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資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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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第三章纲目

 

【神是义】

   一、行义的原因(29~9)︰信徒行义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儿女的地位对主显现而有的盼望

   二、行义的测验(10~18)︰行义的主亚测验是在乎爱不爱弟兄

   三、行义的结果(19~6)︰行义的向神坦然无惧,心中有神的圣灵,就是承认主『道成肉身』的真理的圣灵。

── 牛述光

 

【神的儿女(三112)】

一、约翰在此发出一个赞叹,就是神给我们信祂之人的恩典是何等浩大,远超过我们所配得的!(三13

二、强调善与义的行为,这是一个拥有神的生命的人应有之表现。(三412

──《新旧约辅读》

 

【认清归属(约壹三1-12)】

一、  属于罪

1、   犯罪——违背律法

2、   犯罪——未认识神

3、   犯罪——属乎魔鬼

二、  属于神

1、   住在主里不犯罪

2、   从神而生不犯罪

3、   认识上帝不犯罪

——王永悦

 

【神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

   一、不自私的爱(1)──动机完全是为我们

   二、牺牲的爱(16)──主为我们舍命

   三、分别的爱(1)──世人不认识

   四、丰富的爱(1)──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

   五、改造的爱(2~3)──我们必要像祂

── 彭德歌《愿与你相交》

 

【约翰壹书第三章】

一、记得基督徒人生的特权(三12

二、洁净的责任(三38

三、从神生的人(三9

四、神儿女的记号(三1018

五、惟一的测验(三1924上)

六、波涛汹涌灵性生活在危险(三24下-四1

──《每日研经丛书》

 

【辨别属神与属魔鬼】

读经:约壹三1~6

   一、从洁净的与犯罪的来分别(1~10)

         1.神的儿女是圣洁的,魔鬼的儿女是犯罪的

         2.『犯罪』与『犯罪的』不同:

               (1)『犯罪』指偶然被罪迷惑而软弱跌倒(加六1)

               (2)『犯罪的』是有存心,对犯罪有安排,又计划,甚至以犯罪为职业

   二、从爱人与恨人来分别(11~24)

         1.不但凡恨人、杀人的是魔鬼的儿女,而且凡行不义、不爱弟兄的,也属魔鬼(1012)

         2.神就是爱;爱是从神来的,所以神的儿女必切实相爱

   三、从信从圣灵与信从邪灵来分别(1~6)

―― 蔡清宁《专题查经记录》

 

【怎样才能「像祂」(约壹三2)

   一、要追求公义而离弃罪恶(7~8)

   二、要追求生命而离弃死亡(9~1014)

   三、要追求光明而离弃黑暗(12)

   四、要追求爱心而离弃忌恨(13~1518)

   五、要追求圣灵而离弃私欲(24)

   六、要追求圣洁而离弃污秽(3)

   七、要追求真理而离弃虚假(19)

── 徐松石《新约七公信撷华》

 

【主三次「显现」】

   一、第一次显现──降生──为要除掉人的罪(5)

   二、第二次显现──复活──为要除掉魔鬼的作为(8)

   三、第三次显现──再来──我们必要像祂(2)

── 徐松石《新约七公信撷华》

 

【约翰壹书第三章】

一、基督过去的显现(三410

二、社会测验的说明:相爱(三1118

三、离题而谈确据与定罪的心(三1924

──《丁道尔圣经注释》

 

在施与上表现爱(三1324

一、由于我们是与爱和生命的根源──基督接触,固此在基督徒的生命中,自然就有爱心和新生命的流露,以致喜悦生命,厌恶憎恨。(三1415

二、舍命的意义在此是舍己,这里所论的爱是在实践的层面上的,比较注重行动。(三1624

──《新旧约辅读》

 

【相爱的实际(约壹三18)】

一、  不要——在言语和舌头上

1、    嘴上的

2、    口头的

3、    虚空的

4、    空洞的

二、  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1、    实际的

2、    活出的

3、    得见的

——王永悦

 

【坦然无惧的心约(壹三19-20)】

一、  心的归属——属真理的

二、  心的状态——得安稳的

三、  心的受教——有责备的

四、  心的保全——被查验的

五、  心的面对——能坦然的

——王永悦

 

【神最清楚的命令(约壹三23-24v)】

一、  信——完全的接受

二、  爱——生命的流露

三、  遵——顺服的行动

四、  住——上帝的恩典

——王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