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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八章綱目

 

【被捉拿和受審】

耶穌──我就是;彼得──我不是

   一、在客西馬尼園被捉拿

         1.猶大的罪行

         2.我就是

         3.收刀入鞘罷

   二、彼得站著烤火

         1.彼得同他們(仇敵)站著

         2.三次不認主

         3.被雞叫喚醒

   三、見證真理

         1.進出衙門

         2.我就是真理

         3.他們要求釋放巴拉巴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一、在園中被捕(十八111

二、耶穌在亞拿面前受審(十八1214

三、英雄與懦夫(十八1527

──《每日研經叢書》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一、猶大賣主(一八111

二、耶穌被捕受綁(一八1214

三、彼得不認主(一八1518

四、大祭司盤問耶穌(一八1924

五、彼得第二次和第三次不認主(一八2527

六、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一八2840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耶穌被捕(十八114

一、祂的勇敢(4):當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差役要來捉拿祂時,祂不但沒有避開,反而勇敢地出來面對他們。

二、祂的威嚴(56):我們可以想像來捉拿耶穌的人必然不少,他們毋須懼怕一位手無寸鐵的人。但是當耶穌回答他們我就是的時候,他們竟驚恐至倒在地上。注意:我就是乃耶和華神尊貴的稱謂(參出三14),這名稱充滿著權柄和威嚴。

三、祂的愛顧(8):耶穌要求捉拿祂的人只捉拿祂,而讓祂的門徒離開,可見祂十分愛顧門徒。

四、祂甘願順服以至於死(1011):西門·彼得欲救耶穌脫離險境,但祂卻拒絕彼得的幫忙,祂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這是絕對順服的宣告。

──《新舊約輔讀》

 

不義的審判(十八1532

一、當年作大祭司的不是亞那,而是該亞法(參十八13),故此在非法的審訊後,耶穌還要被押到該亞法處(24)。

二、按照猶太法律,受審者在被盤問以先可以為自己申辯,但現在卻是大祭司先盤問耶穌(19)。

三、耶穌提醒亞那:你為甚麼問我呢?21)此外,假若他們要搜集證據,可以從聽過耶穌教訓的人得知,那又何必要問祂呢(2021)!有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這更顯出他們的不義(22)。面對這不義的審判,主耶穌仍然顯出祂的勇敢不屈之精神。祂為人的罪的緣故,甘願接受這不義的審判。

四、彼得不認主(15182527):這段經文記載了彼得三次否認主,這是他的軟弱,然而在這事上我們仍可以看出彼得若干的美德。

五、主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因為按照羅馬法律,死囚的判決要交到巡撫手中,判決死刑不是猶太人所能作的事(2832

──《新舊約輔讀》

 

主被誣告(十八3340

一、彼拉多問耶穌:禰是猶太人的王嗎?33)、禰是王嗎?37)耶穌的回答指出了兩個事實:

  1.祂的王國不屬於這世界(36):主耶穌並沒有否認祂的王權,但祂不是世上政權的王,假若祂真的是這樣的王,猶太人便不會對祂不滿了。祂是一位屬靈國度的王,祂的王國不是以爭戰的方式來到,而是在人的心中,祂以愛勝過人心裡的罪惡。祂曾如此回答法利賽人的問題: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十七2021

  2.祂來到世界是要為真理作見證(37):主耶穌來到世界,要將有關神的真理、人罪惡的事實和有關生命的道理告訴世人。面對真理,人只有兩個選擇:不是拒絕真理,就是接受真理,人不能有中間立場,而屬於主的人必會接納真理。

   3.拒絕真理的人,就是拒絕主的人,縱然找不出甚麼罪(38),仍然要將主耶穌殺死,這正是神要完成祂救贖計畫的方法。主耶穌若沒有死,人類便沒有救贖的盼望了。

──《新舊約輔讀》

 

甘心接受死亡的浸

一、成全父神的旨意

二、猶太教急促草率的審訊,促成符合了神所豫定的時候(約十八1228

三、懦弱政治家的錯謬判刑,成全了神的旨意(約十八29∼十九16

四、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約十三3738;十八10111527

──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