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一章拾穗
【徒十一1】「使徒和在犹太的众弟兄听说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 」
「使徒」:原文型态是复数,指「众使徒」。──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一1~10】从这件事所占的篇幅,可见路加对这事的重视。古代作者的篇幅绝对有限。书籍的形式那时还未存在。作者所用的是一卷称为蒲纸的东西;蒲纸是纸张的先驱,是用蒲草的心造成的;蒲草则是一种芦苇类的植物。书卷是笨重的。所用的书卷,最长的有三十五呎,差不多正是要写上使徒行传所需的长度。在这篇幅里,路加有无限的材料要放进去。他必须十分小心选择放进去的材枓;可是他却觉得彼得与哥尼流的事迹这么重要,他竟把它全部叙述了两次。──《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一2】「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
「奉割礼的」:应该是指着耶路撒冷教会中严格谨守犹太律法的信徒。对他们来说,更严格的遵守律法与向神敬虔是一致的。──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一2∼3】彼得一回到耶路撒冷,质问彼得的,是奉割礼的人。 RSV的译本令人产生误会,希腊的辞语意思不过是说,“那些属于割礼的人”,也就是“那些生为犹太人的”(NEB)。教会在这阶段,并没有具体的“党派”,尤其是当时割礼问题仍未扩大,成为令人分党分派的局面。不过,历世以来的犹太传统,使他们对彼得的所作所为提出尖刻的批评,尤其是他居然与外邦人一同吃喝。外邦人虽然信主了,问题依然存在。犹太信徒若被犹太食物律例所局促,就不能与外邦信徒相交(更不能接触不信主的外邦人),除非外邦人受割礼,又守犹太人饮食的规条。这个难题绝不是路加的想象虚构,且看加拉太书二11∼14的事件,当时问题依然存在,并未消减(当时甚至连彼得也回复起初的行径呢)。在犹太信徒这种强烈反应的背后,可能有种恐惧,怕一旦抛弃了犹太教的习俗,就会被犹太同胞所攻击,像司提反和他的同伴一样。这种状况是绝对有可能的,因此对于狄比流(pp.109-121)的疑窦,说与外邦人吃喝的问题,在原来的故事中,没有这回事,我们大可不必苟同。──《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一4∼17】这段叙述自然先从彼得个人经历开始,而不是从哥尼流开始了。他描述自己魂游象外,见到一块大布从天而降的异象,布里面满了各种活物(除了前面曾列的活物之外,这祇多了“野兽”一项)。天上的声音与彼得的对话,这次是重述没有什么变动。异梦以后,随即有三个人来请他去该撒利亚;彼得听见圣灵的指示,叫他要与他们回去,不要分别等类(见十17∼20注),意即不要有所歧视(指与犹太人比较)。于是他和六位弟兄到了“那人的家”,那人当然是指哥尼流,这里不提名字,固然是因为彼得的听众(早已对这事有所听闻)和路加的读者,都必然知道指谁。因此,对于赫肯(p.355)的见解,认为这段记载彼得的听众根本听不懂,我们必须提出异议。此外,这两段记载中,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自相矛盾可寻。赫肯所见的矛盾,是第11节说,当哥尼流的使者来时,那六位约帕的犹太信徒,已经在硝皮匠西门家里了。这一点其实微不足道,而且从第十章也不能证明他们那时不在屋内。第13节,哥尼流追述他如何看见天使,这里叙述的语气也是为路加的读者写的,并不等于彼得对听众的交代很含糊。不过,我们在这里才知道,天使的信息是答应哥尼流,他和他全家将会得知救恩的途径(14节)。这个细节解释了十22、23哥尼流的话。天使的用语与早期传道人相吻合(参十六31),都用“得救”一词,不过这里在旧约已经常用,因此对犹太人或归化者都不会造成困扰。还有一个疑难,就是彼得说“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听众身上,而第十章则说,他讲了好一会儿之后,事情才发生。不过,这也祇是个很表面的难题。彼得所要说的不过是他还没有讲完,而“开始”一字,在希伯来化的希腊文中,不宜过份强调。
彼得这番话带出一项事实:外邦人所经历的,与当初即五旬节圣灵降在他们身上时一样。他把外邦人的经历,与那日在楼房上的门徒相提并论,而不是与最先从犹太教信主的人相比较,这一点颇重要。外邦人绝不是“二等公民”。此外,彼得更从外邦人的经历中,看出这是耶稣在一5之话的应验,祂对门徒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从这句追述,可以引出两件事:第一,外邦人受圣灵,就等于受了圣灵的洗(看一5这辞的意思),因为它与五旬节的经历相同,而后者是耶稣预言的第一次应验。第二,若外邦人已经受了圣灵的洗,他们自然理所当然可以接受水礼了。这推论表面似乎不太明显,因为16节(参一5)似乎把水礼与圣灵的浸作成对比;不过这话可能是说:“约翰(祇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还要受圣灵的洗(不单祇受水礼)”。教会既然施行洗礼,就有义务替信主的外邦人施洗,否则,就阻碍了神的旨意成就。从这话看来,彼得认定凡信主耶稣的人,就必有圣灵的恩赐;洗礼乃是对人承认信仰的回应。虽然圣灵的恩赐已经印证了这些外邦人有信心,但可能他们在受洗时,必须要承认信仰。──《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一12】在第十二节有一个重要的间接说明。彼得说他带了六位弟兄同去。连他在内,一起有七个人在场。犹太人都很明白,按埃及的法律,要完全证明一个案件,必须有七个证人。犹太人也都很明白,按照罗马的法律,要证明一件真正重要的文件,必须有七个印章。因此彼得实际上是说,『我不与你们争论;我们告诉你们事实,而对这些事实我们有七个见证人。这案子便是证实了。』
基督教的证据常常在于事实。如果用口头证明和逻辑说明总是可疑的。基督教的证据乃是它有作用,它改变了人,它使坏人变好,它使上帝的圣灵临到人身上。当人的行为揭露出他的言语虚谎时,最使人不信任基督教,人的言行一致最能使世人接受基督教的论证,因为基督教不能容忍人在行为上的否定。──《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一18】「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
彼得的辩辞显然大有说服力,不仅令原来批评的人无话可说,而且众人都赞美神,因为祂叫外邦人和犹太人一样,都有机会悔改得永生(五20,十三46、48)。这机会是藉听福音而来的。
彼得的理论,无形中宣称外邦人为教会正式的成员,因此割礼和守律法与得救无关。此外更广的含意,就是犹太人对于洁净与不洁净的食物和人的区分,已经废除了。可是,对犹太人说来,这观念实在太令人震惊,非经过搜索枯肠,诸多争论,难以被接纳。路加没有立刻讨论这个题目,我们不知道彼得的行动所代表的意义,耶路撒冷教会当时领会了多少。使徒行传下一段显示,向外邦人传道的动力,由耶路撒冷转移到安提阿;至于耶路撒冷教会是否已预备依从彼得的榜样,并不清楚。第18节并不表示耶路撒冷从此大大热心于外邦人的传道使命。事实上,他们似乎从未如此做过,结果,耶路撒冷随着时间的消逝而失去它的重要地位。──《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一19】「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难四散的门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塞浦路斯并安提阿。他们不向别人讲道,只向犹太人讲。」
这一段的序言,带读者回到八2∼4,即司提反的死引起教会受逼迫的浪潮,信徒四散。这些人很可能是本来分散各地的犹太人,这时他们自然会迁移到犹太地以外的地区,包括这里所提的三个地方。腓尼基(现今的黎巴嫩)是沿海一片狭长的地域,由迦密山而下,直延至一百五十哩(即242公里),主要市镇有多利买、推罗、撒勒法和西顿,这些地方后来都有信徒聚集(廿一3、7,廿七3),无疑是这时候组成的。居比路,前面已提过这是巴拿巴的家乡(四36),早在公元前第二世纪(玛克比一书十五23)已有犹太居民。它也是后来巴拿巴和保罗第一次出外传道的第一布道站(十三4∼12)。这就是说,巴拿巴、保罗未到以先,居比路已经有信徒,这个事实与十三4∼12路加的记载并不抵触,即或他在那里并没有提及(孔瑟曼 p.67)。第三个地名安提阿,是故事发展中最重要的一个地方。安提阿是罗马省份叙利亚的首都,发展奇速,成为罗马帝国第三大城市(在罗马、亚历山大之下),人口约达五十万。安提阿是西流古一世(Seleucus I)所建,冠以他父亲安提阿古(Antiochus)之名,以示崇敬(共有十六个城市用同一个名字作纪念,参十三14)。那里犹太人口甚为可观。──《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一20】另一个突出的特色则是:这事件揭开了使徒行传的,以安提阿为中心的段落。在当时的世界,安提阿是世界第三大都市,仅次于罗马和亚力山太;位于俄隆提斯河(Orontes
译注:叙利亚最大的河流,从利巴嫩谷经安提阿流向西北)口附近,约离地中海十五哩。安提阿是可爱的,四方杂处的地方,却以奢华淫乐名闻于世。安提阿以其赛车及认真夜以继日,苦心寻乐为世所知;其中最为著名的则是崇拜大斐尼(Daphne
希腊神话月桂树的化身,本为沙神之女;)这女神的庙在城外五哩的月桂树丛中。传说大斐尼是个少女,为亚波罗所爱,他追踪她,她为安全便变为月桂树。大斐尼庙中的女尼乃是神奴。崇拜者与这些女尼每晚便在这些月桂树中,重演这种追踪。人所共知的,『大斐尼的道德』这话,乃是放纵的意思。基督教在这样的一个城市作大踏步的,要作普世性的宗教,似乎是难以置信的,然而却是千真万确的事。由此我们必须记得,没有不可能的事。──《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一20∼21】放逐的犹太人在新的家乡,起初祇向犹太人传福音。带动转变的,则是从居比路和古利奈来的犹太人,他们传耶稣的福音给安提阿的希利尼人。
当时,向外邦人的福音工作,显然有一段蓬勃的时期,而且没有要求信主的人守犹太律法。教会何以会走上这一步,我们不知道。彼得需要从神来的指引才被说服,踏出这一步;这里却似乎自然而然地成就了,而且从开始到后来,都没有引起原则上的困难。也许这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只要记住在散居的犹太人地区,外邦人与会堂接触的机会甚多,因此教会面对向他们传福音的问题,必然比在犹太地更多更直接。若传福音的人中,有些本身是归化犹太籍的外邦人,这一步就更自然了。此外,这新成立的信徒团契,必定很快就脱离了会堂,因此不再受制于犹太律法,与耶路撒冷强烈的犹太背景大不相同。我们不晓得哥尼流的归主是否已经发生,以致在安提阿也为人知晓,成为先例。──《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一22∼24】耶路撒冷教会对安提阿传来的消息,基本的态度是同情的,从他们差派巴拿巴做代表前去,我可以知道。巴拿巴虽来自侨居的犹太家庭,但耶路撒冷教会对他信任十足,他是教会中说希伯来语与说希利尼语成员之间的枢钮与连系。他的个性很适合这岗位,他的属灵生命质量十分卓越;使徒行传中,路加再没有以“好人”形容第二个人,他的属灵恩赐,与司提反并驾齐驱。他在安提阿看见教会的增长是神亲手成就的,就为神的恩满心欢喜。他不但没有催迫他们遵行律法的要求,反而劝他们要在信心上坚固;由此可见巴拿巴实不愧称为“劝慰子”(四36)。巴拿巴能够有属灵的悟性,认出神的计划在安提阿实现了,这一点成为教会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一24】「这巴拿巴原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大有信心。于是,有许多人归服了主。」
「被圣灵充满」:原文是形容词,「圣灵充满的」。──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一25∼26】巴拿巴体会当时是个发展的大好良机,又看出在传道教导上,都需要更多人手帮忙,于是他去寻找在大数工作的老友保罗,劝他加入安提阿的事工。保罗是否觉得他在大数的工作已经可以告一段落?我们无从知晓,也没有听说他以后与该地有任何联络;不过,他虽然已在那里好一段日子,而他日后传道的策略,是在每地停留足够的时日,让教会得以建立,然后才移往别的地方去。巴拿巴和保罗在安提阿的工作,这里说是“教训”会友,但这个词可以指传福音,也可以指培育信徒。
这一番活动的结果,就是门徒首次被称为基督徒。路加特别在这里提出来,是因为他执笔的时候,基督徒在某些地区已成为很熟悉的名称了。第二世纪早期,罗马、小亚细亚及安提阿都可证实有此名称出现;说它是由安提阿发源,绝对有可能。这字(Christians)的字尾,表示它是拉丁字,正如“希罗底”(Herodian)一字一样,它指跟随基督的人。因此,“基督”就成了耶稣的专有名词,虽然其本来的用法是指“弥赛亚”,是一个头衔。“称为”(译注:被动式)这动词,很可能表示“基督徒”是安提阿民给他们起的绰号,他们大概已把“基督”当做专有名词了,虽然这时候信徒仍以它作为一种头衔。不过,这名称不久就逐渐成了耶稣的名字了。“基督徒”很可能带有嘲弄的意味(参徒廿六28;彼前四16,它在新约中祇出现于这几处经文)。信徒们喜欢用其它名字自称,如“门徒”,“圣徒”和“弟兄”。──《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一26】「找着了,就带他到安提阿去。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
「教会」:这是路加第一次用「教会」来表达耶路撒冷以外的信仰群体。──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一26安提阿是什么地方?有何重要事迹发生?】
答:在使徒行传中有两个同名不同地方的安提阿,皆为使徒们旅游传道外邦经过之城。一、是叙利亚的安提阿,建于主前三百年,在罗马帝国时代的都市中位居第二,其大街长达四里,以其建筑著名,它乃是从地中海通往那些东部大公路的门户,在安提阿有许多门徒,乃因司提反被害的事,四散的基督徒,直到这城传讲耶稣(徒十一19),保罗和巴拿巴从这城被差遣作第一次旅行布道(徒十三1-3),安提阿历数百年,一直为教会的中心,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这里起行的(徒十一26,参四三三题),保罗二、三次旅行布道,周游教会,也是由这里起行的(徒十五35-41,十八22,23),由此可知,除了耶路撒冷以外,这城乃为基督教会福音传遍外邦为首之发祥地也。二、是小亚细亚之弗吕家省内彼西底的安提阿,原是一座大城,以后成为一片荒丘,保罗,巴拿巴第一次旅行布道时,经过此地讲到,有许多外邦人信主,但遭犹太人之嫉妒,把他们赶出境外(徒十三13-51),当他们周游转回的时候,又在这里坚固门徒的心(徒十四21,22),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中,曾经述说他在这里遭受了何等的苦难与逼迫(提后三11)。——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十一27】先知的作用从他们的名字上可以得知。先知兼有预言家(fore-teller)与先言者(forth-teller)之意。他们预言未来!而他们更先说了上帝的旨意。他们没有规定的范围;他们也不隶属任何一教会。他们享受最高的尊崇。十二使徒遗训大约是主后一○○年的书,其中载有教会最初的礼拜程序,编排好了圣餐礼拜的仪节,但是其后又说,先知可以随意主持礼拜。人们知道他们有特殊的恩赐,但是他们也有特殊的危险。在先知的工作中,人可能不是出于最崇高的动机而承担,却是出于最低级的动机。假先知曾经有过,他只是贪图教会的慈善款。同一部十二使徒遗训警告人,要提防那些一见面便要钱要饭的先知;它教导人,要常常款待先知一夜;但是说,如果那先知想逗留长久些,却不作工,他便是假先知。──《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一27∼28】早期教会有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先知的活动,他们是有属灵恩赐的传道者,或属某地方教会,或作巡回的事工。他们的功能各有不同,包括劝勉与说预言,他们可能会向会众诠释旧约,凭属灵的悟性说明旧约预言怎样应验在教会的兴起上。他们的活动,与教会因着圣灵的恩赐而获得的新启示,大有关连。这批人从耶路撒冷下安提阿去,并不稀奇(祇是赫肯 p.376对他们大惑不解)。不过,这里并没有说明他们去的目的和结果,祇提到其中一位叫亚迦布的(他在廿一10再度出现),预言将有大饥荒,会延及天下,即罗马帝国。饥荒是信徒对末世的预期事件之一(路廿一11),这预言可能是警告末日近了,不过经文中没有涉及这一点。事实上,在革老丢(Claudius)统治期间,并未发生全国性的饥荒(其它时期也从未发生)。不过,根据历史家绥屯纽(Suetonius)说,饥荒是经常有的,这就足以应验这预言了。公元四六年,在犹太地的确有饥荒,约瑟夫记载亚地亚宾(Adiabene)的赫琳娜(Helena)送粟米给耶路撒冷的贫民充饥。耶利米亚(Jeremias)说,当时犹太人仍遵守第七年安息休耕的律法,因此若饥荒正是休耕年,则灾情会更重。所以他认为,这饥荒应该与公元四七∼四八年写的安息年相关。当然,这预言必在事发的早几年之前就说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一28革老丢此人是谁?】
答:革老丢——意思是有名望的,为罗马第四个该撒皇帝(参八十题),主后四十一年即位,到五十四年崩逝。他即位的时候,亚基帕(参五及一五七题)在犹太为分封的王,主后四十四年亚基帕卒,革老丢不再用分封王治理犹太国,就将犹太国降为罗马帝国的一省,只派巡抚管理。在革老丢年间,犹太地方有大饥荒,果然应验了耶路撒冷先知亚迦布(意蚂蚱)的预言(徒十一27,28,廿一10),主后四十九年,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徒十八2),他虽然下了这样的命令,但是还有犹太人居留在罗马而久不归矣。——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十一29】「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
「捐钱」:原文只是「服事」,不过应该也是捐款的服事。──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一29∼30】这预言激励了安提阿信徒送捐款给耶路撒冷的弟兄,好购备粮食渡过难关。这是信徒相契合的举动,亦即教会成员自动按力量参与。捐款是送给教会的长老,这是第一次提及耶路撒冷的众长老。有人对这里祇提长老,而没有提使徒大感意外,而前面有提及使徒在负责济贫的工作。不过,使徒其实已将这责任交给别人(六1∼6),当时设立负责这工作的七人,这时可能已以“长老”著称,沿用了犹太会堂领袖的头衔。他们与使徒合力同工(十五4、6、22、23,十六4,廿一18)。捐项是由巴拿巴和保罗带去的。有人表示异议,说下一章便记载教会受逼迫,在这当儿,他们两人怎可能在耶路撒冷?他们怎能丝毫未受牵连?不过,这里并没有明说他们那时在耶路撒冷;年日的推算仍属悬案。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段记载与加拉太书一、二章,保罗总论他早期与耶路撒冷教会的关系,二者如何相连。保罗除了记述匆匆逃亡的那一次到过耶路撒冷之外,祇提过另一次再度造访,是与巴拿巴和提多同去的,为要讨论向外邦人传福音的问题,那次的结果是叫他要“纪念穷人”,他说“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二1∼10)。──《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