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基督的薦信 林後三1—3;林前九2 (周建中)
你們是基督的信 林後三1—3
真實的事奉:你的事奉是「出於神」或「出於自己」? 林後三5—6
讀經淺見 林後三6
(黃景峰)
祂果真是神麼? 林後三15
(孫德生)
自由!平等!博愛!——基督徒的新生活 林後三16
(方人也)
自由何處尋? 林後三17
(劉裕漢)
十字架的意義 林後三17—18;林前二2;加六14 (宋泉盛)
基督的薦信 周建中
經文:哥林多後書三章1—3節;哥林多前書九章2節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板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保羅說:信徒是基督的薦信,是眾人所要念誦的。首先思想一下有關「信」的幾方面:
一、甚麼叫做「薦信」?
從德文聖經翻譯的幾個字的意義看:
1、 Lobebriefe——原意為稱讚、頌揚的信件,中文翻譯成「薦信」。(林後三1)
2、Empfehlungsbriefe——介紹、推薦的信,中文翻譯成「薦信」。(林後三1)
3、Brief and Sieget——信件與印章,中文翻譯成「印證」。(林前九2)
4、Verteidigung——辯護、辨證的意思,中文翻譯成「印證」。(林前九2)
這是非常恰當的,因為沒有印證的信件是不可靠,也不值得信任的。綜合上述的幾個意思,薦信是一封稱讚、頌揚、介紹並印證一位我們所敬仰的朋友的檔,使人讀後能認識祂、頌贊祂並且同我們一樣敬仰祂、跟隨祂。你、我,是一封永生神的靈寫成的薦信!
我們藉著生活的見證,介紹出主耶穌,使人因我們而認識主,正如英文的Open Letter特別指生活好比一封公開的信。如此信徒的生活也是公開的見證。
二、為什麼需要薦信?
在這不信的世界裡面,我們有許多朋友,還不認識我們所認識並親近、依靠的這位救主耶穌基督:這時需要信徒作基督的介紹信,使世人因我們的一切生活,一舉一動的好榜樣,去認識並信靠主。
你是外邦人所能讀的一封介紹信嗎?是否能讓他們在我們身上讀到基督而認識祂呢?無論是你的個人、家庭生活、或教會生活,以及社會上的工作,叫人與你一接觸就因你而碰到主。實在叫人從我們基督徒身上看到神的慈愛,神的榮耀,神的公義,並看見神的能力和安慰在我們的身上。讓人看到的,不是我們,乃是基督,和祂的馨香之氣。感謝主,教會中許多姊妹的慈祥面孔,使憂傷人一相見之下得安慰,這是好見證。
三、怎樣才是薦信7
薦信必須有充分的內容,使讀者欽佩不已才行。內容當包括被介紹人的姓名、偉大性格和一切美德,經過我們的薦信把祂推薦、介紹、稱讚並印證出來。那麼我們基督徒屬靈的薦信內容是甚麼?
就是基督的本身——是福音的中心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4節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如果要世人在我們身上讀到基督的話,首先要問我們的罪是否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讓別人在我們身上看到贖罪的救恩所帶來的平安,並且讓人只看到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因為我們的老自己、老脾氣已經死而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人由我們自己看見復活的主耶穌,乃在這世界活著,因為祂藉著信徒的身體彰顯在今世,祂活在信徒的信中。
我們的生命還要使人看見將來的盼望;主必再來,並且要審判世界,跟隨祂、敬畏祂的信徒,必因祂的恩典,被稱為義,同享福樂。
但是今天這個世界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未認識基督,永生神的兒子而得救,所以需要我們做他們的介紹信,把主耶穌介紹給他們。
四、神怎樣給世界「薦信」?
1、古代——從起初的教會,神就藉著聖徒到各地去將復活的主,活顯在人的面前,使人相信耶穌為主。
2、近代——神差派許多忠心的宣教師到世界各地傳講福音,使人因他們的見證而相信了主。就如:
a、一七丸三年三月廿日,神差克理維廉( William
Carey )往印度作更正教第一位國外宣教師」作一封基督的薦信,使印度人相信、接待主。
b、一八四一年神差李文斯頓( Livingston)到非洲作為基督的薦信,使黑暗大陸的人們藉他生命的見證認識主耶穌基督,而出死入生了。
C、一八O六年神差馬禮遜( Marison)到中國傳道,啟開了福音的門,使多人因他的見證入永生之門。
D、再約五十年後神繼續差戴德生( Taylor)往中國內地傳道,並創辦內地宣教會,一生獻於中國,他曾經見證說:「我若有千磅英鎊,中國可以全部支取,我若有千條性命,全是為中國而獻上。」許多人因這封基督的活薦信而歸向了神。現在他的第三、四、五代全在臺灣事奉主。
3、現代——神差遣你、我在現在的時代裡作基督的薦信。
根據統計:世界每年死亡者四千萬人,即是每分鐘死亡八十人,每秒等於有一,三人死亡,每年出生者有七千八百萬人之多,等於每分鐘有一百五十人出生,每秒等於有二個牛人出生,而且人口的增加比率比信徒增加率多十倍,我們生存在這個人口急增的世界中,你我對人類能作些甚麼呢?
真不該求主加添信徒屬靈的力量,去做見證引領親友歸主嗎?
結論
每位信徒正如一張自信紙,信的內容是「復活的基督」。永生神的靈(聖靈)是執筆人,也是介紹人、印證人。但是一封寫好的信,沒寄出去不能讓別人讀到信的內容的話,信即不能起作用的。求聖靈如郵差將我們每人從教會裡帶出去分送給人念誦,叫外邦人因著信徙的生活見證看到活的基督,並信靠跟從祂。
從前有位老牧師傍晚帶著疲倦的腳回到家裡,不久有人在門外叩門。來客是從彼岸來求他過河為他病危的父親談道並禱告。老牧師因為深感疲倦就說:「請你先帶回這本小聖經,讓你老父親讀幾段經文,明晨一早我即過河來訪。」青年人:「不然,今晚父親病重,他所要讀的不是聖經,乃是你自己。」老牧師深受感動,而同渡河為他禱告、談道。當晚病者因信主得救,平安離世了。
但願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就是神在這個時代中所揀選的人,並成了一封基督的薦信,使人因你得永福。阿們!
你們是基督的信
經文:哥林多後書三章1—3節
我首先代表馬來亞協進會三位宣教師及一位醫師向大家致候問安。
馬來亞是個多種民族,多種文化,多種宗教,又是多種語言的聯邦國家。在民族方面:其人種中大半是馬來亞人,將近一半是華人,其餘則以印度人為占多數;以外亦有西洋方面的英美混種人。在這些各種不同的民族中,還很深的存留著他們原來的民族文化思想。例如西洋人中,大都是基督教文化;中國人則被古代的佛教、儒教、道教、或拜偶像等文化思想所侵入;印度人中亦有其各自的宗教;馬來亞人則奉回教為國教,所以有亞拉伯的文化侵入在民族之中。言語上亦是混雜不一,大部分是英語,以外的多數人便是說臺灣的閩南語。但是中國人又由許多處來,所以有多種我國的方言,因此教會也就分成各種言語的教會。華人雖大多數說閩南語,但不會講國語,也不認識國字,因此許多華人的子孫去參加英語的教會。印度人也相同,在第三、四代以後的人,也是參加英語教會,而一些較晚才遷居的人,也有印度人的教會;馬來亞人則有其自己的教會。
除了民族、文化、語言以外,教派也是複雜,首先去設教的是天主教。後來新教在一八一九年才由英國人帶入新加坡,是軍中牧師跟隨軍隊而去的,那些軍中牧師是為要照顧軍人的信仰生活的,因此在初期只是向內而已。後來中國人去以後才向居民傳教。台南神學院首任院長巴克禮博士會去過馬來亞及新加坡。現在最大的教派是英美的衛理公會和聖公會,外有中華基督教會星馬大會,包括邱以正牧師,以外還有許多很複雜,較小的教派。
十年前,現任台南神學院院長黃彰輝牧師去過當地開會;後來有黃武東牧師去做佈道;六年前派我去負責基督教協進會的工作。最近,高主香先生也曾去當地作主日學教員訓練的工作。明年三月,臺灣總會海外宣道會董事長蘇天明牧師以外,還有許多位將去做佈道工作一個月,並要請一位技藝訓練技師同行去工作六個月。目前,馬來亞是臺灣總會成立海外宣道會以來的最大宣教區,從一九五九年至今,共派出四位宣教師及一位醫師。我們五人作四種不同的工作。我作合一的工作;陳效贊牧師與邱以正牧師在前線作實際傳道的工作;陳複生牧師在三一神學院當教授,作培養傳道人員的工作;另外一位醫師作醫療的工作。
在外除了孤獨之外,還有許多人們所想像不到的困難,切望你們大家的代禱,盼能順利工作,以不辜負大家的愛與期待,來歸榮耀於神。
經文:「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麼,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麼,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後三l—3)。
無論什麼人在世上要找一個工作,都需要熟悉的人或較有權勢的人的薦信,這不是現今如此,從前也一樣。未悔改前的保羅——掃羅,要去大馬色迫害教會時,也曾向耶路撒冷的公會取得文書。保羅設立哥林多教會的當時有許多假使徒,因此他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曾再三的為自己的使徒職份辯護。他說我不用他人的薦信和你們的介紹,因為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乃是他親手所建立的,教會與他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使徒職份已經確定,所以他說不用他人的薦信。但是他不以此為滿足,他說,「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你們明顯的是基督的信」,這些話不只是到二千年前的當時為止,信徒們與基督結聯的信留到今天作為我們的教訓,保羅說,每個基督徒是基督的信,這對我們有何教訓呢?
一、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3節中)
保羅說,基督徒是基督的信,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換句話說,就是非世上會變化的墨水,或用物質的要素寫的。今天每個人能夠成為基督徒,這不是以任何物質的要素所造成的,乃是如同保羅所說的是以神的靈寫的;是耶和華神差遣聖靈而寫成的。保羅被差遣去做工,但他說,寫信者乃是永生神的靈,我乃是代寫而已。所以基督徒乃是與神有直接的關係,絕非祖先或朋友、同學、同事的影響,乃是神的靈使我們成為基督徒。
二、不是寫在石版上,乃寫在心版上:(3節下)
我相信保羅必定是想到,神藉著摩西傳給以色列的十誡。在西乃由上,神用手指在兩塊石版上,寫成了十條誡命,成為兩塊法版。在這兩塊版的十誡中,除了第四、第五條教人「要作什麼,要怎麼作以外」,其餘八條都是教人「不可怎麼作,不可作什麼」。自從耶穌完全的救贖後,這些「要」和「不可」就成為不夠了。今天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如果只建立在「要」和「不可」的規條上,這是不夠的。我們從耶穌得到生命時,已經得到再生的力量,可以得勝罪惡,這才是真正的基督徒,也就是保羅所說用心版所寫成的基督的信。先知耶利米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卅一33)保羅明顯的指示哥林多教會,作基督徒就是基督的信,不是用世上的紙墨寫的,意即不是外表的,乃是要寫在心內。基督徒生活要以基督教信仰和教訓,深植於心中的深處。
三、要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2節)
基督徒成為基督的信,目的是要叫眾人知道,念誦,以明白福音。每個基督徒在此混亂的世界中,要成為福音的解釋,用生活、行為來見證基督的救恩。雖然聖經沒有記載,但是我相信保羅讀到司提反的信。正當眾人用石頭打司提反的時候,他首先對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後來跪下大聲喊著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那時眾人將衣裳放在少年人掃羅的腳前。保羅親眼看到司提反的殉道,被司提所感動。今天每個人作基督徒,由不同的路徑,不同的背景而來,這或許是讀到父母的信,或是師友,長輩、牧師、佈道家的信。總之,我們已經讀到基督的信,也成為基督的信了。這張信乃是公開的,向世界寄發出去的。每個基督徒要在家中,在各種不同的職域,自己的崗位上成為基督的信,向世人解釋耶穌拯救的福音。
極少數的基督徒處在社會中,成為全世界的人所注目。世人要斷定社會的好與壞,乃是從教會培養出來的信徒為定。同樣的,要判斷基督教的好壞,就是從跟隨信奉基督的人為准去判斷。但願我們成為基督的信,不辜負主的愛和恩惠;作個好的基督的代表者,向社會見證,傳揚基督的救恩,使教會興起,而歸榮耀於神。
真實的事奉:你的事奉是「出於神」或「出於自己」?
經文:哥林多複書三章5—6節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聖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林後三5—6)
你事奉已經不少年了,但你從來有沒有想過,你的事奉是出於神或出於你自己呢?我們的事奉,只有兩種不同的源頭。一種是憑著字句的,是出於自己的;一種是憑著靈的,是出於神的。我們的事奉,不是出於自己,就是出於神。倒過來說,不是出於神,就是出於自己;此外再沒有第三種源頭。
出於神的事奉,是必須和神有交通的,也是必須能供應生命的。
(一)必須和神有交通
這一種出於神的事奉是必須和神有交通的,是不能和神脫節的。我們要有這一種事奉,必須和神交通著來作,不能向神獨立,不能神是神,我們是我們。每一個出於神,能蒙神悅納的事業,都是和神接觸,而摸著神的。都是一面接觸著神,一面事奉神,不能和神兩立,而沒有聯繫的。
我們在神之外,無論憑著我們的熱誠、情感、智慧、能力、興趣、愛好、理想、想法、主張、意見或別的東西,這樣的事奉,都不是出於神的,所以都沒有屬靈的價值。一個出於神的事奉,必是我們和神聯合,住在秘祂裡面,和祂有交通。一面是祂在我們裡面運行,一面是我們在外面事奉祂。所以這種事奉,乃是神從我們裡面運行出來的一個舉動。從外面看,是我們事奉祂,但就裡面說,是祂在那裡運行。
使徒說,他在新約的事奉,不是出於他自己或憑著他自己的,乃是出於神,憑著神的。不錯,是「他」事奉神,但更是「神」在他裡面運行著,藉著他事奉神。並不是他高興了,想通了,打好了主意,就定規要為神作什麼。乃是神住在他裡面,他將自己交給神,讓給神、將他自己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服在神的管理之下,讓神佔有,讓神充滿,讓神得著一切的地值,藉著祂的靈在他裡面運行,推動他作工,推動他事奉。他裡面給神推動了,就有一個力量,使他外面非事奉不可。這個事奉不是從他出來,乃是從神出來的,在外面看是他事奉,實在是神在他裡面運行推動。
事奉神,是不能和神脫開的,必須時刻倚靠神,和神有交通,有接觸。若是倚靠經歷、會作、熟手、老資格,他所作出來的,不過是工作而已,不能有神的成分在他所作的工作裡面。
事奉神,如果有秘訣,那就只有一個秘訣,就是「和神交通」。這裡有一個電扇,不能說轉了兩年,在是老資格了,是熟手了,就不必和電接觸了。不管它轉了多久,頭一天轉,得接觸電,末一天轉,還得接觸電,就是我們事奉神好久了,還得接觸神,而且每時每刻都需要和神有新的接觸。
不光是在禱告的時候,就是在平常的時候,也是在裡面和神有交通,把裡面的寶座和主權讓給祂,讓祂來佔有。一個人這樣讓神在他裡面有地位,當他和神交通的時候,神就在他裡面運行,推動他去傳福音,推動他來事奉神。
(二)必須能供應生命
神所要我們的事奉,不是重在做工、做事,乃是重在供應生命,那個目標,不是在成功一種事業,一項工作,乃是在把神的生命供應出去。全世界的人不論作那種事,為農也好,經商也好,作工業也好、辦教育也好,都是重在事業的成功。他們都是把事業作成功,就算達到目的。獨有教會的事奉,聖徒的事奉,不是這樣!教會和聖徒事奉,如果僅僅把事情作成功,僅僅是作出一種或大或小的事業來,這在神看,是等於零,沒有什麼價值,神要教會和聖徒的事奉,不是達在作出工作或事業來,乃是重在將神的生命供應出去。
比方,教會在這裡事奉神,並不是重在造了多少禮拜堂,辦了多少事業,有了多少活動,作了多少工作,帶得了多少人。這些不是教會事奉的重心和目的。
神測量教會的事奉和工作,只根據一點,就是教會到底給人多少屬靈生命的供應,人得著教會的幫助,到底裡面得著或增加多少神生命的成分,神只以這個作標準,來測量教會的事奉。我們就是把這地方所有的人,都帶進教會來,把這地方的房子都改作禮拜堂,把這地方許多的人都弄得熱心傳福音,如果這些人裡面沒有神的生命,沒有充滿神多少的成分,不夠得著神,不夠認識神,在神看來是相當空洞,還是沒有多少價值。神絕不以祂之外的任何事物,來測量我們的事奉和工作。祂是以人裡面得著祂的成分,充滿祂的成分,來測我們的事奉和工作。
什麼是能供應生命呢?譬如:有的人原來沒有神的生命,經過我們一接觸,一帶領,就得著神的生命進到他們裡面。有的人,雖然有神的生命,但是非常幼稚,認識神非常膚淺,經過我們和他們的接觸,和他們交通,他們裡面就更深的渴慕神,更深的追求神,而更多的得著神的生命。
我們的事奉和工作,只該將神的生命供應人,也只該用神的生命吸引人。人來到我們的聚會中,我們不該給人感覺別方面的好,應該給人感覺在這裡碰著靈,在這裡過著神,在這裡得著生命的供應。
主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說,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枝子離了葡萄樹,就不能作什麼。葡萄樹的枝子,不是為著作材料,乃是為著結果子,就是供應生命,就是把葡萄樹的生命供應出去。這就是我們對主的功用。主今天不需要人作材料,不需要人有才幹,只需要人住在祂裡面,被祂充滿,而將祂的生命供應出去。像葡萄樹的枝子,裡面被葡萄樹的汁漿充滿,而將葡萄樹的生命供應出去一樣。葡萄樹的枝子不懂別的事,只懂住在葡萄樹上,讓其中的生命,經過它供應出去,流露出去。這就是教會的事奉。教會的事奉,不是作什麼大工作,大事業有什麼大成就,乃是將基督的生命供應出去,流露出去。
總之,神永遠不用別的東西評判我們的工作,只用祂的生命來評判我們的工作。祂自己,祂生命的成分,在我們的工作裡越多,我們的工作就越有份量,越有價值。否則,我們的工作是虛空的,是失敗的。
真願神憐憫我們,叫我們所有的事奉和工作,都是出於祂的,都是因著和祂有交通而有的,也都是能將祂和祂的生命流露出去,供應出去的。
讀經淺見 黃景峰
經文: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
很多人主張,讀經時候要按字面解釋,反對用靈意分解。他說按靈意分解的,常會脫離聖經原意,墜入人意的勉強附會,有不正確的臆度。這話固然很對,但未必是絕對的。筆者願意提供兩點淺見,作為共同參考:
一、聖經多處提到「貧窮」二字,若按字面直說,不難知道是指沒有財產的窮人。但讀到主耶穌回答施洗約翰說:「……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路七22)及「……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路四18)使人不會不發生疑問,何以只有貧窮人,才有福音聽?福音豈不包括富足的人在內麼?我曾經自作主張、「貧窮」二字,與虛心的人,胸無成見有關。可以象徵「謙虛」、「倒空」……等靈意解。這讀到以賽亞書六一章1節說:「……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下面有小字注: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又讀六六章2節說:「……但我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又有小字注:虛心原文作貧窮。
於是得到明確的答案,可知原文「貧窮」和「虛心」、「謙卑」,確有相通的意義。後來為了使人容易閱讀,所以亦有按著各國風俗習慣,合乎人情口味的的隨俗譯法。足見筆者所擬用靈意思想,並無離經錯誤。若硬性規定,必須按字面意恩,則單傳福音給窮人,未免有欠公平。若說只有謙卑、虛心的人,才有福份接受福音,比較確當。所以主耶穌說:「貧窮(指虛心)的人有福了。」(路六20)貧窮何以有福呢?原來貧窮是代表虛心故也。
再者,主同樣論福,在馬太福音記的是:「虛心的人有福」;而在路加福音,是記:「貧窮的人有福」。前者用虛心,後者用貧窮、顯明兩者意義相同,足見「貧窮」二字,可當作謙卑、虛心解釋了。誰說不可以靈意解經呢?
二、聖經也多處提到「仇敵」二字,尤以大衛王筆下的仇敵更多。為什麼詩人的仇敵特別張狂?我想一面是指人,另一面不妨假設為是指魔鬼?
論到大衛的為人,在他孩童時代,替父看羊,就曾從獅子口中救出羔羊,並打死獅子和熊。(參撒上十七)年未弱冠,就戰勝了掃羅王全國上下所懼怕的非利士人,置高大大魁武的歌利亞於死地。在萬人之中,取其大將首級,如入無人之境。可見其細心膽大,威武蓋世,識勇具備了。像他這樣一位謀勇無雙,出人頭地的君王,在他的後裔諸王中,並不多見。為何終其一生,從他詩品中,幾乎篇篇都提到他的仇敵是何等厲害可怕!形容出他完全是一位軟弱無能,文質彬彬的庸才昏君。前後何其如此矛盾?以他少年時代的威武勇敢,素有「掃羅殺人千千,大羅殺人萬萬」的盛名。到了壯歲,諒必經歷更加百倍。外足以侵服強敵,內以肅清左右,雄視一方,高枕無憂。奈何整天的哼唉歎氣!驚心破膽、彷徨無策、寸籌莫展?當年的勇氣何在哉!
所以愚意,按字面說,自亦有內外若干敵人,但這都不足以難倒英明偉大,一生仰望耶和華、浩氣如虹的大衛。其一部份所稱的敵人,不可謂不是暗指心中的罪念,仇敵魔鬼。否則當年打死獅子和熊的強大臂力、和面對非利士人,以及鄰國的蠻橫,聖經所記載的輝煌功績,前後將何以解釋交代?
根據聖經,首先以魔鬼視同仇敵的,發現在創世紀三章15節,耶和華神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一一0l)保羅說:「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服在祂的腳下。」(林前十五25)彼得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噬的人。」(彼前五8 )「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太十三39)這些經文,有的明說,有的暗示,都指明魔鬼也是人的仇敵。
主耶穌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然後得著勝利。不但魔鬼是主的仇敵,而且牠更是所有神的兒女的仇敵。人的仇敵魔鬼,有外來的(世界的誘惑);也有內在的(眼目的情欲)。
基督徒容易勝過外面的敵人魔鬼,但不容易攻克己身,內心的敵人老我、貪心、嫉妒、驕傲、自高……等罪。我想詩人的仇敵、對這些不無絲毫沒有關係。
筆者認為全部聖經,屬靈的氣氛,甚過屬性的記述。乃是以清高超越的靈界思想,透過神人之筆,有形無形地,神會意合,描寫寓意於歷史之中。假如我們嚴格的只按字句讀法,毫無旁敲側擊的去尋味,則等於閱讀外國史一樣。我們自己國家,豈不也有更悠久的歷史文化?
所以,假若我們只將聖經以歷史角度,字面解釋,或且也是以一本勸人為善的書籍看法,不用一點心思聚精會神,含英咀華的精神,則囫圃吞棗,食而不化,有何益處!?因為保羅曾說:「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我們安可不從精意作立腳點,而去觀察浩瀚無窮出於神的話語?
祂果真是神麼? 孫德生
經文:哥林多後書三章15節
「主、即是靈。」(林後三15;原文應如此譯)。
我們的主在約旦河邊開始祂的地上職務時,神性的三位就顯著地給人見到了。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佛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
「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
在這裡聽到了父嘉許祂兒子的聲音,同時也看見了聖靈像鴿子的形狀降下在祂身上。早期的信徒曾有一句話說:「到去約旦河,你就必看見三位一體。」由於三位這樣的聯繫,聖靈不但顯明是有位格的,而且也是有神性的。祂的神性,由於祂有位格而成為必然的結論;因為所歸於祂的位格,就含蓄祂是有神性的了。
既然承認了聖靈的位格,而同時又否定祂是神性的一位的,也有其人。第二、三世紀之間,亞力山太傳異端的阿利阿( Arius ),曾斷言聖靈是一位,但否認祂固有的神性。據祂說,聖靈是受造的一位,既然是受造的,便不是神了。主後三百二十五年所訂的尼西亞信經( Nicene Creed) 曾改正了這錯誤的一部份信條,說聖靈「為主,並賜生命的根源,是從父子出來的,與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曾藉著先知傳書」。不久後所訂的亞他那慘侰經( Athanasian Creed) ,更有利地確定了祂的神性:「父是神,子是神,聖靈是神。然而不是有三位神,只有一位神。」當我們把「神性」這個名詞應用于聖靈時,我們是意指佑自己就是神,並不僅僅是從神所發出來的一件東西。
我們現在要簡短地研究祂的永遠神性的一些證據:
一、稱呼祂的名可作證明。
祂被稱為「神的靈」,這個名就意味著祂的神性了。
彼得責備亞拿尼亞,說他欺哄聖靈,而這樣做便是欺哄神(徒五3—4)。在這段經文裡面,聖靈明白被稱為神:這就肯定了聖靈和神是一體的。
二、祂行使神的特權,正如父子一樣。
論父,聖經說:「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上、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而行。」(詩一三五6)主論祂自己的權柄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十五16)同樣的權柄聖靈也是有的;因聖靈論祂的恩賜說:「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
在同章裡面,還有一處重要的經文,是和這一點有關的。「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十二4—6)關於這段經文,邁爾(
Meyer)寫有啟發人的評注說:「三位一體的神,就在這裡用上升層進法表示出來;從受恩賜的聖靈,進到以恩賜事奉的主(基督),最後達到神——祂是獨一的造物主,掌握一切的基督權能,在凡承受各樣恩賜的人裡面,運行一切的奇妙作為。」
三、歸與祂的一切屬性,證明了祂的神性。
這些屬性分為兩類:絕對的,就是那些神性本質所有的;和相對的,就是那些祂所藉以保持與人和受造物之關係的。
首先檢討祂固有的那些屬性,我們發現祂握有「永遠」,所以祂不是被造的。「藉著永遠的靈」(來九14);永遠是惟獨神才有的屬性。其次祂也是「生命之靈」(羅八2),那也是單獨屬於神的。
父和子有自然存在的生命(約五26),聖靈也同樣有,因為「叫人活的乃是靈」(約六63)。第三件屬性是「真理」,祂不但是「真理的靈」(約十六13),而且「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約十四16)。所以祂是神傳達真理的媒介,兼有感動和啟發的任務。
「神就是愛」,這是毫無疑義的;那末聖靈若是神,這當然也是述說祂的性格了。所以我們看到使徒保羅用「聖靈的愛」,作勸勉弟兄的根據(羅十五30),就不會覺得驚奇。照著祂的名的含意,「聖」就是祂本質的要素。這最常歸與祂的屬性,自然應當被認為是祂屬性中之最傑出的,因為這確實是祂一切美點的總合。這屬性特別用在祂身上的凡八十八次,並且在祂所有其他的名稱裡面,也都含有這個意思。司威得( Swete)論「聖靈」這名字曾說:「就是那在本質上、特性上、都是至聖的靈;祂本乎聖潔,將聖潔的氣,吹入祂進去住的一切屬靈的人。」
再看祂那些使祂與受造物發生關係的屬性,我們發現祂是「無所不在」的。整個宇宙到處都被祂參透了。「我往那裡去躲避禰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禰的面?我若升到天上,禰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楊,禰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禰的手必引導我,禰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詩一三九7—10 )。在新約裡,我們的主說了一些含有同樣意義的話:「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 )祂若是同時與主所有的門徒同在,祂就當然也是同時在所有的地方。祂也是無所不能的,因為祂有足以應付創造和維持宇宙所需要的能力(創一2 )。祂既然作那惟獨無所不能者才能作的事,祂就當然不能不是無所不能的。沒有什麼能不給祂知道的。「聖靈參透萬事」——一切存在的事物——「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二10)。惟獨神性才能測度神性。聖靈若知道神所知道的一切,那末祂當然是無所不知的了。神的判斷無人能夠探索,然而在聖靈看來,卻是簡單明瞭的。祂能引導人進入「一切的真理」,當然是因為祂自己是明白一切真理的。「將來」對於祂是一本展開的書,因為我們的主說,祂「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祂所知道的事,惟獨父才與祂一同知道。「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
四、祂的工作證明祂是神。
創造和保存,是神性獨有的特權,而這兩種特權都歸與聖靈(伯二十六13;詩三十三6;一O四30)。只有屬神的能力,才能行那些靠祂而行的神蹟。基督自己說過,祂是「靠著神的靈趕鬼」(太十二28)。雖即地域的鬼群,也知道、並服從祂的管轄。除神之外,誰能賜新生命呢?但這即是聖靈特有的工作(約三5;多三5 )。
五、祂與父子同等。
從這一點又現出一個證據來,在基督的受洗、五旬節的澆灌、使徒的受差遣、和洗禮的祝禱文裡,我們都看見祂是與父子完全同等的。在希伯來九章14節裡,我們看到整個三位一體作救贖大功之完全一至的行動。「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獻給神……。」
六、歸與祂的敬拜,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證明祂的神性之最後憑證。
所謂聖經裡沒有敬拜聖靈的例子和命令,是毫無根據的。主吩咐我們受洗所歸的名,是將聖靈與父、子、連為一起的(太二十八19,注意這裡「名」字的原文是單數的),這命令當然包含敬拜的事。父、子、聖靈,三位連合的「名」字是單數的,這就足以排除三位非同等一體的臆說了。
這個真理也包含在褻瀆聖靈罪不能赦的宣告中。祂若算不得神,便不能這樣肯定了。
所以我們推斷聖靈不祇是有位格的,而且是神性的一位,與父子一同配得我們親愛、尊敬、崇拜。
自由!平等!博愛!—基督徒的新生活
方人也
經文:哥林多後書三章16節
當法國革命的時候,他們的口號竟是「自由!平等!博愛!」這是法國人對於其國家所寄望之綺景,他們盼望藉著那次革命,能建立一個新的國度,使百姓們可享受到至善至美的新生活。但是我們若將這句話引用於神國度之子民的身上,也頗為合適,因為福音的目的,就是要將人從撒旦的捆綁中得以釋放,不再受罪惡的轄制,因而得著「自由」,更能在基督裡,藉著基督的愛,去破除一切的隔閡,階級,使我們可以享受真正的「平等」,也能在基督裡過著「博愛」的生活。「自由」「平等」
「博愛」是基督徒倫理生活的最高原則,是信徒堅真信仰之表記,是一切問題的解答,藉著它能帶給我們新的生活,新的盼望,也進入新的境界,使我們能在地上過著一個天上的生活,因此今天願引用聖經之真理立場,來思想這句話對於基督徒生活之啟示,作為彼此之勉勵。
自由:(林後三16;約八32;36)
「自由」的定義,普通可由兩方面來解釋,在消極方面而言是不受外界之拘束,而在積極而言,是能隨自然法則而活動。在另一方面奥古斯丁曾說:「唯有意志不從惡,不從罪時才是真正自由。」這似乎是指消極的,我們可以說:「唯有意志能隨從真理,進而能行出真理,才是真自由。」(例如許多人明知救濟貧窮人之道理,但卻因自私之緣故,而逐漸打消了他這份愛心),如此在真理之積極方面來說,他已失去了自由而受自私所轄制(無法隨心所欲而行之)。
因此耶穌告訴我們:「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又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耶穌所賜給我們的乃是積極的真自由,使我們能有「見善能從,見惡能改。」的毅力。「自由」不單是「不作什麼!」而且是「能作什麼!」,我們不但在消極方面「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而且在積極方面,要「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我們最重要的,不單是能脫離罪惡的權勢(消極),而更是進入光明的生活(積極)。
在保羅靈程經歷中,也曾經有極大之掙扎過程,在他蒙恩得救前,他並沒有真正的自由,他曾描述其經驗:「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覺得肢體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8;24)不久以後,因基督的靈釋放,而得以自由,因此他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這是基督徒應該都會有之經驗與見證,但願我們不沉醉於罪惡過犯中,不再作罪惡之奴僕,凡事順服聖靈之引導,得勝魔鬼之試探與世俗之誘惑,使我們因信基督耶穌,得著真正的「自由」。
平等(林前十二13;加三28)
保羅說:「你們受浸歸入了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因此,在神所設立之教會中,可以享受到真正的「平等」,教會中不該有貧賤富貴或地域種族之區分與歧視,因為基督的大愛;足能將一切之問題熔化消除,使人能彼此友愛,彼此尊敬,同處平等的生活。
當哥尼流差人去請彼得來其家中傳道,彼得一進去,哥尼流就迎接他,並俯伏於腳前拜他,彼得馬上要哥尼流起來,不敢讓人敬拜,他也不以「大使徒」之身分自居而接受「禮待」,因為在神面前人人平等。
又昔日聖殿分為;至聖所山聖所及外院,猶太人將外邦人拒絕於院外,以為神只是屬於以色列人之神,高抬自己,自我陶醉,輕視外邦民族。殊不知,耶和華乃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神所預備之救恩乃屬於普世性,然而猶太人不能體察父神心意,反歧視外邦民族。因此當耶穌在十字架上之臨終時,日頭變黑了,地大震動,殿裡之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如此正象徵在基督耶穌裡面,才能除去神與世人之間的隔閡,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耶穌基督帶給人類一個劃時代之改革,帶給人類在神國度中真正之平等。
然而回觀今日教會仍舊常存種族之歧視,地域省籍之區分,甚至於尊富,輕貧之事也是層出不窮,使我們不能不懷疑這些人是否是神的兒女呢?但願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時刻活化在我們眼前,使我們時刻警惕,因而能除去人為之隔膜,使我們不致於破壞基督所成就的大功,使我們在祂裡面,得著真正之「平等。」
博愛(約十三34—35;太五43—48)
在基督的教訓中,一個基督徒不是單單消極的不恨人,而是更積極的去愛人,不單是消極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是積極的「愛人如己」。信徒對於他人的愛,乃是不以自我為中心,甘願為別人犧牲自己,存心仁恕,願意別人得益處。當代神學家馬特生(A.D.Mattson )也為愛下了極清楚之定義:「對於別人的愛,乃是為別人來捨棄自己,又願自己與別人共存共辱,而共存共辱包含有代人受苦與人同情之意思。」
神就是愛,基督徒成為神之兒女,具有神之形象,因此在生活中更應反映出神的愛,去關懷別人,體恤別人,使別人也能由我們身上分享神的恩愛,因為我們是白白的得來,也該白白的施出。「愛」是信徒最高之美德,是一切倫理道德之依據,保羅也曾說:「總要用愛心彼此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五13—14)。
在另外一方愛也是實際的犧牲行動;而非一套空洞的完整理論,也不單就是一句動人之口號,正如雅各說的:「若是弟兄或姊妹,赤身露體,又缺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二14—16)如今在我們周圍中,有多少困苦的人等候我們去安慰,多少靈魂已傾跌需要我們去扶幫,但願能在我們身上流露出基督的大愛,而與快樂的人同快樂,與憂愁的人同憂愁,以「人饑即己饑」之博愛精神,去關懷別人。耶穌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深願我們的教會成為一個愛之團契,能使他人因此得著溫暖,安慰,與力量。
如今我們藉著耶穌的救贖,因此成為神國度的子民,然而最重要的,不單是要在名份上,乃是要在實質上,具有神兒女之形象與行為,而真是過著在地如天的生活,作一位神所寵悅之兒女。靠著聖靈的幫助與帶領,而能脫離了魔鬼之羈絆,得勝一切世俗之引誘,不再作為罪之奴僕,卻成為一位「自由」的人。同時我們也要竭力屏棄同道間之階級隔閡,使我們不至於輕此重彼或尊富欺貧,在基督裡享受真正之「平等」。
在另外一方面,也要在倫理生活上彰顯出基督的恩愛,大家用愛心互相聯絡,彼此關懷,藉此促進教會的合一性與完整性,更能因基督的愛,而有一美好之團契與交往,讓神的國度也因此早日臨降於大地。求神幫助使我們信徒都能將「自由!平等!博愛!」之口號,化為實際之屬靈經驗。如此,則不但個人靈性得造就與長進,眾人也必因此得益處,數會也必得以復興。
自由何處尋? 劉裕漢
經文: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
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金路德博士,于四月五日清晨,在美國被一名白人青年開槍擊斃。噩耗傳聞,震動了整個世界。
金博士年僅三十九,為使數以千萬計之黑人,得到地位上的平等,因而喪失了自己的生命。美國林肯總統之死,卻是為他人之自由幸福而犧牲,益令人敬仰。
當奴隸制度在歐美各國盛行時,即遭到許多愛慕真理之人的反對;在美國,當第十六任之總統林肯上任後,即宣佈禁止此項做法。但是,頂不幸的,這位愛慕人類自由之總統,竟在一個晚上被一個演員槍殺了。而這次金路德事件,越發叫我們看見人類的心靈,正被一條無形的鐵鍊捆鎖著,不喜歡人自由,卻歡喜將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這正是表現出人類殘忍的天性,這種罪惡的天性,是一條真正的鎖鏈,將人類捆鎖著,若沒解開,始終難以獲得真正的自由。
自由,是古往今來人類所追求與渴慕的,沒有人喜歡被拘束捆縛。我們喜歡天空自由翱翔的飛鳥,我們羡慕水裡悠閒的遊魚,我們愛聽一曲歡躍的旋律,這都是人類喜愛自由的表現。「不自由,毋寧死。」「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些名句,足證人類對自由的嚮往,甚至把它看得比生命和愛情更可貴。
伹是頂可惜的,我們在世界各處都多看到不自由的情形;世界各地都有牢獄,有人種的隔絕和歧視;在共產極權的國家裡,我們看見一部份人為實現自己的狂想,甚至把人類最基本的思想自由的權柄都剝奪了;多少人雖身處自由的地方,也被一條無形的鎖鏈捆縛著。家庭的負擔、前途的憂慮、戀愛的煩惱、學業的負擔等等,這世界是一個難以理解的世界,多少人這樣的想。如此的被這不自由的鏈子拖著,直到老了,死了,仍不是自由釋放的時候。
聖經,這本千古不易的永恆真理,卻明明的昭示了我們:我們的不自由,是因為我們與創造宇宙萬物、賞賜自由生命之真神脫了節。我們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樂園中的禁果,以致背離這位施恩的神。神的判語臨到了世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你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你必戀慕你的丈夫,你的丈夫必管轄你。」這些鏈子原非神要加給我們——神是施恩的神,祂從未留下一樣最好的不給我們。
看祂創造了世人,願意把他們放在一個自由廣大的天地裡,人類有神所賜的最高的權柄,可以管理天空的飛鳥,海裡的遊魚,地上的走獸;不但這樣,神的美意還要我們這樣享受到永永遠遠,於是在這樂園裡面創造了一棵生命樹,叫他們吃了即可永遠活著,與祂永遠在一起。在園當中,神也放下了一棵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並吩咐他們不可吃。這是神賦予人類自由的權柄,是尊重我們人,叫我們有別於其他受造之物,使人可以自由選擇來愛祂,揀選祂。
但可憐的人,他們並沒有聽從神的話,反聽了魔鬼的話,去吃了那棵分別善惡、能使人有智慧、且是可喜愛的果子,豈知一吃下去,眼睛就明亮了,於是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作裙遮掩自己;又逃避了神的面。人類從此被一條無形的鎖鏈——罪——捆縛著了;最後,神為了恐怕他們再吃生命樹果子,便把他們逐出樂園外,免得他們永活罪中,以致永永遠遠的受痛苦。
今天,人類因違背神的命令,致遭永遠的痛苦,一生一世無法得著自由,為罪律所捆綁,不得釋放;直到死期來到,滿以為可以解脫了;但神的話又說:「死後且有審判」。因為在公義的神面前,無有一人能倖免罪刑;祂既是公義,絕不能看到罪惡而不施罰;所以聖經告訴我們將來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當一個人離開世界,即到陰間去等候那將臨的審判之日,那種結局是命定的,就是永遠的不自由——在硫磺火湖中永遠的受苦。
這是頂可怕的事實。朋友!你有沒有想到這是你的命運呢?但是,感謝神!聖經告訴我們,這位神原是愛我的神,是慈愛的神,祂並沒有因著我們的那一次罪,和我們以後無數次罪行而撇棄了我們;相反的,祂為著愛我們,彰顯了祂無限的偉大,甚至我們不能不從心中發出感謝與讚美。
為了愛我們,拯救我們,祂在一千九百多年前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為我們成為一個卑微的人於,卅三年勞勞碌碌,為拯救我們而付上祂一生的代價;最終還為我們的罪掛在十架上,祂本是全然聖潔、公義、無玷污的神,卻為我們的罪來受審判,來擔代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十架的死刑,原是我們這可咒詛的罪人該受的,但神的愛子耶穌基督甘心的為我們受了,不但為我們來死,並埋葬了,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以大能來顯明祂是神的兒子;因為祂這樣的犧牲又得勝了,所以祂能釋放每一個罪人,看祂在世上公然的宣佈這令人敬服的話:「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
因為祂的生命是勝過罪惡死亡魔鬼的復活生命,故這無窮生命之大能,能叫我們從整個罪的轄制中得著釋放。今天,許多人都歡喜做主人,可以轄制奴役別人,卻未想到自己正是被罪惡捆縛著,縱使是奴隸千萬,亦非自由之人。但今天若果我們聽見神兒子的呼召,誠心歸主,接受這得自由的邀請,信靠神的愛子耶穌基督所成的救功,祂能叫你盾脫重擔,真得自由享安息了。
得自由是何其快樂的事!我們能高呼我真的自由了,這是永不能忘懷之大事。因為祂的話有絕對的權柄,使我們在祂裡面得著真自由。耶穌基督又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真理,原非世界的科學、哲學、性智等類的屬世的小學,乃是屬神的,永遠常存的道——聖經;聖經的話語能叫我們得自由,得自由之確據乃在我們常行在真理中,若果離棄或偏失主道,則還會陷落罪中,那就會再被囚。
故我們信主耶穌的人當追求明白主道,研讀聖經,因聖經乃太初之道,神兒子本身,將神的心思意念表露無疑,是永遠常存,超乎時空,永不朽壞的。真理之道能建立我們,叫我們有基督品格,在黑暗世代當中,作中流砥柱,為主發光。
當我們信了神兒子,又行在祂的真理當中,我們必經驗在祂裡面的自由,聖經說:「賜生命聖靈的律法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前在肉體罪中生活,罪死相隨,永不分離;但如今在基督耶穌裡,已得釋放,因神賜生命聖靈的律,住在我裡面,「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我們愛慕神的話語,並照著祂的真理行,自必能體驗到主的靈在凡所行的事上叫我們得自由。
故經上訓勉我們要在聖靈中行事,多親近、體貼這位Parakletos——同行者,安慰者,我們當更能從祂那裡得到豐盛生命的供應,並工作所需的能力。願各位朋友,由即日起,能享受生命真正的自由,接納基督的邀請,脫離罪惡鎖鏈的捆縛;複遵守祂的真理,在靈性上建造,天天行在祂的靈裡,自能作一個榮神益人的聖徒。
十字架的意義 宋泉盛
經文:哥林多後書三章17—18節;哥林多前書二章2節;加拉太六章14節
十字架是以往二千年來基督教會至高無上的象徵,藉著此一象徵,把神透過基督的拯救告訴我們。本來基督教的宣揚史就以十字架開始、進行,並以十字架來完成,所以教會始終不能與十字架分開來談,跟隨耶穌的人更不能與十字架分家。在耶穌尚未上十字架以前,祂曾要求祂的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34)
在羅馬帝國時代,十字架是用來刑罰盜賊的刑具。在羅馬共和國時代,十字架只限于處死奴隸之用,並不適用於羅馬公民的死刑。因此,當耶穌基督尚未上十字架以前,祂便事先知道祂在不久的將來,一定要跟奴隸一樣忍受十字架痛苦的死刑,因為祂本以奴僕的形象來到世上,所以祂便要以奴僕之死來結束祂的一生。
是故,祂也極盼望凡立志跟從祂的門徒,都能學祂以奴隸之死來死。然而耶穌基督的門徒在祂未上十字架之前,還是不能徹底的明白,耶穌基督為何要以奴僕的身分來表現祂的為人,所以當祂要到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彼得立即要求祂絕不可忍受十字架的痛苦,一直等到耶穌基督復活以後,彼得才漸漸明瞭十字架的意義。
因此,如果十字架與復活沒有連在一起來思想的時候,十字架便喪失其意義,因為十字架與復活本是基督教信仰的兩個重要的環。所以布特曼( Bultmann )談到十字架與復活同樣重要的關係時,他說:「對復活的信仰與對十字架的信仰。兩者是一致的。」可是布特曼為要強調十字架與復活的重要,而把兩者視為一致的說法,有些不恰當的地方,因為十字架與復活,死亡與生命,本來就是兩回不同的事情,其中有最基本不同之處,並非同是一件事情。當然在這兩者之間存有非常密切的關係,這是任何人均不能加以否認的事實。
保羅的神學,集中於醫治人的十字架,在他的書信中會充分的敘述他對十字架的體驗。據說,他生命的終站就是在羅馬被釘十字架而死。然而當我們查考保羅的書信時,我們只能找到他直接使用「十字架」十次而已,這是因為十字架在他的神學裡已經成為有機體的東西,所以在他的神學裡,只要表現十字架的意義,而不必直言「十字架」,人家便曉得他在說十字架的道理了。
在加拉太六章14節他說:「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由此可見,在保羅的神學中,羞恥的十字架,已經變成榮耀的十字架,這就是勝利的基督,也就是勝利的十字架。因此,在保羅的一生當中,他唯獨誇口這十字架的神學傾向,便成為基督教神學的主流。在哥林多前書二章2節保羅又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釘祂十字架。」可見保羅傳福音的文憑,就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所以他終能把一切視如糞土;將十字架視為中心意義,而把其他的一切視為次要的事情。
因為保羅以十字架為其神學中心,所以後世神學的進展也就以十字架為其中心。初代教父特土良( Tertullian )在第三世紀的時候說:「每一步伐,每一舉動,每一時代,無論出入、穿衣、穿鞋、洗澡、就餐、坐臥,我們都要劃一個十字架的記號。」意思就是說,十字架就是代表他們一切生活的中心。
雖然十字架得到如此的強調,卻不能避免被後人濫用,而使十字架喪失其真義。由此觀之,保羅在他的書信中不常使用「十字架」這三個字,反而比反復使用更佳。例如第三世紀的時候,君士坦丁( Constantin )大帝以十字架為軍旗來征服敵人,中世紀的十字軍以十字架為藉口來殘害聖地的回教徒,而現代的婦女卻拿它當作身上的裝飾品……。這些作為均與十字架克服罪惡與死亡的能力之意義背道而馳。因此,今日教會如要復興,必須把裝飾的十字架,變為背員的十字架!
究竟為何需要十字架呢?當人家問我們這問題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回答?關於這個問題,本是神的奧妙,我們人類絕無法用理性來瞭解,可是這奧妙,乃是神用訑深刻的愛來對待世人,所以十字架是神愛世人的最高象徵,同時十字架乃是表示神拯救世人的最具體的效果。
十字架確實完成了它的工作,結出果子來,並有許多具體的效果讓人觀看。曾經與馬丁路德同工的梅蘭基( Melanchthon)說:「要認識基督,就要認識祂所作出來的效果。」意思是說,要認識基督耶穌,必須從祂的工作來認識祂。在祂的工作中,就有表現神拯救世人的深刻的意義。因此,我們如果沒有事先瞭解神透過十字架表現出來的拯救行動的正確意義,我們決不能回答為何需要十字架這個問題。現在就讓我們從神的兒子並做人子的耶穌基督身上所受的痛苦,來看神整個拯救的舉動,在十字架上所表現出來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一、十字架暴露世人罪惡的深度,同時顯出神恩典的豐富。
十字架一方面是暴露世人罪惡的真相,另一方面卻表現神對世人深刻的愛與豐盛的恩典。因此,當我們談到世人的罪,與神的愛時,不能用抽象的方法去瞭解或研究,否則我們就不能真正瞭解其深處處。
在教會史上,許多神學家常用觀念來解釋世人的罪,或神的愛。這種作法非常危險,例如把罪解釋為道德的缺陷,所以人便想用道德來克服罪。第十九世紀神學家士萊馬赫( Schleiermacher)、利齊爾( Ritschl)、哈連克( Harunck)均認為耶穌基督是一位道德模範者,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所以奧連(
Gustaf Aulen)說:「假如我們只關心道德,罪在道德上便無地位。如以道德來討論時,罪的本性便喪失,因為道德所討論的,乃是善惡與是非的問題;而罪乃是比善惡是非更深刻的問題。道德的善惡是次要的。」
可是這並不是說道德與宗教完全沒有關係,道德在宗教上也有它應占的地位,如新教的因信稱義,就有道德的成分。如果我們否認道德,則易成為反律法主義者( Antinominalism ) ,這正是保羅在哥林多教會所遇到的問題——不只是需要恩典,尚需倫理道德。
罪是宗教的問題。當我們按親教傳統的說法來看罪時,罪就是反抗神,違背神。可是這種傳統的說法,與我們現在對罪的體驗連在一起時,卻很有問題,因為今天有許多人均認為他們並沒反抗神,所以他們就說,他們沒有犯罪。因此在這裡,我們對於「反抗神」的意義必須加以闡明。其次,當我們談到罪時,我們立即聯想到創世紀第三章的故事,亞當和夏娃,反抗神,所以他們便犯罪。
這往往使我們把罪認為是一種客觀的存在,而非主觀的存在,與我們本身的犯罪無關。所以在這裡,我們必須先打破傳統的觀念,找出新的解釋來。對於罪的新的觀點,最好不要先從創世紀來看罪,我們應該先從十字架來看罪的可惡與恐怖,然後再回頭來參閱創世紀第三章的故事,這樣我們對於罪的真正意義才能瞭解。
博吉爾( Heinrich Vogel)會說:「唯有認識基督的十字架,我們才能真正瞭解罪,有罪的知識。」因此,我們只有以十字架作背景,我們才能體會到罪的可怕,因為在基督裡面,我們才能見到舊的人性被釘在十字架上,而重新創造一個新的人性來。所以罪在十字架上被破壞,我們才能看到罪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嘉勒( Matin Kahler )也說:「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被稱義的人,才能深測人的罪的程度。」因此,關於罪的問題,我們唯有在拯救論裡才能體會到罪的深刻。巴爾特( Barth )說:「人是一個罪人的事實,就終極來說,唯有人瞭解拯救時,才能瞭解罪的問題。」這便是十字架所要說的罪。
然而,在十字架上的另一方面又表明神的愛是不能克服的,否則十字架即刻成為一種永遠被憎惡,被痛恨的東西,所以十字架也必須再從神不能被克服的大愛來看,才不致成為一種魔鬼勝利的象徵。
為何十字架會從失敗變成勝利的記號呢?這就是因為神的愛不能被克服,或被妥協的緣故。換句話說:神的力量決不會被魔鬼的力量,或罪惡的力量所破壞或克服,因為神的愛並不忽視人的反抗所造成的渾沌,同時祂的愛又如熱烈的火焰,能夠燒滅一切罪惡,所以祂才願意讓祂的愛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身犧牲,忍受人間一切痛苦。因此,受苦的愛就是十字架,無受苦即無真愛。
神既然是愛,所以神就要在愛裡受苦。當祂聽到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即將斷氣時高呼:「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二七46)的時候,祂的全存在必定大受震動,深受驚訝,因為這是神愛的本質對神本身所發出的哀嚎,這個苦痛有如被人分割身體一樣的難受。但這種受苦的愛,卻是舊約先知何西亞所要告訴我們知道的愛,他說:
「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
以色列阿,我怎能棄絕你!
我怎能使你如押瑪!
怎能使你如洗扁!
我回心轉意,
我的憐愛大大發動。」(何十一8)
這些話很可能代表人子在各各他山上的十字架受難痛苦的情形。
二、十字架是神與人之間所立的血約關係的最高表現。
在舊約時代,耶和華主動地與以色列人建立契約,此一契約乃是建在耶和華的恩典上,郜魯( Ludwing Kohler)說:「舊約耶和華與以色列所立的契約,並非由於神與人雙方的主動,雖然當時近東一代契約的成立,是雙方均采主動的行為,但在舊約唯有耶和華是主動者。」以色列回應神的恩典,乃是用割禮來表示(創十七11)。割禮是一種記號,但在這裡,契約的成立必須流血(創十七13),經過血的儀式,在你身上便成為永遠的約。耶和華的契約,通過以色列百姓,將普及全人類,並使全人頰,住在神永遠的愛裡。
在創世紀第十五章的記述裡,使我們進一步的看到契約成立的過程,尤其透過這個儀式,亞伯拉罕把祭物分割為兩牛,耶和華就從其間通過。由此可見,在以色列百姓與耶和華的契約之間,有一個特殊之處,就是耶和華親自行走這條帶血的契約之路,所以當這契約被破壞時,耶和華本身要負責任,要受契約的咒詛。以色列百姓的歷史,就是破壞契約的歷史,但耶和華卻親自來擔負這咒詛。先知以賽亞說:
「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
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賽一3)
因此,從創世紀第十五章行走血路指以色列百姓破壞契約開始,直到耶穌基督來世上親自擔負行走這條血路的責任時,這條路就是十字架流血的道路。耶和華從前行走這條血路,耶穌基督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又成為流血的羔羊,身體破裂,有如站在神與人之間,要用血把神與人再連結起來,成為一體,所以巴爾特( Karl Barth)說:「成為一體」( At one-ment)如果離開十字架便不能成立。因此,在神拯救的計畫中,十字架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當人類犯罪以後,人類的歷史便是十字架的歷史,而這個十字架卻是拯救的歷史。契約是人與神和好的前提,但十字架卻完成拯救的工作。因此,十字架一面代表神的愛,另一面又代表神對契約的忠實。
耶穌基督一開始祂的傳道生活,祂的臉就朝向耶路撒冷,按共觀福音的記載,祂結束祂的傳道生活的時候,就是在耶路撒冷。但是按約翰福音的記述,耶穌卻以耶路撒冷來開始祂的傳道生活,未了又在此地來結束祂的工作。施說約翰稱祂為:「為神與人之間的成為一體而被殺的羔羊。」
三、十字架將舊的創造釘死,使新的創造在人間顯成事實。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7節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他又說:豈不個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3—4),在受洗歸入祂的死,死即表示十字架之死。換句話說:洗禮就是表示我們與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同時表示我們藉著十字架而成為新人的樣式。
在十字架之前,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祈求耶穌在神國裡面讓他們作高官坐大位,可是耶穌卻反問他們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可十38),這是由於他們尚未認識十字架的意義的緣故,所以耶穌才這樣質問他們。
在這裡,十字架與神的創造也有相似之處。在神的創造中,有一個渾沌必須加以克服;在十字架上,也有死的恐怖必須克服。當神創造天地的時候,有其苦痛之處;在十字架上,神要把舊的創造釘死,重新再創造的時候,也必須經過很大的苦痛。因此,從神的創造的苦痛,產生一個創造來。耶穌基督要有一個新的創造,當然也具有其苦痛之處。由此可見,神的創造與十字架的新創造非常相似。然而十字架的新創造,乃是在先前上便早已預定的。換句話說,神在先前就預備十字架要拯救世人,這件事與神的創造都不是偶然的。
四、十字架本身具有醫治的力量。
因為十字架具有醫治的力量,所以十字架是醫治的十字架,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受苦的奴僕之歌」中說:
「祂為我們的過犯受苦,
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
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平安( shalom)本來的意思,就是與朋友和睦,即戰勝仇敵。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平安」乃是指神戰勝以色列的罪惡,所以在這裡,神由於勝利,便使以色列人再度與祂和好。「醫治」與「拯救」的關係非常密切,約書亞的名字原是由拯救來的,所以約書亞可以說就是拯救的意思。而拯救原來是找出地方居住的意思,所以拯救,可以使我們的行動自由——從罪惡、驚惶、仇敵的權勢下解救出來,而有敬拜神的自由。因此,拯救必是與他周圍的人存有和平的關係,與神也有自由相交的關係,換言之,和平與拯救是息息相關的。
彼得森( Pederson)談到和平與拯救的關係時,他說:「拯救最原始的意義只是勝利和繁榮,後來在以色列便漸漸演變發展為和平的意思,而具有完全的歡迎和幸福,在神面前得到保護,並有完全的解放和自由的意思。」從這一個觀點來看,受苦的奴僕透過祂的受若與受死,已經達到了神與人之間的和好關係。
在古代的以色列人中,他們把醫治視為一種極重要之事,它不但包括肉身的醫治,也包括靈性的醫治。耶穌就是把醫治傳道與拯救全人類的事工連起來,使醫治與拯救及赦免均發生關係。在祂從加利利到各各他的傳道生活中,他常藉著醫治一個病人而充分地表現出祂如何來醫治世界人類的病痛。祂對一個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可二5),可見祂的醫治不只包含肉體,也包含精神和心靈上的疾病。最後祂還在十字架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
「赦免」在實踐神學上占一個很重要的位置。在心理學上,精神分析學上也很重視這點。赦免就是基督教所說的醫治的絕對條件。因此,無赦免即無醫治。蘇格蘭的科學家馬根杜奇( H.R.Mackintach)說:「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就是赦免,如果我們不否認信仰,則我們應該承認我們信仰告白的中心就是赦免,如果我們要以一句話來表達基督教信仰的精髓就是說:我信神透過耶穌基督赦免眾罪。」
基督耶穌的十字架使人得到醫治,並宣佈神已經赦免你,所以耶穌的十字架就是表示神赦免的恩典。如果教會沒有體驗到耶穌基督赦免的十字架,他們便不能彼此赦免,我們需要十字架,因為我們需要被赦免,被赦免越大,他便越需要知道神的愛是如何的長闊高深!
如果我們要問,為何需要十字架,在這裡即刻能夠給我們一個解答,就是我們需要赦免。而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受死,透過祂的救贖工作,神便赦免我們的罪了。然而貝利納端c Donald Baillie )說:「一個道德家決不能赦免他自己。」因為他不能赦免他自己,更不會赦免別人,只有在基督裡神給我們再造,所以在我們的信仰中,我們應該相信聖公的教會、聖徒的相通、與罪的赦免。
五、十字架是呼籲我們在神國作使徒的一種呼召。
基督教的聖經所相信的神,是一位呼召人來作祂的兒女之神,雖然祂不需有人作祂的兒女,祂仍是神;儘管祂沒有被造者,祂還是神。但是從祂的愛來看,祂如果沒有被造者來作祂的兒女,祂便不能成為一位父神。
因此,從本質上、實體論來看,神並不需要其他的存在來補充,但從祂的愛來看,祂卻需要人來作祂的伴侶,因為祂需要與人有團契的關係,以表祂盈溢的慈愛。所以十字架呼召人來作祂的門徒,這是祂的愛充滿出來的表現。
然而為何十字架呼召我們要在神國作一位使徒?這個問題的答案,最主要的就是因為十字架最根本的象徵就是服從。跟從與服從( Discipleship and Obedience)兩者不能分開而談。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說:「父阿,禰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禰的意思。」(路廿二42)
希伯來書的作者曾經驗過耶穌的順服說:「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五8)。第二世紀的神學家愛任紐(
Irenaeus )說:「耶穌基督」重走亞當之路,但祂卻步步服從,在十字架上服從的工夫是服從至死,但是這個服從卻造成復活節清晨的勝利!」
十字架的呼召,是呼召所有的人都與耶穌基督一同服從神。這個呼召,起初耶穌先向十二個門徒發出,叫他們來跟隨祂,潘霍華( Bonhoeffer)對馬可福音二章14節關於耶穌呼召利未跟隨祂的釋義,他說:「耶穌的門徒聽到祂的呼召來跟隨祂,是一種服從的表現。」
他又說:「跟隨耶穌基督的腳步,並無一個完全的理想、目標、和計畫。也不是可以用人的方法來計算其後果的價值以後,才來跟隨祂。」由此可見,我們常以目標和價值來估計跟隨耶穌的原因,這是不大正確的。因為跟隨耶穌無需事先問內容。當你跟隨祂的時候,此一跟隨便會成為你的內容。
便宜的恩典是無需要用代價就可以輕易得到的,但是高貴的恩典——耶穌基督的呼召,本來是犧牲的,但是這一個巨大的犧牲卻因為我們跟隨耶穌基督而變成高貴的——必須用相當大的代價才能得到。
透過十字架對門徒呼召,就是呼籲門徒完全捨棄自己,對神不再保留任何猶豫的餘地,而像耶穌能夠從心底的深處向神禱告說:「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禰手裡。」(路廿三46),這是一種完全的信靠,完全的順服的表現。
那位青年富翁因為不能完全回應耶穌的呼召,所以他憂憂愁憨的離開耶穌而走(路十八18—30),然而那些順服神的旨意而捨棄一切來背負十字架,以得到新生命的人,神必賜給他們起初所意想不到的恩賜,因為耶穌曾確實應許他們說:「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的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廿八29—30)
耶穌的軛對於那些為祂捨棄萬物的人不但是輕易的,而且十字架上的死將成為他得到永遠的生命的開始,正如耶穌所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十二25),由死得生,由苦難得平安的道理,這個事實豈不也是耶穌基督透過十字架所要指示我們知道的一層非常寶貴的意義嗎?
如今,我們的教會要改進,我們必須重新發現十字架的意義,因為如無十字架的教會,即無耶穌基督的教會。可是今日教會對於十字架似乎已經疏遠,或認為沒有十字架,教會似乎也可以存活,因此便把十字架移置其他的地方去,這種錯誤的觀念必須迅速加以改正,因為教會現今不能不把十字架醫治的意義表現出來。再者,如果基督徒不能把十字架視為至寶,則他便不能成為真實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