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執事和服事綱目與靈訓要義
【執事】
一、執事的意義
1.原文字義:『服事者』、『用人』、『僕役』(Servant
or Minister)――在教會中服事主的人
2.廣義的執事可分為兩大類:
(1)話語的執事:「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弗四11;林前十二28上;林前三5;西一23,25;帖前三2;提前四6)
(2)事務的執事:「幫助人的、治理事的」、「管理飯食」(林前十二28下;羅十二7~9;羅十六1;提前三8,11;徒六2~3;廿一8)
3.狹義的執事:專指事務的執事,在長老的監督下辦理教會中的事務(參腓一1)
二、執事的產生
1.從眾聖徒中間「選出」、「揀選」(徒六3,5);「舉薦」(林前十六3)――原文含有『仔細地查看後挑出來』、『作出選擇』的意思
2.由主的工人「試驗」,然後「按手」、分「派」他們(提前三10;徒六3,6)
三、執事的資格
1.也有「女執事」(羅十六1;提前三11)
2.品格上:「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提前三8~12)
3.恩賜上:「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徒六3)
4.名聲上:「有好名聲」(徒六3)
四、執事的數目
「諸位執事」(腓一1);「眾執事」(提前三8,12原文)――兩位以上(複數),一個教會中該有多少執事,視教會人數的多少和事務的需要而定
五、執事應該注意的點
1.「當專一…誠實…殷勤…甘心」(羅十二7~8;提前四15)
2.「固守真道…在基督耶穌的真道上大有膽量」(提前三9,13)
3.照著「所得的恩賜」盡力而為(羅十二6;林前三5;弗三7);不可小看或踐踏別人的恩賜(林前十二21)
4.要「凡事忠心」(提前三11;太廿四45;廿五21,23;西一7;四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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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
【男女執事】
1. 執事的存在☉ 徒 6:1-6; 羅 16:1-2; 腓 1:1
2. 執事的資格☉ 提前 3:8-15
3. 執事的責任☉ 徒 6:1-4
4. 恩賜的職事──見聖靈的恩賜
――《主題彙析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