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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热忱纲目与灵训要义
【热】
(一)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冷的人、不冷不热的人,不能事奉主(罗十二11;启三15~19;林后八22)。
(二)热不只不冷、不温,更是烧人、烫人、推动人(如电器过电,发声、光、热能)(罗十二10;赛九7;卅七32)。
(三)热是从灵、从爱而发,不活在灵中,不住在主爱里,就不能热(约十五5,8,10;罗十二11)。
(四)事奉神的人,要不住的祷告,与神交通,享受主爱,以致热心事奉神、服事人、激励人(林后九2)。
(五)热心而不胡涂(罗十2)。
──《性格操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