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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三章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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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三16「祂要用聖靈與火給我們施浸。」】

他們已經接受水,現在更要接受火,水對我們是不足夠的,所以施浸約翰還要指向一位更偉大的施浸者。主耶穌把人的生命放在火力浸。

火潔淨——人的生命中難免滲入屬地的雜質,所以必須除去,只用刀斧是無法鑿出的,必須放在火裡,才可像金屬般溶化。我們品格中既有那麼多不潔與俗世的成分,必須在聖靈能力的接觸時潔除,使我們純正可愛,不然怎麼可以事奉我們親愛的主呢?不要以為你放棄一些才可以得著主恩惠的潔淨,要仰望聖靈的浸,祂必使你自由,因為祂像烈火。

火照亮——這好似夜間飛馳的快車,你可以看見火車頭的鍋爐有熊熊的火,幾乎在經過的地方都照亮起來。聖靈在人心中的能力也是這樣。祂教導我們認識神以及真理,對聰明通達人隱藏起來,但這火不僅使我們成聖,也照亮我們。

火點著——火是傳染的,它可蔓延到廣大的區域,到處燃燒。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當聖靈接觸一個心靈,立即使心靈好似蠟燭點亮,於是由這信傳到那心,由這教會至另一個教會,直至到處都是天上的火。

── 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