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拾穗
【路十六1】「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
「管家」:原文可以指一個城市的銀庫主管或一個富人家的首席家僕,負有照顧及管理其他僕人之責任。而在本段則指一個富人的「財產管理人」。可以代表主人處理其產業。而由後來他的遭遇是「被辭退」,可見他不是一個奴隸,而是一個雇員。
「告」:「說閒話譭謗人」的意思,指著含敵意的指控(不論是否是誣告)。
「浪費」:表示這管家是因為疏忽職責而不適當的消耗主人的財物,而不是蓄意騙取或盜用主人財物。──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1~11不義的管家】
問:路加福音十六章一至十一節,耶穌說這個比喻的意思,似乎不贊成這樣的人,第八節祂又誇獎他作事聰明,似乎又有點贊成的意思,第九節又說:「我告訴你們,要藉凓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帳幕裏去。」這又似乎教訓門徒用那不義的錢財,去結交朋友,到後來還能得點益處,問這兩節聖經是甚麼意思?
答:第八節的「主人」是這個故事中的主人,並不是天上的主。天上的主並未嘗如此稱讚。主的教訓是叫人用他的錢財,去作救靈魂的用處(不是捐入宗派),叫人們因凓我們的捐助而得救。如此,當我們死時,就有我們的朋友,就是因我們的捐助而得救的人,來迎接我們進入永遠的帳幕。所有的錢財,因為其與神對峙(13節),所以,都是不義的。「不義的錢財」就是錢財。―― 倪柝聲
【路十六1~12不義管家比喻要義解法如何?】
答:耶穌在講這個比喻內,設有三等人,就是一個財主——代表神自己,為全世界人之主。一個管家——表示主的僕人,如同我們各人都是神的管家(林前四1,2,彼前四10)。兩個欠債的人——代表世人,如犯罪欠債的人(羅三23,太六12),由於這個不義的管家僕人,他不忠於主人,浪費主人的財物,作為己用,任意揮霍,無法向主人交代明白(傳十二14,太十二36),被主人辭了,他為打算自己將來後退的去路,於是就把欠他主人的債戶叫來,擅減債額,將一個人欠一百簍油的,減少五十簍(大概是橄欖油,每簍約五十斤,簍字原文作罷特Bath,約可盛九加侖,代下二10),又將一個欠一百石麥子的,減少二十石(石字原文作一歌珥kor,約九十加侖,代下二10),他這樣行意思是現在此處被主人所棄絕,將來能被別人所接待,好有別的去處。「主人就誇獎這個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主人並非歡喜誇獎這人詭詐的行事,不過是誇獎他的靈巧,能夠狡兔三窟,早為預備,趁著現在的實際,造成將來的幸福。「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今世之子,乃指不信主的世人(詩十七14,腓三19),光明之子,乃指已信神的人(約十二36,弗五8,帖前五5)。「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去。」——耶穌的意思,是在教訓門徒如何藉用世人的錢財,結交朋友,周濟貧窮,行出善事,經營將來永遠的好處(太六20,提前六17-19,箴十九17,參九四題),所以主不是要門徒用這不義管家所作的行事方法,卻當效法他的聰明,並且教訓人,無論在最小的事上,或在最大事上都要忠心,意思乃是人的忠心不在乎他所受的交托多寡,乃在乎他是要有負責任的觀念,克盡自己的本分才是(十九17-19,太廿五2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這是很明顯的指出門徒對於神要忠心,必須以神為主(路十二33,十八22),是能為自己多造天上的幸福(彼前一4,5,箴八18,19)。由此可知主所講的以上比喻其重要之目的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六2】「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可以譯為「我聽見的這是怎麼回事」或「為什麼我聽到這事」。
「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意思是「提出一份報告,交代你所經管的事」。──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3】「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討飯呢﹖怕羞」:原文的時態顯示這裡的意思是「怕難為情,不敢開始去討飯」。──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4】「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
「我知道」:意思是「我想到了」、「我想通了」。──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6】「他說:‘一百簍(注:每簍約五十斤)油。’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
「簍」:相當於八、九加侖。
「你的帳」:直譯是「你的字」,亦即你的「借據」。──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7】「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
「石」:相當於十「蒲式耳」,約等於八十七公升。──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8】「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聰明」:指「分辨能力」,也可以翻譯成「狡詐」。
「今世之子」:指人生觀、價值觀完全受這世界影響的人。──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9】「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
「朋友」:可能可以指「窮人」,不過另有一種說法是指「上帝」,而後面的「他們」可能是為了避諱上帝的名字而用「天使」來取代。這是因為接人到永存帳幕的應該是上帝。
「無用」:「到了盡頭、不復存在」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9不義的錢財與永存的帳幕有何意義?】
答: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這一節經文大意,已在上問題中略有所述,但其究竟用語意思如何,令人相當費解,大概是出於當時的一種隱語,或是習慣語,對於當地人來說,一聽就能領會,對於今日我們而言,則必須加以解釋,首先在字義和用詞方面,我們需要明白,所謂不義的錢財,並非指著錢財的本身有何不義,乃是因為人在得錢財與運用錢財上所行出不義的事來(提前三8,六9,10,多一7,11);至於帳幕一詞(Tabernacle)原系出自舊約聖經,亦即稱為會幕(Tent of The Congregation),為神在古時受以色列人觀見叩問朝拜之所在,亦即神所啟示聖旨之地方(出卅三7-11,卅九32),在新約聖經中,曾經論到帳幕之事,乃為預表天上永遠真聖所之影像(出廿五8,9,來八2,九11,23,24),我們先能瞭解這一層的意思,則對於主所說的全句用意,可作如下的解釋:
①是認為主在教訓我們藉著世上不義的錢財,結交天上的朋友,就是要行在地如在天的善事為天上的主多作善工(路十二33,十四13,14,太廿五34-40,提前六17-19,箴十九17),以後到錢財無用的時候,主會接我們到永存的天家去(約十四2,3,太廿五24,來九34)。
②是更要利用不利的錢財幫助世上的朋友,多行善事,到了將來離世錢財無用的時候,天使會接我們到那永存的天家去(參十二15-21,十六23)。
③是要利用不義的錢財幫助世上的朋友,多行善事,到了將來發生困苦的時候,那些受幫助而成為有錢有勢的朋友,他們會因知恩圖報,接我們到他們那裡美好的住處去。
以上這三種解釋好像各有道理,但是究竟哪一種為合乎主的教訓本意,未能確知,不過筆者以為第一種解釋,為我們所認為合適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六9不義的錢財與永存的帳幕有何關係?】
主那穌所說:“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這幾句話,是相當費解的。
要解釋這幾句話,先要明白“原則”,就是每一個時代每一個國家及民族都有不同的“隱語”、“諺語”、“雙關語”和“習慣語”。這些不同的,“詞語”,當地人一聽就明白,甚至會笑起來,因為是人人皆知的。
主那穌所講的這幾句話可能是適用於這個原則,當他一說出來,大家都明白,不必要求解釋。
不過,我們今日卻要求解釋,理由是我們不明白當時的習慣語。這幾句話的各種解釋如下:
一、有人認為主那穌教訓我們要利用不義的錢財結交“天上的朋友”,即為天上的事,天上的主多作工,然後,等到錢財無用的時候,天上的主會將我們接到“永存的帳幕”裏圭,指到天家去而言。
二、第二個解釋是要利用不義的錢財“幫助世上的”朋友,多做善事,等到將來錢財無用之時,即離世之時,“天使”會將我們接到永存的帳幕裏去。主那穌後來在講拉撒路與財主的故事時,會提及有天使來,將拉撒路帶到亞伯拉罕的懷中(22節)。
三、第三個解釋是要利用不義的錢財幫助朋友,多做善事,等到將來自己困難的時候,也就是可能那些受過幫助的朋友們變成有錢有勢的時候,他們便會因為報恩而把我們接到他們的地方去供養我們。主那穌所說“永存的帳幕”並非指天家而言,乃是指朋友的“美好住所與供養”而言。
這三種解釋,各有道理,但如果要獲得真正的答案,要到天上人間主那穌。――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六10小事忠心「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人都注重大事,而忽略小事,而主耶穌卻不這樣看,祂是看人在最小的事上如何。能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自然也忠心,在小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可能行義。主耶穌所講的天國比喻中,論到那良善忠心的僕人,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要把許多事派他管理(太25:21)。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路19:17)
有的信徒因為主沒有派他許多事,作大工,就忽略小事,輕看小工,不肯認真忠心去作,甚至怪主不肯使用他,以致灰心什麼都不肯作了。其實,每個信徒最少都有被派的小事,有為主作的小工,而這些小事小工正是主試驗我們忠心的所在。真正多的事,大工,還在將來,但若在這些小事小工上不忠不義,就失去將來為主重用的機會。將來的賞賜,就是根據今天這些小事小工的表現。
主試驗我們在主的道上是否忠心,在人看為不重要的道理上,光陰也是主給的恩賜,我們如何使用一生的光陰。即或是一分一秒時間,是否是為主而用,或者隨便的浪費掉。當然主給每個人有不同的恩賜和交托,使人可以盡力為主而活,作美好的見證,使神得榮耀,使人得益處,能夠在小事上幫助人,服事人,愛人,也是對神忠心。──《每日天糧》
【路十六1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不義的錢財’是指地上虛浮的事物,‘真實的錢財’是指屬天的豐富。── 王國顯《配得那世界的人──路加福音讀經劄記》
【路十六12】「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
‘別人的東西’是指神交托我們的事物,‘自己的東西’是指神定規要賞賜給我們的豐富。── 王國顯《配得那世界的人──路加福音讀經劄記》
【路十六13事奉二主「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主的話是何等的真實,重要,祂知道人的心,祂看出許多人是事奉兩個主:既事奉神又事奉財利,或者其他的事物,兩方面都不肯完全放下,丟棄神害怕,放下其他東西又捨不得。所以那一面都事奉不好,心中沒有平安,行為多有矛盾,最終兩面都落了空。
為什麼不完全丟棄神呢?因他知道,真有神,神是主管一切的,他曾蒙神許多的恩典,不能得罪神,也不好意思丟棄神,又盼望將來到天堂去。那麼為什麼不完全放棄世界的情欲、名利、娛樂等等呢?因為舍不得,覺得那些是自己喜好的、現買的,沒有那些會感到枯燥、空虛。因此,那一方面也放不下去,他想同時事奉兩個主,兩面都不得罪,都能抓住。
但這是不可能的,正如主說: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因為這兩方面是彼此不相容的,它們都想完全得著這個人,所以人無法兩面應付。當你的心偏向那一方面的時候,自然覺得另一方面是一種攔阻。所以愛這個就必惡那個。當你想去照這個意思行,以滿足這方面的要求時,另一方面同時也有要求,因為人同時只能作一方面的事。最後還是只能事奉一個主,卻已經受盡了痛苦,耗盡了心力,還是早一點決斷,揀選事奉那一個主,不要心懷二意了。──《每日天糧》
【路十六14】「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嗤笑」:原意是「把鼻子翹起來表示輕視」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到約翰為止」:意思是包含施洗約翰在內。
「律法和先知」:這是舊約內容的總稱。
「努力」:此字有幾個意思:(1)使用力量或暴力。(2)奮力進入。(3)迫切邀請。──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17】「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一點一畫」:原文是「一畫」。原意是指把希伯來文的字與字分開的記號。這些小差異雖然細微,卻可以改變整句文字的意義。因此這裡的意思不是「字句的細微部份不能被廢棄」,而是律法的意義不會被改變。──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穿著」:原文時態表達出「習慣穿著」的意思。
「紫色」:這種袍子是用一種紫色魚或紫色貝類所提煉的染料所染,價格高昂,只有財主或王室所穿的外衣才用的起。
「細麻布」:由埃及產的亞麻製成,包裹木乃伊就是用這種細麻布。這種布料是用來縫製裡衣。──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討飯的」:原文意思就是「乞丐」。
「拉撒路」:這名字的意思是「神幫助」。
被人「放」在:原意是「丟」、「擲」,這字表示拉撒路不但被輕視,恐怕還遭受粗魯的對待。──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亞伯拉罕懷裡」:對猶太人而言,在亞伯拉罕懷裡就等於「在樂園裡」或「在天堂裡」。──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2,23亞伯拉罕的懷裡和陰間是指什麼地方?】
答:耶穌在路加福音中講到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路十六19-31),描述他們各人死後不同的結局情形,討飯的拉撒路是「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得安慰(路十六22,25),而財主是「他在陰間受痛苦」求可憐(路十六23,24),這兩個不同的地方可作為如下的解釋:
①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乃是樂園的一種名稱,因為那裡是尊貴,平安快樂,得安慰的地方(路十六25,太八11),這個「懷裡」的名稱,是因著猶太人坐席的規矩而起的(參約十三23,25,一18),拉撒路死後,他的靈魂得救被天使效力護送到樂園裡去(來一14)。
②在陰間受苦——這陰間在聖經希臘原文所用的字是(),意思是看不見的世界,為死人靈魂離體後的居所(太十六18,路十15,徒二27,啟廿13,14,創四二38),凡在陰間的靈魂,還是活著而有知覺,知道快樂與痛苦,財主因未悔改,死後他的靈魂就是到了這個地方(路十九23,24,27,28)。
③耶穌在未受死之前,有人以為陰間是分為兩部分,就是得救的部分,和滅亡的部分各居其一,得救之人所居之處稱為樂園,亦即稱為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22,三43),滅亡之人所去的地方,即為地獄之所在()(路十六23,太五23,參十八題),那裡有蟲有火,極其痛苦(24,可九48,啟十九20),這兩處之中有深淵隔著,似乎是平面的,可以遠遠望見,並且可以通話,但卻是不能來往(26,23,24)。
④耶穌在受死後,他是下了陰間之樂園(徒二26,27,羅十7,路廿三43,弗四9),曾將得救之人的靈魂都帶到天上去了,當祂升天的時候,樂園已從陰間遷至天上,因為保羅曾被提到三層天上到樂園裡(林後十二1-4),「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四8中句——新譯本作擄了許多俘虜,原文意思亦即擄掠了那些被擄的人,參二八七題),乃指在樂園中得救的靈魂。這樣看來,現在的樂園是在那裡,現在的教會時代,那些得救死了的信徒,他們的靈魂與主同在(林後五8,腓一23),身體是要等到復活的日子(林前十五52,伯十九25),那些滅亡之人的靈魂仍在陰間,是要等到千禧年後,他們也要復活受審判,以後被仍在火湖裡(啟廿13,14)。
⑤前面所論樂園是在陰間,以及主死後才由陰間將樂園遷至天上,我們只是根據一些經文推斷,作傳統的解法,但究竟實際情形如何,聖經並無明顯說明,因為這是所謂肉眼看不見的靈魂世界,屬於神秘的事(申廿九29),非我們有限的頭腦智慧,能已窺察知其境界領域于萬一,保羅說:「我們如今仿佛對這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2,參二二三題),所以一切的難題,只有等主再來時,便可得到解決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六22~26陰間在何處?陰間分幾部分?】
首先要明白中文“陰間”一詞是與“陽間”相對的。中國古來以生之事為陽,死之事為陰,生人所在之處為“陽間”,死後之所在為“陰間”。聖經原文所用的字是HAD亙S/幻(原意亦為“看不見的世界”,與中文“陰間”意義相近。
既然“陰間”是肉眼所看不見的世界,顯然的包括“得救者的陰間”與“不得救者的陰間”而言,而不是只指著不得救者受苦的地方。
主那穌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描述陰間的情形,全部聖經只此一處記載得如此詳盡,其中告訴我們那不得救的財主所在的陰間是非常痛苦之處,而拉撒路與亞伯拉罕所在的陰間,乃是得救者得安慰之處(25節)。
不少人對這一段經文所記載的讀得太快,以致有錯誤的觀念。以為亞伯拉罕是在“上面”,那受苦的財主是在“下面”。可是亞伯拉罕說得很清楚,他說:“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26節)。從“深淵”一詞便知不是亞伯
拉罕在“上面”而財主在“下面”,乃是兩個不同的陰間都是在一個“平面”,不過兩者距離“很遠”(23節)。
對於肉眼所看不見的世界,我們從聖經中所獲得的資料是有限的,即使上主要我們多知道一些,也無可能,因為人的言語不夠用,有許多事情,恐怕不能用人有限的言語和知識所能表達。所以我們只能根據聖經所記載的去研究,而不作強調的解釋。
陰間是一定存在的,但我們如果說惡人的陰間是在地球裏,善人的陰間是在某一星球,則無聖經明文的根據,而且不能稱之為“看不見的世界”。――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六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陰間」:指人死後所去的地方,當時的猶太人認為陰間分為樂園(亞伯拉罕懷裡)和地獄(欣嫩子穀)兩部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涼涼」:「使涼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享過」:直譯是「得到了」,亦即財主在世已經取得了他所應得的一切福份,現在已經不再有任何福份存留了。
享過「福」:「好東西」,而且原文是「他的好東西」。
受過「苦」:「壞東西」,而且所受的「壞東西」不是「他的」,意思外加給他的,而不是他本來就必須接受的。──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深淵限定,以致」:深淵存在兩地之間是有目的的,就是要阻止雙方的來往。──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
「見證」:指的是徹底、完整、而嚴肅的見證。──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