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四章拾穗
【徒十四1】「二人在以哥念,同进犹太人的会堂,在那里讲的叫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信的很多。」
当我们站起来讲道了,听众立即可以发觉我们是着重道理或生命。如果是注重道理,我们就永无风险。我们会小心翼翼谨守自己在道理纲目的范围内,以求绝对的安全,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误会:我们按逻辑次序摆出理由,而借着一个归纳的过程,达致在理论上是无懈可击的结论。但如果我们是注重生命,我们宣讲的方法就大有差别了。我们会不大关心那些技巧上的准确性,因为我们自己早已知道,在某些情况下,单凭道理绝不能维持我们。只要我们能够将基督在祂那活泼的身位里摆在听众面前,并让听众面对面的遇见祂,那我们便知道,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我们要用所认识的基督来服事教会。职事是需要我在神面前看见一个东西,神叫这个东西新鲜的在我身上,叫我能够把这个东西拿出去摆在教会面前。――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徒十四1】保罗与巴拿巴向前到距离安提阿约九十哩的以哥念去。这是一个古旧的城市,据说比大马色还要古老。在远古的时候,它有过一个名叫南纳卡(Nannacus)的王,而『自从南纳卡以来』一语乃成为众所周知的『自古以来』的意思。──《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四1∼3】以哥念即现今的孔雅(Konya),在安提阿以东九十哩(145公里)的罗马公路上,同在加拉太省(前弗吕加境内)。宣教士一到那里,就开始在犹太人的会堂传道,很多犹大人和外邦人信了主。可是麻烦不久就出现了。拒绝福音的犹太人拉拢外邦人,向他们毁谤宣教士。他们的游说工夫并没有实时生效,到了故事的下半,才见他们采取积极的行动对付宣教士。
当时,保罗和巴拿巴因见敌挡的形势,决定必须多花时间在城中,继续倚靠神放胆作见证。神叫他们能行神迹奇事,证实口头的见证,正如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一般(五12)。以“恩道”一词形容福音信息,在二十32保罗于米利都的讲章中也如此使用(参路四22);路加在此用它,可能是特意反映保罗当时的信息侧重神的恩惠(参十三43;二十24)。第3节全句叫人想起希伯来书二3、4,那里也说到,神用奇事神迹证实所传的道。虽然如此,并不是人人信服福音。──《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4】「城里的众人就分了党:有附从犹太人的,有附从使徒的。」
「使徒」:这里是路加第一次用「使徒」称呼巴拿巴和保罗。──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四4】「分开」就是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一至五十三节。―― 倪柝声
【徒十四4∼7】城中百姓开始警觉宣教士的存在,和犹太人对他们分歧的态度。他们之间就分了党,有的人站在宣教士一方,这里称他们为使徒(亦见14节)。这是路加称保罗为使徒的唯一经文;这个事迹令人稀奇,因为保罗非常强调他为使徒的身份。有人争论说,路加将使徒限于十二门徒,即那些与耶稣在世上同工,又见证祂复活的人(一21∼25,十39∼42)。所以,这里和14节的用法,祇属例外,与路加一贯的立场不合,也许祇是因为他用早期文献时,没有留意就用上了。对路加来说,保罗和巴拿巴都不是使徒。若是这样,路加为使徒行传作者的理论,就十分可疑。可能路加用这字的时候,是指一般性的意思,就是“安提阿教会差出来的宣教士”(参林后八23;腓二25)。可是更可能的解释,就是路加认为使徒主要是指耶稣在世上选召的十二门徒(路六13,九1、2,廿二28∼30),其使命是向犹太人。路加却也清楚知道保罗的使徒身份,从目前这一节,和廿二21及廿六16、17所用“差遣”这同根动词(希腊文apostello),就可以看出来。因此,他也承认另有一批耶稣所差派的使徒,是在十二门徒以外的;他不否认保罗和巴拿巴属于这一批人。
等到逼迫真正临到,保罗和巴拿巴才决定离开。逼迫他们的,是外邦人和犹太人,并他们的官长,这里不清楚是指犹太官长,还是外邦官长,或是指两者;不过第一及第三种看法较有可能。于是十三50的状况重演,一旦当地方政府纵容人逼迫他们,宣教士就觉得不能再留了。他们离开了弗吕家的境地,进入吕高尼地区,到了路司得,约有十八哩(29公里)的路程,又再到特庇,约五十五哩(89公里)。尽管遭遇拦阻,他们仍继续传福音。──《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5】在地位上,犹太人就以外邦人为犬,中间隔断的墙,是何等的高;然而,在逼迫圣徒上,他们是何等的同心!魔鬼也有牠的合一!
第七节:不是逃匿,乃是传福音!―― 倪柝声
【徒十四8∼10】路司得位于以哥念南南西方十八哩(29公里);它本来是个无足轻重的乡村,在公元前六年成为罗马殖民地,配合对抗当地好斗部族的策略。路加已提过宣教士到这地来传福音(7节)。这里提出一事,证明传道的果效;一个瘸子,也许是个讨饭的,一辈子从未走过。他对信息有所回应,相信他的病可得痊愈。这表示信息中提到耶稣治病的事迹。这段记载表示,这个人和其它居民一样,听得懂保罗的希腊语,保罗看出他的信心,便发出吩咐,同时,神的大能叫他能够跳起来,开始行走(参三8)。──《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12】丢斯,也就是古希腊的主神,权柄大过一切。希耳米是商业之神。──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徒十四12丢斯,希耳米是什么?】
答①丢斯——原意系帮组者,为希腊与罗马至尊之神,其罗马为Jupiter,丢斯庙建立在希腊的阿林匹亚(Olympia)
故有阿林匹亚神之微称,叙利亚王安提阿古,伊皮法纽(Antiochus
Epiphanes)
曾建庙于雅典,且在耶路撒冷建立大庙献于阿林匹亚之丢斯,以谢其帮助战胜之恩,同时又因撒玛利亚人之请,称基利心山所建立之圣所为丢斯,为异邦人之保护者,在丢斯庙中,亦有祭司,受花园,以及他种祭品之奉献,人欲求其降福,则杀牛羊以为祭,盖当时此风已盛行与希腊,罗马全镜矣。
②希耳米——亦为希腊与罗马人所崇拜伪神之一,希腊人称为希耳米,罗马人称为牟古留mercury,希腊人视丢斯为年老之神,为众神与人之交,希耳米为其年幼之子,他是为丢斯及诸神传信的使者。相信此伪神秉性灵敏,富有口才,并且对于文字音乐,及一切艺术,皆为彼所创造者。保罗与巴拿巴在路司得宣道大行神迹时,使众人惊奇,以为是丢斯和希耳米令,而向他们献祭,即被拦阻之(徒十二8-18)。——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十四12丢斯与希耳米是甚么人物?】
保罗与巴拿巴在路司得传道的时候,因为医好一个两脚无力的病人,以致众人大为惊奇,以为他们两人是“神借着人形降临在人间。”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
丢斯(ZEUS),英文圣经沿用拉丁文圣经即天主教的说法,改用罗马名JUPITER。丢斯原意为“说明者”,罗马人与希腊人崇拜之为“保护人之神”。
希耳米(HERMES),英文圣经亦改用拉丁文MERCURY。希腊人相信丢斯为年老之神,希耳米为其子,较年幼。但希耳米则富有口才,并相信希耳米为口才、文艺及音乐的赐予者。
路司得人们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他领首发言。
路司得人有一著名“神话”,谓丢斯与希耳米曾从天上降临,访问邻帮“弗吕家”(PHYRGIA)的一对老夫妇,名腓利门(PHILMON)怀包西斯(BAUCIs)。路司得人一向羡慕他俩有福,这次看见保罗与巴拿巴所讲所行,便以为是丢斯与希耳米从天降临,恩及路司得人,所以要向他们献祭。
丢斯庙建在希腊的阿林匹亚(OLYMPIA),故又有阿林匹神之称。叙利亚王安提阿库·以比反斯(ANTIOCHUs·EPIPHANES)曾在雅典新建丢斯庙,并在耶路撒冷立巨庙献与丢斯,以谢其帮助战胜胜之思。同时撒玛利亚人也请求他在基利心上建一丢斯圣所,以保护外邦人。
丢斯的英文名称JUPITER,即木星学名。希耳米之英文名称MERcURY则为水星。
罗马人解释丢斯为风雨雷电四行之神(中国人以金木水火土为五行),所以以雷电为记号,以虹为使者。丢斯又为伦常之神,主持人的婚姻。所以罗马人结婚多以能在丢斯庙行礼为荣。――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十四13】「有城外宙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 」
「牛....花圈」:都是复数型式。──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四15】「我们也是人」──我们应当记得这个。因此传道人不应当受人敬拜。可惜,许多人,已不记得他自己是「人」了。―― 倪柝声
【徒十四15∼18】这些虚妄”是形容偶像的话,旧约如此用过(耶二5),“归向”在三19及其它经文,指悔改信主。这里的语句与帖撒罗尼迦前书一9特别接近;那里形容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怎样“离弃偶像归向神,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因此这句话显然是描写外邦人信主的典型句子。这篇讲章所缺少的,是与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一10相关的内容,那里说:“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也不符合保罗的宣称,说他单传“钉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3,二2)。不过,缺乏这些内容,并不等于说保罗没有提及;路加的用心,乃是补充前面使徒讲道的内容,说明他们对外邦人讲道时,加插了什么内容。事实上,从讲章的内容可知,他们一定继续传讲出了明确的福音内容。因为既说明了神在从前的世代所作的事,势必会接下去讲祂如今作了什么,怎样以新的方式启示祂自己。过去,祂让外邦人各行其道,隐约暗示他们不认识祂,神并不算为有罪。不过,人仍有足够的资料可以知道祂存在,因为祂从大自然中见证自己,常赐美物(中译:恩惠)给人;赐雨水和四季(中译:丰年),叫农作物生长,使人有粮得饱,心中喜乐满盈。所以,大自然世界本是以叫人体认创造主的存在,祂的权能和美善。不过,这种“自然”的启示,是属于过去的;正如保罗在十七30、31所指出,这启示现在已有神新的见证补足了,就是保罗在15节,所提的福音,不过他没有详细解说下去。这番话足以止住众人原先向他们献祭的心意,不过祇是“仅仅”而已,因为他们的迷信根深蒂固,而这次的神迹又留给他们极为强烈的印象。──《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19】撒但使者的热心,几乎与使徒相埒!「用石头打!」前岂不是要向使徒献祭么?我们若顺着人意,随他们的便,去敬拜神,就没有逼迫。肯受人称赞的人,人反爱他!否则,「用石头打!」―― 倪柝声
路司得是罗马的殖民地;但是也是前哨站。不论如何,人们看到他们所行的事,便会害怕,因此他们便以为拖出城外的乃是保罗的尸体。他们都害怕罗马法官的厉害,为求避免骚动的后果,他们便设法除掉保罗的尸体。──《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四19∼20】事态突然有了变化。强逼保罗离开安提阿和以哥念的犹太人,这时来到路司得,也许与当地的犹太人联合(故事中没有提及),要谗害人,叫他们敌对宣教士。然后他们发动攻击,当然是犹太人执行的;他们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死了,就丢出城外。人们对保罗态度的转变,十分奇怪(参路四22∼28),不过也绝非不可能,若人们不肯接受福音,正如18节所暗示的,他们就很容易被说服,认为宣教士不过是假冒份子,于是任由他们的同胞去随意处置。无论如何,这事件的历史性是毫无疑问的;保罗在哥林多后書十一24、25所提的,必然就是这件事,其它如加拉太书六17,提摩太后書三11,也可能是指这件事。这故事不是说保罗真的死了,再活过来,虽然有人喜欢这说法;路加表达的方式,是说“以为他是死了”,他没有提供任何与这句话相反的证据,表示这里并没有神迹性的复活。保罗回城去并不稀奇,刑罚已经执行过了,他不会再受折磨,祇要快快离开。他也立刻离开,到了特庇。特庇的旧址,过去以为是孔雅(以哥念)以南六十哩(97公里)的古德利仙(Gudelisin),现在却公认为孔雅东南六十哩(97公里)的科提胡玉克(Kerti
Huyuk),这一遗址中的石刻证明无误。──《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21∼23】宣教旅程在特庇到达高峰,传福音十分成功,没有遇见犹太人的反对(参提后三11亦没有提及)。于是宣教任务就进入第二阶段。保罗的一贯作风,是重新探望所建立的教会,或至少藉同工或书信保持联络。这一次,他和巴拿巴再访各地教会,虽然明知要回去的各城,都对他们采取敌对的态度。他们原可以向东,走陆路回安提阿,不必再经原路。不过,这里没有再记述任何意外,他们还可以鼓励幼嫩的信徒坚守信仰,不要跌倒,回到犹太教或异教去;又很现实地警告他们,根据过往的经历,进入神的国并非易事。神的国(一3、6,八12)在这里是指人或在死后、或仍活着将进入的国度,就是神在耶稣再临之时,要设立的国度(提后四18)。走这条路的人,必须准备受逼迫(帖前三2∼4;帖后一5;提后三11∼13),但他们必蒙主保守,宣教士把他们交托在这位主的手中(参二十32;彼前四19)。
宣教士在各地教会设立领袖,这里称为长老。这是耶路撒冷以外,首次提及长老的地方,其它提及长老的,尚有以弗所教会(二十17),教牧书信中所提的教会事奉人员(提前五17;多一5),以及雅各书(五14),彼得前书(五1、5)。由于保罗在教牧书信以前所写的书信中,没有提过长老,常有人坚持说,这里提及这事,是年代上的错谬,保罗当时根本不关心地方教会的领导问题。然而,从这些事实我们最多祇能说,路加的用字可能是他那时代所通用对领袖的称呼,至于早期则可能另有不同的称呼。从哥林多前书十六15、16,腓立比书一1,帖撒罗尼迦前书五12、13,可见保罗对地方教会的领袖关注非常,我们不必对路加的叙述产生疑窦。至于设立的形式,包括禁食祷告,是根据安提阿的做法(十三1∼3)。──《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22】「我们」──信主得救的人。「进入」──得着。「神的国」──与主同王。「必须」──必经的路径。「经历艰难」──与主为王的条件。「许多」不止一次。―― 倪柝声
【徒十四23】「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长老」:原文是复数,表示这是组成一个长老团来领导教会。──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四24】「二人经过彼西底,来到旁非利亚。」
路加常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传道旅程,这里保罗一行人也可能边走边传福音。──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四24∼28】回程中,宣教士经过彼西底荒野的地带,大概没有什么传福音的机会,到了别加(十三13、14),才记述他们在那里传道。亚大利是邻近的海港,他们就从那里航行,直接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在那里他们向全会众报告工作情况:既然教会差派他们出去,就理当欢迎他们回来,听他们报告活动的情况;聚会的主旨显然是赞美神,从报告中,可以明显看出是神,让外邦人有机会接受福音。不错,安提阿教会向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已经进行多时,但这个经历更印证了神要他们扩展宣教的工作。最后,经文告诉我们!他们留在那里与门徒同住了多日,暗示这祇是暂时的停留,不久神就要差他们进行新的工作。可是,有一个万分重要的原则必须先解决。──《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四27】「神藉,……神为,」不是他们自己。作见证者,应当记得这个。「神开了门」。──他们受苦,使人得进这门。―― 倪柝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