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神兒女綱目與靈訓要義
【得兒子名分】
A. 得兒子名分與神
1. 神是我們的父親☉ 代上 22:9-10; 賽 63:16; 太 6:9
23:9; 約 20:17; 羅 8:15; 加 4:6; 弗 3:14-15; 來 12:9
2. 我們蒙神保守和管教☉ 申 8:5; 撒下 7:14; 箴 3:11
14:26; 來 12:5-11
3. 我們從亙古就蒙神揀選☉ 羅 8:29; 弗 1:4-5
B. 得兒子名分與基督
1. 基督是我們的弟兄☉ 約 20:17; 羅 8:29; 來 2:11-12
2. 我們是神的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 羅 8:16-17; 加 3:29
4:7; 弗 3:6
3. 我們蒙基督救贖☉ 約 11:51-52; 加 4:4-5; 弗 1:5; 來 2:9-10
C. 得兒子名分與聖靈
1. 獲賜聖靈☉ 羅 8:15; 加 4:6; 弗 1:11-14
2. 蒙聖靈引導☉ 羅 8:14
D. 信徒作為神的兒女
1. 我們是神的兒女☉ 賽 43:6-7
63:8; 羅 8:14-16; 林後 6:17-18; 加 3:26-29
4:4-7; 弗 2:19-20
5:1; 彼前 1:14; 約一 3:1
2. 我們藉信靠基督而得兒子名分☉ 約 1:12-13; 羅 4:16-17; 加 3:7
26
3. 我們在基督再臨時才最終得兒子名分☉ 羅 8:19
23; 腓 3:20-21
E. 對神兒女的勸諭
1. 要成為使人和睦的人☉ 太 5:9
2. 要見證神☉ 太 5:44-45
48; 路 6:35; 弗 5:1-2
3. 要在神面前過聖潔的生活☉ 林後 6:17-18
7:1; 腓 2:14-15; 約一 3:10; 啟 21:7
4. 要服從神☉ 申 26:18
27:9-10; 耶 3:19
5. 要敬拜神☉ 出 4:22-23; 約 4:23-24; 羅 12:1; 腓 3:3; 啟 14:7
――《主題彙析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