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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拾穗

 

【为什么耶稣老是说自已是「人子」?】

    「人子」此名,第一次见于马太八20,是主耶稣的自称。他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这个名字,马太载有三十二次,马可有十四次,路加有二十六次,约翰有十二次。当耶稣在约但河受浸,从水里上来时,有声音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耶稣从未拒绝过神子这个称号,这名字是父神对他说的(参可一11)。在变像山上,耶稣亦曾获得这个称号(可九7)。甚至耶稣从人的身上赶走污鬼时,污鬼亦称他为神的儿子;耶稣没有拒绝这个称谓,只不过嘱咐污鬼不要说出来(可三11)。撒但在旷野试探耶稣,向他挑战时,亦曾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块石头变成食物。」(路四3

    耶稣平静风浪,门徒经历这件奇事后,也说耶稣真是「神的儿子」;后来,彼得受圣灵感动,承认这位「人子」(太十六13)就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16节)。耶稣表扬彼得的认信,并把「天国的钥匙」交托给他。耶稣被捕后,在该亚法面前受审;大祭司挑衅地问他说:「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二十六6364),在这庄严的一刻里,他面临控诉,要承受亵渎的罪名;拿撒勒人耶稣仍承认自己就是具有神及人身份的弥赛亚,统管万国的王。旧约先知但以理,早已得到这个启示了(但七13)。

    但以理书七1314记载:「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面对着该亚法,在承受死亡之前那一刻,耶稣将自己认同为但以理书七1314的那位属天的;因他宣告说,将来会有一个审判,该亚法及其同谋者都要面对神的审判,受永远的制裁。那时候,神会宣判他们罪有应得,落入永远的幽暗痛苦里。

    这段经文引起了一个问题:究竟「人子」代表什么的意思(但以理第七章,「人子」的亚兰文是Barenas)。为什么要用一个被荣耀的人类来代表弥赛亚?为何不将弥赛亚说成是荣耀的神圣之王呢?答案是:要救赎人类,就必须道成肉身。亚当的族类堕落、犯罪,要为人类赎罪,必须有一个人,成为背负罪孽者,为人类牺牲自己的性命。旧约称救赎者为go'el,意味着这是一位「救赎同族者」。因此,施行救赎与被救赎的有血缘关系;施行救赎的,要负起被救者的债务,供应他所需要的,可能是买赎后者脱离奴仆身份(利二十五48);后者卖出去的地业,前者要买赎回来(利二十五25);后者遗下寡妇而无子,前者要照顾(得三13),或者要负起报血仇的责任(民三十五19)。

    神向以色列——与神立约的子民——显示为救赎者(go'el:出六6,十五13;赛四十三1;诗十九14等),但神成为人子,借着童贞女而成为肉身以前,古代的以色列人实在无法明白,神怎能作他们的救赎者(go'el)。神当然是创造者,创造人类;然而,go'el这个字眼意味着有血缘关系。于是,神若要救赎人类脱离罪孽,免受犯罪后的惩治;那么,神就要成为人类的其中一员。「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一14

    神设立了他的律例,并保护他手所作的工,任何人违反这些律例,必被神制裁。神当然不会原谅我们的罪孽,除非我们的罪孽被偿还了。基督必须成为人,买赎人类的罪孽,神才能在基督的买赎里得着满足;另一方面,人类亦必须由人来代表。然而,救赎者亦应该是神,因为照着神的公义,要求人类有义行,但人类犯罪,而结果就必定是落入地狱;于是,就只有神自己才可献上拥有无限价值的牺牲。只有神才能定出救赎之途,可以两全其美;使神自己公义的要求得以保存,与此同时,亦能称罪人为义(罗四5),无须置罪人于永远痛苦的境地里,而这境地是罪人当得的。因着十字架,这拆毁的律法却得以完全,比全人类永远堕入地狱这个惩罚方法更好;因为那完全的「人」,亦是无限的神,成就了永世的救赎,拯救历世历代的信徒。

    只有借着道成肉身这个神迹,亚当的族类才得着救赎;道成肉身可算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神迹了。借着一个女人怀孕与生产,神来到世界上,他有人的身份与性质;那么,他怎能保持神的身份呢?神成为「一个人」,他又怎能保持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性质——人性以及神性?其他宗教或许会推崇一个像神一般的人类,又或是近似于人类的神;然而,只有三位一体神中的第二位——圣子,成为一个真实存在的人,可以在十字架上代表人类承受神的震怒。

    假如情况不如上一段所言,基督徒就会怀疑,耶稣是否具有人性及神性;于是,便落入基督幻影说的谬误里。持这种理论的人认为,在本质上,耶稣是神,他只不过暂时假装自己有人的形像与身体罢了;升天时,耶稣便除掉这个身体。耶稣之所以常自称为人子,可能因为他认为自己虽然是神,但应同时强调自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人。因为耶稣必定是一个人,才可成为弥赛亚,借着牺牲自我的死亡,救赎了人类。另一方面,耶稣必须是一个人——在他的生活里,完全找不着一点罪——他才可以在第二次降临时,审判人类的罪孽。耶稣的一生,从未违背过神的旨意,亦从未被试探得胜过;那么,耶稣基督就能够审判那些违反神道德律,还有那些拒绝他的救赎,不尊他为主的人。

基于上述理由,耶稣必须强调自己的确拥有人性,于是,他常自称为「人子」。无论如何,耶稣自称「人子」,首要原因当然是与但以理书七13那伟大无比的「人子」认同;根据但以理书,这位人子将会驾着天云降临,坐在全能者的右边,继审判拒绝神思典的人后,便会掌管全地,施行他的统治。──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