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二章短篇信息
目錄:
第二次訪問耶路撒冷 加二1—10
當除淨舊酵—老我 加二1—10 (李約翰)
公開責備彼得 加二1—21
與主同釘十字架 加二 11—16 (戴伯福)
彼得的錯誤 加二 11—14
十字寶架勢我所誇 加二11—21 (譚多馬)
保羅的愛心 加二11—21
向律法死 加二19 (迪罕原)
向律法死 加二19
(迪罕原)
無我 加二20 (方漢京)
如何為主而活? 加二20—21 (林義傑)
為主而活? 加二20—21 (袁爭先)
基督裡的新生命 加二20—21 (蔡仁理)
不再是我 加二 20 (李啟榮)
基督徒的人生觀 加二20 (童家曄)
耶穌的信心 加二20 (蔡清寧)
最大的愛 加二20 ;約十五13 ,三16 (曾霖芳)
公開責備彼得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21節
保羅與彼得在事奉主的地位上,並不分軒輊,但在真道上,彼得所行不合真理時,保羅曾責備他。保羅向加拉太地方的信徒提起這件事,是為要叫加拉太地方的信徒明白——尊重真理的權威,在真道上要互助敬重。
一、彼得的過失
彼得(加二11—13)先到安提阿和外邦人一同吃飯,表示彼得已經認為在基督裡的信徒,不再分猶太與外邦人了,都成為一了,所以彼得與外邦人吃飯,並不是什麼大事。可是從猶太來的信徒也到安提阿時,彼得因怕那些猶太信徒,就與外邦人隔開,不再照常與外邦人一起用飯,彼得這樣做事前後矛盾的,原因是怕人議論,不敢遵行真理,可見無形的小威脅也能叫人跌例,要防備。
二、我就當面抵擋他
保羅為了福音真理的緣故,不得不這樣做(加二11;下14),彼得的錯失既然是公開的,保羅不能不在眾人面前責備彼得,使其餘的人知道他所行是「與福音的真理不合」,不應盲目效法。不讓這種壞影響擴展到其他的教會去,所以在大家未散之前,保羅破除情面大膽責備彼得,表明保羅有使徒的權威。彼得這次受責備故有失面子但他並未看為是私人的爭執以待日後報復,反倒虛心接受保羅的責備,後來他在他的書信中也提起這件事,向信徒見證保羅的言論。
三、保羅的解釋
保羅以自己(猶太人)已經因信基督稱義,何以還勉強外邦信徒以遵行律法為得稱義?這樣做實際上是破壞福音的真理,損害基督的救恩。福音的真理內容如下:(一)沒有人因行律法稱義,所以需要因信稱義的恩典。(二)因信稱「義」的義不是根據人的行為得著的,乃是因信耶穌得著的,及憑神的恩典,藉人之信心而賜給人的。(三)因信稱義的義,即不在乎行為,而在乎基督,所以與行律法的義不同。
四、保羅的福音經歷
律法的功用不能救人脫離罪,只能使人在知識上知罪,在犯罪後定人的罪,保羅追述自己蒙恩的情形(加二19—21),他代表了一切信徒的舊我,因保羅所經歷的救恩,也是一切信徒所能經歷的,即向罪死,但向神麗活,不是靠自己的行為(或功德),乃是靠主的恩典。
同釘十字架 戴伯幅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16節
人類有三件事最軟弱,是人類最容易跌倒的,那就是:老我的驕傲、屬肉體的情欲、屬世界的虛榮。這三樣可以說是魔鬼攻擊人的三枝毒箭。試想,我們的始祖在何事上犯罪?豈不是再這三件事上被試誘,失敗而跌倒麼?第二的亞當——基督,魔鬼也用這三件事來試探主,主卻得勝了。
(一)老我的驕傲(創三5)——蛇(魔鬼)說:「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請注意這句「便如神」,撒旦魔鬼從天上墮落豈不是因驕傲,心裡說:「我要升到天上,高舉我的寶座……,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神同等麼?」(賽十四12—15)以色列人第一代君王掃羅被棄豈不是為驕傲?驕傲是人的軟弱,魔鬼也在這件事上曾試探主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來(且引聖經),魔鬼要將高帽子戴上主的頭上,主卻毅然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太四5—7)。
(二)屬肉體的情欲(創三6)——「那女人見棵樹的果子,好做食物……就摘下果子來吃」,始祖為肉欲所述,竟然犯罪。魔鬼趁著主禁食四十晝夜,肚子甚餓的時候就試探主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3,4)人最軟弱的就是「食與性」,以掃為吃一碗紅豆湯失去長子的福份,大衛為情欲而犯大罪,我們必須靠主戰勝情欲的試誘。
(三)屬世界的虛榮(創三6)——可以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約翰說:「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三16)始祖失敗了,基督在這事上得勝試探,魔鬼指著世上和萬國的榮華給主著,就對主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賜給你。」耶穌說:「撒旦退去罷!當拜神單事奉祂。」(太四8—10)羅得之妻貪愛世界,最後變為鹽柱;底馬為愛世界,而離開保羅,這些都是我們的鑒戒。主三次受試探,都以聖靈的寶劍——神的道,戰勝了魔鬼。
保羅在屬靈的體驗,要在這三件事上得勝,須靠十字架的大能,與主同釘十字架。本日我們要舉行洗禮(成人10名,小兒6名)並領受聖餐。受洗者當知道,洗禮不在乎外表的儀式,或浸或滴,並洗禮的水(有人主張要用活水,說約旦河的水最好),乃在乎受洗者真正悔改、信主耶穌的寶血,願將三件事與主同釘十字架,在主裡成為新造的人。凡領受聖餐者,亦當反省,我們在這三件事上是否完全與主同釘十字架?十字架的大能真是奇妙,保羅見證,這三件事上,我們可以靠主得勝。
(一)把自己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十字架的大能可以完全把「老我的驕傲」釘死。
(二)把情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五24)——保羅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十字架的大能可以完全把「屬肉體的情欲」釘死。
(三)把世界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六H)——保羅說:「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十字架的大能可以完全把「屬世界的虛榮」釘死。各位弟兄姊妹,你肯不肯效法基督,遵父聖旨,與主同釘十字架麼?
彼得的錯誤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14節
這題目使人感到稀奇。因為在許多基督徒的心目中,彼得是初代教會主要領導人物。雖然和耶穌在一起時,有過幾次失敗。但是自從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他便完全改變,很勇敢地為主做見證。我們有這種記憶是對,但他還是人,所以仍會露出人的軟弱。他的錯誤是甚麼?
一、在初代教會有一難題
信主的猶太人可否和信主的異邦人在一起敬拜神。有些固執的猶太人覺對不贊成這事。但是有些開化的猶太人贊成這事,那時彼得的態度不明。他心裡贊成以保羅為中心的說法,贊成猶太人異邦人應在一起禮拜。但是一方面又怕固執的猶太人會反對。因此,在加拉太的教會表示兩種態度。(加二11
12)。保羅指責,這是他的錯誤。因為這態度不誠實,在教會生活若有何禁忌,就是這種不誠實的態度。
二、彼得這種不誠實的態度表示已離開了真理
「行的不正」(加二14),原文是「心不意向真理」由此可知,彼得的錯誤何其大。我們參加教會生活、各項活動,或對何事有何主張,都是為要求真理,因為耶穌的拯救是賜真理。所以離開真理的教會生活或何活動,雖然是人得一時得滿足,但是實際上有何用?我們在教會生活裡求真理,使我們教會的進步建立在真理上。
三、彼得這一次出錯誤
在他過傾向人情,而失去理智。(加二12)「怕……」表示受人情包圍而離開真理。假若我們會擅用神所賜的感情,不但熱心事奉神,又誠實愛人愛神。但是若過傾向感情用事,必失去理智而離開真理。「不好意思」的心情,使人不敢作應該做的,而離開真理。神賜給我們有感情,並賜真理,當我們以理智配合感情作事,必能意向真理。
彼得的錯誤是過以感情用事,以致偏離真理。我們在教會生活理應彼此幫助,一面善用感情,一面求得真理,以此來榮耀神。
十字寶架勢我所誇 譚多馬
經文:加拉太富二章11—21節
十字架對我們真正的意義是甚麼呢?讓我們看看能否從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20節綜合出答案來。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我們來瞻仰十架,就記起摩西在曠野中,當神在荊刺火中向他顯現時,就對他說:「不要進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對我們來說,十字架乃是聖地,它是世界上最神聖的部份。當我們站立在這聖地上,我們應該深切默想,因為在那裡,我主被釘;在那裡,祂為你我的罪流出了寶血。
當我們注視十架,我們難以抑制悲傷之情,因為我們知道神的兒子是為救贖我們而犧牲。我們亦難以抑制失望的感覺,無罪的人反被罪人釘死,這世上還有甚麼公道呢?
但基督徒的朋友們!悲傷與失望的情緒並不能遮掩十字架的真義,這就是何以基督走上十架之路時,要安慰跟隨著祂的人。
對你我而言,基督的十架應——這就是代表神完全的愛。正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所以,對我們來說,十字架是我們得救的希望,如保羅所說,他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保羅敢說當主被釘時,他也在那裡,我亦要在這裡問你們:「他們把主釘上十架,你在那裡嗎?」。
同時,十架給我們還有一個赦免的希望,因為主在十字架上俯看釘祂的人,祂就仰首向天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有時我們遠離正道,接近罪惡,你只要立刻悔改,主仍要對你說:「你的罪赦了!」
接受赦罪的意義是甚麼呢?我們的生活是否與已蒙赦罪的恩相稱呢?如果你我及其他許許多多的基督徒,當我們祈求赦罪後,我們仍不願放下重擔,這與在巴士上依舊背著重包袱的老婦人,有甚麼兩樣呢?
十字架另一意義是我們的老我已和基督一同釘死,埋葬。我們有一個新的力量,目標,在這當中我可以得到一切,由於十架及其福音,我們相信這是個新的生活,我們相信神永不改變,祂永遠是信實的。
十字架是羞恥的符號,但神把它變成希望的標誌,這改變的工作亦在我們的身上。
在主的受難將近的日子,讓我們思想,希望與信心的信息。我們再一次就近十字架,知道在那裡,神為我們預備了救恩。
我清楚以利沙伯,披弗,在她心中有這種改變的經驗,她寫下這首的詩:
當十架之影,投射於我;
我不再期待別的陽光,過於祂面上的光采。
繼續讓世界不斷飛逝吧!
我不再憂愁與悲哀。
罪惡的我,
乃我惟一的差愧;
我的榮耀——啊,十字架。
在我們改變之後,祂也要差遣我們到世界上,帶著新的希望,新的生活和新的信息。
二次大戰後,一位軍官到美術館參觀,他停留在一幅圖畫前,很久都不走開,一位小孩很好奇,就走上前去看他的臉,看見他的嘴唇在掀動,他的眼淚延著兩頰流下。他所面對著的是一幅耶穌釘十字架的圖畫,他正喃喃自語:「啊,加利利人,禰在世上所作的,可以交付給我」。
當我們講及這人因十字架受感動的故事時,願我們同樣也說:「加利利人啊!禰在世上所作的,可以交付給我」。
保羅的愛心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1—21節
在新約聖經裡有許多保羅的書信。從他的書信可以知道他在初代教會的活動,思想和他對教會的態度。他強調在教會生活裡若沒有愛心,一切活動都沒有益處。保羅的愛心,不但是感情的傾向,也是建設的行為。從保羅在加拉太對彼得的態度可以得知。
一、彼得的行動常是激動的
這次在加拉太地方的教會,起初彼得贊成保羅的主張,而和信主的猶太人在一起。後來因為固執的猶太人而假裝。(加二12—13)。這態度影響別人,在教會的生活,難免有錯誤的發生。當下我們不敢反對,而在背後批評。保羅不是這樣(加二11)。「抵擋」原文的意思是「反對」保羅不是批評、譴責,而是反對。批評,譴責常是破壞性的,但是反對卻有它的建設性。還好彼得肯接受反對,才有改進,這也是保羅的愛心。
二、保羅的反對不是出於一時的感情
保羅的反對是出於講究真理(加二14)。平常在教會裡有人主張任何一件事,必有人反對。但是這些反對常是出於不瞭解對方的主旨,或保持自己的自尊心,只為保護自己的權益。但只為反對而反對,這些反對是不應該的。保羅的反對是為真理,因為彼得的行為沒有依照真理,他反對彼得是為要幫助彼得依照真理行。平常有些表現不合自己的意思,一切都反對;另一些是明知不對,但是為了人情不敢反對。兩者都不合宜,凡事當講究真理,才是愛心。
三、保羅不但講究真理
事實上,保羅不但講究真理,也體驗真理。保羅說:「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人的罪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由此可以知,保羅的愛心是站在真理上。所以他的愛心才具建設性。
保羅熱心傳道,表現他的愛心。他的愛心不是出於一時的感動,乃是依照真理。因此,他的愛心常具建設性,且能榮耀神。
向律法死 迪罕原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9節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加二19)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說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基督既為我們受,受原文作成一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13)
這些不是人的話,乃是永生神的話。這些話是那麼清晰、有力、和果斷,它一次就答覆了這些問題:「基督徒是在律法之下,抑是在恩典之下?」朋友,你是在律法之下,還是在恩典之下?你得救與否和你的歸宿問題,就是根據你對這問題之答覆而定的。因此,這是一個極重要的問題,因你若是在律法之下,那麼根據我們剛念過的神的話語,你便是失喪的、被定罪的、在全能者的詛咒之下的。神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詛咒的。」這是神不能違反的,所以你若是在律法之下,你便必然是失喪的。唯有你若完全在恩典之下,你方能得救。若不是這個便是那個。你若不是在律法之下,便是在恩典之下。你不能同時在兩者之下,因為此兩者是相衝突的;它們沒有甚麼相同之處。
保羅的見證
為此,我願意你很仔細地回答這個問題。你是在律法之下,抑在恩典之下?聖經告訴我,我們若有一點點是倚靠律法之行為,而得救的話,我們便仍是失喪的。因此,我對你們許多緊靠律法的人,感到憂慮,因聖經告訴我,雖然你盼望得救,你仍是失喪的,是在律法詛咒底下,因為聖經明載:「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因此,我心急如焚地要將你從律法的轄制下釋放出來,把你帶進神恩典的喜樂和自由之中,在那裡你會知道你是得救的。因此,我懇請你們聽一聽保羅的見證,及他講述與律法之間的關係。
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19節的見證是:「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
這是一句多麼驚人的話!保羅並非說律法死了,絕非如此。但他說:「我向律法死了。」他是在談及神那神聖不可侵犯的律法,就是寫在石版上的;他說就這律法而論,我是死去的。在律法的眼中,我根本已不存在了。律法根本就不認為我是存在的,律法對於我,它是毫無力量和作用的。因此,容我說,保羅並非說:「律法死了。」律法仍然十分生猛,它仍然詛咒人,它仍然定罪人的罪,它仍然是死亡的服伎者。律法仍然要犯罪者死亡。但保羅說:「就我而論,律法再也不能侵犯我。我已永遠離開了它的範圍,因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這對於每一個信徒也是同樣真實的。羅馬書七章4節:「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另外在羅馬書六章14節:「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上死了,保羅說的不錯,我們向律法是死了,但向神是活著。保羅因使徒彼得在安提阿某種先後不一的舉動,而講述的見證。
保羅一向傳講恩典的道理——完全不靠律法得救,是因信主耶穌基督而得救。他會教訓外邦的信徒——你們是脫離了律法,是憑著恩典得救,藉恩典成聖,靠恩典得蒙保守。當彼得從耶路撒冷上到安提阿來的時候,他也贊同了保羅這種立場,在純粹恩典的基礎上與外邦人的信徒有完全的交通。
可是,後來有一些傳律法的人從耶路撒冷來到安提阿,要窺探保羅。彼得立刻懼怕起來,就退去與這些外邦信徒隔開了,把自己重新放在律法底下。保羅因此大為惱怒,以致他當面抵擋彼得,並因他先後不一,而嚴嚴的指責他。請記得,彼得的錯誤就是在於傳這種道理——我們是憑恩典得救和稱義,但在得救後,我們必須遵守律法。這就是到頭來還是要靠行為得救,這顯然是否認了恩典的真理。
這引起保羅的嚴厲指斥。他在加拉太書二章12—16節:「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到來,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假裝,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即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人的罪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侰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說完這話之後,保羅便說出他自己的見證。他說:「彼得,至於我與律法的關係,「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舉例說明
我們舉一兩個例子來說明保羅所說「我向律法死了」的意思。假設有一個人犯謀殺之罪,他理當受到到法律所定的刑罰,就是終身監禁或死刑。他因此被逮捕,又被帶到法官面前。法官把證人召來,他們一個一個的一同見證那人有罪。看來他毫無辯護的餘地了。他是有罪的,根據罪法,應當判處死刑。但在正式宣判死刑之先,或在審訊還未結束的時候,突然發生了一件事:當他正站在犯人臺上受審時候,他突然緊握著喉部,面色變藍,眼珠突出,肌肉收縮,便倒在椅子死去了。法庭把醫官叫來,經檢驗後,便正式宣告犯人在法律上已經死去。
這時,法官怎樣作呢?他是否繼續審訊下去?他是否繼續聆聽其他證人的供詞?當然不事的。法律是不能審訊一個死人的,法律只能在活人身上才有作用。那個人已經死去,是在法律所及的範圍以外了,因此法官便敲著他的小槌,鄭重地宣佈案情結束,法庭散會。那個罪犯已經死了,在法律的眼中是死的。
保羅也死了
這就是保羅所說的話:「我向律法死了。」但在上面例子中的那個人,是避過了法律,因為他剝奪了法律將他處死的權力。他在法律能夠施行刑罰之先便死去,法律是絕對有權將他處死的,但在法律還未能施行刑罰之前,他便死去了,因而避過了法律。
因著律法死去
但保羅的情形卻大不相同。不錯,保羅是向律法死了,但卻是律法本身將他處死的。因此,請注意在加拉太書二章19節中,保羅加上幾個字:「因律法。」保羅不是僅說:「我向律法死了」,乃是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請不要忽略因律法這三個字。保羅誠然是向律法死了,但同時亦是律法施行刑罰而將他處死的。
另一例子
讓我再舉例說明。假設上文的那個犯人犯了一級謀殺罪。他被人告發,受到審訊,證人們一致證明他有罪。辯方作了一個綜合性的答辯,主控官也綜合他的控詞,要求把犯人處死。法庭認為這犯人是犯了一級謀殺罪,在宣判的那日,法官莊重地宣判刑罰,對犯人說:「根據法律的要求,你要在下星期四執行絞刑,直到死去。」到了星期四,犯人從監獄中被領出來,他走上了絞台的那十三級階級,劊子手給他蓋上頭罩,又把絞環套在他的頸上。時候到了,一按關制,受刑人便從臺上猝然墜下,直到絞繩的盡頭。他的氣斷了,他的臉變青黑色;在一息間,他的身子便很冷硬地掛在絞架上。醫官正式宣佈他已死去,在法律的案卷上也是這樣紀錄下來。現在,法律已完全滿足了,它不再作甚麼,也絕對不會再要求甚麼。
因著律法向律法死了
你看,這人現在不單是向律法死了,也是因律法死了.是律法把他處死了。但現在請聽,有一件奇異的事情發生了三二天后,你若再碰到這因律法死了的人,在街上活生生的走動。你起初不敢相信你的眼睛,再次仔細的看,果真是同一個人。你十分肯定是他,因此你急忙跑到警署,其後又跑到法官那裡,喊著說:「快出動警方捉拿那個殺人犯。他正在本城的街上逍遙自在啊!」但法官卻毫無不動容。他說:「等等,我要先翻查紀錄。」他把案卷展開,發現那個人是已經死了,就是法律而論是正式死去的。這人死後三天復活這件事。對於死人死後怎樣,法律是沒有甚麼規定的。法律所關注的,就是犯人的死亡,而它的權力到此截止。因此法官便說:「對不起,這人在法律上已經死了。我在法律上找不到甚麼根據能夠審判一個已死的人,也沒有甚麼根據要因同一的罪名刑罰一個人兩次。」
這就是保羅所說的話的意思:「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保羅怎麼能夠這樣說呢?請看加拉太書二章20節,便可知保羅自己對這問題的答案。這節聖經告訴我們,保羅怎樣向律法死去,而向神活著。加拉太書二章20節是一節奇妙的經文,我們常常引用它,但卻常常忽略了它與19節的連帶關係。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我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丁」(加二20—21)
奇哉,保羅的解釋!保羅說:「我是藉著主耶穌基督之死而死的。我藉信與祂聯合,因此神把在我所信的的救主身上所發生的每一件事,也歸到我的身上;而既然基督滿足了律法的一切要求,受了律法的刑罰,在它的詛咒下死去,我因憑信在基督裡,也就受了同一的刑罰。今天神看我,也就好像我曾實在自己掛在十字架上,受了律法的刑罰——永死一樣。」這就是保羅的見證,而每一個在基督徒也能說:「我也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而活著。」
向律法死 迪罕原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19節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加二19)
每個基督徒都是奇異的人物——他是死的,但同時又是活的;同律法是死的,向神是活的;同罪是死的,向義是活的;同自己是死的,向基督是活的。那就是保羅在本節經文所說的話:「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我們在上一期看見,律法已將保羅置於死地,因此不能在他身上再有甚麼作為。律法不能審訊死了的人,它只是為活人而有,卻不是為死人而有的。一個人已死了,他便永遠脫離律法所能及的範圍了。現在問題來了:保羅怎麼能夠說:「我因律法,我向律法死了』呢?
與基督同釘
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20節,就清楚地答覆了這問題: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果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保羅意指:我是被釘十架而死的。我被掛在十架上,在那裡律法的憤怒耗盡在我身上。我接受了律法的刑罰,滿足了它的一切要求。為要明白保羅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句話,我們需要記得,當神的兒子掛在十架上的時候,神在基督裡所看見的是甚麼。
基督的身體——教會
當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人所看見的,只是一個人,只是一個手腳都被鐵釘刺穿的人的肉體。但是,當神從天上下望鮑兒子的時候,祂所見的卻遠超過一個血肉的身體——祂同時看見一個屬靈的身體,一個玄妙的身體。這個屬靈的、玄妙的身體,就是永生神的教會,代表著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
聖經用了許多方式來比喻教會,其中最貼切和最能使人發生聯想的,就是以身體喻教會的講法。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有時候被喻為隊長與兵士的關係。教會又被喻為一座房屋,我們是石頭,祂是根基和房角的頭塊石頭。我們又好像一個花園,祂是園丁。但所有這些比喻,沒幾個能像「基督是頭,我們是身體」那樣,把我們與基督那種細膩、親密的關係表達出來。
神看教會是一個身體,基督是頭,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在以弗所書五章30節說:「因為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就是祂的背、祂的肉。」在歌羅西書一章18節說:「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複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這些經文使我們看見,基督是頭,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因此,當神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不單看見頭,而是看見整個身體和他所有的肢體。祂看見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因此一切在十字架上之基督身上的事,神也就算為已經同樣臨到全身每一部位的肢體了。神在亙古的時候便看見那個身體——就是教會,又看見那個身體的每個肢體都在祂面前。神是沒有時間性的。在祂沒有過去,在祂也沒有將來——祂永遠活在「現在」之中。時間乃是受造之物所創作的觀念,但在神一切的事在祂看來像是已經發生的,因神無所不知的,祂預先知道一切的事。從亙古時,在神的心中基督的身體——教會—下便已經是完成的事;甚至在神還沒有創造世界以先,祂已經看建在基督裡因信蒙拯救的每一個肢體——信徒——了。在神的心中,我們的救恩在諸世界還未造成的時候,便已經成了的。在神看來,耶穌早就已經是「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在神的心中,我們早已經是基督身上的肢體了。祂預先看見、預先知道每一個人,正如以弗所書一章內所說的:「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會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3—5)
在基督裡
因此,當神看耶穌再十字架上時,祂看見基督的身體——教會,又看見那個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每一個信徒,祂看見保羅,祂看見我,祂看見你(假如你是個信徒的話)。祂把臨到基督的一切,都算寫臨到我們身上,因我們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
這就是保羅所說「我因律法,就像律法死了」的意思,並且他的死是被釘十架而死的。當基督掛在十架上時,保羅藉著信是在基督裡的;既然祂是在基督裡,所臨到基督的事,也就臨到保羅身上了。神接納了基督的死,作為代替基督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信徒——受了律法的刑罰。計算保羅親身掛在十架上死了,也不能比較他藉著基督的身體、因著律法像律法死了更真實。保羅在羅馬書七章4節所說的:「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律法不能再有甚麼作為了。
保羅說:「我……向律法死了」,「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但並非這樣就完結了;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之後,祂也被埋葬了。我們不單是按著神的定旨,及早就被看為是基督身上的肢體,我們也永遠要作祂身體上的肢體。因此,雖然信徒因在基督裡已經與基督同釘再十字架上,但其後基督的身體還遭遇別的事情,而那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也必然是同樣遭遇了這樣事情的。
與基督同埋葬
基督在十字架上死後,有兩個人——就是亞利馬太的約瑟、和尼哥底母。他們去見彼拉多,要求把主的身體取去埋葬。下面是聖靈關於亞利馬太之約瑟的記載:
「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吩咐(英文聖經在此有抱身體三字)給他。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心墳墓裡。」(太廿七58—60)
請注意在這兩節聖經裡,身體這詞,用了不下三次之多。請記得,「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就是祂的骨、祂的肉。」因此,當他們把救主埋葬的時候,就是把頭和身體一起埋葬了。唯有當我們認識到信徒與基督之間這種玄妙的關係時,我們才能明白保羅所說的話:
「豈不知我們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3—4)
是的,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但同時也是藉著洗禮歸入祂的死,與祂一同埋葬了。
與基督同復活
我們不僅與基督同釘死、同埋葬,們也是與祂一同復活了,因保羅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保羅又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雖然如此,我仍活著。」(照英文聖經譯)不錯,當主耶穌復活時,整個身體便都活過來,那個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從墳墓中出來。我們是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的。請再聽保羅的話: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8—11)
我們已經與基督同復活、脫離了罪和死的律、絲毫不再在律法之下這事實,便成為我們過聖潔生活的推動力和出發點。神對我們的要求都是奠基在這事實上,寄居我們乃在恩典之下,因此保羅在歌羅西書三章1至3節說: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三1—3)
與基督同升天同坐位
這還不止,我們不僅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升天,我們在祂裡面已經是坐在天上了。雖然在我們的身體中,我們仍是在地上;但在主的身體裡,我們已經是在天上了。當主復活後四十天升到天上去的時候,是頭與身體一同升天的。基督的身體今天是在天上的,因此,作為祂的身體上的肢體,我們可以看自己為已經坐在天上的。
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4—6節所插入那段超卓和意義重大的話: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4—6)
這是何等值得注意的話,又是何等榮耀的真理呢!我們所有的,是何等奇妙的地位呢!可惜,有許多、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因為不明白神的恩典,接受了錯誤的教導,以為他們還是在誡命的律法之下,以致他們費盡心力去謀求持續得救。其實他們若曉得恩典的真理,他們便會認識到自己,原來已經是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的。許多人還試圖藉著堅守律法、誡命、和安息,以求至終能到天堂去。其實他們若認識神的恩典,他們便可以停止這些努力的作為,因他們已經蒙拯救。請容許我對這樣的人特別的說幾句話:「願你們認識你們在恩典終所得的基業,不要再自己努力去保持得救了。要安息在祂的恩典中,你的事奉便會成為喜樂的、感恩的事奉。你現在要耗去的心思和努力,用在使別人得救的事上了。」
我們的頭是天上
司布真曾會說:「只要你的頭是在水面上,你是不會溺斃你的雙腳的。」我們的頭,現今真是在天上的,因祂已升天了,我們又是祂身體上的肢體,就是祂的骨、祂的肉。讓我再一次複述保羅的話: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19—21)
曾有許多人不斷地寫信給我,又把許多書報寄來,想要把我重新帶到誡命的律法之下。這委實是荒廢時間、荒廢郵資!我的朋友,你以為我會放棄我在恩典中的地位,而把自己重新放在律法的詛咒之下麼?你以為我會捨棄我在基督的穩妥地位,而再行試圖保持自己得救(到頭來,卻仍然可能失喪)麼?你以為我可以放棄各樣祂的恩典,而接受西乃山的律法麼?你以為我可以放棄信靠基督所作成的工,而重新靠賴我自己的努力和行為去保守自己至終得救麼?不,絕不!「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我也能夠實實在在的說:「我……知道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
無我 方漢京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20節
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那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這段經文裡有六個「我」字,但我卻要以「無我」為題,有人或者會奇怪,不要奇怪,須知道裡的「我」字其實是已經死了。這節經文很深奧而重要,實難以言語闡明。我初出傳道時,常想「要怎樣闡明這節經文」,雖經三年的研究報告,終也無法。後來有一次我到朋友果園中的別墅退修去,這果園種滿了南洋的名果樹,那些果樹已經長到四五尺高了,我的朋友就用新法去將它接種。中國接種的老法,是把好種的果枝,剪來插接在舊樹上,這法很麻煩,新法卻簡單得很,我覺得興趣就向他學習,這新法是先把果樹離地兩尺高度的皮,挖掉一寸長寸闊,將它處得來好種的皮補進去,用草包妥,五天后去檢查,那補上的皮,若與舊皮相粘發青就是活了,然後把離地兩尺以上的樹幹鋸掉,再過幾天就在那新皮上長出新芽,這些新芽很快長大,不久就會結出又甜又大又好的果子來。我這朋友另一個果園,哪裡的園丁也學主人的法,將全國的果樹都接種。過幾天我同朋友去巡視,發現那園丁所接的果樹都沒有活。我就問朋友說:「園丁依你的方法接種,為何不能活呢」?朋友答:「其中的秘訣園丁尚不知」。有個早晨,我獨自到果園去,詳細觀察那些所接果樹的新枝,看見長得很快,但同時發現那兩尺舊幹上,也長滿了新芽。
這使我忽然覺悟將接種樹之理,可用來闡明加拉太書二章20節的真理:我想,未接受主的人,好像果樹未經接種,所結的果子又小又酸,接受了主的人,就完全不同,所結的果子就像那接過的果樹,又甜又大又好了。因他的生命已改變了,正如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在是我」。有人或者會奇怪說:從前反對耶穌,逼迫教會,殺害信徒,是這保羅,現在傳道理,說這話仍然是這保羅,為何他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呢?須知保羅在大馬色路上蒙召時,確已完全改變了,不但他的名字掃羅改為保羅,就是行事為人也都改變。以前的保羅是逼迫信耶穌的人,後來的保羅反而到處得傳揚耶穌的聖名,以前的保羅是打人的,後來的保羅卻是被人打。他和巴拿巴到路司得傳道時,因行神蹟,眾人要把他們當神來敬奉,保羅不但不接受。反而撕開衣裳對他們說: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他和西拉到腓立比傳福音時,也因行神蹟,被人鞭打、下在監裡,他們不但無怨尤,反而在半夜裡大聲禱告、唱詩讚美神。為甚麼?保羅受人尊敬,不感到高興快樂?被人鞭打,不憂愁悲傷呢?因從前的保羅已經死了,死人是無所感覺的。一個真接受主的人,是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了,他的生活自會如同保羅。
親愛的兄姊們!你信了主又如何呢?有一次我齒痛去找醫生,那牙醫未將齒神經毒死,就把我的蛀牙封密,到了半夜那齒疼痛得更加厲害,無法止住。一個「自我」未死的人,他雖做禮拜,讀聖經,禱告,他舊生命的敏感性,還會像我的牙齒一樣。先將蛀齒的神經毒死,然後封密它,以後不論吃冷熱,鹹酸,苦辣,也無所感覺了。照樣一個真與基督同死的信徒,世人無論如何尊敬他,稱讚他,他都不在乎;反對他,攻擊他,苦待他,他也不難過。
我在南洋已有四十六年,到過許多地方,詳細觀察各地信徒,可將他們分為三種:(一)自我已經釘死的信徒——這種人如同保羅,對於榮譽、淩辱都不在乎。(二)自我為釘死的信徒——這種人已重生,對於教育有熱心,也勤讀經、禱告,可是自我未死,以致得人稱讚,就覺興奮;受人淩辱,就覺難過。這種生活半為神,半為己。(三)揚名的信徒——這種人雖來到教會,卻從未悔改重生,他們自稱信主,生活與世人絲毫無差,他們所信的,不過是教養而已。
以上三種信徒,可以用接果樹的理來闡明——果樹接活了會萌新芽,那舊幹上仍會發起芽來,這種芽必須立刻摘掉,不然,新舊芽一齊長大,必不能結果子。照樣信徒如不將舊生命除掉,也絕不能結果子。人若真與基督同釘死,就必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33)。現今的教會真是缺乏「仁愛」的果子,有些人反互相批評、攻擊,正如主預言——末世的教會「愛心漸漸冷淡」。初代教會,卻是有無相通、彼此相愛。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說:「門徒稱為基督是從安提阿起首」,對於「基督徒」的意思,雖有許多的解說,但我想,必因是人看見信徒的有無相通、彼此相愛,如同基督一樣,所以稱他們為基督徒。約翰福音十五章11節:「叫你們的喜愛可以滿足」,許多信徒終日滿面愁容,以致生病,箴言書十七章22節:「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桔幹」。和平的果子現在也難見到,信徒間往往因小事而爭執,這也是少了忍耐的果子所致,至於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的果子,就更難找到了。那些不能結果子的人,未必不信主,有些確實已重生得救了,惟「自我」末死。我在南洋曾聽過一個信徒講道,他所講的道,會令人痛哭流涕,宛如興奮家,可是他的行為比世人更壞,為甚麼呢?因主難在他裡面活,但他同時也讓「自我」活著。這就如雅各書一章15節說:「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因此我們要謹慎,時時將那初期私欲的芽摘掉,以免長大時,因需強除而至損傷——神的管教。當靠主耶穌和聖靈的能力,治死肉體中的私欲。掛名的基督徒,就像那園丁所接的果樹,外表盡皆相似,卻沒有活。我的朋友說:「接果樹的秘訣,是當將舊樹能萌芽有「節」的皮挖掉,然後將新種有「節」的皮補上去,就必能活。那園丁所補上的皮是沒有「節」的,所以不能活。」照樣掛名的基督徒,所接受的不過是主耶穌的外表而已,沒有主的生命。要接新「節」,舊「節」當先除掉。照樣要得新生命,老我——舊生命,也要先與基督同釘死。
願主幫助我們有這經驗,能與保羅同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阿們。
如何為主而活? 林義傑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20—21節
基督徒的生活,必須為主而活,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我們權利。因為我們是主耶穌用重價所贖回來的,我們理應為主而活,也只有蒙恩被主贖回的人,才能夠為主而活。同時,我們應當視為主而活,是一種義務,也是一種享受。所以我們應甘心樂意為主而活。那末,如何為主而活呢?在我們查考的四福音書中,提供我們四個原則,茲簡述於後:
一、加進基督的生命
馬太福音六章27節:「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家一刻呢?」(小字注;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肋呢?)這就是說,我們人類不能憑自己的思想、意願,去增添我們個人的壽數一刻,或增長身量一肋。因為凡事都有定數,日子一到,人必定死去。死亡是個堅強的東西,誰都不抵擋,不能妥協,誰也不能勝過它。
今天是人用盡方法,憑人的聰明想把自己的肉身壽數增加一刻,事實證明是失敗的。令人也許可以活到一百歲或兩百歲,但聖經告訴我們,人的年日轉眼成空,如飛而去,就像一聲歎息。死亡一來,人就得投降,就得跟它去,怎樣「加」也加不到永恆。
我們基督徒的加法與人的加法是不同的,我們乃是在舊的生命之外,加上一個新的生命。這個新的生命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進到我們舊人裡面來。原來人從始祖亞當所得的生命,是個舊的生命,這舊的生命支配人過著舊的生活。何謂舊的生活呢?就是犯罪、作惡、自私、自利、自高、自大、驕傲、忌妒、貪心…,等等。所以人在未信神之前,人的生活總是犯罪的。而打針吃藥,勤于運動,立功、立書,行善積德,這些豁是治標,不是治本。治本的方法是加進主耶穌的生命,主耶穌的生命一進來,人就真正充實了,滿足了,人才真正活到永遠。所以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生命在祂裡面」(約一4)。「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了生命;人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當主耶穌的生命加進人的裡面之後,那人就起了根本的變化,就如聖經所說,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聖經又說:信耶穌得永生,我們信祂,祂的靈就進入我們裡面,我們就重生了。加進了新的生命,這個新的生命進來以後,人就不同了。耶穌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我們有了主耶穌的新生命,雖然遲早我們都會逝世,但信耶穌的人,雖然死了,還有復活在後頭。當主再來的時候,在主裡已經安息的人都要復活。這個復活的生命,是活到永永遠遠的,也是我們基督徒真正得長壽命的唯一方法。
二、減少老我的生命
約翰福音三章30節:「祂必興旺,我必衰微。」這是中文的翻譯,原文的意想是:「祂必增加,我必減少。」當我們實在信主,得到主的生命後,第二步就要減少了。生命先加進來了,按著就要減少。把甚麼東西減去呢?就是把我們舊人的生命減少,神的生命日日增加。用甚麼來減呢?用十字架,所以我們要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主。妻天天,不能背一天覺得太重了,太苦了,就撇下了。必須天天背,時刻背。因為天天、時刻,我們都需要「自我」減少。祂必興旺(增加),祂是指神,我必衰微(減少),我是指人,也就是神的成分在我們裡面要天天增加,人的成分在我們裡面要天天減少。新生命增加,舊生命減少。這是為主而活的第二步,注重減少老我。
這節經文是施洗約翰說的。他就是在約旦河流替耶穌施洗的人。後來,耶穌也替別人施洗,人都到祂那裡去,所以約翰的門徒看見,就有點忌妒,說了忌妒的話,但約翰回答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故今日人能得到甚麼,都是神的賞賜。人如失去甚麼,也是神的許可。如果神不賞賜,我們甚麼也得不到。神不許可,我們甚麼也不會失去。千萬不要受得失問題捆綁,一個人若有患得患失的念頭,就睡不著覺了,飯也吃下了,做事也做不勁了。我們要記住,一切都在神的手中,所以得失的觀念,我們應當除掉。施洗的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這話就把門徒忌妒的心平息下去了。這話實在是醫病的良藥,能夠醫治驕傲、忌妒、貪心等類的病。我們怎敢驕傲呢?一切是神給的,不因我們自己有本領,是神把機會、才幹、智慧等等賜給我們,加總起來,才使我們有這個本領來。我們若自以為有甚麼了不起,有一日神把給我們的都收回,我們甚麼也沒有了。我們也不忌妒別人,一切都是神給的,你如果討神的喜歡,神也照樣給你。更不可貪心,得不足喜,失不足憂,多也無餘,少也不缺,何必貪心呢?
「祂必增加,我必減少。」我如何減少呢?就是藉著環境,藉著你所接觸的人,你接觸的事,所接觸的物來對付你,拆毀你,破碎你,減少你。驕傲的人,神藉著環境打擊,使他謙卑。貪心的人,神往往藉著物質的虧損來打擊他,使他知錯。心中詭詐的人,神叫他中了自己的詭計,使他悔改成為正直。污穢的人,神使他落在肉身的苦難中,讓他確實悔改,好使他成為聖潔。把人的驕傲、忌妒、貪婪、詭詐、污穢的思想一下減除,舊生命減少,新生命增加,這是為主而活的第二步。
三、乘上主道,緒實百倍
路加福音八章4—15節,這段撒種的比喻,主要就是加倍的意思。我們先把新生命加進,再把舊生命減除,第三步必須讓神的話,在我們裡面生長結果子,這就是路加福音八章8節所說:「又有落在好土裡的,生長起來,結實百倍。」這節是勉勵我們多結果子,巴不得大家都為主結出百倍的果子。這果子怎樣出來呢?就是讓神的話(道),自然而然不受限制的在我們心中滋養,並不是我們自己會結果子,憑我們自己甚麼果子也結不出的。加拉太書講到聖靈所節的果子有:仁愛、喜樂、
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九種果子都不是我們肉體之中所能結出來的。我們肉體之中無良善,這些果子怎樣結出來呢?就是靠著道(神的話),先是新生命加進來,然後把舊生命減掉,遵行神的道。我們真能如此行,那道本身就結出果子來,日積月累,就結出百倍來。
四、屬靈屬世要分清
最後,請看馬可福音十二章17節:「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裡所講的分開,指把屬靈與屬世的分開,但分開不只在形式上分開,所著重的是實質的分開。
我們這些蒙恩的信徒,千萬不要忘記,我們在世上一切都是神所賞賜給我們的,我們應當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因為這是神的物,神的物當歸給神。聖經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十分之一,全然送人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我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就是把神的的物歸給神,這樣做也就是為主而活,神就打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神是信實的,祂的應許永不落空。我們為主而活的人,當主再來的時候,我們都要得到賞賜。
為主而活? 袁爭先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20—21節
「為主而活」的正確意義,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因為我們的老我,不配為主而活,也不能為主而活。因為我們舊我是犯罪的人,是罪的奴僕。這樣一個敗壞,污穢,詭詐,不堪的生命怎樣能活出基督?怎能為主而活的呢?生活是生命的表現,沒有基督的生命,又怎能有基督的生活呢?記得前年行過洛杉磯,去聖地牙哥參觀「水族世界」( Sea Word),有猴子樂隊,海狗跳舞,企鵝閱兵…等節目。猴子可穿上衣服,拿起琴來,作出維妙維宵的彈奏音樂的表演,(其實不是猴子們彈奏的音樂,
乃是幕後放唱片)海狗聞聲起舞,企鵝列隊,步伐整齊的走過閱兵台。猴子檢閱,海狗鼓掌,真是連台好戲。它們的表演維妙維宵和人的動作一模一樣。但是表演完了,猴子仍然爬竿上樹,露牙裂嘴,過著猴子的生活,它們能模仿人的樣子,卻不能過人的生活,因為它沒有人的生命。照樣,人要為主而活,那就必得有基督的生命,叫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怎樣才能有基督的生命呢?
一、舊我必先死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在舊約時代,神藉著摩西領了十條誡命和六、七百條的律例典章,叫以色列人遵守,並說:「你們如此,就必存活。」(申五33)律法是好的,律法能叫人知罪,直到保羅的時代,人們的觀念仍然盼望嚴守律法以求自救。但律法豈能救我們呢?律法只會控告、恐嚇、殺害、定罪,使我們的良心入地獄、死亡,無人能藉著律法稱義。神既不能廢除律法,又因愛世人的緣故,於是,就差遣祂的愛子——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律法的要求,同時成就了一個新的律——這就是恩典,叫凡信祂的,就不再被律法定罪。因為那個舊我犯罪的,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舊)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新)我向神活著。反之,若我仍向律法活著,就向神是死的,我們因信,向神活著,律法就被埋葬了,它不能再控告的我們良心,也不能定我們的罪,「因信…而活」,從神的兒子得了新生命,現在活著的不再是(舊)我乃,是基督(新生命)在(新)我裡面活著。我如今在肉身活著——這肉身,以前是犯罪的工具,罪的奴隸,但如今因基督在(新)我裡面活著,雖然仍在這個肉體裡面活著,因為(新)我又基督的生命在裡面活著,這肉體不再是罪的工貝,而是義的器皿(羅六13—14)了。所以,為主而活,不是外在的作為,而是生命的改變。這新生命因著信,聖靈進我們心中,掌管我們的內心和肉體,使我們的生活一言一行,或喜樂、或受苦…都是為主而活。
二、為什麼要為主而活?
第21節末句說:「……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律法愛我嗎?律法為我捨己嗎?律法能為我死嗎?相反的,律法只會控告我,審判我,定我們為有罪。我們既不能靠律法得救,更不能向律法而活,但這位愛我的救主,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舍了祂自己,在十字架上替我死了,成全了律法的要求,救我脫離了律法和法律的審判。祂既為我的罪死在律法之下,所以我們向律法就是已死的了,律法對我毫無權柄。主不但為我死,且從死裡復活,因信進住在我心理,所以我如今在肉身活著,不再是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老我,舊我既已與主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舊)我了,乃是基督在(新)我裡面活著。「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在為自己活,乃是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林後五14—15)
三、如何為主而活?
從加拉太書中,榜樣和教訓,讓我們思想如何為主而活。
(一)要討神的喜歡——從加拉太書一章10節保羅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是討人的喜歡麼?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保羅叫我們看見,為主而活——第一乃是討神的喜歡。在保羅所設立的教會中,有兩個教會是最壞的,一個是哥林多教會,是屬肉體的。一個是加拉太教會,是屬律法的。當時在加拉太的教會裡,由一些假師傅、假傳道,為了要討好那些死硬的猶太律法派,就攻擊保羅和保羅所傳因信稱義的福音。他們認定除了信心之外,還得加上律法和割禮,這些人在教會造成一股勢力,抵擋保羅。假師傅、假傳道為迎合人的心理,就諂媚人,討好人。保羅卻持守真道,寫信給加拉太人:「…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詛咒。」(加一8)
為主而活,就當討神的喜歡;若討人的喜歡,就不能得神的喜歡。處處想得人的心,就不能得神的心。為什麼要討人的喜歡,要得人的心呢?豈不是因眼光短視,只怕人,不怕神,想得人的幫助,在教會裡結成勢力,鞏固自己的地位。從加拉太教會到今日末世的教會,假師傅,假使徒傳似是而非的道,攻擊譭謗傳道的人,取悅某部分的人,講起來提名道姓的恭維人,連禱告也是奉承人,為討人喜歡,為得人心。保羅說:「我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為主而活,就是在凡事上討神的喜歡。」
(二)披戴基督——加拉太書三章27節:「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為主而活,披戴基督。根據馬丁路德的解釋「披戴基督」有雙重的意義——按律法觀點來講,正如羅馬人書十三章14節所說的:「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意思是效法基督的榜樣,按福音的意義——是穿上基督的公義。因按我們的本性,是穿著老亞當破爛、污穢的衣服,如今卻因信,脫去舊我,穿上新人——就是基督的義。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0節說:「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為主而活,既因信披戴了基督的義,並且要效法基督的榜樣,活出基督的樣式。」請唱詩:「主我願像你」。
(三)不是拘泥形式,而是重生的生活——保羅對加拉太人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四10—11)當時加拉太教會的猶太人喜愛假師傅的教導,叫他們仍然按照遺傳和律法,謹守安息日、月期、逾越節、住棚節和其他節期聖日,保羅稱這些是世上懦弱無用的小學。保羅不願嚴厲的責備他們,恐怕使他們惱羞成怒,以致分門結黨,所以用慈愛緩和的口氣說:「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保羅的意思是叫我
們過一個重生得救的生活,按著聖靈的新樣,在生命中表現出基督,而不是拘泥一些宗教的形式和儀文。
(四)用愛心互相服事——「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五13—15)保羅在哥林多書第九章裡講述自由的真諦——是以不傷害別人,和不違反神的心意為原則。保羅說,他有吃肉的自由,但為免使弟兄跌倒,就寧願放棄這種自由,不吃肉,這是愛心的服事。全律法都包括在「愛人如己」一句話裡了。叫我們知道為主而活。就是活在愛中,你怎樣盤你自己,也當怎樣體恤別人。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認為既脫離了律法,就可以自由放縱情欲的,不但行了不當行的事,也放棄了應盡的本分和義務。今天的信徒,也常把這些自由作為藉口,以聖經沒有禁止打牌,吸煙、跳舞……等的規定,就隨從肉體而行,放縱情欲,成為許多人的攔阻,絆跌了許多人。加拉太人脫離了教皇的苛捐、雜稅和贖罪票,枉用自由,不將應納的十分之一向神奉獻。
保羅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律法是被廢棄了麼?不是,耶穌基督給我們一條新命令,就是彼此相愛,因為全律法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之內了。所以,為主而活,不是活在自我中心,本位主義之中——處處為自己辨解,批評、指責別人以抬高自已。保羅說:「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相咬相吞是愛人如己的反面。撒旦的工作,在教會中散佈紛爭,互相批評,互相攻擊,一句無所謂的閒話,激起喧然大波,明爭、暗鬥、勾心鬥角,相咬相吞,正中撒旦的詭計。弟兄姊妹們,若不即時醒悟,恐怕都要彼此消滅了,為主而活,愛人如己,用愛心互相服事。
(五)順著聖靈而行,結出聖靈的果子:(加五15)「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情欲了。」24—25節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靠聖靈得生,就當聖靈行事。」為主而活,就是順著聖靈而行,靠著聖靈行事,不但可以抵擋十九至二十一節所說的淫亂等十五項屬靈情欲的事,而且就必結出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的果子。
(六)挽回弟兄,重擔互擔:(加六1—2)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在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基督裡的新生命 蔡仁理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20—21節
臺灣教會從倍加運動之後進入世紀新宣運動,教會對山地、海外、農村、都市之宣教即強化工作,現暫告一段落,今年為使基督徒成為神的忠樸,由今年元月起,以「新生命」為主題作為教會努力目標。俗語說:「年牽到北京亦是一頭年」,這是說明縱使,環境改變,而本質仍不變的話,一切都是枉然。耶穌說:「我來乃是要叫你們得生命並且得著更豐富」。天地間最不可思議的事,莫不過於「生命」,在沙漠地上落了一粒種子,隨後長了小草小花,這片死寂沙漠就有了生命的氣息。一塊大的磐石,小小的種子落在縫裡,發芽生根之後,根的力量使這磐石裂開來,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生命的奇妙和力量。生命在「無」的存在之下,變成「有」的無限量,又生命在自然界中的生長,奮鬥、進化、充實和進展,通過這些生命的存在的現象,詩人哲人感歎神的偉大。羅馬書一章二十節也如此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一、新生命的根源
耶穌來到世界讓我們更進一步認識神的愛,也使我們曉得生命的本源在於祂。神創造人類的生命是超越植物、動物的生命。人類的生命裡有理性,他雖屬自然的一切部分,卻有能力去理解自然,認識自己。如同哲人巴斯加兒說:「人是能思想的蘆葦」。人的生命裡有神死賜與的自由。他有內在的道德律,懂得選擇是非。動物只本著他的本能行動,我們人類有自由。所以人能高升如天使也會墮落如惡魔,藐視道德律他可能腐敗成為動物以下的位置。神創造人有能力與祂交通。經上說:「創造人如同祂的形象」即分享祂的生命。人類犯罪後這形象已消逝,變成盲目追隨私欲,與生命的根於脫節。耶穌基督乃是新生命的根源。耶穌說:「我是生命」。祂是新生命的供給者。要把人生活的更有意義,必須來到耶穌裡面,接受祂的新生命。
二、新生命的形態
新生命的形態並非是二塊磚頭用水泥揍合起來的狀態,而新生命乃是與耶穌基督結合的生命,保存與基督,因真理與生命在其中,最能說明它的形態就是接木的比方。那是一種直接的關係,屬於生命的貫串,基督徒所得的生命就是這種生命,噴水池所噴的水那麼高,並非它有能力而市水源的高度的力量使然,我們的本性犯罪腐敗,我們毫無可誇之處,乃是因著接連拎主和主的生命相連結合,除去我的罪汙,而給我新生命。這種生命又是一種復活具有力量的生命,它不是靜太的生命,是一種動力的生命。馬可福音四章28節:「先發苗後長穗,再後穗上給成飽滿的子粒。」新生命就是這樣充滿著力量,耶穌從墳墓起來復活之後,所帶給我們的新生命是戰勝死亡的生命,帶給我們無限的希望,我們也必與祂一同復活。也是戰勝撒旦的生命,我們再也不受惡力的轄制,不再作奴僕,得稱為神的兒女。
三、信神的兒子而活
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箴書十四27)我們信從耶穌,由於主復活的新生命,也使我們有份于祂永遠的生命,這是神的奧秘,也是祂給人的恩典,我們不僅從基督耶穌得到新生命,還要在祂的生命裡成長出壯,過得豐盛。今天教會的另一個危機就是有了生命但卻沒有成長,花盆裡面的花木它有生命,可是它卻不能生長,盆景的古樹也些是十幾年,甚至二十多年,而它依然年年一般高大。不生長的基督徒,猶如這些盆景的古樹,有好幾十年的老資格,然而這等人耐是屬靈生命的小嬰還,失去了作見證的能力,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落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基督徒為須成長結生命的果子,上是為自己茌活,如保羅說: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各有吝處(腓一21)。
不再是我 李啟榮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20節
在腓立比書三章,我們看見保羅信主前後判若兩人,他的人生有很大的改變,不論思想行動都與先前不同。他說:「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以前他逼迫教會,現在他建立教會;以前他貪愛世界,現在他把萬事看做糞土。他為何有如此大的改變?因為他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了主。他得救後,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基督耶穌而活。在他信主後,他不斷的努力追求真理,不斷的長進。在加拉太書二章20節可以看出他的改變,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在保羅信主之後,他的內心起了改變,他所愛的目標由世界而轉向基督,他的人生目的亦轉向基督,他所追求的東西與先前不同,因他實在成為了另外一個人。保羅已經把自己完全放下,把自己當作已經死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他自己活著,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如此他就有了一個完全的改變,舊的一切完全讓新的所代替,這是他得勝罪惡的秘訣。
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意思並不是指他的肉身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是指他內心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因為就肉身說,除了那兩個強盜與主同釘十字架外,再也沒有其他的人與主同釘十字架。所謂「內心」是指內在的人,也就是保羅所說的舊人,一切的舊東西,舊的性情,舊的脾氣。保羅覺得他信主後,在他內心就有兩種,一種是新人,一種是舊人,新人代表信主後的新行為,舊人代表他未信主時一切舊的東西。這兩種人是站在敵對的地位,互相排斥。他把這兩種人稱為兩個律,所以他說:「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21—25)。惡的律就是舊人,神的律就是新人。若是看這段經文的前段,覺得邪惡的律很難應付,但保羅最後已將他得勝秘訣告訴我們,就是靠著主耶穌基督就能得勝。如何靠主耶穌得勝?就是讓主耶穌基督在他內心活著,讓神的律佔有他整個內心,惡的律當作已死,已經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了,這要在他內心就只有一種律存在,所以他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就是指他的舊人而說的。羅馬書六章6節說得清楚:「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基督)同釘十字架,使身體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如果我們能學習到不再是我,把自己當作是基督一樣,那麼,那些舊的東西在我身上就再不發生功效了。譬如以前我們喜歡打牌、跳舞、賭錢、喝酒等事,但現在這些是在我們身上起不了作用,我們不再對它發生興趣,不是說我們不會做這些事,而是我們不願意再作這些事,因為基督在我們內心活著。有位姊妹在未信主前到市場買菜,總喜歡向人家討便宜,秤夠後還要多取一點,但信主後她覺得這樣要作是貪心,就不再這樣作了,這是她內心的改變。
當我們要做一件事同時有兩種存在時,我們就應立刻禱告,求主使我們勝過那惡的律,我們也要對自己說,我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我活著就是基督,基督會不會做這種事呢?如果我們這樣想,必會有得勝的經驗。當我們活著不再是我時,主就能在我們心中做主,我們就有另一種表現,正如保羅一樣,以前逼迫教會,現在建立教會,我們也能改變過來,以前懶惰不多做主工,現在殷勤來主工作;以前常出污穢言語,現在常說造就人的話,主在我們身上就能彰顯祂的榮耀。但願我們今年開始,就能立定心願——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基督徒的人生觀 童家驛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
20節
感謝主保守我們這一年來有平安和喜樂,在這年終歲暮,大家歡聚一堂敬拜父神,歌頌主恩的時候,願聖靈親自帶領以下的時間,開我的口,使每一句話語,不但造就我自己,也能幫助他人,今晚我原想以「生命之道」為講題,後來又覺得生命之道,包羅萬象,真不知該從何說起,唯恐貽笑四方,因此就把範圍稍為縮小,來談論我們基督對於人的生死應有的認識,其實這「永生和永死」,乃是本乎的神啟示,奧秘無窮,非人智所能窺測,只有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才能夠說的清清楚楚,現在我是抱著抛磚引玉的心情,將從神的話語中領受的一點點,提供出來與各位相互勉勵。
人的一生為神所定,仰望十架能得永生
人從那裡來(生),往那裡去(死),早為耶和華所定,天父造人,賦予人重大責任,「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一26)。約翰福音起首就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祂造的,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創世紀二章7節說:「耶和華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就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這就是人類生命的來源。人即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其原有情況,必然是絕對完善,應該是永生的,只因始祖亞當違背神的戒命,罪才從一人帶入世界,死又從罪而來,羅馬人書六章22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以西結書十八章4節也說:「凡犯罪的,他必死亡。」由於眾人都犯了罪,死就作了世界的王。前面說過,人類是天父造的,也是祂所愛的,並且又受命治理全地。當然神不願看著人就這樣因犯罪而永遠沉倫,受永刑的痛苦,為了解決罪惡問題,祂以無限慈悲的心,差譴祂的獨生愛子主耶穌降世,親身擔當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贖回人的罪,使人類仍有機會得到永生,回到父親的懷抱裡,這就顯明了神愛世人的真理,也是信徒一生追求的標竿。
古聖先賢氣節可佩,但卻沒有復活大能
今晚在這裡聚會的,如果是主內弟兄姊妹,我相信對這些經節並不陌生,假若有慕道友在我們中間,不知道他們究竟能接受多少。依我們傳統的看法,一般人都認為「人性率善」,那是受了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的影響,總以為只要一生行善事,就可步入天堂,故此不承認自己有罪,沒有向神認罪悔改之心,有的人以為能「為仁」「為義」而死,能流芳百世,就可心安理得,毫不計較死後靈魂往何處去。孔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又文天祥被「元」所俘,不肯屈降異族,他不畏死刑,曾豪語:「鼎鍍甘如貽,求之不可得」,後世人稱他為民族英雄,也是民族正氣的象徵。當然這些人轟轟烈烈,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確為我們所敬佩,可惜他們有視死如歸的精神與勇氣,卻沒有死裡復活的大能。還有很多不信神的人,一生榮華富貴,到頭來,仍然感覺虛空,畢生勞苦挑重擔的人,自己不知為誰辛苦為誰忙,一生渾渾噩噩,不了了之,不知罪的毒鉤已經套住他們的頸上,如果你與他們講人到底為甚麼活著,他就會以鳥為食亡啊!人為財死啊!把人類生存的目的建立在財貨利祿之上,真是凡夫俗子,雖生猶死,既可憐,又可恨,正如戚繼光說:這是世上「活的死人」。(他說世上有二種人,一種人是死的活人,一種是活的死人),如同行私走肉,沒有靈魂的東西。大衛王詩篇一O三篇中說:「他的年日如草,他發旺如野地的花,經風一吹,便歸無有,他的原處,也不再認識祂。」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生活的目的與生命的意義
蔣總統生前曾說過,我們「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這就是說明人並不是單為自己個人活,乃是要為全人類而生,要負起宇宙繼起之生命,才能生生不息,為人類謀福利,他老人家在病痛之中,時時以國家前途為念,寫了十六首箴言,勉勵國民「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生死於度外」,其精神堪與先哲先聖媲美。蔣總統是一個虔誠得勝的基督徒,他早就將天道與人道融會貫通,他對生命有獨特的認識。民國五十年耶穌復活節,他為主證道時說;「生命乃是由精神與軀體兩要素融合而成為一體,理智,魂魄與情感等,乃是肉眼所看不見的,可謂無形的生命,軀體是指四肢,五官,筋骨,皮肉等,都是肉眼所看得見的,可謂為有形的生命,經上說,一個人即使喪失了軀體,亦可得永生入天國,又說,你寧可缺了肢體進入永生,你寧可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這說明有形的生命不是生命的本質,生命乃是以無形的生命為本質,而有形的生命只不過是附於生命本質的一種軀殼而已。」主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也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保羅也說:「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一生年月窄如手掌,趁著今日多做主工
各位都知道,生命的反面是死亡,光明的反面是黑暗,真理的反面是罪惡,天國的反面是地獄,基督的反面是撒旦,這一正一反之間,差之毫釐,失之千里。耶穌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15)撒旦最會以假亂真的,人若不能「明是非」「辯善惡」,罪的毒鉤就在等待你。俗語說的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假到真時假亦真」,我們要儆醒不可大意。箴書三章5—6節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所行的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所以我們要時時刻刻靠主,才能明心見性,靈明不泯,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主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又說:「若有人要跟隨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因此,保羅認為:凡是基督徒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活,若死了是為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由於保羅對自己的生命有這樣的認識,所以他敢肯定地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的年日窄如手掌,一生的年數,在神面前,如同無有(詩卅九4—5)。人生短暫,轉眼成空,趁著一息尚存的時候。以保羅作榜樣,趕快傳揚主道,俾萬民同蒙救恩。
基督的信心 蔡清寧
經文:加拉太書二章20節
我很喜歡讀這一節聖經,因為從這一節聖經可以看到兩件事:第一件事是「耶穌的愛心」,這節經文裡面有這樣的話:「祂是愛我,為我捨己」,這是講到主的愛心。第二件事是「耶穌的信心」,這節經文裡面又提到:「基督釘十字架」這樣的話,這是講到主的信心。老實說,一個沒有信心的人,什麼都做不到。主耶穌相信「釘十字架」是天父的旨意,祂又相信神能使祂「三天后復活」。我們常聽人講,耶穌的愛心何等大,何等奇妙;卻很少聽見有講耶穌的信心與愛心有同樣的偉大,同樣的奇妙。下面我就來講耶穌的信心:
一、祂有傳道的信心
約翰福音第六章,是講到耶穌傳道,35到40節是祂的講到詞,但猶太人不信祂的話,連祂的門徒也有些不領受祂的話而離開祂,然而主耶穌傳道有下列幾點信心,是一般傳道人所沒有的:(1)祂不怕人譏笑義論祂(約六41)。(2)祂不怕人聽後離開祂(約六66)。(3)祂敢大膽直言和責備(約六36)。這是主耶穌傳道的信心,也是祂傳道成功的秘訣。
二、祂有禱告的信心
我們看見耶穌在地上作了人子的時候,祂為不少病人禱告,祂一禱告病都好了,顯見祂有禱告的信心。趙世光牧師常常說,人的信心加上神的能立刻產生神蹟。人的信心要配合神的能力才能看見「神蹟」出現。為了篇幅有限的關係,我只能舉出兩件事來證明耶穌有禱告的信心:(—)祂為耳聾舌結的人禱告——有一次主耶穌從低加波利來到加利利,有人帶著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祂,求祂按手在那人身上,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望天禱告,說以法大,就是說開了罷,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可七31—35)哦!主耶穌對禱告的信心大,所以才能看見禱告的功效。(2)祂為拉撒路禱告——住在伯大尼有一個拉撒路,生病死了,埋在墳墓裡四天,可能臭了,耶穌來到他的墳墓口,舉目望天禱告說:父啊!我感謝禰,禰常常聽我禱告,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奇妙的事就發生了,那死人拉撒路就復活了(約十一41—44)。這是耶穌有禱告的信心,顯出了禱告的功效。
三、祂有應付環境的信心
這一節經文說,主耶穌所處的環境如「根出於乾地」那麼枯燥貧窮。路加福音九章58節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可見主耶穌的環境多麼困難!然而祂對應付環境很有信心,祂相信神曾在凡事上為祂預備,果然不錯:
(一)祂降生,神為祂預備一個馬槽。(路二7)
(二)祂在海邊講道,神預備一隻船作講臺。(路五1—-3 )
(三)祂納丁稅,神在魚口中為祂預備一塊錢。(太十七27)
(四)祂上耶路撒冷,神為祂預備一隻驢子作交通工具代步。(可十一1—11)
(五)祂埋葬,神為祂預備一個墳墓。(約十九38—42)
主耶穌在地上做人子,環境上的困難很多,但祂相信神在凡事上有預備,果然是如此,這是祂的信心。
四、祂有得勝試探的信心
這段聖經十一節說:「魔鬼離開了耶穌」,這就是說明瞭耶穌得勝試探。為什麼祂能得勝試探呢?因為祂有「得勝的信心」。
(一)祂相信用堅固的信心來抵擋魔鬼必能勝過(彼前五9),所以魔鬼叫祂變,祂不變;魔鬼叫祂跳,祂不跳;魔鬼叫祂拜,祂不拜。由此可見,耶穌裡面有堅固的信心,外面才有堅持的態度。
(二)祂相信用神的話來抵擋魔鬼必然得勝(太四4,7,10),雖然魔鬼三次試探祂,主耶穌三次都用神的話抵擋它。魔鬼覺得耶穌對它都是採用拒絕的態度,始終不接受試探,大失所望,只好垂頭喪氣的退去了,結果耶穌得勝。
五、祂有忍受逼迫的信心
有一次,耶穌在會堂裡講道,會堂裡的人聽見祂的講道,怒氣填胸,大家起來要攆祂出城,甚至要把拋推下山崖,這就是主遭遇的逼迫。當主遭受逼迫,祂的態度如何?①不懼怕②不介懷,③不灰心,④仍然在他們中間直行(路四30),憑著正直的心行動,這是祂遭遇逼迫時所表現的信心。
六、祂有十字架的信心
也可以說,祂有捨命犧牲的信心。你看,祂被釘在十字架上,一點都不埋怨,也不灰心。
(一)祂相信藉著替死能除去人的罪。
(二)祂相信藉著替死能顯明神的愛。
(三)祂相信藉著替死才能感動人的心。
(四)祂相信十字架替死的大愛才能吸引萬人歸向祂。
兄弟姊妹們,我們的主耶穌對各方面都有信心,所以祂樣樣都能作得到。說起來很慚愧,我們太沒有信心了,對這樣沒有信心,對那要沒有信心,所以什麼都做不到,求主赦免我們。各位兄姊,耶穌的愛心實在偉大,不錯;但是今天我們又聽見以上所說的有關耶穌的信心,相信大家都會很受感動的說,主耶穌的信心太偉大了。
最大的愛 曾霖芳
讀經:加扭太書二章20節:約翰福音十五章13節,約翰福音三章16節
主耶穌愛我,為我捨己。我們若知道祂為我捨命,為我犧牲,為我放棄所有,從這事就知道何謂愛。愛是犧牲,愛是捨己,愛是放棄一切,愛是把自己生命也舍去了。約翰福音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為朋友捨命,是最大的愛。
愛是捨己,愛是不以自己為中心,我們能瞭解,就是因耶穌為我們捨命。聖經許多地方拿母愛來比主的愛,因為母親的愛是捨己,為她的孩子們,從早到晚,勞苦不息。用心用手把她的孩子摸到大,心中沒有甚麼不願,一切都是因為愛,所以聖經用母愛來說明捨己,犧牲的事情。不但人類的母愛如此,野獸,飛鳥,家禽的母愛也是如此。在母親節,人用整幅報紙來描寫母親。母愛實在太偉大。
一、捨己的母愛
有一次,澳洲過著饑荒,連水也沒有得喝,所以在山中的野獸,常跑到人居住的地方來喝水。因此人為要保存食水,不得不組織槍隊,守衛在水邊,有野獸來,就開槍打牠。有人寫了一篇很動人的報導:有一隻母袋鼠,帶她的孩子到水邊飲水,但看見有人拿著槍,於是又躲起來,但為小袋鼠要飲水,還是要去,那人拿起槍來,她便停止前進。但那不知事情的小袋鼠卻跳出來,她到水邊去,那大袋鼠急得不得了。向著拿槍的人,發出哀求的眼光,好像哀求人不要打她的孩子,那拿槍的人,
心受了感動,手也軟了。等到小袋鼠喝飽就行了,自己不喝也不要緊。這種動人的情景,誰不動心?聖經說,祂是愛我,為我捨己,我們的心能無感動嗎?那只為愛我,犧牲自己的性命為愛我,我們的心真有無限感觸。
有一次火警,把一座屋子燒為平地,有人在這地發現一堆黑炭,把它推開,走出一群小雞來。原來當火警時,母雞張開翅膀,把她的小雞都包在翼下,自己雖被火燒著,很痛苦,甚至燒焦,也不敢動,因為下面就是孩子們呀!因她捨命,這群小生命得以保全。如果有人瞭解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完全是為了我,受諸般的痛苦,我們若明白,我們的內心有何感觸?這是最偉大的愛。今年在母親節徵文的時候,誰寫得好就有獎,篇篇都不同,但歸根結底,都是講到母親怎樣為孩子捨命,千言萬語都是講到母親的愛何等偉大。其中有一篇寫得很動人,其中講了一件實在的事,很感動我的心,今天我要講這件動人的愛的事實:
有些人在非洲打獵,有一種動物,名叫狒狒,有點像猩猩。很聰明,人想捕捉牠,很不容易。有一次有一隻手抱住孩子的狒狒,被包圍,那母狒抱著孩子就不顧危險,狂奔走避,想衡出重圍,後來不幸被捉拿了。她還拿一塊香蕉葉,把奶擠在上面,預備給她的小狒吃,好像她想到自己被提了,但小孩還要吃奶,沒有誰可以照顧牠,孩子沒有奶吃就可憐。她不但把奶放在芭蕉葉上,還向著那些捉拿她的人,搖手叫喊,不要捉她的孩子,這些人心受感動,終於放了那狒狒。這是何等感動人的愛,自己遭遇到危險,不為自己打算,還紀念她的孩子,這母愛的偉大,真無法可以形容。
世上有千千萬萬愛的故事,都能感動人心中的深處。最大最有力的是愛,祂是愛我,為我捨己,為我死在十字架上,主為我們受盡了萬般的痛苦,連自己的生命,為愛我的緣故也白白舍去。
在最近報紙上記載有一個小孩子被燙傷,傷得很利害,皮爛了,醫生說,沒有得救,除非有人肯取下他的皮補在他的身上,就可以挽救,他母親聽了,立刻說,割下我的皮吧。沒有考慮,甘心情願,只要她的孩子能活,沒有一樣不肯捨棄,痛苦也不要緊,報上登這件事,豈不是說,人的心受了感動?神愛我們,道成肉身,在地上成為人的樣式,為了救我們,祂情願捨己,為我們捨命,如此的愛,世上的愛沒有比這個更大。
二、捨己的友愛
聖經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世上知心的朋友有幾個?人生難逢知己,但耶穌基督是人生的知己朋友,祂要稱你為朋友,為你捨己,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母愛偉大出於自然,為朋友捨命卻出於偉大的愛心。
聖經記載約拿單與大衛的故事,當時掃羅要殺大衛,約拿單卻與大衛結了盟;心相契合。掃羅怒責約拿單,幾乎喪命。約拿單找著大衛,對哭一場,彼此分手。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後來約拿單戰死,大衛哀痛欲絕,哭著說:我兄約拿單哪,我為何悲傷,我甚喜悅你,你自我所發的愛情奇妙非常,過於婦女的愛情。對朋友忠誠,為朋友捨命這樣的愛深深打動大衛的心。這是表明主耶穌基督的愛,祂是愛我,為我捨己,人間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
「我稱你為朋友」。朋友們,請聽主耶穌所說的話,從今以後,我要稱你為朋友。朋友們,誰肯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耶穌基督是一生忠誠的朋友,始終不改變的朋友,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永遠不變的朋友。祂為你捨命,這愛何等偉大。朋友們,面對這偉大的愛,你是否有大衛的感動?
三、更大的愛
聖經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當我們未認識主,反對主,犯罪,墮落到不堪的地步,祂就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愛更偉大,太感人的心。人為孩子捨命,為朋友捨命,還有一點關係,為我們這個不認識禍的人捨命,這真是不理解的,偉大的;這愛太大了!
有一隻小船,劃到海中,怱遇風浪,船覆人翻,大呼救命。岸上來了一個不認識的人,看見就立刻跳下海中,一一將他們救了上來,但救到最後一個,自己卻沒有氣力,死在海中。在喪禮的時候,死者的母親來了,被他救上來的人和他們的家人也來了,他們圍著屍首痛哭,他們說,他為救我,為我舍去自己的生命。他並不認識他們,但為他們捨命,這愛太偉大了,人怎能不流淚!
祂是愛我,為我捨己。我們要一同跪在十字架前,接受這偉大的愛。思念這最大的愛,在我們的內心,千言萬語,也無法表達我這受感動的心,無法表達主的最大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