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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短篇信息

 

目錄:

教會與會議       徒十五121        (歐進安)

為何試探神    徒十五121          (吳德聖)

為甚麼神不許我們吃血?       徒十五2231         (王明道)

耶路撒冷的天書    徒十五2329        (蘇森錐)

論禁戒之物     徒十五2829       (蘇森錐)

 

 

 教會與會議    歐進安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121

   

    親愛的牧長、議員,感謝上主的鴻恩,在上主保守下,領導我們的總會順利經過一年,於今在此召開第九屆總會。在上主保守下,總會雖尚有不盡理想的地方,但實際上,已成為臺灣長老教會,八百個教會八個中會以及山地教會,澎宣地區的領導能力,為教訓方策決定的地方,憲法規則的權威。

    我們長老會是民主制度。教會決策的權威在於議會。一個堂會的最高權威是「和會」;一個教區的權威是「中會」;總會區域內最高權威是「總會」,這不是時代的產物,而是聖經載明的。如同耶路撒冷教會要設立新的制度、長執以協助教會事工,非由使徒指明任意決定,是經由和會而解決。主後五十年,猶太的教會與安提阿的教會關於得救的問題有根本相左的意見時,非由某個人獨斷,而是經由會議(即召開世界第一次基督教大會)辯論而獲得因信稱義的重大結論。

    聖經所教導,基督教的權柄,不是交托於一個個人,沒有一個人可代替基督的權柄,沒有教皇無謬說的根據,更沒有什麼有力者的命令等於基督的聖意。故問題的解決,教理的決定,信條的確立,其權威只在於最高的會議。剛才所讀過的聖經,是第一回在耶路撒冷的基督教大會。於是我們發現:

 

一、基督教重大的危機:

    當時的基督教有兩個中心地,代表著二種不同的思想主流。其一,是耶路撒冷教會的律法主義,即主張先成為猶太人然後成為基督徒。其二,是安提阿教會的福音主義。結果此二思想發生衝突、爭執、終於為此而召開耶路撒冷大會。這是基督教存亡的關頭,獨立否?寄人籬下否?全系於此會議席上,假若耶路撒冷教會的律法主義占了優勢,則基督教必然成為猶太教的一宗;幸而上主聖靈的引領,使這次大會有正確的判斷,「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十五11)。但願主神的靈今天也與我們的會議同在,領導我們保守祂的福音。

 

二、趨合於一:

    此次耶路撒冷大會形勢很不穩妥,有人數眾多,據有地盤,主張守律法的南部派;也有人數寡少,無地位,主張因信稱義的北部派。照通常的看法,保羅的主張雖對,但不通過的可能性極大。在所謂「寡不敵眾」的原則下,保羅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盡了最大的力氣,堅決主張那純粹基督的福音。

    感謝主,教會的會議與社會不同,社會的議案在爭取權勢、名譽、地位,擁護自己黨派的提案,征服異己,弱肉強食。所謂議會是議員自導自演、出盡風頭的絕好機會。可是,感謝主,在聖靈引導下,此次耶路撒冷大會,南部有力的柱石、彼得、雅各,不順人情而起贊成保羅的真理。那形勢危急,易於決裂的議事;終於歸於一致,合而為一,福音真理得到大的勝利。

  諸位牧長,我們的議會最重要的地方也是趨於一致的精神。耶路撒冷議會最大的目的及成就就是找出真理,圖謀一致,我相信這正是我們的目的與所欲追求的成就。教會的議會若失卻和睦、互相執意、不相讓步、彼此攻擊,甲乙分裂,使用血氣,破壞秩序,是大大的辜負主,故我們在開會時守聖餐,其用意即此也。願南北的界線在主裡成為一體,共同策勵圖謀主的事業,這才是基督的聖會,也是教會會議的本質。

    你希冀我們的教會發揮最大的能力為主效勞嗎?你是否體會到今天我們教會主倡百周年倍加運動,正如當時約書亞帶著以色列人進攻迦南地?為要達成此重大的事業,那麼,我們必須趨於一致,盼望在會議中,能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全體合而為一榮耀主名。

 

三、福音的根本問題:

    在此次會議中,我們發現他們在討論一件異常重要的問題,即一面屬於教理;另方面是宣教事宜。傳福音、強化傳道是基督教最要緊的題目。第一次耶路撒冷大會也正是在議論這些問題。

    各位牧長,我們總會最緊要的工作是什麼?我們的憲法規定總會首要的任務是「傳道」,所以總會的規則、組織財政、事業、無一不是為了集中力量,宣揚福音而存在。我們應該努力使總會成為「傳福音的總會」;各種的會議,應集中精力成為設教傳道的推動力。

    但是照我個人的觀點,晚近我們的教會對傳福音比較退步,亦無熱心,而只有多設機構,以計畫代替實際行動,真是所謂「紙上談兵」。我不反對計畫,但若使計畫代替了實際行動,那麼其計畫就有損無益。一個議員當了十幾個職位,那裡有餘力傳福音?故我希望最好總會機構簡化:勿使少數人擔當過多的職位,而失去其職責。同時總會該認識福音的根本問題,全力推動宣教的事工,使總會成為倍加運動,全台歸主的大本營。

    各位牧長,我們就為此而召開了五天的會議,但願這幾天的會議,至少成為今後一年的指導原則,與影響今後臺灣教會傳道設教的大事業。故求主聖靈在我們會中領導,使此屆會議有大的成就。

   

                為何試探神    吳德聖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121

 

    耶路撒冷會議是在初代教會史上,是一個很重要的會議,此乃決定基督教整個前途的會議,基督教要成為猶太教之一派,或成為全人類拯救之宗教,乃受此會議之影響。

 

一、以傳統試探神(15)——

    猶太人想要以他們的傳統禮儀來加在得救的外邦使徒身上,主張外邦人也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才能得救。以色列人是神最先揀選的民族,那時神吩咐他們受割禮,以割禮為特別的記號(利十二3);但耶穌基督的救恩,並不是靠任何外面的記號或條件,這是神的恩典,神的旨意,但人想要以自己的想法,過去傳統來改變神的旨意,向神表示懷疑,否定神救贖的完全性,以此來試探神。假如基督教需加上猶太教之禮儀,則它只能成為猶太教之一支派而已,這不是神的旨意,是人要改變神的計畫,是人要試探神。

 

二、渺視神的恩即試探神(611)——

    彼得在議會中起來發言,證明外邦人得救是出於神,他提出幾點:

  1)他本身清楚知道他蒙揀選去傳福音給外邦人,如到哥尼流家去完全是出於神的啟示與帶領。

  2)神是知道人心的神,人若真實悔改,神便接納且賜聖靈作見證,哥尼流全家即是(傳十44)。

  3)信是唯一得救之條件,藉著罪蒙信得赦,心得潔淨。耶穌在世時,親近祂的罪人,病人,皆因信心而得赦罪,得醫治。

  4)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11),救恩完全是恩典,不是靠儀式或行為,即然是恩典,人就不該加上任何條件作得救的條件,猶太人本身知道守摩西的律法是如何困難,若要外邦人也必須守割禮守律法,等於是將不能負的軛放在他們頸項上,更是試探神。在此試探原意乃試探神的耐心,激動神的忿怒,使神的耐心達到極點。以色列人在曠野試探神,不相信神的拯救要帶他們進迦南,埋怨一次一次反抗神,這是試探神,終遭刑罰(民廿一6),多少時候我們在信仰生活上不相信神的恩典,懷疑神的愛,等於是試探神。

 

三、故意難為弟兄即試探神(1221)——

    雅各在會議中的發言,幫助耶路撒冷會議有圓滿的結果,他以舊約先知的預言來見證外邦人憑信心得救是神早就應許的事,所以我們不說難為歸服神的人(19)。結果雅各提出幾點具體的建議:

  1)吩咐外邦人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

2)不吃勒死的牲畜和血(20)。

這些提議使猶太人接受,遂寫信給外邦使徒。

我們在信仰生活上要常警惕自己,不要以自己之方法,思想,傳統來試探神。

 

   為甚麼神不許我們吃血?    王明道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2231

 

    讀經:「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太,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做首領的。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弟兄的安。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裡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裡去,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的。我們就差了猶大和西拉,他們也要親口訴說這些事。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他們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眾人,交付書信。眾人念了,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徒十五2231

    使徒並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所以寫這一封信,就是因為有幾個信基督的猶太人,堅持外邦人必須受割禮才能得救的主張。他們寫這封書信,向外邦的教會證明這種道理——受割禮才能得救——並不是使徒們所吩咐的。以後使徒們說:「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使徒們說明受割禮在外邦人身上事一個重擔,是他們不容易擔的。因此聖靈和使徒們定意,不把這個重擔和其他外邦人不容易擔的重擔放在他們身上。但「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事卻是必須遵守的。這封書信極清楚的告訴我們,外邦的信徒不是必須遵守神給以色列人的一切律法,但這四件事卻必須遵守。

    這四件事既是聖靈和使徒規定吩咐外邦教會遵守的,那樣,我們今日是不是也必須遵守呢?當然是的。但今日有許多信徒竟一點不注重這幾樣事,特別是吃血,並勒死的牲畜,這兩樣事。我在許多地方看見信主的人吃血。他們一點不覺得這是不當作的事。有人告訴他們不可吃血的教訓,他們竟會說這是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與今日的教會沒有關係。有一次竟會有一個傳道的人用「入口的不污穢人」這句話,來證明信徒可以吃血。一個傳道的人竟會不知道神為甚麼不許人吃血,一般普通信徒不明白這件真理,更不足為奇了。我們當知道,神不許人吃血,並非因為血是污穢的東西,乃是因為血裡有生命,血能贖罪。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甚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翦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牠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翦除。」(利十七1014

    在這一段經文中,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祂所以不許祂的百姓吃血,並不是因為血污穢,乃是因為血裡有生命,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是我們都很容易明白這一件事。無論是人,或是甚麼別樣活物的生命,都是在血裡。一個人因為某種病割去一隻臂,或兩隻臂,仍然可以活著。一個人失去兩隻腿,也可以照常存活。但如果一般人身體的任何部分都未曾傷殘,只是將血流盡,便再不能存活了。一個人如果受傷流血不止,最要緊的就是設法使他止住不再流血,恐怕他流血過多以致喪命,這是稱有常識的人都能明白的。拿我們所知道的這些事實與神的話相對照,便曉得血裡有生命的話是千真萬確的。

    血能贖罪是甚麼意思呢?我們要明白這個意思,必須先知道在神面前犯了罪的人應當受甚麼刑罰。「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怎麼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4)「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死就是奪去生命的意思。

    生命既在血中,那麼,流了血就是奪去了生命。一個人犯了罪便應當死;換一個說法,就是他的生命應當被奪丟;再換一個說法,就是應當流出他的血來。但神因為要拯救這個犯罪的人,便為他預備一個用血贖罪的方法。

    這個方法就是宰牛或宰羊,流出牛羊的血來,在壇上為他贖罪,他的罪便蒙了赦免。這個辦法的意思乃是說,一個人犯了罪便應當死,應當流血,但如今一隻牛或一隻羊站在他的地位上替他死了,替他流了血,因為已經有那一隻牛或那一隻羊替他死了,他便可以不死,可以不至流血,他的罪也就得了赦免。

    但牛羊果真可以替人死麼?不能,神不過用牛羊作一種豫表罷了。他在世界上第一個人犯了第一次罪以後,便用羊作豫表,指明將來有一位無罪的義人要為罪人流血舍生。他在伊甸園中為亞當夏娃作皮衣服所殺的羊,他在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那一夜,吩咐以色列各家所殺的羊,他在西乃山降律法的時候,吩咐以色列人獻贖罪祭所殺的羊,都不過是一種豫表,告訴他們說,將來要有一位無罪的義者為世人的罪被殺流血,要拯救世人脫離他們的罪和罪的刑罰。

    果然,時候一到,祂所預備的那一位義者來到了世上。神為祂所預備的那一位開路的先鋒為祂做了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9)祂不是羊,祂是神的兒子。但因為祂未曾到世上來以前,神多次用羊豫表祂,所以便稱祂為『神的羔羊。」祂來到世界上最重要的事工,便是藉著祂的死和祂所流的血,「除去世人的罪孽。」

    果真是這樣。祂傳道幾年以後,人把祂釘在各各他山的木頭上。祂的血被流出來,祂的生命被奪了去。祂在那裡「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祂並沒有犯罪,日裡也沒有詭詐。」祂不當流血,祂不當死。祂所以流血,就是替我們流血,祂所以死,就是替我們死。我們都犯了罪,我們都是該死的人。我們都當流血,都當死亡;但因為祂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替我們流血,替我們死,所以有福音傳給我們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

    又說,「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9)又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因為神用血為我們贖罪,因為我們是藉著血得著救恩;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神在舊約的時代怎樣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吃血,祂在新約的時代也照樣吩咐我們不可吃血。祂給我們的這條命令,就藉著使徒的手傳達給了我們。

    至於神禁止我們吃勒死的牲蓄,也是與這個真理相連的。因為勒死的牲畜未曾放出血去,牠的血仍在肉中。我們如果吃勒死的牲畜,當然不免也吃了血。惟有宰了的活物,已經把血放出去,所以我們可以吃。因此無論是走獸,是飛禽,如果未會放出血去,我們便不可吃。

    神未曾將祂在舊約的時代賜給以色列人的那些關於食物的禁條,賜給我們,吩咐我們必須遵守。但不可吃血和勒死的牲畜這兩條禁令,我們卻是與禁戒祭偶像的物和姦淫這兩條禁令,應當同樣的遵守。因為這是聖靈和使徒給外邦教會的命令,沒有人可以否認的。

    我國的教會更應當注意聖靈和使徒寫給外邦教會的這封信,因為我國拜偶像的人和祭偶像的物是那樣多,國內大多數的人又是習慣吃血的,沒有知識的信徒若得不著合宜的教導,便不免在這幾樣事上犯罪了。

 

         耶路撒冷的天書    蘇森錐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2329

   

    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在外邦傳道的情形,常受到猶太人的搗亂、攪亂、甚至用許多手段加害,謀殺,可是保羅不顧生命,為主的福音努力,在外邦建設教會,但有一個問題,非徹底解決不可,即割禮問題,因屬神為他們辟開外邦傳道門戶,好多人要接受福音,這是神的旨意。

    時猶太人與掃羅,巴拿巴辯論,信耶穌是否需要遵守割禮?猶太人是主張說:必須,保羅與巴拿巴看是不必,總之為這事爭論許久,眾門徒就規勸保羅,巴拿巴,並教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因此。

 

召開頭一屆宗教大會

    又是這書信(天書)的緣起,依據這會議的結論:是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除去這四件當禁戒的事以外,並無其他靈性上嚴重的問題,這事於一般人看來,姦淫的是誡命中要緊之罪案,於法律上比強盜殺人,或許是小一點,若謂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勒死的牲畜和血的事,系是舊約時代的戒律,於新的恩典時代,以感謝就分別為聖,以感謝就得吃,在通俗的觀感,是近於迷信,不近科學的事云云。

    然這事於當時會議,並不是一個平常事,因為在外邦爭執既久,不能為等閒看,尤其是宗教頭一屆會議之決策,於是就派遣,于耶路撒冷為首領的弟兄巴撒巴,猶太和西拉與他們同去,並帶有會議時所決的書信(紀錄),此乃表明他們慎重這事。

 

外邦人歸主的重要問題

    根據聖經所記,這會議人員,有包括使徒,長老,外邦教會代表,外邦的使徒,由外邦來的猶太人,並有法利賽教門的信徒,即弟兄姊妹。聖經告訴我們:使徒和長老聚會面議這事(割禮問題)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站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做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十五611)彼得這樣見證,並闡明了得救的根源,意則無須擔負割禮之軛。眾人都默默無聲,而聽巴拿巴和保羅遊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他們都住了聲。

    雅各,在席上站起來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剩餘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所以據我的意見,不要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

    禁祭偶像的污穢和姦淫

    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又28節說:「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就好了。」

    這決策乃是外邦信徒。受聖靈感動,親自所經歷的見證,並眾先知自創世以來所預言,記載於聖經裡。

    這決策要使信徒,在教會裡遵行而規定的,又是新約時代的出發,絕不能視此為敷衍,或與外邦人所不能負割禮之重軛看,於是分化屬靈生活上之建造。

    這事按著筆者看,這事當與使徒信經並行,但是見解有所出入,有多少教牧看為不重要,甚至有人看生血為滋補品,或謂肉是血結成的,除非不吃肉,否則都會吃到血云云。

    總之論到這四件事,都是有關內在與外在生命增長的問題,卻不是律法,或看為犯罪問題,乃是教會與世界分別為聖的事。

    關於吃祭偶像的東西,在哥林多前書八章宋博士講經集,是這樣講:論到吃祭偶像的物,為了愛心的緣故,應當不要吃,免得惹主的忿怒,並免得弟兄因你而跌倒,因為體貼肉體,不但自己遭災,也能使教會的弟兄跌倒。

    哥林多前書十章1922節:「我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祭偶像算得什麼?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可惹主的憤恨麼?我們比祂還有能力麼?」這都是信徒要與世俗的交遊上,應該分別為聖的聖言,絕不能馬馬虎虎有所分支的見解。

    假使許多信徒就是要從教會。而又脫不了世俗。因為我們是居於大多的拜偶像的外邦的環境裡,你一不慎,隨時隨地可得落在他們的圈套裡!所以我們更不能輕看,免使這軟弱的弟兄姊妹的心思念頭有所分化,而落入魔鬼所設的大圈套裡,這實不可不慎的事阿!關於吃血和勒死牲畜的事,這是關於生命的問題。

    挪亞以前只吃蔬菜,挪亞出方舟以後,神才許人吃動物;但聲明要禁戒牠的血,因為血是帶有生命的東西。在新約時代,由這個會議裡,不但提禁血的事情,並且提勒死的牲畜,(勒死的因為血沒有流出來,所以仍帶有生命)只因為我們要尊重,我們所蒙應許的獨一的寶血呢!同時還要吃祂的肉。

    這血是新約主與我們所立的約!宋博士說:「我們愛我們的主要高舉寶血,照猶太人的律法,不可食血,凡干犯的人必被致死,為何這樣厲害呢!乃是要叫人尊重主的寶血,不至藐視主的救恩,舊約一切的禮儀乃是新約的豫表,我們不吃血為的是紀念主。」

    至於姦淫是內心所發出的敗壞淫欲,是十誡中的罪案,也是內在生命成聖的問題。割禮不割禮屬外在的問題。禁戒的事與屬靈生命增長即分別為聖的問題,這會議雖像人意,但會議是完全依據聖靈的帶領。和使徒在外邦傳檜音所經歷見證根據,聖經和先知的預言藉著聖靈和使徒所定意的決策,而寫出的書信,可稱為天書,這會議也是最高屬天的會議。

    又為外邦即本族的教會,所要尊崇的屬靈生命增長與成聖的重要問題,也為我們現在教會所宜重視的生命的事情,我們愛主的教會也愛弟兄姊妹走成聖的道路,當信聖經所定規下來這不可少的決策吧!願主祝福,阿們!

 

          論禁戒之物    蘇森錐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2829

 

    因為在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情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論到祭偶像之物,和血,恐怕有人要說,現在是恩典時代,凡事藉著感謝來吃,主就為我們分別為聖,或感謝來吃,就可成為聖潔,這些話都使我忐忑不安!直到我知道了過往的事,神怎樣在不知不覺之中,如何用大能奇事,把我們分別出來,這就是神在祭偶像之物,惡劣環境裡,把我家分別為聖,使我們脫離,這玷污污穢之罪,而為神的子民,這是我清楚的經驗,所作之見證了。

    當我預備這個題目而又選讀上面那段聖經之後,相繼而讀而禱告,直到拜六的下午那時,才又把卅九年的吃血之事,如何受了神的管教(原來以為是生日宴客,受神的責備)後便知道了,神在祂所愛的兒子身上之教訓,使我成為蒙恩得贖的兒女,茲要把見證傳揚出來,使弟兄姊妹們,作為參考,也幫助同屬主的聖徒,有更清楚認識主如何之恩待及管教我家,使大家得有日日長進,漸臻於愛神和認識神的道路,阿們!

 

一、不守主日

    欲赴偶像的筵席的教訓:當我內子信主參加禮拜經過幾年的光錄,一主日,是她娘家,十月十日王爺佛誕,謂比過年更要熱鬧,那時當然還不曉是祭偶像之物不可吃。就由我媽媽的鼓勵高呼便相伴而去,當要上山爬嶺之際,她裡面受了聖靈的壓迫,越走越無氣力,她便告訴媽媽說:我為什麼這樣沒有氣力,媽媽就說我們來祈禱,求神加添我們的力量,那知道就是神使你明白犯罪的事呢—!直到快到娘家的前邊,就在過木欄時,路不算十分崎坡的地方,便摔了一跤,把右手腕折斷了,我媽媽看見她的腕骨露出來,便喊叫起來說,四阿!你的腕骨斷了!她俯下一看,眩暈過去,只得在娘家停留一下,用轎抬回來,趕遠找醫生醫治,在路上,她就醒悟了今天是主日,因走不應走的路,而致如此,她便叫抬轎的先到禮拜堂去,請先生和會友共同替她禱告認罪之後,再去找醫生,這是一件事。(但那時仍不知為禁戒吃祭偶像之物,是為我們分別,為聖屬裡管制與恩膏的教訓)。

 

二、讓女兒的疾病得冕沾染污穢之物

    第二件事就是我們每年春冬都有拜祭耝宗,那年該是輪到我家值祭,我爸也就因為祭祖宗之事,不肯推辭祭事,而擔當這祭業之事,適時我的大女孩患極嚴重丹熱症,只是完全靠信心祈禱,請醫延治,那裡有心去沾染這祭事?第三件事就是長子印川患痢疾,在極嚴重的時期必需禁口,那是爸爸值祭張府郎君盟,這是南樂清曲的結社,為典樂祠奉祭典與敬拜的結盟,當然我們也沒有心可以嘗此祭穢之物,直到妻子相攜家小來台,講提前事,那時只知道是如何靠信心得勝了疾病的醫治,那裡知道神為我們分別了,不吃污穢偶像之物呢!(在疾病上面)

 

 三、吃血喪子

    當我要為這以上三事為題講見證「論污穢之物」讀上面所提經文時又得到光照,關於吃血的事,記得在民國卅九年的八月二十三日以後的事,那天我好好的帶著小孩子掃羅(已受幼洗)去六龜街上作禮拜,是請員警所主內弟兄黃巡宮主理,同時因為他要遷調到鳳山警察局,我們共同決定下午晚上設宴為他餞別在我家裡預備,並在宴後仍到六龜聚會。大家約好於上午禮拜完後,我用腳踏車載掃羅回家,因他是第一次乘車,車過本橋時又踏的太快,上坡下來的時候,他呼了一口長氣,路上就有發燒,當以為是曬日頭的關係,及後熱仍不退,我以為睡了就好了,我們吃過午飯,便開此預備宴客的東西,就在那裡把一隻鵝掛在梁上來宰,藉此可以把牠于宰殺之時,在牠喉嚨吃吸牠的生血,說是很補養身體,當在吃鵝血的當兒,掃羅小孩,便由內房床上走出來看我,並且笑我,那時以為奇異,但因怕他發熱暈眩,仍抱他返回睡覺,熱仍未退,直到宴會完了還是熱著,我以為早晨吃了很多黃豆恐積在胃裡,便預定到六龜作禮拜後,買些大黃樸硝給他通通大便就得痊癒,那知道這藥就成了他的致命傷,到第二早晨未及24小時,便抵賴不住,神就將他的靈瑰接回天家去了!這是件極其悲傷可痛的禍患,六年之後,才搞清楚明白,是為著我吃血所生的罪果,這事以後使我們這幼稚嬰孩的屬靈生活中,受了很大的打擊!

    可是這些恩膏的管教,我在長久的年日以來!也才知道神如何在早為我們預備一切起伏不平坦的道路與境遇,使一步一步學習了祂的功課,使我越來越明白神的恩典,和慈愛,管教,當時真是厭惡悲傷交雜得不到一個結論!鄰居和同事們以及一般世俗往來的朋友,都說:你的神在那裡呢?!幾年來的徒勞盡心的事奉,如今連你最疼愛的孩子都不能盡其天年?這是何等可傷的事阿!可是神在無路之中預備我成聖的道路呢!約翰壹書二章27節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感謝主,祂所賜給我們這些恩膏的教訓,使我在十年來得以漸漸在祂裡面建立和造就,當我明白這些事之後,使我更進一步,知道我兒掃羅之死,不是徒然、冤枉、失錯而死的,竟是神在我家如何預定,行更大的恩膏的教育,我們現在更知神所預備的,在祂每一兒女的道路(並在一切環境上)是在先的!不是出於臨時的!

    所以聖經裡說:你的頭髮每一根神都數算過,又說那二文錢的雀鳥,沒有神的應許,都不會售賣到被宰之地,我們也不能增添我們壽數的一刻……。故此我明白,我兒掃羅之死,是六年後的事,妻斷腕是十年後的事,我才明白了神對我們慈愛的教育,這些事都是神在我們的家,在不知不覺中,行了何等重大的管教,這永不能忘記的恩膏,在我得著這些光照之後,才知道我能有今日的恩榮,都是神的帶領。

 

四、這嚴格慈愛的管教

    約翰福音十五章2節:「凡結果子的枝子,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不會結果子的,他要剪除並燒掉,所以一個屬主所愛的基督徒,是有更多的試探與試煉,及主常允許許多患難災殃臨到,為了給信徒成為祂所喜悅的器皿,這些都是給我們有更好的教訓與督責的恩膏,可使我們越走在苦災中,所得到想像不到的平安與喜樂!是一般世人所想像不到的。)

    結論:這偶像污穢之物,和血以及勒死之物都是有關於屬靈生命的禁戒,實不可作無關痛癢的事,隨意聽憑私欲無分彼此,神是聖潔是公義的,不能看有罪為無罪,故在每一受贖的兒女,在你的不順服時,就有聖靈要管制你,(在我們不知不覺中間神尚且行如此之管教),使你得完全的降服在主裡面,過著凡事感謝,凡事讚美,富有恩榮與慈愛的永生生活,願神祝福祂的兒女,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