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六章拾穗
【徒十六1】「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腊人。」
「提摩太」:字义是「荣耀神」的意思。很可能是保罗第一次宣教旅程时信耶稣的( 提前一2,林前四17 )。
「是」希利尼人:动词型态是「过去不完成式」,表达提摩太的父亲应该是已经过世了。──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1】事实上,保罗把提摩太作为犹太人接待,他正表示他对犹太思想多么脱俗。提摩太是异族通婚者的儿子。严格的犹太人根本不会承认这样的婚姻;事实上,如果一个犹太女子嫁给一个外邦男子,或是一个犹太男子娶一个外邦女子,他会视那犹太男子或女子为死了,有时还真正举行丧礼。保罗接受由这种婚姻而来的儿子,表示出他多么确实地打破了一切种族的壁垒。──《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六1~3】割礼是每一个犹太男人必须接受的。根据犹太人的规条,若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外邦人,生下来的孩子算是外邦人;若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外邦人,生下来的孩子算是犹太人。提摩太的父亲虽是希利尼人,母亲却是犹太人,因此他算是犹太人,保罗也就给他行了割礼。―― 沈保罗《真知灼见――歌罗西书讲解》
【徒十六1∼5】保罗自从在特庇与路司得宣道,至今已经历时五年,但是当他回到这地方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个为他所十分疼爱的青年,他的内心一定为此欢欣快乐。保罗要找一个人替补马可,是很自然的事。他总是注意到训练新的一代去从事那摆在前头的工作的必要。他发现青年提摩太正是他所要的那样的人。保罗为提摩太行割礼,显然有点问题,因为他才赢了一仗,宣布割礼并非必要。然而提摩太是犹太人,而保罗从未说过犹太人不必行割礼。不必行犹太人生活方式中的礼仪的,乃是外邦人。
事实上,保罗把提摩太作为犹太人接待,他正表示他对犹太思想多么脱俗。提摩太是异族通婚者的儿子。严格的犹太人根本不会承认这样的婚姻;事实上,如果一个犹太女子嫁给一个外邦男子,或是一个犹太男子娶一个外邦女子,他会视那犹太男子或女子为死了,有时还真正举行丧礼。保罗接受由这种婚姻而来的儿子,表示出他多么确实地打破了一切种族的壁垒。
提摩太是个先天很好的孩子。他的母亲和外祖母都好(提后一5)。在以后的日子,他每每作了保罗的信差(林前四17;帖前三2-6)。当保罗坐牢的时候,提摩太与他同在罗马。(腓一1;二19;西一1;门1)提摩太与保罗的关系非常特殊。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称他为我所亲爱的儿子(林前四17)。他写信给腓立比教会时,说没有别人像提摩太那样与他同心(腓二19-20)。保罗很可能视提摩太为他放下工作时的继承人。一个人能以见到他训练的人,在他放下担子时能以挑起,该是多么高兴呢?──《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六6】「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
从以哥念向西的旅途,记载得很令人不解,说他们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参十八23)。
希腊文法结构表示,这个词是指一个地区,“弗吕家加拉太地区”,弗吕家一部份位于罗马亚西亚省内,一部份位于加拉太省内。前者本称为“弗吕家亚西亚”,而蓝赛说后者可能被称为“弗吕家加拉太”。该区在以哥念以西,保罗往每西亚必经的地方。依这一个观点来看,保罗就没有进过加拉太当地民族的地域,当时是塞尔特人(Celtic)住在那里。
雷克(BCV. pp.231∼237)和赫肯(p.483)认为(两人稍有差异),路加指的是两个地区,弗吕家和加拉太。依这个看法,保罗经过这一带塞尔特人的地方,传福音给他们,后来就写加拉太书给他们。可是这看法从这区的地理角度看来很有问题,正如布鲁斯所指出的。
最可能的,是保罗并没有向加拉太这一区传福音。因此,加拉太书就不是写给加拉太省北部的塞尔特族,而是写给该省南部的以哥念及其它市镇的居民。从路加的叙述中,看不出这一段旅程中有没有布道。无论如何,宣教士们被引导离开原本想在亚西亚作工的目标,不得不向北走。这段叙述很符合一种旅途,就是向北走亚西亚的边界,朝向小亚西亚西北角的每西亚。圣灵到底怎样拦阻他们依原意进行,我们不知道;这里或是指一种内心的催促,或是透过一位同工受圣灵感动所说的话。──《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 6】「圣灵....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
在圣经中研究圣灵怎样引导十字架的先锋,是很有趣的一回事。因为他们很容易走错误的路,所以圣灵的引导大半是用「禁止」。
亲爱的,当你要走前面的路的时候,你应该完全让圣灵替你定规,求祂封闭一切的岔路,开启唯一的正路。你该说:「神阿,我把选择的责任完全交托给你,求你不让我的脚步走在一切不是你命定的路上。当我偏左偏右的时候,求你让我听见你的声音。」
同时,在你没有清楚圣灵的指引之先,你应当继续站在你原来的路上,守在你原有的呼召中,除非你得了新的清楚的呼召。亲爱的旅客,耶稣的灵今日等着要启示你,好似当日启示保罗一样。在你这方面,只须小心顺服,连一个顶小的禁止也须顺服;信心的祷告之后,如果圣灵没有拦阻,你只管放胆前进。如果圣灵的答应乃是禁止,那你也不要惊奇。若是左右的路是关闭的,前面的路是开启的,那条路顶清楚是通到特罗亚去的。在那里有异象会指引我们当走的路,在那里有「敞开的门」和机会,在那里也有忠心的朋友路加等着。─ 梅尔
【徒十六7】「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
每西亚在罗马亚西亚省的西北部,亚西亚省延展及于小亚西亚整个西岸,每西亚的东部和北部,是庇推尼另一个罗马省份,其东部与本都省接壤。圣灵再一次阻止他们继续向这方向走。这里用很独特的名字称圣灵为耶稣的灵,强调是耶稣自己透过圣灵,引导福音的进展;至于引导的方式,也没有明说。──《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8】「他们就越过每西亚下到特罗亚去。」
他们经过了每西亚(不是 RSV所说越过,和合本亦同),就来到了罗马殖民地特罗亚,是通往马其顿的海港。亚历山大特罗亚是此城的正名,它是个重要的中心,后来当地成立了一所教会(林后二12)。──《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9】「在夜间有异象现与保罗:有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他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
保罗从特罗亚原可以向几个方向航行,但是一个马其顿人的异象,决定了他们的取向,那人催他过去帮助他们。古时以为梦是从神来的指引(见九10、12;十3、17,十八9,廿二17),保罗和同伴立即觉得这梦是神的呼声,叫他们传福音到马其顿去。他们深知这一种“帮助”是他们可以给那地之人的。保罗从梦中人所讲的话,可以知道他是马其顿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0】「保罗既看见这异象,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以为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
「我们」,显示作者路加在此时加入宣教团队。──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见了这异象之后,他们随即想过马其顿去。但此时记叙的语气却突然改用“我们”决定怎样做,这第一人称复数形式一直沿用到十六17,又从二十5再用。最明显的解释,就是叙述者这时记述他本身所参与的部份。另一可能性,就是叙述者开始借用另一个人以第一人称的忆述,但却忘记更正文法。──《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1】「于是从特罗亚开船,一直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了尼亚坡里。」
「一直行」:航海术语,「顺风而行」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保罗和同伴取海道从特罗亚起行,旅程迅速,经过一个岛叫做撒摩特喇(也许在那里过了一夜),两日之间来到尼亚波利。一百二十五哩(200公里)的旅程,若风向顺,在这样的时间之内,是可以到达的,只是在二十6那趟回程,却花了五天。尼亚波利即现今的卡发拉(Kavalla),是腓立比的港口,约离城十哩(16公里)。──《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2】「从那里来到腓立比,就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也是罗马的驻防城。我们在这城里住了几天。」
「驻防城」:原文是拉丁文,「殖民地」的意思。事实上罗马将腓立比城当成是军事用途的殖民城市。──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12】腓立比是个古城,公元前约三六○年由马其顿的腓利取了这个名字。谋害西泽大帝的布鲁特斯和开西雅(Brutus & Cassius),就是公元前四二年在这地被安东尼和奥大维(后来的奥古士督大帝)所败。这城于是成为罗马的驻防城,就是罗马退伍军人定居的地方;在罗马法律下,他们有自治权,且可免纳税。公元前三一年,安东尼和奇利奥百得拉(Antony
& Cleopatra)在艾克丁(Actium)败亡以后,就另有一批退伍军人集居在那里。根据RSV译本,它“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和合本亦同),依字面来看,这是毫无意思的一句话。马其顿是罗马省份中很特别的一个,它分成四个次级省份,而腓立比则属于第一个,但该省的省城是安腓波立(Amphipolis)。此句的希腊原文相当混淆,抄本有好几种不同的句法,明显在早期就已经遭窜改;GNB及TNT写作“马其顿头一区的城市”,则可能更贴切原意。路加的描述透露出他对当地的认识(舒温桓 p.93),用意在为以下的记述铺路,说明保罗第一回在罗马境域内的遭遇,和与罗马官员的接触。──《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3】「当安息日,我们出城门,到了河边,知道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我们就坐下对那聚会的妇女讲道。」
「知道」:「相信」、「假设」、「假定」。表示保罗一行也不是完全确知犹太人聚会的地点。──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13】保罗一向的宣教作法,是先到会堂去向犹太人及归化犹太籍的人,宣告弥赛亚已来临(十三4注)。因此,他等到安息日,才到犹太人的聚会地方去。RSV译本说,我们假定那里有祷告的地方,表示保罗和同伴并不肯定知道犹太人在那里聚集,而且他们也不曾与犹太人同住。若当地的犹太人聚会祇有几个妇女参加,而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归化者,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宣教士祇能仰仗当地人所提供不甚明确的资料。然而这节经文也甚含糊,可能本来的意思是“经常祷告的地方”,因而没有说找这个地方有任何困难。会堂的设立必须至少有十个男人,这里既没有提及男人,所谓祷告的地方可能祇是妇女们惯常聚集祷告的地方(可能在屋里);不过,这一辞也可以指会堂的建筑。这地方可能是在城外,因为政府不许犹太人在城内集会。那地方近河边甘闸河(Gaugites)或克理耐河(Crenides),一条小溪,是离城约安息日可走的距离,可能原因是犹太人洁净的仪式中,需要有水。──《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4】「有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神。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
「卖紫色布疋的妇人」:有人指出这一行的妇女,很多原本都是奴仆,而后被主人释放成自由人。
「吕底亚」:一个很平常的名字,「辛勤劳动」的意思。这应该是一位外邦妇女,而非犹太人。
「素来敬拜神」:原文无「素来」,「敬拜」特指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14】聚集祷告的妇人中,有一个来自推雅推喇(启二18∼19),该城位于小亚西亚称为吕底亚地区,那妇女的名字即是原居地之名;她是卖紫色布疋的,吕底亚地以紫色染料著称。推雅推喇有犹太人的社团,吕底亚就是在那里,或其它地方,归化了犹太教。这时,她对保罗的信息有所回应,他的信息必然是论及耶稣就是弥赛亚(参十七3)。她信主,这里说是主开导她的心(同是路廿四45;玛喀比二书一4);这样,主印证了宣教士顺服祂的命令,过到马其顿来的行动。
路加强调人信主是神的工作,祂开启人的心,就是开导人的心思去接受祂的话。这个观点,正与保罗的见解相合,他说人不信主,是被今世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四4);而人若信主,是因福音“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帖前一6)。这种说法,并没有减轻宣教士劝导说服人接受主道的责任(林后五20;六1),也没有免除听者悔改接受福音的本份。──《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4,16,24】如果吕底亚来自社会的最上层,而使女来自最下层,则罗马禁卒属于构成罗马文官的中等阶级。这一来,这三者使社会的全范围都齐备了。──《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六14,16,24】吕底亚来自社会的最上层;她是个卖紫色布疋的人。紫色染料要一滴一滴地从某种甲壳类动物搜集而得,非常珍贵,染一磅的羊毛要费大约相当于一百五十金镑的价值。吕底亚,是个富有的妇人,是商场巨擘,却被赢归基督了。──《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六14,27「有一个妇人名叫吕底亚……禁卒。」】
这些是典型的情形,成为信徒历代的教训与安慰,每个人都需要主,每个人都会带到真光之中,但是每个人都是在不同的情况。吕底亚的心开放,好像花卉在阳光之触摸下,逐渐地,无可觉察地开放了,都不能说出她新生的确实的时间,禁卒到主面前却很突然,在地震的时候,十分惊人。前者受爱的感召,后者因惧怕所驱使,吕底亚的心归向主,所以主以爱吻她醒来。主对那禁卒,好似跳向他的猛狮一般。
吕底亚——不看外在的表像及情况,没有显著的经验,我们经过生命的汪洋,并不注意经纬的度数,你虽没有体验,品格却在改变的过程中,自己还不知道,神的工作却在你心中。波浪掀起,潮汛日日在上涨,但是退潮也与涨潮一般,不要以经验来量进度,只依靠神,让祂作成。
那禁卒——不要过分低估惧怕的影响,有时内心却不能觉醒,一直到人必须面对罪的后果,才惊醒过来。有时人未必有最高的动机,但必有所感动。信主不只是相信主受死与复活的事,而是信祂是永活的主,能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权势与刑罚,当信主耶稣,祂是活的主,现在就信靠祂!
── 迈尔《珍贵的片刻》
【徒十六15】「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洗,便求我们说:“你们若以为我是真信主的(注:或作“你们若以为我是忠心侍主的”),请到我家里来住。”于是强留我们。」
吕底亚是否与保罗首次谈道后,立即受洗,我们不清楚。不过,应该不会隔很长的时日,这样她的洗礼才真正成为她接受救恩的外在表示,也显明出她的信心。洗礼之举也包括了她一家的人。主张婴儿洗的人,很容易抓住这节经文,及其它类似的经文(十一14,十六33,十八8;林前一16),争论说一家人之中有婴儿的可能性很高。反对的人则指出,经文中从未明文提及小孩子,尤其是婴儿。吕底亚既然从事生意,极可能她是独身的,或是寡妇,她家里的人大概包括仆人或她供养的人。
吕底亚一信主,立刻接待保罗和他同行的人;因此,她不但很快就遵从早期信徒接待人的作风(罗十二13;提前三2;来十三2;彼前四9;约三5∼8),而且能将自己的财物与教导神话语的人分享、共享物质(加六6;参林前九14)。──《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6】「后来,我们往那祷告的地方去。有一个使女迎着面来,她被巫鬼所附,用法术叫她主人们大得财利。」
「巫鬼」:原文是「一个灵,Python」,Python是「蛇」的意思。原指希腊神话中的一条蛇 守护德尔飞(Delphi)的神谕 后被阿波罗所杀此字也可以解释成「腹语者」或「占卜者」。
「用法术」:指「在情绪激昂下说的预言」,在此也就是「占卜」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16】保罗后来再去祷告的地方,就碰见一个有法术的使女,她藉占卜替主人赚了许多钱。路加说她的能力是从“巫鬼”来的,字面意思是“一个灵,庇通(Python)”。“庇通”原是蛇的意思,特别是指卫护供奉在德尔斐(Delphi)的文告的那蛇,牠结果被亚波罗(Apollo)所杀。这个字又可解作腹语者。腹语者也是占卜者,因为他们所发出的奇特声音,产生一种神秘的效果;别人很可能以为他们有邪鬼附身。这里的使女可能讲话也像腹语者,有巫术的能力,所以路加说她有一个灵附着(邪恶的灵),就是指她会用腹语。──《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7】「她跟随保罗和我们,喊着说:“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
「至高神」:犹太人用这个希腊字表达「耶和华神」,但希腊人用此自称乎「宙斯神」。这里没有多少犹太人,所以听众听见的领会是「保罗一行是宙斯神的仆人」,而非「保罗一行是耶和华的仆人」。──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17】使女在街上碰见保罗及他的同伴,就跟在后面大声喊说,“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传说救人的道”。这样形容至高神,在别的地方也曾出自异教徒的口(路八28),但是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也有这种讲法,也许异教徒仿效犹太人的用法,如此称呼他们的神。救恩是基督教信息的统称(四12,十三26、27)。使女的呼叫,可能祇是根据一般人对宣教士在腓立比工作的了解;不过,这故事的写法,很像福音书中赶鬼的故事,其中被鬼附的人宣告他们知道耶稣的真正身份(路四34、41,八28),似乎夸耀他们将凌驾于祂之上。路加很可能把使女的知识,视为由邪灵附身而来。新约其它经文中,对于鬼附、精神不平衡与江湖术士,界线也同样难以划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8】「她一连多日这样喊叫,保罗就心中厌烦,转身对那鬼说:“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那鬼当时就出来了。」
使女一连多日,见了保罗就这样呼喊,给他们带来意外的宣传作用。保罗一开始并没有立刻处理这事,原因不明。使女的呼喊可能最初似乎没有危险性,事实上也看不出她对宣教士有任何敌意。但后来保罗看出她是被邪鬼所支配,就奉耶稣的名赶它出来。故事并没有说使女有没有信主;路加的注意力单集中在保罗及他同伴因这事后而经历的一切。因此,我们就不能凭这一件事,来作今日教会对赶鬼的结论。这次赶鬼明显的果效,就是那使女失去了预卜吉凶的能力或意愿。──《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8】神在现在,不愿意叫灵鬼传道。―― 倪柝声
【徒十六19】「使女的主人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
不管使女的主人们当时在不在场,他们很快就发现不但邪灵离开了她,而且他们得利的途径也没有了(路加在18、19节用同一个动词,是有意的幽默),他们知道是什么人干的。正如后来在以弗所一样,福音的效果破坏了靠迷信和邪恶行径取利的行业。于是那些主人,加上朋友和路人的助力,立刻便采取行动,捉住保罗和西拉,拖到市上去见首领,要控告他们。同行的其它人(提摩太和路加)并没有牵连在内(“我们”的写法到第17节起便终止了),也许由于他们不是主力,也许他们当时是在别处(还是如布鲁斯,Book p.335所提议,当时祇捉拿了其中的纯犹太人?)市中心广场是贸易中心,考古学家已发掘出来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9】「主人们?」其实撒但是在后面。牠虽然没法,应当离开那使女(18节),但牠却另从一个地方,兴波作浪,与使徒们为难。撒但是何等的殷勤作工。―― 倪柝声
【徒十六20】「又带到官长面前说:“这些人原是犹太人,竟骚扰我们的城,」
「官长」:罗马殖民城最高行政长官的官衔,此处是复数,因为罗马的都市都由两位最高首长管理。──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20∼21】第19节把审判官泛称为首领;这里却给他特别的称号。他们正确的头衔叫做duoviri,已有碑文可证实。这儿的希腊字strategoi可能是最接近这个字的希腊字了(舒温桓 p.92f),但它也可以翻译一个更堂皇的头衔praetores。较旧的注译认为此处的审判官可能有这个头衔(正如公元前一世纪在迦普亚(Capua)的审判官一样;布鲁斯 Book,p.335);不过,这种古老的用法似乎不大可能在当时仍然通行。值得留意的,是当控告者提出控诉时,谋利的因素退隐到幕后,其它借口出现了。罪名其实分为两部份:其一就是保罗和西拉掀起了民间骚动;这一点更以他们是犹太人作为支撑,好利用当时很普遍的反犹太情绪(见十八2、12∼17)。第二部份罪名,就是保罗和西拉传不合罗马人的规矩。这样,便将赶鬼事件扩大为整个宣教运动。这里可以明显看出该殖民地的罗马人意识。按照规定,罗马人是不准奉外国异教的,但在事实上,祇要不冒犯罗马风俗,他们信什么都不成问题。这个原则显然弹性很大,有需要时可以随时诉诸于此。第一世纪之后,若异教引至犯罪行径时,就动用此原则。这里的控诉是古调重弹,说此种异教“不合罗马”的规矩。曾有人认为他们不许禁止犹太人传教,不过这件事似乎并非如此(舒温桓 p.78∼83)。──《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2】「众人就一同起来攻击他们。官长吩咐剥了他们的衣裳,用棍打;」
「吩咐」:原文时态是表达「不断的吩咐」,这也可能是保罗没有表明他是罗马人身分的原因,因为在群情激愤下,市长不断的要求属下责打犯人,犯人恐怕连辩白的机会都没有。──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22】当时围观的群众站在使女主人的一方,显然是被控诉的激昂陈辞搧动了。那些人控诉之后,下一步便是由官长把被告者逮捕监禁,等候巡抚审询。当时不但逮捕,还把犯人鞭打了。犯人的衣服先被剥除(这也是依罗马惯例),然后由官长的侍从用棍打(十六35作差役,他们带看一束棍子(拉丁文作 fasces),作为审判官权柄的标志)。这一次被打,无疑是保罗在哥林多后書十一25所列使徒的艰辛,三次被打之中的一次了。本来罗马公民是不应被打的,祇是当时官方并未知道保罗的身份。这样施行棍打,表示审判官假定了宣教士有罪,又利用群众反犹太人的情绪,就当场执法;可能他们根本就祇是想扣留犯人一夜,就打发他们离境。──《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3∼24】这次棍打很凶,且随即把他们监禁起来。“嘱咐禁卒严紧看守”一语,有戏剧性的作用,为后面宣教士的神奇逃脱作准备,使读者看出,不管人怎样严紧捆锁,神都可以释放他们。从历史角度来看,官员可能怕这些囚犯有超然的能力,因此必须留意监管才成。于是禁卒把他们下在最严密的内监,用木狗栓住两脚,加倍防范。──《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5】「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神,众囚犯也侧耳而听。」
「唱诗赞美」:原文的时态表示他们是不断的唱诗赞美神。──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25】宣教士一夜无眠,得归功于身上的痛楚和不舒服的姿势。在这样的苦难中,他们藉祷告唱诗赞美神,表现他们对神的信赖和喜乐。在此得见信徒“患难中能喜乐”的实例(罗五3;雅一2;彼前五6)。他们的祈祷可能祇是赞美神,并没有提及求神释放他们;不过,其它囚犯侧耳而听,可能表示他们也认为后来奇妙地的开释,是神听了宣教的祈祷。──《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5】此地而有此声!难怪众囚侧耳而听。―― 倪柝声
【徒十六26】「忽然地大震动,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了。」
宣教士欢乐的尊崇神,带来突然的地震,监牢大为震动,监门全开,锁住犯人的链子也从墙上松开了,因此囚犯大可逃脱,祇是可能脚镣手炼仍未除去。不过,故事的焦点是犯人并没有打算逃走,神迹另有它的目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6】他们不为地上权力所摇动,所以他们能震动大地。―― 倪柝声
【徒十六27】「禁卒一醒,看见监门全开,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
现在注意力从囚犯转移到禁卒身上。他被地震吵醒了,一见监门大开,就以为囚犯都必定逃走,因此要自杀。他这样的举动似乎无法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他不先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当然,他若因疏忽而让囚犯逃脱,必遭死刑,但若因天灾而出事的,又何须怕什么刑罚呢?不过,这人知道保罗西拉的超然能力,在神奇的现象面前,他神志混乱,手足无措(参可九6,和在耶稣坟前妇人们极度的恐慌,可十六8)。──《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8】「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我们都在这里。”」
保罗的声音从监内传出,拦阻了他的行动,告诉他囚犯都安全无恙。解经家不明白保罗怎会知道囚犯都没有逃走,又知道禁卒想要自尽,因为根据29节,禁卒必须提灯来,才能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不是超然知觉的例子,还是记述的人没有想到这问题?但是,保罗岂不可以从身边周围的声音知道事态,或者也可能微弱的光线,足以让他观察事态?我们所读的,往往是很浓缩的记叙,重点祇放在作者的主要用心上,他不太注意繁琐的细节,而日后的历史家却对这些有兴趣,一心想要重演当时场面。──《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9∼30】禁卒叫人拿火炬来,冲进监牢,直奔到保罗、西拉跟前,他认定这惊天动地的事,必然是他们引起的。依当时的场合来说,他的问话相当突兀,唯一的解释是:保罗和西拉在腓立比已有传扬“救恩之道”的名声(17节)。既有超然能力印证他们是神的使者,可见他们的信息也是从神来的,因此禁卒就以尊崇天使的礼仪来崇敬他们(29节),并且寻求他们所传扬的救恩。他的问题,不可能是因刚才发生的事怕上司刑罚,而问如何可得拯救以免于受罚,因为囚犯全部无恙。这件事不必以另一层属灵意义来重新解释(比较一下约四10∼15,“水”可照字面解,也可从属灵层面解;又如福音书中“拯救”可从肉身与属灵两方面看,路七50,八48)。反之,禁卒是因见超然的能力印证了保罗和西拉的信息,而体会到自己必须与他们所传扬的神和好。──《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1】「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原文是「你和你一家都当信主耶稣,必得救」。──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徒十六31】宣教士的答复,是“得救”的正宗用语,当信主耶稣。这话反映出早期信徒的信仰告白:“耶稣是主”(罗十9;林前十二3;腓二11),并且特别指出必须完全信靠耶稣是主,委身于祂(参九42,十一17)。对那些以耶稣为主的人,祂就是救主。同时,这句话清楚表示,要进到“至高神”(十六17)面前的救恩之途,唯有透过相信耶稣。救恩不单赐给禁卒,也赐给他一家。新约对家庭的合一十分看重,救恩若临到一家之主,就必然临到全家(包括亲属和仆人)(参十六15)。不过,他们的条件也是一样,要聆听真道(十六31),相信,并受洗。禁卒自己的信心,并不能庇护他们。──《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1】这并不是说,一个家里,只要有一个人相信,就全家都得救了。这乃是说,『你和你一家当信主耶稣,就必得救。』──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徒十六32】「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
可是这一切不是一句简短的公式可以解说明白的,于是他们就在那时候对禁卒一家讲解主的道。囚犯们把自己的安舒放在次要,以福音为当务之急。顺便一提的,就是祇将福音经文告诉人是不够的,一般而言,需要就个别情况,加以细心教导,又必须有个别的牧养工夫,福音的功效才能长存(帖前二7、8)。──《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3∼34】禁卒心的改变,可从他对宣教士肉身需要的照顾看出来,他尽所能的疗治他们前一天所受的棍伤(参太廿五36;十34)。接着,他和家人就立刻在监牢里受了洗。注意,虽然保罗和西拉将传福音放在自己的舒适之前,禁卒却先照料他们才受洗。他又再进一步的照料,把他们带回家去,为他们摆上饭,这举动也同时表现出信徒的相交与喜乐,同庆他们一家归主。这顿饭可能包括主的晚餐,不过路加没有明说。然后,宣教士理应再被带回监牢去。其它囚犯也必然已重新锁好。不过,路加没有把这些无关的细节写出来(有早期文士在西方抄本第30节加上这些附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4】撒但以为叫他们下狱,治死他们;那知是神差遣他们入狱,拯救狱卒一家。撒但失算的地方,真是多哩!牠那能与神相算呢?狱卒全家受洗,其中并无婴孩,因为他「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知因信神而喜乐,不是婴孩了。―― 倪柝声
【徒十六35】「到了天亮,官长打发差役来说:“释放那两个人吧!”」
天亮之时,官长就打发差役来到监牢,要释放囚犯。他们一定认为打了一场,又监禁了一夜,已够向这闹事的人施以威严,若因这等小事闹上高级法庭,就让自己成为笑柄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6】「禁卒就把这话告诉保罗,说:“官长打发人来叫释放你们。如今可以出监,平平安安地去吧!”」
禁卒一得到释放的消息,就告诉监牢里的囚犯,禁卒亲自嘱咐宣教士“平平安安的去罢”,这句犹太人祝福的方式,成了信徒的用语(路八48)。──《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8∼40】差役传讯给官长,登时令他们慌张异常,因为知道这消息一旦传到上层人士,麻烦就大了。于是他们祇有尽量补救,亲自来对宣教士说好话(RSV译作“道歉”似乎过份一点)。不过,他们仍要求宣教士离城,也许怕继续生事;他们不但怕宣教士对非法下监的抗议,也怕当地人,如那使女的主人们,会重新掀起纠纷。官长到底有没有合法的权利驱逐宣教士出境,我们不大清楚;但他们显然有能力这么做(舒温桓 p.77f)。故事圆满结束,宣教士得释放,最后去探望吕底亚和初生教会的其它会友,然后离开。路加则似乎留了下来(见二十5、6)。──《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40】「劝慰」不是「受慰」。―― 倪柝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