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义拾穗
【三种不同的生命】新约圣经在提到人的「生命」时,希腊文用三个不同的字,它们的意思各有所指:
(一)肉身的生命:希腊字是bios。当主耶稣称赞那个寡妇说,她把一切养「生」的都头上了(可十二44),就是用这个字。
(二)魂生命:希腊字是psuche。主耶稣对门徒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十六25)。这里的「生命」,就是用这个字。
(三)灵生命:希腊字是zoe。主耶稣又说,我来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约十10),就是用这个字。
「肉身的生命」会随身体的衰亡而寂灭;「魂生命」就是人的自我,是人与生俱来的生命,是人天然就有的生命,在人死后,这个魂生命仍将存在,且将面临神的审判(参启廿12),不信的人的魂生命,将会遭受第二次的死(参启廿一8);「灵生命」就是信徒重生时所得的新生命,我们在这一系列信息中所要讲论的,就是这一个生命。── 黄迦勒《灵命基要信息》
【生命的本质】圣经形容我们信主耶稣的人,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3)。我们是神所生的,所以我们自然有神的生命。但是,有一件事我们须要注意的,就是圣经几乎不用「神的生命」这个词,只在一处说不信主的罪人「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弗四18)。圣经却有很多处提到祂「作」我们的生命,或祂「是」我们的生命;因此,这个生命的本质就是神自己。
神自己乃是生命的源头(参诗卅六9)。神为着要让我们人得着祂作生命,就借着肉身显在人间(参提前三16)。这位道成肉身的神,就是主耶稣基督(参约一14)。当主耶稣显在地上的时候,也就是生命显现出来的时候(参约壹一2)。祂来到地上的目的,乃是要叫人得生命(参约十10)。所以圣经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2)。在主耶稣将离世归父之前,祂对门徒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十四16~17)。今天,圣灵就是基督的化身;基督是在圣灵里面,来到我们信徒的灵里面活着,作我们的生命。所以主又说:「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十四19)。
我们基督徒所信仰的神,乃是父、子、灵三而一的神──父是在子里面,子又是在灵里面;父在子里面显在人中间,子又在灵里面进到人的灵里。实际上,住在人里面的,有父(腓二13)、有子(加二20)、有灵(罗八11)。所以简要的说,生命的本质就是三而一的神。── 黄迦勒《灵命基要信息》
【只有神的生命纔是真正的生命】在宇宙中,除了人的生命以外,还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生命,有:植物的生命、动物的生命、鬼魂的生命、天使的生命等等。但在这众多不同的生命当中,没有一种的生命算得是生命,因为它们都没有神生命的性质。所以圣经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2),这里乃是把神的生命当作独一的生命。在神看来,只有神自己的生命纔是生命,此外任何的生命都算不得是生命。── 黄迦勒《灵命基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