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第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交通的生活 約壹一l—2
(於力工)
神所賜的四種寶貝 約壹一1—7 (林義傑)
交誼的信仰
約壹一3 (張清庚)
光的奇跡 約壹一5
(雪門)
罪!罪!罪! 約壹一5—7
(黃世嘉)
耶穌的血 約壹一5—10 (王南傑)
耶穌基督的寶血 約壹一7 (謝鴻範)
識主更深 約壹一7
(韓菲吉爾)
縱橫兩種的相交 約壹一7 (傅心良)
我們若在,若說,若認 約壹一7—9
(翁毆東)
耶穌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 約壹8~10;路五30~32;詩卅二1~5(唐崇榮)
認罪 約壹一9 (趙世光)
交通的生活 於力工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1—2節
今天教會中發生爭論的問題,並非完全是知識上的問題,也不是敬拜上的問題,而多半是生活上的問題,如果基督徒的生活失敗,真理也就失去了見證,所以生活上的課題是很重要的。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從三福音起,第四福音,保羅書信……稍微注意一下,便不難看出,生活和真理是不能分開的。
基督徒的生活是多方面的,一個人得救之後,並不是關起門來,只在家裡讀經,禱告,吃飯,穿衣……外面的事什麼也不管,我們不能存這種獨善其身的生活。乃是要與弟兄姊妹有交通,作些事情來榮耀主,在各方面生命中事奉神。因為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要過神兒女的生活。
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交通生活」,這種生活是每一個信主的人所必須有的。這個生活也可以說是一個「基地生活」,好像香港有一很大的飛機場,飛機來往降落起飛都要依賴這個基地。飛機離開了基地之後,不久要回來的。要休息,保養……就是飛出去之後也要同基地的指揮有聯絡的。照樣我們交通的生活也好像飛機和基地的關係一樣,不能分離。
剛剛我們讀了約翰壹書,這裡立時給我們看見生活的根本或是基地在什麼地方,在末進一步探討研究這問題之前,我們要再讀一處聖經。路加福音廿四章30—32節:「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忽然耶穌不見了。他們彼此說:在路上,祂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再讀約翰壹書一章1—2節:「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與主交通,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東西,也不只是一個理論,乃是我們的經驗。
基督徒的交通生活就是根據這個事實,由於大家都有這一個經驗,便把我們拉在一起。一提到主,一說到釘痕的手,一說到肋旁,因為大家有了同一的關係,所以一談便投機,我們因此而交通,有共同再經驗這個事實,什麼時候我們離了這個事實,便在什麼時候失去了這個親密的關係。
有些不信的人以為每一個宗教都好,都有真理存在……,既然宗教都是好的,他們想把各種宗教放在一起,但是每個宗教所根據的「事實」不同。我們是基於那一個生命之道。是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是實是清清楚楚的,是沒有辦法和得來,也無法在這生命之外有生命上的交通。
廿年前,我由中國北方到安南去,到河內之後,話語上有了很大的困難,有些安南人會說廣東話,但是我不會,說法文我也不會,那時住在一位安南的弟兄家中,因為言語隔閡,無法談話,到了吃飯的時候他們叩門叫我吃飯,因為言語不通,他用筷子指指,點點頭,我便低頭謝恩。說聲「阿們」,他聽我說阿們,他也說聲阿們,我們相對而笑,雖然言語上不同,但是阿們是相同的。感謝主,在這「阿們」上,彼此有了交通,因為我們的交通是基於生命之道。
瑪拉基三章15節說:「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這裡告訴我們神盼望祂的兒女彼此談論,祂能紀錄下來,換句話說,那些話可以有交通的。
有一年我到南京去看靈修學院主辦人賈玉銘牧師,那時他已七十餘歲了,他平時靜默寡言,多用工夫禱告。但是那一天見我來了,非常高興,自己把人家給他的糖果餅乾拿出來給我吃,我們談了很久。後來我辭別了,招待我的一位同學笑問說:「你用什麼秘訣叫賈牧師同你又談、又說、又笑,他又把好東西拿出來請你吃呢?」我告訴他,我並無秘訣,只是我們中間的關係不同而已。原來我們是一個村子出來的。那村子很小,只有三家人而已。我曾祖和賈牧師的祖父是好朋友,後來兩家搬到一起合成一個小村子,賈牧師當時已有卅年未回過家,我們談談,村後的大槐樹,村前的池塘……,我們越談越覺得有趣……
因為我們有同樣的背景,同要的經驗才能產生密切的交通,我們都是從一位主來的,同得一個生命,同一位主,同一位父,這是我們的信息。這個信息,不能說是太簡單,我們的交通生活是基於這個,我們傳的也是這個。大佈道家慕迪,以最簡單的言語來講這個簡單的信息,今日的葛培理是神重用的僕人,也是講這個簡單的信息,這個簡單的信息叫我們同主有了交通。慕迪一天講道幾次,身體疲乏,晚上要睡覺的時候很簡單的禱告。「耶穌阿!晚安。」(這不是說我們都這樣的短短的禱告)。乃是要我們看見簡單的禱告中也有交通。
有一次母親告訴我,她到一個地方傳道,那鄉村中有一位弟兄很愛主,認真追求真理;他是結巴的,講話很不流利,雖然他說話不流利,但他領了不少人信主。一天那村裡迎神賽會,一般人抬著一位巫婆出遊,打鑼打鼓,那位弟兄那天躺在床上休息,被嘈雜的聲音吵醒,便起身看個究竟,從窗戶看出去,那些人抬著被鬼附著的巫婆,他在房內說:「奉耶穌的名叫汙鬼離開」。那巫婆便立刻從轎上跌下來,巫婆也如夢初醒。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被人用轎抬著出遊,大家見巫婆失去了能力。也就一哄而散。不過大家稀奇為什麼,經過這位弟兄的房子巫婆便不能「做法」。他們想一定這一位結巴「法術」比巫婆高超,大家開始注意他的行動,要找出一個究竟,他們觀察一個時候,便發見他每早晚起身時有說幾句話,事後他們就問他,究竟你說什麼。這位結巴弟兄說:「耶穌阿!我和你相好」。他的意思說耶穌阿,我和你做好朋友。由於他這簡單與主之間的交通,村中的人不少歸信耶穌。
感謝主賜給我一位愛主的母親,有時工作回家和她談話,聽她說到屬靈的經驗,這種交通更是寶貴,因為這不只是肉體生命的獻上,更加了生命上的交通。
我們今天交通的地方,就是在基督裡,也一定要在基督裡,也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的裡面。三位一體的神都需要不間斷的交通,你我也參與這個交通,這是一件很寶貴的事,求主幫助我們天天操練這個交通,保守我們維持與祂隨時地的交通和弟兄之間的交通。
所賜的四種寶貝 林義傑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l—7節
使徒約翰見證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的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這裡所說的「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約翰福音一章所說的「太初有道」。「太初有道」,到起初神創造世界之時,就對世界顯明出來了。這起初已經有的生命之道,也已成為肉身,有了人的身體,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神是靈,是人眼不能見,手摸不著的。但肉身是人的眼能看見,手能摸著的。無形的神,要來到地上成為有形的人,就必須取得人的身體。祂有了人的身體,我們能聽祂說話,也可以跟祂交談,可以摸祂,接觸祂,可以與祂作朋友。從抽象觀念,成為具體的事實,這就是神成為人者的耶穌基督。這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來到地上,賜給我們基督徒四種寶貝。我們得到這四種寶貝,將一生一世受用不盡。我們要在神面前用感恩的心來領受這四種寶貝,祂也藉著這四種寶貝把「道」完全地顯明出來了。
一、永遠長存的生命
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耶穌來到地上,第一件事就是要賜生命給我們基督徒。神的生命是奇妙的,世人雖都有一個生命,但人的生命是肉體的生命,這肉體的生命,有一天都要死亡,都要結束了。
聖經說:人一生的年日不過七十歲,強壯的可活到八十歲。今天雖然醫學進步,但最多百歲吧!最後仍得歸回塵土。我們基督徒稱身體為帳棚,帳棚就是不能定居的,會壞掉的,常拆遷的。我們人類的靈魂住在這帳棚裡面,有一天人的靈魂要離開這帳棚,就當人死的時候,祂的靈魂就脫離肉體,另有去處。到何處去呢?就看我們信不信耶穌。不信的人下到硫磺火湖裡,受永遠之苦,即永死;基督徒則進入天庭與主同在,快樂無比。
在基督徒,死亡不過是一個過渡,從地上生活過渡到天上生活。天上有我們永存的房屋,不會朽壞的。雖肉體的生命會結束,但主耶穌給我們的生命乃是永遠長存的生命,即所謂永生。永遠的生命不同於肉體的生命,肉體的生命是短暫的,與永遠的生命是相對的,所以永遠的生命,是每個人所真正的需要的。感謝主!這永遠長存的生命已傳給我們了。「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壹一2)
我們怎樣享受這永生昵?必須接受耶穌,就是信祂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成為神的兒女就能得著永遠的生命。不必付出甚麼代價,也沒有任何條件,我們一信(即接受)就得著,信耶穌得永生。不是說信了耶穌,還要加上行為,加上道德,只要信就必得著的。因為神愛世人,祂必須定出一種最簡單明瞭的的方法,才能夠使全人類都輕而易舉的得著。
主的心是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所以神簡化了救恩的方法。請千萬不要存成見,認為簡單就不值錢,說便宜沒有好貨,以致不信耶穌。我們千萬不要誤會神,神這樣體恤我們,不為難我們,我們不可自作聰明,拒絕自己於恩典之外!
我們藉著聖經,藉著歷代聖徒,教會的見證,就能夠知道生命已來到地上。而且因著人的信,這生命就進入人的心中,成為我們心中的生命。這生命又成為我們的力量,這力量使我們勝過罪惡,能使我們遵行天父旨意,給我們饒恕人的心,也能使我們謙卑忍耐、溫柔,沒有驕傲、忌妒,沒有貪心、惡念,沒有敗壞、污穢。所以這生命是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基督徒最大的寶貝,
二、與神交通
第二種寶貝就是與神交通(相交)。「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 )與神交通就是與神靈交。交通是神賜給我們的一項寶貝。凡是真正有了耶穌所賜的生命的人,不論在天涯海角,不分種族人種,不管貧賤富貴,地位高下,只要有共同生命,在靈裡既能夠交通,能夠彼此包容,彼此顯念,彼此相愛,這是生命的見證。具有共同的生命,自然就有尋求交通的須要。
人一信主耶穌,就愛找主內弟兄姊妹談話,也喜歡與神靈裡來往。所謂與神靈交,就是讀經、禱告、作見證等。去採訪弟兄姊妹,與他在一起靈修,幫助他,彼此作見證也都是交通。我們基督徒能夠與神交通,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最大的福分。因為聖經記載,主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全。」所以我們與神交通是很重要的事,其中最重要的,乃是用禱告托住別人。我們用禱告幫助人是最好的交通,替別人代禱是主最喜歡垂聽的。所以我們要用愛心互相代禱,神就大大的賜福給我們。
三、生命的光
第三種寶貝就是光。「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壹一5—6)我們先有神的生命,神的生命進來了,就能與神交通,有了交通,就看見神的光。很多弟兄姊妹已見證,當彼此間有了交通以後,就顯明了神的光。也有些弟兄姊妹因為不願有交通,往往為撒但留地步。撒但藉著人與人間的距離,牠就從中製造麻煩。所以有了交通以後,馬上就見到神的光。有了神的光照,我們就能看見甚麼真實的,甚麼是虛假的,我們的軟弱在哪裡,甚麼是別人的長處。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在光中能看見一切黑暗,越是有光的地方,污點越顯明。神是光,光就能顯明黑暗,所以人在光中,身上有一點污點,有一點點罪惡都隱瞞不了。人所以會反對光,既因為光能照出人的隱情,顯明人的本相。人最大的難處,就是沒有自知之明,但神的光一照,立刻既照到自己的敗壞。神的光一來,人就會謙讓,人就會自我省察,人就會認罪悔改。
聖經說:「我們若是在光中,卻恨自己的弟兄,他到如今仍在黑暗裡。」一個在光中的人就會愛弟兄,如果在黑暗申就會恨人。我們舊的生命會恨,會忌妒,會與人鬧不愉快。但在神的光中,我們就會愛人。聖經記載主耶穌說:「律法和先知的總綱,第一要愛神,第二要愛人如己。」聖經一貫的道理,實在就是強調「愛神,愛人」。這愛神、愛人,也就是愛己。愛已是有前提的,絕不是自私自愛的。神沒有叫我們不愛自己,我們必須自愛,一個不自愛的人,很難希望他能做甚麼好事情。自愛不是自私,此中有次序的,第一愛神,第二愛人,第三愛己。聖經說要愛人如己,就是你怎樣愛自己,你也要怎要愛人,可見自己還是要愛的,不過不能因為自愛,就不愛神,也不愛人了。我們說愛神,但神是看不見的,聖經說:「你如果不愛那看得見的人,你就不能愛那看不見的神。」我們說愛神的具體表現,就是愛人。我們在神的光中,就能看見這真理。
四、救恩的寶血
神給我們的第四種寶貝就是寶血。請看約翰壹書一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聖經告訴我們,除了耶穌的寶血,沒有東西能夠洗淨我們的罪。我們的罪雖多,但有主寶血塗抹,這始寶血的功效。我們必須信寶血的功效,我們的罪才能得到解決。只有主的寶血能洗罪救載們脫離極大的死亡。因為聖經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馬丁路德有個經驗,他某次在靈修中,魔鬼來試探他,說:「馬丁路德,你還讀甚麼聖經呢?你看牆上寫滿了你的罪。」馬丁路德一看,果然滿牆都寫著他的罪,他就回答魔鬼說:「你說的不錯,滿牆寫的都是我的罪,但我願告訴你,我的罪還不只這許多哩!」魔鬼說:「你的罪既如此多,你讀聖經還有甚麼用?」馬丁路德說:「我罪雖多,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血已經洗淨我一切的罪。」他說完這話,轉眼之間牆上所寫的罪就都沒有了,都洗淨了。
是的,罪雖多,但主的寶血能塗抹洗淨的,我們靠著主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使我們與神和好,受那永約的證據與印記。這就是神所賜的第四種寶貝。願主成全祂自己的話。
交誼的信仰 張清庚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3節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約壹一3)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7節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前句是保羅在指示我們教會是以基督為中心,是交誼的團契。後句是耶穌告訴我們基督徒是枝子,連結在樹——基督身上,這樣就得生命,多結果子,若離開樹,枝就無法生存。這些經節在告訴我們,基督教的信仰是交誼的信仰。
今天經節也清楚提起我們是與主相交,平時常聽基督教是愛的宗教,這愛除了交誼外,無法體會。假使愛是用口說,沒有交誼,只是理論缺實際。神與人之間的交誼,來產生人與人之交誼,這是基督教之真髓。使這兩面交誼能成立的是耶穌基督。
我們若知道現代社會現象,就會明白交誼的信仰或交誼的福音,在這時代何等需要。社會狀況有二種:
(1)「人的孤立」。今日社會奇怪的事實,人越多,越熱鬧之地方,人越孤立。在鄉下還有人情,互相招呼,在都市里卻不相識。在這社會裡,我們最缺乏的是互相之交誼。我們基督徒活在這中間所需要的,是先出口之一句話的交誼,交誼的信仰的福音。
(2)「忙碌」,我們住在忙碌的社會,大家在請安都說「最近忙嗎?」忙字,一個心加上亡,心「亡了,忙的忘了一切。基督徒的身體雖來禮拜堂,但心已亡,沒心可聽道,有的是忙來到禮拜堂,下來就瞌睡,暫時安息,做完禮拜又忙著回去,那有交誼的心情。在這樣的社會現象中,基督教信的交誼是這時代的福音。
基督教與廟宇之區別,在教會我們五、六人,十多人共坐一張椅子敬拜神,座位上有不同層的人能坐在一起,大家在一起可互相代禱,互相鼓勵,我們敬拜神就是包含這些。在基督裡不是一人使自己孤立,我們禮拜是共同禮拜,信徒的相通。我們信仰不是你一人,而是使你感覺我與別的關係是個交誼的信仰,我們不是自己一人來敬拜。這是與廟宇不同,廟宇沒時間限制,何時都可去因為不是共同之禮拜,人人拜拜、抽籤都是在求「我」或家人,沒人是準備東西去拜拜或為別人求
這就是與基督教信仰不同之處。所以基督徒在信仰上若沒有「交誼」,為別人代禱,關心別人,在愛互相勉勵,這與廟宇有何區別。
交誼是我們表明信仰上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在信徒的交誼上我們要清楚的認識:
(1)信徒的交誼在教會中,是以基督為中心的交誼,以基督為中心的意思,就是在教會禮拜、禱會,家庭禮拜等等之聚會為中心之交誼。在這交誼中,使個人與個人,家庭與家庭,連結互相親密進一步能達到互相幫助之生活。保羅說信徒是基督的肢體,在羅馬書十二章10節提到:「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羅馬人書十二章13節進一步說:「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羅馬書十二章15節則說:「與喜樂的人要同喜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我們的週報,前半是恭受神的話,後半是答應神的話,其中的報告也是答應神的話之專案。報告不是只有在事務上的報告而已,而是通過報告,要建立信徒彼此間的交誼。家庭禮拜之意是在互相瞭解,互相安慰勉勵,您若沒參加過,您要如何互相建立交誼。青年團契在暑假中舉行家庭禮拜,這也是建立交誼的聚會。在鄉下家庭禮拜,他們有時自己帶椅子去,因他們互相瞭解別人的欠缺,大家有親熱感,台語有句俗語「人腳跟有肥」,我們的家要歡迎人來,我們也要喜歡去探訪別人。
各位我們自問看信徒中的您認識多少人,信徒的家庭你瞭解多少,作過交誼就能重視家庭禮拜,禱告會大家互相代禱,我們需要人為我們代禱,我們也要為別人代禱。
(2)信徒間交通要遵照聖經。聖徒是相通,我們在基督裡被召為聖徒,所以我們交誼要聖潔。常因親熱過分,失去禮貌而傷了對方,有時過於隨便在金錢、物資上發生麻煩,有時我們認為對兄弟要寬大,但要有限度。
保羅在歌羅西書四章6節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所以我們的態度,應像鹽的調和,才不會失去交誼的真意。
(3)信徒交誼要用教會作中心。今早經節「約翰一書一章3節」信徒之交誼中,得小心的:
A、信徒互相親熱而冷淡旁人之危險—大家親熱而忽略新來的人,無意中畫了界線。今日之社會現象中人人很孤單,心靈上空虛,他們需要您帶給他們安慰及愛,所缺少是你一句話的鼓勵,我們對別人要親切的招呼,缺乏招呼使人覺得教會難進入。聖詩四八二首,為主來作祂見證,英文是「Just a Word For Jesus」意思是為主耶穌說一句話,他們需要你的關心,向人說一句話,為主說一句話,在教會裡每週認識一位元您不認識的人,成為交誼的運動。
B、要小心不要成為小組織,哪裡一群,這一群,不能容合,這樣教會怎能進步。教會不能只成為信徒出入之場所,教會不只是幾位意見相同的人所結成的團體活動所,教會自己築溝,讓人不能進入這樣,別人不敢進入,教會是開放,隨時歡迎任何人加入我們的交誼。
平常與朋友親人或是生意之接洽、誤會之調解,常用筵席請桌之方式。主在二千年前就設立聖餐,我們受招待來教會也是一樣,被請來參加筵席,使我們得到主人(基督)與同桌的兄姐基督徒進入交誼,我們在主裡的交誼具體表現在於聖餐,通過這交誼來表現教會是合一,一致的教會。所以我們的信仰中可說是交誼的信仰,我們的福音要解決人的孤立,人的受傷,人的需要,所以我們應該伸出交誼的手,大家共同建立交誼的信仰,更而與主交誼。
光的奇跡 雪門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5節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約壹一5)
「要有光」這是創造主在創造宇宙時發出的第一個命令。因此表示出光在世界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沒有光,人就無法知道周圍的環境。因為有光,人才知道周圍的一切,才能看見微小如空氣中的塵埃,一直到天空中遙遠的星星。
陽光不但使我們看到可看的光線,同時還放射出熱和其他形式的能。有些化學變化要是沒有這些射線就不可能產生了。
光有很多重要性質。會受光滑面的反射,如鏡子。在有霧或濕氣重的大氣中就會擴散。經過透鏡又能曲折,因此我們能製造顯微鏡可以看見微細的東西;製造望遠鏡使遠處景象的距離縮短。
光有醫治的能力。是現在我們所知道的,殺菌力最強的一種能力。紅外線能刺激生理過程,並促進醫治患病的組織。聖經說:「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光線原文作翅膀)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 (瑪四2)。
光還有一特色,就是具有不同的顏色。二八四四年牛頓爵士使一線亮光窗過三菱鏡而分成各種顏色,打開了研究光與顏色的性質之門。一陣雷雨過後,在晴空中常會出現一拱彩虹。這是陽光穿過雨點折射出來的一組顏色,紅、橙、黃,綠、青、藍、紫。這種顏色的排列,我們稱之為光譜。
人類眼睛巧妙地構造,使我們能分辨出自然界各種形形色色。至於顏色如何產生,還是個奧秘。譬如說,樹葉為何產生是綠?回答這問題之前,讓我們先研討光線視覺的另一特性。
取一塊調色板,將紅、黃、藍三種油彩點在調色板上排成三角形。再取些松節油調和紅色和藍色。立刻就會有一塊紫色出現。調和藍色和黃色會產生綠色,調和黃色和紅色會產生橙色。
紅、黃、藍,我們稱為原色。各種原色調和產生的顏色則為間色,以各種不同的比例的原色,可以調和出許許多多種複色。經過藝術家巧妙的手和眼睛,可以用三種原色,調和成無窮的色彩。
現在我們再回到本題,樹葉為甚麼是綠色的?事實上,樹葉根本不是綠色。而且恰巧相反,換句話說,就是樹葉將紅色吸收而將綠色反射到我們眼中。我們說樹葉是綠色,因為我們看見反射出來的綠色光線。樹葉紅色作為先合作用的能,製造職務所需的營養。
至此,我們知道了一些光的性質了。但是到底光是甚麼呢?要解答這問題,就要牽涉到過去二百五十年,科學家們從事研究的一些深奧的解釋和理論。現在我們大略地來看看,科學家對光的一些見解。
早期對光的實驗,以為光是波動的。但如何行動,就不大清楚了。一塊小石頭,丟到水中以後,池中會產生一圈圈的波漭,一直向外擴張。人就以此,為光從發光體,向外放射的模型。並且假定光是一種能,以波動的方式向前進。而且許多光的現象,包括透射,仍適合波動說的。科學家發明一種看不見,不可思議的東西,叫做「乙太」來傳遞光波。
最近的研究,又提出了微粒,或量子的光學理論。根據這理論,光含有某種微粒,或一群能,這能在量子之中。許多光傳導的現象,可以用這理論來解釋。例如,各種顏色並非因光的波長而異,根據量子論,是因為光子( photon)。光的構造單位的能量不同。藍光的能,差不多是紅色光的兩倍。
老實說,無論是波動說,還是量子說,都不能完全解釋光的一切現象,科學家們希望發現新理論,可以解釋光的所有現象。
光還有一很奇怪的部分,就是與其他射線的線。根據波動的頻率,或量子能的次序而定了一「光譜」—無線波,輻射熱,紅舛線,可見光線,紫外線,x光線,以及伽瑪射線。這些都不過是同一現象,而放射不同的能而已。而似乎與原子的性質有密切的關係。x光線的位置,差不多是在光譜的末端,波長為可見的光的五千分之一,所以其能為可見光的五千倍。但有一點是非常驚人的,就是雖然這些不同射線的波長,或量子能的差別甚大,而進行的速度都是一樣的。都是以每秒鐘三萬公尺的速度前進。
那末,光到底是甚麼?以上各套論說有沒有給我們光的清楚的概念呢?你或許會說:「著者根本沒有說清楚到底光是甚麼。」對了,你的結論絕對準確。科學家們只能研究光的現象,卻無法為光下定義。或許我們想要知道光的性質,就應知道神。因為聖經說:「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一5)。
不同的元素所發的光,顯出不同的顏色的線條,以及不同的位置。沒有兩種元素有同樣的光譜。所以用分光鏡可以分析出遙遠的星星中所合的物質。分光鏡不但能告訴我們天體的性質,而且能測出溫度。藉著光,科學家可以知道宇宙間無數奇妙的事。
我們在中間讀物理,覺得光、電、熱等都是各不同相關的部門。可是現在這種概念已經不復存在了。因電磁波而產生了電、無線電、電視,甚至宇宙線,其間都有相互的關係。都與光有關係。而我們研究這些力量中奧妙的關係時,誰能相信其存在是偶發生的呢?如果其中之一,譬如說是電,稱微失去控制,即會爆發產生閃電,可能會行成嚴重的後果。設使這一切力量都反復無常,不能控制。我們這個世界將變成甚麼世界?要是這些力量不是由一位大智慧者所支配,這個世界上還會有生命嗎?
世界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大神蹟。科學家們發現得越多,就越發顯得複雜,奧妙,越發難以瞭解。使我們不得不承認只有創造宇宙的主,才能解釋這一切自然的現象。
罪!罪!罪! 黃世嘉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5—7節
「神就是光,在祂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一5—7)
彼得告訴找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了。
一、人人有罪必須離罪
聖經告訴我們,自從亞當夏娃犯罪墜落以後,人類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了。(詩五十一5)。
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叫罪人悔改。」使徒保羅說:「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五20—21)
可見人人有罪,世人必須靠主離罪,這乃是基督教的精義。
二、甚麼是死?
這並不是一簡單的問題,因為有些事情,這一個人看為罪,那一個人看不是罪。這一個地方看有罪,那一個地方為不是罪。這一個時期為罪,那一個時期看為不是罪。罪的標準,往往大有出入。看甚麼是人對罪的認識,這樣模糊和複雜呢?因為世人的眼睛被罪弄瞎了,所以世上的人,有時以罪為義,以光為暗,以暗為光,以善為惡,以惡為善。(約翰壹二11)
三、不合良心就是罪
保羅在公會裡對人說:「諸位父兄請聽,我現在對你們分訴。」 (徒廿二1)。他又在腓力斯面前分訴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徒廿四16)。
良心是神所賜給我們的。請看羅馬書二章15節就可以知道:「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故此,但凡良心自責的事,我們都絕對不要去做,倘若去做,就肯定是犯罪了。
但良心有「清潔」與「污穢之分,又有「有虧」與「完全」之別,這是聖經所告訴我們的。
自從我們的始祖犯罪以後,世人的良心都已成為有虧和污穢,所以我們若倚靠良心來辨別事非的善惡的,乃是徒然,而且領人走進迷途而已。
四、不合律法就是罪
這比徒然倚靠良心優勝得多。因為舊約聖經所記載摩西的律法,乃是出於耶和華,律法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乃是要全面完成。(太五18)。神的話安定在天叫向遠不會更改。(詩八十九30—31)。
請看十條誡命,何一不是亙古常存,不能磨滅的真理呢?有人問主耶穌,律法最大的綱領甚麼。主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彷,就是愛人如己。」 (太廿二34—40)。
主的指示,正確之至,所以行為不合律法,就更加肯定是罪。
然而法利賽人固執法律,為何主卻責備他們?
因為就是他把律法作成儀文和形式。
主的責備,公道得很,因為他們徒有其表而沒有生命,知罪而不離開罪,所以對於靈命長進,始終沒有益處。
五、不信主耶穌就是罪
不信主就是罪。「神愛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獨生子的名。」 (約三16—18)
良心和律法,充其量只能夠令人知罪,而不能夠令人的罪得赦免。惟獨信主耶穌,才能夠使我們的罪惡得赦免。「祂(主耶穌)不像那些(舊約的)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才能替百姓的罪獻祭。」
「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來七27)。倘若有人聽見了真道,仍然不相信主,那就是「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祂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他們的罪就必定因此而加重了。(來十29)。
六、不行道就是罪
以上所提各點,都是一般世人的罪。至於不行道的罪,卻單單是屬於基督徒的:信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7)
主耶穌說:「凡屬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天國,惟獨遵行我父旨意的,才能進去。」(太七21)
因此,我們做基督徒,務須多多行道,我們聽了真道,讀了聖經,又常常照著去行,那就真是基督徒了,願主多多賜我們力量。
耶穌的血 王南傑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5—10節
迎接受難周,讓我們迎接苦難、受死及救贖的愛,以感謝的心來迎接。今晨用約翰壹書一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共勉。此段經文對我們有很大的感動力量,因它能讓我們知道:我們的信仰到底是建立於何處?
血的功效
世上一切偉大的工作,都須靠人的心血來完成。英文的祝福( Bless)是由血( Blood)而來,意即要祝福別人,就要為那人付出血的代價來。有時一個微笑、一杯冷水、一句慈愛安慰的話,也能使人得到祝福。不過,對人類最高的祝福,就需要人的心血。故,一些愛國志士、社會的領導人,科學家等,他們為了國家社會以及人類的幸福,都付出了心血、受苦的代價。血會帶給別人祝福,唯祝福需要血的代價。
耶穌的血
耶穌因著十字架上流血完成救贖」基督的寶血是基督福音的中心。TL.戴勒牧師說:「一位真正的福音傳道者,沒有一個例外,都要將自己所有的話,和救贖的紅線串聯起來。」「耶穌基督的血洗清我們所有的罪」,是祂毫無瑕疵、完全而真實的應許,人類中有許許多多的人得到這應許的拯救,重建光明,並在死亡絕望的路上看到救恩。Miss Havergal曾說:「哦!我主,禰曾告訴我:『去吧!不要再犯罪了。』而把我放在禰那流不盡的寶血泉源中。主,我衷心祈求禰,讓我們不斷地、無時無刻地來體會禰的救贖。」人類的祝福,需要耶穌的寶血,耶穌的寶血使人類得到祝福。
獻上我們的心血
耶穌的福音既然是血的福音,我們應如何來回答弛?摩拉維亞派只有六百名基督徒時,已差遣很多宣教師到世界各地傳福音,為何能如此呢?是因為在他們中間有許多人真實地體會耶穌的救贖,從心底感謝祂而獻身。基督為了洗清我們的罪流出寶血,我們是否願意奉獻我們的心血,為神、為人而活呢?
耶穌基督的寶血 謝鴻範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7節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血」在聖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為它對於基督的救恩,和基督教的教義,都有極重要的關係。所以基督教各派的神學家們,都在用祭性的「血」,與基督的「血」來解說神的救恩。
在舊約希伯來文的「血」字(Dam)「達慕」,乃指在人身血管中所流通的紫紅色的液體,每逢提到「血」字,常指死而言,特別是指慘死。如約瑟的哥哥們把它賣往埃及之後,把染了血的彩衣送給雅各,雅各一看見那血:「他認得,就說:這是我兒子的外衣,有惡獸把他吃了,約瑟被撕碎了、撕碎了。」(創卅七33)很明顯的,雅各一看見血,就聯想到約瑟的慘死了。
有時「血」是特指肉身的生命而言。如「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九4)「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
在新約希臘文的「血」字(Haima)「海瑪」,和舊約相同,常指死而言。「如你們與罪惡相爭,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來十二4)乃是說沒有抵擋到死的地步。在新約中「血」與肉常相連並用,(太十六17;林前十五50)如「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乃指人肉體的生命而言。
始祖在伊甸園犯罪後,曾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作裙子,但耶和華神卻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三7,21)又如「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四4)顯明了寶血與救贖的關係。
在舊約時代,神用羔羊的血,作了救贖的預表。到了新約時代,神的羔羊耶穌基督,親自為我們流血贖罪。「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
現在讓我們看耶穌基督在各各他山上,被殺流血獻祭,對救贖恩功,到底成就了些什麼?
一、藉寶血設立了挽回祭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三25)「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二2)設立挽回祭的目的,乃是挽回神的憤怒,並挽回人的刑罰,乃使神與人複和。但這挽回祭的設立,是憑著耶穌的血所完成的。
二、藉著寶血得以洗淨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九14)「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感謝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真有奇妙的能力,非僅在消極方面,洗去了我們的罪;並在積極方面,使我們得到了潔淨。
三、藉寶血得以潔淨
「所以,我們現在既然因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受神的忿怒。」(羅五9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神是法官,我們是犯人,按照神的公義,罪的工價就是死,但那無罪的耶穌,替我們受了罪的刑罰,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所以這稱義的恩典,也是藉著耶穌的寶血所完成的。
四、藉寶血得以成聖
「唯有基督獻上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來。」(來十12)「我們有一座祭壇,壇上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沒有權利吃的。」(來十三10)耶穌的寶血,蘊藏著無限的能力,非僅使神的兒女們,在地上得以成聖,並可在生活上,向著完全成聖的目標前進。
五、藉寶血得蒙救贖
「我們在祂愛子裡,藉著祂的血蒙了救贖,過犯得到赦免,都是按著祂豐盛的恩典。」(弗一7)
「因為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先傳下的妄行,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彼前一18—19)「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因為生命在血中所付的代價,既等於生命的代價,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具有贖罪的功效,就是因為祂所流的血。
六、藉寶血與神和好
「並且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使萬有,無論是地上天上的,都藉著祂與神和好了。」(西一20)「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祂複和,既然複和了,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五10)我們從前是與神為敵,站在與神戰爭的立場,現在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承繼了和平,使我們與神和好了。
七、藉寶血與神親近
「你們從前遠離的人,現今在墓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可以親近了。」(弗二13)「這一切既然都赦免了,就不必再為罪獻祭了。所以,弟兄們!我們憑著耶穌的血,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來十19—20)我們非僅藉著耶穌的寶血,得以親近神,並且更可以藉著祂用生命和寶血,替我們開成的那條唯一的道路,坦然進入至聖所,和神有更密切的交通。
八、藉寶血得勝撒但
「孩子們既然同有血肉之體,祂自己也照樣成為血肉之體,為要藉著死,消滅那掌握死權的魔鬼。」(來二14「弟兄勝過牠,是因著羊羔的血,也因著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然至死,也不愛惜自己的性命。」(啟十二11)耶穌道成肉身,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和祂所流的寶血,敗壞魔鬼。並且主內弟兄之所以能勝過魔鬼,是因羔羊的寶血。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罷。
九、藉寶血重得生命
「我對他說:『我主啊,禰是知道的。』他告訴我:『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他們用羊羔的血,把自己的衣袍洗潔白了。』」「那些洗淨自己袍子的人是有福的!他們可以有權到生命樹那裡,也可以從門進到城裡。」(啟七14;廿二14)我們的始祖因違背神命,就失去了神原造無罪的生命,並被趕出伊甸園。現在我們若藉著羔羊的血,把衣服洗白淨之後,就可得到權柄,再回到生命樹那裡,重新得回那失去的生命,並能從門進那聖城——新耶路撒冷。
十、藉寶血堅定永約
「這是我的血,是為立約的,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飯後,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應當這樣行,為的是紀念我。』(林前十一25)在古時神怎樣藉著血與祂的百姓立約。(出廿四6—8)耶穌自己也照樣藉著寶血與信徒立約,不是舊約,乃是新約。
諸位親愛的讀者們,我願奉主耶穌的名問你—
你願挽回忿怒麼?
你願得以潔淨麼?
你願因信稱義麼?
你願得以成聖麼?
你願得蒙救贖麼?
你願與神和好麼?
你願與神親近麼?
你願得勝撒但麼?
你願重得生命麼?
你願堅定永約麼?
在耶穌寶血內有能力。
在羔羊寶血內有奇妙的能力。
在羔羊寶血內有極大的能力。
識主更深 韓菲吉爾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7節
韓菲吉爾女士( Frances
Ridly Havergal)是一全球知名的聖詩作詞家。她有一靈修名著:「保守為主用。」 ( Kept For
The Master's Use),她以她所做的一首著名的奉獻詩( Take My Life and
Letlt Be)中的各行,作該書每章的主題。
韓菲吉爾女士曾多年過一美麗的基督徒生活,但她對於基督的認識,還是不夠深切。後來,神施恩給她,使她對於基督有更深的認識。
她在那次蒙恩以後,就寫了一長信給她一位朋友,詳述那事: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三10)
「我要耶穌對我說話……,好叫我能以真大能,為祂來向別人說話。對教義的認識,不能使我這樣,惟獨與祂同在的恩惠,能使我這樣做。
在降臨節中第一個禮拜日(
Advent Sunday) (附注:降臨節包含耶誕節前還有四個禮拜日的時期),我第一次清楚看見真奉獻的福氣。原來要得著完全的福氣,就先要完全降服。神是按這步驟接納我們』信
約翰壹一書一章7節說:「我們若行在光中,像祂在光中一樣,就彼此心靈相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罪。」
這段經文使我首先看兄,「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然後它又使我明白,祂已這樣洗淨我,祂有能裡使我保持潔淨。因此,我就將自己完全交托給祂,又全心倚靠祂保守我』。
在我有生以來,心情最激動的時刻之一,就是當我看見,這段經文中「洗淨」這一動詞的力量的時候。它含有我完全料想不到的意義,我只要相信它的含義,就能體驗那意義,當時我的心情為此而有的激動,真非筆墨所能形容出來。我相信它的含義就是天堂的福樂。
我們豈不是在限制著聖靈,運用主寶血的潔淨能力嗎,我們豈不是也正在限制著神的保守能力臨到嗎?我們豈不是正在限制著約翰壹書一章7節的含義所包括的範圍嗎?我們以為它只論到過去眾罪的赦免,我們忽視了它所說的「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的真義。其實它所說的「一切」,既是包括過去、現在、及未來一切的罪。
因此,我們需要信靠祂,必洗淨我們一切過去、現在及未來的污穢。是的,祂必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如果不是這樣信靠祂,我們就丟棄了這寶貝的應許,並且,因為拒絕接受它含有的全部意義,就完全失掉它的應用和能力,所要帶來的福氣。我們就常常限制神保守的能力。我們就多注意我們的軟弱,少注意祂的全能。
「我們」怎能劃出一界限,指明神越出那界線,就不能做什麼呢?正是神的保守能力,證明我們若沒有它,就毫無辦法保守自己,正是神的潔淨能力,證明我們若沒有它,就必污穢不堪。就是約翰壹書一章7節那動詞「洗淨」,給我們敞開了那扇能使人得著希望和喜樂的榮耀的大門。
我以前從未注意那動詞的時態所含的力量,原來它是:現在繼續進行時態,常常是現在時態,不是一瞬間就成為過去的現在時態。那動詞的實意就是繼續洗淨。我無法可以用字句來說出,我心因它而怎樣喜樂。不是在寶血泉源中,洗淨一次以後就離開,乃是逗留在寶血泉源中,好叫它能繼續不斷地洗淨我們。
為何我們膽敢,將神的眾應許,削低至我們所經驗過的,或者所承認過的高度呢?為何我們不接納,它們原來的樣子呢?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因此,神的一切燦爛的應許就必實在地,而且完全地照著它們所說的兌現。(林後九9—15)。
我們可以用舉一反三的方式,來思想神應許兌現的實情。我們不妨拿腓立比書四章19節來思想,它說到:「你們一切所需用的」。我心靈最大的需要是甚麼?不錯,我現今已因信稱義,而且有了救恩的確據,但我需要神的靈以源源不絕的成聖能力,使我成為聖潔;我需要神保守我,使我不叫主耶穌擔憂;我需要神使我因得蒙保守,而不想或不作與訑聖潔的旨意相反的事。
阿,這是何等大的須要!腓立比書四章19節說:「我的神必照祂在基督耶穌裡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難道我們猶豫,而且說,這應許裡所說的「一切」的含意,不是真的一切嗎?論到神的命令和應許,我認為我們若不照它們原來的樣子,全部接納,我們就是用了神豈是真說?(創三1—24)的另一個表現方式。
當一個基督徒以單純的,毫無疑惑的信心,來接受神的命令和應許以後,他就立刻似乎對每一件事務,另有一比前超越的觀點。在他看來,罪惡比以前更可憎,儆醒雖為一苦事,反以它為一樂事。他知道基督徒的儆醒,與每一哨兵的儆醒相仿。
他看見,他不能中途而廢。他必須絕對信靠神,因為一點點不信靠或懷疑,就是罪了。他不能,也不敢以姑息的態度對付罪!
我知道甚至對於交托或順服,或信靠,或相信,有一瞬間的猶疑,也能損害我們的一切。我們與神的交通就必立刻被中斷了。
「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亞十三1)
當一個基督徒要得更多亮光之時,他就不畏懼因發現自己的邪惡而有的痛苦,因為他要自己內心深處和生活的外表,都蒙主洗淨。
嘗一個基督徒得著更多亮光以後,他就必須「除掉罪」,而且完全順服了。我們必須記得:神的恩惠和大能就是我們力量的泉頭,使我們能作我們離了祂,就不能作的事。
韓菲吉爾女士的聲音和她的筆,從此就「永遠為她大君王」所用。她已奉獻歌唱和著作,曾感動了千千萬萬的人心。她承認她人生的每一剎那,都屬於主,她要為祂的榮耀而使用全部時間。
她不但承認她的時間全屬於主,她也承認她每一分錢,都屬於祂。如果沒有主的指示,她甚至連六個便士也不敢隨己意來用。
她不覺得她有自由用她的金錢,來添置美麗的衣裳。她為海外佈道事工,獻出她的珠寶,她的衣著也很樸素。她不承認自己有自由,來為自己花掉可留下為神工作用的金錢。
她在那信上又說:「祂已使我因祂的旨意而喜樂滿足。我現在甚至連要違背祂旨意的願望也沒有了。無論祂的旨意如何,我實在很渴望祂的旨意成就……,我沒有懼怕或懷疑,或憂慮,或黑影遮住我心上的陽光。神的旨意實在佳妙。祂永不誤事。」
縱橫兩種的相交 傅心良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7節
從這節經文裡,可以看見了兩種的相交:
(1)是縱的相交,即神與人的相交。
(2)是橫的相交,即人與人之間在神裡面的相交。
一、縱的相交
神為要達到與人相交的目的,恰好構成了各各他山上的十字架。正如以弗所書二章16節所記:「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著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所以神與人相交,實在是神所賜的恩典。不然的話,人是無能為力的。
先從愛上說起,若不是神愛我們,我們也無法來愛神,經上記著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又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在神和人相交的真理上,實在是出於我們意想不到的恩典。
羅馬書五章8,10節告訴我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這裡更顯明了縱的相交,是神先作主動,是神作出祂與人相交的辦法,是神先來尋找人相交的。因為這樣,我們方能有機會尋找神與祂相交。
神與人相交,不是奴隸式的相交,乃是兒子式的相交,蘊藏著倫常的愛的喜樂與和平。因為神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成就,不僅以無罪代替有罪的,以義代替不義的,祂更要將兒子的心和兒子的靈放在我們心中。因此我們就有資格與神相交,呼叫阿爸、父。不但如此,將來還要永遠住在神的家中,作生命上的交流,這實在是恩上加恩。
神與人相交,必須在血裡面的。正如希伯來書九章22節所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流血是神與人相交的方法,是不能缺少的條件。這就是神在舊約時代設立獻祭的原因。凡獻感恩祭,或是素祭這一類的祭。必得庇護隱藏在流血的祭物中,方能蒙神悅納。但該隱的獻祭與神相交是失敗了。因為他藐視神的方法,拿地裡所出產的供物,竟昂然來到神的面前獻給神,所以不能蒙神悅納。
在這裡有一個教訓,人不能憑著自己的勞苦,勤奮或善行,在神面前獲得地位,與神相交達到目的。該隱之失敗,也正是象徵今日許多人與神相交之失敗。但我們感謝神,祂願意與我們相交,祂愛與我們相交,祂設立神與人相交的天梯——即主耶穌被掛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成為今日我們與神會面唯一的地方。
但這裡有一個極大的危機。我們從該隱與亞伯的獻祭上,可以看出神悅納亞伯的獻祭(遵照神的方法,獻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而不悅納該隱的獻祭,結果,該隱竟把亞伯殺了。在這裡有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屬血氣的,常常摧毀了屬靈的,屬血氣的常常逼迫屬靈的。這是要我們特別提高警覺的。
魔鬼是詭計多端的,牠現今對教會以及信徒個人所施的計倆,巴不得使信徒追求屬世的享受,患上屬靈的癌症,漸漸與神斷絕關係。結果,牠用不流血的方法完全得勝,而信徒猶在不知不覺中。同時,魔鬼常利用人血氣的相交,充當屬靈的相交,攔阻與神的交通,這種惡性的攔阻,在神看來,是可咒可詛的。我們在屬靈的爭戰中,常會遭遇這種暗礁,正如保羅所說的:「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只要緊緊跟隨主耶穌基督的後面就能脫離了。
在表面上看與屬血氣的相交,與屬靈的相交,很難加以分別的。但我們必須把握一個屬靈的原則:屬靈的相交,是捨己的,是以神為中心的,是願神的旨意成全的,是完全榮耀神的。
二、橫的相交
神不僅叫我們與祂相交,亦令我們與人相交,這就是橫的相交,人與人的相交。經上記著說:「我們若說自己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人與人相交,必須在神的裡面相交。
(1)「以愛相交」,彼此見證,彼此勸勉,彼此幫助,彼此關懷。
(2)「彼此作守望著」,彼此禱告,彼此勸勉。
(3)「彼此追求聖靈」,從世界中分別出來,配得事奉神。
(4)「彼此當存作見證的心」,免得在任何環境中,為罪壓傷而跌倒。
願我們在神裡面都能作一個真正相交的人。
橫的相交,必須基於縱的相交,沒有縱的相交,就沒有橫的相交。不然的話,也不過是建立在人意的相交,遲早必歸烏有,且屬徒然。願神賜福,使我們明白橫的相交,實在是生命上自然的流露,絲毫不能蘊藏有人意或情欲的成份,以致違背神要我們與人相交真正的目的了。願我們共勉之。
我們若在,若說,若認 翁毆東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7—9節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壹一7—9)
在新約聖經中著作最多的該算是保羅。約翰為次。約翰所寫的除三封書信外,還寫了一卷福音書和啟示錄。約翰在他的書信中強調聖徒要「愛」和「行」。在這三封書信中共有七章,幾乎都以「愛」;「行」作教訓中心。愛是裡面的,行是外面的,按聖經原則,基督徒有裡外兩人之分:「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換句話說,我們裡面的人先有愛,才由我們外面的人去執行「行」。也就是說裡外必需一致。
現在我們來看行的這方面,一個有了愛的人,必須在他的外面能行出來才對。使徒約翰為此特勸勉聖徒們:
第一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裡很清楚的說,只要我們能行在光明中,便有兩種好處:
一是能與神彼此相交。
二是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真是一舉兩得。因此我們是在主裡的人,必需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主所行的是在光明中,我們也要行在光明中。因為我們知道黑暗是魔鬼的權勢,這權勢就是死亡,我們又是從那權勢裡頭出來的人,就是出死入生的,不能住「在」死中(約壹三14)。
第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有一件事我想大部分基督徒都會同意我的:就是認識別人容易,認識自己難。許多時候我們能看見別人犯罪敗壞,卻不能看見自己也是一樣地犯罪,和過著敗壞的日子。也就是說很容易定他人的罪,不容易定自己的罪,是不是因為自己毫無瑕疵,玷污或無可指摘呢?不,只是因為我們的心眼被世界的神弄瞎了,蒙蔽了。(林後四4)所以我們心裡沒有真理,便說自己無罪。
另一方面看,我們既因肉體軟弱,常為過犯所勝,那麼我們窮喊自己無罪,不但於事無補,而且是自欺欺人。
約翰繼續勸勉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前面我們已經看見,若行在光明中就能與神相交,並且與神相交的人,便有真理在他心中,看清自己有罪。現在我們來看,既然知道我們有罪,便須向神承認並存痛悔的心,這樣神就必赦免,否則,我們的罪還是存在無法得解決。
大衛貴為君王,也因肉體軟弱而犯罪,但他肯認罪求赦免。他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禰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向禰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禰就赦免我的罪惡。」(詩卅二3—5)。我們有罪一天不承認,便一天沒有平安和喜樂,而且我們與神的關係就出了問題,從這一方面我們可看出認罪是何等的重要,因為罪能使我們與神隔絕,神愛罪人但恨惡罪,有罪的人連禱告都不能得應允(箴十五8;賽一15—16;五十九2)
上面三點「我們若在」,「我們若說」和「我們若認」都是說出聖徒行的這一方面,也就是外面的表現,巴不得神讓我們看見有信心、有愛心固然重要,但有行為更為重要。
耶穌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售秦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8—10節:路加福音五章30—32節;詩篇卅二章1—5節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約壹一8—10 )
「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0—32)
「大衛的訓誨詩。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 (詩卅二l—5)
人失去神賜的悟性
這個世界是個失喪的世界,人類失去了作人的方向,所以一位科學家很遺憾地說:「人類的知識超過了人類的智慧,我們不能控制我們所知道的各樣學識。」
人類在罪惡中走了一條沒有價值的道路。正如聖經以賽亞書五十三章6節說:「我們都如羊失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主耶穌來了,就是要尋找拯救走迷的羊——失喪的人。
路加福音五章32節告訴我們:「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召罪人悔改,不是召義人悔改。」這節經文告訴我們關於人性問題。這是一個失去方向的世界,也是個失去悟性的世界。人被神所創造,神給人一個特別的悟性。悟性是屬於靈的,人會分別真理、善惡,認識自己的處境,這都是人超本能的本能。這種對自我的認識,就是神造人時給人特殊的價值。今天人類對神的認識是非常愚拙的,人在危險中而不自覺危險,人在罪惡中而不知自己的罪。一個不知自己之罪的人,他的罪是最危險的的;不知自己處境的可怕,是最可怕的;如果你知道自己是在危險中,便會尋求脫離危險的方法。否則人也無法幫助你。
神已經將悟性賜給我們了,問題是我們要怎樣對待自己的悟性?是否讓自己的悟性昏睡而死。
今天不但整個世界的悟性失去,連基督徒也是如此。甚至走了錯誤的道路而不自覺,欺騙自己也不自知。一個人失去悟性的時候,同時也必失去地位,一個人失去悟性的時候,便會被罪惡污穢所沾汙。羅馬人書三章23節告訴我們:「因為是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也就是說,全世界的人,上至皇帝,下至乞丐,都是罪人,可是我們卻不感到自己有罪。我們身體有毛病很容易覺察到,馬上延醫診治;可是心靈有毛病確覺察不出來。
心理學家告訴我們,許多人的疾病,是由於自己的憂慮而生病的占了百分之七十。可是,人類對於自己靈性上的毛病,每每忽視不能發覺,反而只是尋找自己靈性上的好處,甚至尋找自己的好處超過了事實。這就是人本身的一個不平衡,我們對於自己的認識通常十分模糊。人生有兩個大袋,一個在前,一個在後,前面的袋子放自己的好處和別人的缺點,後面的袋子放自己的缺點和別人的好處。這樣,人人為自己製造一個不符事實的印象。人就是這樣,在罪中而不自覺了。
透過神看自己的罪
路加福音五章32節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當祂說這話的時候,似乎把世上的人分為兩種,就是義人和罪人,而保羅卻說世上的人都是罪人。究竟耶穌對,抑或保羅對呢?難道耶穌的神學錯了嗎?近代有一位神學家說,要離開保羅的神學,而回到耶穌的神學去。難道神的啟示有錯誤嗎!難道聖經有毛病嗎?究竟耶穌是不是把世界上的人分為兩種類?不是的,耶穌的意思是:雖然世界上的人都是罪人,但是有一些人不感到自己是罪人,他們感到自己是差不多的。
這不是事實的問題,乃是對事實的認識有問題。事實是事實,對事實的認識又是另外一回事。事實是一件事情,認識可能有兩種觀念。有些人病很重,但他們感到沒有病,可是,不能因為他們感到沒有病,便說病沒有了。有病是一回事,感到沒有病又是另一回事。所以耶穌說這句話,是對人的一個諷刺。那些自己以為義的人,不配進天國,耶穌的救恩沒有你的份。如果有人知道自己是罪人,又承認自己是罪人,那麼,我要恭喜你,因為耶穌愛你,祂本不是要審判你,乃是要拯救你。
那些感到自己是罪人的人,他們便肯求幫助。古代名醫扁鵲,周遊列國,到達齊國時,晉見齊桓公。他對齊桓公說:「王身上有一種病,應當快快的醫好它。如果你肯的話,我可以醫好你。」。齊王不覺自己有病,便把扁鵲遣走,扁鵲第二次,又來到齊國的時候,祂對齊王說:「王的臉色大不如前,你的病已經重了。如果你肯的話,我可以幫助你。」齊桓公聽了不高興,又把他打發走。第三次扁鵲見齊王時,說:「王的病比以前更重了,好不好我現在就為你醫治?」齊王大笑,又拒絕了。第四次見到齊王的時候,扁鵲一言不發便離開了。齊王覺得很奇怪,把他請回來問個明白。他說:「王已病入膏肓,我講也沒有用了。」王大笑幾聲,便打發他走了。不久,王的病發作死了。
人類的情況便是這樣,人並不覺得自己是有罪,而且覺得自己比別人好。不錯,你有你的好處。但是,聖經清楚告訴你,你是個罪人,人人都是罪人。罪人不能拯救自己。罪弄瞎了我們的心眼,叫我們看不見自己的境況。主耶穌說:「我來是要召罪人悔改。」
人怎樣感覺自己有罪呢?今天有許多的人,他們憑著新的心理學解釋法,感覺自己不是罪人。人有良心,良心證明我們有罪。挪威一位神學家寫了一篇「良心論」。他說,當你犯罪以前,良心對你說:「你不應當這樣做。」可是你不肯聽他的話,只把良心當作一個被動的勸告者,不要良心管理你。當你正在犯罪的時候,良心站在旁邊,他一聲不晌,著實站在被動的地位,跟你去犯罪。當你犯罪之後,良心轉過來,成為你的審判官,警告你的罪過,使你坐立不安,以上的經驗相信每個人都會有。
聖經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箴廿27)能鑒察人的心腸肺腑。我們所犯的罪,別人雖然不知道,但主知道。主把良心放在我們的裡面,但我們賄賂我們的良心。我們對良心說:「不要緊吧,不要緊吧。」你遮蓋自己的罪,使自己的良心麻木,神就任憑你犯罪。主給你看到這些,便證明主愛你,不要你走滅亡的道路。
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是義人,都是罪人。世上的好人是好罪人,壞人是壞罪人,聖人是聖罪人,惡人是惡罪人。實際上的好壞,只有程度上的分別,並無性質上的分別。甚至我國孔子,稱為「至聖尊師」,「萬世師表」,也承認自己只能免大過。如果這些聖人也承認自己是罪人,然則我們又怎樣呢?
先知以賽亞常常提到,耶和華是以色列的聖者,常常責備人的罪惡,但當他在聖殿異象中看見神的榮耀的時候,他便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咀唇不潔,又住在咀唇不潔的民中。」當以賽亞看見神的聖潔時,便看見了自己的污穢。我們為什麼看不見自己的污穢呢?就是因為我們看不見神的聖潔。今天的教會需要從頭看見神的聖潔,牧師傳道看到神的聖潔,執事長老需要看見神的聖潔。我們如果看不見神的聖潔,便永遠不會過聖潔的生活。
還有約伯,他是古今中外最偉大聖人之一,他敬畏神,遠離罪惡。這個聖潔的人,神卻叫他受苦,他的十個兒女在一天之間死去,他的財產全部失去了,身體長滿了瘡。他在最痛苦的時候,能正視自己的問題說:「我雖有義,我的言語也證明我有罪。」約伯尚且承認自己有過,何況我們呢?
彼得是一個聖人,但當他打魚的時候,看見了主行的神蹟,便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彼得講這句話真奇怪。如果主使他打著許多魚,他不是應該很喜歡嗎?如果主今天來到你的店中,使你生意興旺,你不是快樂得連聲感謝主嗎?彼得為什麼沒請耶穌和他住下,使他得更多的魚,反倒說:「主阿,離開我,我是一個罪人」呢?原來一個人真正認識耶穌的時候,便真正的認識自己。今天我們不認識自己,是因為我們沒有透過基督看自己。我們只透過自己或只透過世界看自己。我們必須透過神的聖潔和能力看自己。
一個知罪悔改的人
有罪的人需要甚麼?不是需要教訓,一個人犯了罪,你不能對他:「你不能這樣作,知道不知?」他老早就知道了。今天的世界不需要教訓。知識是一回事,行為是另一回事。宗教所作的工作,是把人的缺點和失敗告訴我們。行淫亂的人知道自己作錯了,賭博的人知道自己作錯了,可是,他們沒有能力脫離這些罪,他們所需要的是脫離這些作的能力。
一個好醫生,不是只告訴你病在哪裡,乃是能夠醫好你的病。所以主耶穌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主耶穌到世上來,不是要找有錢有地位的人,也不是找聖潔的人。法利賽人看自己比別人聖潔,他們輕看稅史和娼妓,主和稅史罪人吃飯的時候,法利賽人便覺得很奇怪。
主耶穌為那些自以為義的人設一個比喻:有兩個人到聖殿去,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史。法利賽人的地位比人高,衣著舉動語氣都自成一派,與人不同。他祈禱的時候特別大聲,要講別人都聽見,他奉獻的時候,也要故意讓別人看見。他在聖殿中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因為我比別人好,我不勒索、姦淫、犯罪,也不像這個人。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有的,都奉獻十分之一。」這法利賽人感謝神,因為他比別人好。通常我們感謝別人,因為別人幫助自己,因為別人對自己好。可是,這法利賽人感謝神,卻是因為他自己好,多麼可笑。而且,在他的祈禱中,「神」只說一次,「我」卻提好幾次。
教會的問題就是在這裡了;「如果沒有我,便沒有講道,如果沒有我,詩班會亂七八糟。」於是,「我感謝你,因為我好。」請問,你為什麼而感謝神?有些人開感恩會,其實不是在哪裡感謝神,乃是在誇耀自己。許多教會中的人,利用神來榮耀自己,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從前我也過這樣的生活,我十五歲參加唱詩班,十六歲唱彌賽亞,可是,唱的時候,並不是在那裡讚美神,乃是在宣講自己。基督徒們,我們要紀念神的恩典,不要誇耀自己的功勞。
其次,這法利賽人在祈禱的時候,控告那個稅史,他的禱告便成了控告。還有,他說:「我一個禮拜禁食了兩次……」他的禱告變成了宣告。有一次,我在一間裡拜堂,看見他們把奉獻寫在牆壁上,寫明某某人何時捐多少,我對禮拜堂的傳道人說:「你們禮拜堂內耶穌的名字看不見,人的名字卻一堆,很像佛廟,不過顏色不一樣罷了。」我不是說,奉獻不可以擺出來,數目清清楚楚是應當的,可是,我們不要為名字才奉獻。
主耶穌說,這法利賽人祈禱是自言自語的。甚麼叫自言自語呢?就是禱告沒有物件,神沒有接納這個禱告。我不問你有禱告沒有,我只問你,你的禱告神聽了幾句?一個祈禱自言自語,是很可憐的。神智不清的人常常自言自語,祈禱自言自語的人,是靈性有毛病的人。
那個稅史祈禱的時候,遠遠的站著,表示他知道自己和神的距離,他的罪叫他與神隔閡。
第一,他連舉目忘天也不敢,這表示他感覺自己是個沒有資格領受救恩的人。當一個人感覺自己是不配的時候,這個人才能真正進入靈性的生活。
第二,他槌著胸,撾胸是真正悔改的意思。悔改不是腦裡的知識,今天敵對耶穌最厲害的人是那些聽道聽得最多的人。如果你腦中充滿聖經的知識,但心中並沒有改變,你與基督仍然無份,你越聽道便越假冒為善。稅史槌胸,是他情感的表現,為自己的罪難過。你為自己的事業失敗難過,為自己的生意難過,但是你沒有為自己的罪難過?稅史禱告說:「神阿,求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他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是在罪人的地位上。
請注意,你不是因為犯罪所以才是罪人,乃是因為你是罪人所以才犯罪。我是罪人,你是罪人,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但是,主愛你,祂恨惡罪,但是祂愛罪人。在世上的時候,主責備最小的罪惡,但是祂接受最大的罪人。
我現在奉主的名對你說,你要悔改,主愛你,他在你心門外叩門,對你說,我愛你,願意拯救你,請問,你願不願意離開你的罪惡,回到主的面前?
認罪 趙世光
經文:約翰壹書一章9節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罪使人痛苦
我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所以見主的條件就是要完全聖潔。罪使我們不聖潔,使我們與神隔絕,所以必須要拿出我們的罪,在神的面前承認我們的罪。若是一個基督徒不認罪,他的禱告不能達到神面前,他看聖經沒有興趣,聽道不能接受,罪叫人受不義的痛苦,不但殺害人的生命,更要殺害人的靈魂。但是人還是喜歡犯罪;反過來說,一個基督徒在地上要過屬天的生活,必須要承認自己的罪。
罪比方是毒,有一位太太,她的右手痛得很,就請一位大夫替她醫治,那位大夫就給她先照「愛克斯光」,照過之後,知道在她的骨頭裡有毒,非要把這只手(右手)鋸掉才能活下去,否則那毒靠近心臟就要死亡。但是那位太太捨不得將她的手鋸去,而且又是右手,如果鋸去不是成為殘廢了嗎。所以他說:「大夫阿!請你替我想想,還有別的法子保留我這只右手嗎?」
沒有別法子
大夫說:「除了鋸去實在沒有別的法子。」那位太太說:「那麼還是讓我回去想想,過一個星期再來,如果手漸漸好了,那就不用鋸去,如果還是痛,或者比以前更痛的話,我就決定鋸去。」大夫說:「太太我實在勸你,你還是現在鋸去的好,如果再隔一星期那就來不及了,因為你的毒已經靠近你的心臟了。」那位太太仍舊不肯將她右手鋸掉,後來她就回去,她以為可以漸漸的好起來。但是不然,反而比以前格外痛,痛得飯也吃不下,痛使她一刻也不得安定。她實在不能在忍受,又跑到前次那位大夫那裡要求他將她的手鋸去,就是右手,她也願意了。大夫見她又來,就又替她照「愛克斯光」,照過之後,對他說:「太太請你回去吧,你的毒已經靠近你的心臟,現在要鋸已經來不及了,依照上星期我叫你鋸的時候,那還來得及,現在已經過了一星期那太遲了,對不起,請你原諒我,實在不能救你了,你還是回去料理你的後事吧。」
罪如毒攻心
她驚慌再三懇求的說:「大夫阿!求你救救我的命吧。」大夫說:「太遲了。」她說:「你實在沒有辦法想了嗎?」大夫說:「我實實在在沒有辦法想。」她說:「大夫你實在不能救我嗎?」大夫說:「我實實在在不能救你。」後來她就回去了,不到幾天的功夫,她就離開世界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那毒就好比我們的罪,它不但傷害我們的生命,更傷害我們的靈魂,使我們永遠沉淪!巴不得兄姊妹都肯將自己的罪認出來。只要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但願我們在神的面前存悔改的心,坦白的承認自己的罪,耶穌的寶血就洗淨我們。
信徒們常犯的毛病,就是馬虎,巴不得我們對自己的罪不馬虎,因為神對罪頂認真,祂不放鬆任何罪。無論是大是小,許多人想要遮蓋自己的罪。弟兄姊妹!我告訴你們,越是遮蓋,越是危險,結果反而罪上加罪。如果你有一件罪,最聰明的法子就是把你的罪完全的說出來,你不要以為人不知道,神也不知道。神是無所不知的,在啟示錄上告訴我們,神是察看人的肺腑心臟,就是察看人的內心。
神給予光明
黑暗和光明在神的面前是一樣的,如果你一個人在黑暗的地方作犯罪的事情,人不知道,但是神知道,因為祂在光明中,祂知道黑暗中的一切。所以在神面前作智慧的人,就是要在神面前將自己的罪認清。有一位陳牧師,有一次領培靈會,他所講的道,叫人常常思想,他說有一位姊妹頂喜歡彈琴,她總要在下午彈一個鐘頭的琴。有一天她正在彈琴的時候,有一個咕魯的響聲,她不去看看,因為她很懶,就不注意。等到第三大她在彈琴的時候,有兩個咕魯的聲音,她還是不理會。到了第三、第四……天那個咕魯的聲音越來越大,使她再也彈不起琴來了,因為她所彈的音量全聽不出來,於是她才站起來看看,那知裡面有許多老鼠把琴鍵都咬壞了。原來頭一次那個響聲只有一個雄老鼠再琴裡,第二個響聲是一個雌老鼠,結果生了許多小老鼠在裡面,就發出許多響聲來,使她沒有法子再彈下去了。
存悔改的心
如果她能把頭一個老鼠趕出去,就好了。弟兄姊妹!我們的也是如此,一件罪不拿出去,就生兩件,兩件罪不拿出去,就生三件,最後生多件,充滿你整個的心,使你終日不安。弟兄姊妹!如果你有罪你不曉得,只有求主使我們看出自己的罪,拿出自己的罪沒有第二個法子,只有在神的面前存悔改的心,承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基督徒和不信主的人原來的地位是一樣,沒有人敢說我重生後沒有罪。不過,分別在那裡呢?在約翰壹書二章12節說:「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一個基督徒有罪,祂不定他的罪,難道神不公義嗎?不、決不,我現在告訴你們不信主的人,神定他罪的原因,我們和不信主的人的分別是我們有一位中保(保人),就是主耶穌基督,祂不但是我們的救主,而又是我們中保。比方我們要認識一個人,或是有別的事要拜託那個人,那麼必要有人介紹,那個介紹的人,和你要認識的人很熟悉,同時也很喜歡他,這樣你托這人為你介紹就會做功。那麼主耶穌是神所愛的,在聖經中告訴我們,耶穌是神的愛子,神所喜悅的,祂來作我們的中保,那是再好也沒有的了,只有祂配作我們的中保。祂釘在十字架上擔負我們的罪,祂也是為我們的罪死了。
耶穌代受罪
比方說一個基督徒在神面前導告說:「神阿!祈求禰饒恕我的罪吧!」假設神不饒恕你,也不赦免你的罪,那麼你要說:「神阿!禰看耶穌面子赦免我的罪吧,因為主耶穌已經為我的罪而死了。祂已擔負我的罪了。」那麼,神沒有話說,只好赦免你的罪了。反過來,假如說一個不信主的人也求神赦免他的罪,神也照樣對他說:「我不饒恕你,也不赦免你。」那麼你有什麼話可說,有誰作你的中保,有誰擔當你的罪,有誰為你的罪而死呢。弟兄姊妹,信和不信的人分別就在這裡,
不信主就是罪,罪的工價乃是死,所以弟兄姊妹你信嗎?如果信的話,你的罪就是得赦免了,但願我們肯把魔鬼的產業(罪)拿出來,這樣你就在地上能過著得勝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