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三章拾穗
【徒三1】「申初祷告的时候,彼得、约翰上圣殿去。」
「申初」:原文是「第九个小时」,就是下午三点的意思。这时也是圣殿下午献祭的时间(早上也献祭一次)。当时的犹太人每天祷告三次:清晨、下午三点和黄昏日落时。早上和下午的祷告时间则与圣殿献祭的时间一致。──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1】这件事成了二43所说奇事神迹的例证。发生的背景,就是二46所说上圣殿去的时候。申初,就是下午三时,是下午献祭和会众祷告之时分(见二46注)。这里提到约翰与彼得在一起,使许多注释家大惑不解,因为他在这件事中并没有任何重要的地位。有人怀疑他的名字是后人加上的(参4节,他的名字似乎是后来想起再加上的),也许是为了后来在公会前需要有两个证人,为主的道作见证。不过,约翰在场也很可能是历史事实,因为早期使徒习惯两个两个出去工作,而且约翰(西庇太的儿子,路五10)和彼得也常常在一起(一13)。这里没有说明加上约翰的名字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可能祇是依据传统而写。──《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1】犹太人的一天是从早上六时至晚上六时算的。敬虔的犹太人有三个祷告的时间──早上九时,中午和下午三时。他们承认在任何地方祷告都有效;但是他们觉得在圣殿的院里祷告更是加倍的好。有趣的是使徒继续他们所已养成的习惯。彼得与约翰进圣殿去守他们的祷告时刻。──《每日研经丛书》
【徒三1犹太人每日析祷几次?】
彼得、约翰在“申初”上圣殿去祷告,以后在十章3节说哥尼流也在申初祷告时看见异象。
古时的犹太人,每日祈祷三次,即“晚上,早晨与晌午”(诗五十五篇17节)。晚祷又称为“晚祭”(诗一四一篇2节),“早晨的祷告”是很重要的(诗八十八篇13节)。
但以理被敌人陷害,但仍然一日三次,朝向耶路撒冷祷告神(但六章10节),这是最清楚的说明犹太人一日祈祷三次的事实。
犹太人被掳七十年后回国,祈祷增加到每日五次。除上述三次外,又加上“申初”与“日落”两次。五次时间如下表:
早晨——日出(早上六时)
晌午——午正(十二时)
申初——下午(三时)
日落——下午(六时)
晚上——晚上(日落后两小时)
主那稣曾说过一个葡萄园的比喻(太二十章),在该处曾题及几种不同的时间,即巳初(上午九时),午正(十二时),申初(下午三时),及酉初(下午五时)。见附图,在四方格内者为晚上时间。大圈内为现今时间计算法,小圈内为犹太人计时法(英文圣经用犹太人的说法照原文直译,即申初为第九时,以此类推)。
主那稣在十字架大声祷告说“以利、以利”,也是在“申初”,即下午三时(太二十七章45节)。
犹太人每人每日最少要两次背诵“示玛”祷文(SHeMA),即申命记六章4节的话:“以色列阿,你要听”,听字原文在一句之前,该音为“示玛”(9梆)。
犹太人祈祷时是很虔诚的,“犹太口传法令”说,当你祈祷的时候,就是有君王向你敬礼,也不要还礼,如果有一条蛇来缠绕你的膝盖,也不必理它。
回教徒一日也祈祷五次,即使在路上旅行的时候,也依时祈祷。
彼得曾在午正上房顶祈祷,看见异象(徒十章9节)。
保罗提倡“不住的祷告”(帖前五章17节),及“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弗六章18节),则已打破传统的祈祷习惯,获得祷告的真自由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三2】「有一个人,生来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来,放在殿的一个门口(那门名叫美门),要求进殿的人周济。」
「生来是」:直译是「在他母亲的腹中就是」。这样的人脚跟本没正常过,所以在当代应该是没有什么医治的希望。
「美门」:目前已经不确定圣殿的门中,哪一个是美门。不过很可能是圣殿东面的「书珊门」或是指圣殿大殿前的第十扇门,该门是用哥林多铜镀成。而后者比较可能,因为耶路撒冷城内的居民进圣殿,会走西边的哥林多铜门,这里出入的人数也比较多。
「赒济」:「施舍」。这在犹太人的信仰中,是一种特别的善举,因此到圣殿旁乞讨,是很有效的方法。──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2】『美门』是从外邦院通往妇女院的门。外邦院一度是所有圣殿各院中之最大而又最热闹的,因为任何人遵守常规,行为端庄便可以进去。兑换银钱的,贩卖祭牲的,他们的摊位便在那里。在圣殿区外界周围有两个柱廊。这两个柱廊在外邦院的边缘成直角相会合。这便是王廊,就是另一个所罗门廊。这些地方也挤满了人,来崇拜的,来观光的人,显然这整个事件可能得到最广大的宣传。──《每日研经丛书》
【徒三2「放在殿的一个门口,那门叫美门。」】
这是你的情形吗?你是神的百姓,你的名字在选民的册上登记,但是你是瘸腿的,须要别人来照拂,自己从来不会走,更不会跳耀来赞美神,你至多能到美门的外面,却无法进去,享受丰富完美的生命。在奉献的门口传出圣乐的声音,有圣徒穿着白衣事奉,那种理想的生命是你没有得着的,你只能在外面,靠着那些进去的人周济。多么可怜!为什么不能得着神赐予最好的恩典呢?
但是你要抬起头来,指望得着什么;留心听,你心中就立刻得着力量,这原是你最缺乏的。瘸腿的脚与踝子骨最需要力量,因为那些完全瘫痪的,尽管外表没有缺陷还是不能行动。可见生活的理想尽管正确,却缺少能力,你必须接受力量。
这力量只有在与主联合才会有的。祂的名(性格)使你刚强,使你不再为软弱而自怜了,当你靠祂!凡起来顺服祂引导的必有十足的健康与力量,你要敞开心灵来领受圣灵的能力与恩惠。生命的灵在基督耶稣里,使你脱离罪恶与死亡的权势,从软弱与失败中出来。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徒三5 分给基督「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耶稣基督的名。」】
当我们与人交通的时候,我们能给人什么呢?我们所有的一切都不足给人以喜乐,祝福和满足。即或能给人一些帮助和快乐,那只是杯水车薪,表面而已,对人内心无大益处,对人的灵性毫无帮助,因为人心灵的需要只有主耶稣能供应和满足。我们也只有将基督供应出去,才能使人真正有所得着。若不是在基督里的交通,不能长久,不能维持下去,结果一定会使人不满,甚至厌倦。
最与主有交通的人,乃是最能流露,彰显基督的人,他能发出基督的馨香,流露主的爱,彰显主的荣美,带着主的恩典和真理,见证主。每逢和这样的人交通之后,能感到又一次遇见了基督,更多地认识了基督,分享了基督的生命和丰富。
所以不只是我们讲什么,乃是我们是什么,将里面的生命分给人才行,如果只有知识,里面没有主的话,主的灵,主的生命,遇见人的时候,就是勉强说几句道理,劝勉的话,也是空的,死的,对人毫无益处。因为不是活水,不能解人于渴,不是灵粮,不能使人饱足。──《每日天粮》
【徒三6只有主名「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奉……耶稣基督的名……」】
谁能想象几个加利利的渔夫和其他几个犹太的无学问小民(徒4:13),能够将福音传遍天下,一直延续到今天二千年之久,有全世界十几亿人相信那位自己竟彼钉在十字架的耶稣。当彼得开始传道的时候,真是一无所有,无钱、无势,没有任何可以吸引人的地方,凭什么来作这救人的工作呢?
彼得对那美门口的瘸腿乞丐说,「金银我都没有。」但他另外有一样,能够给人的,远超过金银的能力,那就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叫他起来行走。何等希奇,有耶稣基督的名就够了,胜过金银财宝,以及人间的一切权势,传道不是靠金钱、才能、势力,乃是靠主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10);奉祂的名可以传道、赶鬼、行异能(可16:17;路24:47;徒4:10,12),叫万膝跪拜,万口承认,归顺基督(太28:19;西3:17;太18:18~20)。的确信的人要作更大的事,因为奉主的名无论求什么,主都必成就(约14:12 ~ 14)。
所以金银都没有,没有关系,只要有耶稣基督的名就够了。我们凭信心和顺服可以奉祂的名行大事,奇事,作救人身体和灵魂的工作。──《每日天粮》
【徒三6】「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
「奉」耶稣基督的名:「靠」、「在....里」。
「奉耶稣基督的名」:实际的意义就是「凭耶稣的权柄」。
「起来行走」:有些古抄本仅有「行走」。──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6】彼得的回答,故意把“金银我都没有”放在前头,很可能立刻就把刚升起来的希望熄灭了;但接着却是更好的应承。彼得要给的是医治,他吩咐那人起来行走,奉耶稣的名(二28注),意思就是“凭耶稣的权柄”。古代魔术也采用这一类公式,但彼得的话却不是魔术的法术。这里所要表达的意念,就是使徒承继了耶稣的大能;而耶稣自己无需凭借再高的权柄,如神的名等(见三16,四10)。留意彼得其实并非没有金银(二45),不过他要给这人更好的,解决他基本的难处。这故事不是要禁止以物质来帮助贫病者,也不是意指教会只需提供属灵的拯救,而不给与物质的援助──毕竟这里是讲医好肉身的病,而不是讲属灵的拯救!不过,这故事却可成为教会优先次序的借镜。──《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7】「于是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来。他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壮了,」
「扶他起来」:原文是「提起了他」。──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7∼8】彼得一面说话,一面用手把那人拉起来,他的踝子骨立刻好了,可以活动自如,不但可以站起来,还可以行走,快乐地跳跃着呢。他复原后的第一个举动,就是和使徒一同进殿赞美神,感谢祂为他成就的。正如耶稣在世时一样,经上的话再度应验:“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赛卅五6)。──《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9∼10】人们看见了这本来瘸腿的人,又行走又赞美神,就知道他真的得医治了。这人经年在那里行乞,人人都认得他,绝无疑问,因此他的痊愈也绝对真确。希奇惊讶是这一类神迹的记载末尾的模式(路四36,五9、26,七16),但也确实是人们当时的反应。不过,这样的反应未必表示他们对行神迹的神产生信心;人可以被惊人的事迹所震慑,但对于其中的意义,神的大能和恩慈,并无反应。──《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11】「那人正在称为所罗门的廊下,拉着彼得、约翰,众百姓一齐跑到他们那里,很觉希奇。」
被医治的那人一直跟着他的恩人们,众百姓连群而来,到了所罗门的廊下,即外邦人院子的东面。若医病的地点是书珊门,则这里正是紧邻;若医病的地点是往妇女的院子途中,则彼得和同伴们就正好要出外了。这也很合理,因为妇女的院子不大合宜作为聚集的场所,而路加也没有必要详叙角色的每一个行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12】「彼得看见,就对百姓说:“以色列人哪,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为什么定睛看我们,以为我们凭自己的能力和虔诚使这人行走呢?」
「虔诚」:指「人对神应有的宗教表现」。──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12】彼得抓紧机会解释事情的缘由。即使下述的讲章祇代表路加认为彼得会这样说,而并非真是彼得演说的总结,它也十足传神地捕捉了当时的气氛。彼得看见众百姓全神贯注在他和约翰身上,诧异他们竟有奇特的大能,可以治好这病人。众人一方面可能以为他们本身具有独特的大能,另一方面可能认为他们虔诚十足,以致神垂听他们的祷告,施行神迹。不过,无论他们怎样想,彼得却把他们的注意力,从使徒身上转移到神迹的源头上。──《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13】「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们列祖的神,已经荣耀了他的仆人耶稣(注:“仆人”或作“儿子”);你们却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他,你们竟在彼拉多面前弃绝了他。」
「仆人」:此字虽有儿子的意思,不过路加只用其「仆人」的意义。七十士译本用这个字来描述「摩西是神的仆人」。因此称耶稣为「神的仆人」,是一种「尊称」,强调神的差遣和崇高的地位。──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14】「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
「凶手」:指作乱时杀过人的巴拉巴。( 路二十三18-19 )──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14∼15】彼得再进一步指责犹太人。他已经斥责犹太人罪行昭彰,将无辜之人定罪;这里更强调他们弃绝的这一位,是圣洁公义的。我们不晓得犹太人是否认为这些品德是某位人物所有,还是某种职位的特性。“神的圣者”这个词组,曾用在以利沙和亚伦身上(王下四9;诗一○六16);也曾很独特地用在耶稣身上,邪灵(可一24)与人(约六69)都曾如此指认。约翰壹书二20及启示录三7再次指明耶稣这个身份,表示使徒以它为弥赛亚的代称。不过,这里可能是强调耶稣与神有特别的关系(参路一35;徒四25、27)。同样,公义一词强调了耶稣道德上的正直(七52;廿二14;约壹二1);这说法也可能与以赛亚书五十三11对神仆人的描写有关。相对之下,犹太人竟然要求彼拉多释放一个凶手巴拉巴(路廿三25)。另一个对比,是耶稣被称为生命的主。archegos 这个字在五31也出现(参来十二2),意思比较是“领袖”,但这里(参来二10)却似乎是指“源头”或“始创者”。视救恩为生命的观念,除了本处之外,五20,十一18,十三46、48也都有这个含意(这个字在亚兰语是同一个字);这里可能故意用来反衬“你们杀了”。神却叫祂从死里复活了──这就是祂“得了荣耀”(13节)──使徒正为此作见证。──《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15】「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
那生命的「主」:新约中仅出现四次,都是指耶稣。意思是「主帅」、「君王」、「先锋」、「创造者」、「创始者」。──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16】「我们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们所看见、所认识的这人健壮了。正是他所赐的信心,叫这人在你们众人面前全然好了。」
「我们因信他的名」:原文仅有「因信他的名」。至于这信心是彼得约翰的,还是瘸腿的,或者两者兼有?则是可以讨论的。至少我们可以确定彼得与约翰对耶稣有信心。
「全然好了」:原文只有一个字,可以翻译成「健全」。──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16】这里希腊文句的结构有点含糊,而且句子是重复的。不过,两个要点却很清楚。第一,这个人所皆知的人在众人眼前,身体得以完全康复,是由于耶稣的名所带出的能力。第二,这能力所以生效,是由于信耶稣的名。这种信心是透过耶稣而来的:就是说,宣扬耶稣的大能,就使人有相信的机会。当然,故事中并没有说那人如何表明信心,但从他被治好之时大大的赞美神,可以看出这点;另一方面,此处的信心可能是彼得的信心。无论如何,这段话刻意澄清这个神迹绝对没有任何魔术的成份。──《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17】「弟兄们,我晓得你们做这事是出于不知,你们的官长也是如此。」
彼得既提出了犹太人的罪行,不能就此搁置不提;于是他进一步继续布道及劝告。一开始就承认,犹太人和领袖们所作的,是出于无知(十三27;参林前二8),因此(没有明说),就可得赦免(路廿三34;提前一13)。这话背后的含意是:如果这时犹太人仍不肯承认因无知而犯的罪,并且悔改,就是故意犯罪了,如此则罪不可赦(摩西的律法中对于这样的罪没有赎罪祭)。──《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18】「但神曾藉众先知的口,预言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
犹太人无知而犯的罪,竟成就了神的计划,正如神藉众先知的口,预言弥赛亚将要受害(二23,十七3,十六22、23)。路加很爱用众先知(三24,十43;路廿四27);但我们会问,实际上并非所有先知都明文预言弥赛亚受苦吧。因此这句话是强调式的讲法。旧约其实并没有明文说到一位受苦的弥赛亚(甚至“弥赛亚”一辞在旧约也不是作头衔用的)因此可能最主要有关的教训是仆人的受苦(赛五十三),还有其它先知和诗篇的经文,可以视为弥赛亚受苦的预表或预言(耶十一19;但九26;亚十三7;诗廿二,六十九)。这包括了四本后期先知中的三本(以赛亚,耶利米,十二先知书;以西结除外),还有诗篇。──《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19】「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这样,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
「归正」:「转向」的意思。
「安舒的日子」:指「新天新地」,苦难完全过去的日子。──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19】神的作为开启了犹太人悔改得赦罪的机会。悔改(二38)的意思,加上“归正”,或“转向(神)”就更清楚了。这个动词代表转离往日的生活方向,尤其是拜偶像;转向新的生活,以信心顺服神为基础(九35,十一21,十四15,十五19,廿六18、20,廿八27;参赛六10;珥二12∼14)。悔改立刻带来的效果,就是“罪得涂抹”,控告他们的罪行,得以撤除(参西二14),这是罪得赦免的另一个讲法(二38)。
“安舒的日子将从神来到”这独特的辞句,注释家一般认为是指救恩的最后阶段。若是这样的话,复数的日子也许就是指这段时期的长度,(也许是“外邦人的日子”,路廿一24)这里也许与一7的“日期”相关,指神重新统治以色列。──《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20∼21】“耶稣从天降临”这里把祂描写为“所预定给你们的弥赛亚(基督)”,就是说为犹太人所预定的。有学者认为,这是说神预定耶稣在再降临时,才成为弥赛亚;意思是说,此处乃是一种原始的基督论,认为耶稣要等到再来时才成为弥赛亚。但这是对经文的错解,这里乃是说,那位将再度降临的耶稣,已经被神预定作犹太人的弥赛亚。就犹太人朝夕渴望的“弥赛亚的日子”,或神国度的来临,全在乎他们是否接纳耶稣作弥赛亚。但是,耶稣不会立即降临,必须等到神藉众先知预言的话完全应验,才会临到。“复兴”一字(英文作应验或建立),与一6“复兴”的字根一样。因此,这句话是指神藉先知所应许的一切将完全成就,而其中最重大的,就是神国度的建立。因此,“日子”,就不是指可降临前的时期,在那段时期中,先知所预言在主降临前要发生的各种事都必须应验;“日子”乃是指主降临的预言实现的那段时期。这一切表示,主降临之前必经过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可否称为“耽延”,则大可斟酌;因为那就表示,早期教会其实以为主立刻会降临,但过了好些年日还不见实现,才重新修正他们的期望(和论这期望的经文),承认这段等候的日子比当初所想的要长得多。不过,更可能的是,当时有人以为主很快就会降临,而教会必须要提醒他们,正如耶稣的教训,主降临的日子不会立即来到。又有人认为,这段经文表示耶稣从升天到降临的日子期间,在天上不作任何事。这种看法极不可能,因为使徒行传许多处表明耶稣活跃非常,不但浇灌圣灵,透过使徒大行奇事神迹。──《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21】「天必留他,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就是神从创世以来,借着圣先知的口所说的。」
天必「留」他:「迎接」、「接纳」,这里意思是「迎接后留下来」。──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22∼23】彼得的信息这时有了新的方针,提出新的重点。他引用的经文出自申命记十八15∼19,利未记廿三29。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可用法术来求神的旨意。神必兴起一位先知,有摩西的能力,知道并宣告神的心意;他们要听从这位先知,若有人不听从,神要定他的罪,把他从民中剪除。这段经文原本的意思,似乎是神在不同情况下,会兴起不同的先知来。不过,经文的单数式结构,又似乎叫犹太人指望有一位先知出现,虽然这证据甚弱(参约一21、25,七40);同时,有人期望弥赛亚就是第二个摩西。最显著的,就是昆兰派的期望,他们相信末期有一位先知要来(IQS9:1Of),他们的文献之一也引用这处经文(4QTest5-7)。显然在撒玛利亚和基督教圈子里,这段经文也解作承继摩西的那位先知。彼得在此暗示,耶稣就是那先知(参七37)。因此,摩西预言了耶稣的来临,同时对不顺从耶稣的警告,充份表示支持。──《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24】「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凡说预言的,也都说到这些日子。」
「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犹太人传统上以先知的职份是由撒母耳开始。──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24】整本旧约其实都是见证耶稣,和教会的设立。因为所有先知都关注将来要成就的,而不单是当代的事。这是新约时代一般对先知的了解;我们可以比较一下昆兰派的人,他们认为自己经历的各种细节,都是圣经曾经预言的;当然,他们的解经大有问题。可是基督徒的解经是否有根有据?现代学者强调先知主要论及当代的事,和将近来临的事。就拿撒母耳来说,他的言论记载本来就不多(撒上三19∼四1),他怎能称得上是耶稣的先知?一般而言可以这样回答,预言多半都有一种未来的盼望,是当时并未实现,或祇部份实现的;至于神最后的干预,完美国度的建立,这些预言中的盼望,显然在旧约时代并未实现。撒母耳的例子,的确不容易解答,我们最多祇能引伸说,他对大卫国度的预言,在大卫子孙的国权中,才得最后的应验(布鲁斯 Book
p.93)。──《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25】「你们是先知的子孙,也承受神与你们祖宗所立的约,就是对亚伯拉罕说:‘地上万族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
「也承受神....的约」:直译是「也是神与你们祖宗所立的约的子孙」。
「后裔」:原文有冠词,所以是特指「那个后裔」,也就是加三16中解释的「耶稣」。──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三25】这些预言的应许,是向犹太人发的。他们是“先知的子孙”,因此可以得见应许以色列的话实现,又从其中得福。犹太人也是最早之时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继承人,这个提醒更强化了以上的论点。神立这约的时候,应许赐福他的后裔,同时应许地上万族都要因他的后裔得福(创十二3,十八18,廿二18,廿六4;加三8)。这句经文引用得很有意思,因为原本的经文(七十士译本)是用“万国”,这字可解作外邦人;彼得引用时却用了一个意思类似的字,而外邦人是否包括在内则未置可否(韩森 p.76)。不过,依下一节来看(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很可能“万族”一字兼指犹太人和外邦人,然而在这个阶段提到外邦人,祇是很轻微的提示而已(与十三46对照)。再者,原本的说法是指亚伯拉罕的那名“后裔”(Seed译注:单数),RSV译本用后代(Posterity)有点含混不清,叫人不能肯定到底是泛指亚伯拉罕的后代子孙,还是单指一个。保罗在加拉太书三16,则清楚解说这里是单数的名词,指耶稣而言:祂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万国要因祂得福。彼得在此正是这意。──《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三26】「神既兴起他的仆人(注:或作“儿子”),就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赐福给你们,叫你们各人回转,离开罪恶。”」
彼得很清楚说明,神怎样兴起祂的仆人,叫当时听的人得以回转,离开罪恶,因而蒙福。因此,神与亚伯拉罕立约,又藉耶稣而赐下的福,就是使人离罪,得以接受弥赛亚所带来的属灵恩赐。“兴起”一字可能与第22节的用法相同,就是把某人带进历史的舞台;也同样可能解作使人从死里复活(参十三33、34)。那小小的一个先字,决不容轻视,这是使徒行传中第一次直接指出,在历史上,福音首先是传给犹太人的。而前一节的应许中隐含了“也传给外邦人”的意思;其中也许带有警告的意味:犹太人若不领受,使徒的使命就会转向外邦人。──《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