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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的需要综合纲目与灵训要义

 

【人的需要】

读经:弗二1;约十10

   一、人都有需要:

         1.人一生下来,就有需要;例如:食、衣、住、学问、金钱、家庭等等的需要。

         2.但人所有的需要即使能解决,一无所缺,人的内心深处仍然感觉虚空。

         3.要想知道人真正的需要,须先了解人的真实情形。

   二、人的真实情形是:人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1.从神看来,人不只有罪,且是死的,人不过是行尸走肉。

         2.如何知道人是死的呢﹖

               (1)死人没有感觉:明明作错事,还不知道自己是错。

               (2)死人没有力量:不只无力行善,并且也抵抗不住邪恶环境的引诱。

               (3)死人是在黑暗中:不知自己的处境,不知人从何而来,往何而去,活着有甚么意义。

         3.人不是天天活,而是天天死:人生天天在消耗生命。

   三、死人的需要是生命:

         1.死人所需的不是修行改善,正如殡仪馆修饰死尸,并不能叫死人活过来。

         2.修剪树枝不能改变果子,问题不在行为,乃是在生命。

         3.人原有的生命已经败坏,需要重生。

   四、如何得着神的生命﹖

         1.神的生命是在于耶稣,有了祂就有生命;耶稣不是教主,乃是救主。

         2.死是由罪而来;耶稣在十字架上已解决了罪的问题,所以能救人脱离死。

         3.今天人要得着生命,并不需要作甚么,只要接受生命的主就可以。

   五、得着神生命的结果:

         1.有生命的感觉:不再迷迷糊糊,而能认识神和神的事。

         2.有生命的能力:不需咬紧牙关努力行善,而自然地行出来就合乎善。

         3.有生命的亮光:不再在黑暗中行走,免除了永远灭亡的危险。

         4.有生命的享受:作神儿女,享受神的一切所有,从此人生有了满足。

── 黄迦勒

 

【你的需要】

读经:『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

         『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约十四6)

         『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十1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40)

   一、甚么是你真实的需要﹖

         1.你能说出你的需要来吗﹖

         2.外面一无所缺,里面仍觉缺少甚么东西。

         3.欲知你的真实需要,须先知道你的真实情况。

   二、你的真实情况:

         1.『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从神看来,人不只犯罪,且是死的。

         2.死人的光景:

               (1)是臭的。

               (2)不能看见。

               (3)没有感觉。

               (4)没有力量。

   三、死人的需要:

         1.死人的需要不是医治:

               (1)医生的努力,只在人未死之前。

               (2)外面修改、改良,就像殡仪馆化妆死尸。

               (3)教育、宗教都不能人起死回生。

         2.死人的需要乃是生命。

   四、生命在那里﹖

         1.『耶稣说,我就是生命』:

               (1)在神眼中,只有神的生命算得是生命。

               (2)耶稣是神来成为人,外表虽然是人,但里面却是神的生命。

         2.『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

               (1)祂来不是劝人为善,改良社会,乃是要把生命给人。

               (2)祂不是教主,而是生命的救主。

         3.要得神的生命,有两面的讲究:

               (1)耶稣怎样把生命给人。

               (2)人怎样得生命。

   五、耶稣怎样使人得生命﹖

         1.须先解决人的罪:

               (1)神是爱,乐意把生命白白赐给人。

               (2)但神也是公义的,人的罪成了拦阻。

               (3)两全其美的办法,是神来成为罪身的形状,亲身替人担罪。

               (4)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流出宝血,洗净人的罪。

         2.作生命的救主:

               (1)十字架上被扎刺流出血和水来,流出水象征把生命释放出来。

               (2)祂死而复活、升天,如今成为赐生命的灵。

               (3)人得着这灵,就得着神的生命。

   六、人怎样得神的生命﹖

         1.问题不在神那边,问题在人这边。

         2.『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人得不着生命,不是因为罪太深、死太强,乃是因为不肯到主这里来得生命。

         3.『来』:

               (1)不只人要来,心也要来。

               (2)把心门向主打开。

               (3)心里相信主替人担罪,也相信祂是惟一的救主。

         4.『得』:

               (1)神不要你作甚么,只要你接受。

               (2)接受的方法很简单,向神开口说:『我要﹗』

               (3)换句话说,就是呼求主名:『哦,主耶稣阿,我要得你得生命』。

   七、人得着神生命的结果:

         1.有生命的芬芳。

         2.有生命的亮光:(1)知道人生的意义;(2)活着有目标。

         3.有生命的感觉:(1)作错事有感觉;(2)知道怎样才能讨神喜悦。

         4.有生命的能力。

         5.有生命的享受:(1)如同王子享受王家的丰富;(2)这享受高于这世界的享受;(3)我们尝到了这好处,也愿意别人来分享。

   八、劝勉:

         1.你有需要,这需要是生命。

         2.神的生命已经释放出来,正等着你来接受。

         3.现在就『来』,不必改好一点才来。

         4.有些朋友,你们的心也已经来了,已经心里相信主耶稣了。

         5.来了就要『得』,只踏出一脚步伐,只完成一半,须另一只脚也踏上去,这脚就是『得』。

         6.『来得生命』(重复宣诵);凡是要来得生命的,现在就请站起来表示。

── 黄迦勒

 

【神是谁?】

经文:徒十七24、25、30、31;罗十一36

──神是与人有关系的主。(来四13)这正如树与枝子一样。(罗十一17,约十五4-6)

(一)永生神乃是创造主(创一;徒十七24)

  创造主是世人生命的「根本」。(罗十一36)

  世人的「生存」在乎神。(徒十七28;耶十七7-8)

(二)永生神乃是统治主(创二;徒十七25)

  统治主是世人生命的「倚靠」。(罗十一36)

  世人的「生活」在乎神。(徒十七28;耶十七7-8)

(三)永生神乃是救赎主(创三;赛四十三1;徒十七30)

  救赎世人的主,祂是属灵生命的「根本」。(罗十一36)所以得救赎的人,因有主作属灵生命的根本,便有属灵的生命和生存。(罗十一17)

  救赎世人的主,祂又是属灵生命的「倚靠」。(罗十一36)所以得救赎的人,因有主作属灵生命的倚靠,便有属灵的丰盛生活。(约十五4-5)

  救赎世人的主,又是属灵生命的「归宿」。(罗十一36)所以得救赎的人,因有主作属灵生命的归宿,便有属灵的永远安息和福乐。(路二十三43;太二十五34;启二十6,二十一3-4,十六11)

  救赎世人的主,终是属灵生命的「荣耀」。(罗十一36;启二十二5,二十一23)所以得救赎的人,因有主作属灵生命的荣耀,便享属灵的永远荣耀。(但十二3;太十三43)

(四)永生神乃是审判主(创三;徒十七31;罗二5-6)

  审判主使接受救赎的人,得��永福的报应。(约三18、36;罗二7;太二十五34;启二十6,二十一3-4)

  审判主使弃绝救赎的人,受永祸的报应。(约三18、36;罗二8;太二十五41;启二十15,十四9-11)── 郑德音《神的救赎》

 

【「人的不能」与「神的能」】

经文:太十九25-26;诗一三○7-8

──人不能自救,与神能拯救。这正如:诗四十1-3;罗十一20、23、17;赛四十五22。

(一)受罪恶捆绑的人,(箴五22;徒八23)不能自救,需要神的拯救。(太十九25-26;诗四十1-3)因而神在基督里施赐得救恩典。(提后一9;弗二8)叫靠��这恩典的人,(徒十五11)不只得以脱离罪恶的捆绑,(太一21)还得��得救和自由。(提前一15-16;加五1)

(二)被定罪的人,(罗三19,五18)不能自救,需要神的拯救。因而神在基督里赐救赎恩典。(罗三24;弗一6-7)叫靠��这恩典的人,不只得以脱离定罪的战惧,(来十27)还得��称义和福乐。(罗三23-24,五1-11)

(三)受灭亡罪刑的人,(罗一32,六23)不能自救,需要神的拯救。因而神在基督里施赐生命恩典。(彼前三7)叫靠��这恩典的人,不只得以脱离罪刑的绝望,还得着永生和盼望。(约三16、36;彼前一3-4)

(四)受罪权败坏的人,(罗七14-24;赛一4;彼后二19)不能自救,需要神的拯救。因而神在基督里施赐圣洁恩典。(徒十三34)叫靠��这恩典的人,不只得以脱离罪权的败坏,(罗八21,七25)还得��生活的成圣。(林后七1;彼后一4-7)

(五)受罪性永远羞辱的人,(罗七17;箴十四34;但十二3)不能自救,需要神的拯救。因而神在基督里施赐末世救恩。(彼前一5、13)叫靠��这救恩的人,(帖前一9-10;腓三20-21;多二13)不只得以脱离罪性的永远羞辱,还得��生命的圣洁(帖前五23-24;约壹三2)和享永远的荣耀。(但十二3;彼前五10;启二十6,二十一3-4)── 郑德音《神的救赎》

 

【人的光景说出救恩的需要】

在人堕落以后,尚未得救以前,人的光景最少有三方面:

一、在神面前的光景

   1.『犯了罪』(罗三23,10~12;五12)――就地位说,世人是亚当的后裔,亚当一人犯了罪,就把他所代表的一切后裔,在神面前,都摆在有罪的地位上;并且亚当是包括着全人类,他一人犯了罪,也就叫他所有的后裔在他里面都犯了罪。就经历说,有谁能说,他没有犯过罪呢﹖人罢有罪的地位,产生了人这些犯罪的经历;人这些犯罪的经罪,也证实了那有罪的地位。

   2.『在神审判之下』;『罪已经定了』(罗三19;约三18;罗五18)――人既犯了罪,神的公义和律法,就叫人伏在祂的审判之下。并且人一生出来,就是一个被定罪的的罪人,不必等到将来才被定罪。

   3.在『神震怒』之下,『为可怒之子』(约三36;弗二3)――人天天触犯神的怒气。神的震怒今天如同待轰之雷,在人头上等待爆发。神所以等待,是给人悔改得救的机会。

   4.『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人既犯了罪,就神按着祂的律法,所应该规定给人的分(就是按着定命),只有死。人死后并不是了了。人死后还要受一次审判,那个审判是执行神所已经定罪的。

   5.『灭亡』;『被扔在火湖里』(约三16;启廿15;廿一8)――人将来经过神最终的审判之后,必永远灭亡,就是被扔在火湖里,永永远远受痛苦。

二、在自己里面的光景

   1.『在罪孽里生的』(诗五十一5)――人犯罪是不用学的,是与生俱来的。人一生出来,罪的种子就在人的里面了。

   2.『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八21」――人不必到老奸巨滑的时候,心里才会有恶念。

   3.『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十七9)――坏到极处』原文是『坏透了』。不是一点点的坏,乃是坏透了,坏得不可收拾。并且人心里的这坏,不是从外往里坏,乃是从里往外坏。

   4.『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所以『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5.心里『装满了各种不义』和罪恶(罗一29~31;可七20~23)――万恶的种子都在人的里面,到了时候就会长出来。

   6.与神为仇『为敌』,作『悖逆之子』,『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不能得神的喜欢』(西一21;弗二2;罗八7~8)――人的性情是和神的性情相对的,因此人就变作与神为仇为敌,作悖逆之子,自然就不服神的律法,就是想服,想要得神的喜欢,也是不可能。

   7.『不认识神』(罗一28)――罪是麻醉人的,叫人对神失去感觉。人犯罪的第一个结果,就是叫人不认识神。

   8.『失丧的』,『如羊走迷』(路十九10;赛五十三6)――人原是神为着祂自己而创造的,所以人是属乎神的,神是人的主有者。因为人犯罪弃绝神,人就成为失丧而无主的。

   9.『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5;西二13;路九60;十五24;约五24)――人里面是死的,一面叫人对善义失去能力,一面又叫人对罪失去感觉。人今天在罪中没有感觉,就像一个尸首在臭水中没有感觉一样。

   10.『罪的奴仆』(约八34)――人本来是属于神的,现在属于罪了;本来是由神作主,现在是由罪作主了。罪在人身上有了权柄,使人作牠的奴仆,受牠的辖制,犯自己所不愿意犯的罪,作自己所不愿意作的恶。

   11.今天『没有指望』(弗二12)――人天天是在虚空里劳碌,没有指望,乃是因为人『没有神』,人失去了神。

   12.将来『死在罪中』(约八24)――人犯罪最终的结果,就是叫人完全进入死亡。

三、在撒但面前的光景

   1.『是魔鬼的儿女』(约壹三8,10;约八44)――人是出于魔鬼,属于魔鬼的,因为人里面有魔鬼的生命。所以许多时候,人所活出来的样子,都有点像鬼的样子。

   2.『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弗二2)――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撒但。撒但支配着牠的使者,在空中管辖今天着黑暗的世界(弗六12)并且牠也在人的心中作『运行的邪灵』,叫人都顺服牠,顶撞神。

   3.『被这世代的神弄瞎了心思』(林后四4原文)――撒但借着人所崇拜、所看重的人事物,蒙蔽人的心思,叫人不能认识神,不能看见主福音的光。撒代许多时候在许多人事物的背后,得着人的敬拜。

   4.『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人卧在撒但手下,受撒但任意捉弄、宰割。许多人是不由己得让撒但伤他们的身,促他们的寿。许多时候,他们就是挣扎摆脱,也是不能﹗

   5.在『撒但(黑暗的)权下』(徒廿六18;西一13)――撒但有牠的国,有牠的权柄。今天人也是在牠国里作牠的百姓,在牠权下受牠的管辖,受牠的控制。

   6.『进入…为魔鬼…所豫备的永火里』(太廿五41)――人在撒但手下最终的结局,就是和牠一同受永火的刑罚。人与撒但同行,也必与撒但同终。

 

【这时代所急切需要的福音】

引论:(一)太空时代人内心的『太空』(由名词至形容词)

           (二)这时代的需要非物质之改善,而是福音的大能

本论:(一)惟有基督的福音能满足我们空虚的心灵

           (二)惟有基督的福音能启迪我们人生的真谛

           (三)惟有基督的福音能提告我们人生的价值

结论:福音的大能足以改变一切(罗一16)

―― 施达雄《如何准备讲道》

 

【人生的锁链】

人生有一条锁链,共有四环:

  一、罪——第一环

         1.人是生在,长在,活在,混在罪中。

         2.要举例证明人罪恶的行为。

  二、死——第二环

         1.死是从罪来的,所以与罪连环,人犯罪多就死得快。

         2.死有四步。

               (1)灵死:缺乏道德观念,对神不认识。

               (2)身体死。

               (3)灵魂下阴间。

               (4)天地末日身体,灵,魂再合在一起,全人被仍在火湖里。

         3.人今天是活在死亡中,不是天天活,乃是天天死。

  三、审判——第三环

         1.人一生所行所为的过犯和不义,不能一死了之,总得受审判。

         2.神说人将来要受祂的审判。

         3.将来的审判是在人死了以后。人的死不是人生的结束,乃是人生第二段的开始。

         4.将来的审判是至公,至义,是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

         5.将来的审判是照人今天的行为。

         6.在那一个审判里除了信主耶稣的人之外,没有一个不被定罪的。

  四、地狱——第四环

         1.今天所有犯罪的人,被判罪后都得坐监牢,宇宙是神管理的,人犯了神的律法,也得坐神的监牢。宇宙的监牢就是地狱。

         2.神将来审判人之后,把一切犯罪的人都扔到火湖里去。火湖就是平常所说的地狱,要形容地狱的痛苦。

──《福音材料267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