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九章拾穗
【徒九2】「求文书给大马士革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
「文书」:「信件」、「书信」、「信函」。原文是复数,指多封书信。既然是由大祭司发出,等于是犹太公会的公函。──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九2】“这道”一词,显然是指基督教的信仰(九9、23,廿二4,廿四14、22)。这个词的背后有一观念:“主的道”(十八25、26),就是救人的道(十六17)。神已经定规,人若要得救,就要以这道为生活方式(参考十二14);信徒认定他们所走的道路,就是这条神唯一的道,以致这个词有特定的用法。──《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由耶路撒冷到大马色大约有一百四十哩,步行需时约一周。与保罗同行的旅伴只有公会的官员,一些类似警察的人物。
大马色,世界最古旧的一个城市。在将到大马色时,要爬登黑门山,而大马色则在其下,正是绿色平原中的一个可爱的白色城市,『翡翠杯中的一些珍珠』。──《每日研经丛书》
【徒九3∼4】保罗将到大马色的路途中,忽遭阻碍。约正午时分(廿二6),一道强烈的光突如其来地把他包围,又有声音对他说话。这是神启示显现的两种征兆。大光是神的荣耀的表现,又因一般人都知道没有人能看见神,难怪这光的能力会导致眼瞎。当彼得在监里的时候,天使的显现也同样带有大光(十二7;参太十七5)。声音也是神启示的特征(出三1∼6;赛六8;路三22,九35),不过这一次是耶稣自己的声音。因此,可以说保罗曾与复活的耶稣相遇,听见过祂的声音。在其它经文,保罗提及神将祂儿子显现给他(加一16),又更进一步说见过耶稣(林前九1;参十五8)。从九27;廿二14、15及廿六16三处经文看来,这一节的解释也是如此。路加并没有说明耶稣以什么形象显现给保罗看;保罗必须问说话的是谁,是有很特殊的涵义。这儿记载的,是耶稣从天上的显现,而不是祂升天之前的显现,因此我们不能当祂以普通的形象显现,以致人会将祂与一般旅客混淆(路廿四15)。这一段记叙的重点,全落在对保罗所说的话上。你为什么逼迫我?这话直接针对保罗当前的任务而发;他以为要去攻击的是一群以异端方式敬拜神的人,其实他乃是攻击一个在天上有代言人的团体;攻击信徒,就是攻击这位属天的人物。──《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5∼6】保罗的回答充满胡疑困惑,“主啊,你是谁?”这话并不一定表示他认出那发言人的身份;“先生”(即主啊),这称呼是对任何属天人物理所当然的尊称(十4)。他所得的回答,明明说是耶稣对他说话,正是他所逼迫的那一位。因此,这异象对保罗的作用,就是告诉他,逼迫信徒就等于逼迫耶稣(路一16);更重要的,就是他所逼迫的耶稣已经有了属天的位份,证明祂已被神悦纳高举。这样,保罗向神的热心,却变为攻击神,因为是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这种生活方式必须终止,他要起来往城里去,接受未来工作的新指示。这个带权威的命令,保罗若真心事奉神,就必然顺从。在几段类同记载中,这些对话似乎稍有出入,但是每次记载的整个情景,内容上并没有基本上的偏差。这段记载中后来由亚拿尼亚向保罗说的话,在廿六16、17却正是在大马色的路上主对他说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7】「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
当时的启示祇有保罗看见,同伴并没有份儿。不过,他们也看见不寻常的景象(孔瑟曼 p.58)。他们停步,说不出话;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根据廿六14,他们看见光,就仆倒在地,又根据廿二9,他们看见光,却听不见声音。布鲁斯(Book p.197)认为这段经文中的声音,是指保罗的声音,同伴所困惑的,是保罗与一个看不见的人说话。不过,这似乎不大可能,因为这句说明是紧接着耶稣的话,而且用字与廿三9相似。──《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7在大马色路上,保罗的同伴也听闻那从天上来的声音吗?】
使徒行传首次记载保罗于大马色路上遇主是九7,第二次记载在二十二9;关于与保罗随行的人,第一与第二次记载显然有冲突。究竟他们是否听闻从天上来的声音呢?使徒行传九7记载:「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akouontes men
tes phones),却看不见人。」但使徒行传二十二9却指出:「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ten de phonen ouk ekousan)。」
希腊原文的意思根本没有冲突。若只闻声音而不懂其含义,希腊文的「听」用所有格动词;若闻声并懂其义,则用宾格动词。因此,将使徒行传九7及二十二9放在一起,可知当时随行的人只闻声音(就像约翰福音十二28,天父向圣子说话,群众还以为是打雷),唯独保罗才了解声音的含义(九7:ekousen phonen,乃宾格)。声音初响起来时,保罗也还不了解其意义;徒二十二7;「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ekousa phones)我说」。但无论九7或二十二7,都未有用宾格动词指随行的人听见声音。
同时参阅前后两段记载可知,随行的人闻声但不解其义,也看不见复活主的荣光,却只见一团光。使徒行传二十二9说他们看见光,而九7指明他们看不见在光中的圣子。两段经文清楚显出保罗与随众在同一事件的不同理解。──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徒九8∼9】保罗被烈光刺激的本能反应,自然是闭起眼晴。等到他开张双眼时,却仍然看不见东西。这现象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寻常,可是从他得治愈的方式看来,这却是一种超自然的作为造成的。他软弱无力,要他的同伴领着,来到大马色。在那里他禁食三天,必然仍在震惊中,尚未复原,也可能逐渐体会自己的罪孽深重,而满心懊悔。──《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0∼12】同时,主已为他的呼召作下一步的行动。一位叫亚拿尼亚的信徒(参廿二12论及他的品德),作了一个梦,主对他说话;这情景叫人想起撒母耳记上第三章,撒母耳听见神呼唤他,不过这里的主一定是指耶稣。亚拿尼亚要到“直街”一间屋子那里去,他会见到一个大数人叫扫罗。扫罗正在期待他到访,因为他在祈祷中也得一异象,见一个叫亚拿尼亚的人来替他按手,医治他。因此,这个安排有双重异梦的印证(参哥尼流和彼得的故事,十1∼23)。──《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1】上帝给亚拿尼亚的信息,叫他一定要去帮助保罗;而指示他去『直』街。这不只是大马色从东到西的直街,更是大街。这街分三部,中间的一部是给车马交通用的,两边的人行道则是步行的人熙来攘往,商人坐在他们的小摊位上做买卖的所在。──《每日研经丛书》
【徒九12】「又看见了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进来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见。”」
「又看见」:原文是第三人称单数,是指扫罗祷告中「看见」异象。──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九13】「亚拿尼亚回答说:“主啊,我听见许多人说,这人怎样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你的圣徒,」
【徒九13∼14】亚拿尼亚对扫罗这名字并不陌生,他抗议说,照他所知道的,这个人是教会的劲敌。多方消息传来,说他在耶路撒冷大施毒手;他到大马色之行的目的,也很快传开了。这句话的效果,刻画出保罗悔改的奇妙,同时将他昔日的生活形态,与他行将投身的新使命,作了强烈的对比。这里还有两个描写信徒的新字眼。圣徒(九32、41,廿六10,参二32,廿六18)是保罗常用的字,表示信徒是分别出来事奉神的,必须有合宜的品格。一切求告祢名的人响应了二21(珥二32),又在廿二16再度出现,吩咐保罗要受洗(再阅林前一2)。──《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4】「并且他在这里有从祭司长得来的权柄,捆绑一切求告你名的人。” 」
「祭司长」:原文是复数,指的是祭司长那一伙人。──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九15∼16】或许有人觉得亚拿尼亚这话,表示他对神不顺服,他应该知道神比他更清楚!可是他这样说是十分自然的,而且在这一段话里;更引入神选召保罗作仆人的宣告。廿二14∼16同样事件的记载中,这句话是由亚拿尼亚向保罗说的,论及神对他未来角色的指示。神已立意呼召保罗作祂的工人,他的任务是要在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面前,宣扬神的名。这儿神选召的观念,与廿二14,及廿六16相符合,也与保罗在加拉太书一15所表白的相合。宣扬我的名(to carry
my name)是个很特别的用法,表示为耶稣作见证(参九27)。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代表了三大类人,保罗后来果真在他们面前作见证;这些字的排列次序很特别,强调出保罗奉派去外邦人中间作工。宣扬神的名并非易事,包括要为耶稣受许多苦难,这与当初他加害信徒成了尖锐的对比(九13)。忠心为主作见证的代价极重,传福音的人因此多受苦难;对于这一点,使徒行传仍丝毫没有掩饰。──《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7】「亚拿尼亚就去了,进入那家,把手按在扫罗身上说:“兄弟扫罗,在你来的路上向你显现的主,就是耶稣,打发我来,叫你能看见,又被圣灵充满。”」
把「手」按在:是复数型态,表示「用双手」按在扫罗身上。──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九17】「兄弟扫罗,在你来的路上,向你显现的主,就是耶稣,打发我来。」
我们往往能从一些我们本来可能很轻视的人身上得着帮助!当那位眼睛失明的扫罗到达大马色时,他所知道的,就是有一位神所差遣的使者要将所该做的事告诉他。最初没有人来看他,直到经过了三天的黑暗日子,终于有人来了,但那人不过是一位「门徒」。从路加所采用那简单的称呼,我们断定亚拿尼亚虽是一个可敬的虔诚人,但也不过是一位普通的弟兄而已。他没有任何特点,叫他够资格去帮助那位神所定规赐给教会的大使徒。
至于亚拿尼亚这一方面,他早已知道这位有名的大数人扫罗,也很有理由对他感到惧怕,但他现在既奉差遣,就必须把心中所感的恩典奇迹,以实际行动表现出来。从他简单问安的话中,他明显承认保罗是基督里的一个肢体。因此,他们两人在同一个灵里(现在都是弟兄了),彼此供应,从而产生震动全世界的属灵果效,这一切都是神所命定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徒九17∼19】于是亚拿尼亚照神所吩咐的做了。他把自己的疑窦放开,亲切地称保罗为兄弟,并按手在他身上。这个举动必然是医治的表征(路四40)并传递神的祝福。这段经文中,是否包括了赐圣灵给保罗,并不清楚;似乎没有,因为这是在洗礼之前的举动,而一般来说,受圣灵多半与洗礼相连。当时,亚拿尼亚向他表示,差他来的主,正是向他显现的主,要叫他得医治,并受圣灵。保罗恢复视力,眼睛上有鳞片般的东西掉下来(正如多比雅〔Tobit〕的故事一样,Tobit 三17;十一13)。他受了亚拿尼亚的洗(无需由使徒到这里),然后便结束了禁食。──《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21∼22】当时听保罗讲道的人,一定大大震惊,因为他们知道他上大马色的原意。犹太人口中的话,无疑是路加撰写的,为要表明他们的态度;留意他用“残害”来描写保罗的活动,与保罗自己在加拉太书一13、23所用的字一样(这字在新约别处并没有再用过)。“求告这名”一辞是基督徒的口吻(九14),犹太人显然已沿用了。他们的敌对态度,祇有叫保罗这新归正的人更加迫切,令他们无法驳倒他说耶稣是弥赛亚的道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23~24】路加说在大马色过了好些日子便发生这些事。这句短语所指的时间至少三年(加一18)。保罗在大马色工作和讲道三年之久,犹太人决心要杀害他,其至在城门设立监守的人,以防他逃走。但是古代的城市都有城墙,而这些墙通常都相当宽广,足以供车辆行驶其上。在这些墙上有房子,而这些房子的窗都伸过墙外。深夜里,保罗被送到这样的一所房子里,用筐子把他从城墙上缒下去,他就这样偷偷地走出了大马色,走上了去耶路撒冷的路。保罗此时才在为基督冒死的入门之处,可是这里他仍然是仅以身免。──《每日研经丛书》
【徒九23∼25】路加所记“过了好些日子”可能相当于保罗在加拉太书一18所提,他上耶路撒冷之前的那段日子。那儿“过了三年”的说法,可能是一种把前后算在内的讲法,可能实际的时间不超过两年。保罗往亚拉伯的期间,应该就插入这里,然后他才回到大马色。根据使徒行传,犹太人商议要杀保罗,在城门守候不让他逃脱。可是他们的计谋不得逞,保罗被人用筐子从城墙上的房子窗口缒出去。然而依保罗自己的记述,把守城门的是大马色亚哩达王手下的提督,属拿巴田亚拉伯王国。这段与哥林多后書十一32、33的记载很配合,因为既然保罗刚从亚拉伯回来,很可能他传的道已挑起那里犹太人的不满。当然大马色的犹太人与提督同谋,甚至招揽他支持迫害保罗,也有可能。──《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26】「扫罗到了耶路撒冷,想与门徒结交。他们却都怕他,不信他是门徒。」
保罗安全逃出了,但他视这样走避为一种耻辱(林后十一30)。他来到耶路撒冷,尝试与信徒们相交。可是,根据路加,他们对他有防避,怀疑他是奸细。解经家对这情况甚为不解,因为保罗戏剧性的悔改,以及后来四处传道的消息,在时间上显然足够传回耶路撒冷的了。他们难道以为保罗这样明显的悔改,是深谋远虑的布局?──《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27】「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领去见使徒,把他在路上怎么看见主,主怎么向他说话,他在大马士革怎么奉耶稣的名放胆传道,都述说出来。」
无论如何,巴拿巴当时的反应,正切合使徒行传对他个性的介绍,他能接待一个人人都未能接纳的人,而教会对保罗过往的逼迫,却缓于宽恕,对他仍疑惧不安。巴拿巴领保罗去见使徒,又陈述他自己所深信的事,若信徒领袖接纳这些事,就会改变保罗在他们心目中的形像。巴拿巴特别提出保罗怎样放胆为耶稣发言,甚至不顾自身安危。从路加的角度来看,保罗与耶路撒冷的教会领袖所以有联络,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但对保罗来说,他写信给加拉太信徒,讲到自己初信的过程时,却很想强调他自己的独立性。他坚持说,他的信仰不是从人来的,而且强调他往耶路撒冷之行甚匆促,仅有十五天,祇见过彼得和雅各两使徙(加一18∼20)。──《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27】当甚他的人怀疑保罗是探子时,巴拿巴却相信他诚实无伪。世人大致可以分成信人为善与信人为恶两类;而人生一个奇怪的事,就是通常我们把对别人的想法,便把他们当作那样的人。如果我们坚持怀疑一个人,结果会使他作出那可猜疑的事来。如果我们坚持信任一个人,结果会使他证明那信任是对的。『爱不计算人的恶』。如果有人像耶稣那样的相信人;他就足以成为像主的门徒。──《每日研经丛书》
【徒九28∼29】在这段短促的逗留中,保罗与使徒们密切来往(同一辞参一21),并继续公开奉主耶稣的名讲道。对路加来说,保罗能与使徒同列作见证,因为他也是被复活的主所召出来服事祂的。不过,不管使徒曾有什么行动,保罗却有感动要追随司提反的步履,向说希利尼话的人作见证。他也和司提反一样,被他们追逼而必须逃亡。这段保罗传道的记载,似乎很难与保罗自己在加拉太书一22的见证切合,“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我们不能肯定“犹太各教会”是否包括耶路撒冷的信徒,还是祇指周围的村庄。答案要视加拉太书一18、19是不是说保罗祇见过彼得、雅各,而没有去拜访任何教会的聚会;若他去过教会,则不必见过其它使徒,除非他们都不在耶路撒冷。不过,很可能保罗在加拉太书中乃是要对付一项指控,说他在犹太时参加了一次宣教工作,而那时他乐意坚持守割礼(加五11)。赖特福说:“所以,耶路撒冷大部份信徒可能未见过保罗,而犹太全地的信徒,则必然未亲眼见过他了。不过,虽然两处记载并不矛盾,路加的记载给人的印象,实在需要用保罗自己更准确的记述来调整。”根据使徒行传,保罗的工作是在说希利尼话的人中间,就是从分散的各地回归耶路撒冷定居的犹太人;这样,他就显然没有在犹太村庄地区做传道的工作了(参廿六19、20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0】「弟兄们知道了,就送他下西泽利亚,打发他往大数去。」
由于保罗的性命受到威胁,朋友就把他先送到该撒利亚海港,然后送回大数他的本乡去。这里也切合保罗自己的记述,说他到了��利亚和基利家境内167。大数是基利家的首都,是地位很高的学术中心。关于保罗与它的关系,参阅廿二3和廿一39。──《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1】「那时,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圣灵的安慰,人数就增多了。」
至此保罗暂时退场,直到十一25、26才再出现。可是,路加的故事至此已完成一个重点。一切的预备都已完工,教会下一步的宣教工作即将迈向外邦人。于是路加停下来,将当时的状况作个总结。虽然当时对保罗的逼迫兴起,但由于他离开了现场,教会所受的迫害便停顿了,暂时教会可享受一段平安的日子。这时教会已遍布整个巴勒斯坦,虽然路加并没有提及在加利利的布道活动,但他一定认为,耶稣在世时的门徒已经成为教会的成员,并在自己的家乡传福音了。路加提到教会(译注:单数)遍布整个地带,颇值得注意。教会视自己为一有机体,各地的小组联合成一体(参加一22;帖前二14)。由于敬畏神,又得圣灵的能力扶持就得以坚固,人数不断增多。──《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1「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人数就增多了。」】
教会增长不只是算术相加,而应是几何倍增。三加三是六,但乘起来就成九了,这是五旬节增长的比率。教会增长有以下的条件。
首先,教会须有平安——我们要在平安的连结中保持圣灵的合一,只要在我们力量的范围之内,要尽力与众人平安相处。让一切恶毒、恼怒、争竞等,都从我们心中除去,我们要彼此和睦、温良,学习神,祂是使人和睦的。
其次,教会要被建立——我们必须被建立在至圣的真道上。当圣灵除去一切不宜的事,必使人在主的恩典与知识上长进。当基础奠定在公义与和平之上,神的城必在纯净的情况中兴起。
这样的教会必行事敬畏神,在日常平凡的生活,心存敬畏的心,不敢得罪十字架被钉受死的主,伤祂的心,我们也要受圣灵的安慰——受安慰师的安慰。圣灵是我们的中保、教师与引导者,我们要常居住在祂荣美的环境中。海草与海中的花卉在岩石周围生长是不同的,它如果取出来放在空气中又是一样。圣灵的施恩,也使人迥然不同。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徒九32,41】在这段里有一个很有趣的字。在吕大的基督徒两次被称为圣徒(第32节与41节)。在本章较早的地方,亚拿尼亚用同一个字(圣徒)形容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第13节)。这是保罗常常用来形容教友的字眼,因为他常常写信给在某处的圣徒。
希腊字是hagios,这字意义深远。有时这字译作圣洁,但是它的根本意义乃是不同。基本上,基督徒乃是那与世上的一般人不同的人。但是那不同在甚么地方呢?以色列人用hagios这字有特别的意思。他们是特别圣洁的民族,不同的民族。其不同之处乃是上帝从万族中拣选他们去从事祂的工作。以色列却并未达成任务;她背逆了,而因她的行动,她失去了她的特权。教会成了真以色列族;而基督徒就变成了不同的民族,他们的不同乃在于事实上,他们是为上帝的特殊目的而被拣选的。──《每日研经丛书》
【徒九34】「彼得对他说:“以尼雅,耶稣基督医好你了!起来,收拾你的褥子!”他就立刻起来了。」
这里译作“收拾你的褥子”的吩咐,一般认为是叫以尼雅把褥子卷起来;不过英文“收拾床褥”的意思是起床后把床弄好,而希腊文的意思本来是弄好床准备躺下。可是,这话又可以解作把椅垫弄好,准备坐席吃饭。这样就与路八55相呼应。无论如何,这行动都表示他真的痊愈了。有人会用心理因素来解释他得医治,因为的确有些瘫痪是歇斯底里式的。不过,重点是他因耶稣的名得到医治,而当地不少人因见他得痊愈就信了主。──《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5】「凡住吕大和沙仑的人都看见了他,就归服主。」
路加用“凡住……的人”,是表示人数很多的写法。当地人可能包括非犹太人在内,因为这是个半外邦的地域,不过这里并没有直接提及。沙仑是由吕大向北至迦蜜的沿海平原。──《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6∼38】约帕(现代的雅法〔Jaffa〕)在海边离吕大有十二哩(十九公里),那里也有一班信徒,其中一位妇女叫做大比大(亚兰语)。路加告诉我们,这名字的意思与希腊文多加相同,而 RSV英译表明这两个名字都解作羚羊。她广行善事,多施赒济,这些都是犹太人极推崇的美德,信徒也一直承袭履行。彼得正在附近的时候,她患病死了。她的朋友(希腊文用一个含糊的“他们”,与一般英文用法相似,中文作“有人”)照一般惯例把她洗净,但没有膏抹埋葬,却停在楼上,在没有人干扰之处。这样做表示他们指望大比大会复活;路加的读者一定会想起旧约中类似的记载,说到人把尸体停放在楼上(王上十七19;王下四10、21)。这事或可证明,有些早期教会信徒相信,主再来之前信徒不会死,必然会复活。无论如何,约帕的信徒有足够的信心,相信她会复活,于是差人请彼得立即前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9】「彼得就起身和他们同去。到了,便有人领他上楼。众寡妇都站在彼得旁边哭,拿多加与她们同在时所做的里衣外衣给他看。」
「拿....看」:原文的型式显示这是多加为这些寡妇做的衣服。──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九39∼42】彼得一到,就被带至大比大躺卧的所在。当时屋里坐满了哀丧的人,其中有一班寡妇把大比大做给她们的衣服给彼得看,希腊文可以指她们当时穿在身上的衣服。照顾寡妇贫困者,是一个团体必然的责任,信徒圈子中,自然承继了犹太人的惯例,照料孤寡。这些表现,可能用意在催使彼得行神迹。他仿照耶稣在类似环境下的榜样,把所有的人从房间中打发出去(可五40,这细节在路加记载同一故事中没有提及,路八54),然后祷告(王下四33)。接着他呼叫那死了的妇人,“大比大起来”。在亚兰语,这句话是 Tabitha
cumi,与耶稣叫耶鲁的女儿起来的 Talitha cumi(可五41),只差一个字母。这巧合引起揣测,说这个故事是从另一故事编撰出来的,不过这种讲法并没有可靠的证据。这位已死的妇人回应了彼得的话,睁开眼睛,坐起来了。这时,彼得才伸手扶她站起来。这神迹纯粹是出于祷告和命令的话语。最后,彼得把信徒和寡妇们叫来,这句话的意思为:“信徒,包括寡妇”,不过,我们不必强说大比大祇帮助信主的寡妇。同样,像以尼雅得医治一样,这神迹的消息传遍那地,就有许多人信了主。──《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43】「此后,彼得在约帕一个硝皮匠西门的家里住了多日。」
群众的反应良好,彼得自然会留在那一带,好作栽培的工夫(他在吕大本来也是要这样做)。有意思的是,他住在一个硝皮匠家里,这一细节所以记下来,是为了指出下面的故事,彼得因此有“地址”可寻(十6)。解经家指出,硝皮匠是不洁的职业,是法利赛人所顾忌,并尽量避免与之接近的人。不过,彼得曾否有这种顾忌,我们不得而知,因此不知道路加是否特意记这一点,表明他从顾忌中解脱出来。──《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