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不貪婪綱目與靈訓要義
【貧】
(一)貧窮的人有福了(路六20)。
1.靈�堻h窮的人有福了(太五3)。
2.為著愛主、事奉主,生活貧窮的人有福了(路九35;十4;廿二35~36)。
3.不是因懶惰弄貧了,而定富人的罪。
(二)主為人成為貧窮,叫人成為富足(林後八9)。
(三)為著愛主、愛教會,揀選貧窮(約十二5;徒三6;廿33)。
1.貧窮而有智慧(傳四13)。
2.極窮間顯厚恩(林後八1~2,16~22)。
3.似乎貧窮,卻叫多人富足(林後六10;十二15~18)。
4.主知道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啟二9)。
(四)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3~10)。
1.錢財是事奉主的人,一大試煉和試驗(彼後二14~16;猶11,16)。
(1)想要發財,就離了真道。
(2)被愁苦刺透,沉在敗壞之中。
2.有機會得錢,而為事奉主不得,就是揀選貧窮(彼前五2;三3;多一7)。
(五)神不願、也不叫祂的兒女貧窮(太六24~35)。
1.神是豐富的神――物質、屬靈都豐富。
2.神以貧窮或富足試驗人愛祂的心如何(箴卅8~9;約六7)。
3.學會了處貧窮或富足(腓四7,11~13,18~19)。
──《性格操練》
【不可起貪心(太十六21)】
一、夏娃摘食禁果(創三1~8)
二、以掃貪飲紅湯(創廿五29~34)
三、亞干喜愛財物(書七20~21),基哈西也是如此(王下五20~27)
四、掃羅憐惜牛羊(撒上十五9~35)
五、少年戀慕家產(太十九16~22)
六、猶大暗賣恩主(太廿六1~16)
七、夫婦欺哄聖靈(徒五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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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良才《經題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