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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二章拾穗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加二1「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十四年是一个长时间。经过十四年之后,保罗仍然在忠心事上。从他开始传道到十四年之后,他没有离开他的职守,没有改变他的信息,没有摇动他的心志,也没有依赖耶路撒冷教会的供给。并且十四年之中,耶路撒冷教会也没有反对他所传的福音,或禁止他所传的信息。所以这十四年的年日,是一项证据,说明他的工作,已实际上被耶路撒冷的使徒所承认。──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2「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所传的福音”说明保罗向犹太信徒所报告的,不是他自己的才干与勇敢,乃是神的福音,在那些没有神的外邦人中所发生的果效。

“背地里”原文idian意即私下的,或僻静的。在路九10译“暗暗的”,太十四13译作“独自”。

    “唯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要强调他向耶路撒冷弟兄陈述在外邦传道之情形,目的是为要证明外邦人可以不必受割礼得救。──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3~5提多受过割礼么?假弟兄是谁?】

答:①提多TITUS——意即悦心者、中意者,是希利尼的一个信徒,为保罗的同工(加二3;林后十二18,八23;多一4)。保罗说:「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耶稣基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功夫,也没有容让服从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二3-5),从这些前后句子的意思看来,有人认为提多确是受过割礼的,保罗虽然提到这一件事,但是没有勉强他受割礼;有人认为保罗是没有让提多受割礼,因为有假弟兄的出现,私下窥探他们的行动,是要叫他们重作律法的奴仆,为了避免福音真理受亏损,导致不良的后果,所以保罗时刻坚决表示,不能顺服假弟兄,未让提多受割礼。试想保罗曾在路司得为提摩太行了割礼(徒十六1-3),以后将会受到人的攻击把柄,他原晓得为外邦人行割礼是不应该的,是受了法利赛人的影响,上了假弟兄的当(徒十五12524;林后十一26;加二4),岂肯为他人再行割礼呢?

②假弟兄——就是概指犹太教中的一些法利赛党徒们,以后加入教会作信徒的人(徒十五15),这些人是严守摩西的律法,他们拘守古礼,坚持主张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均应按摩西的律法规条受割礼才能得救。保罗和巴拿巴曾和他们大大争辩,且为此问题上耶路撒冷,去见众使徒和长老作一番讨论,最后经大会议决,外邦人信耶稣不必受割礼(徒十五1-24),可是这些假弟兄以后仍常出现活动,扰乱教会,影响使徒们的行为,他们是危险的人物。在保罗书信中曾两次提到,并且警戒教会信徒们,远避其荒谬的言行(林后十一26;加二4;提前3-520;多三910;犹41819)。——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加二4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只要它是勇者的,它就是块自由的土地。』退役军人新闻分析家埃玛戴维斯(Elmer Davis)在他的书《但我们生来就是自由的》(But We Were Born Free)中如此写道;相信他的信念一定会得到使徒保罗的附和。对保罗来说,他在基督里属灵的自由远比名望甚或安全宝贵得多。因此他愿意为了那个自由而战。── 华伦魏斯比《作个自由人──加拉太书》

 

【加二4~5 “假弟兄”为谁?他们在保罗和其他使徒传道的事工上有何拦阻?】

    “假弟兄”一词在保罗的书信中曾两次提及,即此处及哥林多后書十一章26节。这些假弟兄主张任何信那稣的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均应“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他们在耶路撒冷如此宣传,到了安提阿也如此强调(徒十五章l节),以致保罗与巴拿巴和他们大大争辩。

    因此,保罗与巴拿巴为此问题上耶路撒冷见众使徒和长老,就此问题有所讨论。于是使徒和长老们在耶路撒冷举行重要的“大会”,辩论此事,正如在使徒行传十五章所详述的;大会讨论后决定,外邦人信那稣,不必受割礼,但另外为外邦信徒设立“四戒”(徒十五章20节)。

    可是,这些假弟兄的活动,竟曾影响大使徒彼得,那就是彼得到安提阿视察教会时,曾与外邦基督徒作“分离”的表现,先是一同吃饭,后来因怕奉割礼的人而“隔开”(加二章11l3节),甚至与保罗一同奉差遣到海外去传道的巴拿巴也一同装假,以致保罗在安提阿公开责备彼得。

    这些假弟兄活动的目的,是要基督徒重作律法的奴仆(加二章4节),他们本是法利赛人,以后加入教会作门徒的,这是使徒行传十五章5节所透露的。法利赛人是严守律法的人,他们认为受割礼是十分重要的一个记号。

    这些本是法利赛党徒的基督徒,用他们的“混合主义”迷惑其他的信徒,而攻击保罗。因为保罗曾为提摩太行割礼,却不为提多行割礼(加二章3节),说保罗前后矛盾,忽是忽非 。提摩太是信主的犹太妇人之子,父亲却是希利尼人,保罗为他们割礼的原因是:“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徒十六章13节)。这个理由似乎不充分,而且保罗为提摩太行割礼是在耶路撤冷大会之后,该大会既然决定不叫外邦信徒像犹太人一样要守割礼和摩西律法,保罗在路司得就不应该为提摩太行割礼,授人攻击的把柄。这是假弟兄影响保罗的一个例子。

    等到保罗三次海外布道归回耶路撒冷向雅各众长老报告传道经过时,又碰着那些假弟兄,他们游说保罗带四个“有愿在身”的人(可能是信主的犹太人)到圣殿去行洁净之礼,并请祭司为他们献祭。结果闯出弥天大祸,耶路撒冷全城大乱,也是保罗被捕及被解到罗马的主要原因(参阅使徒行传二十一章).我们相信保罗这次是上了假弟兄最大的当。保罗为什么要听他们的话,做上述那些“犹太教徒”的事呢?

    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后書十一章26节所说“假弟兄的危险”和加拉太书二章的“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果然是极大危险的人物。

    保罗以后写信给提摩太之时,也曾提醒他提防有人传异教(提前六章3节),和似是而非的学问(六章20节)。保罗写信给提多时,也提醒他要远避无知的辩论和家谱的空谈(多三章9节),可能都是指着各地的假弟兄的行为而言。

    至于犹大书所详述的假弟兄的荒谬言行,则可称之为“假弟兄之言行录”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加二5「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保罗对异端绝不妥协让步,绝不给他们留下一点可以继续别人的机会。但注意,保罗这样不让步的原因,并非为着自己的面子,或血气的争竞,乃是为真理的缘故。

    注意:保罗强调那些与他为难的弟兄是假弟兄,他所不能容让的也是这等人。可见当时那些真正蒙恩的弟兄,并未为难保罗。──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6「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有名望的人,似指当时耶路撒冷之教会领袖。

这句话并非表示保罗要与他们对立。保罗不想讨好人,但也不会故意与人作对,或傲慢地不把人放在眼内。神是“不以外貌取人”的;所以我们也不要凭外貌讨好人,或凭外貌轻视人。

    有解经者以为“没有加增我甚么”是指保罗所传的福音说的,意即保罗所传的福音已像其它使徒一样是完全的福音,所以其它使徒未在他所传的福音再加上什么。──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7「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正如”及上句首四字“反倒看见”,表示保罗这次上耶路撒冷的种表现,以及他以往在外邦中所作的工作,虽然完全不向那些有名望的人讨好,却并未激怒他们。──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8「(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神借着祂的“感动”将祂所要托付的工作交给人。祂要交付人什么责任就给人什么感动,那种感动不是一时的冲动,是继续在人的心中,使人觉得好像负了一个担子一样,若不顺服它就无法放下。──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9「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右手相交之礼显然含有表示同情与承认的意思。它绝不是一种职位的封立,乃是站在同等的地位上所作的一种公开的见证,使各地信徒对保罗的工作更为信任。──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11「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后来大概是指耶路撒冷大会议之后。到了安提阿,未说明是否长在安提阿,但大概是访问性质。安提阿是外邦的第一个教会(徒十一26),而耶路撒冷则系犹太的第一个教会。因他有可责之处指下文所说的事。抵挡美国新标准译本与Williams译本,都译作oppoped反对。抵挡似乎用于抵抗侵犯则比较适合。在此应当是反对的意思。──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12「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本节所指从雅各那里来的人,就是从耶路撒冷教会来的人;因雅各是负责牧养耶路撒冷教会的。按徒十五1219的记载,可知雅各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占重要地位,其言论为教会使徒所尊重。这句话表示当时来拜访安提阿教会的不只是彼得一人,也包括若干教内弟兄,但彼得大概先行,其余的人稍后也到了。──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13「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本节指出彼得一人软弱的结果,所发生的坏影响不小。其余的犹太人大概是指在安提阿教会中的犹太信徒,包括保罗的同工巴拿巴,竟也随伙装假。──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14「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一看见几个字十分重要,就是在看见的当时的意思。不但说出保罗对于这种违反福音真理的行动,毫不犹疑地加以反对,也表示保罗的责备彼得,并非一种积怨的发泄,更不是在事后暗中的毁谤。他所说的话乃是句句都可定准(太十八16),人人不敢反驳的;是十分光明磊落,坦白而适合的。这种当面的责备,远胜过许多当面的称赞和背后的论断。

这里的外邦人似乎是指巴拿巴,因巴拿巴是利未支派的犹太人,却长在外邦的居比路(徒四36)。──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18「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素来所拆毁的就是指凭律法称义的道理,也指割礼。这道理在保罗认识基督之后,已经当作有损的(腓三7),且认为应当拆毁。在保罗历年工作中,已经成为他素来所拆毁的道理。若重新主张、赞助或同情这种道理,就等于重建自己所拆毁的了。若是这样,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换言之,就是不诚实事奉神,行事不光明,出尔反尔的人了!──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这意思就是:因律法的无能和不能救人脱离罪(正如罗八3“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只给人知识,使人知道什么是罪,并在人犯罪之后,定人的罪,却不给人能力胜过罪恶。既然律法的功用只是如此,保罗便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意思是他就不再仰赖律法得救,倒借着信赖基督摆脱了律法,不再在律法之下,使他可以向神活着。──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这“我”指保罗自己。他追述自己蒙恩的情形,也代表了一切信徒的蒙恩经历,因保罗所经历的救恩,也是一切信徒所能经历的。

    “已经”表示保罗是在追述那已经成功的事实,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事实。表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受死时,也已经一并解决了我们这难以对付的“我”。基督救赎的恩典的内容,不但包括使我们说离罪恶的力量,也包括救我们脱离“旧我”的种种败坏。这样,我们不要只经历这救恩的一部分──罪的赦免,也该经历救恩的全部──“我”与主同钉死。──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加二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同钉十字架对于我是什么意思呢?我认为群众向主耶稣呼喊「除掉祂」那句话,是最好的总结性的答案。神从来不容许「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件事,只作为一个道理停留在我们身上,虽然我承认多年以来,这件事对于我也是如此。我自己会用这些名词,传讲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但在经历里,却是我所不认识的。到有一天,在那戏剧化的突然之间,我看见了我倪柝声已经在十字架上与主同死了。当他们向主耶稣呼喊「除掉祂」时,他们也无意中把神的判决,应用到我身上来。同时神在我身上的宣判,也已经在主身上执行了。这一个新的发现,大大的影响了我,这就好像我第一次发现救恩一样。我告诉你们,我向来最浓烈的兴趣,乃是站讲台做出口,但这个新发现把我整个人谦卑下来,甚至有一段时期,我完全不能站起来讲道。――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加二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如今我在肉身活着。」】

保罗清楚地要我们明白,他所集中的心思,都在救主的十字架上钉掉了,基督的生命也已完全替代。有人提到基督的生命,总觉得太神秘,好似不够真实。但是不必疑惑,新约的真理永远是实在的。

死亡是生命之门——这是自然界的现象。每年一度自然界一切都埋入坟墓之内,在沉睡之中,然后才再走出来,进入更新的荣美。常常在某方面朦胧,就在另方面得以苏醒。米尔顿盲眼之后,成为「失乐园」的作者,在生命的经历中另一方面死去,就使这一方面属灵的能力有新的感应。我们不能同时有自我的生命与基督的生命。无论什么时候,有神的恩惠,我们将十字架树立起来,将自己钉在其上,基督的灵就发出生命的能力。

在肉身却不从肉体——我们在内身活着,作日常的工作不可再所从自私的法则。世上的吸引无法像永生与未见的有更大的力量,激流虽急,却无法扰动里底的溪水。

现在活着不再是我——我们虽有神的儿子爱我们赎我们,我们却由祂爱的眼光引导。祂不只将我们聚在一起,也将我们个别分开,赐以恩惠,为我们代求,不住的顾念我们,祂的宝血也永远有功效的。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加二20是主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

我们如果接受主的替死,也是和祂同死了,就能与祂一同复活,也是经过审判的复活,永远活在神的面前,成为一个圣洁,无罪的新人,是在基督里的人,旧事已过。旧的人也与主同钉死了(罗66)。现在活着的就不是以前的我,以前的那个人,乃是另一个人了,这是我们自己没有资格作的,也不能作的,只有基督能,所以只应有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

这在保罗身上不仅是一个道理,也是一个事实,一个经历。惟独这样,才能真正在神面前活着,是神所要求的那个人。神不让我们仍是以前的那个「我」,那个旧人活着,那个旧我是神所定罪的,活着也是死的;在神面前毫无价值,毫无意义。所以今天我们属灵的问题是谁在那里活着?谁活在我们里面?是基督呢?或仍然是我自己?如果仍然是我自己,那就不能讨神喜悦,也作不出什么好的事来,从我们自己出来的,根本没有良善,只是罪恶、败坏、污秽。只有让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才是活在神的旨意之中。──《每日天粮》

 

【加二20生命需要长大】今天二十世纪的人,也是这样要立刻、要速成。我初到美国,看他们样样都要立刻、快速;连吃喝都等不及,食物是快速的,咖啡也不必煮,用咖啡精一冲就好。不久这种风气也流到了东方,现在我们也有了方便面,用开水一冲就可以吃了。这一种的心情在世界上是如此,也带进到神儿女的中间了。── 江守道《基督福音的三根柱石》

【加二21「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若行割礼才可以称义──“义若是藉律法得的”──就等于废掉神的恩,就是主张要藉行律法称义了!若我们能藉律法称义,基督便徒然死了。──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