這超自然的榮光不僅是一個象徵,簡直就是神自己可見的形像,有了神的同在,聖所和聖所內的聖物才會有神聖的意義。
會幕裡的聖物的象徵的和預表的意思,大致上可以表列如下頁。 現在讓我們來看——約翰福音的結構與古時的會幕怎樣產生一個奇妙的平行比對。這奇妙的現象究竟是約翰故意這樣編,還是他早知道是這樣,我們無暇去研究。或者這平行比對是為了使內容有連貫性吧,無論如何,親近神的真正方法只有一個的,不論是古代也好,現今的新時代也好,都是一樣的。約翰在這福音書裡,按著次序引領我們到神的面前,一如會幕裡七件聖物的次序一樣。
1銅壇
2銅洗濯盆
3陳設餅桌
4金燈檯
5金香爐
6約櫃
7施恩座
藉獻祭贖罪
靈性的更新
屬靈糧食
屬靈光照
蒙悅納的禱告
進入新約的關係
神寶座前的悅納
基督的救贖
聖靈的重生
基督是生命的糧,聖靈是生命的水
基督是世界的光,尤其對他的兒女
奉耶穌的名禱告(約十四;啟五8)
藉基督進到父神面前
在基督裡蒙神悅納(羅三25)
首先,他領我們來到那個銅祭壇,因為在第一章他兩次吩咐我們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然後在第三章他又帶我們到銅洗濯盆,告訴我們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不能進神的國。」
跟著在第四至第六章那裡,他引我們到陳設餅的桌子前,那裡有食物,有飲料,這就是主對那敘加婦人所說的「活水」,人若喝了就永遠不渴的;主又講論自己是「生命的糧」,人若吃了就必永遠活著的。然後到了第八章和第九章,約翰領我們來到那金燈檯面前;因為這裡我們聽見主兩次說:「我是世界的光」,又說:「跟隨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主醫好那生來瞎眼的人,那就是最好的例證了,
跟著到了十四至十六章,這裡主對門徒作了長篇安慰的談話。我們就像來到了金香爐的面前,學習依靠主耶穌的名禱告。這樣的禱告因著主耶穌的名的香氣,也就變成金香爐的香氣,蒙神悅納,因為主的名是神認為最寶貴的。
然後,到了那榮耀的第十七章,我們的大祭司在這裡為我們獻上感人的禱告,這好像領我們穿過「幔子」,進入至聖所:讓我們一睹主耶穌怎樣在神面前履行大祭司代求的任務。
跟著,到了叫人心靈降服的加略山,在這裡我們看見(十八- 十九章)主耶穌好像約櫃,有他自己一次獻上,成為永遠有功效的寶血,灑在施恩座上面。接著在第二十章那裡,主復活了,並且宣告他為我們與神立了新約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這樣,我們看見了約翰福音由開始至結尾的七件事,平行比對了以色列人會幕的七件聖物。最後約翰把主的榮耀揭露出來,比對著會幕裡耶和華的榮光。在主復活的那日,他忽然向門徒顯現,並且問安說:「願你們平安!」於是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叫他們確信而已復活了,然後在臨走前,他還做了又說了一些非常有意義的事:「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就是每一個基督徒所經歷到的新的「榮光」。
這是何等吸引人的比對,古代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會幕,竟然如此奇妙地比對約翰以筆以墨所見證的會幕!這是偶然的比對,還是有神事先設計的比對?更奇妙的,是我們竟然可以在我們的救主基督裡,有了那七件聖物,由贖罪的祭壇開始一直進到有聖靈的榮光充滿施恩座。
第一百二十三課 約翰福音 之三
提示:研究約翰福音最後一課之前,請先再仔細思想一下這書的前言,第五、六和二十一章。
一直以來,學者們對四福音文字上彼此之間的關係,各有不同的見解,雖然曾有許多人試圖把四福音合編為一,使之有一貫而和諧的次序,但始終未能滿意,很少能做到一致的。人所共知的對觀福音難題,不但是從未有人能解決,而且還可能是無法解決的。事實上,就算沒有多大問題的話,真正的和諧也是不可能的,因為每一卷福音書有自己獨特的地方,是不能互相混淆的。
有好幾個強烈的理由支持這種說法。第一,每當我們要把四福音和合起來的時候,我們必然會失去了或者最少是忽略了每卷福音書單獨存在的目的和特徵。其次,作者編寫福音書的時候,不一定要按年日次序來編寫的。許多時候作者特意按一個主題把他的資料集合在一起。最重要的還是,我們不一定需要有一個完全依時間次序的記錄,我們所需要的乃是主自己言行的記錄(約廿30、31,廿一25);而且很明顯的,每一位作者都因著自己特殊的寫書目的,只選錄一部分有關的事實吧了。我們不要在心理上以為四福音書是由一位作者寫成的,因為如果是這樣,當然我們可以比較四卷書的內容,看看是否和合,但四卷福音書由四位不同的作者寫成,我們就不可能這樣做了。有了這個觀念,我們就不會只注意三卷對觀福音書的和合可能性,而是四卷相提並論,視作四卷各有不同寫作目的的書了。但在大致上,四福音書都是一致的,就如主的傳道事工可以分成首先在猶太傳道(約一-四);然後在加利利(馬太和馬可記載了大部分);再在猶太,最後以在耶路撒冷的一周為結束。
——多馬(W.H.Griffith Thomas)
我們早已說過,約翰福音所得的稱讚,寫出來真的會變成一本很厚的書。利諾斯博士(Dr.H.Reynolds)稱這卷福音書為「聖經各書卷中最奇妙的一卷」。迪衛德(De Wette)形容它是「配稱為一卷親切的、無與倫比、極重要的福音書」。羅拔遜博士(Dr.A.T,Robertson)在他所著的Christ of the Logia一書裡,說它是「世上最崇高的著作」。
說來有點諷刺,最受人讚美的,往往也是最惹人攻擊的。在新約中,引起最激烈爭論的問題,都是與約翰福音有關的。即使是摩西五經也沒有被人反對得這麼激烈。一直以來因這福音書而產生的筆戰、思想戰、衝突的理論和彼此的妒忌,使任何一個讀者不能不懷疑其中有撒但的詭計在攪擾,叫人被許許多多的爭辯遮蔽了眼睛,看不見這卷最寶貴的福音書所發出的光輝。在這一課裡,我們並不希望加入這些爭辯的戰場。在我們來看,這第四卷福音書是完全無偽的,是神藉使徒約翰寫成的。
在上一課裡,我們已經指出,這約翰福音書裡每,一件事實,都是用來發揮那些頻頻出現在書中的真理,我們以為在這裡再談論一下是有益的。最奇的,這些真理都集中在這福音書一開始的前言裡,然後再在跟著的章節中發揮出來。
前言
約翰所寫的前言(一1∼18)是全書的核心。對於任何一位不斷章取義的讀者來說,這是一目了然的。當他聽見某一些著名的學者說:「這前言根本就與以後的部分全無關係」,他一定會很生氣的。十九世紀末的哈納克(Harnack)大大的評擊說:這只不過是一種哲學性的前言,為的是要討一小部分學者的歡心而寫的。己故的羅拔安德遜(Sir Robert Anderson)說得對,他指出許多時,那些所謂「專家」,是人所共知不可靠的,因為有時甚至一些最明顯、最普通的例證,他們還是看不出來的。在學術上特別仔細的人,往往反而在技術上許多細節裡迷失了自己,正如那一句古老的成語說:「他們竟看不見樹林是由許多樹木組成的」。約翰福音的前言也是這樣,明顯是由許多鑰匙組成的,這些鑰匙能開啟以後的編章所記載的真理。
在前言裡,我們很容易的看到主自己的四個名稱:(1)道;(2)生命;(3)光;(4)子。其中兩個表示他與神的關係,另外兩個表示他給人類的供獻,在與神,甚至父的關係裡,主耶穌是「道」和「子」。這兩個名稱的意義是何等廣大,我想人類的頭腦是無法測度的。雖然這樣,它們的意義卻能使人更明白主自己,越明白就越知道是不能完全明白的。但無論如何,這些名稱寫出來是為要叫我們明白的。
我們的主是「道」,即是神所發表的話;不但是對人說的,而且在創造世界之前說的(2、3節),萬物都本于他,永遠依賴著他。他不單是「從」起初就有;他根本是「在」起初之時已經有(一1)。他不僅是「與神同在」;他「就是神」(一1)。沒有人能曲解或隱藏這裡的希臘文原意,尤其是對一個以誠意來閱讀的人來說更是這樣。這裡的「道」字在希臘原文是Logos,其真正意義遠比中文的「道」字,或英文的Word(即話之意)字來得豐富。我們知道,一個思想與表達這個思想所講的話(亦稱為道),是不能完全相同的。同樣,三位一體的神的第二位與第一位也是有別的。我們又知道,一句話(或道)不能沒有它後面的思想而產生出來的,同樣,我們不可能想像「道」沒有「神」而能存在。兩者是有別的,但卻不能分開。
我們的主是「子」。「道」與「神」的關係是沒有感情的,「子」與「父」的關係卻帶有非常濃厚的感情在內。可是,我們千萬不要把人間父子的一切關係用來形容主耶穌與父神的關係,只可以說大約與人間父子關係相似吧了。「道」只是與神「同在」(第1節),而「子」是在父的「懷裡」(第18節)。意思是說,在神性裡面永遠有著互愛的相交在內;這是神的許多永遠性之一,因為永在的父是不可能沒有永在的子的。
「道」與「子」這兩個關係是相輔相成的,假使把它們分開了,這會使我們對主產生了錯誤的概念,並且我們各人所思想的就大大分歧了。假使把它們合在一起來思想,就會彼此糾正可能產生的分歧了。
單思想主是永恆的「道」,會叫人想到神是沒有位格的。另一方面,只思想他是「子」,又會錯誤地限制我們想到他是一個有位格的被造者。可是兩者合起來,就把兩方面的真理都兼顧了,而且又會使我們的思想不會分歧。我們的救主基督,是三位一體真神的第二位,是永活的,又是有位格的。
其次,在與人的關係方面,主是生命,又是光。所有的活物都是從他而來,不論身體與靈魂都是他創造的。所有的亮光都是從他發出,不論是理性的或靈性的(4、9節)。這兩個名稱又是與「道」和「子」一樣把主的神性表達出來。
真的,「生命」和「光」這兩個名稱,剛好比對著「道」與「子」。在道來說,他是表達者,是促成者,是參與者,是生命。而且,又與這些形成比對的,有「恩典」和「真理」(14、16節)這兩個字,那位成了肉身的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那是說,滿有救贖人類的「恩典,和滿有啟示神自己的「真理」,所以他實在是神而人的啟示者和救贖者。
啊!我們這位無比的救主!怪不得「他的名要稱為奇妙!」不是嗎?你看單在這第一章裡,就有少不過八個榮耀的名稱,好像結成冠冕的花朵一樣,圍繞著他那神而人的額頭。這八個完全屬於他又是他的至高名稱乃是:道(第1節)、生命(第4節)、光(第7節)、子(第18節)、羔羊(第29節)、彌賽亞(第41節)、王(第49節)、
人子(第51節)!
還有,就在這前言裡面,約翰把所有以後要發揮出來的多方面主要真理,集合起來,好像一本書的目錄似的,這些真理就是:「道」(1、14節),「生命」(3、4節),「光」(5、9節),「子」(14、18節),「黑暗」(第5節),「見證」(7、8、15節),「信」(第7節),「改變的能力」(第12節),「從神而生」(第13節),「豐滿」(14、16節)。我奇怪會有人看不見約翰這個前言就是全卷福音書的開啟關鍵。這十大點就是全書概要,分成五對進行的,任何人仔細去研讀這十大點,都會有豐富的收穫:
(1)道——變成肉身的時候,就是真理的具體表現(一1、14、17,八40,十四6,「實實在在」等)。
(2)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三19,十二46等)。
(3)生命——賜人新生和「改變的能力」(一12、13,三8、15,十10等)。
(4)子——「充充滿滿的恩典」而來,又把他的「豐滿」分給我們(一14、16、33,四10,十四27,十五11等)。
(5)見證——叫所有的人「可以信」(一7,許多次重複出現),和「得生命」。
這裡所有的內容都是值得我們研究探索的!可是我們在這短短的篇幅能做什麼呢?好吧!即使是簡單一點,讓我們也把這五項中的最後一項,即是信者得生命的一項,拿出來研究一下。我們揀選這一項,因為它在五項之中最能帶出約翰的主要目的(廿31)。
信者得永生
約翰說明他寫書的目的是「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廿31)。那「信」字以幾種不同的形式出現,至少有九十八次;「生命」(zoe)和「活」(zao)兩個字出現過五十五次之多。當我們把有關永生的主要經文拿出來(一4,三14∼16,三25、26,十七3等),我們會發現一個清楚的教義進程。每一處新的經文啟發出深一層的真理,甚至假若把這些經文的先後次序調換了,這樣,那真理的進程也被破壞了。我們不是說約翰故意這樣設計的;不過裡面確實有一位更高的在引導約翰的筆法,以致他不知不覺的寫出這樣的進程來。
從一章四節開始,我們看到:「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樣,頭一件事就是生命是在子裡面,而這生命在心裡的第一個作用就是賜光。這光啟發出屬靈的真理,好像「照在黑暗裡」一樣,叫人看見自己的罪,和神的真理。
其次,在三章十四至十六節那裡,我們看到「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這裡我們認識到,我們因著相信神的兒子我們救主在加略山上所作成的救恩,而得生命,而且是永遠的生命。
跟著在三章三十六節那裡,我們看到:「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那個「有」好像跳出來告訴我們,那永生是每一個相信的人現在立刻可以擁有的。這句話是肯定的,叫人一點疑問也沒有;因為它不是說「會有」,也不是說將來有,照原文的「有」字,是指現在說的。
再跟著在四章十四節,主耶穌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這裡指出,這生命不單是現在可以得到的,而且是叫人內裡立刻感到滿足的。我們喝了之後,那生命的水就會在我們的靈裡變成泉源,永遠長流,永遠滿足:
現在來到五章二十四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定罪》這個字的希臘文是krisis(審判之意),是指那人類最後的大審判而言,正如二十九節所表示的。因信這位救主而得永生可使我們免去那可怕的大審判。我們在基督裡都是出死入生的。主一次為信他的人受罪的刑罰,所以在他裡面得的生命也是一次過救我們永遠脫離那大審判的。
然後我們來到六章四十節:「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在這段偉大的講章裡,主耶穌形容自己是生命的糧。因為他把自己的肉和血賜給我們(51、53節)。他又指出吃他就是信他,而他的肉和血是指靈意說的(35、56、63節),但是主在這裡還加上一句:「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39、40、44、54節)。指出這永遠的生命不單保證人靈魂的得救,同時還應許我們的身體可以不滅。
跟著的經文是十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這幅圖畫給我們看到,主所拯救的人,在父和子的手中有了雙重的保險,這是最強烈的保證,指出這永遠的生命永蒙神保守!
現在我們來到十一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我希望有許多人能領會這話內裡叫人驚喜的含意,馬大剛剛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拉撒路)必復活。」主耶穌用一個無時間性的希臘假設詞回答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假設詞,指末日說的),也必復活(因為復活在我);凡(那時)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因為生命也在我)。」這樣,所有在基督裡擁有永生的人,都可以分享到這個末世時身體改變形狀的應許!
最後在第十七章那裡,主告訴我們這永生的內在和最高的意義。第三節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足永生。」擁有基督,又被基督所擁有,這就是找到神——也就是得到真生命,所有接受基督的人,都是由於父引領他們到基督面前之故,這樣的引領,人可以拒絕;但在接受的人來說,他們就成了父賜給子的人(主在這一章七次這樣說)。第二節說子把永生賜給「所有」父所「賜給他的」人;這一句話更以二十四節為至高榮耀:「父啊!我在那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由此,我們看見每一個信的人所得的永生,是要在天上的榮耀裡過永遠的生活!
所有的豈不是啟發了一個非人手安排的進程嗎?最初我們看見生命是在子裡頭,又是揭發罪和黑暗的光,跟著我們看見凡信靠那位加略山上背負人罪擔的主的,就可以得著這生命。然後接著我們看見這是即時可以得著的;是叫人內裡得滿足的;是使人免除神的審判;是身體得贖的根據;是蒙神永遠保守的保證;是要在末世之時,使身體改變形狀:又是得以在人上的榮耀裡過永遠生活的!
當約翰寫到結尾的時候,這一切卻在他的思想中,所以他說:「但記這些事,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試問有誰能測度這裡面所包含的無限意義?但是,要進入這永生的途徑卻是這麼簡單
「信」就可以了!
道成肉身:獨生子
由這福音書的前言開始,一直發展到結尾,我們看見主耶穌越來越明顯的被形容為成了肉身的道,和神的獨生子,這就是約翰福音榮耀的中心。
雖然在這裡我們只能略為提及這真理,但我們希望最低限度能給讀者指出一些特點,藉以指引更深入研究的路線。
在這書裡我們看到主所說富有意義的「我是」,最少有二十三次之多(四26,六20、35、41、48、51,八12、18、24、28、58,十7、9、11、14,十一25,十三19,十四6,十五1、5,十八5、68)。從這許多的經文裡,我們選出那些他以「我是」來連續表達出七個人主題,是與他拯救人類有關的:
「我就是生命的糧」(六35、41、48、51)
「我是世界的光」(八12)
「我是羊的門」(十7、9)
「我是好牧人」(十11、 14)
「我是復活和生命(直譯)」(十一25)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十四6)
「我是真葡萄樹」(十五1、5)
基本上來說,主所講的信息就是他自己,他來不僅是為了傳福音;他自己就是福音。他來不僅是為了叫人得糧食,他說:「我就是生命的糧。」他來不僅是為了發光;他說:「我就是光」。他來不
僅是為了給人指示那門;他說:「我就是門」。他來不僅是為了講牧人的道:他說:「我就是牧人」。他來不僅是為了給人指示道路;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他來不僅是為了栽葡萄樹;他說:「我就是葡萄樹」。
主耶穌還另外說了許多次「我是」,都似乎含有一個深奧的意義在內,只不過這深奧的意義是隱藏而不明顯。在希臘原文,「我是」是ego eimi。我們知道ego和eimi都是「我是」的意思;只是前者的重點在「我」,而後者的重點在「是」。所以ego eimi合起來就成了最強調的語氣。這正是希臘人表達神的名「我是」的寫法,以下是有關這一點的經文:四26,六20,八18、24、28、58,十三19,十八5、6、8。
拿第一處經文(四26)來說。在文字上,主與那敘加婦人所說的並不是中文譯本的「那與你說話的就是他」(指彌賽亞);原文該是「我是與你說話的」。在某一些經節裡面,譯聖經的人,必會感到困擾,不知道應否加插「他」這個字在內,所以他們以「……」號在「他」字旁邊注明,表示原文是沒有這個字的(英文聖經的“He“字以斜體字來表明無此字),我們不是認為一定要照希臘文的方法譯,但主耶穌所說的許多「我是」之中,確實用了EGO
EIMI這個最強調的寫法來表示他自己,請詳細的查看便知道了。
這一切,當然有主自我崇高可敬的宣稱滿布著整卷福音書作為強烈的支持的,舉例來說,由五章十九節開始的一段,就是主公開回答猶太人領袖的話。這段話之前有一個恐怖的背景說:「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五18)。這立刻引起一個問題:耶穌真的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嗎?讓我們來看看,他最少在七處地方特別強調自己與神平等的。
(1)工作平等:「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第19節)
(2)知識平等:「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
(第20節)
(3)使人復活的能力平等:「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21、28、29節)
(4)審判權平等:「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2、27節)
(5)尊貴平等:「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第23節)
(6)重生人的力量平等:「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是己經出死入生了」等(24、25節)。
(7)自存平等:「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第26節)
試問誰看了主這些自我宣稱的經文,而不同意主與永在的父是完全平等的?猶太人的領袖沒有弄錯主的自稱,同時約翰記錄這些事也是為了要叫我們清楚明白這一點。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因限於我們研究的範圍,不能多寫幾段有關約翰福音的意見;而且(更使我們失望的),我們沒有那麼多篇幅來談論一下使徒約翰自己,他與以弗所的關係,和他寫這福音書之時的背景。
在結束之前,容我們再回轉去看一看前言裡的另一點: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一14)
這「充滿」又是約翰福音書裡經常出現的重點中的另一點,而且也是非常有研究價值的。它就在這前言的第十六節那裡再度出現:「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這裡指出那「豐滿」是藏在主裡面的,而且又是可以分給人的,於是在以後的篇章裡就發展成為兩條線:(1)豐滿的恩典使人復興;(2)豐富的真理啟示出來。前者發展在主的工作上;後者發展在主的話語上。
但是我們說要特別留心注意的特徵,就是這個「豐滿」宣稱那位成了肉身以後的主是真實可靠的神。這樣一來,立刻就反證了那所謂「虛己論」的說法是錯的。這理論告訴我們主耶穌「虛己」(腓二7)到了一個像普通人會做錯事的地步。
「虛己論」的基督絕對不是福音書所說的基督。根據「虛己論」的行法,主的知識「足夠用來傳講天國的教義,但並不足用來解答學術性的和評論性的問題。」所以,主耶穌靠著這些知識「只能像普通人一樣說話。」但是,根據約翰和對觀福音書的作者記載,這完全是相反的。
這裡我們只看約翰所見證的,雖然不多,但只需要幾個見證就夠了。那不可磨滅的第三章之前有一段解釋的話介紹這一章說:「耶穌……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為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二24、25)。他不但個別的知道「所有」的人,而且還知道人的內心,這不是超過人類又超過自然的知識是什麼?
我們想起他怎樣把那敘加的婦人過去所作的都說出來;又想到他在相隔足有一天路程遠的地方醫好那大臣的兒子;想到他在五十裡以外知道在伯大尼的拉撒路剛剛死了;想到他告訴他的兩個門徒,在某地方他們會看見一匹他所需要的拴著的驢駒子——其他的事蹟不用說了。
我們又想起有好幾次他自我宣稱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八58);「我是……真理」(十四6);並多次的預言或遠或近的將來(二19,三14,五28,十二32,十四3,十五26,十六1∼4等)。我們想到這一切,又想到許多其他的例證,於是我們就要面對一個不能避免的結論,指出這並不是「虛己」落到一個常人的地步,而是有一種超自然的「豐滿」在主耶穌裡面。
若說我們的主在世之時,可能在某幾方面曾停止運用他那神的屬性來行事,這一點我必定贊同;但若說他的生存是完全沒有神的屬性的,那就是完全不能想像的了。把他成為肉身的事說成倒空自己,連神的屬性也倒空了,這就等於否認他是「道成肉身」,只認為道成了一具死屍吧了——這種說法既帶有侮辱的成分,是完全不合理的。
約翰在開始之時所論道成肉身的經文,正好解釋和比對保羅在腓立比書的「虛己」篇。兩段經文應該放在一起研究,這並不是說,我們對保羅寫腓立比書二章五至八節的目的有什麼懷疑,其實「虛己」只與主的「形像」(morphe)或表達方式有關,與他本質是全無關係的(6、7節)。當我們的主「虛己」(ekenosen)為要成為肉身的時候,他是脫離自己未成肉身之前的形像,亦即是脫離他的「榮耀」,足他在「未有世界以先」與父所同有的榮耀(約十七5)。
我們無法明白他怎樣脫下未有世界之前的榮耀,也不明白這個轉變的奧秘,但我們能瞭解,他既沒有也不能擺脫他在永恆裡之時的本質。我們不能明白他那神而人的雙重屬性的奧秘,但根據擺在我們面前的許多事實證據,我們卻能理解到那位「我是」就是成了肉身的「道」;又知道他那聯合在一起的人性,是有聖靈賦以超自然能力的,所以這樣屬人的部分,才能成為那位元神聖的「我是」所使用的完美器皿。
再看這第四本福音書中的基督。除了純屬自然的部分之外,他裡面還有永遠分不開的超自然部分。除了「虛己」之外,他還被無限的充滿。與「虛己」相對的,主是一位神聖的「PLEROMA」——意即一位有「神本性一切的豐盛」變成他的形體的主(西二9)。我們在每一個神跡裡都看見「「豐滿的真理」。假使你把約翰福音裡所有的都看了聽了,你會賞識到約翰的話——「我們看到他的榮光」,是你從來未賞識過的。
臨別的回顧
當我們要放下四福音書的時候,很自然就覺得,這些簡短的研究課程是不夠用的;但當我們想到,這些課程必然幫助了讀者,又曾指引給讀者許多深入研究的途徑,我們就得到安慰。正如我們所看到的,每一卷福音書都有自己獨特的一面或著重點,太過強調它們的分界線是不智的。但它們各有的著重點卻不能忽略,因為這些不同的著重點合起來,就變成一個奇妙四重完整的福音真理。我們現在已經研究過四福音書了,讓我們再回顧一下,好使我們對這四部合一的福音有清楚的焦點:
馬太 那位應許要來的在這裡;
看他的自白。
馬可 這是他工作的表現;
看他的能力。
路加 這是他的樣貌;
看他的人性。
約翰 這是他的真像;
看他的神性。
啊!何等奇妙的一位救主!我們該如何的寶貴他、愛他、高舉他、見證他、讚美他,渴望那大日子來臨讓我們可以親眼瞻仰他!因為我們所有的缺乏,他都以自己的「豐盛」充滿了。這豐盛藏在他的形體裡,為的是要分賜給我們。「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但願我們不斷的領受,因為他來是要叫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又願我們不斷的服事他,在約翰福音的末章,他的臨別贈言裡,他告訴我們服事他的三個重要資格,第一、「你愛我麼?」(廿一15、16、17);第二、「你要餵養我的小羊……牧養我的羊」(15、16節);第三、「跟隨我」(19、22節)。
是的,這是三個基本的條件——深深的愛他,接受他所托負我們的,並委身來跟隨他。讓我們定睛看准化在約翰福音裡最後的一句話:
「直等我來」 ——這是何等可愛的前途美景!
分別前的幾個問題
(1)為何有了約翰福音所載的,對觀福音書描寫主耶穌的事才算完整?
(2)在那三方面,約翰福音特別使人更明白其他福音所載的?
(3)由主受洗至他開始在加利利傳道之間,相隔了多少日子?
(4)加利利的傳道事工最適合是插在約翰福音那一章的末後?
(5)為何約翰福音第五章所記載的節期既不是逾越節,又不是住棚節?
(6)約翰記載了三個逾越節,這與主傳道時間的長短有何關係?
(7)約翰福音有那主要的三個分段大綱?
(8)約翰福音有何主題?那一節經文是鑰節?
(9)約翰福音有那八個砷跡?這些神跡串起來帶出什麼重要的意思?
(10)「道」與「子」這兩個名稱的意義如何相輔相成?
(11)主耶穌多次說的「我是」;帶出那七個大主題,這些經文記於何處?
(12)約翰的前言怎樣糾正了那所謂「虛己」論的錯誤?
一本寫給知識階級的福音書
周聯華
經文:約翰福音一章1節
話說當年的福音傳佈極快,到了九十年代在外邦社區中信福音的人士已經不僅是猶太人(一個為人瞧不起,到處流浪的民族)、奴隸、婦人,和小孩子了;也有許多上層社會中的有識之士。他們是讀書人,他們要讀書,但是一看到當年流傳的耶穌傳,他們不禁要問一個問題,難道耶穌就是為了那些在困苦倒楣中的人;那麼,我們呢?耶穌在當年有沒有接觸過上流社會中的人呢?
相交無白丁
第四本福音書中給我們的印象,耶穌的相交中沒有白丁,白丁都在前三福音書中。
福音書一開頭就用很長的十八節內容討論「道——洛哥斯」,這是相當於今日科學家討論「核子」一樣地熱門。當年知識階級一讀第四福音時就會感其中有「內容」,值得一讀,尤其他的「道成肉身」(一14)更是神來之筆。
第三章,耶穌和尼哥底母談道,連尼哥底母都口服心服,這一段書內容固然精彩,而用字之精彩是當年學者一定會拍案叫絕的!耶穌的「風」和「靈」巧妙討論(希臘文是同一個字),又有「重」生和「從上面」生的「一字二用」,那是使知識階級佩服的句子。
全書中一大堆的「我就是」;我就是光,我就是生命的糧,我就是生命的水,我就是好牧人,我就是羊的門,我就是真葡萄樹,我就是道路,我就是生命(他也說: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真理。套用我國人一句話,「雅俗共賞」;這些文章使希伯來讀者和希臘讀者都能共賞。希伯來讀者欣賞他的「我就是——有耶和華的含意」,希臘讀者欣賞他的「光」、「真理」、「生命」、「道路」等的抽象觀念。
只有兩處地方耶穌似乎跟沒有地位的婦女講話了:一是他跟撒馬利亞的女人談話,這一段許多學者認為是別有用意,撒馬利亞女人就是撒馬利亞地區,而五個丈夫剛好有五種異族人在他們的地方;另一處是一個正在行淫的婢女被抓住的故事(約八1—11),相當多學者從手抄本來研究認為這一定是耶穌的故事,但是不一定是在約翰福音裡面。
作者是誰?
如果作者就是那位在加利利海濱的漁夫,他的進步除了神帶領和靈感外,沒有第二個解釋。他怎麼能從三十歲以後努力求舉(他還做其他很多工作),到九十歲有那樣的成就是難以令人相信的。他的約翰福音文體簡直就相當於我國的胡適之先生之筆。約翰用最淺的白話文討論最深的觀念,便當時的學者都承認他的學術地位,而使上層社會人士願意跟他交往。
他的文章中保留了最多巴勒斯坦的地方色彩(如耶穌施浸地方,受審地方等),保留了最多彌賽亞觀念(如神的羔羊等),最適合東方人的思想(如神秘主義傾向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約十七21),最適合希臘人的沈思默想和推敲的傾向(如他的許多抽象觀念和要求信徒——看啊,神的羔羊)。
跟前三福音書的關係
一位細心的讀者讀完了前三本福音書,再讀約翰福音會感覺到他們是兩個不同的世界。在前三福音中,耶穌唯恐別人知道他是彌賽亞,而約翰福音則唯恐別人不知他是彌賽亞。最明顯的例子是潔淨聖殿。在三福音書中記錄在耶穌公開傳道之後,而第四福音則放在耶穌傳道開始之時。除非有人認為耶穌會經兩次潔淨聖殿(的確許多傳道人採用這種說法),不然兩者中間只有一個是準確的。在下倒是認為兩個都對:前三福音記載了歷史先後出現的次序,而第四福音是用神學的眼光來記載,同樣有理之至。
這不得不提出一個問題,就是近代科學的歷史方法,那僅是近一、二百年的事。在以前記載歷史事實以客觀的先後次序和主觀的歷史瞭解都是可以的。
總而言之,第四本福音書和前三本福音有著訐多不同之處,這是事實,我們接受它們就是啦!而且可以給我們更多認識耶穌的資料。
東西文化交流之先鋒
上面已經提到約翰能融會貫通,同時滿足了猶太人和希臘人的要求和需要。這是一件了不起的成就。
基督信仰是從猶太教的搖籃中生長起來的。當時的基督徒讀的是猶太教的經卷,守的是猶太教的禮儀,他們自己就是猶太人,他們怎能擺脫猶太教的規範呢?
最大的功臣是保羅,希伯來書的作者(這兩位容後再說),和約翰。尤其以約翰最為難得,因為他是生長在加利利猶太本土,而能吸收希臘文化到一個程度,激起希臘學者的共鳴,再說一聲,「了不起!」要知道他僅是一位加利利的漁夫,不是海洋學院的畢業生。
把「道——洛哥斯」觀念當作便橋,搶灘攻下希臘領土是約翰的眼光和瞻識。這一定是神的啟示,人不可能那麼聰明!
哪一天有機會淺說教會歷史的時候,讀者才會知道約翰的貢獻,因為再過一段時候教會遭遇到在希臘社會中生死存亡的搏門,而教會最後獲勝的武器就是「道的基督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