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古教会(二)──改教以后时期
(主后1648年 ~ 1789年)
【启蒙运动的兴起】早在改教运动期间(主后1517年至1648年),由于近代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使人们对历来教会中所教导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不再毫无保留地全部接受。在改教运动初期,人们尚以多利买(Ptolemy)的「天动说」来解释宇宙,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日月星辰都环绕地球运行,周而复始。及至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1473~1543年),发现「地动说」;比萨人伽利略(Galileo Galilei,1564~1642年)用望远镜观察天体现象,证实了哥白尼的学说,引起神学界极大的反对,利用宗教裁判所逼迫他收回学说。
当科学界对向来的宇宙观念持怀疑的态度时,哲学界也同样热烈地奉理性之名,向当时教会中既有的权威挑战。英国哲学家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强调利用归纳法从实验中所得到的简单事实,可作为成立假定原则的基础。培根把他的经验主义引入道德范畴,这在当时是一种革命性的观念,因此很多人视他为现代思想之父。又有法国的笛卡儿(Rene Descartes,1596~1650年),倡导一切知识均以怀疑为起点,他认为对所有的事物都应抱持怀疑的态度,必须先有确据,纔肯相信;他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以为自我、万事以及神的存在,均与吾人的思想相关。── 黄迦勒《教会历史》
【理性时代】由于上述的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到了十七及十八世纪,「唯理主义」(Rationalism)入侵神学领域,达于高峰。从「科学和神学十分相合」,而演变成「科学和神学互不相干」,最后,竟宣称「哲学理论和神学根本不相合」。此种观念,影响了当时的信徒和教会领袖们,转而注重理性;教会中有顺应潮流的一派,应运而生,就叫「唯理派」。这派在教会中颇有势力。他们只注重:「神」、「道德」、「永生」三项,却不明白十架赎罪的道理,所以多半以耶稣为教师,而非救赎主。虽然如此,他们倒以为只有他们纔是真实的基督徒。
兹列举当时著名的唯理主义思想家及其主张如下:
(一)牛顿(Sir Isaac Newton,1642~1727年):牛顿因发现万有引力而享负盛名,他是英国教会的会友,但他的神学见解并不「正统」。他承认神之超然性、全能及完美,他不接受泛神论中世界心灵的思想。但他仅基于对宇宙秩序的崇敬而相信神;他认为神自创造宇宙之后,定立固定的规律,使它自行运作,此后,神不再介入或指引。他这种思想观念,为「自然神论」(Deism)铺路。
(二)伏尔泰(Francis-Marie
Arouet de Voltaire,1694~1778年):伏尔泰是法国哲学家,曾受教于巴黎的耶稣会教士门下。伏尔泰不是无神论者,他著书反对无神论,并提倡自然神论;他相信神的存在,但因世上的苦难与罪恶,使他认为神并非全能。他的悲观主义,也使他对正统基督教的教义,满怀憎恨。
(三)鲁索(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鲁索被称为法国革命之父,因为他的自然理性原则,推动了革命的精神,并燃起其火花。他是日内瓦一个法国难民家庭的儿子,起初是加尔文宗的信徒,后来成了天主教徒,最后改信自然神论。他所提倡的是一种感性的自然神论,亦即相信神存在,相信灵魂、永生及人需要遵循良心行事。《社会公约》(The Social Contract)是鲁索著作中脍炙人口的名著。
(四)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年):休谟是苏格兰哲学家及历史学家,他提倡怀疑主义,对于自然神论加以驳斥,把理性降为经验的产物;他说,人的脑袋,捕捉经验及观念,留下印象,成为感性知识,而这类知识只是印象的虚假复制品。他也攻击神迹,说,神迹若是真实的话,就与经验相违。休谟的推理,把传统那种以神迹证明基督教的做法说成一文不值。
(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康德被称为日耳曼理性主义之父,是他使唯理主义达于顶点,也是他使唯理主义趋于尽头。康德指出理性有惊人的可能性,但也有明显的限度。他说明纯粹的理性,不能证实,也不能推翻信仰的对象。理性有它不能逾越的领域。康德承认有关神的概念是至高的才智,但他否认有关神属性的任何知识;他视耶稣基督为历史上的典范,祂是一位最能取悦神的人,仅此而已。── 黄迦勒《教会历史》
【唯理主义的影响】唯理主义的盛行,虽曾一度威胁了基督教基要真理的安危:圣经、神迹、悔改、祷告、基督的神性、三位一体、肉眼可见的教会,以及最重要的,就是神在世界中的临在。但是无可讳言,唯理主义对教会及世界,也都带来了一些积极的贡献,诸如:破除迷信的行动,消灭了灵巫法术的技俩;民主人权战胜了极权统治;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不断攻击奴隶制度;进展的希望向失望挑战;道德自觉唤起了普遍的觉醒。── 黄迦勒《教会历史》
【敬虔主义】正当唯理主义盛行于教会中时,「敬虔主义」(Pietism)的兴起,为当时的信徒提供了另一种的选择。事实上,敬虔主义并不是对唯理主义或自然神论的回应;早在路德改教之后,因为改革教派过于注重纯正的教义信条和冷漠的形式仪文,敬虔主义乃是针对此而作出的反抗运动。敬虔主义强调重生、个人信心,以基督徒切身经历作为宣教动机等等的重点。它的特色包括圣经的道德、罪恶感与被赦感、灵修祷告的圣洁、对人类的同情、感情的情绪化表现,以及听道与唱诗时的热诚。敬虔主义大体上在德国发展,然后又渗入挪威、瑞典及丹麦的路德会信义宗内,在平信徒中激发起宗教热忱;从德国移民到美国去的信徒中,也有很多是深受此运动影响的。由敬虔主义孕育出来一种生机更为活泼的敬虔生活,大大地改善了牧师们的灵性质量、讲道事工,以及青年基督徒的训练,并增进了平信徒对于教会的责任心。
敬虔主义的主要领袖是:
(一)施本尔(Philip Jacob Spener,1635~1705年):施本尔是路德派信义宗的牧师,为日耳曼敬虔主义的创始人。他鉴于当时的教会太过注重争论教义细节,但教会里面却有许多的邪恶,因此主张:信徒个人灵修时精读圣经;全体信徒皆为祭司;爱心与知识并重;在神学辩论上,不求个人和自私的争执,只求真理得以辨明;以更高的道德标准重组神学教育;复兴福音宣讲;主日讲章应以建立信众的灵性生活为目的。他反对跳舞、玩扑克牌、看戏,且教人在饮食服装上要有节制。他又筹组家中的「革新」(Regenerates)小组聚会,读圣经、祷告、讨论讲章;人们戏称此类小组聚会为「敬虔小组」(Collegia Pietatis),这是「敬虔主义」名称的来源。
(二)富朗开(August Herman
Francke,1663~1727年):富朗开是把敬虔主义运动发扬光大的一个人。他把哈勒大学(University
of Halle)作成敬虔运动的中心,他在那里造就了很多的传教士,因此我们可以说,近代传教运动的曙光,是从这个中心出来的。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曾到哈勒访问富朗开,并学习他的教育理论,并且把它应用在普鲁士的教育体制中。── 黄迦勒《教会历史》
【摩尔维亚运动】由新生铎夫(Count
von Zinzendorf,1700~1760年,又译「亲岑多夫」)所领导组织的「摩尔维亚弟兄会」(Moravian Brethren),可说是敬虔主义所产生的惊人结果,姑不论敬虔派人士是多么不赞成这种组织。摩尔维亚弟兄会原是在波希米亚跟随胡司约翰的信徒,在胡司死后大遭逼迫,遂隐藏在森林深处,以「弟兄」彼此相称。在反改教运动及三十年战争(主后1618~1648年)期间,这批弟兄们几乎被扫荡殆尽,只剩下一小部分「余民」。有一批从摩尔维亚到撒克逊避难的弟兄们,幸得新生铎夫收容在他的地产上,不久,新生铎夫对他们发生兴趣,他自己便加入他们的会中,并成了他们的领袖。
新生铎夫是一个富有的贵族,他把一部分地产捐给摩尔维亚弟兄会,使他们在那块地产上建立「赫仁护特」(Herrnhut),意思是「主的居所」 (Lord's Lodge)。这是此类基督徒小区的第一个样本,在小区内有他们自行订定的条规,一同作息并灵修。
摩尔维亚弟兄会强调基督是信仰的中心;他们与世界断绝关系,不与政治发生牵连;他们轻看阶级,专一注重彼此作弟兄的交通配搭;他们弃掉形式上的组织,没有总会、分会之类人为的统一;他们也尽力放下道理上不同的见解,转而注重那些相同的点。
摩尔维亚弟兄会热心传教,甘愿往任何地方为基督福音作见证,盼使全球归顺基督。他们是基督教各宗派中,最先认真地遵行基督「大使命」的团体,结果使他们对其他各宗派在遵行「大使命」方面,产生极大的影响,这影响力和他们的总人数(以美国为例,大约不超过七万人)不成比例。── 黄迦勒《教会历史》
【美国浸信会】英国的浸信会信徒移民到美国之后,因当时麻萨诸塞殖民区的州立教会属于公理会,故直到十七世纪中叶,在美国尚无浸信会出现。后因一位从英国移来的牧师威廉斯(Roger Williams)极力主张政教分离,在罗得岛(Rhode Island)的普维顿斯(Providence)成立了美国第一间浸信派教会,这是罗得岛的开始。
主后1647年,当成立罗得岛州政府时,采纳了政教分离及宗教自由的原则,它后来也成为美国宪政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对浸信会是一项很大的贡献,使它在麻州得以脱离公理会,自行成立浸信派教会。
主后1707年,在费城召开第一次美国浸信会大会,当时总共只有五个教会。主后1742年是美国浸信会历史的转折点:在那一年中,浸信会大会采用了加尔文色彩极浓的信条;在这以前,一直是亚米纽斯派(Arminianism)占多数;从此以后,美国浸信会变成加尔文信仰。── 黄迦勒《教会历史》
【贵格会】第十七世纪中叶,有一种神秘主义在英国的教会中产生;他们所主要关心的,是神与信徒个人灵魂的关系。极端的神秘主义,弃绝教会的组织,抬高神的直接启示,视异象和异梦较圣经和圣礼更紧要。其中最有名的,当推由佛克斯(George Fox)所倡导的「贵格会」(Quakerism)。佛克斯是一位极其严肃而敬虔的人,他坚信圣经,但是他认为:「如果没有圣灵的光照,圣经对一个人而言,永远是一本封闭的书。」弗克斯称圣灵的光照为「内心之光」(Inner Light)。弗克斯不利用任何教会,也不采用任何信条或神学,他根本不相信神学院、神学训练或全职事奉。
「贵格」这个名字的由来并不确定。可能是导源于有一次弗克斯叫一位英国长官要「因主的话而战栗」。有些人则说是因为早期弗克斯的门徒非常热诚,在聚会中,尤其是祷告时,因情绪激动而战栗,反对他们的人就给他们取外号叫「战栗者」(Quakers)。然而,他们很不同意这个名字。他们最喜欢约翰福音中主耶稣所说的:「我称你们为朋友」;因此,他们喜欢被称为「朋友」。他们的组织,不称为教会,而叫「朋友会」(Society of Friends)。
他们聚会的地方非常简单,里面没有讲台,没有乐器,也不唱诗。他们坐在一起,安静地等候圣灵的感动。如果经过一段时间没有圣灵的感动,他们就静静地离开;但有时圣灵会感动一位或数字「朋友」,不论是男或女,这些被感动的人就站起来分享他们的信息。在信息之间,有时也会渡过一些完全沉默、相当难捱的时光。
「朋友们」不赞成「誓言」和「战争」,他们相信并履行「以善生善」的原则。他们也相信,圣灵的引导不仅是在聚会中,也在日常生活中。因此,他们也常安静地等候圣灵对他们日常生活问题及决定的引导。贵格会信徒尊重所有人类的尊严及价值。
贵格会在英国的人数激增,但也遭受极大的逼迫。主后1661年,被囚于英国监牢中的贵格会信徒,达四千二百余人。于是有很多的贵格会信徒移居美国新大陆,虽然他们在新英格兰地区也遭到反对和放逐,但仍继续不断的涌入,最后逼使殖民政府不得不取消禁止贵格会的法令。
主后1681年,贵格会会史上有名的彭威廉(William Penn),获英王颁赠宾夕法尼亚州给他,第二年又给他特拉华州。彭威廉在欧洲各地刊登殖民广告,并且宣告宗教自由;结果有大批殖民者涌进宾州,其中大部份是贵格会信徒。到主后1760年时,据估计贵格会的「朋友」们约有三万人。── 黄迦勒《教会历史》
【英格兰的大觉醒】十八世纪开始的时候,英格兰人的灵性生活正处于最幽暗的时刻;清教徒的灵火快要熄灭了,大多数的教会,高举「自然神学」,大部份讲道缺乏热诚,都是一些枯躁无味的道德论调,没有神的启示。人心全为黑暗笼罩了,法院内满是诡诈,人民毫不以污秽的事为耻,政府高级官员收贿更是常事。那是粗鄙的、趋炎附势的时代。人民各方面都退步,渐至与野蛮人无异,就在英格兰道德快要沉沦的时候,忽然来了一个大奋兴,国家得着荣耀的兴旺和发展,连唯理派的历史家也承认,英格兰在这时候得了救。
(一)韦斯利家世:这个大复兴首先出现在牛津大学,但它的泉源却来自一个热心祈祷的母亲心里。其实,复兴的历史大都是发源于祈祷的母亲。苏撒拿•韦斯利(Susanna
Wesley)是教会历使上一个伟大的妇人,她坚强不屈的精神,对她儿子的影响很大。苏撒拿嫁给一位英国国教的牧师叫撒母耳•韦斯利(Sammuel
Wesley)。他们一共生了十九个孩子,其八个夭折,第十五个是约翰(John),第十八个是查理(Charles)。这两个孩子成了教会历史上重要的人物。
主后1709年,韦斯利住家被焚,约翰和查理几乎烧死;那时约翰刚六岁,一生无法忘怀自己从火焰中被救的景象,他常自称是「从火中抢救出来的一根柴」。
(二)「圣洁团」:约翰和查理都很会读书,后来相继进入牛津的基督教会学院(Christ
Church College)。约翰于毕业后被按立为牧师。当约翰不在牛津时,弟弟查理发起组织了一个社团,研读有关基督徒灵命的书。后来约翰也回来加入此社团,而成为这个团体的领袖。主后1730年,约翰领导团员开始前往牛津监狱做探访工作,也开始实行纪律的禁食。其他牛津的同学们讥笑他们,而戏称他们为「圣洁团」(The Holy Club)、「圣经蠹」;因为当时大部份学生都过着放肆的生活,而这个社团里的人却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又因看见他们做事很讲求条理,便叫他们「循道派」(Methodists)。
(三)悔改归正的经历:在此之前,韦斯利兄弟虽然热心寻求神,也从事传教的工作,但并未有过悔改的经历。主后1738年5月21日,查理在一场大病中悔改归正,得着了内心的平安。三天后,即主后1738年5月24日,是韦斯利一生的转折点。那天,他不大情愿的去到阿尔德斯门街(Aldersgate Street)和一班信徒聚会。一位弟兄念了马丁路得所著的《罗马书注释》序文,约翰听的时候大有感受,基督的灵彷佛馨香的风吹透他的身体。他不再做徒劳无功的挣扎了,只将自己如同小孩卧在耶稣怀里。他这时纔得着了由神来的、不可形容的平安。
自此,他就满心笃信地传讲福音。可是他讲的越恳切,教会越排拒。屡次他讲完的时候,牧师便向他发怒说:「韦斯利先生,不要再来这里讲道了。」但平民大众却喜欢听他,一些人心里受了感动,渐渐聚拢起来,组成小团契,同心祈祷讨论。他们起初在福特巷(Fetter Lane)设了一个小会堂作为总部,但拦阻他们的力量日增,最后竟被逼到野外去。谁知这竟是神奇妙的计划。
(四)成为户外布道家:怀特菲(George Whitefield)是一个旅馆主人的儿子,被韦斯利兄弟引进他们的「圣洁团」。他讲道很有口才,但不久有人指摘他把人民弄得狂了,教会逐渐又不要他讲道。一日,他在一家教会讲道,会堂内挤得满满的;这时,他转睛向外看,见到外面有千多人站着不得进来,显出很失望的样子。于是他想到为何不到外面露天布道呢?这是破天荒的事,教会的弟兄们都很不赞成,认为是狂妄之想。后来,他到布里斯托去讲道。但当地的教会人士并不欣赏他的热心,两个礼拜内,各会堂都拒绝他。既然不受教会欢迎,他就到监狱里向犯人传福音。不久,连这一个门也被市长关了。成千成万的人急欲得到生命的粮,可是到处都容不下怀特菲,不过他毫不灰心。他已清楚看到神的指示,于是他离开关了的门,转向野外。那在加利利把青山草地当做讲台的主,亲手招他去做同样的工作。
离布里斯托不远,有一个地方叫京斯维,那里住的都是煤矿工人。他们没有礼拜堂,作风很野蛮粗鄙,不讲守法。怀特菲从布里斯托被赶出来后,就到这被人轻看的地方来。主后1739年2月17日,他站在一个小山坡上讲起福音来,有二百个煤矿工人满心惊奇的围着他,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事──一个穿宽袍垂锦带的人站在山坡上讲道。怀特菲天天在那里讲道,围观的人增加至二万之多,路边满是人,树上也是人。温暖的夏天分外可爱,太阳悬在蓝天之下,万籁似乎都静下来让怀特菲说话。这位青年清脆有力的声音,满载着真神的慈爱,达到会众的心底,动人心弦的场面立时就出现了。
那些矿工的黑脸上涌现出悔改的眼泪,像无数的白色的河道,要将他们的黑脸洗白,甚至黑色的心也洗白了。讲完道后,怀特菲即刻写信给在伦敦的约翰•韦斯利说:「来呀,这里的火燃起来了。」韦斯利应命而来,看见神的恩典,极其兴奋,后来怀特菲被请到别处去,就留下韦斯利继续作工。这就是韦斯利成为户外布道家的开始。从此以后,全球都成了他的讲台,他所到的地方,都有神的圣火伴随,一直到英格兰最远的地方,又跨越大西洋,把普世教会都奋兴起来。── 黄迦勒《教会历史》
【美国的大觉醒】开拓新英格兰殖民地的,原都是一些灵性坚定的清教徒,但是到了他们的孙辈时,几乎失落了所有的热忱;特别是第十八世纪前期,由于自然神论及唯理主义之风的兴起,不仅使英格兰的教会进入沉睡状态,它们也同样使美国的教会沉陷在可叹的低潮光景中。
然而,就在这时,殖民地的属灵情况有了急剧的改变,这就是所谓的属灵「大觉醒」(Great Awakening)。一系列奋兴聚会在殖民地各处展开。美国和英格兰的属灵大觉醒同时发生,都同样因为受到德国敬虔主义和摩尔维亚运动的影响,而且都集中在乔治•怀特菲一个人身上。
(一)乔治•怀特菲:怀特菲(George
Whitefield,1714~1770)在英格兰的野外布道工作相当成功,但他把那里的工场让给约翰•韦斯利,而从主后1738到1770年间,他先后七次到美国旅行布道。
在那些年日中,他来往奔波于美国各殖民地区,从新英格兰到乔治亚,不停地在各地讲道;不管他到那里,都有无数人前来聆听,有时听众达三万人之多。他极有口才,是十八世纪伟大的布道家;怀特菲以他那无与伦比的雄辩才能及使人慑服的性格,带领了许多人信主,也造就了无数信徒的灵命。甚至以注重实际出名的富兰克林,也被怀特菲的讲道感动了,并且写下他在听道时的感受。
(二)约拿单•爱德华滋: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1703~1758)的名字与新英格兰「大觉醒」不能分开。从各方面看,他都是美国殖民地的杰出知识分子,是在美国当地出生的伟人之一。他原来是麻萨诸塞州中部诺坦普顿城(Northampton)一间公理派教会的牧师。
主后1734年十二月,爱德华滋讲了一系列「因信称义」的道理,直接针对当时正在新英格兰滋长的「亚米纽斯主义」。讲道时,这位瘦长、苍白而年轻的牧师,活生生地描述神的震怒,并力劝罪人尽速逃避。很快地,教会有了起色,整个诺坦普顿城都有了改变,居民普遍都对个人悔改有浓厚的兴趣;结果,在一年之内,差不多全城所有十六岁以上的人都有悔改的经验,似乎全城充满了神的同在。
主后1740年,复兴之火烧遍了全新英格兰,信主的人多如潮涌,在三十万人口中,有二万五千到五万新决志的人加入教会,整个新英格兰的道德标准也随之提高。
这个大奋兴同时具有强烈的感情及身体的表现,强壮的男人仆倒在地,女人则歇斯底里。主后1741年,爱德华滋在康涅狄格安田镇(Enfield)讲道,那天的题目是:「罪人在忿怒的神手中」,讲道中途,他必须停下来,请大家安静,好让大家可以听见他的讲道,因为全场都在大声痛哭,哭声盖过了讲道的声音。当爱德华滋看见情绪作用掩盖过属灵方面的醒悟时,他开始正面反对情绪主义。他憎恶肤浅的奋兴,对加入教会的要求也非常严格,甚至因为他不准许未悔改的人领圣餐,而引起了争论,最后被迫于主后1750年离开诺坦普斯教会。
(三)富瑞林浩生:美国的大觉醒,虽然以前述的怀特菲和爱德华滋最为出名,但最初带进这个大复兴的,当推富瑞林浩生(Theodore J. Frelinghuysen)。他是荷兰改革宗的牧师,是德国敬虔主义者,反对单单重视外表宗教礼仪及表现;他热情澎湃,又极具讲道的才华,他的讲章强调悔改归正、内在更新的必要;他火热有力的讲道带出明显的果效,教会增加许多新人,别的教会听见了,也邀请他去讲道,于是,复兴的火从新泽西州的拉利丹(Raritan)河谷向外延烧。
(四)威廉•滕能特:滕能特(William
Tennent,1673~1745)是长老会的牧师。他博学多闻,以流利、幻想丰富的言词,吸引了广大的群众,他要求听众有内在的改变,又将那些不热心于福音的长老会信徒比喻为法利赛人及文士。他在自家院子的一角筑了一间木屋,作为学校,因此学校名叫「木屋学院」(Log College)。就在那里,他教导自己较年幼的三个儿子及另外十五个年轻人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文、逻辑学及神学,并在学生们中间点燃了传福音的热火,结果,他的四个儿子都做了牧师,继承父亲传福音的心志。他的大儿子吉尔伯特(Gilbert Tennent)很有讲道的恩赐,他的讲道加上「木屋学院」其他毕业生的努力,复兴之火就像野火般地在长老会中烧起,从长岛一直烧到弗吉尼亚州。
(五)特色:「大觉醒」一面兼具了德国的敬虔主义和英国的循道主义的特色,另一面还有很多她自己非常独特的特点,这是在已往主流的基督教中发现不到的。美国的教会很重视群体观念,所有会友必须见证他个人的得救经验。那些不能作此见证的人,会被认为是未悔改或未得救的。热心的牧师与平信徒会努力「抢救」未得救的人,以致在同一期间,有很多人得救。渐渐,教会开始按时举行特别聚会,后称为「奋兴会」,主要目的是在向尚未得救的挂名教徒传福音。这种奋兴会,后来演变成「营会聚会」,并且成为美国基督教一个独特又固定的特色。
(六)后果:「大觉醒」为美国带来了众多而又明显的果效,最重要的是美国信徒的灵性普遍改善了,教会人数剧增,道德标准也提高了。「大觉醒」也带来了新英格兰神学的发展,这个发展大大减弱了传统加尔文主义在各宗派中的地位。「大觉醒」的另一结果是刺激了对印第安人和黑人的宣教工作。「大觉醒」最显著的非宗教性后果,乃是把自由、民主的思想注入即将诞生的美利坚共和国的创始人的心中。
总而言之,「大觉醒」为教会带来了属灵的大奋兴,它成为美国教会历史中一件突出的史迹。可惜,这种属灵的大奋兴并没有维持多久,到了主后1740年代后期,复兴的火焰几已完全熄灭。虽然如此,这段短暂的「大觉醒」运动,却给美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事实上,二百年后的今天,美国复原派教会仍保持着这段时期的气氛与特色。── 黄迦勒《教会历史》
【美国独立运动中的教会】前述「大觉醒」对美国教会的影响与果效,不可谓不澈底而又长远,然其活动时间却极为短促。连续发生的好些军事和政治纠纷,转移了一般人的宗教热情。主后1765年英国国会所通过的「印花税法」(Stamp Act),以及其他连串的纠纷,引起了殖民地与母国间的重大磨擦,结果爆发主后1775年的独立革命。
(一)教会对独立运动的立场:独立战争爆发时,新英格兰殖民区大部份的教牧人员及圣公会信徒仍然忠于英国;南部各殖民区都站在美国这一边;中部殖民区则一边一半。签署独立宣言的人中,有三分之二是圣公会的信徒。当时圣公会教牧人员的处境甚是尴尬,因为他们被按立时都发过誓要效忠教会的元首──英国国王。
出现在美国不太久的循道会信徒,立场也十分为难,因为约翰•韦斯利站在英国这一边,以致美国的爱国份子以怀疑的眼光看这些循道派信徒。但是循道派却自主后1775至1780年,由四千人增长至一万三千人。贵格会与摩尔维亚弟兄会虽然反战,但在他们原则许可范围内,还是尽量支持独立。
除了少数例外,其他教会牧师几乎全体支持独立战争。长老会的杰出领袖维特斯普恩(John Witherspoon)被选为大陆国会代表,也是独立宣言签署人中唯一的牧师。有很多牧师以反抗英国及争取独立为神圣使命;也有很多牧师加入军队,作随军牧师。
(二)废除州立教会:所谓「州立教会」,是指被州政府所认可的教会,所有百姓都属于州立教会。早期在麻州,凡不加入州立公理派教会的人都被驱逐出境;浸礼派及贵格派信徒也常遭驱逐。在所有以圣公会为州立教会的殖民区中,由于州政府的干预,拦阻了其他各派的发展。
然而,在独立战争初期,纽约州、马里兰州及最南方各州,很快便取消了「州立教会」制度。但在弗吉尼亚州,则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一直到主后1786年纔取消。这个运动传遍全国,终于这项「取消州立教会」的条例被列入宪法第一修正案,成为美国基本法律的一部份。
(三)切断与欧洲母会的关系:有些宗派原就与欧洲的教会没有任何组织上的关系,包括浸礼派、长老派及贵格派,因此他们很快便在美国成立了全国性的组织。唯有人数最多的公理派,拒绝组织全国性联会。
而圣公会、罗马天主教、循道派及改革宗等,则在欧洲母会的控制之下,后来也都纷纷成立在美国独立的教区或组织了。
(四)教会灵性的衰弱:纵然美国爆发独立革命,应归功于宗教的动机和力量,但独立战争很快便反过来伤害了美国的基督教。所有宗派都受到严重的损害,教堂被毁,会众分散,牧师及信徒被杀,极少有新的神职人员受训。信徒忽略属灵和道德的情操,结果罪案及不道德的行为开始增加了。国家负债累累,令教会、平民以至政府都十分担忧。除了这些内忧之外,还有外来的不可知论,而战争的附带的悲痛及犬儒主义,引来了英国的自然神论、法国的自然主义,及日渐流行的无神主义。伏尔泰及培恩那些反基督教作品,助长了怀疑主义及不信的风气蔓延。革命结束后,美国人口中只有百分之十是基督徒。无神论在学生及有学识的人中非常流行。唯理及无神的学社纷纷成立。── 黄迦勒《教会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