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二十四章拾穗
【徒二十四1】「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
「帖土罗」:字义是「三倍坚强」的意思,是一个很普通的拉丁文名字。不过这人也有可能是犹太人,只是取了拉丁名字。因为二十四3他用「我们」来描述他和犹太人之间的关系。──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二十四1】保罗到达该撒利亚后五天,犹太人已准备好向他采取攻击,他们没料到这人竟一时逃脱了他们控制之下。来到巡抚面前控告保罗的,有大祭司亚拿尼亚(廿三2),和几个公会的成员。他们由一位辩士帖土罗代表发言,像今日的律师一样。他大概是个犹太人,熟习犹太及罗马律法;当然也不一定如此:由于他代表犹太人,所以就好像属于他们一方,为他们说话。──《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4】保罗被提了来(这是正确的法律辞句),帖土罗就替犹太人发言,记载很简短,我们看这是路加的撮要。讲辞中的开场白,竟占了一半篇幅,且对保罗的控辞如此无力,就是这个原因。路加要表示这控案不堪一击,就用一番没有层次的虚话来显示出来;第五节隐藏了粗糙的破格文体(译文看不出来)表示帕土罗语无伦次。他一开始就依惯例奉承一番,为讨巡抚欢心。他颂扬腓力斯带来通省的太平,又推行革新。不错,罗马政府的银币中,的确有这样的宣称,但其实只是宣传而已,实际上腓力斯的政绩充满动乱不安,罗马和犹太人的关系也日益破裂,无论如何,帖土罗是按他的职责发言,同时也为攻击保罗铺路,说他搞乱罗马太平。此外,法庭上发言通常都求简短,向法官呼求从宽发落,也必简短。──《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5】「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拿撒勒教党」:就是指「基督教」。──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二十四6∼7】帕土罗开头的话完了,就作正式的指控:保罗连圣殿也想要玷污,圣殿是犹太人敬拜的中心,是犹太民族的标志,犹太人捉拿他就未遂其愿了。他的指控表示,保罗的企图因这样的讲法,是犹太人在巡抚面前最有利的了。另有一个译本帕土罗继续说犹太人本想自己审查保罗,但吕西亚来把他硬抢过去了(AV,RSV译本)。虽然译本的证据不强,且对修葺者把经文澄清。一事会有争论,但这译本可能是正确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8】「你自己究问他,就可以知道我们告他的一切事了。”」
讲词结束得相当突兀,末了请巡抚亲自审查证据。RSV译本的意思是他要审问保罗,等他自己招供控罪。这程序实在不大合理,因为犯人必然否认控罪的。若依 RSV译本,巡抚就要查问吕西亚,证实所提的控诉。这看法的困难,在“究问”一字,一般用在查问犯人(十二19,廿八18),而不是对见证人的,当然也并非不可能。后来,腓力斯把案件押后,等他有机会与吕西亚谈论,因吕西亚当时并不在场。──《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9】「众犹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样。”」
在场的犹太人同声应和帖土罗的话,但当时似乎并没有正式召见证人出来;这叫人希奇,犹太人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怎会指望成立控状呢?──《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0】「巡抚点头叫保罗说话。他就说:“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
巡抚没有查问保罗(看这是他该作的),反而叫他自己申诉;点头是合宜的做法,因为巡抚的身份不需要开口吩咐的。保罗就自己作答了;他没有别的发言人,反而犹太人有代言人,这似乎是有意的对比,路加一意要渲染保罗的口才;不过,帖土罗作发言人,是由于这么一大群人,自然需要一个代表发言的人了。保罗像控方一样,先来一番好话,为得巡抚好感。他说巡抚多年在国中断事,他乐于在他面前分诉。多年可能只是言辞的修饰,不必考究;腓力斯在犹大约两三年(见廿三24与廿四27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1】「你查问就可以知道,从我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
「今日」:原文中没有「今日」,保罗的意思是他在耶路撒冷待了12天。──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二十四11∼12】保罗一开始就针对帕土罗最后的指控,说他到来耶路撒冷不过十二天。这样短的日子,不足以煽动多少骚动,而且事过不久,找证人并不困难,人们记忆犹新。
保罗宣称这段日子里,并没有任何扰乱耶路撒冷太平的行径。他们控告他鼓动“普天下”(廿四5)的话,实不对证他在耶路撒冷的活动。他到那里去是要敬拜,不是去传福音;依加二7∼9的协议,他不会在耶路撒冷传福音,除非耶路撒冷教会邀请他。“敬拜”的意思,是在圣殿向神献上感恩。前面的记载说得很清楚,不必引起什么历史神学的疑难;耶路撒冷教会似乎继续用圣殿事奉,正如基督徒一般都仍在会堂敬拜,直到真不受欢迎为止。──《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3】「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
至于指控他污秽圣殿,他直截否认了,说根本拿不出证据来。可是,腓力斯并没有宣告他无罪且释放他,他收到了吕西亚的详细报告后(假设他终于做好了),也没有放他。保罗仍是个囚犯,问题是他为什么仍被拘留呢?答案可能是腓力斯怀疑,他的罪名不单是圣殿和平的破坏者,可能保罗是个危害公众太平的危险份子。罗马政府对于任何犹太人动乱反叛的线索,都必会十分警觉。因为当时正是形势日趋紧张的年日,至终引致犹太叛变爆发;因此罗马巡抚对于这个可疑的危险囚犯,自然采取保险的措施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
保罗下面的话也许更加强这个印象,他承认他敬拜神与其它大部份犹太人不同,他们视他为犹太教中的一派;但保罗及同道的信徒,却喜欢自称为按那道事奉的人(见九1注)。路加在此带点反讽意味,因罗马当初会逼迫行“这道”的人。也许可以这样说:这道就是“真正事奉敬拜神的途径”。基督徒相信他们敬拜犹太人祖宗的神,是按正规的。他们对于真正信仰的观念,是根据旧约圣经的。认为其中蕴涵基督教信仰与实践的要素。教会在此宣称,旧约是基督教的经典。──《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14「他们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
当时基督教没有合适的名称,无论对同情的或反对的都只当作一种新道理,称之为道。
扫罗求文书给大马色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使徒行传九章二节)。在以弗所有些人心里刚硬不信,在众人面前毁谤这道(十九章九节),这道的扰乱不小(十九章二十三节)。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二十四章二十二节)。保罗说他曾逼迫奉这道的人(二十二章四节)。
这是很有意义的用词,基督自己就是道,祂开了道路通往神,在天上祂升高之后,留下祂每一步脚踪,使我们可以跟从,一直到我们在锡安朝见神。在基督里,我们找到通路到父那里,所以我已经学了生活的准则。韦斯利就以一种方法(Method)教导信徒,所以他创立的卫理公会(Methodist)就是以那方法护卫真理的了。
奉这道的人当时指基督徒,他们是苦旅,在地上无永存的城,必须向前行,走在正确的道上。他们是朝圣者,每年上去守节,那走在锡安大道的人有福了,他们必力上加力(诗篇八十四篇五节)。先知以赛亚也说:「在那里必有一条大道,成为圣路。」(三十五章八至十节)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徒二十四15】「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
保罗特别指出,由于对神的盼望,他深信死人复活,包括义人恶人在内。这个盼望与犹太人是共通的,至少与法利赛人如此,有旧约经文如(但十二2f)为根据。保罗明白地宣告人人都有复活,这是唯一的一处经文;其它地方说及义人的复活,或信基督的人的复活(林前十五22f;帖前四14∼16)。这些经文中,复活的观念包括了更新和最后福份的意味。不过,新约其它经文提及万人都要起来,面对神的审判(太廿五31ff;约五28f;启二十12;参路十12;罗二5;林后五10;提后四1)。保罗在此是指这个意思,为后来保罗向腓力斯谈将来审判铺路(廿四25)。──《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廿四16无亏良心「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人的心是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17:9),但在人心里另有一个东西,叫作良心。虽然名称差不多,却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良心是人内里的一种功用,也叫作是非之心(罗2:15),是神放在人里面的,另一种无形的律法,也有人称作良知,良能等,不过圣经中一贯称作良心,或天良(来10:22)。有时人说某人良心恶,那是说错了,应当说那人的心恶,而那人的良心 并不恶,不过已经失去功用了,似乎丧失净尽了(弗4:19),有的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样(提前4:2),有人故意将良心丢弃(提前1:19),不听良心的声音,不理良心的责备,不管良心的劝告。
然而,如果不听他的劝告和责备,将来就要被定罪、受刑罚,良心就是见证人之一,显明你的罪恶。所以今天能听良心的声音,听从良心的判断,使良心无亏,将来才可以在神面前坦然无惧,也对得起任何人。如果良心有亏欠是非常痛苦的事,有时一件事作错了对不起人,良心在里面责备起来是担当不起的。如果所得罪之人已经不在了,无法道歉、赔偿、挽回,而良心一直不安,感到非常懊悔,那痛苦是如剑刺心。我们得罪神也是如此,趁着今日赶快认罪悔改,求主宝血洗净良心的亏欠,有圣灵的见证,良心才可以平安。良心如果有亏欠,就是有罪的证据,将来一定要受亏损。──《每日天粮》
【徒二十四18】「正献的时候,他们看见我在殿里已经洁净了,并没有聚众,也没有吵嚷,惟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
保罗既行了这些敬虔的礼仪,又行了洁净之礼,才被反对他的人发现。其实,一个人在行这些宗教礼仪──从圣殿当事人就可以轻易证实的了──决不可能同时又玷污圣殿的。事实上当时并没有找到什么错处,没有群众聚集,也没有引起骚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0∼21】不过,还有一个可能性。公会已经举行过审询,在场的长老大可以将当时对保罗的判定说出来。只是保罗知道,当时并没有成立任何罪状。那次审询突发的一件事,就是保罗宣称他是为相信复活而受审的。正如布鲁斯(Book p.47)说,这是个神学问题,犹太人各集团见解纷纭,且罗马法庭无能判断人的宗教邪正。无论如何,这是案情中引发的疑点,已不是原先逮捕他的原因了。不过保罗末了的话把焦点带入真正的根本问题,就是他对复活的信念(见廿五19,廿六23,就是耶稣的复活)。这样就为下次的审查,铺好了路,再讨论这个问题。──《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2】「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就支吾他们说:“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我要审断你们的事。”」
「详细晓得」:原文的意思表示腓力斯比公会一群人或者比一般人更详细知道基督教信仰。不过圣经并没有记载他为何详细知道这个信仰。──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二十四22】腓力斯的反应,就是把案件押后,有两个原因:腓力斯宣布他要等吕西亚进一步的报告,他对巡抚的疑问,必能作更详尽的事态阐析。腓力斯另一个押后的原因,是他本是详细晓得这道的。他从何认识这道,不得而知,布鲁斯认为可能是从他妻子土西拉来的。依记载上看来,他似乎是偏护基督徒,或至少不想他们被犹太当局恶待。可是他后来的行动却未证实印象。他本该释放保罗的。不过,他也没有代犹太当事人处决保罗。──《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二十四23】「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
保罗受着罗马公民该得的待遇,是个未经证实犯案的公民。他也许并未十足享受亚基帕在罗马的优待,亚基帕曾被手镣与一个心地仁慈的兵士扣在一起,每天沐浴,有舒服的床,朋友可以探望他,供他各种食物和日用所需(见 Jos.
Ant.十八204);不过这经文的描述,也表示保罗的待遇从优。他的“亲友”当然是指信徒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廿四24~27】腓力斯对保罗并非不好,只是保罗一些教训却使他心中发生恐惧。他的妻子土西拉本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她原来是嫁给以麦撒王亚西撒,但是腓力斯借着术士阿陶摩司(Atomos)的帮助,勾引了她,并且劝服她嫁他。当保罗向他提出上帝所要求的高度道德时,他当然害怕起来。
保罗在狱中有两年之久。后来腓力斯多次做事越份,便被撤职。该撒利亚究竟是犹太城市还是希腊城市是长期的争辩,而犹太人与希腊人则是势不两立的。一场暴乱爆发了,结果是犹太人占了上风。腓力斯派了他的部队去帮助外邦人,杀害了上千的犹太人,而他的部队得了腓力斯的同意和鼓励,把城中最有钱的犹太人家洗劫一空。
犹太人像所有罗马地方的人样,有权把他们的巡抚告到罗马去。这就是腓力斯虽然明知保罗应当得到释放,却仍要留他在监里的原因。他要设法讨好犹太人,可惜徒劳无功。他丢了巡抚的官职,还好他的弟兄巴拉斯的势力救他免掉死刑。──《每日研经丛书》
【徒二十四25】「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说:“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
可是他从保罗口中所听的道理,却决不肤浅。保罗不留余地的议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正是他和妻子需要听的道理。他的良心:足以使他对基督的讯息产生警觉,但很快就受不了,把保罗押解出去,留待日后再谈。他没有悔改的意愿。──《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廿四25】「恐惧」而推得救问题于来日,失去机会了!现今最便;现今不便,永无「得便」。非今即永不。―― 倪柝声
【徒二十四26】「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
事实上,他想保罗会得暗示而贿赂他求释放。罗马巡抚有权置留像这样未确定的案件,使他也可以使司法的轮子急转事成,只要他立心如此。可是保罗没有供给他眼见的有利动机,足叫他采取行动,屡次谈论都没有结果。受贿赂固然为罗马律法所禁,但巡抚犯规难以查控,这风气已习以为常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廿四26】前日不爱纳主话,今则望得银钱了!他真再叫保罗来,然而求道之心已死了。―― 倪柝声
【徒二十四27】「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保罗并未得释放。罗马巡抚离职之前,当然该清理积压的案件才是,但也并不尽然。腓力斯必然不想触犯犹太人,把保罗放了(这是他唯一合法的行动)。他若放保罗,会使自己更加不受欢迎,更会招致被控告上罗马去。这个可能就是他一直不对保罗采取行动的背后主要因由。他对这个不受欢迎的人物,施以稍为不合法的措施,为的是讨犹太人的欢心(看他的其它举动,实在不能不这样做呢!);他离开该省,的确是为了免受犹太人的弹劾(除了该撒利亚一集团,但他们的投诉也撤销了)。
路加似乎指两年是保罗坐监的年日,但也有学者认为是指腓力斯在任的年日。两者孰是孰非,则要看腓力斯当巡抚的任期了。主张前者的,接受他任期很长,直至公元五八—六○;主张后者的,认为他公元五五年已不再任巡抚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廿四27波求非斯都是何等人?】
答:波求非斯都——是猪的快乐意思,他约于主后五十九年接腓力斯的职务,其行事为人教腓力斯公义。到任三天以后,便从省府所在地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会晤大祭司长和犹太公会,犹太人欲求将保罗从该撒利亚提到耶路撒冷来,好在中途埋伏将之杀害,非斯都没有允诺,住了八天十天,就回该撒利亚去,次日坐堂提讯保罗,对犹太人所控告之罪都不能证实,保罗逐一予以驳斥,非斯都为讨犹太人的喜欢,即问保罗愿否上耶路撒冷去,保罗深知此中诡异,即恐怕非斯都愿从犹太人之请,而任他们谋害之,是以作了一次远大的决定,利用自己以罗马公民的特权身份,向非斯都请求上诉于该撒(参七十题),非斯都为免左右为难,就有这个理由允许保罗所请了(徒廿四27-廿五12)。未几,亚基帕王偕百尼基来到该撒利亚,非斯都据情以告,遂提审保罗于王之法庭,使王听讼,藉此得了真相,于解往罗马时有所陈奏,此番庭案审讯,经过保罗有力的分诉,被非斯都称为他学问太大,斥为癫狂,总因亚基帕与他所讯查明保罗未犯有该死之罪,于是就决定要把保罗释放了(徒廿五13-廿六32),非斯都巡抚任期非常短促,不过两年死于他的任所,其时约在主后六十一年。——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