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二十章綱目
【第八大段羔羊婚筵與千年國度的啟示(第十九章7節至二十章15節)】
四、 千年國度的啟示
(一)撒但被囚禁一千年
1.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堮���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啟
20:1~2)
(1) 無底坑原是囚禁鬼魔用的
(2) 仇敵的名字——龍,古蛇,魔鬼,撒但
(3) 把牠捆綁一千年
(4) 這一千年應該就是得勝者進國度的一千年
2.
『扔在無底坑�堙A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啟
20:3)
(1) 神的印的權柄限制撒但關在無底坑
(2) 到那一千年必須暫時釋放牠。最後一次來試驗地上一切居民,也成就神的計劃和旨意
(二)得勝者進國度——千年國度
1.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
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 20:4)
(1) 幾個寶座在啟示錄中有三十七次說到寶座,寶座是權柄的具體表現,真的寶座隻有一個是屬於主的——羔羊的寶座
(2) 千年國度是對得勝者的獎賞與千年婚筵是一件事的兩面
(3) 進國度的人
新約聖經有許多地方說到進國度的條件,這�堿O說為主作見證的人,殉道者,勝過獸像與獸印的人,都是說到末後時代的得勝者
(4) 他們都復活了—這�堛�復活是更美的復活
(5) 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與主同王是得勝者的獎賞
(三)『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20:5)
1.
「頭一次的復活」是更美的復活,他們是首先復活了
2.
其他的死人也都要復活,時間差一千年
(四)『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
20:6)
1.
有分第一次復活的大權利、大福分
2.
有福了,聖潔了
3.
「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第一次的死是體的死,第二次的死是魂的死,是永死。永死的意義不是消滅,而是永嚐死味
4.
「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他們要永遠事奉主。今日的事奉是恩典的事奉,那時的事奉是國度的事奉
5.
「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以千年國度作得勝者的獎賞;千年婚筵說到基督生命的豐富,千年國度說到基督君王的權柄
五、 最後的試煉與魔鬼的結局
(一)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堻Q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啟
20:7~8)
1.
撒但被釋放完成神最後旨意
2.
迷惑列國為要完成最後一次世界大戰
3.
歌革和瑪各應該是俄羅斯民族和北方民族
4.
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
(二)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堙A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
20:9~10)
1.
這是一次世界性戰爭,特別對付神的兒女
2.
仇敵受神的打擊而毀滅
3.
這一次神對付戰爭的源頭,是迷惑他們的魔鬼
4.
獸和假先知都被扔在硫磺的火湖��
5.
他們必永遠受痛苦
六、 最後的審判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神公義的審判
(一)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
20:11)
1.
白色大寶座面前,天地都逃避了
2.
再無可見之處了
(二)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 20:12)
1.
兩種案卷——世人的案卷和生命冊
2.
所有的人都按著所記載的受審判
(三)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
20:13)
1.
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2.
重覆他們都照著所記載的受審判
(四)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堙F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 20:14)
1.
最後的源頭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
2.
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3.
神已經清理完一切的場地,等候新耶路撒冷的出現
(五)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堙C』(啟 20:15)
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都被扔在火湖��
—— 史伯誠《啟示錄的綱要》
【白色寶座的大審判(啟二十11~15)】
一、審判的寶座(11)──大是表示極大能力的意思,白是表示至聖至潔、至公無私的意思
二、審判的主宰(11;約五22,27~29;徒十42;十七31;羅二6;彼前四5)
三、審判的人們(12~13,5~6;約五24)
四、審判的案卷(12~13;但七10;瑪三16;羅二15~16;約十二48;加三10;參啟三5;十三8;廿一27;出卅二32~33;詩六十九23;但十二1;腓四3)
五、審判的結局(15;太廿五34,41,46)
──
丁良才《經題模範》
第二十章【末日的審判】
1) 無底坑釋放撒但、1/3
2) 殉道者復活作王、4/5
3) 頭一次復活有福、5/6
4) 撒但從牢中釋放、7/8
5) 火湖裡永遠受苦、9/10
6) 大寶座末日審判、11/12
7) 所有人站在台前、13/14
8) 不信者火湖永遠!15
—— 郭提多《啟示錄讀經講道輔導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