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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六章拾穗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可六1】「耶稣离开那里,来到自己的家乡,门徒也跟从他。」

    从地形上的不同细节来判断,睚鲁乃是加利利湖西岸一个傍湖小镇的会堂长老。如今耶稣与祂的门徒似乎从湖边移往内陆之加利利高地,因为祂的教导显然是在拿撒勒的会堂里进行的(虽然马可没有提起地名),那里永远是祂自己的家乡,祂在这座城镇里面度过了孩提生涯,虽然祂后来居住在迦百农,也在那里工作(太四13);祂至终是“拿撒勒人耶稣”(十四67),即使祂生在伯利�琚A又以迦百农为根据地。认为这一点乃是先知预言之应验的,是马太,而不是马可(太二23)。──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2】「到了安息日,他在会堂里教训人。众人听见,就甚希奇,说:“这人从哪里有这些事呢?所赐给他的是甚么智慧?他手所做的是何等的异能呢? 」

    即使是在拿撒勒,祂的教训果效也是令人惊奇的;凡是听见的,没有一个人可以否认其中所展现出来的智慧。他们也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否认祂在别的地方所行的神迹,但他们却也没有把这些事存记在心,只是关切它们的来源。事实上,他们更为关切的乃是技术上的问题“如何”,而非神学上的问题“为何”。然而问题本身的确是个好问题,它其实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后来所操心的问题(十一28):耶稣的权柄是从哪里来的呢?就像约翰的洗礼一样,祂的权柄只能是“从天上来的或从人间来的”。因为文士虽然提出第三个可能──从鬼魔来的;但从耶稣严厉的答复看来,那是很值得怀疑的,虽然他们认真地考虑这个恶毒的提议。所以拿撒勒会堂里的会众所提的问题方向是正确的,只要他们能预备好接受那显而易见的答案。从一22开始,耶稣的权柄对于一切尚未被自己的神学成见弄瞎心眼的人而言,都是显而易见的,所剩下的就只是认识它的源头,而那将会在八29由彼得明确而直率地宣告出来。──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3】「这不是那木匠吗?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吗?他妹妹们不也是在我们这里吗?”他们就厌弃他。(注:“厌弃他”原文作“因他跌倒”) 」

    他们拒绝以耶稣属地的背景和关系作为祂能力的来源,乃是正确的。祂做这类的事,不是以马利亚的儿子,或约瑟家庭中长兄的身分,也不是以乡下木匠身分做的。可以感受到他们逐一列举祂弟兄的名字时的困惑。但是他们在正确拒绝任何从人而来的可能之后,却迟疑不将祂的智慧与神迹归于属天的源头。他们对于将耶稣等同于神这件事踌躇不前,正如圣经所说的,他们就厌弃祂,或“因祂跌倒”。关于耶稣,拿撒勒人“知道一切的答案”,他们不准备领受任何新的启示。引一句英语格言来说:熟识生轻视;甚至在祂自己的弟兄当中也是如此(见三31{\LinkToBook:TopicID=161 Name=iv.耶穌的真親屬(三31∼35)})。耶稣自己在第4节也悲痛地引用一则类似的闪族格言:唯一不认拿撒勒先知的地方,正是拿撒勒(太二十一11)。──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3耶稣的兄弟信主没有?是马利亚所生的么?】

答:照圣经记载,耶稣是有雅各,西门,犹太,西门四位弟兄和祂的妹妹们(太十三55,56,可六3长兄——原文是弟兄,如吕振中译),这些弟兄原来都是不信主的(约七3,5,10,可六4,三21),直到主从死里复活以后,他们才信了(徒一14,林前九5,十五7),并且后来雅各成为耶路撒冷的柱石,为教会的长老(加一19,二9,徒十五13-21),也写了雅各书(雅一1),弟兄犹大则写了犹大书(犹1)。至于耶稣的弟兄是否为马利亚所生的亲弟兄,这个问题解经家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1、天主教的人士——认为童女马利亚为圣母,除了从圣灵感孕生耶稣以后,再没有生其他孩子,终身为童女,所以这几位弟兄,乃是耶稣的堂兄弟。——没有圣经根据。

2、希腊教的人士——认为是约瑟尚未迎娶马利亚以前之前妻所生的弟兄,就是耶稣同父异母所生的弟兄——更为无稽之谈。

3、基督教人士——认为这四位弟兄,是耶稣的亲兄弟,从圣经所记,可以注意下列几层道理:

①圣经上有七处经文提到主耶稣的弟兄(约二12,太十二46,可三31,路八19,太十三55,56,可六3,约七3,5,10,徒一14,林前九5,加一19),而无一处说到堂弟兄,如果有的话,一定会说明的,如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一样,是很清楚明说的(西四10)。

②这些弟兄是常和耶和华的母亲同住一起,证明他们不是主的堂兄弟(约二12,七3,可六3),因为没有堂兄弟常和婶母住在一起的。

③马利亚生耶稣是头胎儿子,既是头胎,表示她还生了其他的儿女(路二7,太二25)。

④圣经上没有一处显出主的弟兄是同父异母所生的弟兄,若是,当约瑟和马利亚逃往埃及的时候,并未见有这四个小孩一同逃去,竟在何处?

⑤如果约瑟前妻生了四个儿子,他们便有优先继承大卫的王位,就不归耶稣了(路一31-33)。——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六3主耶稣有多少弟兄姊妹,是否也由马利亚所生?】

    一、这里告诉我们,那稣是“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他也有妹妹们,表示最少有两个妹妹。当然,圣经原文只说“弟兄”,并非像中文所说的“长兄”。

    在这几位弟兄中,雅各后来成为耶路撒冷的柱石(加一章19节,二章9节),也写了雅各书。犹大则写了犹大书。

    二、至于主的弟兄是否也由马利亚所生,解经家对此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①天主教人士因为尊称童女马利亚为圣母,所以认为马利亚生了那稣之后,再没有生第二个孩子。所以这几位弟兄只能是那稣的“堂弟兄”,即叔伯的儿子。

    ②东正教人士则认为这些人是约瑟前妻所生的,他们是那稣的同父异母的哥哥。

    这两种说法,都没有圣经明文的根据,东正教人士把这问题弄得更复杂,竟然捏造约瑟娶了前妻,而且又死了前妻,假如约瑟并未娶过妻子,岂非十分冤枉?

    ③基督教基要派人士一致认为这四位是那稣的胞弟,理由如下:A.那稣是头胎的儿子(太一章25节;路二章7节),既是头胎,马利亚便有其他孩子。

    B.那稣的几位弟弟时常和马利亚在一起,证明他们不是那稣的堂弟兄,那里有堂弟兄时常和婶母在一起,而不与自己的母亲在一起的呢(约二章12节,母亲和弟兄们在一起,太十二章46节那稣说:我的母亲,我的弟兄,47节说他母亲和他的弟兄,徒一章14节)?

    C.如果约瑟有前妻,也生了四个儿子,这些儿子便有优先权承继大卫的王位,那稣如果是排第五的,他便失了承继大卫王位的可能性。这就证明东正教人士所说约瑟有前妻的理论缺乏圣经根据(路一章31一33节)。

    D.如果约瑟有前妻也有几个儿女,那么当约瑟与马利亚逃难到埃及时,约瑟前妻的儿子为什么不一同逃到埃及,他们当时在何处?

    E.圣经没有一处提及这几位弟兄是那稣的堂弟兄或表弟兄,如果是的话,一定明说,像保罗说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西四章10节),是很清楚的明说。

    F.约翰福音七章1一10节所描写的,证明那稣和他的几位弟兄是住在一起的,如果不是亲弟兄是不会如此的。――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六4∼6】就在耶稣度过童年时代的地方,祂属天能力的彰显,也就只是医治几个生病的乡下人;他们是因着病痛和需要,而谦卑地相信祂(5节)。这一位即将因叙利亚非尼基妇人的信心而欢欣的主(七29),对于祂自己的同乡所表现出来之不信的程度感到不可思议(6节)。他们可能会对祂感到诧异,但马可在这里却说祂也对他们感到诧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7】「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差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出去,也赐给他们权柄,制伏污鬼,」

    在这里和别的地方(如十一1),耶稣似乎从来不曾打发一个门徒单独出去过,他们去的时候通常是以俩人为一组的。门徒常以小组形式来往,或许可以说明何以留传下的门徒名单都是固定的模式,而不仅是为了教会在教导的需要上较为便利而已。这十二个人获得制伏污鬼的权柄(7节),所以他们就赶鬼,“传道,叫人悔改”(12节),用油“抹了”病人,治好他们(13节)。在这几节经文中,这三种功用全都“以行动”证明出来。而这三种功用也全都是与神国的宣扬结合在一起,这国度已经在耶稣这个人的身上临到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8】「并且嘱咐他们:“行路的时候不要带食物和口袋,腰袋里也不要带钱,除了拐杖以外,什么都不要带;」

 

【可六8耶稣差遣十二个门徒往四处传道时,他们是否带有拐杖?(参太十9~10)】

    马太十5-6记载,耶稣差遣十二个门徒周游以色列的城乡传福音,宣讲天国降临,并治病赶鬼。接着,耶稣提醒他们应如何预备行装:「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太十9-10)此外,路加第十章亦记载耶稣差遣七十人周游传道,但那是稍后的事情;至少,路加没有提及「拐杖」。不过,马可六7-9亦有记载耶稣差遣十二个门徒传道,细节与马太的相似。马可六8-9指出:「并已嘱咐他们,行路的时候,不要带(take nothing,meden airosin)食物和口袋,腰袋里也不要带钱,除了拐杖(except a mere staff,ei me rabdon monon)此外,什么都不要带,只要穿鞋,也不要穿两件褂子。」

马太十章及马可六章都记载基督差遣门徒出外传道时,毋须为此次旅程带多余的装备,孑然一身地展开传道旅程。路加九3的用语有部分与马可六8相似,用同一动词airo(带);但接着就像马太所记的,指出:「不要带拐杖,和口袋,不要带食物,和银子,也不要带两件褂子。」但马太十10最后指出,门徒不用带拐杖作为行装的一部分。马可六8似乎表示,假如门徒跟随耶稣传道之时,已经带拐杖,这时候就毋须将拐杖留下或弃掉。兰格(lange,Com-mentary on Mark,P.56)指出:「门徒可以带拐杖,正如他们往常一样;不过,他们也毋须四处寻觅一条拐杖,以为拐杖是旅行必备的。」兰格接着为此段作结说:「基本的意思是,他们出外时,尽量减少行装,要靠赖旅途上得到供应……从马可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他们出外传道的状况,就是尽量减少累赘。」由此看来,马太与马可这两段经文,实无冲突之处。──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可六8∼9】圣经从未将刻苦这件事的本身视作一件好事,而是只有在某些环境之下必须的。我们没有理由可以主张这种特殊的克己模式一定要成为一个普世通行的规则,施加在任何时候的所有门徒身上;然而他们这种单纯的信心的确是个普世通行的规则,无论是以甚么方式表现出来。后来在客西马尼园中,耶稣首次确定门徒已经彻底学会了不倚赖物质上的援助,就吩咐他们可以带着所拥有的辅助品:钱囊、口袋,甚至刀剑(路二十二36)。这绝不是代表他们缺乏信心,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知道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那些单纯地信靠、顺服神的命令而前行,仰望神供应一切需要的人所不可或缺的。在圣经中,贫穷绝对不是一个理想;然而,若是有需要,在服事神的时候却必须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欢喜接受。──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10∼11】门徒的使命可以从谦卑坚毅标明出来:他们要用尽一切的方法得到听众,但绝对不能强迫那些不愿意的人来听;然而,他们不把这样的拒绝看作是件小事,知道那拒绝福音之人会遭到甚么样的审判。所以,传讲福音永远是一件喜乐的事,但是福音的教训关乎永�琚A因此也绝不可等闲视之。RSV与 NEB根据重要之大写古抄本,将第11节后半略去(“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还比较容易受呢”),这句话无疑是从马太福音十15加在这里的,它在该处当然是原来的经文所有的;虽然如此,它听起来的确像是耶稣的教导方式。正统的犹太人从外邦地区回到圣地时会“跺下尘土”(Anderson)。那些拒绝耶稣借着祂仆人所传信息的人,不是“神的百姓”,但就神的国而言,他们同样使自己在律法所要求之“两个见证人”(申十七6)面前成为“外邦人”。──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12∼13】我们经常说到“属灵的”与“医治的”工作,彷佛是基督徒的见证中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样。早期的教会是否作如此的区分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他们虽然未必将疾病看作是与个人的罪有直接的关联(比较二5与约九3),却是把所有的疾病看作是撒但权势的伸张。在这种情形下,抹油不是药物治疗,而是一个属灵的象征,虽然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路十34),那个撒玛利亚人用“油和酒”倒在那个受伤之人的伤处,的确是当作药物来使用。门徒在这里所进行的抹油,似乎正是雅各书五14所说的抹油,伴随着祷告,可以使疾病得着医治。油是圣经用来表明圣灵同在的一个象征(王上一39),所以,抹油本身就是一个“比喻性的动作”,象征神借着圣灵的大能所施行的医治。在新约圣经中,似乎有两种医治。头一种是戏剧性的用法,把医病用作一个“兆头”,经常是为福音的传扬预备机会;第二种乃是没有壮观场面之牧者的医治,正如雅各书中所说的,在教会的“肢体生活”中自有一席之地,与圣灵许多其它的工作并列。──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14】「耶稣的名声传扬出来。希律王听见了,就说:“施洗的约翰从死里复活了,所以这些异能由他里面发出来。” 」

    希律王这里所指的希律是希律大帝的儿子安提帕。从主前四年到主后三十九年他便是加利利和比利亚两地分封的王。根据史家约瑟夫的记载,这个人有很大的政治野心。他非常重视王位及这个名号所带来的地位和尊荣。他的野心最终也导致他悲惨的下场。他既是加利利分封之王,耶稣的名声从加利利及其它的地方传扬出来,很自然地会使到希律非常关注。施洗的约翰从死里复活这种猜想,似乎反映了希律因为杀害了约翰所带来的恐惧以及罪疚感。福音书并没有记载约翰所行的异能,但是,却一致地见证他是一位在讲道方面大有能力的先知。──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15∼16】正如耶稣后来在该撒利亚腓立比问祂自己的门徒时一样(八28),当时对于耶稣的本性与工作已经盛行着几种不同的解释;但直到该撒利亚腓立比以前,却没有一个人充分明白这个真理。但希律却阴郁地死守着他不安的良心所引起的看法;而我所斩的这几个尖锐的字眼更强调出他的自我折磨。事实上,希律家族的个性确实怪异:冷酷残暴,又具有宗教狂热。这个家庭的背景乃是以土买人,而不是以色列人;但希律在希伯仑环绕着亚伯拉罕的坟墓建筑了一道巨大的石造围墙,刻意要表示亚伯拉罕也是他们的祖先。事实上,希律这么做,出于迷信居多,并非出于由衷的信仰,他对于与耶稣有关之消息的反应清楚说明了这一点。──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18∼22】约翰大肆抨击希律的乱伦,因而被囚;希律身为分封王,绝对无法容忍别人在他自己的领土内如此公然批评他;但约翰的抨击也带来一个更大的危险,就是希罗底那绝不死心的怀恨。约翰虽然已经身系囹圄,但对希律而言,约翰的生命可能没有太大的危险,这从第20节可以清楚看见。希律只希望堵住约翰的嘴,就算没有约翰的定罪,他所离弃之前妻的父亲亚哩达(Aretas)所施加予他之屈辱的打击,无疑已经是对他的淫行的一个痛惩。但对于希罗底而言,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不过是等待机会要杀约翰,她恨不得立刻就动手,却苦无机会(19节)。现在,机会终于来了,那是安提帕(正如希律家族通常称呼这个成员的名字)的生日宴会。浏览一下这个家族的家谱,就可以看出其中所含一连串之杀人犯与近亲相奸的名字,现在再多一个谋杀者也不足为奇。──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21千夫长和百夫长是何等人?】

       答:千夫长(Captain军长,民卅一48)和百夫长(Centurion)皆系古时罗马军营组织一种官制,在新约时代是以六千人为营制常额,每营分十大队,每大队分三小队(太廿七27),其长官为大队长,即千夫长十员,及百夫长六十员(徒廿一31,32),或以全队共为六分队之组成,有领袖六人,每分队约六百人,有一人率领,称为千夫长,罗马兵之驻于耶路撒冷者仅一分队(约十八12,徒廿一31,廿二24,28,廿四22),亦为军官之统称(可六21,启六15,十九18)。至于百夫长,按古历史此职统兵百人,但罗马时制稍有变更,或仅有六十人,哥尼流,犹流二人皆尝膺此职,一则笃信基督,一则善待保罗(徒十1,廿七1),故皆负重望,除此以外,尚记有二百夫长,为信从教主者,即迦伯农之百夫长,(太八5),及十字架前之百夫长是也(可十五39,太廿七54)。——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六22∼25】希律将约翰下在监牢里,乃是出于他对希罗底的迷恋;所以,甚至是对于伴侣的热爱也可能使人误入歧途。就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使得希律的朝臣得以看见他冒冒失失地向一个跳舞的女孩许诺,还自以为是慷慨大方;向错误的要求妥协,还自以为是言而有信。在这件事情上,甚至连女儿对于母亲的顺服都变成了罪恶;所以,若是离了基督,甚至连“天然的”美德也会被扭曲而变成恶行。在旧约圣经中,耶洗别(王上二十一7)是另一个例子,她恶毒地反对神的仆人,由于对她忠诚,她的配偶也同样难辞其咎。同样地,在使徒行传中,亚拿尼亚似乎将她的妻子撒非喇引入欺哄圣灵的罪(徒五2),神的国度所要求的,乃是更深的忠诚,越过了地上一切最亲密的人伦关系(十29)。──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26∼28】毫无疑问的,希律的确对这个要求感到忧愁(26节),但他已经落入圈套,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使自己受到这种草率许下的诺言束缚,乃是错误的;照着去做更是大错特错;但若不照着去做,则会在他的贵族面前“有失颜面”,因为他们都已经听见王的誓言了。所以约翰就这样孤伶伶地丧命在死海(Dead Sea)边岸的玛盖耳斯堡(Machaerus)的阴暗地牢里。读者会很诧异:希律那些无情的朝臣面对盘子上的这一道菜究竟会不会大为震惊(28节);但马可并未强调道德层面,他只是让这个悲剧故事自己说话。约翰的门徒满有爱心地将他的尸首葬在坟墓里(29节),就这样结束了他一生的志业。马可是否认为亚利马太之约瑟的举动(十五46)与此类似呢?──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29】「约翰的门徒听见了,就来把他的尸首领去,葬在坟墓里。 」

    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从很早的时候开始,约翰的门徒就逐渐离开他,跟从了耶稣,而约翰对此甚表赞同,认为理当如此(约三30)。而今,约翰死了,他们回来安葬他,马太福音十四12加上一个意味深长的词句,说他们“就去告诉耶稣”,这可能是强调更进一步的联合,虽然马可没有提到这一点。然而,从使徒行传十八25与十九3看来,在巴勒斯坦以外,约翰的门徒仍然自成一群,那里说他们仍然是在等候弥赛亚来临的一个“小教派”。所以,约翰的门徒乃是十足的正统犹太人(二18),具有弥赛亚的盼望,但仅此而已。他们当中那些没有被逐渐茁壮之基督教会吸收的人,可能已经回头投身基督教出现之前就已存在之爱色尼(Essene)派的活动,因为他们与这个团体有许多相似之处;或是投向异端群体,像曼底安派(Mandaeans;译注:起源于巴比伦之混合宗教),施洗约翰在此派著作中有极显著的地位。──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33】「众人看见他们去,有许多认识他们的,就从各城步行,一同跑到那里,比他们先赶到了。 」

    在风尘仆仆之后,经由简短的湖上航行,回到熟悉的环境,这对于加利利渔夫们而言已经就是安息与松弛了。但加利利海面积很小,使得群众相当容易沿着湖岸步行,甚至超过小船,因为当时可能不顺风。现代的许多深水港都比整个加利利海来得大,今天普通的渡船也比他们这次所用的船只大得多。在圣经上从来都找不到“大即是美”的理由,神经常在卑微不起眼的地方工作。与罗马或安提阿的规模相比较,基督徒这个小群诚然相形见绌,而这一点对他们而言是极为重要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34】「耶稣出来,见有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于是开口教训他们许多道理。 」

    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想象到当这群筋疲力尽的门徒在距离岸边尚远,看见这批难以摆脱的群众已经抢先抵达,一定会发出绝望的怨声。他们理所当然是极其疲惫的,这可以说明他们在第37节所发的问题何以含有恼怒的语气,此外他们在第36节显然是在暗示说群众已经多得无法教导了。耶稣虽然跟门徒们一样疲惫不堪,也像他们一样看见了这批群众,但祂怜悯他们(34节)。要注意的是:祂亲自向群众讲道,祂如今并没有叫门徒参与这工作。祂急于想要使他们在疲惫的传道旅程之后可以得着适当的歇息,而祂却毫不顾念自己的困乏。──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35】「天已经晚了,门徒进前来,说:“这是野地,天已经晚了, 」

    门徒们所提出的抗议绝对是合理的。天色的确已经晚了,而那个地方也真的是野地。如果一定要让群众有饼可吃,就要到很远的地方去买,而且当然要花费很多的钱,最保守的估计,也要二十两银子才能喂饱所有人。所以,他们的估计是相当正确的,只不过遗漏了耶稣这个无可估算的因素。由于耶稣似乎“不讲道理”,他们压抑着的怒气逐渐滋长,因为神的道路对于“天然”人而言永远是愚拙的(林前一18)。所以,这个神迹乃是基督教最具关键性之绊脚石的一个例证,所有的人都与这些门徒一起遭受谴责;这是马可将他的材料用在“劝勉”方面的一个例子,而他从未特别引人注意这种用法,就更值得我们注意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36∼38】这里的顺序十分有趣。先是门徒们看见群众的需要(35∼36节),然后耶稣把供应这个需要的工作加诸他们身上(37节)。他们既愤怒亦羞愧地承认自己不足以承担这工作。然后,耶稣提醒他们:他们能够应付任何一个不是他们自己所引起的意外事件(因为我们不能“试探”神,太四7)。虽然他们所拥有的完全不足以应付,但只要先把它完全献给耶稣,让祂使用,他们就能够用所仅有的来满足这些需要。神不常引我们看见一个需要,除非祂的心意是要供应那个需要,而且是透过我们来供应,虽然我们自己可能不愿意。──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39∼40】门徒们有信心,相信耶稣能够,而且一定会使用他们的不足,而这个信心一定得显在叫群众按着耶稣所希望的次序──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坐下。我们若说这个细节暗示神是一位有次序的神也不为过。祂在时间破晓之时从混沌中产生出次序(创一2),祂甚至在崇拜中也喜爱次序(林前十四40),以防人滥用属灵的自由而引起混乱;哥林多与罗马教会的信徒可能面临过这个危机。但门徒们光有信心还是不够的,信心必须以某种与他们有关的行动彰显出来,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在群众企盼的眼神注视之下,如果喂饱众人的神迹没有发生,门徒们这个时候看起来的确是愚昧的;但这信心必须冒险,才能显其真伪。“没有冒险,就没有信心”,即或太过简单,仍是一条极佳的经验法则。──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41】「耶稣拿着这五个饼,两条鱼,望着天祝福,擘开饼,递给门徒,摆在众人面前,也把那两条鱼分给众人。」

    耶稣把饼拿起来,祝福了,就擘开,最后又递给门徒,分给众人。这么作的时候,门徒们几乎是不情愿地被拉入有分于神迹的施行。所以,在较深的层面上,耶稣自己在成为肉身之时也取了人的身体,而且祝福它,虽然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其实没有提到这一点。但马可的读者一定会记得:在最后晚餐时,耶稣如何拿起饼来,祝谢、擘开,然后才递给祂的门徒吃,说:“这是我的身体”(十四22)。只要我们把生命交在祂的手中,祂也能够照样拿起我们的生命,祝福、使用,使我们四围之世界中渴慕神的群众能够蒙福。然而,我们灵意解释这件神迹固然合理,但是如贝罗所坚称的,一定不可忘记,很久以前那一天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五千个人的确吃饱了。由于长时间聆听神的话语,他们的确已经饿了,但那并不能降低这件事的真实性。──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41】「耶稣便拿这五个饼两条鱼,望着天祝福,擘开递给门徒,摆在众人面前,也把那两条鱼分给众人。」

         在我们事奉神的生活中,有一个最基本的需要,那就是神的祝福。除此以外,再没有更急切的需要了。到底甚么是神的祝福呢?神的祝福就是在无可得福的条件下,神仍然例外的运行作工。例如:一分钱只可买价值一分钱的东西,但如果你没有付出那一分钱,而神却例外的给你价值一万倍的东西,这就是神无条件的赐福给你,是出乎你本人估计之外的。当五饼二鱼供应五千人吃饱,并剩下十二篮子的零碎时,这就是说出我们事奉的效果,远远超过我们的条件和恩赐;这就是神的祝福。或说得更透澈一些,因着我们的失败和软弱,我们本不该,也不能从我们的工作上得着甚么果子,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神仍给我们有所收获,这就是神的祝福。祝福乃是与我们本人所是的和所有的毫无关系,而另外获得的果子。这并不是因着我们工作上直接的影响所招致而来的效果。当父神为祂自己荣耀的圣名,完全在我们料想之外而运行工作时,祝福便紧随着临到了!――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可六42∼44】神的供应有一个标志:它永远是够用的,而且超过我们的需要而有余;然而神也有一个典型的管理方式,就是绝对不可以浪费(43节),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习成为神丰盛恩赐的好管家。十二个门徒大概每个人都收集了一个篮子的零碎,而且我们也可以确定这是他们往后几日的食物。他们不能够随便将耶稣已经预备的食物扔在一边,然后期望祂每一天都再施行类似的神迹。虽然那么做一定会非常令人振奋。我们必须注意:神保证要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但未必会满足我们所有愚昧的愿望:湖畔的那一餐使人饱足,但食物却很简单。总是会有一些人埋怨神的供应。在旷野中的以色列人很快就对“天使的食物”(诗七十八25;中译“大能者的食物”)感到厌烦,要求更多属地的食物(民十一6)。当门徒们第二天,或第三天嚼着鱼干和不新鲜的硬面包时,许多人无疑会有相同的想法。但是在神的经营中,我们所谓的超然逐渐变为自然;祂透过这两种方式来满足我们的需要,但就着祂的供应而言,这两种方式并没有分别。──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48】「耶稣...看见门徒因风不顺,摇橹甚苦。」

   你在逆风中行驶吗?你感觉孤单惧怕吗?你以为不再有人注意到你的下落了吗?请记得:耶稣是看见的。祂没有忘记你,祂要关怀你,祂要救你。─ 桑安柱《这时候》

 

【可六48】「看见门徒...摇橹甚苦。」我们不能靠自己的努力来成就神所给我们的工作。神所委派的工作,只有神自己能作。我们如果安安静静的信托祂去作,我们就要看见,事情作得又好又完全。那么,我们用甚么方法让祂借着我们来作呢?没有别的,只要完全用信心享用基督,深信祂已经充满了我们的生命。有一次,一位已经学会这个秘诀的弟兄说:「我已经在基督那里喝了祂所赐的活水,所以我永远不会再渴了。我的格言是:『不要过劳,乃要过溢。』这个格言已经叫我的生活与从前完全不同了。」过溢是不需要费力的,是自然的,是阻遏不住的。这种全能的无穷尽的成功,原是基督今天以及永远所给我们享受的正常生活。─《主日学报》

 

【可六48犹太人的夜间分“几更”?】

    这里说“夜里四更天”那稣在海面上走。到底四更天是现在几点钟呢?犹太人一向把夜间分为“三更”。土师记七章19节有“三更之初”一语。

    一、三更是

    ①由日落至晚上十点,第一更,称为“晚更”。

    ②由晚上十点至半夜两点,第二更,称为“中更”。

    ③由半夜两点至日出,第三更,称为“早更”。

    耶利米哀歌二章19节说“每逢交更的时候”,交更即换更,可能这是指着晚上十时而言,即第一次交更。

    土师记所说的三更之初原文是“新更”,可能也是指晚上十时。

    出埃及记十四章24节说“晨更”,即早更,撒上十二章11节也有晨更二字。

    二、罗马统治各国之后,犹太也改用罗马的“四更制”即

    ①由黄昏至晚上九点——第一更。

    ②由晚上九点至半夜十二点——第二更。

    ③由半夜至早上三点——第三更。

    ④由早上三点至日出——第四更。那稣行走在海面上可能是在半夜三四点之间。

    三、马可福音十三章35节便是这四更的名称:

    ①晚上——第一更。

    ②半夜——第二更。

    ③鸡叫——第三更。(鸡叫是罗马守夜点所吹的号称为鸡叫)

    ④早晨——第四更。

    四、中国人则有“三更半夜”及“叹五更”之语,表示中国人将晚上分作五更,又称五夜及五鼓。

    ①晚八时起为初更。

    ②晚十时起为二更。

    ③晚十二时起为第三更。

    ④半夜二时起为四更。

    ⑤半夜四时起为五更。

    在打更时,有用皮鼓者,有用竹者,有用金属者。――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六49】「但门徒看见他在海面上走,以为是鬼怪,就喊叫起来。」

    门徒们的喊叫只不过是害怕,甚至未必是祷告的呼喊,更遑论是直接向耶稣发出之信心的呼喊了;但那已足以获得祂实时的回应。神乐意回答我们,并不受到我们贫乏的祈求所限制;有些初步对神的响应,我们自己都嫌不足(九24),却常令耶稣满意。──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50】「因为他们都看见了他,且甚惊慌。耶稣连忙对他们说:“你们放心,是我,不要怕!” 」

    一如往常,耶稣所彰显神奇的能力只有令门徒们更为害怕与困惑。所以,耶稣开始进入他们的处境中,却徒增他们作困兽之争(参九26,医治那被鬼附的孩子),不过很快就会平息。米尼尔指出:耶稣回答时所说的是我,可能是刻意使用神的名字(出三14)。这只有增加门徒的敬畏之心,然而它也可以给门徒们一点线索,使他们认识耶稣真正的本性,如果他们心里尚未刚硬的话(52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50】「因为他们都看见了他,且甚惊慌。耶稣连忙对他们说:你们放心,是我,不要怕。」

         有一次,主散开了众人以后,独自上山去祷告。门徒在船上,因风不顺,摇橹甚苦。夜里四更天,是天顶黑,人顶爱睡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主来帮助他们。他们以为是鬼怪,便害怕,喊叫起来。主却连忙对他们说:「是我」。主可以对他们说,「是你们的主」,「是神的儿子」,但是祂没有这样说。祂说:「是我」,这是什么意思呢?假若有人叩门,里面的人问是谁,叩门的人答应说「是我」,这人必定是里面的人所熟悉的,里面的人纔能认识这「我」的声音。主来帮助门徒,是顶熟地顶亲爱地来帮助他们。既然如此,我们应当如何享受基督的服事呢?――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可六51∼52】就像前一次在湖面上的暴风一样(参第四章),耶稣的同在带给门徒平安与宁静。但福音书的作者却说他们没有从先前喂饱五千人的神迹学到功课,显露出他们的惧怕与惊讶。在马可福音中,甚至是在门徒身上,小信与心硬都是持续出现的两个罪。心硬乃是缺少属灵的知觉力,没有预备好要学习,至终我们只能怪自己;而更严重者如文士,最后犯下冒犯圣灵的罪。小信则是不能记住神过去的作为,不能将我们对祂本性的认识应用在目前的问题上。如果早期的基督徒,尤其是居住在像罗马这些重镇的,将这些暴风看作是他们必须经受的逼迫,那么这就是一个必须学习的重要功课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53∼56】马可福音中这段简洁的记载,一定是在许多类似场合中所发生之事的撮述。耶稣在一个地方医病,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自然而然就传开来。正是因为这样,今天有许多基督徒宣称身体得医治乃是全备福音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这种说词似乎越过了圣经上的说法),或者至少是它一个重要的附属品。群众对耶稣有了认识,对于自己的需要有所体认,相信耶稣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且决定要把握有祂同在的机会:在身体或心灵得着医治的每一个例子中,这一切的因素全都存在。群众的反应既率真又不自私。一定有很多病人由朋友用褥子抬来(55节),而病人只求能摸摸耶稣衣裳的繸子,这样的信心也使我们回想起患血漏的妇人(参五28)。就像她得着痊愈一样,叫这些人得着医治的,不是摸衣裳有甚么神奇的力量,而是他们对穿着那件衣裳的人抱持的信心。──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六56】「……凡摸着的人,就都好了。」

         请想想那法利赛人和税吏在圣殿里祷告的故事。那法利赛人明白一切关乎奉献十分之一和献祭的条例,然而他没有从内心里向神呼求。但那税吏却呼喊主说:「主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这个人有一点东西达到了神那里,并立即得着答应,因为主耶稣指明他是一个神所称义的人。人如何才被神称为义呢?答案是要接触神。今日许多传福音工作的大弱点,就是我们只尽量叫人明白救赎的道理,但我们却很少见到丰硕的果效。我们的失败在什么地方呢?我可以肯定的说,因我们的听众没有遇见祂,我们没有适当的将那一位主摆出来。我们只将他们的罪和神的救赎指给他们看,但他们真实的需要,是要看见救主,与祂会面并与祂接触。――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