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章例證綱目與靈訓要義
【比喻之功用】
(太十三3,24,31,33~34;廿一33;廿二1;廿四32;廿五1,14,32~33;路五36;六39;十二16,41;十四7;十五3;十八1,9)
一、比喻如號筒──令人驚心(太十三1,3)──如書中之圖畫令人注意
二、比喻如窗戶──令人心明(太十三35;羅九21;十一17~25)──注意,各屋須有窗戶,卻不可盡是窗戶
三、比喻如味素──令人愛聽(撒下十二1~7首二句;路十八9~14;十九11~27)
四、比喻如釘子──令人易記──好比方容易記憶,也助人日後想起比喻的教訓
五、比喻如尖針──令人得道──無針難以縫衣,無綫針也無用,故此各比方應有一定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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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良才
【講章中之例證】
一、例證之功能
1.可解釋某一真理──用最簡扼的故事來解釋一個難懂的真理
2.可提起聽道者之興趣
3.可使內容更充實完全
二、如何獲得例證
1.由聖經中取材料
2.由自然界中取材料
3.由歷史與點故中取材料
4.由科學知識中取材料
5.由文學中取材料
6.由個人信仰經驗中取材料
7.由講道者編寫或想像中取材料
8.由一般故事或格言專輯中取材料
三、運用例證之原則
1.不可用與講道無關的材料
2.要夠水準份量
3.避免用陳腐的例子
4.資料要正確,內容要清楚
5.運用故事解釋重點時要注意:
(1)內容與重點密切相關
(2)避免不必要的細節
(3)要能造成一個高潮
(4)不必事先聲明說要開始講一個故事
6.運用統計數字支持論點時要注意:
(1)運用完整的數字,而不是大略的數字
(2)把數字來源交待清楚,引起人們的信賴
7.引述格言支持論點時要注意:
(1)說明原著作者之姓名
(2)把引用的話自然帶入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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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達雄《如何準備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