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綱目與靈訓要義
【歸耶和華為聖】
經文:羅十二1;出廿八36;卅九30;民六8;代下廿九31;亞十四20
一、『歸耶和華為聖』的意義
1.為主
2.分別為聖(“Set
Apart”, “Dedicate”)
3.奉獻
二、『歸耶和華為聖』的應用
1.人:重在特殊身份的認同與實際(祭司,利未人,拿細耳人, 神的兒女)
2.物:重在對財務擁有及使用的態度
3.地:重在生活的範圍和境界
三、『歸耶和華為聖』的見證
1.大祭司冠冕上的金牌──“他用精金作聖冠上的牌,……刻著『歸耶和華為聖』”
2.神殿裡豐富的祭物── “你們既然歸耶和華為聖、就要前來把祭物和感謝祭奉到耶和華殿�堙D……”(代下廿九31)
3.千年國度裡列國前來獻祭者馬的鈴鐺上──“當那日、馬的鈴鐺上、必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這句話.耶和華殿內的鍋必如祭壇前的碗一樣。”(亞十四20)
四、『歸耶和華為聖』的福份與機會
── 于宏潔
【我們到主面前該獻上甚麼﹖】(彌六6~7)
一、行公義
二、好憐憫
三、虛心與神同行
―― 施達雄《如何準備講道》
【獻於神前】
一、是使徒的本分
1.各信徒(西一28)
2.外邦人(西一23)
3.教會(林後十一2)
二、是信徒的責任――自己(羅六13,16;十二1;參提後二15)
三、是神的工作――教會(弗五27;參林後四14;猶24)
―― 陸德禮《歌羅西書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