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神定罪例證與靈感集錦
【只要一點點,就會被神定罪】對不會游泳的人,不必掉到萬丈深潭才會淹死,只要放在六呎深的水池塈Y死。人的罪只要一點點,就被神定罪。
一隻手錶不必等全部機器壞得稀爛才不會走,只要堶惜@顆螺絲鬆掉就會停了。
【連半個也沒有】二次大戰時數百萬猶太人慘遭德國殺害,戰後其頭號劊子手艾克曼被逮到法庭受審時,一個劫後餘生的猶太老人出庭作證。當這老人家面對艾克曼時,突然暈倒,後來醫生問他為什麼暈倒,是不是那劊子手面貌十分兇惡把他嚇壞了?他回答說:「不是的,本來我以為這人一定長得非常恐怖,但我所看到的他,外表卻和我完全一樣。」聖經說:神從天上看世人,發現都偏離正路,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字的聖經寫得更可怕:連半個也沒有(羅三:12)。——張欽煌《小嗎哪》
【罪的控告】“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賽五十九﹕12上)
從前有一個廿多歲的女子﹐丈夫死後一個禮拜就再嫁了。五十年後的一天﹐牧師從墳園經過﹐看見有掘開的墳墓﹐在一個頭骨裡有根鐵釘﹐他就把釘拔出﹐並抄下墓碑上死者的名字﹐調查了好幾天﹐才知道所埋葬的﹐原來是那個再嫁婦人的前夫。他到那女人的家﹐告訴她說﹕“五十年前我作過你的牧師﹐現在請你認一認這一件東西。”那女人一認出這鐵釘﹐便暈厥過去。誰知她五十年前所犯的罪﹐用這鐵釘釘死前夫﹐以便改嫁﹐隔了半個世紀﹐仍難逃避罪的控告。因此犯罪之人應當早點悔過自新﹐求耶穌寶血潔淨!──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罪必追趕你】“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使你遭遇流血的報應﹐罪必追趕你﹐你既不恨惡殺人流血﹐所以這罪必追趕你。’”(結卅五﹕6)
美國有位青年﹐不務正業﹐游手好閑﹐後來竟犯了殺人之罪﹐棄家逃到法國﹐在那邊工作﹐並成家立業﹐不知不覺的過了十五年﹐一天忽然有個美國人帶著法國警察來找他說﹕“美國政府要捉你。”他的面孔立刻變色﹐知道不好了﹐回頭問妻子說﹕“我是否一個好人﹖”他的妻子說﹕是的﹗我與你結婚已經十多年﹐我證明你是善良的人。但那個美國人說﹕“別的我都不管﹐只知道十幾年前﹐你在美國殺過人﹐現在美國政府要緝拿你歸案。”這人只有束手就逮。十多年前殺了人﹐雖在當時漏網﹐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去到外地便安樂了。可是﹐罪一直在追趕他﹐直到追上方才罷休。因為人無論怎樣都逃不過施報應的神。──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報應立見】猶大說﹕‘我們對主說什麼呢﹖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們怎能自己表白出來呢﹖神已經查出仆人的罪孽了。’”(創四十四﹕16)
從前北京有一位郵遞員。早上六點鐘開門出去﹐見門口有一只大籃﹐裡面有剛生下來的嬰孩﹐還有一封信﹐信底下有一包銀元﹐信的大意說﹕誰檢到這個嬰孩而撫養他﹐就可以得這五百塊銀元。這位郵遞員貪財又不願養活嬰孩﹐竟然慘無人道的用自行車把嬰孩輾死而跑開﹐急忙把銀元拿回家和妻子數點。不一會兒他六歲的孩子跑到馬路上﹐不慎被汽車輾死﹐當時有位警察跑他的家裡告訴他﹕“你的孩子被輾死了”他抵賴說﹕“不是我輾死的﹐是別人輾死的。”警察覺得他的話有疑點﹐又看到桌上那麼多的銀元﹐就追問他﹕“這麼多的錢是那裡來的﹐”他以為事情已經被警察知道了﹐只好如實供出﹐遂得到應得的刑罰。
這正如約伯記說﹕“判斷和刑罰抓住你”(伯卅六﹕17)。──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難以隱藏的事】“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可四﹕22)
有位老先生﹐在家裡教了十幾個學生。一天﹐他因有事要出門﹐便再三叮囑學生不可外出游玩。他出去未久﹐這些學生都跑出去玩﹐一名學生更爬到樹上捕到鳴蟬帶回來。過一會兒﹐先生回來便問﹕“你們出去玩了沒有﹖”大家異口同音的回答﹕“沒有﹗”他們剛回答完﹐那個學生手中的蟬就叫起來﹐他握得愈緊﹐它叫得愈響﹐先生遂發現他們的秘密。
我們的罪也是這樣﹐你越想遮掩﹐罪的控告聲音便越大。
聖經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廿八﹕13)──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思念結局】“惟願他們有智慧﹐能明白這事﹐肯思念他們的結局。”(申卅二﹕29)
從前有一個國王﹐為了要增廣見聞而外出旅行﹐遇到一位自稱是智者的﹐他有一句極寶貴的話﹐誰肯出千金就賣給誰。國王好奇﹐就買了那句話。智者說﹕“在你沒有作事以前﹐當思念事後的結局。”國王回宮以後﹐就把這句話寫在自己的杯上。有一天﹐國王病在床上﹐宰相想乘機毒殺他﹐以便奪權。他就唆使國王的私人醫生把毒藥放在杯中﹐誰知御醫突然看到杯上那句話﹐便雙手戰﹐臉也變色﹐國王便問他何故這樣﹖他知道不能隱瞞﹐便把事情的始末都和盤托出﹐並求王赦免他的罪﹐國王一面赦他無罪﹐一面下令把宰相處以極刑。御醫之所以不敢殺害國王﹐乃是看見杯上那句話﹕“在你沒有作事以前﹐當思念事後的結局”
犯罪的人們﹗你有否想到犯罪以後的結果呢﹖有否想到靈魂的歸宿呢﹖聖經也說﹕“犯罪的﹐他必死亡。” ──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從自首談起】經文﹕“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4﹕1-13)。
事情發生在一九八零年九月廿九日上午﹐日本大阪市府池田市幸福相互銀行﹐突然來了一個手持尖刀的強盜﹐對著女職員威脅﹕“把錢交出來。”
這時旁邊一位男職員大聲喝道﹕“干甚麼”強盜一時著了慌﹐沒有搶到什麼﹐轉身走出去騎上摩托車跑掉了。
但這一場強盜搶劫銀行活動﹐全部被銀行裡安裝的自動電視攝影機拍下來了。當晚六點鐘大阪市新聞電視就播映了這場強盜搶劫活動的實況。
當晚在這個強盜的家裡﹐他的廿一歲的兒子正在看電視﹐一眼看出那個強盜就是自己的爸爸﹐不由得驚呼起來“啊﹗那是爸爸”。過了不久爸爸回來了﹐兒子立刻上前問道﹕“爸爸你剛才是不是出去搶人家﹐要說老實話﹐我同你去自首。”
在兒子一直責問下﹐老子低下頭﹐經過勸說﹐兒子領著父親一同去警察局自首。
原來這個強盜名叫福本岩﹐年四十八歲﹐自高中畢業後﹐先在一家旅館作事﹐誠誠懇懇﹐勤勤儉儉﹐積蓄了一點錢﹐自己開一家肉店﹐生活還好過。只因後來染上了賭錢惡習﹐什麼都賭﹐不僅把所有的輸光﹐同時又欠了二千多萬日元的高利貸﹐在走投無路﹐心裡一橫﹐拿出肉店一把尖刀﹐干起搶劫的勾當。
當我閱過這則新聞﹐感觸甚深﹐看到今日科學如斯發達能自動把一個當場作案強盜搶劫銀行活動﹐如實拍攝下來。在電視臺向著大眾播映﹐使這個作惡犯罪分子無處可容﹐真是防患周密達到極點。
不由地使我聯想到我們所事奉的神﹐宇宙的主宰。祂不僅對任何人的一舉一動了如指掌﹐甚至內心的一思一念﹐在祂面前也是留下不可磨滅的實況記錄﹐那怕你如何狡猾﹐如何隱瞞﹐如何遮蓋﹐如何推卸﹐如何抵賴﹐但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俗語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若未報﹐時候未到。”聖經告訴我們“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也許你會說﹕我沒有犯過搶劫﹐殺人﹐奸淫﹐偷盜等違法犯罪行為。可是在神的眼裡洞察到隱藏在你心底下﹔惡念、陰險、嫉妒、貪婪、詭詐、淫念等。凡是不可告人的也都是罪惡。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10)。──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放下包袱】“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卅二﹕5)
某地教會在一次奮興會中﹐聖靈動工﹐不少人受感動。在聽眾之中﹐有一名小偷﹐當他聽到罪惡的結局時﹐不由得受感動願意悔改信耶穌﹐會後到臺前請牧師替他禱告﹐自己也在神面前認罪說﹕“阿﹗我是個大罪人﹐不該偷人的牛撅子﹐求主赦免。”禱告完了﹐心中未得平安。第二天會後他又上臺認罪﹕“主阿﹗求你赦免我的罪﹐因為我偷過人家的一條牛韁繩。”但是心中仍不平安。第三天會後再到臺前認罪說﹕“主阿﹗求你赦免我曾偷人家的一只大牛的罪﹐我要設法賠償。”他這次認罪禱告以後﹐心中才有如大石落地﹐立刻得到完全的平安﹐原來他偷牛的時候匆忙﹐顧不得解開韁繩﹐連撅子拔起﹐帶著韁繩﹐牽牛就跑。他頭兩次所認的罪不徹底﹐只認雞毛蒜皮的小事﹐聖靈不放過他﹐直到他在主耶穌面前徹底投降認清過去所有的罪﹐才得到真正的赦罪平安。──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身長
【拿破倫槍斃了兩個德兵】法皇拿破倫一次在德國占領了一個小城,他就發出一個命令,禁止那城埵囥m出城若干堛瑤d圍,冀使城外其他德國人民不知城內實情,以及他在城中舉動!違背這個命令的,便以軍法從事。城內住有弟兄二人,都是愛國男兒,決定偷偷出城,要到他們自己的軍隊那堙A告知城中法軍實在的情形。一夜他們果然逃出了城,年青的兄弟,遠遠的沖出了那個命令所指定的界限,約有四堣宏楚D但被法兵捉獲了。年長的哥哥剛剛沖出那個界限,也被法兵捉住,法兵就將他們弟兄二人解交城中法軍將領處置。法國軍官宣佈二人均處死刑,說道:『奉大法國皇帝諭令:凡越界者處死刑,茲有弟兄二人違抗命令,一同處死。』弟兄二人遂被處死。他們越界的程度雖有五十步和百步的差別,但其刑罰則是一樣。同樣經上記載著說:『只在律法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衆條,』不因人只犯一條罪,就算是少犯了罪。人若遵守了律法的衆條,僅未遵守一條,也就算是犯了衆條。你若犯了許多的罪,比那只在一條上跌倒的人,也不算是多犯了罪。這似乎不是人的理智所能瞭解的!恐怕有人要問我說:『犯一椿的罪與犯一千樁罪的人怎能同樣滅亡呢?』這理其實也極簡單。比方說,十個環子接成一條鏈子,你的手握著一端,另一端掛在架子上,你懸身空中,下面是深淵,不管環子破了一個也好,九個也好,你總要因爲環子破裂,身墜淵中而遭滅頂之禍。所以只有一個小罪,就有下人地獄的資格了。
【對駡錄音】一對夫婦,制賣豆腐爲生,天天吵架,夜半起來磨豆,即行對駡。鬧得四鄰不安,不能入睡。鄰居屢來勸告,均不見效。於是上訴法院,開庭審問,夫婦力辯其無,因無可靠證據,不予起訴了事。鄰居就去借到一部錄音機,等到夜半,夫婦吵架,便將聲音錄下,再告法院,夫婦上庭,又辯其無,鄰居即將錄音機開放,播出他們吵架對駡聲音,夫婦無話可答,俯首認罪。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爲要憑你的話,定你爲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看門人自食其果】有位賣魚的,捉到一條大魚,預備賣給大戶人家,冀得高價。大戶人家看門的人,要求得到賣價之半作爲『門包,』幷且必須保守這個秘密,不准告訴他的主人,否則不准入內。賣魚的人心中大不高興,只好姑且答應,進內見了家主,將魚白送給他,幷且要求打他五百板子,家主非常奇怪;開口問到:『你既將魚白送給我,我已覺得不該,爲何還要叫我打你五百板子呢?』賣魚人道:『你且聽我,自有妙意。』家主只好照辦,看他目的如何,家主遂用板子,頂輕頂微打他五百下子,打到二百五十下時,賣魚人說:『行了!其餘二百五十下,應歸你家看門的人享受。因爲他與我講定,這魚賣得之價,無論多少,應當分他一半;我現在爲著這魚賣得五百板子,一半我已頒受,其餘一半應歸你的看門先生名下了;一家主聽了這話大大發怒,重重打他看門僕人二百五十板子,幷且將他開除,朋友阿!一切貪吝的,敲詐的,勒索的,營私的,舞弊的,到了審判的日子,神要一一的重重的刑罰他們!
【遠跑多年還被定罪】從前美國有一個人犯了殺人的罪,於是遠適異鄉,輾轉跑過幾國,最後到了法國,就在那邊謀到事做,幷且侮改歸正,不再與人爲難。幾年鍾後竟發大財,且又娶妻生子,他的鄰舍朋友無不以他是個好人。再過五年,忽有一個美國人,帶著一個法國員警來,見他說:美國政府要他。他立刻知道不好,就問員警說:『我是不是一個好人?』也同樣問他妻子:『你知道我是一個好人。』美國人說:『別話我都不管,只知十幾年前你在美國殺過人,現在美國政府要你歸案。』這人只有束手就逮,十幾年前他因犯罪逃跑,料想不到十幾年後,仍要因他所犯的罪受到國法裁判。朋友!你有罪嗎,雖然只有一點點,我可以誠誠實實的告訴你,遲早總有一天,你要吃你罪的果子,就是沈淪,請你快快打個主意,三十六計,計計不能救你,只有主耶穌才能救你。
【在亞當堬酗H已成為罪】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已在一九四五年投降,到了一九五一年三月在距賽班島北方
【吃大蒜的經理】一位少年在某公司充當英文打字,待遇很高,工作輕省,經理待他也好。只有一件事情頂受不了,就是經理喜吃大蒜。打字時,經理說一句,他打一句,面對面的蒜氣噴到臉上,躲也躲不了,忍也忍不住,若停止呼吸又不可能,真是痛苦萬分;想要辭職又捨不得優厚待遇,真是度日如年。一天遇見一位朋友告訴他一個法子,叫他自己也吃一點大蒜,如此便可以臭攻臭,不覺其臭了。少年正無可奈何之時,只好姑且一試,勉強吃了一次大蒜。那日再與經理打字時候,覺得一點蒜味沒有,少年以為今天經理沒有喫蒜。第二天少年就未豫先吃蒜,只把大蒜放在袋內,再看光景如何;那知經理口中噴出臭氣實不可當,少年連忙拿起大蒜一吃,自己口中也就噴出臭氣,以臭攻臭,果然一點不覺經理臭氣了,從此相安無事。朋友,你說你沒有罪麼?因為你在有罪人群之中,大家皆在罪中,也就不覺自己有罪了。只有不吃蒜者纔能聞出蒜味,所以只有離開罪者纔知罪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