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不该有黑暗与罪恶拾穗
【读经拾遗第四题
遮盖阴私与揭发罪行之不同】
【问】
创世纪第九章20~25节记载,挪亚醉酒,含看见他父亲赤身未替他遮盖,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挪亚醒了酒,知道含向他所作的事,就咒诅他的故事。
另一面,提摩太前书五章20节说,「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
请问,两者之差异是甚么?
【答】
一
阴私
挪亚醉酒的情形,只是个人生活上的不检点,失态而已;且是发生在自己的帐棚里,并不影响他人,或是危害他人;不是犯罪,只是一件不太光荣的偶发事件,不愿他人知道的个人阴私而已。并且含是他的儿子,应该有义务立刻替他的父亲遮盖失态。可是他不但没有这样作,反而曝露了父亲的阴私,所以纔受了咒诅。
二
犯罪的人
提摩太前书五章20节所说的,是犯罪的人。犯罪的人,和过犯不同。一个好人若不事事谨慎,也有可能偶而失慎被过犯所胜。然而他们随即蒙光照,悔改认罪,对付罪,不轻易重犯。这样的人,既不是提前五章所说的犯罪的人,也不是哥林多前书五章13节所说的那恶人。圣经所说的犯罪的人,或是恶人,都是指着已经习惯于犯罪,犯了罪之后没有罪恶感的人。林前五章所说的的恶人,乃是;「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既是如此,当然不能替他遮盖,还要让众人知道,以免遭受亏损。提前五章的犯罪的人,照上下文看,应是重在指犯罪而被控告的长老。
除此之外尚有以西结书三章17~21节,及三十三章7~9节,也告诉我们,应该警戒恶人离开恶行,拯救他的性命,若不然,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主却要向知道恶人而不警戒他的人,讨他让罪人丧命的罪。约翰壹书五章16~17节也说,「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哥林多教会中那位收了他的继母与她行淫乱的弟兄,保罗尚且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林后二6~7)。
到底甚么罪是严重到一个地步,成了至于死的罪呢。我们不太清楚。
希伯来书十章26~29节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宝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注:这里的亵慢圣灵和马太十二章31节的亵渎圣灵略有分别;这里的罪,可能是至于死的罪,但还不是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的罪)。
主耶稣亲自告诉我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1~32)。
这样看来,那些亲近主耶稣,对于神的旨意很清楚的人,类似十二门徒之一,卖主的犹大,那样蒙特恩的人,因着个人的私欲,不顾圣灵的感动和禁止,一意孤行,替魔鬼说话,卖主卖友,干犯神格,作出破坏神旨意并亵渎神的言行,大概就是属于亵渎圣灵,不但是至于死,且是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的罪了。神是爱,但神也是烈火忌邪的神,是大而可畏,轻慢不得的神。我们应当恐惧战兢,存着敬畏的心,以免得罪祂。
三
消极的事
在教会生活中,常常听到有人把阴私,犯罪的事,不合乎基督的道理和教训的事等等,混杂在一起,统称为「消极的事」,并声称,在教会中不该谈消极的事,祇能谈积极的事;甚至说,凡谈消极的事,就是散布死亡,传染大痲疯。
阴私是不该显扬的;但消极的事是否该题,则有下列的讲究:
(一)谈的动机,目的,乃是为防止错误继续下去,并且是为挽回弟兄,而不是惟恐天下不乱。
(二)为要使众人转向积极。
(三)被消极的事所影响的范围有多大,需要改正,谈的范围就要有多大。
圣经是记载消极的事最多的书。因为神希望祂的子民认识魔鬼的诡计,认识自己败坏可怜的光景,以便转向神,接受救恩。
若非有摩西的责备和对付,亚伦和以色列民就不会从制造金牛犊,拜偶像的错误中醒悟过来(参照出三十三)。
若非先知拿单奉差遣责备大卫,那么大卫虽杀了乌利亚,夺了他的妻子,还不知悔改认罪(参照撒下十二)。
若非先知以利亚奉差遣责备亚哈王,那么他虽任凭妻子耶洗别谋害拿伯,霸占人家的葡萄园也不会受良心的控告。
以色列民因不读律法书,不晓得耶和华的作为,和他们神作事的法则,以致偶像的数目与城的数目相等;所以神就差遣先知耶利米责备他们说,「因为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
在新约圣经中记载,有些从耶路撒冷来的信徒,把割礼的规文带给安提阿的信徒,困扰他们;甚至彼得和巴拿巴都受他们影响时,身为晚辈的保罗,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当面抵挡彼得,而且把经过情形写信给在加拉太各教会,重申福音真理(参照加二)。关于这件事,从来也没有人批评过,保罗这样作,是揭发长辈的阴私,是背叛,是大痲疯;反而认为是为真理打了美好的仗。
四
结论
教会是按神的旨意被召之人的聚集。神召我们的目的是要把我们模成祂儿子的模样,成为圣洁毫无瑕疵,彰显祂各样的美德,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可是我们今天都还在变化的过程中,没有人是完全的;都还没达到圣洁无有瑕疵。我们(包括在教会中带头的人在内)常会有软弱,失败甚至偶而因不小心被过犯所胜。这些都是消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必须澄清,认罪,对付,纔能转向神,积极往前。凡事都不能敷衍了事,不然,错了还以为是对的,至终一同败亡。
虽然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但是为使生命能长进,我们必须先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纔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若是我们的软弱与失败,甚至罪恶,只在意念之中,尚未有行动,未曾害及他人,那么我们只需要在神面前认罪对付就可以。「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但是我们的软弱,失败,与得罪的范围,若超出意念,已经对他人构成伤害时,则不能仅在神面前认罪就算了事。我们若不对那些被得罪的人认罪,对付,求他的饶恕,不只会绊倒人,且会叫我们的祷告有拦阻。经上说,「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太五23~26)。
你得罪人的范围有多大,认罪的范围也相对的该有多大。你得罪的是一位弟兄,你向那一位弟兄认罪对付就够了。你若是得罪全教会,你就该向全教会认罪对付。一个平信徒,其得罪的范围往往较小;但若是长老,同工,或使徒,其得罪的范围往往较为广泛。并且愈是前面带头的人,愈不容易看见自己的过错,也不容易下宝座,谦卑下来认错。
大卫王谋杀乌利亚,夺了他的妻子之后,并没有犯罪的感觉;他的眼目只看见别人的过错,恼怒欺负穷人的富户说,「行这是的人该死」;直到先知拿单点出,「你就是那人」,之后始蒙光照认罪(参照撒下十二1~13)。
教会不容易因着平信徒的失败而大受亏损;但往往因前面带头人错谬的带领,和错误的榜样而受极大的亏损。并且若是头号的带领者出错,据于利害关系衡量,其余的同工长老们,往往利用挪亚醉酒赤身的例为借口,视为遮盖阴私,竭力遮盖恶行。「因为他们从最小到至大的,都一味贪婪,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他们轻轻忽忽的医治我百姓的损伤,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耶六14~15;八10~11)。当该尽职的君王,祭司和先知,以不要谈论消极的事作为借口,不顾神旨意的时候,神不得已选召平民阿摩司为祂说话。他说,「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门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耶和华选召我,使我不跟从羊群,对我说,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豫言」(摩七14~17)。我们都知道阿摩司所说的话,乃是暴露他们恶行,及宣告神的惩罚,就是,那些人的口头语,非常严厉的消极话。但愿我们都有耳听这样的消极话,知道自己的错谬,免得继续往错谬里直奔,自取败亡。我们该转向积极,就是转向活水的泉源,主耶稣自己。主说,「现在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玛三7)。──《查经辑要》黄共明
【新耶路撒冷城的一切都像水晶般绝对透明】我们都知道,那座圣城就是教会的一个表号。教会――那一座城――最特别的一点,就是她像水晶那么透明。『那座城的光辉,如同极宝贵的光辉,明亮如同水晶。』城里的街道是用精金造成的,那精金又是如同水晶那样明亮。而城里流通的那一条生命水的河,也是如同水晶透明。在那一座城里无需日光,也没有人工所制造出来的光;『神的羔羊就是那座城里的灯』。羔羊的工作,已经把那里头一切的不洁、黑暗,都清除了,每一件事物都像水晶般清明。这些都是表号的说法,是代表属灵的原则。这是教会该有的光景,这也就是教会这一所建筑物所该有的超卓特性。
【光带进喜乐】光能使人鼓舞,能使人高昂。黑暗是叫人下沉的,在黑暗里头,你的灵总不能被建立,特别是在黑暗一直延长的光景中。住在黑暗里的人,都不是愉快的人。为着要有喜乐,我们必须要有光。光就是有这一种的结果﹗当我们坐在黑暗中,自自然然就会陷在许多暧昧思想里。黑暗的阴影能杀死我们的灵。可是当我们在光之下,我们就会感觉何等的快乐。那里若有属灵的黑暗,那里就没有喜乐。若教会里有罪恶,教会就没有喜乐。这就是黑暗。所以该把光带进来。当光进来了,喜乐也进来了。喜乐乃是光的果效。若教会满了光,教会必满了喜乐,这二者总是携手同行的。我们该是一班喜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