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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十章拾穗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可十1】「耶稣从那里起身,来到犹太的境界并约旦河外。众人又聚集到他那况,他又照常教训他们。」

    在第一至九章中看见了一份基本上是属于耶稣在加利利事奉的记录。现在,从第十至十五章,马可记载了犹太地的事奉;最自然的假设是:这是紧接在后面发生的。但与此观点相反的是:在这两个部分之间,路加有大量的材料,大约涵盖了他福音书的九至十八章,通常称作“路加的旅行叙述”,马可似乎完全将之略去了。然而,马可从未宣称要记录“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像路加一样(徒一1),而且连早期基督徒传统都说马可福音只是一份选择性的记载。马可在此的编排可能是神学性的与浓缩性的,而非按照严谨之年代次序:他急于要立刻指出耶稣毅然转向耶路撒冷,因而导致十字架上的事件。虽然马可福音是“历史的”记载,我们都不必按照现代的含义将它看作是一份编年史;他心目中有个不同的目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耶稣回答说:“摩西吩咐你们的是什么?” 」

    一如往昔,耶稣首先按照法利赛人的层次来回答他们,把他们带回到摩西,那无疑也是他们所期望的,并且不管严格或宽松,至少他们不会怀疑耶稣的看法是异端。耶稣藉此清楚说明祂的教训是要给律法注入一个新而深入的意义,而不是要把它看作是无用的而抛诸脑后(太五17)。──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4】「他们说:“摩西许人写了休书便可以休妻。” 」

    耶稣在祂的问题中所用的字eneteilato(吩咐,3节)变成法利赛人答复时所用的字epetrepsen(许,4节),如果是刻意的(事实上可能也是如此),那么法利赛人已经被迫在立场上有所退让了。他们自己不敢说律法中曾经吩咐人离婚,虽然那是许可的,由此可见,他们对于自己立场的弱点有些许察觉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5】「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 」

    更进一步地打击文士们。耶稣说:摩西的这条律法,不只是像他们所承认的,乃是允许的,而不是命令的;它其实更是让步的,因为人心对神毫无响应(心硬)。我们可以意译作:在律法的时代,轻易离婚比公然犯奸淫与违犯所有婚姻法规来得好。这是在以色列的两件恶事中较轻的一种,但它的存在却显示出人性的致命缺陷,耶稣要我们注意这一点。旧约时代对于一夫多妻制采取容忍的态度,或许是同一个原则之运用的另一个例子,正如早期所允许的一些事一样,但圣经却从未称许这些事,也从未将之视为神对人类的计划。──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6】「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

    但一如往例,耶稣现在从更深之神学层面来反驳,超越摩西的律法(这律法是在特定的时间颁布的),而诉诸于神在创造中所显明之无时间限制的旨意。祂只是诉诸妥拉(torah)或律法的另一个记载,而不是废弃它;保罗同样清楚知道,摩西律法只不过是神稍早之计划与恩典之约的一个“插曲”,后者才是永远的(创三17)。耶稣当然不是只把婚姻的神圣不容破坏单单建立在创世记二24那番话上;该处只不过是评述神的行动。婚姻之神圣乃是建立在神最初的心意与作为(创一27):祂创造了男女,并且显出两性的结合乃是祂的计划。耶稣当然假定法利赛人这一面充分认识创世记这处经文的上下文,乃是在解释神为甚么要设立婚姻,以便相互作伴,彼此扶持(创二18)。──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7】「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

    一个人甘愿离开已知最密切的社会结合(就是父母与儿女),与一个先前不认识的人形成一个新的、更密切的结合,这个自然现象是全然无法解释的,除非将它看作是神的这个计划实现的一个例子。一如往例,耶稣也是诉诸一般人的常识,来反对专业神学家的故弄玄虚(参七15)。──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8】「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 」

    婚姻乃是已知最密切之人类的结合(一体);虽然它包含了肉体的结合(因为是人),而且身体层面不能在死亡之后仍然存留(十二25);然而,这是如此密切的结合,而且在神的旨意中是如此深邃,以致保罗能够用它来描绘基督与祂的教会之间的属灵联合(弗五32)。只有“父子关系”可为神与祂百姓之间的联合作出类似的描绘(弗三15)。──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9】「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

    这个密切的结合是神所创造的,其实,它乃是神创造两性的目标;而任何离婚的事纯粹都是人这一面的问题。对于这些法利赛人不需要再说别的。他们是垂头丧气地走开呢?或是当中有些人离去时对此深加思量,如十二32及下一样?耶稣诉诸历史上之摩西律法背后,神那没有时间限制的心意(如神在创造时所显明的,无论是关于婚姻,或关于安息日,或其它任何事),可能不会使法利赛人满意,但他们却不能对它的合法性或祂的正统性提出异议。──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10】「到了屋里,门徒就问他这事。」

    我们就像那些门徒一样,在这事上还需要更详细的解释与指导;这是那些宗教谋士法利赛人得不到的,因为他们的问题并不是真的想要获得答案。所以马可说:到了屋里,门徒就问祂这事(这是典型的马可用词)。门徒的发觉有必要请耶稣再作进一步的解释,这事实说明可能是祂头一次谈论这个题目,而且祂的教训至少在某些方面与连门徒也接受的一般观点有所冲突。这位原似乎宽大放纵的耶稣,都根据神完全的旨意与目的,作出令人难以置信之更高的要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11∼12】这段话极为直率,它显然是耶稣当初亲口所说的。早期基督徒,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没有一个人胆敢作出如此严峻的声明,虽然昆兰社团似乎也诉诸相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圣经原则(Anderson和 Schweizer)。而且,马可这段经文,是为希腊─罗马外邦教会所写的率直的教导套语,那些地方的不道德行为无疑乃是一个致命的危机,过于婉转的话对他们起不了作用。耶稣不是在创造一个新律法主义,祂乃是在恢复神绝对的标准与心意。第一世纪,乃是离婚极为容易、极为盛行的时代,无论是在犹太教或异教都一样。值得注意的是:耶稣认定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各自再婚是必然的,祂以奸淫这个恶名加诸其上的,正是这种故意离婚之后的通婚行为。但无论我们如何解释,绝对不可把耶稣强烈的措词给稀释掉,虽然它们对我们而言是极不受欢迎且极不流行的,正像祂当初说这些话时祂的门徒们所感受的一样(见太九10)。──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13∼16】这段经文更告诉我们:要进入国度,我们自己必须具有像孩子一样的特质(15节),虽然耶稣并没有说所有的孩子因为他们是孩子就已经在神的国里面了。那正是为甚么一定不可拦阻小孩子就近耶稣的原因,因为国度就是由那些同有这些孩子之态度的人所组成的。这可能是指孩子的卑微,但这处经文的意思似乎不只是指卑微而已。更广的解释是孩子的信靠,对于他所爱之人诚实的信心。

  除此之外,我们在这段掌故中也可看见那些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带到耶稣这里来,要耶稣摸他们(13节),为他们祝福(16节),可见这些父母对耶稣的信心。这些孩子究竟是paidia(小孩子,13节),或brephe(婴孩,正如路十八15所说的),我们无法确知,事实上在这里也无关紧要。有些人认为这些父母的举动几近迷信;但是,既然触摸耶稣的衣裳、希望因而得着医治(五28)是信心而不是迷信,那么此处也是信心的表现。对于当时的犹太拉比而言,按手祝福显然是很平常的事。不因这些孩子的年龄问题而受影响的,是那些无疑已经疲惫不堪之门徒们的直率,显在他们对那些父母的责备上。或许他们这么做也是出于私心,想要保护他们的拉比,使祂的时间不被他们依然认为无关紧要之人所干扰。门徒们当然使耶稣变成绝非随便就可靠近的人,或许他们也是出于私心保护他们自己特权的地位吧?(参九38)

  同样不受孩子年龄影响的,是耶稣对祂的门徒这种举动的愤怒(14节),显示出他们全然不明白祂爱的目的,以及国度的整个性质,在这国度里,没有一个人是神眼中看为不重要的。强烈的希腊文动词aganakteo(恼怒),显示出耶稣的感觉是多么强烈。──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17】「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

    如果我们照着字面意义来理解希腊文动词gonupeteo(跪),而不是解作隐喻之“祈求”(这是有可能的意思),从此人公然在路上奔跑、下跪,就可显出他的恳切来。从他将形容词良善的应用在耶稣身上,可显出他的属灵洞察力;从他非常切慕永生,可显出他属灵的饥渴。他急急忙忙地将他视为理所当然之正统犹太人的意见──永生的道路是借着遵守诫命而得的──一语带过,显示出一种远胜过一般文士所表现出来的属灵理解力(但参十二33)。但他的属灵洞察力并未配上预备委身(包括牺牲在内)的态度,所以他忧忧愁愁的离去了。在他的例子中,妨碍乃是在于他的财富;与其放弃财富,他宁可放弃耶稣。所以,他变成一个持久的警告,提醒耶稣的所有门徒,财富是危险的(23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17~31三卷符类福音对于年青富官的记载有歧异之处;如何能消除这些歧异呢?】

     三卷符类福音都有记载基督和年青富官的对话;分别是马太十九16-30,马可十17-31及路加十八18-30。这三段经文记载了两人对话的详情,有些细节只见于其中一卷福音书,亦有一些细节是两卷福音书均有记载的。无论如何,当我们将三卷符类福音的资料综合起来,就可窥全豹,从而得知这段事迹所蕴含的意义;单靠其中一卷的记载,并不能了解其中的含义。由此看来,我们实在要感激三段记载之间的歧异。

    司顿候斯(参Stonehouse,Synoptic Gospels,pp.95-96)作出下列统计资料:马可的记载最为详尽,有279个希腊字:马太用了270个希腊字(其中38个见于十九28,这节是马太独有的);路加只有202个。上述用字数目上的比例,颇不寻常,因为照新约圣经学者的研究结果,马可是四卷福音中最早写成的。自由派的圣经批评者所持的观念是,当某卷符类福音的记载比其他两卷为长,那么,较详尽的一段是后来写成的,是将早期的「传统」加以扩充而得的。然则,这个论调不可套用来解释年青富官这段经文。

    每一位符类福音作者,在选材写书时都有自己的原则,这是令人感兴趣的课题,司顿候斯花了很多笔墨来讨论。首先是马太的原则,他的目的,显然是要向犹太人陈明:(1)耶稣已成就了旧约的预言,他的确是犹太人所盼望的弥赛亚;(2)耶稣就是那位神圣的「先知」,他亦是「教师」,作出了对神圣生命最具权威的教导(以五段互相关联的教导来陈明);(3)耶稣已成就了神向以色列所作的应许,他亦是外邦人的光,神的国将会转至外邦人身上。

至于马可,则专注于基督拯救人类的功绩,而不着意记他的口头教训;马可强调行动过于言谈。因此,马可福音的各处均可见「立时」、「即」等这样的字眼。马可所关注的,是向外邦人解释巴勒斯坦的风俗(偶然会有亚兰语的引述句);马可借用拉丁语或其概念,故此可能是为罗马人引用的。

路加的与前者不同,他强调主耶稣个人的活力,以及他关顾身旁的每一个人,包括妇女和孩子。然而,引导路加写福音书的原则,是照着研究历史的方法来记录耶稣毕生事迹,由最先前的阶段(耶稣的先驱,即施洗约翰的诞生;天使向马利亚及牧羊人的宣告;耶稣十二岁时上耶路撒冷圣殿)至最末后的事迹(在橄榄山上升天)。路加福音记录了有关耶稣的多件事情,以及扣人心弦的比喻,都是马太与马可所没有的。例如完全人,活出爱与神的恩慈,为所有信徒(包括犹太及外邦的)开启了引往新生命之路。

    关于耶稣生平的记述,三卷符类福音各有增删;若我们以三卷福音书的基本原则作为基础,来理解三卷符类福音的歧异,并能融汇贯通,相信会是有益的。纵使三卷符类福音所强调的地方,是稍有不同,着重基督生平及性格的不同方面;然而,三卷符类福音都是可信的,见证了基督的生平。无论如何,我们拥有三份稍有不同的记录,我们可以将这些记录综合起来,得以全面地了解耶稣与周围人物的相处,亦知道耶稣对于他们的需求有何响应。

要比较马太、马可与路加的见证,我们需要将三者的意见组合在一起,才能了解三者所作出的特殊贡献。──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可十17~31年青富官的提问】

          富官来到耶稣面前,他首先询问耶稣,作为没有犯诫命的信徒,他自己在神面前有何欠缺。那富官问道:「良善(路、可)的夫子,我该作什么善(太)事,才能得(太)或承受(可、路)永生?」耶稣以一条问题回答他,希望藉此启发他理解基督良善的神圣本质,并使他了解何谓良善。耶稣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可、路),或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太),只有一位是善的(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可、路),你若要进入永生(太),诫命你是晓得的(可、路),就当遵守(太)。」──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可十17~31基督挑战富官的诚恳】

     那富官追问,要耶稣指出是那些诫命。「什么诫命?」(太)耶稣指出最基本的——十诫:「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太)当爱人如己。」

    那少年人(太)说:「这一切我从小(可、路)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可),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可、路);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就去(太)变卖你所有的(太),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年青人拒绝,就离开了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路),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太、可),因为他的产业很多(太、可),因为他很富足(路)。耶稣周围一看(可),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太),财主进天国是难的(太)。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可、路)。」门徒希奇(可)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进神的国,是何等难哪(可)。骆驼穿过咸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跟从主的赏赐

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太、可),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太、可):「这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可)。」彼得就对他说(太、可):「看哪,我们已经撇下(太、可)自己(路)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耶稣说:「我实在(太)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太),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只见于马太)。」请留意,在路加二十二30下,基督重复这个应许。

         接着,耶稣为今世作出应许:「人为神的国(路),为我和福音(可),撇下房屋,或妻子(路),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太、可);或父母(路),儿女田地(太、可),在今世必得百倍,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可),来世必得永生。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太、可)将要在后面,在后面的将要在前。」

    将三卷符类福音的记载综合起来,我们注意到三者的用字,严格来说是有所不同,但所表达的意思则一。字眼的不同,有以下例子:(1)太十九29,「凡为我名撇下的」,可十29及路十八29则作「没有不在……」(2)可十30,「百倍」,太十九29及路十八30则作「许多许多」(译按:中文和合本亦作「百倍」);(3)路十八29,「父母」,太十九 29及可十29作「父亲,母亲」。在此可能指出,太十九29的「房屋」(oikias)是众数,而路加及马可则作单数(oikian)写法。

    将符类福音中记载同一事件的经文摘录在一起,使我们了解经文在用语上的不同;三者的记载或许会重复,亦有互补之处。除却抄传上的错误(叙利亚简明译本中的路加十八29,所用的字眼是'abohe;意即「父亲」,而不是指「父母」),基于上述第一及二项的用语,使我们不能肯定耶稣讲论时所用的亚兰文的字眼。然而,当我们追溯原亚兰语时,要考虑到同一个亚兰语可用不同的希腊文来翻译。正如第三项的「父母」与「父亲、母亲」;关于这个用语,在此应指出,时至今日,阿拉伯人亦习惯用「父亲」('abum)的众数('abawani)来指父母。因此,阿拉伯文表达「他的父母」,会写成'abawahu值译是「他的两位父亲」)。──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可十19】「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 」

    耶稣为此人概述了律法上关于如何对待邻舍的诫命;但祂尚未引入更严厉的问题──对神的责任。如果他在这个较低层面上能够产生一种不足感,那可就好得多了。针对这人热切的问题:“我当作甚么事?”耶稣在回答时彷佛是在说:“作?如果这就是永生之道,那么你就必须作到律法上所有的诫命。”耶稣举这些诫命,大概不是想要激发这人的良心,彷佛他若是真的爱邻舍如同自己(十二31),他必定已经以不同的方式来运用他的财富了(21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0】「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这人的属灵经历尚不及保罗深。他只想到外在的遵守,却未想到内在的违犯,但那却是耶稣视为同样重要的(七21∼22);但是当他说自己外在已经遵守这一切的诫命时,无疑是存着无亏的良心说的。然而,他虽然外在感到对自己很满意,但至少在内心中体认到自己仍然缺少些甚么;不然他就不会到耶稣这里来寻求永生,问这个问题。──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1】「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

    从emblepsas auto(看着祂,或“凝视着祂”)看来,耶稣在那一刻显然看见此人里面有着引人的气质。

    动词hystereo(缺少,或“需要”)包含一个更深层面的探询。

   “分给穷人”:为了穷人舍弃,是这个命令的核心?或者,命令这人舍弃的中心点乃是在于那已经成为属灵的障碍?从前的释经学者都强调第二个解释,但近代的释经学者却强调第一个解法。但这两者之间可能并没有矛盾,因为新约圣经虽然并没有说“神是站在穷人这一边”,但耶稣总是对穷人显出特别的关怀。在新约圣经中,财富未必是被视为有罪的;然而,它却是被视为具有高度的危险(23节),也是件极大的责任。耶稣并未责备此人牺牲穷人以获取自己的财富,但税吏几乎可以肯定是会那么做的。对于旧约时代的犹太人,诚实获得的财富乃是神赐福的一个记号(箴十22),但是我们绝不可以将这一点渲染至“成功时尚”的地步,因为“贫穷人”经常都是与“义人”等同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2】「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在整本新约圣经中,就只记载这个人是忧忧愁愁地离开耶稣的。有许多人忧伤地来到耶稣这里,却充满喜乐的离去。但是,除了放弃他的财富之外,他再也没有其它方法可以接近耶稣(Schweizer)。就着定义而言,他不能作耶稣的门徒(八34);祂自己已经舍去了祂的一切(林后八9)。他的反应再清楚不过地显示出:耶稣已经触及他的痛处。那拖住他、使他不能进入神国的,的确就是他的财富,不然他一定会像其它门徒一样立刻欢欢喜喜地撇下。──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3】「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 」

    耶稣这句话字面直译为:“那些有东西(希腊文chremata,和合本与 RSV皆译作钱财)的人……是何等的难哪!”“东西”与“财产”经常在门徒生活中占据了优先位置,尤其是在一个讲究财产、物品昂贵的时代,极其容易成为进入神国的拦阻。读者可能会好奇想知道这里的dyskolos(“几乎不可能”或“难”)原来的含义究竟为何;有些人心知自己富有,却不知恩典为何物,想要进入天国,却发现代价是如此巨大,是何等的无望!第22节记载这个富人变了脸色,忧忧愁愁地离去,更加强了这个可能性。──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4】「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

    受到指责的并不是“钱财”本身,而是倚靠钱财,一如倚靠其它任何事物也会受到指责一样。──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5】「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

    有人在通用的希腊文中以发音相似的字kamilos(绳索)代替kamelos(骆驼),但如此改变找不到较好、较早之古抄本支持。同样的,这也使得一句用来表达“不可能”之极易明了的谚语变得乏味。到目前为止,骆驼是巴勒斯坦最大的动物。有人认为针的眼是指城墙上的一道旁门,因此骆驼必须跪下,卸掉所负之物,才能被人用力从门中推过;但这个观点似乎也找不到任何较早、较好的证据。施维策所能找到的这个解释的最早记载,属于主后第九世纪,所以可能是后期一位敬虔之人所造的。最好将它看作是一个表明全然不可能的隐喻。而是否因为这个财主忧忧愁愁的离开耶稣,引发作者选用了传统认为兽类中最郁闷的骆驼?──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5 “骆驼穿过针的眼”一语应如何解释?】

    “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这两句话有下列不同的解释:

    一、这是犹太人的俗语,正如第24条“尸首与鹰”的俗语一样,表示“虽然困难,仍能应付”,好像中国也有“四两搏千斤”一般(用四两重的绳子可以吊住千斤重的东西),这是最佳的解释。

    二、有些解经家穿凿附会说,从前耶路撒冷有一处城门,旁边有一小门,只为步行的人出入而用,称为针眼门,骆驼可以把背上的东西逐件除下,便可勉强进入该小门。可是许多解经家怀疑到底古时耶路撒冷是否真有“针眼门”,可能这种解释法只是满足好奇者的心理而已。现在耶路撒冷并无小门。

    三、另有些原文解经家则谓,原文并非骆驼KAMELOS K如爪吨乃是粗绳kAM几os*ILt切《,因为骆驼与粗绳原文只有一个字母之差,因此那稣本来的意思乃是“粗绳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这种解释,被不少解经家所接受。――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十27在神都能「耶稣……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

叫骆驼穿过针的眼,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主耶稣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这是论到财主进神国的事讲的。照样,真有如同财主一样,很难进神国的人,神也能改变他们,叫他们能进神的国,这说明我们无论在那一方面有何难处,神都能解决,祂能改变人的心,使人甘心撇下所有的跟从主,祂能赐人信心,使人可以胜过世界,祂能叫心地刚硬的罪人悔改,骄傲的人谦卑下来,愚昧的人得着智慧。

所以不管我们灵性多么软弱,生性多么败坏,似乎不能成为圣洁,得胜,敬虔属灵,承受神的国的人。但在神还是能的。神怎样在我们身上彰显祂的大能,就在乎我们的祷告祈求了。有人说我祷告很久了,为什么神没有彰显祂的大能呢?主耶稣又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如果你祷告时却没有信心,想神不一定能作得到,或者神不肯为我们作,那就要使祷告受到拦阻,必须凭着信心求,一点不疑惑。(雅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喜悦(来11:6),无论求什么,信是得着就必得着。(可11:24)──《每日天粮》

 

【可十28】「彼得就对他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 」

    彼得所说的并没有错。每一个跟随基督的人至终都作了相同的牺牲,因为每一个人都必须撇下他们所有的一切,而基督并不是根据所撇下之数量的多寡来衡量门徒的牺牲,而是根据他们为自己保留的数量。这也就是穷寡妇的奉献所教导我们的功课(十二42)。所以耶稣并未责备彼得,因为彼得所言不虚,这些渔夫在蒙耶稣呼召时的确撇下了网和船来跟从祂(一18∼20)。由于这个年轻人的富有,以及他不肯付代价舍弃钱财来跟从耶稣,门徒当中有些人不免伤感地回想起他们自己起初所作的牺牲,极其需要耶稣再向他们保证,祂的确已经看见并珍惜他们的牺牲。──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9】「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 」

    为我和福音,或者说“因为我,并因为福音”;如此,使得牺牲的目标更为清楚。门徒是为他们的主而牺牲,好叫主的福音得以广传;牺牲的可能范围则郑重地一一列于此。倪恩瀚认为在此不提“妻子”是意味深长的,特别是根据上面第7节看来;这个看法很可能是正确的。除了殉道而死之外,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破坏婚姻的结合。例如彼得就与他的妻子一同巡回传道(Schweizer),如果哥林多前书九5的确是这个意思。──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29,30耶稣要人撇下房屋,田地,亲人跟从祂合理么?】

答: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妻子(参路十八29,太十九29),姐妹,母亲,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这里提到「为我的福音」,在马太福音说「为我的名」(太十九10),路加福音说「为神的国」(路十八29),这三个说法互相解释,意思是相同的,乃是要为基督,为福音,为天国,撇下世上一切关乎人的肉体所顾念的事,以致没有重担缠累和挂虑,才能专心跟从主,得到祂的赏赐。主的意思并非叫人不要骨肉之亲和人的财产,乃是要人先以救人的福音为重,以神国的事为念(太六33,路二49,西三2),人若有肯舍己为主,牺牲这世上一切好处的心志来跟从祂,不但没有失去甚么,如其下文所说的比方:「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等这些今世来世应许的赏赐(可十30,参伯四十二10-15),明乎此,则我们对于主所说的话,恕不致发生误会了。——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十30】「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

    对于每一个基督徒工人而言,这一节经文听起来都有如得胜的乐音;但对于从事跨文化宣教的宣教士,无论在哪一种族中工作,更是如此。他们割舍了故乡中爱的牵系,但是在服事的异地重得无数的爱的牵系。但是受逼迫一语提醒作门徒的,还是要警觉:十字架的重担不仅是起初一时的,而是一直持续下去的。最后,在今生固然有补偿,但门徒的盼望基本上要注目于来世(参:林前十五19)。──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1】「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

    这句话可能也是重新向门徒们保证:神的观点与我们不同。富人可能在今生是在前的,但是在来世,那些撇下一切来跟从耶稣的人将要在前,而富人却要在后。寡妇所奉献的两个小钱,比任何富人奉献的更多(十二43)。当富人拒绝舍弃任何事物,门徒已经撇下了他们的网(一18)和一切。──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2】「他们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稣在前头走,门徒就希奇,跟从的人也害怕。耶稣又叫过十二个门徒来,把自己将要遭遇的事告诉他们说:」

    这一次,耶稣的行动或态度为甚么叫门徒希奇又害怕呢?不可能只是因为祂正要上到敌对的耶路撒冷去,因为祂从前就去过了;也不是因为祂走在前头,虽然在较不重要的时候祂可能会打发他们走在祂前面(六6∼7)。这大概也不是因为他们想起先前两次的受难预言,因为门徒们根本就不明白,甚至不记得这两次的预言,以致耶稣判断出此时必须另外再作更清楚的提醒。必然是由于隐约的预感,或是耶稣的脸上或态度中所流露出来的其它因素,立刻叫这群吵闹不休的门徒肃然。跟从的人:指较广泛的一群人?──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2「耶稣在前头走。」】

耶稣虽在变像时现实祂的荣耀,然而也取十字架的道理,到耶路撒冷受死。祂将去世的阴影已经笼罩在这一小群的人,看主多么坚决,脸面带着十分刚毅的火——走在前头,爬那难行的高坡。使徒们都跟不上祂,他们心中惧怕;为惊惧未来的事临到他们,全身都感战兢。在主身上有些事是他们无法明白的。

这种情形也在我们生活中发生,耶稣领我们到十字架。祂要我们有更深的奉献,为福音的缘故,祂要我们有更坚强的目的。在祂的嘱咐之下,我们必须摒弃向往的野心以及许久憧憬的梦想,不再在低下的水平上,不再求肉体的逸乐,而束起腰来,上耶路撒冷去。

这时,主必须在前头走,走在我们前面,我们也许看不见祂,直到我们随着祂声音的指引继续跟随。我们要立即顺从,知道祂的恩典。祂就在前头,祂总是在羊群前面走。祂自己未踏过的路径,决不要我们先走。所以跟随祂的有福了。

跟从主,起初有些惊奇,却不致惧怕。路不熟,祂脸上的表情也异样,再有十字架的阴影,这些都使我们分心。但是祂摆在前面的有更大的喜乐要我们看见,使我们对困难不致看得那么严重;因为我们有目标在前头!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可十33】「“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交给外邦人。」

    最令人心痛的,甚至不是以色列拒绝她的弥赛亚,而是这次预言中所补充的:以色列弃绝她的弥赛亚时,竟然将祂交给外邦人、圈外人。弃绝与恨恶,莫此为甚;但这就是通往十字架的道路。可能提及这一点的另一处经文则见使徒行传二23,那里用的是“无法之人”(即外邦人)。──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4】「他们要戏弄他,吐唾沫在他脸上,鞭打他,杀害他。过了三天,他要复活。” 」

    这次受难预言的细节之所以能够保存下来,可能是彼得传统的另一片断。对于这位曾经否认主的人,主的忍耐受苦当然会给他留下不可抹灭的印象(彼前二23);而马可提及:当耶稣受难时,使徒当中就只有彼得在场(十四54)。当彼得看见耶稣所受的戏弄、唾弃,与鞭打,这次受难预言的细节必然历历在目。若是如此,那最后的应许──过了三天,祂要复活──在耶稣受死与复活之间的幽暗日子中竟然好像完全被所有门徒遗忘,这是颇为奇怪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5与太二十20如何能和谐一致?】

     根据马太二十20的记载,是雅各与约翰的母亲往见耶稣,向他提出要求:待他承继国度时,任命雅各与约翰为他的左右手。但根据马可十35,是雅各与约翰两人向耶稣提出这个要求。那段经文符合事实呢?极可能两者皆对。母亲与两位儿子都有这盼望,提出同样要求,也是挺自然的。母亲的提问,为这个请求铺下伏线,两位儿子就随即向耶稣提出同样要求。

         我们作出上述解释,是合理的。昔日先知拿单也采取这种策略。他首先着所罗门之母拔示巴往见年老的大卫(王上一11-21),然后拿单亲自来到大卫跟前,证实亚多尼雅欲从储君所罗门的手上夺权,垂涎于所罗门的王位(22-27节)。因此,马太与马可这两段记载,都与事实相符,互相没有冲突之处。──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可十35~40】这个故事反而显示出马可写福音时的诚实。有一次,一个宫庭画匠替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画一幅肖像。克伦威尔的面部是有一个肉瘤的,但这个画师以为讨好首相,而不把肉瘤画在像上面。当克伦威尔看见自己的肖像时,立刻说:『快些拿走这幅画;画上我的肉瘤!』马可写福音书的时候,他的目的就是把他所知道的完全忠实的写出来,一点也没有删改。马可这样做法是十分正确的,因为这十二个门徒并不是圣人!他们也是凡夫俗子而已。──《每日研经丛书》

 

【可十36】「耶稣说:“要我给你们做什么?” 」

    耶稣首先让这两兄弟说出他们所企求的目标,以暴露他们自己的属灵深度或肤浅;因为我们受审判乃是根据我们的目标,而不是我们的成就。在下面的第38节,耶稣将要向他们指出:他们一旦明白自己的请求的真实意义,必然会抑止自己提出这个请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7】「他们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

    驱使他们提出这个请求的,不是想要在得胜的时刻在耶稣身边;他们只是希望自己能在新建立的国度中居至高位。他们的动机乃是野心,而不是忠诚。雅各与约翰毕竟不只是那“十二个门徒”的成员,也是那“三个人”的成员(九2)。大卫岂不是也有他的“三个”勇士,是最接近他宝座的吗(撒下二十三8)?而且,这两个弟兄是祭司长所认识的(约十八15),而且可能是祭司长的亲属,所以他们无疑是“有良好关系的”,所以(他们自觉)是适合于高位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8】「耶稣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 」

    他们的请求有着双重的讽刺,因为当耶稣得胜的重大时刻,在祂两边的却是两个被钉十字架的恐怖份子(十五27),清楚地说明了有分于主的杯和祂的洗其实代表着何等冷酷的现实。就着这个含义而言,日子将到,无论是在耶路撒冷或在拔摩海岛,这两个兄弟的确要在耶稣的左右两边。杯长久以来在旧约圣经中是苦难的象征,尤其是指受神的忿怒与经受喜乐(比较赛五十一17与诗二十三5)。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明显是用第一种含义(十四36)。洗也是旧约圣经中用来描绘经历神的忿怒(见诗六十九15),经常从洪水或海浪的角度来描写。我们已经说过:耶稣接受约翰的洗礼,可能就是象征祂为了罪人而接受这个审判(一9)。虽然新约圣经中的受洗“归入基督耶稣”观富含多面的意义,但它总是指受洗“归入祂的死”(罗六3)。所以洗礼与主餐时所喝的杯,都有力地以其象征提醒人跟随基督的代价;仆人所经历的也要像他的主人一样(45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39】「他们说:“我们能。”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也要受。 」

    他们简短的答复我们能(在希腊文只有一个字)究竟是代表未经思索的自恃心态,或是受到耶稣的话语影响,不约而同作出的认真答复,我们无法确知。但无论如何,都得着从耶稣而来的确据:他们一定得付上这个代价,因为这不是成为信心伟人的代价,而是跟随耶稣的代价。跟随耶稣的人对此代价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作基督的门徒没有两种不同的层次,只有一种。──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40】「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 」

    这节经文是个提醒:甚至连子自己都在爱中降服于祂的父;能以随意赐下这类尊荣的不是耶稣,这是只有父可以做的。连“末日”的时辰也是照样深藏在父心中,不为耶稣所知(十三32)。然而这并不是神学上所谓的“次位论”,因为乃是子自愿接受这个地位的。谦卑与降服并非受欢迎之基督徒美德,但却是基本的美德,因为它们乃是建立在耶稣自己的“仆人”典范上(45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41】「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雅各、约翰。 」

    这里所用的动词aganakteo,正是门徒们驱散那些在耶路撒冷的母亲时,用来描写耶稣对门徒的反应的那个字(十14)。但我们基本的性格乃是由那些激起我们最为强烈之反应的事物显明出来,而那激起耶稣愤怒与那十个人愤怒的原因有天壤之别。所以耶稣公正地同时责备了那两个门徒与这十个门徒,指出他们同样都不认识基督徒领袖的真正性质(参九35)。所有这类的领袖全都只是谦卑地事奉,因为那是效法耶稣的榜样,而祂虽是超越一切,却是作众人的仆人。所以,与耶稣有密切的关系并非可以轻率攫取的事。这类的“地位”只是那些对其本性与代价无知之人争相竞逐的对象(38节);基督甚至连祂自己合法的“地位”都拒绝了(腓二6)。──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42∼44】“做主治理他们”(吕译)是希腊文katakyrieuo“运用主权”的极佳译法。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样的态度却变成自相矛盾的陈述,因为我们对此动词的了解是从相关名词Krios(主)对于我们之意义而来的,而这名词本身是特属于基督的一个头衔。所以,我们对于主权之性质的整个概念都随着万有之主的基督的降卑与虚己而改变了。这段话主要的论点与前述之九35相同(那时门徒们正争论谁为最大),但决定性的词句却要到第45节才会出现。──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45要服事人「因为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舍命。」】

主的道和人的道不同,是远超过人,所以祂是神,人都愿意为大为首,受人服事,主却以身作则地教训门徒说,祂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祂尊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却自卑如奴仆,为门徒洗脚,一生都是作服事人的事,先在家中作木匠,以后传道也是到处奔波辛劳,为人服役,几乎连饭都顾不得吃,甚至连枕头的地方都没有,比飞鸟和狐狸都不如。

我们作主门徒的人当效法主,不当想要为首为大,受人服事,而是处处要服事人,叫人得益处,不是为自己求舒适得安逸,乃是为人辛劳,帮助各样有困苦的人。像主一样牺牲自己,使别人得到拯救和益处,每天不是想满足自己的要求,乃是想到别人的需要,想那些身体灵魂需要帮助的人,想到那些需要爱心服事的人。

这是伟大的生命,有真正的荣耀,永远的价值。专门自私,为己的人绝没有快乐和幸福,将神所赐的光阴,力量都虚掷了。最后必落到最虚空,羞耻的地步。──《每日天粮》

 

【可十46】「到了耶利哥,耶稣同门徒并许多人出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讨饭的瞎子,是底买的儿子巴底买,坐在路旁。」

    一个人有需要时来找耶稣,即使所有门徒从中拦阻,还是能想出办法。巴底买即是最佳写照(参十13,他们对于把孩子带到耶稣这里来之母亲的反对态度;以及九38,他们反对那不是门徒,却仍然赶鬼之人的态度)。尽管受到这一切拦阻,巴底买仍有坚忍的恩典,而他的信心也得了赏赐。但是,他虽然成了一个属灵的例证,我们却一定不可忘记:巴底买主要乃是一个瞎子,而耶稣使他能够看见,以响应他的信心,这就是他后来为甚么会在路上跟随耶稣的原因(52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46~47基督究竟治愈了多少瞎子?事情发生于进入抑或离开耶利哥之时?】

          马太二十29指出,当耶稣与门徒出耶利哥时,有两个瞎子请求耶稣医治他们。至于马可十46,亦记载此事发生于耶稣等人出耶利哥的时候,但经文亦明明提及一位瞎子,并且记载了他的名字(巴底买,是底买之子)。路加十八35则记载:「有一瞎子。(没有提及他是否有同伴,亦没有指出他姓甚名谁),他听闻耶稣与门徒等进入耶利哥。第三十六节更指出,正当耶稣等人走过(ochlou diapor-euomenou),瞎子询问什么事情发生;接着,他大声喊叫:「大卫的子孙耶稣阿,可怜我罢。」(38节)于是,在前头走的人就斥责他,要他安静。但瞎子越发喊叫,重复自己的请求。第四十节记载耶稣听闻瞎子的呼喊,就停下来,想帮助他。和马太、马可的记载一样,路加亦指出,那瞎子被带到耶稣跟前,请求医治。

         比较马太、马可及路加的记述后,我们才能对事情有整体的了解。从路加十35得知,当耶稣与门徒进入耶利哥时,巴底买首次知道耶稣到耶利歌来。正当一千人等走过时,巴底买希望耶稣注意他,就在自己所坐的地方大声喊叫。然而,巴底买的第一次尝试,并未成功。耶稣入了城,获撒该接待,然后向群众讲授了「得银子」的比喻;出城的时候,巴底买的喊叫才吸引耶稣的注意力。很可能是当耶稣出城时,群众比较安静,耶稣才注意巴底买的呼喊。那时

         马可十46-47清楚指出其中的情节:「到了耶利哥。耶稣同门徒并许多的人出耶利哥的时候……巴底买坐在路旁。他听见是拿撒勒人耶稣,就喊着说,大卫的子孙耶稣阿,可怜我罢。」至于47及48节所记载的,我们不大清楚究竟是巴底买的第一次请求(即不成功的那一次),抑或是耶稣离开时的喊叫。从马太二十30得知,这段喊叫是巴底买在耶稣离城时发出的,因为第29节清楚指出,耶稣与门徒正离开耶利哥。马太指出,巴底买还有一同伴亦是个瞎子。巴底买似乎曾将自己的盼望告诉这同伴,当耶稣从他进城的那个门口离城时,巴底买便再次请求耶稣医治。另一个瞎子似乎不是巴底买的密友,因为巴底买只为自己向耶稣提出请求;最低限度,在首次请求耶稣时,没有为这个同伴代求(参可十48;路十八39)。

         耶稣出城时,巴底买和那位不知名的同伴尽量移动至群众的前面,一起向救主提出请求(太二十33)。在请求耶稣的过程中,巴底买表现出极大的热忱;因此,耶稣的答话是向他发出的;耶稣接着亦有医治巴底买的同伴。耶稣显然用手触摸他俩已瞎了的眼睛,从而使他俩回复视力(太二十34)。结果,两人重见光明,满有喜乐地随同大伙儿跟随耶稣,向他们所看见的每一个人述说耶稣的恩惠。

         马太、马可和路加的三段记载是互相补足的,以陈明当时的事实:(1)巴底买采取主动请求耶稣,在这过程中,他没有气馁,没有失掉信心。他的同伴就比较被动,默默地认同巴底买所说的一切;(2)巴底买坚持要达成自己的目的,无论周围的人如何强迫他安静,他仍坚持到底。巴底买甚至在城门附近等待,纵使主耶稣在耶利哥停留多久,巴底买仍苦候。结果耶稣终于离城了,巴底买亦达成目的。

    马太所注意的,是要将有关人士都包括在他的记载中。(正如太八28提及加大拉有两个被鬼附的人呼求耶稣,而马可及路加只提及被群鬼所附的那一个。)马太刻意记载耶稣医治瞎子的过程,而路加特别留意巴底买在整个过程里的表现,他首次听闻耶稣进耶利哥(马可十46稍有提及):路加所关注的,是那瞎子坚持获得耶稣的医治。至于另一个瞎子,马可及路加都认为没有记载他的需要;在两个瞎子之中,匿名的那一位,性格较不突出。──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可十46~52;太二十29-34;路十八35~43主耶稣在耶利哥医好几个瞎子?是进耶利哥还是出耶利哥时医好的?】

    马太福音说:“出耶利哥的时候,有两个瞎子求医”。

    马可福音说:“到了耶利哥”,又说:“出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讨饭的瞎子,是底买的儿子巴底买”求医。证明这里有两个耶利哥。

    路加福音说:“将近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瞎子求医”。

    可能瞎子有两个,一个有名字,一个没有名字。

    耶利哥有新旧二城,二城中有一条马路连贯起来。“出旧耶利哥”,便“进新耶利哥”。世界上有许多地方也有新城、旧城,新镇、旧镇之别,情形正相同。

    这两个瞎子可能在两城之间的大路上求医的。

    现在只有一个以前的新耶利哥,旧耶利哥早已成为废墟。――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十47∼48】用听见这个字来形容这个瞎子,说明他的洞察力;这个瞎子无法看见耶稣,但他的耳朵必然是极其灵敏的。在四卷福音书中,只有本书记载了瞎子的名字,这是一个目击证人之极为有趣的笔触。但即使是这样,他还是一个极不重要的人,我们只能从他父亲的名字来认识他;但他对于耶稣却是重要的。他得了医治,也成为跟随耶稣的人。──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49】「耶稣就站住,说:“叫过他来。”他们就叫那瞎子,对他说:“放心!起来,他叫你啦。”  」

    拦阻人来到主面前(就像十二使徒先前所作的),是与门徒的名分背道而驰的;但若像这里一样,对那有需要之人说:放心,起来,祂叫你喇!这样的门徒是忠于他或她所蒙的恩召。──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50】「瞎子就丢下衣服,跳起来,走到耶稣那里。 」

    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说明了巴底买满怀企盼的信心:把妨碍走路的外衣弃于路旁,跃奔向前。当一个人的心灵忽然向着耶稣的呼召有所响应时,总是充满了无可抑制的喜乐,以及不顾一切的反应;西门与安得烈撇下他们的渔网(一18),雅各与约翰撇下他们的船(一20),利未则是撇下他的税务(二14)。──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51】「耶稣说:“要我为你做什么?”瞎子说:“拉波尼(注:就是夫子),我要能看见!” 」

    这里有一个人知道自己要的是甚么;他在祷告中不会心怀二意(雅一6)。他用来称呼耶稣的头衔是拉波尼(rabbouni),译出来就是夫子,这字与耶稣的门徒和其它人常用以称呼耶稣之“拉比”、“夫子”若有甚么不同,乃在其表示了更高的敬意。──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52】「耶稣说:“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见了,就在路上跟随耶稣。」

    这人的坚毅(48节)证明了他的信心,而救了他的正是他的信心,同样的信心如今也使他成为一个跟随耶稣的人。希腊文词组he pistis sou sesoken se(你的信救了你了)中重复使用齿音子音经常为人提及;然而,这可能是起源于后来将之译为希腊文,以及在教导时反复使用,而不是耶稣原先所说的话,因为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耶稣说的是亚兰文。如果巴底买是个犹太人(所以他才会称耶稣为“大卫的儿子”),那么他根本不可能用希腊文与耶稣交谈。但耶稣在这个时机揭开祂耶路撒冷事工的序幕,再恰当不过了:大卫的儿子将要进入大卫的城里,受难的故事即将展开。也可以说,从前所发生的一切,无非是为此预备罢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