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全書綜合短篇信息
目錄:
我對洗禮的認識 林前一1—17,三1—15 (林義傑)
屬血氣屬肉體與屬靈 林前二14—三3 (謝得力)
從屬血氣到屬靈 林前二14—三9 (梁細羔)
今日的聖殿 林前三16—17 ,六19—20 (遠鴻勳)
歲暮談結帳 林前三
16—17,六19—20
(於中曼)
基督徒生活中的兩個原則 林前十31、十一1 (王明道)
恩賜與恩典 林前十二4—11、28至31;十四 1 (陳仲輝)
靈恩與方言 林前十二11 、28、十四12、林後五7
我對洗禮的認識 林義傑
經文:哥林多前書一章1—17;三章1—15節
這二段經文是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聖徒,也就是寫給我們二十世紀的現在全部教會的基督徒。保羅稱他們為聖徒,也就是稱我們為聖徒。就是在基督裡成聖的基督徒。
做屬靈的基督徒
我們現在的教會是比哥林多教會規模還大,人數多。有浸信會,浸宣會、神加會、信義會、長老會、路德會等等。但保羅沒有稱他們是屬靈的,也就是不稱我們是屬靈的。因我們中間有分爭嫉妒,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式來分黨分派麼?有人說,我是屬浸侰會,我是屬神加會,我是屬信義會,我是屬長老會,我是屬路德會,我是沒浸水禮的,你是受澆水禮的。這都是屬肉體的想法。基督是分開的麼?你們是奉某某會的名受了洗麼?浸信會、神昌會、長老會……無非都是傳十字架福音的團體,是照主旨意引導人相信福音真道,是栽種及澆灌的。惟有神叫他們生長,稱他們為義。稱為義是神的恩典,因信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的得著了。有人說,浸水禮才能表明與主同埋葬,同復活,澆水禮不能表明。這也是屬肉體的說法。因聖經記載說:「眾先知也為禮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又「卻蒙神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競白白的稱義」。稱義就是成了聖潔,在基督裡與主同死,同葬,同復活,變成新造的人了。所以我們要做屬靈的基督徒。
有正確的信仰
一個屬靈的基督徒必要有正確的信仰。信仰就是人對神,一顆單純的信心。人若失去正確的信仰,就不是真的基督徒,不是屬靈的人,也不是神的兒女了。基督徒正確信仰的唯一標準和根基就是聖經。基督徒問信真理,就是真正問信耶穌基督的福音,相信耶穌在聖經裡所啟示的恩典信息。聖經記載說:「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相信世人的救主真神真人基督的代贖,祂死在十字架上,我們的罪得蒙赦免,祂被葬第三日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祂升天是要做人的中保,使神與人得以完全和善。聖經記載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我們效法亞伯拉罕的信,這就是正確的信仰。
遵行主的命令
我們做一個屬靈的基督徒有了正確的信仰,必須遵主的命令。聖經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救……這應許是你們,和你們的兒女」。「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洗禮是基督所設立和吩咐,在福音以外賜與我們,作為信仰的根基,要在人的心中建立信心。這是一種神聖的儀式,就是用水施於一個人浸入水裡,是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的。聖經記載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又記載約翰做見證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那在我們以後來的,祂都是奉耶穌基督的名的。」耶穌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教會的牧師是用水奉耶穌基督的名為我們施洗,但我們要親自接受主用聖靈與火給我施洗。所以我們不要辯論,只是各人心裡的信心要堅定。行浸水禮的人是為主行的,行澆水禮的人也是為主行的,總是主的人。我們在基督徒裡是成為一體的。我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位神,就是眾人的父。我主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這就是說我們的主要用聖靈與火給我們施洗的。所以不論浸水禮或是澆水禮信主名,領受祂話的人,就受洗了。這是尊行主的命令和吩咐。
有人說,兒童不可受洗,因為他們沒有信仰。這是信心不足的人的想法。聖經記載「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我們因相信受洗,能洗去我們一切的罪。這是主恩典的應許。聖經說「世界沒有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所以兒裡一出生就帶了罪,父母應該用信心帶領兒裡來到主面前,奉主的名給他們受洗歸入主裡。因主要憐血誰,就憐恤誰,恩典是在施恩的主。主耶穌曾對門徒說:「容許小孩子就近我」,並且祝福他門。聖經說「你信,你一家必得救」,所以作父母的,要用信心帶領兒裡去受洗,同享主恩,一同進入基督裡,得主的祝福。同時我們必須高舉十字架,興旺福音,使普世萬民,不論男婦老幼都來信主,受洗做基督的門徒。滿足主的心意,榮耀天父神的聖名。
屬血氣屬肉體與屬靈 謝得力
經文: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三章3節
聖經將我們人類劃分為三種:即屬血氣、屬肉體、屬靈。
屬血氣
是指那些未信耶穌,接受他作為個人的救主,未悔改、重生、得救、沒有永生生命、不認識神的人,就是天然的舊人,不領會聖靈的事。
屬肉體
是指那些聽了道,相耶穌是救主,悔改、重生、得救、得永生生命,開始認識神的人。其生活行為有時表現基督新人的樣式,有時表現仍照著舊有的生活,有如嬰孩一樣只吃奶,不能吃飯或乾糧,常是舊人——老亞當在心裡佔優勢掌權,基督新人的地位微弱,是幼稚未長成的基督徒。
屬靈
是指那些長成,能吃乾糧,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追求進到完全地步的基督徒,行事為人須從聖靈,尊主為大,基督的新人在他的心中掌權居首位,那老亞當的二舊人呢然存在卻沒有地位,如失了業沒有工可做。
上述三種人的表現,可就聖經舊約創世記第廿五—四十九章,雅各的生平作對照加以申釋:
雅各一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歲,自出生至七十七歲,這段住在別是巴家中歲月,是屬血氣的前期。
自離家第一日在伯特利,夢見天梯開始,以至到達哈蘭他的舊父拉班家勞苦工作二十年,時年九十七歲,是屬肉體的中期。
自離開哈蘭途輕昆努伊勒改名為以色列至歸回原藉,並日後下埃及壽終正寢,這段時間有五十年,是屬靈的後期。
一、屬血氣時期
雅各的名字就是「抓住」的意思,他是抓住以掃的腳跟出世,雖然生活在世代虔誠敬拜神的家庭中,卻不認識神,這期間所表現恰甘其名,抓住機會,不惜損人利己,不擇手段以達到私利目的,乘人之危在他的哥哥以掃打獵歸回口渴肚餓累昏的時候,用紅豆湯買取他哥哥長子的名份,後來又用詭計欺騙父親奪取長子的祝福,是雅各未認識神,本天然生命屬血氣損人利己的表現。
二、屬肉體時期
當雅各為逃避以掃的報仇雪恨,離開家庭往拉家途中,露宿曠野,頭枕石堆,神向他顯現,夜夢天梯,是他開始認識神,生髮敬畏的心,為紀念此地名叫伯特利,就是天的門,神的殿的意思。這光景正如未信主的人,聽福音蒙聖靈的光照信神,接受耶穌救贖得永生生命初期,其時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要神如他的心願。
在拉班家為得到他心愛的妻子拉結,辛苦作工兩個七年,看七年如同幾天,為自己興家立業,白日受盡幹熱,黑夜受盡寒霜,廢寢忘餐,又勞苦六年,與他的舅父拉班協議簽合訂約——為拉班牧養群羊牲畜。雖然拉班利用權術,極盡剝削能事,十次改其工價,雅各仍能運用手法達到願望——奪歸已有,發達富足遠超過拉班所有。以今日的生意眼觀來論,那真是非同小可的雄才大略,一展鴻圖,這是雅各中期屬肉體、只靠自己的表現。
三、屬靈時期
雅各妻兒成群,事業發達,滿載而歸。因早年詭計多端種下的惡果,回至雅博渡口,懼怕他的哥哥以掃報仇雪恨,際此生死關頭,雅各最後一步準備捨棄一切逃走,以保全生命。一面抓住神的應許,祈禱神履行與他祖父亞伯拉罕、他父親以撒、及他自己所立的約,呼求神拯救假脫離險境。人的盡頭便是神的起頭,雅各在祈禱中與神摔跤,神將他的大腿窩扭瘸。聖經記明雅各與神與人較力都了勝,在神一面只因神是信實的,祂的應許絕不落空,「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提後二13)。絕非雅各有基麼好品格,可博取神的恩典,純然出於神慈愛的憐憫,和在乎神的揀選。祂既愛他,就愛到底,並且使雅各歸屬於祂。雅各的大腿被扭瘸表明喪失老亞當舊人的自我力量,無依無靠的仰賴神,信靠順服神。其時若不是神向拉班藉夢境提出警告和天軍的保護,雅各積蓄二千年勞苦所得的財富,歸途上恐怕難免遭受拉班和他的兒子們,或其他部落的掠奪殺戮。聖經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甚麼益處呢。」(路九25)
昆努伊勒就是「神之面」的意思。當雅各喪失老亞當舊人的力量,醒悟自我一無所有,自己的已不配,便是雅各面對面見了神的大轉變,認識神的慈愛和公義,全能和信實,從此改名以色列,是雅各生平在靈程上後期五十年,脫離肉體跟進屬靈的境界,有與救恩相稱,捨己為人的表現。
雅各自昆努伊勒面對面見了神后,再不只顧自己,乃多顧及別人,每到一處必先築壇以敬拜神為念,過著信靠順服安息的屬靈生活,愛護妻兒無微不至,改變以前不因恐懼,敢行在妻兒家人前面去見以掃,謙卑的向他的哥哥承認,昔日的罪過,彼此諒解盡釋前嫌。對女兒底拿被示劍玷辱及大兒子流便上他的床,污穢他的塌,都能冷靜以容忍與寬恕的態度對應,擔當得起愛兒約瑟失蹤的悲慘,為救全家性命度過饑荒,願將命根便雅憫被帶往埃及當作人質而雜糧,及至下埃及與約瑟團圓安享晚年,給法老祝福,臨終之前在床頭上敬拜神。最後,又為十二個兒子的祝福,禱詞表露他高深的靈性,洞悉神的啟示,預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將來,安詳的壽終正寢,歸回天家。
但願主我們從雅各的一生事略,能得到了教訓,對照自己的光景,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順從聖靈帶領脫離肉體,舊人,自我,老己,作屬靈的人。活著就是基督,榮神益人。
從屬血氣到屬靈 梁細羔
經文:哥林多前言二章14節:三章9節
聖經很清楚的將人分成三大類,就是屬血氣的、屬肉體的、和屬靈,但也可以說是一個信主的人的過程。
一、屬血氣的
所譯屬血氣的就是天然人,意思是生來就是。也就是未信主的人,這一種人的標誌是「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他們可能很有學問、地位、甚至為人導師,但對屬靈的事,不但不知,反以為是愚拙。
聖經說:「腓力找著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這時拿但業怎麼說呢?他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這是他照常理所說的話,誠然那地未曾出過甚麼大人物,但後來他與主耶穌接觸談話,便立即改變過來說:「禰是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這便是從屬血氣的到屬靈的例證。
基督教是可經驗的宗教,拿但業未見主時,認為那些信主的人都是愚拙的,但當他經歷過後,他的看法便完全不同了。
屬血氣的人看見別人祈禱,不是覺得莫明其妙,便認為愚不可及,怎麼對空氣自言自語呢。據說從前有一個未信主的人,有一天看見一個人跪在房間祈禱,大聲說:「主阿,求禰為我開路,賜我工作。」他不禁惡作劇起來,將路邊的死鴨擲進去說:「這是神給你的。」那人起來看見是只死鴨,心想既然是神給我的,死鴨也是好的,他剖開了那死鴨的肚子,不料竟然有條金煉,這金煉是他的舊店東夫人遺失遍尋不獲的,於是他拿去交還店東夫人,店東夫婦,認為他忠誠可靠,格外重用他,給他很高的職位。可見祈禱並不愚拙的。
二、屬肉體的
這種人可以說是已經信主,其光景像以色列人,雖出埃及但未進迦南,在曠野漂流一樣,今天許多信徒也是如此,雖然得救,但靈性軟弱,未進到屬靈的地步。
在這先要說明「肉體」和身體的分別,肉體乃是指裡面看不見的老亞當,老舊人,老性情說的,有人他的身體雖然軟弱但肉體卻剛強,常常發脾氣「身體」是指我們的四肢百體,信主的人的身體,更被稱為聖靈的殿,所以不可隨便毀壞,約翰也重視這一點,故他不但為靈魂祝福,也為身體祝福,(參約三2)。
在靈程中,有一個現象,就是屬靈的和屬肉體的常常交戰,因為肉體要利用身體來犯罪,如果我們隨從肉體去行事,結果我們便犯罪墮落,如果我們決心區別為聖,對身體獻上給主肉體便無權支配我們,況且有聖靈在心中幫助我們,只要我們不消滅聖靈的感動,我們便可以得勝。
肉體的標誌(1)是嬰兒(2)嫉妒分爭(3)照世人樣子行,請問我們屬靈的光景如何?是否在聖經真道上仍幼稚得像嬰兒或是心存嫉妒,時常分爭,要知神給人的恩賜不同,只有同心合意分工合作才行。更要緊記的,誰也算不得甚麼,撒種的,澆灌的都不足誇口,因為叫他生長的是神,此外我們更不應照世人的樣子行事。教會的意思是乃是神將我們從世界中召出來,為甚麼我們仍照世人行事?務要分別為聖。
三、屬靈的
屬靈人的標誌,是隨從聖靈行事。他能參透萬事,卻無人能看透他。今天基督教除了純正的信仰和福音之外,還有許多似是而非的道理,也有許多假先知,甚至假基督,我們若沒有屬靈的眼光分辨
真假正邪,很容易被邪說異端所誘,今天已經有人被引誘離開正道,這是多麼痛心的事,加拉太書第六章1節:「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無論是為個自己,為別人,為教會,我們都應長足的進步,因為若我們也軟弱,怎樣能幫助軟弱中的弟兄?因此,我誠懇希望全教會的弟兄姊妹都成為屬靈人,大家起來努力進到屬靈地步。
今日的聖殿 遠鴻動
經文:哥林多前書三章16—17筇,六章19—20節
今日有很多人,常誤解了鬥聖殿」這名詞,將舊約裡所說的聖殿與新約所說聖殿混一起。要知道舊約的聖殿是人所造的,今日的「聖殿」卻是神造的,得救的基督徒之身體就是神的殿。以前的聖殿,隨時都會改變,今日的聖殿,並不是用金、銀、銅、鐵等物來造的,是神自己造的,所以是不會改變的。
今日的「聖殿」非人手所造
所羅門所造的聖殿,很美麗壯觀,費很多人力來建造,雖美麗,卻是死的。感謝主!今日我們每一個得救的基督徒,是神自己造的,所以今日的聖殿是活的,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你我就是今日的聖殿。在舊約聖經裡的聖殿,神照自己形像造的,也分做三層:身體、魂和靈。今日的聖殿,就是舊約聖殿的豫表,也就是主基督自己,所以在主基督裡的人,也就是今日的聖殿,若將教堂當作聖殿,在真理上就有衝突。今日我們蒙恩得救的人,一直到永遠都不會改變,在世界上任何東西都有暫時的,惟有神所建造的聖殿是永遠的。
今日的「聖殿」乃重價所買的
這重價重到什麼程度呢?就是金世界的財富,也夠不上這重價的大,因為今日的聖殿是三位一體的神用祂獨生子的寶血買回來的,主耶穌用自己的性命,把今日相信的人都從罪中拯救出來,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乃是死,若不流血就不能得救,所以當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發生了幾件事:
(一)天地都黑暗了——表明公義的主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也就是為救我們的罪而死。
(二)聖殿的幔子從頂至下裂開——表明主的身體為我們擘開,除去神與人中間的隔膜。
(三)主基督流血贖罪——表明主的寶血可洗清人一切的人義。
(四)墳墓裂開了——表明主勝過了死權。
三位一體的神將我們買來,我們就屬於祂,但很多人今日願意將其它的東西移交給神,卻不肯將心移交給祂。今日我們得救,不是靠我們自己,乃是靠神的恩典,我們接受了主做救主,就應辦移交的手續,讓三位一體的主住在我們裡面,掌王權居首位。
今日的「聖殿」要彰顯神的榮耀
今日的「聖殿」是何等崇高,神聖靈偉大,我們本是犯了罪,應該滅亡的人,但神卻藉著主替我們代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這必死的人,在主裡蒙恩。祂究竟有什麼目的呢?就是要在現今的聖殿裡彰顯神的榮耀,要將他純潔的愛,從聖殿中流露出去。今日神的聖殿裡若是充滿污穢、腐爛的東西,就不能榮耀神。很多人願意愛主,卻常上魔鬼的當。得罪主,也得罪自己。我們這聖殿的見證是非常重要的,保羅說:「祂替眾人死,是叫那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怎樣替主活?就是在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在日常生活裡,彰顯祂自己的榮耀,最重要的是自己蒙恩,也要別人蒙恩,要把福音帶到每一個家庭裡。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13—17)
歲暮談結帳 於中旻
經文:哥林多前書三章16—17節,六章19—20節
年終歲暮,是結帳的時候,經營各業的人士,都顯得比往常忙碌,也對結帳異常重視。經營的盈虧,一年勞碌所得多少,來年的工作方法如何改進,新的方針如何厘訂?都得予以注意。如果失敗了,就應當予以檢討,好好努力,還有個補救的機會。
結帳,是一件嚴肅的事。但對於人,我們每個人必須面臨一種更重要的「結帳」。
可怕的赤字
曾有一首詩,記得年老的時候,歸返家園,小孩子前來親近,牽衣昂首問,為何這久才回家。
稚子牽衣問:
歸家何太遲?
共誰爭歲月,
贏得鬢如絲?
這刻畫出一個老年人,落魄歸來,衰老落寞的情懷,只贏得發白年老,兩鬢如絲。人在世上爭奪名利,勝了又將如何?還是被歲月擊敗了。那裡真的成功?誰是勝利者?這筆帳,又將從何算起?難怪他從心底泛起「空虛」之感了。這首詩中,雖未提到「空虛」,卻隱透出濃重空虛的氣氛。
不止如此,還有另一項「結帳」。那是我們人與神之間的事。因為人承受了生命,每天的生活,都是經營、記錄,全在神的面前,人要向神負責。但人的成績如何呢?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三23)人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不能達到神的標準。今天世界上的問題,就是因為人是罪人,才作出「25罪行」,弄得烏燜瘴氣,受痛苦,在罪中活,而「活受罪」。要解決世上的罪惡問題,不是對付「罪行」,乃是要窮源治本。並且當人的年歲,走至暮年,最後一步路是死。我們必須要負責的一個問題,就是對神的榮耀的「虧缺」——可怕的「赤字」!這個問題若不弄清楚,就必須受永遠死亡的痛苦。怎麼辦?
彌補的方法,神在聖經中已告訴我們:「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耶穌本是神的兒子,為了救贖世人,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並且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流出寶血,使信的人,罪得赦免;祂死後三日三夜,又復活升到天上,使信的人得稱為義,與神和好,有復活的新生命,不再在罪中生活,走錯路,,而行正路、行義路。「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25)罪債還清,「赤字」被血塗抹,罪惡不被紀念,是何等的平安喜樂!
勿徒受恩典
世界上只有兩種人:需救的人,救人的人。在未信主以前,是未得救的人,需要主的拯救;因信主而得救之後,應該有負擔,作救人的人,引人歸向基督。聖經說:「不可徒受禮的恩典;因為祂說:『在悅納的日子,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1—2)我們「與神和好」了,也當盡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
論到這一方面,保羅說:對於一切未信主的人,不分膚色,種族、不論知識,文化背景的不同,「……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我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4—17)
我們知道,福音是唯一的救法,基督徒受恩典不將基督的福音傳給人,就使人不能得救,或雖然傳了,傳的卻不是主的福音,結果也是如此。
復活的基督耶穌,有一天還要再來,信徒要在基督台前「父帳」,「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8—15))若建造的是草木禾秸的工程,被火試驗時就存留不住;用金銀寶石建造的,才能得堅立、得賞賜。所以我們當盡力多「主工」,不是作人的工、照人意工作,乃當把主的道傳的全備。在基督裡面的工作,才不是徒然的;不是枉費年日,到頭來卻歎一事無成,一無所得。
在這歲聿雲暮,新年將始的時候,願每個人得著新的生命,就是永生的生命,真正弄清楚。
不再背負罪債,有實的平安喜樂;並且更有我
都欠他們的債,傳福音、救靈魂!
追求進步
理想的基督徒生活,乃是一種難以消滅的渴望,屬靈的不滿足的生活:對於新的生命、新的喜樂、新的獲得,總是要常常追求。可惜許多人就是太易於以自己現在的光景為滿足;我們得了一點平安、喜樂、聖潔、信仰,對於基督的知識,就不再渴望有更大的獲得了。應當求神賜給你一個不自足的心!有無限屬靈生命的大能擺在你的面前,不要坐在山根底下的一小塊土地上就覺得知足了。除非達到山的最高峰不可以為足。在你的信仰上,總要加上了還要加。「弟兄們!我卻勸你們更加進步。」(帖前四10)
基督徒生活中的兩個原則 王明道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十一章1節
一個原則是「榮耀神」,另一個是「求別人的益處」。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31—十一1)
一部聖經中雖然有數不勝數的教訓,指示我們應當怎樣在神面前生活為人,但在我們的人生中還有許多事情是聖經中所沒有一一提到的。許多信徒一遇見這些事情,便不知道怎樣應付。打開聖經,找不著對這些事的指示。去問人呢,不但常感到無人可問,縱使有可問的人,也不便遇見事情便去麻煩別人。只靠著自己禱告求問,又恐怕將自己的意思當作了神的指示,以致作錯了事。在這種情形之下,他們便感到手足無措,不知道怎樣方好。其實神雖然沒有在聖經中把我們人生中的每一件事都詳細的提到,他卻把應付一切事情的原則告訴了我們。有了這些原則,我們便可以在每次遇見事情的時候,用這些原則去決定。合乎這些原則的便可作,違反這些原則的便不可作。這些原則不但非常簡單,而且實用起來也十分容易。上文我們所引的這一般經文便說明了這些原則——「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簡單容易實用
這是多麼簡單,多麼容易實用的兩個原則呢!一個原則是「榮耀神」,另一個是「求別人的益處」。我們無論說甚麼話,作甚麼事只要能使神得榮耀,使別人得益處,便都可說,都可作。反過來說,如果說一句話,作一件事,使神受羞辱,或使別人受虧損,我們便不可說,不可作。世上的事雖然有千萬樣,用這兩個原則都可以決定那是可行的,那是不可行的。處家庭,處社會,與信的人交往,與不信的人交往,對尊長,對晚輩,對上司,對屬員,得錢,用錢,買物,賣物,工作,休息,吃飯,穿衣,娛樂,旅行,交際,酬酢,讀書,運動,辦公,治家,接物,待人,沒有一件事可以離開這兩個原則,也沒有一件事不能用這兩個原則去決定。在這兩個原則之內,我們有無限的自由,甚麼話都可說,甚麼事都可作,甚麼東西都可用。甚麼地方都可去。
「海闊從魚躍,天空任鳥飛。」我們不必終日戰兢恐懼,作這事也怕犯罪,作那事也怕得罪神。凡聖經中所禁止的,我們一點都不要作,幾聖經中所教訓我們的,我們句句都照著行。凡聖經中所未曾提到的事,只要能榮耀神,能使眾人得益處,我們都可以放膽去作。反過來說,如果一件事使神受羞辱,或使人受損害,雖然聖經中沒有明文禁文,我們也決不可作一次。
禁止放縱肉體
有許多信徒因為要放縱自已的肉體,只要是聖經中未曾明白禁止的,他們便放膽去作。如果有人勸戒他們便要回答說:「聖經裡並沒有說不許我們這樣作。」就是聖經裡明明禁止的事,他們作了以後,也可設法找出一兩個理由來,為自己辯護。他們讀聖經並不是要明白神的旨意如何,以便照著去行,乃是要歪曲聖經中的道理,作他們放縱肉體的藉口。另有一些虔誠的信徒滿心願意討神的喜歡,他們不敢作一件聖經中所禁止的事。凡聖經中所吩咐他們作的事,他們都盡心竭力的去作。但對那些聖經中所未會提到的事,他們便不知道何所適從了。他們說一句話,作一件事,都要求問神許可不許可。他們的生活像奴僕的生活,不但絲毫享受不著自由,而且時刻存著懼怕的心情,作這件事也怕是罪,作那件事也怕是罪嚴有時甚至因此得了神經過敏的病症。這些可愛的聖徒極需要明白聖經所講的這個原則。他們明白了以後,便可減少許多無謂的痛苦和懼怕。
合乎牠的心意
十幾年似前有人告訴我說,有一個講道的人,講道的時候,對聽眾說他無論作什麼大事小事,一定要先問神是否許可他作,就連他每次吃飯以前,都要求問神是否許可他吃。聽他的人中問真有人認為他所講的很對。如果他真徹底的這樣實行起來,他應該在每日早晨醒了以後,求問神是否許可他睜眼,是否許可他起床,是否許可他穿他服和鞋襪,是否許可他漱口洗臉,是否許可他讀經,是否許可他喝水,是否許可他掃地擦桌,是否許可他出門,是否許可他見人,是否許可和人說話。如果他真這樣作起來,你們想他的生活要苦到甚麼地步呢!神並不要祂的孩子們度著這種可憐的生活。祂願意他們自由自在活活潑潑的享受祂的恩惠。我在吃飯以前並不求問神是否許可我吃。我知道的我的身體需要營養,我更知神要我保護我的身體,好用它去作榮耀神幫助人的事工。如果我不按時候吃飯,勢必使身體疲乏無力,甚至因此軟弱生病,這便違背了我們上文所說的那兩個原則。我只為那些不清楚知道是否可作的事求問神。也有時我看見兩條或兩條以上的路擺在我的眼前,我不知道走那一條才好,那時我一定求神指示我當選擇那一條路。自然我在清晨起來以後需要求神賜我力量和智慧,使我無論作甚麼事都作得合乎祂的心意,但我不需要無論甚麼事都求問只是否許可我作。我知道一切合理而且當作的事祂都許可我作,我也知道一切不合理不當作的事祂都不許可我作。我為那些我不明白是合理的事求問祂,祂必定指示我。但如果我已經明白了是否合理,卻再去求問神,我便是試探祂了。我是誰,竟敢這樣大膽妄為呢?
裡面包羅一切
上文我們所說的這兩個原則本是很簡單,但也很複雜,因為它們裡面包羅了一切。持守這兩個原則,我們便不說謊言,不出穢語,不咒詛,不辱駡,不在人的背後批評論斷,不在人的面前諂媚奉承,不在別人面前說挑撥離間的話語,不傳述不能證實的消息,不作偽行欺,不損人利己,不違背父母,不忘恩負義,不和骨肉分爭,不對配偶負心,不虐待弱小,不輕看貧愚,不盜竊攘奪,不舞弊營私,不取不當取的財物,不用不當用的東西,不對人失信食言,不作假見證,陷害鄰舍,不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不懶惰好遊,不曠廢守,因為這些事都是使神受羞辱使人損害的。反過來說,持守這兩個原則,我們一定用我們的口說誠實的話,說清潔的話,說安慰人,勸勉人,責備人,造就人的話,說勸人和睦的話,我們行事為人一定公義聖潔,真誠正摻,清廉無私,守信踐約,孝敬父母,友愛弟兄,關心鄰舍,體恤別人,殷勤作工,忠於職守,遵從法律,愛護公物,溫柔和平,謙恭有禮,恨惡邪惡,喜愛善。因為這樣作才能榮耀神,才使人得益。在我們的人生中雖然有許多事物,有許多問題,卻沒有一件不能用這兩個原則去衡量,去解決。
問題要看是非
聖經中已經把我們生活作人的兩個重要的原則這樣清清楚楚的指示了我們,按理我們不應當再常陷入迷惑和錯誤中。但事實卻證明,我們常常遇見事務便不知道應當怎樣應付,甚至還常作錯了事,作完以後使神受了羞辱,使人受了虧損,末後自己也受了痛苦,到那時候我們才懊悔我們走錯了路。這又是甚麼緣故呢?這個問題極容易回答。我們所以屢屢陷入這種錯誤,就足我們遇見問題不看是非,卻看利害。利害一蒙蔽了我們的眼睛,我們便再分不清是非正邪,只是一味的設法避害趨利。這樣一來,我們會把是看成非,把非看成是。縱使我們沒有把是非淆亂,後也會設法為自己找出一些理由來,證明在特殊的情形下,我們可以作一些平素我們認為非的事,也可以不作平素看為是的事。甚麼時候我們以自己的利害為解決問題的標準,我們必定要陷入嚴重的錯誤和可怕的罪惡當中。
魔鬼恐嚇利誘
真屬神的人沒有一個甘心樂意去作使神受羞辱使人受損害的事。魔鬼引誘他們去作這些事,他們一定拒絕不作。他不作這種愚事。他先用利誘和恐嚇的方法,使他們只看利害,不看是非,以後無論怎樣引導,他們的便都會緊緊隨從。他們會因為避害趨利,去作羞辱神的事,他們也會因為避害趨利,去作損害人的事。他們起初這樣作的時候,心中一定感痛苦不安,及至作過一些時候以後,他們的良心漸漸變成麻木不仁,好像皮肉被熱鐵熔無,已經失去了知覺。到這種地步,他們便會認黑作白,以非為是,放膽去作許多羞辱土帝損害人的事,他們因為這樣作逃避了危害,獲得了利益,便自以為得甫,想到他們羞辱了神,神也要使他們受羞辱,他們損害了別人,別人也要使他們受損害。弄到最後,他們竟因此落到極大的禍患中。本為尋求利益,避免危害,才違背神的命令,誰想到不但沒有得著利益,而且落在危害中,此外還在神面前犯了罪,受著神的責備和懲治,心中充滿懊悔和自責。到這時候,他們才知道違背神的命令是最不合算的事,但是已經大遲。
只問是非不問利害
明白了這個真理,我們今後無論解決甚麼問題,處理甚麼事務,就當只問是非,不問利害,只要是合乎神的真理的事,我們就努力去作,這樣作了以後,得利益也好,遭危害也好。只要是不合乎神的真理的事,我們就拒絕不作,因此得利益或遭危害,我們都不加以考慮。如果我們有這種決心,有這種準備,再配合我們上支所提的這兩個原則,我們就會在一切的事上都有正確的認識和選擇。我們能這樣作,神一定會因著我們得榮耀,別人也要因著我們得益處。至於我們自己呢,有時會被人尊敬,也有時會受人侮羞;有會享平安,也有時會遭危害;有時會一帆風順,也有時會遇見暴雨狂風。外面無論如何,我們的心中卻因著順服了神,行了祂所喜悅的事,因此充滿了祂所賜的平安,這種平安能使我們在任何境遇中都大有喜樂,環境順利固然是好,縱使處境非常拂逆,也不會奪去我們心中的平安與喜樂。內心的平安與喜樂比外境的順利與富足更寶貴得多。一個外境順利富足,內心卻充滿痛苦與悔恨的人,還不及一個外境艱難困苦,心中卻充滿平安與喜樂的人更有幸福。
作世上最聰明的人
許多信徒都有這種經驗。因為想逃避危害尋求利益的緣故以致違背了神。結果是甚麼呢?縱使危害果真避開了,利益也真得著了,但心中所受的責備與痛苦卻是極大無比,以致他們悔恨得不償失。但其中大多數的人所遭遇的乃是在神面前自白犯了罪,受了苦,結果危害仍是不能避開,利益仍是未曾。有時反倒因為他們違背神致陷入更大的禍患中,遭遇夏可怕的危害,弄巧成拙,徒呼負負。事實告訴我們,如果我們遵守神所給我們的這兩個生活中的原則,不只使神得了榮耀,別人得了益處,就連我們自己也要因此大大得福。反過來說,我們若不遵守這兩個原則,先是使神受了羞辱,使別人受了損害,最後我們自己也遭了極大的禍患,一舉三失,世上還有甚麼事比這個更可惜呢?
容我們從今日起,無論應付甚麼事物,解決甚麼問題,不再將自己的利害,損益,失得,榮辱,禍福,生死,放在眼前。只要看怎樣作榮耀神,能與人有益,我們便怎樣作;有一日我們必定明白我們作了世上最聰明的人。
恩賜與恩典 陳仲輝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4—11,28—31節:十四章1節
哥林多教會是最有恩賜,般有一樣不及人,卻是問題最多,有情欲,淫亂,爭執,分門,最傷主心,屬肉體的教會。今日教會富有,滿有人才,多有恩賜,才幹,就能滿足主心嗎?我們團契中,多有恩賜的,多出人頭地的,就未免自高,彼此競爭,爭誰被主使用更多,在人前多得榮耀,盡才來表現。因此只看見主在我們身上的恩賜,看不見主的恩典,主生命的流露,實在是美中不足!
許多人講道有恩賜,又有人有幾十年的事奉,或教會中其他的恩賜,在事奉工作時,人能看見的,叫人羡慕的,崇拜的,人欣賞我恩賜時,心就揚揚自得!請留意!最被主用時,是最當留心之時候,免陷撒旦詭計之中!有恩賜而身上無十字架的破碎,未受十字之對付,未見基督在你身上之工,未在主面前活著,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恐怕你要失落,怕要被主丟棄在外!
有口才極好,講道時能叫人笑,叫人流淚,控制聽眾的注意力與感情。在台下與他交往時,人所碰到的只是他的本事,口才,老牌氣,未能碰到主的愛,憐憫,生命,恩典;人在他身上得佈道生命的滋潤,愛的供應。許多主重用的傳道人,現在退後跌倒,經商去了。失去從前講道能力,再不能給主使用。因注重恩賜,而不在主面前謹慎!恩賜常常不過在人前得榮耀,恩典卻叫我們在主的面光中,時刻得主的榮光照耀。
信徒聽道,多數存著欣賞,分析,批評的態度,或存心聽新鮮好聽之道,來增加知識,因此聽了多年道,未有生命上的長進,更無恩典之流露了。我們來崇拜,主要我們用詩歌頌贊祂,更要我不再是我,乃主在我內活著,讓主佔有整個人,讓主充滿,祂興旺,我衰微。當人與你交往,覺得你滿有主慈悲,碰著你就碰著恩典,柔和,謙卑,以及基督的良善。
因教會中有屬肉體的基督徒,不肯將自己釘十架,多有從來未試過一次否認自己,對主「是」,在神前面剛硬到底,敢得罪人,甚至得罪神。所以教會中有許多爭執,人與人間有許多誤會。若逢爭執,人的誤會,冤枉,閒話等,心理悶悶不樂,就失去基督的平安與喜樂!勿用別人的錯來刑責自己!乃要反問自己,基督在我身上,在我立場上,祂的態度會怎樣?祂要怎樣對待別人?靠己的才能恩賜來應付?還是以基督心為心?將己與主同釘,靠主恩勝過,否則,休想得豐盛的生命,更不能在生命中流露主的恩典。
基督受人誤會,出賣,釘十架,受譏誚,槍刺肋旁,默默忍受。在教會中任職的,你已與基督同釘了,別人可以咒駡憎恨,你卻不能!因你乃主寶血買來的,該背己的十架跟從主,接受十架的對付!當你落在這試煉中,乃是主要你轉向祂!保羅三次求主除身上刺,其實就是哥林多教會種種問題,叫保羅難堪。但主留下這根刺,叫他謙卑,覺得自己軟弱無用,需要轉向主,何時軟弱,何時就陽強,主恩夠用,從此成為恩典的人!
人對你有誤會,批評,論斷甚至冤枉,每當老我要出頭反擊時!就要思想主的恩愛無限,叫我能以善勝惡,以愛報恨!今後所求非更大恩典,乃追求愛,不求在人前有大能大力,工作有果效,乃求使人在我身上見主大愛,日日受主對付,日久心地自然柔和,謙卑像主!
靈恩與方言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28節;十四章12節;哥林多後書五章7節
我們對於聖經的真理,不可偏費一方,只注重某部份,而忽視別的部份,這種只注重片面的真理的態度,是很容易發生錯誤的。我們對於屬靈的恩賜也是這樣,不應當只特別注重某種恩賜,而忽視其他更重要的恩賜,否則便容易走入歧途了。論到屬靈恩賜,我們應先要認識幾點重要的原則:
幾點重要的認識
靈恩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所有屬靈的恩賜都是聖靈隨自己的意思分給各人的。換言之,是不可以憑人的意思強求,也不可以擅自指定某種恩賜,作為得著某種靈性經驗的憑據的;因為這是一種潛越的肉體動作,給魔鬼留下很大的地步。聖經中有叫我們「切慕」屬靈的恩賜,卻沒有要我們苛求,我們必須尊重聖靈絕對的自由權;因為只有聖靈才知道我們各人應得什麼恩賜才是最合宜的。對於方言的恩賜也是這樣,有些人強求卻得不著,便「自製」方言聊以自慰。這就是主耶穌再來接信徒上天的日子,那時這必死的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也要變成不朽壞的,這樣經上所說,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參羅八18—25;林前十五52—54)
呵!世界上滿了各樣問題,無人能夠解決。個人也是問題重重,不知如何是好。惟有迫切求主快來。祂一來就能解決一切,使世界走向康莊大道,萬物得釋放自由,信徒身體得贖,領受永遠基業。因此我們日夜切望主來,效法約翰向主禱告說:「主耶穌阿,我願你來。」都是由於對聖靈分給我們恩賜的工作,沒有絕對的順服和等候的結果。
任何恩賜皆為榮神益人—聖靈賜給我們任何一種恩賜,都是有益義和目的的,有時候給人恩賜是為工作的需要,有時是使人能忍受苦難,或是增加能力勝過罪惡……。總之,就是要我們榮神益人。但卻沒有一種恩賜的目的,只靜個人的誇耀、享受、快樂一下而已。聖經常把恩賜喻作主給我們作買賣的本錢。我們在恩賜上不過是管家。所以我們若留心讀神的話,便會發覺那些比較能使更多人得著益處的恩賜,總是被聖經叫重視而放在較緊要的地位上,例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說:「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方言卻被擺到末後。聖經幾處列論屬靈恩賜的重要經文中,除了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節,把方言排在最末之外,其餘兩處羅馬人書十二章3—8節:以弗所書四章11節,竟未有提及方言。為什麼呢?因為聖經說:「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哥林多前書十四章19節說:「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知說萬句方言。」
新約的信徒是憑信心不是憑眼見(林後五7 )
舊約律法時代的人,許多事都要憑眼見,新約恩典時代的信徒,則凡事都要憑信心,所以舊約時代聖靈的工作注重超然的表現,新約時代聖靈的工作注重在真理得啟迪,特別在神已啟示了一本完整的聖經的今日,聖靈的工作,多表現于「普通的」情形。這絕不是說神現在不行神蹟了,乃是說神最喜歡我們的,是不需要神蹟便相信祂的話,正如主對多馬說:「…你因看見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廿29)所以從上文論恩賜的精文中,我們還可以看見那些比較神奇超然表現的恩賜也是被排到末後,甚至不提,但那些普通表現的恩賜反被列在重要和首要的地位上。
聖經中的方言
聖經中有幾種最大的恩賜,就神賜給普遍教會職份的恩賜而言,最大的是使徒(弗四11;羅十一11)就神賜給地方教會的恩賜來說,最大是作先知講道(林前十四1),就信徒靈性上的美德而言,最大的恩賜是「愛」(林前十三)我們卻不可把「方言」的恩賜放在這些恩賜之上。因為這不是聖經給它的地位。
在聖經裡面最少可見有二類不同的方言:
鄉談——馬可福音二章3—11節是「別國的話」語。使徒行傳二章五旬節的時候所說的方言就是地上各國的話語,只要你是那個地方的人,便能聽得懂。當時,有十幾處不同地方的人聚集在耶路撒冷,聽見門徒說方言便甚希奇說:「……看哪這說話的不都是加利利人麼?我們各人怎麼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可見他們所說的是各種地上的鄉談,且說得很準確,苦通人也能聽懂。
奧秘的話——哥林多前書十四章—這就是林前十四章的方言,不是人能聽得懂。大概就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節所說的「天使的話語」。不是屬地的任何一種「鄉談」,除非聖靈感動人翻譯出來,否則無法明瞭。但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中的方言,有幾點要特別注意。
(1)說方言的人本身雖不能翻出來,但自己心靈裡能領悟的。因第2節:「然而在他心靈裡,卻講說各樣的奧秘。」在第4節又說:「說方言的就是造就自己。」既說造就自己,必是自己心靈中所能領會,否則自己亂說了一陣卻莫名其妙,怎能造就自己?
(2)若在聚會中,神感動人說方言,就必定也感動別人翻出來的;因為「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這就是向空氣說話了。」9節神決不會作無意義的事,使聚會的人驚駭,猜測,卻得不著實際益處的。所以在聚會中若有人說方言,神卻沒有感動別人翻出來使人明白,這就不是從神的方言了。(參林前十四27)
(3)本章27—28節給我們看見,說方言的人是能夠控制它所說的分言的,說的人是在一種很秩序與清醒的態度中,要說便說,要停便停,否則他們怎能接受使徒的限制說:「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
所以我們在此至少可得看一個結論:就是聖經中絕沒有一種方言是自己不懂,沒有人能懂,又無人能翻出來,徒然引起不安,奇異,吵鬧與混亂,不能自製,且不受聚會的秩序限制的方言。這種「方言」,很可能是肉體虛偽的做作,或邪靈的「產品」,是我們應當防備的。
說方言是否聖靈充滿的絕對憑證
有人以為說方言是聖靈充滿的絕對憑證。他們引證使徒行傳二章的事實,並以使徒行傳十章之事件為佐證,又據使徒行傳十一章15節:「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既說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那麼當初門徒被聖靈充滿說方言,可見現在信徒被聖靈充滿也必說方言。但我們仔細看使徒行傳十一章15節上下文,可知彼得說這話的重點不在說出哥尼流家人受聖靈的情形的「一樣」;乃是要指出他們受聖靈這件事實與使徒們一樣。彼得的目的是要那些守舊
頑固的猶太人,相信聖靈確實也降在外邦人身上了;所以特別強調地加上一句「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們參閱彼得以後在耶路撒冷大議會中所說的話變更明白。「……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徒十五7—8)彼得在此說的「外邦人」顯系指哥尼流家中佈道的事。下文「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正好解釋了,十一章15節我所說的「一樣」乃指受聖靈之事實的「一樣」。再者,若果真要像當初一樣才是被聖靈充滿的話,那麼:
當初所說的是鄉談的方言,則主張聖靈充滿必說方言的人所說的方言,也必須是地上人能聽懂的「別國的話」。
當初聖靈充滿不只是說方言,還有大風天上的大晌聲,舌頭如火焰分開落下……這樣,是否我們現在也得全有這些現象於是聖靈充滿?
我們看使徒行傳中聖靈充滿的人,其表現不一而足:四章,彼得被聖靈充滿後表現於屬靈的智慧;六,七章,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有力作工,並勇敢殉道為仇敵禱告;九章,掃羅被聖靈充滿,眼睛開了,隨即為主作證並受苦;使徒行傳十三章保羅被聖靈充滿,滿有屬靈權柄斥責以呂馬,可見聖靈充滿的憑據是表現於多方面的。
所以關於聖靈充滿,我們所應當注意的乃是如何履行神所要求我們的條件,不是勉強如何滿足我們的要求,更不可私自指定某種超然的表現,為得著聖靈充滿的憑據。
神所要求我們的乃是澈底對付罪惡,真誠相信神的話,並順服聖靈。許多皮毛的,敷衍的對付罪惡,實在不是認罪乃是犯罪,他們只對付了一些他們感到容易對付的罪,把其餘的罪密藏在心裡;然後在外表上尋求一些奇異的表現和感覺,便以為得著了某種足以自慰的經歷了,實在地說,無論我們引述多少奇異的經歷,見證自己已得著聖靈充滿了:但若是我們對罪的感覺並不比以前更靈敏,衡量罪的標準並未提高,那麼我們所說的話便都近乎諱百和作假見證。
願神使我們在屬靈的恩賜上,走在正確的路上。「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林前十四12)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