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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同活拾穗
【與主同活的人的三個表現】(一)行事為人三不(弗二1~6):不隨從今世的風俗,不隨從魔鬼的邪靈,不隨從自我的愛好。(二)總讓基督照常顯大(腓一20)。(三)追求、思念上面的事(西三1~2)。─《五十靈筵》蔡清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