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四章拾穗
【路十四2】「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
「水臌」:意思是「裡面積水」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3】「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律法師和法利賽人」:此兩名詞共用一個冠詞,表示在此他們是同一類人,或者具有兩種身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4】「他們卻不言語。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
「治好那人」:應該翻譯為「扶著他,把他治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5】「便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裡,不立時拉它上來呢?”
」
「驢」或牛:有某些抄本寫作「兒子」,這是因為原文兩字的相當接近。不過似乎仍以「驢」較為可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7】「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揀選」:原文的時態表示「他們為自己選擇」。
「首位」:就是席上最尊貴的位置。──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10】「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末位」:就是最卑微的位置。
「請上坐」:「請到上面的座位來」。不一定是指坐首位,而是指比較尊貴的位置。──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14】「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
「義人復活的時候」:這裡是指「末世審判時的復活」。──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16】「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擺設」:意思是「正在開始擺設」。──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18】「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我們的主在這裡用了一個醒目的詞──推辭。這詞在希臘原文中的意思是放在一邊,辭退,翻譯成“推辭”也頗能達意。──《摩根解經叢書》
【路十四18不可推辭「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又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又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主耶穌在這裡講請人赴神國的筵席,卻被人一個一個地推辭,似乎各有理由。並且也很重要,不得不推辭。然而這些理由,和進神的國,嚐天上的筵席,得永世的福氣,比起來又算得什麼呢?即或有更重大的事,更確切的理由也不應作為推辭的藉口。
推辭的人,自以為很聰明,很會判斷和應付,不至耽誤自己的正經事,不知有多少人就是這樣找出許多理由,作藉口將福音、天國永生、永福都推辭了。許多信徒也是以各種藉口將主的呼召和命令,將來的賞賜,永遠的榮耀,輕易地推辭了。他們認為時候未到,現在仍有更迫切的事,例如事業、工作、家庭,愛人等等,總以為須將別的事先辦好,才能應神的邀請,追求屬靈的事。
結果呢,是沒有一個人能嚐到天國的筵席,得到永遠的福分。到那時,會覺悟到買的地和牛不在了,娶的妻也散了。所有推辭的理由都成了後悔的根源,所有急需的事情都成了得福的攔阻,並不是得此失彼,乃是兩面俱失。
當聽主的教導說,不可少的只有一件事(路10:42),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6:33)──《每日天糧》
【路十四21】「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裡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動怒」:原文時態表示開始生氣。──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四26耶穌要人恨自己的親屬,就能作祂的門徒何意?】
答: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自己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裡的愛我勝有小字原文作恨字——()(參太五43,約七7,羅七7,羅九13),就希伯來人和希利尼人的說法(參創廿九30,31,申廿一15-17,太十六24,約十二25,羅九13),凡是一切講到感情或愛情方面的話,都是比較性的,人的天然愛情,若與信徒對於基督的犧牲奉獻之意來作比較,則極為有限,我們可從太十37節來解釋此恨字的真義,「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這話是要我們必須愛主勝似愛一切,好讓主在心中占地位,居首位,才不致為家庭或一切擔重擔,脫去世俗的纏累,而能專心跟從主,在太十二47-50節中記載所行的事,確也顯明了本節的意思,耶穌在此處所提到用這個恨字的特別字眼(新譯本無小字恨字),莫非是在讓那些和祂同行極多的群眾們(路十四25),能夠深深體驗十分明白作祂的門徒,不是盲目模糊的跟從,乃非一件容易之事,必須有舍己為主,背主十架,撇下一切所有這些條件,下定決心,和具有這樣的信心,才能配作祂的門徒(26,27,33)。換一句話說,人若先有愛神的心,則必然更會以神的大愛來愛他的父母和所以的親屬,甚至一切世人,試看耶穌對於法利賽人和文士曾經重申誡命孝親之道(可七10-13),且在十字架上為了顧念親恩,最後還為我們孝敬父母留下了最好的榜樣(約十九26),盡了作人子的本分,故此可知,主所講的恨字總歸意思,不過是祂教訓人要愛祂過於一切,為極深重要的強勢語氣而已,決不是要我們照著字面字句的去誤解祂的意思而已。——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四26,27,33「不能作我的門徒。」】
主曾三次重複這樣嚴正的話,也許有些人有心事奉,卻省卻這些嚴格的條件,結果只有礙於祂的工作。無論誰願意來,都可領受。無論誰願意相信必不滅亡。恩典的門確實是一直敞開的。但是得救的信心仍須經過考驗。沒有試驗過的信心怎麼經得起死河漲溢的水流呢?這考驗是三項的:
分別——在門徒的生活中主工作的方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卻有家庭的問題,那柔和的聲音在呼喚,可愛的手伸出來要拉著他,犁頭放在田畦裡需要使用,在家宅有溫和的回憶與聯思,在這種情況之中,人只能有一種選擇。
釘死——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十字架,神有一定的旨意,耶穌預表了十字架,要我們拿起背著跟隨祂。你可以逃避、離棄與遲延。有人以為沒有這些,也照樣可以跟隨主,其實這是不可能的。我們若要跟隨主,必須背起十字架,主是被釘過的。我們若是退避,就不能作主的門徒。
否認——我們一切都應擺上,只要順服主的命令,生命在一邊,主在另一邊,我們必須權衡。我們只要主,其他應是次要的。不然我們就應放棄門徒的身份。
── 邁爾《珍貴的片刻》
【路十四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在基督徒的路徑上,總是會有十字架的影子。有什麼理由叫你逃避十字架的責任,而不去背負它嗎?你是否曾經決定:無論主怎麼帶領我,我都願意與祂同行
─ 但是當祂帶你走向十字架的道路時,你卻溜走了?如果你的信仰仍處在這種狀況中,那你越早改變越好,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信仰就是十字架的信仰,除非我們背起十字架,否則我們就不算跟隨祂。─
艾特根
【路十四33撇下一切「這樣,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許多人願意作主的門徒,但有的人一開始就走不上去,有人中途退後,有人不跟從到底。這是什麼緣故呢?最大的原因是如前面主耶穌說的,不能愛主過於愛別的人,或者不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再就是不願撇下所有的跟從主。因為這兩方面有矛盾,不可兼得,必須舍去一方面才能得到另一方面。
作主的門徒要跟從主,主到那裡就要跟到那裡,不能在自己的家中作主門徒的,舍不得離家和親人,那能出去跟從主呢?就是離開了家,但是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也不行。因為跟從主
並不是安逸舒適的, 並不是完全合乎自己意思的,會有各種艱難困苦,會有重軛和擔子,會遇見一些事,似乎是強加在自己身上的,是自己所不願意接受的,這些就是自己的十字架,必須天天背起。
並且不是一次舍去,放下,背起就好了,完成了,一次撇下,以後還有要撇下的。因為隨時仍能再有得著、喜好、與愛戀的,這些東西會抓住我們,吸引我們,使我們不能再跟從主往前走。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跟從主,今天你感到有什麼東西必須撇下呢?──《每日天糧》
【路十四35】「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
「糞裡」:指「垃圾堆」或「糞堆」。──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