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財綱目與靈訓要義
【理財之法】
一、對錢財的一些認識
1、錢有力,與性命有關(箴一19)。(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貪財的水水」(福罪21)。(雅四2)(貪戀)(殺害嫉妒)(團毆爭戰)。「加州淘金狂」(福空39)。
2、錢可變各物,叫萬事應心(傳十19)。神從一本造出萬有;撒旦發明錢,將萬有統一而管制之,故能影響轄制人。神要叫(基督是一切);撒旦要叫(錢是一切)。
3、錢財是不義的(路十六9)。不僅不義之財是不義,錢財本身在神看來就的不義;因為神造萬物,賜給人享受,叫人感謝祂,依靠祂(提前六17);撒旦卻利用錢財竊奪神的地位,叫人只靠錢,不靠神。「靠四十元抑靠神」(獻59)。
4、錢財是該撒的物(太二十二18~21)。世界的國裡有錢財。在神的國裡沒有錢財:
(1)神的原則一切不用錢買。萬物是(賜給)(創一29),恩典是(白白給)。
(2)神要人承認真實屬靈的財寶(弗一3)。「少年官」主要他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跟從祂,得天上的財寶(太十九21)。「尋求積財在天」(獻41)。
5、錢財的虛空的
(1)(無定)(提前六17),(繡壞)(太六19),(飛去)(箴二十三5)。「九大財閥」(福空35)。
(2)有無用的時候(路十六9)。「財主死去」所預備的要歸給誰呢?(路十二20)。「發怒日子」資財無益(箴十一4)。不能救人脫離災難,禍患。不能贖人生命,叫人長遠活著(詩四十九6~9)。這世界一過去,金銀全都無用。「母子哭金條」(福空41)。
(3)不能叫人心裡滿足(傳五12)。「何時稱富」(福空28)。
6、錢財與神對立。(太六24)事奉瑪門,就不能事奉神。「法利賽人」貪愛錢財,就(嗤笑)耶穌(路十六14)。「殿中作買賣」牛羊,鴿子,銀錢有地位,把主擺在一邊,主心焦急如火燒(約二13~17)。「巴比倫城」滿了貿易(啟十八10~19);「新耶路撒冷」滿了神(啟二十一10~11)。「你事奉神我事奉瑪門」(世7)。
7、錢財能敗壞人
(1)迷惑人,把道擠住,不能結實(太十三22)。「重慶家庭聚會」(附82)。
(2)引誘人離開真道(提前六10)。「基哈西」(王下五20)。
(3)使人難進神的國(太十九23~24)。「少年官」產業多,優優愁愁的(走了)(太十九21~22)。
(4)使人為利混亂神的道(林後二17)。「巴蘭」(啟二14)。
(5)使人陷入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裡,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9)。「真牛奶摻豆漿」(附84),利令智昏。
二、基督徒理財原則
1、世人理財原則。(賺、省、積)(開源節流)(量入為出)(算盤不到一世窮)。「只會掙錢積財」(獻52)。
2、聖徒理財原則(路六38)。
(1)先給人。〖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得在給。「神就給他更好機會」(獻47)
(2)用大量器給。〖你們用什麼器量給人,就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神給人是寬的,用(十足升鬥)(上尖)(下流)(連搖)(帶按)(倒)。我們是〖給〗;神是〖倒〗。「神的量器比我的大」(獻58)。我們相反,斤斤較量,神給你也斤斤較量。神只好照樣給你。
(3)量出為人。先給出,多給出,後收入,多收入。人收入出毛病,因支出出毛病。聖徒根本不該有缺乏。神不願兒女有缺乏(太六25),如花不缺衣,鳥不缺食。「憑信能作何等事」(信27)。有缺定規有毛病,因未照神理財之法。要保持不缺乏,必須找神的定律而行,故要學習繼續往外給。人有信心求神給他,但無信心把錢拿出去。
3、要仰望神。(提前六17)〖要依靠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聖徒衣食一切都要靠神憐憫。(撒上二7),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財主也要仰望神。財主也有討飯餓死的。「九大財閥」(福空35),三位經濟破產,貧死。
4、要信神能。(嗎哪鵪鶉)是神賜下(出十六13~14)。花鳥那樣多,神能養活(太六26
28~29)。「一條大魚」(禱38)。「曠野變餅」(太十六9~10)。「面油不減不缺」(王上十七14)。「百倍收成」(創二十六12)。「烏鴉叼餅肉」(王上十七6)。(千山牛)(萬山羊)皆是神的(詩五十10)。「我知道神怎樣辦」(信25)。
5、要知道神給是有條件的。〖給人,就必有給你的。〗不照這定律行,即窮苦。(神有)(神能)(神肯)「倪兄」二十多年經歷說:〖這幾天沒人給,必在給人上出毛病〗。祂將最後一文拿出給人有無數次。
6、要知神是照你對待人的方法待你(路六37~38;詩十八25)。要豐富就得給,要窮保留。(箴十一24)。(施散)卻更(增添),(吝惜)反致窮乏。幾位有困難兄姊不是因收入不行,因給不行。「只給一粒芝麻」(獻44)。
7、須知神是要人均平。(林後八13~15)(互補不足),多收(無餘),少收也(無缺)。(林前十一21)。這個(饑餓),那個(酒醉),是神所責備的。「凡物公用」沒有一個缺乏,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是均平的原則(徒四32
34~35)。「論打買不論打用」(己22)。
三、兩個理財見證
1、莫爾先生的故事
他是英國生命與信心報的主編,是靠主過日子的人,常有缺乏與試煉,常找出試煉的緣故。他信(路十六38)「你給人,就必有給你的。」每次缺乏總對妻子說:「這幾天在給上定規出了問題。」一次連麵粉也沒有了,和妻子向神認錯,定規家裡有東西太多,求主給他們看見,什麼東西多,所以主不給。不是先求麵粉。禱告後各處查看,連小孩子衣服查過了,都是僅僅夠用。就對主說:「主不會錯,定規是我們錯。」於是再查,查到地窖,看見一箱牛油,實在太多了,就把他分送貧窮肢體。然後對妻子說,現在我們樣樣都清楚了,跪下禱告說:「主!我提醒你一句話,「你們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請你紀念我沒有面了。」
一個窮病殘廢的姊妹,躺在床上禱告主,求一點牛油,不久,莫爾送了一塊來。她感謝之後,又說:「莫爾弟兄雖然什麼都不缺,如果有缺少,主,求你聽他禱告。」誰也不知道莫爾缺少,反以為他有錢,又買牛油送人。不到二三小時,莫爾就收到兩袋麵粉。你對人沒有恩典,神在你身上也缺少恩典。
2、倪弟兄第一次學給的功課
一九二二年,魏同學請我到建甌,離福州五百里,路費約需八九十元。我還在讀書,沒有錢,答說,主如果要我去,我就能去。禱告後,主給我二十元,還有零角約有百個,還差三四倍,但已定規拜五下船起行。拜四,想起神說:「你要給人,就必有給你的。」就有點怕,都給人,主不給我,不能動身,那就難了。那時心裡感覺越過越重,「你要把鈔票從出去,銀角留著自己。」裡有又有意思說,要我給一位有家庭的同工。走出去,對主說:「如果你要我送這位弟兄,叫我去,半路遇見他。」果然半路迎面而來。我就說:「弟兄,主叫我擺在你手裡。」說了就走,走後流下淚來,我說:「主!我已經打電報給魏弟兄說去,錢送出去了,叫我怎麼去呢?」但心裡舒服,因為主說:「有給人的,就必有給你的。」
明天要下船,拜四拜五全天沒有錢來。那天,我離開了福州城,一路禱告到上船:「主,我給了人,你不給我,這是你的事。」第二天下午,我到了水口,就得換民船,船費要七八十元。存款只有八十二角,想買票回去。就有意思說,為何不禱告,可以便宜一點去呢。就說:「主,我不求你給我錢,我只求你給我到建甌」。船還未到水口,就有小船問說,你上建甌,我帶你去,只要七十角。為何如此便宜呢?因為縣政府包了,許我帶一個客人。這樣到了建甌。回來那可難了。我是一直禱告。一位鹿腓利先生請我吃飯說:「倪先生這次來,我們很得幫助,回去路費好不好由我負責。」我一面快樂,一面覺不行,就說:「已經有一位負責的。」我回來就懊悔,這一件事給我打掉了,但是裡面很平安。
第三天,我要動身,只有二角錢,相當作難,就禱告說:「主,你把我帶到建甌來,你不能讓我回不去,是你負我的責任,不能讓人進來。如果我錯了,我肯認錯,但我不相信我有錯。」一直說,這個責任是你的,因你說:「你給人,就必有給你的。」走到路上,鹿腓利先生派人送封信來,他說:「我知道有人負責,可是神叫我覺得,在你這次來建甌的事上,我應當有分。」我就接受了,除了路費外,尚夠印一期復興報。
回來之後,就去見同工。他的師母一見,就說:「倪弟兄,我要問你一件事,你離開福州,為何送我二十元,為何把錢一塞就走。」我回答,我禱告一天,主要我把錢送給他。她說:「那天晚上,是我們家中末了一頓飯,最末了一點柴。直到前幾天,主又另外給我們錢」我下坡走的時候,心中非常清楚,如果我把那二十元留在袋裡,那二十元也就死掉了,送出去,就有用了。在路上我就仰起頭來對主說:「路加第六章三十八節,我是第一次看見。」就把自己再一次奉獻。從那天起,我定規要給,不願一文錢留在我手裡是懶得的錢。我要把錢送出去,讓神行神跡,當作神聽禱告的答應。我給人容易的,主給我也容易的給。我給別人,我有需要,祂必給我。
四、基督徒理財方法
1、錢不可緊握手裡。(雅五3)金銀都(長了繡),那繡要證明你的(不是)。錢是越握越死,至終化為烏有,叫神兒女都變貧窮。「盧布變廢紙」(獻54)。線像自來水一樣,越給越多,神也越信託你。「不多的忠心」就把許多的託付你(太二十五21)。「銀子埋土」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太二十五25
28~29)。
2、把錢拿出去種(林後九6)。
(1)「多種多收」愚人扣種子,吃種子。
(2)(種)與(埋)(丟)不同。(埋)是握在手裡。(丟)是吃喝,打扮,浪費。(種)是供給出去。「聖徒供耶城」(徒十一29;羅十五25~26)。「腓供保羅」(腓四15~16)。是(種),不是(丟)。
(3)不能不種盼收。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故求供給的禱告神不能聽(箴二十一13)。
(4)種在有困難的肢體上。等到自己有需要,可收你所種的(林後八14)。
(5)需要時向神收。對神說,我現在種在肢體身上,我需要時向你收。你信神履行祂話。「存在銀行」種在肢體上,是把款存在天上的銀行,最殷實可靠,有需要時,可憑存摺去取。「太愚笨的方法」(獻42)。(神)、(人)、(己)皆得益。(神)得榮耀;(人)得補不足,更信神。(己)蒙恩,更富足。「喜樂妙法」(獻65)。
3、要奉獻給神(瑪三8~12)。
(1)扣下當納的十分之一是:、奪取神的供物。、咒詛就臨到身上。(倒)(偷)(病)(災)(漏)。「秦扣一百」木柵秦弟兄,夫婦信主,開一雜貨店,獲利不多,久未奉獻。某月,突然賺下一千二百元,夫婦喜出望外,十幾年來沒有看見這種情形。感恩之餘,商量奉獻。姊妹說,獻上三百元。主日,秦弟兄去聚會,留下一百,只獻二百。聚會回來,姊妹就說,今天一個生意都沒有,一文錢也沒有賺到,人家都到對面去買,孩子又發高燒。秦弟兄立刻去請醫生,打針吃藥,一個星期不好。太太問丈夫有無作錯事,得罪主。丈夫口中才說沒有,心裡即受感動催促,說出扣下一百元,虧欠主。太太請丈夫把餘下一千元拿出來。丈夫說,醫藥用去五百五十元,只剩下四百五十元。太太說,一百應當還給主,剩下三百五十元獻給教會,供給有需要的弟兄姊妹。遂到會所奉獻。長老看見,一同禱告。回來心裡充滿喜樂。當天,小孩熱就退了。那一個月錢賺多至二千元,又獻五百元供給弟兄姊妹。家裡平安喜樂。
(2)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歸入神的倉庫,神就敞開(天 )窗,傾福與你,甚至無處可容。(地)必成為喜樂之地,土產不毀壞,葡萄不落果,(萬國)稱你為有福。(天福)天上各樣屬靈的祝福,(地福)富足,(萬國福)尊榮。(申二十八12)。必借給許多過敏,卻不至向他們借貸。(申二十八14)作首不作尾,居上不居下。
(3)神許可人試試看。收十擔留十石,變貧窮,受咒詛。獻一留九,變祝福。「曹試風試」(附52)。
(4)一切拼上為著神。「以利亞求雨」(王上十八30~45)。大旱缺水,王與大臣出去找水。以利亞求雨之先,吩咐把水倒下去,不太可惜嗎?要天上降下大雨,就得把水先澆在壇上。三次四桶,留下喝多好。若留下,天就不下大雨了。「亞伯拉罕獻子」(創二十二16~17)。老年只有一子,獻上,得眾子孫,如天上星,海邊沙。「獻上」厲害,「倒下」也厲害。
4、供給者的報答。腓立比人多次供給保羅之需要(腓四16)。保羅說:「我的神必供給你們一切所需要的」(腓四19)。這節聖經不是為求的人預備,乃是為「給」的人。多人不給而抓「腓四19」是徒然的。先有16節的「給」,才有19節的「報答」。「撒勒法寡婦」(王上十七8~16)。無面無油時,要把僅有的一把先為先知作餅吃,就能養你三年半。先知住在她家,一直給,一直有。
五、提防錯誤
1、誇耀。「投銀元響」(附53)。「高舉鈔票」(附54)。「留名人前」(附55)。(太六1~2)不可(故意叫人看見)(吹號)(故意要得人榮耀)。
2、浪費。吃喝玩耍,交際,嗜好享樂。一切不必需的,皆是浪費。「唐愛筵」(天8)。「大廈衰頹」(獻55)。「不義的管家」浪費主人財物,不義,被廢掉,交別人經管(路十六1~2)。要問有否浪費主所托給你的財物?
3、扣算。「圓角銅元」(附56),「亞拿尼亞」留下幾分(徒五1~2),等於(吞進自殺)。人若吞金,必要驚慌搶救,扣住奉獻,以為討了便宜,可憐。「是主的一角失去了」(獻51)。人們寧被盜去倒去,不奉獻。「安全的奉獻箱」(獻49)。
4、打發應付。「先換小票」(附57),如同打發乞丐。「給她兩銅板」(禱69),免得她麻煩我。看工人窮乏可憐,才給一點,應付了事。須知不僅要(樂意),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羅十五27;林前九11)。
5、獻壞的。神是(大君王)必須把(最好)的給祂。獻壞的,是藐視神,祂看為(惡),(不收納),會被(咒詛)(瑪一8
13~14)。「八七水災」(附58)。
6、遲延。「莊稼中的穀」「酒醡中滴出的酒」剛收成,一出來就獻上,不可遲延(出二十二29)。「早遲不獻」(附48)。箴三28有現成的,不可說,(明天)再來,必給你。「不買票講理由」(膏16)。
7、鬼不甘心。鬼騙人財物用在(世事)(世物)(犯罪)(偶像)(戰爭)上。「金牛犢」(出三十二3~4)。「大拜拜」花費幾千萬元。「一隻戰艦」費用足建千座國民學校。「美國吸煙」每年消費十余億美金。
六、釋放我們的錢出去
1、不可抓緊錢
(1)撒旦叫人緊扣財物不放,不用來侍奉神。「留下牛羊」法老扣留以色列人的牛羊,不讓他們帶去祭祀神(出十24~25)。「請給全倉麥子」(禱68)。「雅各的責備」在這末世,只知(積攢)錢財(雅五3)。
(2)新舊約教訓,貧窮不是基督徒的路。(箴三十9)不叫貧窮辱主。(弗四28)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腓四19)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神不要我們困苦,如有,是因把錢抓緊了。越愛自己,越把錢抓緊,就越貧餓。「裝在囊中」漏掉(哈一6)。「收到家中」吹去(哈一9)。「要水流到須裝水管」(獻45)。
2、釋放錢財(給神作事)(聽禱告)(行神跡)。「五餅二魚」交出,讓祂祝福,叫五千人吃飽(太十四17~21)。「最末一餐」(獻57)。「恰卻七角」(附64)。供教會,供工人,工貧病。「幾個婦女」病治好,鬼趕走,就用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八2~3)。「才德婦人」張手周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箴三十一10
20)。錢抓(自己)手中是(死的)(懶惰的),錢擺在(主)手中及(教會)中是(活的),能(行走)(作事)。你有需要神會安排。千山牛,萬山羊,都是神的,萬有在祂手中,連撒旦也在神手中。不要怕,祂能叫「烏鴉效力」(王上十七6);「窪處裂開湧水」(士十五18~19);「饑荒變豐裕」(王下七章)。「唱三一頌」(信31)。
3、供給十益(林後九6~15)。
(1)多種多收。「煤油大王帳薄」(獻48)。
(2)作得樂意神所喜愛。「祖母五角煙」(附59),讚不絕口。「捐輸祭」神喜悅(來十三16)。「經歷地上天堂」(獻66),神樂己樂。
(3)仁義存到永遠。仁義是(生命)的果子,是恩典作出來的(林後八1),是(主)所分派結出的果子,永遠常存(約十五16)。主如何,我們也如何。
(4)多加種子。越給越能給,越作越有。(太二十五29)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減少反增加」(獻46)。
(5)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給出去的只是(錢財),神卻叫你(凡事)屬物質的,屬靈的都富足。(一舉數得),不僅財物增多,所需用的充足,恩賜,知識,口才,神跡,奇事,亮光,能力,愛心都會增加。
(6)補聖徒缺乏。(許三十元)(附61)。
(7)叫許多人感謝歸於神。得到供給,知是神愛的眷顧,就感謝神。「空白支票薄」(信30)。
(8)受者從供給上得憑據。「李三十二元」(附62)。
(9)將榮耀歸於神。a、看見神榮耀的恩典作工,叫人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便將榮耀給給祂。b、看見神行神跡,歸榮耀給祂。c、看見祂的應許信實可靠,歸榮耀給祂。「張拿圖章來」(附63)。
(10)因獻者愛心有代禱。你紀念他,愛他,給他有供給,能感動他紀念你,愛你,為你代禱。「莫爾給牛油」一位窮殘廢姊妹,禱告求牛油。不久,莫爾送來一塊。她感謝後代禱說:「主,如果他有需要,求你聽他禱告。」不到二三小時,莫爾就到兩袋麵粉。「保羅為腓立比人禱告」切切思念他們,常是歡歡喜喜為他們祈求,要他們的愛心多而又多,結滿了仁義的果子。這與腓人再三供給他不無關係(腓一3~4
8~11;腓四15~16)。保羅有此經歷,才對哥林多人有此帶領。
4、信託神的話。(詩三十七3)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把自己放在神話裡,比印鈔票還保險。祂是(信實)的(申七9),向來是照(祂的話)善待僕人(詩一一九65)。你信託祂的話,使祂能照祂的話成就在你身上。「天上來的電報」(獻43)。你信祂的話,既是尊重祂。你尊重祂,祂必重看你(撒上二30)。——合
附注:方框中者系故事之題目。
「貪食的水手」(福罪21),指福音故事中,「罪」項目,第21個題目。
「靠四十元抑靠神」(獻59),指造就故事書中,「奉獻」項目,第59個題目。餘此類推。福音故事及造就故事二書,臺灣福音書房有售。
── 張郁嵐《靈命追求》
【誰是『財主』?】
讀經:路十八24~30
一、聖經中一個難解的現象──好像我們的主不喜歡有錢的人
1.路十二章『無知的財主』的故事
2.路十六章『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
3.路十八章『財主難進神國』的故事
二、甚麼叫作『財主』
1.『財主』的字意是『擁有許多財富』
2.『有錢』,但問題是『擁有財富』的人,常被『財富所擁有』
3.撒但常藉財物來霸佔人、附著人
4.一旦被財物所附著,就會變成『財迷心竅』
三、世上一些另類的『財主』
1.凡被任何人、事、物所霸佔、所著迷的人,都是『另類財主』
2.聖經中兩次提到『貪心與拜偶像一樣』(弗五5;西三5)
3.人變偶像:運動明星、電影明星、歌星、牧師、屬靈偉人等
4.事變偶像:舊約禮儀、祖宗遺傳、傳統文化、聖經觀念、神學知識等
5.物變偶像:收集字畫、時髦衣服、房子、汽車、聖蹟等
四、如何才能不變成財主(如何才可以進神的國)?
1.駱駝穿過針的眼(25節)
2.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27節)
3.為神的國『撇下』(28節)
4.跟從主(28節)
──
黃迦勒
【只知積儹錢財(雅五3)】
一、不知錢財不能使心滿意足(傳四8;五10)
二、不知錢財有時長翅膀飛去(箴廿三5;廿七24首句;啟十八16~17)
三、不知錢財往往陷人於網羅(提前六10;猶大、基哈西)
四、不知錢財能攔阻人進天國(可十22~25)
五、不知錢財不能使靈魂得救(詩四十九6~9;彼前一18;太十六26;路十六19~25)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財主的愚拙(路十二13~21)】
一、忘記真神(17~19節注意「我…我…我…我」幾個字;但四30~33;申八18)
二、全然為己(21節「為自己」)
三、以財養靈(19節「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
四、只顧生前(19節「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暢快罷」;林後四18)
五、不顧來世(21節;太六19~20;十六26)
──
丁良才《經題模範》
【不可起貪心(太十六21)】
一、夏娃摘食禁果(創三1~8)
二、以掃貪飲紅湯(創廿五29~34)
三、亞干喜愛財物(書七20~21),基哈西也是如此(王下五20~27)
四、掃羅憐惜牛羊(撒上十五9~35)
五、少年戀慕家產(太十九16~22)
六、猶大暗賣恩主(太廿六1~16)
七、夫婦欺哄聖靈(徒五1~11)
──
丁良才《經題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