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綱目與靈訓要義
【如何免去第二次的死】
聖經:人人都有一死(來九27)
死是從罪來的(羅五12)
死的毒鉤就是罪(林前十五55~56)
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5)
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來二9)
死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就要活了(約五24~25)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十一25~27)
轉回,轉回罷!何必死亡呢?(結卅三11)
一、人人都有一死
1.講死的事實:死無人愛聽,無人肯提『死』字,但死的事實卻常顯在我們眼前
2.死是人的定命,無分貴賤、老幼、貧富,沒有一人能免死,甚麼方法都不能免死
二、死是一個大『了』
1.生前一切理想美夢都了了
2.人的智慧、財產、地位,隨死而消逝
3.所以不要看重身外之物
三、死告訴我們人有靈魂
1.如人死了說『不在了』
2.人�堶惘釩纀囿熄犰V,證明人有靈;並且作錯了事有虧欠的感覺
3.要看重身內之物,就是我們的靈魂
四、另一方面死後不是就了了
1.死後還有審判
2.審判的結果是下火湖
3.死的痛苦
a.衰老之苦:一面又怕死,一面又盼望死
b.臨終落淚,證明死臨到時感覺痛苦
c.火湖的痛苦更不得了
五、死由罪而來
1.沒有一個人不死,因為沒有一個人不犯罪
2.舉事實證明罪叫人死
3.不但是按自然的結果,並且按神公義的要求,人犯罪也必要死
六、如何免死
1.要免死,就要先解決罪,因死是從罪來的
a.主耶穌替我們受死,嚐了死味
b.我們信主耶穌,罪就得赦免,除去死的根源
2.要得著一個不死的生命
a.主耶穌復活,釋放出祂勝過死的生命
b.接受主,就能得著永遠的生命
3.信徒之死不同於常人
a.乃是在主�埵w睡了
b.到末日仍要復活,享受永遠的福氣
七、要抓住機會免死
1.死之來臨,乃是不能預測的
2.快信主最保險
──
黃迦勒
【在死亡中】
讀經:以弗所二章一節;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二十五節;羅馬書五章十二節;希伯來二章九節;約翰福音十一章二十五,二十六節。
一、在罪惡中就是在死亡中
因為罪帶進死來,死和罪是分不開的。哪裡有死,就證明那裡有罪。哪裡有罪,也是證明那裡有死。
二、人是天天死
要反駁人以為是天天生,那裡曉得人是天天死。人的一生如果能享受七十歲,他每活一年就是減去一歲。正如七十塊錢花了一塊就少存一塊。所以不是天天增,乃是天天減,多過一年,就多花一塊。不要慶壽作生日,慶壽過生日就快一點催你進棺材。有一副對聯,上半句是:「無情歲月增加減」。歲月是不留情的,你有七十元還可以留著不花,但是歲月卻不能保留,連你睡覺也在那裡消耗。要以這種例子來形容人是天天死。再根據傳道書十二章來形容人的手、眼、耳、牙,都是天天死。人不是天天生乃是天天死,到末了裝棺材埋到土裡去了。
三、死的痛苦
1、衰老的痛苦——人到老年無一步感衰老之苦,衰老的人一面又怕死,一面又盼望死。有其半身不遂的人,真是活受罪,但又怕死。衰老是死的先聲,也是死的預告和名片。
2、死的本身臨到人時有其痛苦,沒有一個人不感臨終淚的。
四、死的結局——火湖
1、先講陰間在火焰的邊上,火燎一燎,財主就受不了了。
2、再說到火湖的痛苦更不得了。
五、如何免死
1、主耶穌替我們受死,嘗了死味。
2、主耶穌復活釋放出祂勝過死的生命。
3、我們信主耶穌得赦免除去了死的根源。
4、我們接受主耶穌得著永遠不死的生命。
──《福音材料267題》
【避死之路】
讀經:約翰福音十一章二十五、二十六節。(創世紀第五章)
一、死由何來——罪
1、沒有一個人不死,因為沒有一個人不犯罪。
2、要舉事實證明罪叫人死,例如生氣多的人定規死的早。有人吃、喝、嫖、賭就死得快一點。罪殺死人,罪帶進死亡。
3、罪帶來死不光是自然的結果,更是神公義的定律。這就是說不光按自然的結果,人犯罪會死,更是神公義的要求,人犯罪也必要死。
二、人人都有死
1、要講死的事實
創世紀五章:亞當、賽特、以挪士……都死了;孔子,釋迦牟尼;你的祖父母,父母也都死了,有一天你也死了,你能提出一個名字是不死的嗎?
2、死是人的定命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所以你的定命就是死,你雖然還沒有死,但是死的定命已經臨到你身上了。比方你要坐車到高雄去,哪知道你到死裡了。你要升官發財,哪知道有一天裝了棺材了。在這裡要把死的可怕講一點,死無人愛聽,無人肯提死字。試問你自己的結局,是福、祿。壽、禧、財,或是死?你看見人出殯埋葬時作何感想;你有一天也逃不了死。
3、死是一個大“了”。
(要摸人的感覺)“了”從何來?從創世紀五章而來。那裡說了幾個死字,就說了幾個“了”字。“死”是個“了”。亞當最有智慧,比生物學家科學家更有智慧,但是有一天他死了。賽特的敬畏神的人,他也死了。以挪士也死了。土農工商的人都得死。聖賢、英雄、豪傑、也得死。許多大人物都是腦充血死的。血壓高就是死的通知書,大學教授頭腦滿大,血管一爆炸就死了。
4、避死之路
(1)要避死就要先解決罪,因為死是從罪來的。
(2)要得著一個不死的生命。
(3)只有神的生命是不死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所以,須得看神的生命才能不死。
(4)接受基督就能得著永遠的生命。
(5)接受基督的人可以永遠不死,就是死了也必復活。要讀約翰福音十一章二十五、二十六節。要把以諾的事提起來,配在這五小點中講。以諾與神同行就脫離了罪,解決了罪,接觸了神,得著一個不死的生命。最後要說他與神同行,脫離死亡乃是因著信。
──《福音材料267題》
【出死入生】
讀經: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一、人生在罪中
1、形容人如何生在罪中。
2、舉例證明人生在罪中的光景,如說謊恨人……等,人犯罪不必學乃是生來就會。
二、人活在死裡
1、罪帶進死來。那裡有罪那裡就有死,人是在罪裡,所以人也就在死裡。
2、舉例證明人雖是活在這裡,實際卻是死在這裡。要證明以下三點:(1)人無力行善。(2)犯罪無感覺。(3)人受捆綁不得自由。如何知道人是在死裡,因為人在行善討神喜悅的事上,是軟弱無能的。並且人犯罪作惡沒有感覺,問了大糞,不知糞臭。活人有感覺,死人無感覺,雖然活卻是死。死了的人也都是受捆綁的,許多東西叫他不能行動,死是個大捆綁。
四、主是生命
1、主來作人的救主,乃是賜給死人的生命。因為死了的人所需要的救法,乃是生命,任何的修改都無用。人死了,你替他洗澡,搽粉,那是殯儀館的工作。儒家,釋家,道德家的工作都是殯儀館的工作,一切修行辦法都是修改死人。主耶穌來不是修改人乃是作人的生命。
2、主叫人得著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神的生命是大能,無限,聖潔,仁慈,光明,剛強公義的生命。
四、出死入生
1、人一聽見主的名字和主的福音(主的話)而信主的,就得著赦罪,並得著主的生命。
2、因此聖經說:「信的人不被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3、舉例說明,人一相信,立刻就活過來。
4、用二十五節的話「時候講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聲音,聽見人要活了」。要一直說這句話,如能沉重而有力的把這話打進他們裡面,他們就得救了。
──《福音材料267題》
【死的毒溝】
讀經: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
一、死的可畏
1、字典裡最叫人怕的一個字就是死。
2、聲音裡最嚇人的一聲就是死。
3、人生最怕的一件事還是死,請問誰今天不怕死。
二、死的能力
1、人世間的能力沒有一個能力比死的能力更大。
2、死拜訪任何人,沒有人能拒絕。
3、沒有人能免去死,就證明死有何等大的能力。
三、死的毒溝
1、死得著人不是直接的乃是間接的。
2、死得著人是藉著罪,罪乃是死的一個毒溝,凡鉤過魚的人,都知道釣魚是藉著鉤,魚只要上了鉤,就給人得著了,人釣魚是藉著鉤,死要得著人就是藉著罪。
3、罪作鉤乃是在於它的毒,罪只要把人毒了,就把人得著了。多少人犯罪的結果就是死,因為罪是有毒的,所以才是致死的。
四、如何免死
1、要免死就得先脫罪。
2、要脫罪就得先信主,因為主一面為我們流血受死叫我們免去罪的刑罰,一面為我們復活,叫我們得著生命脫離罪的權勢。
──《福音材料267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