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公义、正直纲目与灵训要义
【正】
(一)正即是正当中、适中、不偏不倚,不只是指不弯曲、不邪说的。
1.主传正道(路廿21)。
2.神的国权是正直的(来一8)。
(二)正近乎中庸之道,不高看,也不低估,不偏左右,大小适中,但不是折中(罗十二3)。
1.按正道行(来十三18)。
2.正直的教训(多二7)。
(三)事奉神的人不可走极端,钻牛角尖,对真理要绝对而持平,对人对事看法判断要不篇不倚,正正好。
1.人都是偏离正路走差了,变为无用(罗三12)。
2.向左向右,主说这是正路(赛卅20~21)。
(四)这不是属灵道德问题,乃是性格问题。
1.对人――爱、热、冷、敬畏、教、责,都要适中。
2.对真理――要两面看,给适当地位。
3.对己――地位、功用要看得合乎中道(罗十二3)。
(五)事奉主的人治理教会,非正不可,偏就枯,歪就倒。
(六)基督是正,那里没有基督,那里就不正。
──《性格操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