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和社會拾穗
【法蘭克林承認神在國家事務上的權柄】便雅憫法蘭克林不是個福音派基督徒,他的日常生活也不是完全符合聖經的原則;然而,他相信『承認神』是建立美利堅合眾國的必要因素。在一七七八年一個立憲的會議上,他作出以下的聲明,並要求議會每天的程式以禱告作開始。
『我已經活了一把年紀,隨著日子的過去,我越發看見一個真理的明證,就是神管理人類的事。若一隻麻雀沒有神的許可也不能跌在地上,難道一個國家的興起可以不用祂的幫助嗎?我們從《神聖的文獻》(聖經)中得著保證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我肯定地相信這個,也相信若得不著祂協力幫助,我們在這政治大樓所進行的,也不會比巴別塔的建築者好。』
盼望今日的國家領袖能這樣清楚地承認神在國家和世界的事務中。
【兵丁為誰而戰】攻擊戰應正名為情慾的戰爭,自衛戰為不得已的戰爭。前一種是魔鬼的,願主阻止它;後一種惟有神能救我們脫離災禍。
基督徒有服從政府徵召、保衛國家的義務,但戰爭的責任是由政府負責,而非由國民。世界是邪惡的,並不是神的國;若為神的國,一切戰爭必要停止,因為基督徒不用鎗砲爭戰。
基督徒去打仗,不是以基督徒的身份去打,乃是以服從命令的國民身份去打。戰爭的原因若不是公義的,雖然他做的是可怕的殺人的事,而他的良心仍可無虧,因為他做國民的責任符合他愛國的責任。─
馬丁路德
【對掌權者的順從或抗拒】「在不同的時候,抗拒或順從都是同樣需要的。」─ 潘霍華《囚室來鴻》
聖經中的良知呼聲及耶穌的生平事跡與教訓,都顯示出對邪惡的不認同。我們不但要揭發邪惡和不公義的真相,且要對抗和克服它們。姑息邪惡從來就不是一種美德,假若那些掌權的人行了錯事,並不會因為他們是掌權者而使錯成為對。若掌權者是「為神行義的僕人」,我們便要服從他們。若他們不再按照這個程式運作時,民眾就有權要求他們交代,以及用各種合法的途徑去對抗。
默想:忠誠遵行絕不應是盲目的服從,然而卻是一種道德上的回應以圖達至忠誠遵行所引至的一切後果。─
Charles Ringma《與潘霍華一起反思》
※ 基督徒的錯誤,是讓文化改變我們的信仰,卻不能以我們的信仰去領導文化。─ Dr. Rodney W. Johnson
※ 一個國家,一個文化的最後考驗,不在火箭能發射多遠,或有多少軍隊,而在信仰的真假。─ 寇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