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五章拾穗
【徒十五1】「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教训」:原文的时态是「未完成式」,表达开始并且继续教训。──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1】在安提阿教会里,犹太与外邦信徒和平共处,显然一向相安;可是从犹太下来的信徒争辩说,必须受割礼才能得救,融洽的情况便遭到破坏。他们并不是说外邦人不能得救,而是坚持他们必须受割礼。我们很容易会以为这次事件,就是保罗在加拉太书二12所记,“从雅各那里来的人”到了安提阿。不错,加拉太书二章的问题核心,是与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同桌吃饭的问题;但从保罗在那一章下半的论点,可以看出,他认为这一事件与守律法才能得救的问题有关。况且,使徒行传并没有提及彼得上安提阿去,如加拉太书二11所载。还有一个困难,加拉太书二章的访客被称为从雅各来的人,似乎保罗把他们当作代表雅各观点的人。另一方面,使徒行传十五章则暗示,到访的人超越了他们的立场(十五24),而雅各是站在保罗这一方。这就是说,雅各可能在耶路撒冷大会中态度有所改变;同时,到安提阿的访客,看法与十五5法利赛派信徒相同,他们宣称得到雅各的支持,其实雅各本身的态度并不那么强硬。──《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2】「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众门徒」:原文只是「他们」,意思应该是指「安提阿的弟兄们」。──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2】「分争辩论」,因为这是关乎得救的。―― 倪柝声
耶路撒冷和安提阿的教会是各自为政的,他们有交通,但不联合。此次,所以遣人到耶路撒冷者,乃因传割礼的人是从那里来(1-24节)。在这章里,我们找不出一个地方,说这两个教会是像现今所谓的教会联合的。―― 倪柝声
【徒十五2∼3】保罗、巴拿巴反对这个新的要求,他们的宣教工作特别会受到这项要求的影响。若巴拿巴在加拉太书二13曾怕事逃避,现在他却又站在保罗这一边了。这件事关系太大,不能祇在当地决定,尤其是那些人说耶路撒冷教会要求外邦人受割礼。于是决定派代表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就是现在大家公认的教会领袖人物。往耶路撒冷的行程中,他们沿路向各地信徒报告外邦人归主的事。路加说“众弟兄都甚欢喜”,表示那些教会似乎都同意保罗对割礼的态度。这些会众可能都是犹太信徒(十一19),可见他们比耶路撒冷的信徒思想更加开通。──《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3】「欢喜」,不是嫉妒。―― 倪柝声
【徒十五4∼5】他们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就召开聚会;他们再一次述说外邦人归主的事。他们的重点是“神所行的一切事”:外邦人归主是神亲手的工作,表示这件事既有神的祝福,自然是合祂心意的了。可是,某些信主前属法利赛教门的人,却不能接纳这一点,他们说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并遵守犹太律法。法利赛人会信主并不稀奇──保罗自己便是,他们仍持守昔日的观点也不足为奇。一个根深柢固的犹太律法主义者,要接受新的思想,这一步之艰巨,恐怕我们往往会低估了。况且,可能当时犹太民族主义的压力日增,信徒必须审慎行事,免得被误以为对犹太传统不忠。──《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4,12「他们就述说。」】
这两处的说法是不同的,却是十分相合,各有重点。在第四节,圣灵与每个信实的仆人同工,工人既由圣灵所差遣,他们所讲的,不仅使人们听到,而且有主同时向人心说话。在第十二节,我们有圣灵的工作,借着奉献的心成为神纯正的导管,神的出口,这是圣灵的双重职事。
神与我们同作见证——当我们传基督钉死、复活升天,圣灵使人知罪,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在见证信实的话,有深切的认可,神大能而隐藏地工作,我们宣布: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使人罪孽的。」如果祂加上的话,我们说:祂在软弱中死了,圣灵说:「祂在大能中复活。」我们若说:当悔改信福音,祂就加上:「现在是悦纳的时候。」圣灵说今日。新妇说来:圣灵也加入祂的声音。
祂藉我们作出见证——我们的主说:你们所听的话不是我的,而是差我的父说出来的,祂的荣耀也是我们的荣耀,我们不为自己说什么。这是多结果实的人生秘诀:只作顺服的导管、洁净的器皿。我们是堡垒门前的号手,宣布王的呼召。我们是琴弦,神的手要来弹奏;我们要像保罗那样说,我们只夸基督,祂藉我们使众人信服福音。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徒十五6】「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
使徒和长老的聚会,似乎与第4节的聚会不同,虽然两者都有全教会在场(12节)。不过,也可能第4节是概括性的序言,陈明所争辩的事项。──《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7∼11】这里的要点非指律法是重担、是压制,而是犹太人无法凭律法得救;因此救恩与律法毫无牵连。反之,彼得说,连犹太人也要信,才能凭神的恩典得救,(参 GNB:“我们相信,就因神的恩得救了”),与外邦人完全一样。RSV译作“我们相信我们会得救”(第11节)并不正确,因为彼得所指的,是那份引至得救的对神的信心(参第7节)。若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靠同样的方法得救,则显然神没有要求外邦人守律法。同样,我们可以加一句,犹太人也不必靠守律法而得救(加五6)。有些学者认为,这样的推断太激进了,很难以相信会出自一个犹太信徒彼得的口中;有人问道,既然如此,何以犹太信徒自己不放弃割礼呢?根据路加,不少犹太信徒仍继续守律法。犹太信徒不觉得需要除去肉体的割礼印证(对照玛喀比一书一15),他们继续持守律法,不过,从福音书中可见,他们已逐渐放下法利赛式的外表仪节,开始体会摩西律法在某方面,已被神透过耶稣的新启示所取代了。不过犹太信徒并非都体会到这一点,对许多人而言,活在严谨的犹太巴勒斯坦环境中,习俗的势力仍十分强大。彼得在此所辩论的,是关于是否守律法才可得救,至于犹太人守律法的其它原因,乃是次要的事。──《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10】「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
「轭」:形容「重担」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12】「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藉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彼得的话,叫反对的人哑口无言;当时他所讲的当然不会祇有这么短。经过这一席话,会众已预备好心,可以聆听保罗、巴拿巴报告,神怎样藉神迹奇事用他们在外邦人中间工作。这里所指的是十四3那一类的事(参来二4);这样,安提阿教会的宣教工作,就与哥尼流信主的地位相同,证明神的祝福同样临到这件事。神迹的见证功能为大家所接受,不过早期教会也知道神迹要经过试验,看是否出自撒但的假冒(参林后十一14;约壹四1;尤见帖后二9、10)。──《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13∼15】大会中决定性的意见,不是出自彼得,也不是出自安提阿的代表,而是由雅各提出。这可能是由于他已逐渐处于教会最高领袖的地位(十二17),同时也由于他被认为是传统犹太观念的佼佼者。后期的文献将他刻划为典型奉守律法的犹太信徒,而且他早期必然有些态度引至保罗写加拉太书二12的评论。因此,他在这里的意见,可能已表示他的观点有了改变。他的论点是,彼得所说的正合乎预言的应验。他用彼得的犹太名字西门称呼他(彼后一1)──很合于本地色彩,又用神“眷顾”来描写哥尼流事件。这一辞是指神的干预,或在拯救方面或在审判方面(前者见路一68、78,七16)。神的目的是从外邦人中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这里“外邦人”(或“万国”)与“百姓”是极强烈的对照,因为过去“百姓”多半是指犹太人为神的子民,与外邦人有别;如今这里却鼓吹神的子民包括外邦人。在旧约里,以色列是神的百姓,外邦人却不是(出十九5,廿三22,申七6,十四2,廿六18、19),如今外邦人也有份了。况且,所发生的事正与预言相合。雅各祇引了一处经文,但他心目中所想的也许不止一处(如亚二1l)。因为他提到众先知,无论如何,他乃是指“十二先知书”,即小先知书(见七42),所引的阿摩司书九11、12就是出自其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14】「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
「西门」:就是指「彼得」。──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16】「正如经上所写的:‘此后,我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把那破坏的,重新修造建立起来。」
「重新修造....起来」:雅各的意思是,弥赛亚的来到、教会的设立,正是这预言的应验。──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16∼18】这预言说到神怎样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叫余剩的人(即犹太人以外),可以寻求主,也就是指称为祂名下的外邦人。重修帐幕的意思,也许是指教会的兴起,成为代替圣殿的敬拜所在(参六13、14注)。于是教会就是外邦人得以认识主的地方了;这里提到神的名,可能是指在洗礼时的运用(雅二7;其它地方用其动词,就如徒二21,归主的人求告神的名)。不过,这段引文引起了一些疑难。其中所用的字受耶利米书十二15(“我必转过来”,译注:我要回来──不过一个字不足以表示他引用耶利米书),和以赛亚书四五21的影响“从上古指明”,译注:等于“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而且,这里是引七十士译本,不是马索拉(Masoretic)希伯来经文,两者的差异相当大。阿摩司书九12说:“使以色列得以东所剩余的,和所有称为我名下的国”。因此,希伯来经文所指的,是大卫百姓的复兴,征服以东及其它民族。──《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19~21】旧约里面,有很多宗教上的规条,我们基督徒都不必去遵守的,但是惟有这几条,是基督徒们所必须要遵守的。──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徒十五20】「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偶像的「污秽」:此字在七十士译本是指「食物上的污秽」,特别指祭拜偶像的食物。
「偶像的污秽」:指「外邦人祭拜偶像所献上的食物」。这应该不是指任何拜过偶像的食物,因为当时(现在也是)市场上卖的食物大多祭拜过偶像,外邦信徒无从买到完全没有祭拜过的食物。而是指在节期时摆设的筵席。
「奸淫」:「淫乱」,除了敬拜偶像时与庙妓行淫的事外,也泛指一切不道德、不正常的性行为。──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20基督徒可以吃血么?】
请注意使徒们在耶路撒冷首次“大公会议”中,所规定外邦人要禁戒的事共有四项,即:“偶像的污秽和好淫,并勒死的畜牲和血”。假如这四件事是同等应禁戒的话,则任何人不能遵守了其中三样而忽视其中一样。这就是说,有些人不吃血,但偷偷的吃勒死的畜牲之肉(狗肉),那么禁吃血又有何益?
关于能不能吃血的问题,一向有两派人士的不同解释:
一、禁止吃血的人们,其理由如下:
①使徒们明言禁止,基督徒应该遵命。
②神在旧约时代亦严厉地禁止,“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申十二章23节)。又说;“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然后又说:“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十七章10节)。
③血中有生命,所以如果一个人吃了某一种动物的血,他的血便不纯粹,人的血与牲畜的血一同在他生命中循环,这是神所不喜欢的事。神不喜欢以色列人用牛驴一同耕地,也不喜欢他们将羊毛与细麻一同织衣(申二十二章10节),他要以色列人学习作纯洁无瑕的人。所以,人不可吃血,免得血中有牲畜的血。
二、第二派人士认为:
①圣经中所谓禁止人们吃血,乃是禁止吃“生血”,并非指熟血而言。生血中有生命,人们吃了猪血,鸡血甚至狗血,都是生血的话,人体中便有猪、鸡与狗的生命在其中,对于人体当然有损害,亦使人血不纯粹,人性亦会受影响。
②古时野蛮人喜欢吃生血以壮胆,罗马兵出征前均饮生血队增加作战的勇气。在今日的太空时代里,仍有不少民族以饮生血为一种享受。神禁止以色列人学习外邦人这种吃生血的行为,使徒们也希望外邦信徒戒除从前吃生血的恶习。但不是指煮过的血而言,罗马人及古时人并非吃熟血,故应禁止。
不过,有许多基督徒是不愿吃血的,生血与熟血一样。――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十五20,29信徒要禁吃勒死的畜牲和血么?】
答:使徒们在耶路撒冷首次的会议中,规定外邦人要禁戒不犯的有四件事,就是「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畜牲和血。」这里提到勒死的畜牲和血是有相连的关系,在旧约圣经中,当初神与挪亚立约的时候,就曾说过:「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九4),可知血是被视为神圣的,如勒死的畜牲的肉,是未经过放血的,为犹太人所禁食,这在律法的教训中,又有严厉的禁止说:「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申十二23)又说:「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他的血来,用土掩盖」(利十七10-13;参申十二24)。这样看来,可以使我们明白禁止吃血的理由,知道血对生命的宝贵与赎罪的功效(参弗一7;来十12;约壹一7),以及对血处理之方法,因此在今日教会的信徒们,大都是不愿吃血或未经放血之物的。——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十五21】「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
雅各的结语令人甚为不解。也许可以这样解释,既然各地都有犹太人,经常在会堂聆听摩西的律法,外邦信徒就该尊重他们的禁忌,以免令教会遭他们轻蔑。另一个看法是,外邦信徒若要认识犹太律法,在各地会堂都大有机会,不必耶路撒冷教会大费周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22】「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
「定意」:「设想」、「考虑」、「认为好」。这词很可能是衔接前面,表达教会一致认可、通过雅各的意见。
「巴撒巴的犹大」: 徒 1:23 有一位「叫作巴撒巴的约瑟」,这两人可能是兄弟。「巴撒巴」的意思是「撒巴的儿子」。
「西拉」:字义是「多树木的」,具罗马公民身份,是使徒保罗布道旅行上的同伴。──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22∼35】教会既已作了决定,便采取有效率而又有礼貌行动,把决定的项目放在一封信里。但是这信不用普通的信差送去;却交托给犹大和西拉,他们与保罗和巴拿巴同往。要是保罗与巴拿巴单独回来,仇人们可能怀疑他们带回来的是否正确的信息;犹大和西拉却是正式的特使,也是对这决定的实在性的保证人。教会送出信件,更差派人去,这是明智的。一个古代基督教作家说,他从活生生的和持久不变的声音所到的,比任何数量的阅读为多。一封信可能有点冷酷的官样文章;但是犹大和西拉的话所增添的友情的温暖,却是仅仅收到一封信所绝不能有的。许多时候,如果不以送出一封信为己足,而能亲自去一趟,便可以避免任何困扰。──《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五24】「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用言语搅扰你们,惑乱你们的心。(注:有古卷在此有“你们必须受割礼,守摩西的律法。”)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
「惑乱」:原意是「拆除」,意思是「颠覆」、「骚乱」。──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2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
「禁戒不犯」:「持守自己」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36】「过了些日子,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
巴拿巴和保罗在安提阿逗留的日子,可能是冬天;到了春天,海陆旅途都再度开放,保罗也就起意展开新的活动。这里并没有提及圣灵对将来的指引。或许可以说,这是因为路加不想把圣灵牵涉在宣教士对前程的争执上,但(从十三、十四章可见)路加虽然没有时时提出圣灵,却显然认定祂仍然在作工。保罗提议回去探望先前传道的地方,从加拉太书的亮光,我们可以了解他建议这么作的原因之一。──《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37∼39】巴拿巴想带马可回去,显然是想再给这青年人一次机会,来肯定他自己。原因可能源于他们的亲属关系,这一点路加并没有提及(西四10);但最主要的因素,是巴拿巴富同情心的个性,这一点路加已向读者清楚交代过了(九27)保罗则一心以使命为重,不愿再带一个不可靠的同工。到底应先考虑个人的好处,还是整体的事工,这个自古以来的难题,此处就是典型的例子,其实并没有一成不变的金科玉律。在当时的情况下,结局算是圆满,保罗亲自挑选同工,进行他的一份工作,而巴拿巴则带了马可,扶掖他成为宣教士。巴拿巴的举动十分正确,因为后来保罗也承认马可的价值,以他为同工(西四10,尤其是提后四11;参彼前五12)。可惜,当时保罗和巴拿巴之间却掀起一场尖锐的争执;路加没有尝试遮掩它,但也似乎没有把全部理由告诉读者。──《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39】「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塞浦路斯去;」
「争论」:原文指「激烈的争论」。──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五40∼41】西拉先前既已离开了安提阿,我们祇有假设他或许当时已经回来,或是保罗派人把他从耶路撒冷召了来。他是罗马公民(十六21),像保罗一样;同时,也与耶路撒冷教会有关连,这两个身份对他宣教士的新角色都大有用场。我们祇知他日后与保罗密切的关系,和果效昭著的工作(十五22∼29注)此外就一无所知了。这两人蒙弟兄们差派,带着教会的认同与祝福(参十四26),向北取陆路进发,经过叙利亚到了基利家。──《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五41】「他就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
「走遍」:原文就是徒八4的「经过」,路加惯常用来指「宣教旅程」的用字。──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