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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例证与灵感集锦

 

【母亲的抉择】美国佛州的罗太太是一位四十岁的家庭主妇,刚和第二任丈夫结婚。她和前夫已有一个十多岁的儿子,不过她很想和现在的丈夫生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于是她怀孕了,去妇科医生作产前检查。

怎料医生看过她的个人记录后对她说这个年纪属于高龄产妇了,实在不适宜生育,恐怕生下来的孩子在身体或智慧上有缺陷,那么对他们和孩子都有严重的后果,不如趁早安排做合法堕胎手术。在当时,只有纽约和加州可以做这项手术。但罗太太怎么都不肯听从医生的劝告,因为医生无法证实她腹中块肉一定是残缺的。医生劝告她无效,却警告她一切后果要由她负责了。

她实在是面对很大的挣扎,结果在怀孕九个月期间她忧心忡忡,恐怕真的被医生言中,生下一个残障的孩子。孕育期满了,孩子平安生了下来。经过检查之后,发觉正常,但先前警告她的那位医生却因为患上肺癌在五个月前逝世了。孩子不单健康正常,更发觉是有过人的智慧。在十四岁便大学毕业,在十六岁更考取了律师资格,成为全国最年轻的律师。后来经过IQ测试后,证实他的智商高达200,是属于超级天才。

在他十六岁时,有人问他对堕胎有何意见,他说,按照天才儿童在人口的比例是一千名有一个,那么美国每年合法堕胎超过二百万,每年全国至少损失了二千多名天才,这项损失对于一个国家是无法估计的,因为他们可能在不同的领域中有辉煌和过人的成就,现在却在胎中惨遭屠杀,这些无辜被牺牲的生灵可向谁人伸冤呢?

「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求」。(创四10)——苏美灵《故事百感》

 

【唯一的骨肉】伊莉莎是一位38岁的女商人,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事业女性和教会执事,因为她头脑精明,又晓得把握机会,所以在短短五年之间已经从一个白领变为一个小富翁。可是她的唯一缺陷是膝下没有自己的子女,婚后多年仍未育有一男半女,所以生活上觉得有点欠缺。不过这可不是天生不育的,因为她以前也曾生过一个女孩,可惜不在身边。

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原来在她十九岁时被一个相熟的人强奸,并且怀了孕。在十多年前要求堕胎并非易事,所以她和父母商量后决定把孩子生下来,放弃抚养权,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去办理由别人领养的手续。这件事也就告一段落了。她重返校园升学,毕业后便出来工作至今。当她与丈夫婚后多年,才发觉不能生育,但她却极其喜欢小孩子。

在另一方面,这位出生后便被人收养的女儿,正如现在很多被领养的子女一样,也很想寻找自己的新生母亲,她很了解当时她放弃她一定是有苦衷的,所以她完全不怪责素未谋面的母亲,反而希望与她联络。后来几经波折,这位母亲穿州过省终于和女儿见面了。原来两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因为她们只相差十九年,所以外表看来形同姐妹。

这位母亲作见证说:「幸好当时堕胎是那么困难的,不然我那唯一的骨肉也不能生存了」。不少人问她对因奸成孕要求堕胎有甚么意见。她说:「我们不应为了父亲的罪行而定儿女的死刑,因为他们是无辜的。」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一28)——苏美灵《故事百感》

 

【不法的勾当】在大多所谓基督教国家,堕胎早已合法化了。在廿年前,少女要求堕胎的话,医院或有关方面要求少女的父母签名同意方可进行。现在不少地区早已废除了这项限制。因为据称堕胎是少女的人权,别人无权干涉她的决定。在澳洲,由于堕胎早已合法化,不少堕胎诊所如雨后春笋,纷纷开业。主持这些诊所者大多发达成为千万富翁。

有一位主持人信了主耶稣后承认她所做的和骗子无异。于是她把生意结束,在各地宣称堕胎对女子的危险和严重性。她说以前经常到各中小学校对小学生演讲有关性教育的问题,又问他们:「你们的父母常常禁止你们做这样做那样吗」?他们同声说「YEAH」!她又问:「你们的父母是老古董吗」?他们又同声说:「YEAH」!于是她说可以提供避孕所需的用品给他们。若有甚么问题,可以到她的诊所,她一定设法「解开」他们的疑难。于是她的诊所门庭若市,她更在各省开设五六间分所,收入大增,在三年内已成为千万富翁。

可是去年有某电台的记者做卧底去调查这些诊所的经营手法是否非法。她们假装怀疑有孕,去她的堕胎诊所接受检验,证实有孕了,她立即叫她们不要考虑了,立刻做手术,很完全的。此时才揭发原来她用这手法使多少根本没有怀孕的女子上当,不但骗了她们的钱,更使她们的身体无辜受到伤害。

后来她在一次布道会信了主,决心悔改脱离这害人不浅的勾当,还到各学校和教会作见证,很后悔不知害了多少名少女。她还教导青少年人要遵照圣经的命令,尊重婚姻,保持贞洁。因为在现今这个所谓自由和开放的社会,根本没有绝对的价值观和标准了。若不站立在圣经的根基上,青少年人难免跌倒,终生遗憾。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弗五8)——苏美灵《故事百感》

 

【呼声】在美国加州罗省某中等住宅区的一条街道上,有一辆红色汽车。车子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在车旁却有一个很大的牌子,上面写:「堕胎是谋杀,停止堕胎」。因为这是用一块十尺乘五尺的牌子写的,所以过路的人都可以看见。有人问这车子的主人史太太说:「就算你一个人反对,又有什么效果呢?现在堕胎合法化已经十年了」。史太太回答说:「苏联只不过有一个史太林,德国也只有一个希特拉,而乌干达也只有一个亚敏!我亲眼看见一个大货柜车装着一万七千个肢离骨碎的胎尸去焚化炉当垃圾烧,这样的集体谋杀和二次大战时代纳粹党集体屠杀六百万犹太人有什么分别?我们说纳粹是冷血杀手,但我们现在比他们岂不是更残酷么」?有有说西方国家在十八世纪将圣经杀死了,在十九世纪将神也杀死了,现在廿世纪更将许多人也杀死了。究竟在1973年通过堕胎合法化的时候,全美国四千万的福音派基督徒在那里?他们为什么不站出来表明立场?现在每天至少有四千五百名胎儿在一些政府注册的堕胎诊所被毁灭,还有无数的胎儿被丢在街道的后巷中,他们是有灵魂的。你看,这些称为基督教国家的公民,竟是大胆的凶手,他们岂能逃避神的审判?

经训:「作孽的没有知识么?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耶和华」(诗十四4)。——苏美灵《故事百感》

 

【实验品】廿八岁的毕太太是一位已有两个孩子的母亲,也是一位信主多年的基督徒。大儿子今年快六岁了,小的刚刚过了四岁生辰。她心想,可以暂时松一口气了,预备今年秋季送大儿子入小学一年级,而自己可以找一些兼职帮衬家庭的开支,不必单单依靠做车房技工的丈夫所赚取的应付家庭需要。但她却发现原来自己又怀孕了。当护士恭喜她的时候,她目无表情,面上肌肉都紧缩了。她心里说:「我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于是她去告诉丈夫,他说:「你怎可以放弃我们的骨肉」?但她坚持一定要去找医生将它打掉。于是她去找一间合法堕胎诊所,在候诊室内的小桌子上放满了无数刊物,内容都是某些医学博士和专家的言论,其中一位医生正在用那些从堕胎手术拿出来仍然生存的「受孕品」为实验材料。他说:「我们的社会已经宣称受孕品并不是人,没有什么权利,我看不出用这些东西为实验材料有什么伦理上的问题」。他所作的实验竟是将仍然活的胎儿的头斩下来用仪器去测度脑部的一些反应的研究。毕太太一面翻看这些刊物,她的心一直在卜卜的跳,心里说:「怎可以将我的胎儿斩下头来作为实验品」?她虽然是一位基督徒,但现在才醒悟到她只想到自己的需要,完全没有想到圣经的原则。她立即冲出门口,离开了诊所,等待第三个孩子出生。许多无知的妇女以为堕胎既然是合法的,便随意堕胎,没有想到这是「谋杀」的暴行,基督徒岂能作谋杀犯呢?

经训:「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诗一二七3)。——苏美灵《故事百感》

 

【无声的呼喊】我是一个三十六岁的已婚妇人,没有孩子,因为我杀了他。我是在软弱无助和无知的情况下杀了他的。我永能忘记他——我唯一的骨肉。看过了那影片——「无声的呼喊」之后,我要提起勇气将我的经历告诉其他女士(注:这套影片是由一位拿单逊医生DR.NATHANSON拍摄的,他以前所主持的诊所是全世界最大的堕胎诊所。但后来他竟然改变成为极力反对堕胎的人,用最新的技术将胎儿在堕胎过程中挣扎的情况拍摄出来)。当我看到那十二个星期的胎儿大子宫内的惨剧,我忍不住大哭起来,「她」是那么恐慌,「她」拼命的想逃避那强而有力的吸胎真空抽调器时,「她」的心跳加倍,「她」的手脚极力的挣扎向四面乱爬,「她」走投无路,一瞬间即被那吸器吸走了,「她」那「无声的呼喊」比任何尖叫还要刺心。

我在十六岁时不慎失身怀孕了,我父母知道之后,大发雷霆,若不将它打掉的话,他们不准我踏入家门,因为他们以我为耻。如果我离开家庭的话,我自己不能养活自己,在我走投无路之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弄掉他。于是父母带我去一间诊所,我躺在床上,他们不须十分钟便叫我起来,边说边笑,好像我只不过去打针这么简单。护士叫我去洗手间将东西放在一个盘子内交给她。我看到一个四肢五官皆全的四寸胎儿。护士随手将他扔入一个胶袋之内将他抛掉,好像抛掉橙皮或花生屑一样。我的心突然发生寒噤。过了十年,我结婚了,婚后已经十年多了,医生说因为我那一次的事留下后遗症,永远不能再有孩子,因我将我唯一的孩子放弃了。当时如果我知道,有人可收养那孩子,或者教会可能对我有适当的指导的话,可能今天他仍在间。今天有无数的女子正需要同样的指导,你的教会对此事有什么态度呢?——苏美灵《故事百感》

 

【受孕品】1984年在美国大选期间,候选人和现任总统曾经在电视上举行两次公开辩论。记者所发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而其中一项是关于堕胎。美国自从十一年前将堕胎合法化以来,现在每天至少有四千三百宗合法堕胎,还有无法计算的非法堕胎。接受堕胎手术的女子中,有百分之七十五是未婚的。换言之,每年有一千五百万胎儿在未完成四十周的孕育期便被拿出来了。但问题是医学界根据什么理由可以随时终止一个胎儿的生长。他们的论点是:因为不知道胎儿什么时候才算有生命的,所以现在女子身体内所孕育的,不再被称为胎儿,乃称之为「受孕之产品」(PRODUCT OF CONCEPTION)简称POC,于是他们可以将一个还未被称为人的东西随时终止它的活动。

下表是一个胎儿的正常生长和发育的过程:

(日期)    (器官发育情况)

二周        消化系统、血管

三周        神经系统、泌尿系统、心脏、骨髓

五周        淋巴系统

六周        骨骼、脑、眼睛

八周        生殖系统

十周        所有器官均已完成

四十周      出生

胎儿在第十八天,他的心已开始跳动,在十六周母亲已经发觉胎动,一直到四十周,胎儿不断的长大,直到产期便出生。

根据圣经给我们的启示(诗一三九1316)大卫说他在母腹中,神已覆庇他了。而我们尚未度一日,神都写在他的册上了。在耶利米书一章五节说:「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所以在受孕之时,一个亲生命已经开始了,故此堕胎等于谋杀。但对于那些受骗而怀孕的女子,除了政府或慈善团体提供避护所和暂时栖身之所外,教会对这些不幸的受害者,可曾有什么实际的帮助呢?有什么家庭领养这些小生命呢?为什么在教会内也有姊妹堕胎呢?

经训:「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提前二15)。——苏美灵《故事百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