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綱目
【被釘十字架和埋葬】
一百斤的沒藥;一座新墳墓
一、看這個人
1.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
2.耶穌卻不回答
3.生死的權柄
二、十字架上完成使命
1.三個十字架
2.母親,看你的兒子
3.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三、應驗經上的話
1.兵丁分祂的衣服
2.我渴了,嘗了那醋
3.不打斷祂的腿,拿槍扎祂的肋旁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一、耶穌與彼拉多(十八28-十九16)
二、走向十字架的路(十九17-22)
三、十字架下的賭徒(十九23-24)
四、兒子的愛心(十九25-27)
五、勝利的終局(十九28-30)
六、水與血(十九31-37)
七、致送耶穌的最後禮物(十九38-42)
──《每日研經叢書》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一、彼拉多的判詞:無罪但要受刑(一九1∼16)
二、耶穌被釘十字架(一九17∼24)
三、耶穌將母親交給約翰照顧(一九25∼27)
四、基督完成了工作(一九28∼30)
五、救主肋旁被紮(一九31∼37)
六、主安葬在約瑟的墓裡(一九38∼42)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不義的判決(十九1∼16)】
一、祂干犯何罪(4∼7):彼拉多曾三次宣告查不出耶穌犯甚麼罪(參十八38,十九4、6)。
二、權柄之所在(8∼11):當彼拉多聽到有人說祂是神的兒子,他就害怕起來,不知是真是假。
三、正式判案(12∼16):猶太人堅決要殺死耶穌,他們寧可稱凱撒為他們的王,這是猶太人本來不願意承認的事。
──《新舊約輔讀》
【十字架的真理(十九17∼24)】
一、與耶穌一同被釘的還有兩個犯人,一個在祂左邊,一個在右邊(18),約翰福音並沒有詳細描述他們,而在路加福音則記載他們有一個譏笑耶穌,另一個悔改,並且得著主的應許,與主同享樂園之福(參路二十三39∼43)。
二、在耶穌被釘的十字架上,寫上“猶太人的王”幾個字,這些字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所寫成(19∼22),乃代表著當代世界三種不同的文化。
三、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但在十字架下,人的罪性仍顯露無遺。兵丁要爭奪耶穌身上的衣服(23∼24),這種情景,正顯示了罪的實在。
──《新舊約輔讀》
【四位婦女(十九25∼30)】
一、四位婦女中,除了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沒有在聖經其它地方被提及外,其餘三位都曾在聖經中被描述過:
1.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她未必能完全明白兒子所作的事(參路二50∼51),但是她對兒子的愛是我們可以瞭解的。在十字架下,她顯出了母親對兒子偉大的愛。耶穌也愛她,在離開世界前,祂吩咐祂所愛的門徒照顧母親。
2.耶穌母親的姊妹:解經家認為“祂母親的姊妹”就是撒羅米(參可十五40),她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的母親(參太二十七56)。她曾經為兩個兒子爭取重要的地位而遭耶穌責備,但她並沒有因此含恨在心,她接受主的責備,學習了謙卑和愛的功課。
3.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曾經被七隻鬼附著,耶穌治好了她(參可十六9;路八2)。她感謝主的拯救,以愛回報主耶穌。
二、主耶穌說“成了”(30),表示祂為人類所作救贖的工作已大功告成。
──《新舊約輔讀》
【真實的見證(十九31∼42)】
一、在本段經文中,約翰要見證主為世人捨命的事實,並且要指出主耶穌的死,乃是要應驗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他引用了兩段經文:
1.“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6)是引用民數記九12,這節經文論及逾越節的羔羊。主耶穌,就是那逾越節的羔羊。
2.“他們要仰望自己所紮的人”(37)則引自撒迦利亞書十二10,這節經文乃是論及彌賽亞所帶來的救恩。現在,人仰望這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便可得著豐盛的救恩。
二、本段經文又記截了兩個見證人的見證,一位是亞利馬太人約瑟,另一位是尼哥德慕,他們都是猶太人中有地位的人(參路二十三50∼51;約三1),他們是公會的成員。在耶穌受公會的審判時,不知他們是否在場。假若他們在場的話,他們顯然是沒有公開地承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也沒有反對公會的判決(38)。他們若有這樣的表現,很可能是懼怕猶太人的排斥,以及羅馬政府以他們為耶穌的同黨而遭受牽連;但當主耶穌死後,他們的表現改變了,他們再沒有懼怕。尼哥底母更公開的帶著百多斤沒藥和沉香來膏耶穌的身體(39),亞利馬太人約瑟竟敢向彼拉多要求領取這位死囚耶穌的屍體。主耶穌曾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十二32)十字架實在是福音的大能,能改變一切相信的人,不單能幫助人從罪惡的捆鎖中釋放出來,也能使懦弱膽怯的人改變過來,勇敢的為這十字架作見證。亞利馬太人約瑟和尼哥底母就是活的見證。
──《新舊約輔讀》
【釋放生命,成功救恩】
一、應驗經上的話
二、啟示生命的關係
三、成了
四、血和水流出來
──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