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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熱忱綱目與靈訓要義

 

【熱】

   (一)要靈�堣齞騿A常常服事主;冷的人、不冷不熱的人,不能事奉主(羅十二11;啟三15~19;林後八22)。

   (二)熱不只不冷、不溫,更是燒人、燙人、推動人(如電器過電,發聲、光、熱能)(羅十二10;賽九7;卅七32)。

   (三)熱是從靈、從愛而發,不活在靈中,不住在主愛�堙A就不能熱(約十五5,8,10;羅十二11)。

   (四)事奉神的人,要不住的禱告,與神交通,享受主愛,以致熱心事奉神、服事人、激勵人(林後九2)。

   (五)熱心而不糊塗(羅十2)。

──《性格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