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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綱目與靈訓要義

 

【對付良心】

對付罪,與對付世界,是對付我們(外面)的問題;對付良心乃是對付我們(裡面)的問題。「花襯衫」對付罪如除襯衫上之玷污,對付世界如除襯衫上之花紋,對付良心如除襯衫裡之細菌,這才達到完全清潔。神不僅注意人(外面)對付,更注意人(裡面)對付。「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詩五十一6)。

「雅各」對付罪,(埋藏外邦神像)(創三十五2 4);對付良心,(還銀子)(創四十三12)。

「但以理」對付罪,(不以王膳王酒玷污自己)內有不潔及祭偶像之物,(但一8);對付世界,(不要贈品,賞賜)(但五17);更是對付(裡面)良心,能說(對神無辜,對王未行虧損事)(但六22)。

「保羅」對付世界(腓三8),對付良心(徒二十四16)。

一、良心的來源

1、良心在人受造時已經有了,不是墮落後才造的。因為人是一次造成,(創二7)吹氣,「成了有(靈)的活人」。良心在靈裡。

2、良心再嗯墮落後才顯明。起初功能不顯明,在人吃善惡果子墮落後,才顯明出來。「赤身露體,不知羞恥」(創二25),後用果葉遮身,良心才起作用,知恥(創三7)。「人腦」生下就有功能,受教育後才顯明。「生番土人」受教育,成原子科學家。

二、良心的部位和功能

1、良心的部位。是靈的一部分。(羅九1)良心被聖靈感動,故知良心在靈裡。靈分三部分:

1)直覺——這部分能直接知道神與神的旨意。「先知寫聖經」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蔡姊妹上太平輪」(膏29)。

2)交通——這部分能與神有交通。靈(拜)神(約四24)。

「大衛」享殿中肥甘,得飽足,飲樂河水(詩三十六8)。「鰵魚遮住施恩座」(良10)。

3)良心——這部分能分辨是非善惡。(羅二15)是非之心,即良心,思念較量,以為(是)或(非)。「主摸人良心」法利賽人問主,要用石頭打死淫婦。主說,誰沒有罪,可先拿石頭打她。各人問良心,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走了(約八3~9)。「烏鴉破案」(福罪36)。

2、良心的功能

1)被啟發。人初步墮落,(吃)善惡果,又(躲)避神的面,以致失掉(直覺)與(交通)兩種功能。(良心)功能被啟發,眼睛明亮,能知善惡(創三7)。故良心再人生活行動中,具有辨別是非善惡之能。「洋芋遇警士」(福罪35)。

2)變麻木。人更深的墮落,連良心感覺也不理,變為麻木,熱鐵烙慣(提前四2)。「亞當」犯罪,感覺羞恥,躲藏(創三8)。但到「該隱」殺了亞伯,無覺。反頂嘴(創四8~9)。「瞎眼金魚」(福罪14)。到此靈的功能完全失去。「初犯罪」面紅,心跳,手抖。「久犯罪」死在罪中(弗二1),良心喪盡,沒有感覺)(弗四19)。「惡人」臉無羞恥(箴二十一29)。

3)大事有覺。大事臨到,仍有感覺。(大病)(危險)(大罪)(死亡)。「閃電透過百葉窗」。「掃羅二次良心發現」

a、隱基底洞。承認以惡報善,大衛比他公義(撒上二十四16~17)。

b、軸重營。承認有罪,糊塗,大錯(撒上二十六21)。

「猶大」見主備定罪,後悔(太二十七3)。「臨危說出罪行」(福神41)。

4)重生恢復。等到重生得救,神靈進入人靈,點活人靈,三樣功能一齊恢復(弗二5)(原文)。「陶對付光又寫信」(附102)。

5)良心的功能又分三方面

a、能覺是非,分別善惡(羅二15)。「法老酒政」良心作用,想起罪來(創四十一9)。「良心好像日出」(良15)。

b、知神(稱義)的,(喜悅)的,(定罪)的,(厭惡)的。「大衛割襟自責」(撒上二十四5)。「不許再開酒店」(良6)。

c、代表神管治我們。政府派員警管百姓,維護國法,神藉良心維護神在宇宙中之定理,定律。當人違反時,藉良心告訴人,約束人。「神的事情……原顯明在人心裡」(羅一19)。「約瑟受試探」主人妻誘。不從。屋內無別人,但受(良心)約束,怎能(得罪神)(創三十九8~12)。「神在看」(福神36)。「偷鬧鐘」(良2)。

三、良心管治的關係

1、聖經中七個時代

無罪時代(神治)——良心時代(自治)——人治時代(人治)——應許時代——律法時代——恩典時代(經過良心)——國度時代(神治)

2、無罪時代——是人直接受神管治,活在神前,是神治原則。「亞當未墮落」憑(直覺)知神旨,憑(交通)與神相交,直接受神管治。

3、人墮落遠離神。神在人裡,用良心管治人。人向自己良心負責,受良心管治,是自治原則。(羅二14)順(本性)即(良心)行律法上的事,雖無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4、人更墜落。不受良心(約束)(責備),(兇殺)(邪淫)(終日思想盡都是惡),(丟棄自治),神就給少數人權柄管治人,就落到人治之下。「凡流人血的,他的血必被人流」(創九6)。「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羅十三1)。「良心報攤」(福罪48)。

5、人是從(神治)墜落到(自治),再墜落到(人治)。神恢復的路是從(人治)恢復到(自治)。「順服掌權的」外邦人怕刑罰,是人治的原則。信徒為(良心)的緣故,是自治的原則(羅十三5)。再恢復到(神治)。「僕人聽從主人」不是只在(眼前)事奉,活在(人治)中,乃是存心(誠實)(敬畏主),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活在(神治)之下(西三22~23),神要祂子民活在(神治)中,不願他們落在(人治)下。「以色列人求立王」神不悅。厭棄神,不要神作王,不要(神治),而要立王治理,像列國一樣,要人治(撒上八4~7)。

6、基督徒應該活在神治之下。「立志行善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腓二13)。「誠實話」良心雖不定罪,若非出於神的。「大衛與拿單」好意建殿,但非出於神(撒下七5)。「教會」是神的家,由(神的兒子)治理(來三6)。教會應該完全活在(神治)之下。可惜今日之基督徒仍是要(學校)(機關)(家庭)(憲警)等等的人治。教會也有人的手,人意掌權,制度組織,少有(神治)的光景。你活在哪一個治之下呢?

四、對付良心聖經根據

1、(來十22)因主血「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彼前三21)受浸「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所以一蒙住血潔淨,一受浸,就當一至過良心無虧的生活。「平安中走去」(路七50)。

2、(提前一19)「常存無虧的良心。有人拋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船破壞了一般。」使徒叫聖徒良心一有虧欠,就對付掉,使良心一直在無虧的情形中;不然,在真道(信心)上,就如船破一樣,屬靈東西漏掉,人在神面前墜落了。「欠租不敢開門」(良4)。

3、(提前一5)「這愛是從無虧良心,無偽信心生出來的」。生活中要有愛,必須對付良心到無虧才可。

4、(提後一3)「……用清潔的良心所事奉的神。」事奉神,必須有清潔的良心。「摩西」(民十六15)。「撒母耳」(撒上十二3~4)。

5、(林後四2)「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不僅自己良心要覺得無虧,還能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才能將(真理)表明,不至受攔阻。「售票員試驗傳道人」(傳44)。

6、(彼前三16)「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譭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良心無虧才能向人見證主。「沒有減短分寸」(傳46)。

7、(徒二十三1)「……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保羅有能力,有膽量為神工作,因(對付良心)(保守良心)(憑良心)行事為人。

8、(徒二十四16)「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保羅自勉,勉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四知」(福神48)。

五、對付良心的對象

1、對付良心不是對付良心本身,乃是對付良心的感覺。(弗四19)「良心喪盡」原文「拋棄一切的感覺」。未信主前之外邦人,沉在罪中,生活行事拋喪良心感覺,不去對付。對於基督徒,凡良心感覺不安之(人)(事)(物)皆是對付的對象。「金戒耀眼」(良9)。

2、對付良心中罪的感覺。聖徒若在(人前)(神前)犯了罪,良心就有虧欠,馬上就有定罪的感覺,就要對付清楚。「大衛認罪」(詩五十一)。「向你懷怨」想起,趕緊與他和息(太五23~25)。「一千改一萬」(良13)。

3、對付良心中愛世界的感覺。聖徒若在神之外,貪愛世界上之人事物,而被其霸佔,良心就有定罪感覺,就要對付清楚。裡面會有聲音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約二十一15)。「樸素衣服」(世4)。

4、對付良心中其他感覺。罪與世界之外,其他不安感覺,不能說是罪,是世界,但叫你良心不安,皆要對付:如(不忠)(不勸)(不夠)(不真)(不配)(性格古怪)(不合聖徒體統)(信未回)(讀禱不夠)(坐姿不正)。對付良心重在對付這類的良心感覺。

5、外邦人良心之感覺只有罪的感覺,沒有世界與其他不安之感覺,只有基督徒良心感覺的三分之一。

六、對付良心的實行

1、在交通中,一有良心不安感覺,就該靠恩對付。(無條件)的接受對付,(不顧財物損失)(不顧丟臉),接受良心的更正與取締。「撒該」承認訛詐,賠還四倍(路十九8)。「銀鼠」(罪4)。

2、未犯者停止犯。「大衛停止向拿八報仇」(撒上二十五32~34)。已犯者要向神認罪,求主寶血洗淨。「大衛認罪」(詩五十一)。向人不只認罪,有時還要賠償,撒該賠四倍。「四十年不安」(良12)。

3、認罪(不可籠統),要(一件一件認清),(讓良心剖開查明),(不可用理由解釋)與(賄賂)。「亞當怪夏娃,夏娃怪蛇誘」(創三11~13)。「銅針刺透良心」(良14)。

4、天天活在對付中,每件(言行)(處事)(接物)皆問良心,「常存無虧的良心」(提前一19)。

5、無力對付者(承認是錯)(求主寶血遮蓋)(等候恩典)。(應該對付),不要被光要倒了。(不是存心拒光)乃是現在來不及。「主啊,沒有一件沒有恩典我能對付的,若主現在要我對付,求加我力。」又可告訴撒旦說:「不要這樣急,主從不要求我自己做一件事,皆是恩典供應。」「割病需保命」

6、舊約(石版上之律法)只有要求,沒有恩力供應(來八9)。新約(生命之律法)不只有要求,同時帶著供應力量而來(來八10)。(生命之光)有光照,也有生命之供應(約八12)。良心每次一有要求,都該說,這是恩典供應的先聲。

7、要得著恩典的供應,還須信而順服,先憑信心答應這個要求。「叫僕人打電報」(神是先去打,後有錢來,與世人不同。)「過約旦河」(書三15~17),足先踏下,水才分開。「獻以撒」先獻上,才看見公羊,(耶和華以勒)(創二十二9~14)。每次良心有感覺要求,都信這是神要供應我了,我答應。

8、要對付到裡面不只(平安),且是(生命)。不只安然,妥帖,穩當,也要(剛)(光)(飽)(活)(羅八6)。「象棋藏櫥」(附112)。

9、照經歷說,這種生命平安光景不能持續太久,又會感覺虛空,不安,不妥,好像又失去了。這有兩種原因:

1)不慎又(跌倒),又(失敗),(沾染污穢)(摸神不喜之事)。

2)順服良心感覺,(生命長進)了,聖靈(光照增加)了,裡面(要求提高)之故。

10、起初只是模糊的感覺不妥,有缺乏生命之光景,此時就該知道又有新功課來了,就該到神前光照,顯明出該對付的事物。一蒙確定指出,(模糊不確定)之不安感覺,就變為(確定)(因某事,某物),就該照此對付到平安為止。這種周而復始的對付,是一再潔淨自己,是一再長進。「溪水沖積汙」(交18)。

11、對付良心要照準則

1)不是所有不安感覺皆要對付,要知對付準則,這是保障。

2)對付罪的準則是(不義);對付世界的準則是(生存不必需的)與(霸佔你心的);對付良心則以(有意義)為準則。要問這不安之感覺若去對付,能(幫助自己)麼?能(幫助人)嗎?能(榮耀神)嗎?「放書」隨便放書,不安,對付了,叫你作不隨便人,是有意義。「睡床不安,要睡地」是無意義的。

3)一面嚴格照良心感覺對付,一面要守住「有意義」的準則。

七、對付良心的結果

1、把人帶到光中多蒙光照。良心是人靈的窗戶,神光從此照入。若有定罪感覺,而不對付,即有污點,良心感覺低,聲音弱。「廚窗」對付就如擦淨。「睡覺的人當醒過來,基督就要光照……」(弗五14)。「義人的路」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箴四18)。越對付,光越大。

2、除去(罪惡)(世界)(不聖)(不正)(不合)之事物。「趁早睡醒……脫去暗昧的行為ie,行事為人要端正……」(羅十三11~13)。「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得以(成聖)(林後七1),(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3)。

3、叫你良心無虧,產生信心愛心。(提前一5)良心是信心的託付。「貨在船中」。信心又是愛心的根基,是從無偽信心生出來的。

4、心裡坦然。(約壹三21)「我們的心(良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向神坦然無懼了。」

「偷吃東西」(交38)。「但以理在獅坑」(但六19~23)。「義人」膽壯像獅子(箴二十八1)。

5、把人從自治帶進神治。古人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畫地為牢,近于自治,是憑良心行事。基督徒更要從自治進入神治,通入天上豐富,「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一13)。「樓梯與電線」。「神家天門」神家是(神治),天門就開啟(創二十八17)。「寶座活水」讓神掌權治理,就有活水供應(啟二十二1)。

八、對付良心應提防之事項

追求時,不以預先知道。

1、良心軟弱

1)良心敏感是好現象,對付到一說一動就覺錯,不說不動也是錯,好像糊塗了,經過這一階段,才算學好了對付良心的功課。

2)過敏是不該有的。良心已經(敏感)光景,是不該有的。

3)已照良心虧欠感覺對付了,讓覺虧欠與定罪,這是過敏,軟弱的現象。「得罪弟兄」認了罪,還不安。「欠債」還了,仍不安。

4)不需要對付者,良心過分要你去對付。「心裡討厭某弟兄」。

5)一直覺得對付得不夠充分。「十年前偷一千元」加五分之一嫌少,新約又無明文,一直不安。

6)良心軟弱會叫人遭受無謂之痛苦與折磨,甚至惹起撒旦(控告)與(攻擊)。「吃好東西不胖」(良5)。

2、撒旦的控告

1)撒旦的控告與良心的控告不同。良心控告是有事實根據的,因犯罪,愛世界或其他,對神,對人有虧欠而引起的。撒旦控告是無事實根據的。「蟻獅布陷阱」(福罪56)。

2)撒旦控告常是提起「已對付過之事」,來叫你一直不(平安),叫你(下沉),叫你(痛苦),(失去交通),叫你(不安心追求)生命長進。

3、撒旦的攻擊

1)再下去就會遭受撒旦的攻擊。落在撒旦欺騙之下,而不自覺,就活落到三點攻擊地步。許多無謂的控告,以為是良心聲音,以致人的(靈)(魂)(體)都受到極厲害的(折磨),會叫人(神經錯亂),甚至(短命)。「老姊妹吃粗飯睡板床」被撒旦控告體貼肉體,改睡地,受餓,因而早死。

2)勝過撒旦控告攻擊方法。信靠主寶血(洗淨)(遮蓋)與(保護)(啟十二10 11;約壹一7~9)。「塗抹你的過犯」(福罪44)。

4、良心破口

1)良心破口為害屬靈生命很嚴重。

2)正常良心的感覺是根據生命程度的要求,是有生命能力供應得上,只要肯順服,即有夠用力量去勝過牠,良心不會有破口。

3)先期知識常產生良心不正常之定罪感覺。因為不是出於生命的,就沒有生命力量供應,就會產生良心破口。「十歲接受二十歲要求」產生無法彌補之虧欠。「嗜好」生命幼稚,有了嗜好,還能禱告,老徒點明,又用聖經指證,他被真理征服,想除,無力,良心就有破口,以後不能禱告,以致灰心。「燈泡破洞」不亮了。

4)若有先期知識之感覺,可對主說:「主,我知道這事該對付,但我生命力量來不及,求你用血遮蓋我,不讓撒旦攻擊我。」一有恩典,即對付,不可拖延。恩典包括環境與裡面力量。「財物賠償」外面收入加多,裡面催你還,就該對付。人的(勸勉),與(規條的限制),無生命能力之供應,最會產生良心破口。

九、三種對付的重要性

1、三項對付是基督徒初期基本功課。基督徒初期該對付的功課皆包在(對付罪)(對付世界)(對付良心)三項中。

1)經過對付罪,就將從神所得之(稱義在他身上活出),並彰顯在人面前,不作不義的器具,而作義的器具(羅六12~13)。

2)經過對付世界,就活出(成聖生活),與世界有了分別(林後六17)。

3)再經過對付良心,裡面的感覺就更敏銳豐富,到此(靈的功能才剛強),顯明「基督的平安在……心裡作主」(西三15)。

2、三項對付帶人進入隨靈而行之生活。到此外面不討神喜的東西才脫離乾淨,才開始從外面轉到裡面,學習隨從靈,跟從主的功課。「帳單未還清不必來赴會」(附85)。人越接受這三面對付,越蒙恩,生命長進越快(羅八14)。

3、(久不長進)(死沉)(麻痹)(看不見聖靈有運行)要查問此三項對付如何(詩一三九23)。

4、對付就是真順服神。「尼尼微人」信服神,(離開)惡道,(丟棄)強暴(拿三5~10)。口呼順服主無用,除了對付,還有什麼順服。「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棄不義」(提後二19)。順服功課90%以上是對付。「保羅」攻克己身(林前九27)。今天難處就是在(對付上不順服),不是(不徹底),就是(拖日子)。因此(神被得罪)(良心暗淡),(靈就癟氣),聽道,讀書,讀經(少有光照)。若是大家對付,聚會要大大改觀了。

5、敬畏主的人必定有對付。敬畏主是怕得罪祂,不討祂喜悅,一有這些,即對付。「神是烈火」合不來的,都要用火燒滅。所以當存(敬畏)的心事奉祂(來十二28~29)。「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猶大」屢偷錢囊,從未對付(約十二6)。神說他是(沒有更變)(不敬畏神)的人(詩五十五19)。

6、對付就是讓主作工。常說求主作工,主不作工無辦法。不是主不作工,作工就是要摸我們難處,我們順服去對付,才真的讓主作工。徹底照每個感覺認真去對付,主的工作就是得通,整個人活起來,變為工作炸力,把主工作炸除去。「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器皿」(提後二21)。

7、不對付就黑暗。越不對付,裡面感覺越無所謂,聽憑我們住在黑暗裡。「掃羅」一再不肯對付,神就不藉夢,烏陵,或先知回答,結果找交鬼婦人(撒上二十八6~7)。「惡人的道」好像(幽暗),不知因何跌倒(箴四19)。

8、天天活在對付中。不是一次對付清楚就畢業了,要天天活在對付裡面。一發現過錯,或已往未對付清楚之事物,立刻對付,就能在主裡越過越深,越往前去(路二十一34~36)。——合

 

附注:方框中者系故事之題目。

「蔡姊妹上太平輪」(膏29),指造就故事中,「膏油塗抹的教訓」項目,第29個故事。

「烏鴉破案」(福罪35),指福音故事中,「罪」項目,第35個故事。餘此類推。

── 張郁嵐《靈命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