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第三章纲目
【神是义】
一、行义的原因(二29~三9)︰信徒行义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儿女的地位对主显现而有的盼望
二、行义的测验(三10~18)︰行义的主亚测验是在乎爱不爱弟兄
三、行义的结果(三19~四6)︰行义的向神坦然无惧,心中有神的圣灵,就是承认主『道成肉身』的真理的圣灵。
── 牛述光
【神的儿女(三1∼12)】
一、约翰在此发出一个赞叹,就是神给我们信祂之人的恩典是何等浩大,远超过我们所配得的!(三1∼3)
二、强调善与义的行为,这是一个拥有神的生命的人应有之表现。(三4∼12)
──《新旧约辅读》
【认清归属(约壹三1-12)】
一、
属于罪
1、
犯罪——违背律法
2、
犯罪——未认识神
3、
犯罪——属乎魔鬼
二、
属于神
1、
住在主里不犯罪
2、
从神而生不犯罪
3、
认识上帝不犯罪
——王永悦
【神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
一、不自私的爱(1节)──动机完全是为我们
二、牺牲的爱(16节)──主为我们舍命
三、分别的爱(1节)──世人不认识
四、丰富的爱(1节)──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
五、改造的爱(2~3节)──我们必要像祂
── 彭德歌《愿与你相交》
【约翰壹书第三章】
一、记得基督徒人生的特权(三1,2)
二、洁净的责任(三3-8)
三、从神生的人(三9)
四、神儿女的记号(三10-18)
五、惟一的测验(三19-24上)
六、波涛汹涌灵性生活在危险(三24下-四1)
──《每日研经丛书》
【辨别属神与属魔鬼】
读经:约壹三1~四6
一、从洁净的与犯罪的来分别(三1~10)
1.神的儿女是圣洁的,魔鬼的儿女是犯罪的
2.『犯罪』与『犯罪的』不同:
(1)『犯罪』指偶然被罪迷惑而软弱跌倒(加六1)
(2)『犯罪的』是有存心,对犯罪有安排,又计划,甚至以犯罪为职业
二、从爱人与恨人来分别(三11~24)
1.不但凡恨人、杀人的是魔鬼的儿女,而且凡行不义、不爱弟兄的,也属魔鬼(10,12节)
2.神就是爱;爱是从神来的,所以神的儿女必切实相爱
三、从信从圣灵与信从邪灵来分别(四1~6)
―― 蔡清宁《专题查经记录》
【怎样才能「像祂」(约壹三2)】
一、要追求公义而离弃罪恶(7~8节);
二、要追求生命而离弃死亡(9~10,14节);
三、要追求光明而离弃黑暗(12节);
四、要追求爱心而离弃忌恨(13~15,18节);
五、要追求圣灵而离弃私欲(24节);
六、要追求圣洁而离弃污秽(3节);
七、要追求真理而离弃虚假(19节)。
── 徐松石《新约七公信撷华》
【主三次「显现」】
一、第一次显现──降生──为要除掉人的罪(5节)
二、第二次显现──复活──为要除掉魔鬼的作为(8节)
三、第三次显现──再来──我们必要像祂(2节)
── 徐松石《新约七公信撷华》
【约翰壹书第三章】
一、基督过去的显现(三4∼10)
二、社会测验的说明:相爱(三11∼18)
三、离题而谈确据与定罪的心(三19∼24)
──《丁道尔圣经注释》
【在施与上表现爱(三13∼24)】
一、由于我们是与爱和生命的根源──基督接触,固此在基督徒的生命中,自然就有爱心和新生命的流露,以致喜悦生命,厌恶憎恨。(三14∼15)
二、舍命的意义在此是舍己,这里所论的爱是在实践的层面上的,比较注重行动。(三16∼24)
──《新旧约辅读》
【相爱的实际(约壹三18)】
一、
不要——在言语和舌头上
1、
嘴上的
2、
口头的
3、
虚空的
4、
空洞的
二、
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1、
实际的
2、
活出的
3、
得见的
——王永悦
【坦然无惧的心约(壹三19-20)】
一、
心的归属——属真理的
二、
心的状态——得安稳的
三、
心的受教——有责备的
四、
心的保全——被查验的
五、
心的面对——能坦然的
——王永悦
【神最清楚的命令(约壹三23-24v)】
一、
信——完全的接受
二、
爱——生命的流露
三、
遵——顺服的行动
四、
住——上帝的恩典
——王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