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四章拾穗
【罗十四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信心软弱的。这些人不够成熟,不能体会所有食物都同样kosher(“合适”),所有日子都同样神圣。
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NEB作“不要尝试去解决疑惑之事”。——《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所疑惑的事」乃是圣经未明文规定的事。―― 谢模善
『接纳』的意思是毫无保留地去喜爱,正如百基拉和亚居拉接受亚波罗(徒十八26),及保罗请求腓利门接收那逃奴阿尼西母一般(门17)。
【罗十四1~3】「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
有的人要吃素,你们看他是非常的软弱。但是接纳的根据,不是这个弟兄是刚强或者是软弱,乃是根据神已经接纳他或者没有接纳他。甚么叫作教会?就是我们在一个地方的接纳,像神那么大,也像神那么紧;神所接纳的我们都接纳,神所不接纳的我们也都不接纳。
【彼此接纳(十四1~3)】在罗马的教会中有两个难处──主张吃蔬菜,和主张守安息日。主张吃蔬菜的人,坚持人在堕落以后才开始吃肉,所以吃肉是错的。从人的食物中除去肉是无害的,但这样作不会带来救恩。吃蔬菜是该隐派;这一派没有血。主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六55)。我们若不吃肉,就不能得救。主张吃蔬菜,就是认为人没有罪。亚当在园子里的食物是植物,但那里没有罪。罪进来了,神就更改了人的食物。人需要赎罪,所以必须流血;人需要来自神的力量,所以必须吃肉。
按��吃蔬菜的含意而言,保罗也许可以争辩说,这些吃蔬菜者根本不是基督徒。他也可以清楚的争辩说,守安息日者根本不是基督徒。如今面临这样的光景,我们会作甚么?今天有那一个基督徒团体会允许一些人守安息日,一些人守主日,另一些人两个日子都守,还有一班人完全不守特别的日子?保罗怎么作?他有没有试图把他们都带到行动一致?一点也没有。他没有说不许吃肉的人是刚强的基督徒;他承认他们是软弱的,但他说他们要被接纳。他们是软弱的,他们的软弱该被较刚强的人所考虑,较刚强的人必须只与他们讨论基本的事。只要一个人「有信心」,我们当然该「接纳」他,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罗十四1)。
我们不可轻看他(3节上)。我们天然会以为:哦,他是何等软弱的基督徒!他是吃疏菜者!他好像佛教徒!但这态度完全错了。你以为那人软弱,称他为属肉体的,但你若以为你是刚强的,你不也是属肉体的么?我们若轻看别人,就必定高估自己。另一面,吃蔬菜者很容易说,「哦,这些人沉迷于属世的情欲,也们是『贪食好酒的人』(太十一19)。我们比他们属灵,因我们的身体受到管制。」彼此定罪是同等容易!所以保罗劝勉一方不要论断另一方,原因是「神已经收纳他了」(3节下)。我只在这基础上与别人交通,就是他们已经与神交通。神若接纳任何人,那么我也接纳这人。所以若有任何基督徒进到我们的聚集里,问题不是他是否也相信我所相信的,或者与我有同样的经历,问题乃是:神接纳了他么?神若接纳了他,那么他就属于我所属于同样的教会。
这里保罗不是说,主张吃旒菜是对的。他不是对付对错的问题,乃是对付基督徒交通的问题,他清楚指明这样交通的基础是甚么。所要强调的点不是人的见解对或错,而只是──神接纳他了么?我若遇见罗马天主教徒,我不是问,他对或错?乃是问,神接纳他了么?神若接纳了他,那么我就承认他是我的弟兄。我若遇见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会友,我也只问,神接纳他了么?若是神接纳了他,我也就接纳他。我接纳他不是说他对,乃是说他与神有生命的关系。在对或错的事上,我们该寻求在爱里对待与我们同作信徒的,但我们必须先接纳他们,而不提起任何争论的点,因为在神的话里显然禁止这事。
可惜基督徒聚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是讨论他们不合的点。我们有好些共同的事,但我们没有在积极的立场上聚会,反而常常在消极的立场上,讨论我们的不同。属肉体的方法绝不能产生属灵的结果,而争论就是属肉体的。我们该爱我们的弟兄,并为他们祷告:神若给机会,我们就能对他们说话。―― 倪柝声
【罗十四1~6】圣经在这里的话,非常清楚。即使有人吃素、守日,圣经仍要我们接纳。连有人吃素或守安息日,作这些在新约之下不合真理的事,圣经都要我们接纳,何况有人有别的主张见解?所以一切因道理见解而与人分开的,都是神所不许可的。
这里给我们看见,使徒怎样在食物和日期的事上让人自由。如果是我们,也许要以为这样外表的不同太厉害了,是不该容人自由的。如果我们知道在我们当中有人吃素或守安息日,我们心里要如何焦急呢?但是,基督徒的合一和交通,是太深的一件事,并不是这些外表的事所能摸得到的。
【罗十四1~6保罗在罗马书第十四章所辩论有关饮食问题,其背景为何?】
保罗提及有人认为“百物皆可吃”,但有人“只吃蔬菜”,是因为当时在罗马有一种“素食主义”流行在其他宗教集团中。这些人相信了那稣之后,仍然遵守素食的习惯,而且批评其他吃肉、喝酒者为放纵。
这些主张仍然素食的基督徒,特别反对基督徒吃“祭过偶像之物”(见哥林多前书保罗为此书的辩论,八章与十章)。因此在罗马城的教会内无形中分为“素食基督徒”与“肉食基督徒”两种,以致大家不和睦,不能和衷共济,同心事主。
保罗在本章内定下几个原则,今日仍然适用。
一、勿因食物而论断他人(3节)。
二、勿因食物使他人跌倒(13、15、21节)。
三、饮食应凭信心,毫无疑惑(23节)。
四、饮食并不重要,属灵的生活较重要(17节)。
五、凡事按爱人的道理而行(15节)。
今日的安息日会与天主教会中也有许多素食的规例,他们应该仔细研究保罗在本章所揭示的饮食原则。 (参阅哥林多前书的难题研究有饮食的事)――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罗十四1~11】这里有几样不同:(1)信心多有不同――我们信百物都可吃,但软弱的只吃蔬菜;(2)看法多有不同――我们看日日都是一样,但软弱的却看这日比那日强;(3)意见多有不同――一个信心刚强的人他自己是有定见的,但他也尊重别人的信心、看法和意见,并不是固执己见,非叫别人服从自己不可。他不肯得罪别人的良心,就是不肯得罪弟兄为主活、为主死的那颗心,也就是不肯得罪基督。――谢模善
【罗十四1∼13不要判断】
圣经在许多地方严重警告我们,不要坐在审判席上来批评弟兄的错误及失败。而在信徒中最常见也是最具破坏的罪之一即为:在不知道全部事实、动机、及事情所牵涉的环境之前就下结论。上帝提醒我们注意以下作者佚名的作品:
「求主叫我们不要批评路上走路一颠一跛的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或肩负他所负的重担,否则我们不知道也许他的鞋子的钉子冒出来刺到他的脚,但外面看不见,或是他的重担在背后,使他驼着背行走。不要嘲笑在今天失败的人——因为只有他才知道何以失败以及他所承受的打击。今天你虽然强壮,但别人的打击若落在你身上,你可能失败得比别人更惨更重。看见别人做错时,不要很快的投石在他身上,除非你知道(非常确实的知道),你这样做是对的。也许试探若正在你耳边轻柔地向你耳语,你也会遭遇同样的失败。」
马太七章一节说,不要判断,以免被判断。当你心里论断某人的时候,最好也同时用这个尺度来量一量你自己。你要为对方加上五十分(因为对方有某些是你看不见的长处),同时为你自己扣五十分(因为某些自己的缺点往往自己不清楚),这样你就不会随意批评别人了。——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罗十四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那软弱的,只吃蔬菜。也许是素食主义,但更可能是为了避免吃向外邦神明献过祭,或未按照犹太律法宰杀的肉类(参申一8、12)。——《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但那信心软弱的,只吃蔬菜。」
这里并不是说吃素是对的,是说我们不愿意因为食物的问题叫他们有难处。因为要顾到他们的软弱的缘故,所以不要批评他们。不过,基督徒的立场是说,光是菜蔬不够;要得着生命,就要死。吃荤是表明我们的生命是靠着死来维持的。
外邦人一向的习惯是对任何食物都没有禁戒,不管是菜蔬或肉类。犹太人受过教导,有些动物在仪文上是『洁净』的,所以能吃;其他的动物在仪文上『不洁净』,所以不能吃。因此,敬虔的犹太人信主后发现很难放弃这些旧约律法上的禁例(参利十一章)。彼得自己在这事上也遇过困难――虽然神曾藉异象给他清楚的启示(徒十章;参加二11~13)。在当时罗马的教会中,这洁净与不洁净的分别可能伸延至认为所有的肉都是不洁净的。结果,有一群人提倡只吃蔬菜,而另一群人则认为凡物都可吃。
【罗十四2~3】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说吃素是对的,是说我们不愿意因为食物的问题叫吃素的人有难处。保罗指出一件事,就是只吃蔬菜的人是软弱的人。因为要顾到他们的软弱的缘故,所以不要批评他们。我们要知道,基督教的立场是说,需要流血、死,才能得着生命。所以我们不光吃蔬菜,我们也吃动物的肉。
【罗十四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参马太福音七3∼5,路加福音六37、41∼42,尤其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三3∼5所说:“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此处译为“仆人”的字是oiketes,“家仆”,而不是doulos,“奴隶”。——《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因此我们不可论断弟兄,免得侵犯主在他身上的主权;也无须论断,因为主能在我们所看为不行的弟兄身上,作无限恩典的工作;将来如何,谁也不能断定;妄下判语,岂非愚昧?――《读经指引》
「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凡有过跌倒的经历的人都要说,主阿,跌倒不由得我,站住也不由得我。你越有属灵的经历,你就知道,你在神的手中是由不得你的。有的时候主让你站住,有的时候主让你跌倒。
保罗曾提到信徒是神及义的『奴仆』(罗六16~22);在这里他用的是另一个字,意思是『家仆』,也是主耶稣曾用过的同一个字(路十六13)。除了主人外,没有人具有管制和论断他仆人行为的资格。所以,信徒没有权利去彼此论断;只有神具判断的权柄(林前四3~5)。
【不干涉主的事(4节)】这里保罗非常刚强。他问:「你是谁?」(在希腊文里,代名词「你」是强调。)保罗实际上是说,「你有甚么权柄论断别人的仆人?你不是他的主人。」保罗说我们论断别的信徒,不仅仅是在论断我们的弟兄,乃是在论断主的仆人,而他只对主负责,并不对我们负责。我们把这样的事抓在自己手中,乃是越了分,扮演教皇的角色,要规律教会一切门事务。
请记得,保罗一点不是为吃蔬菜争辩,他的争论乃是:你不要干涉主的事,乃要将这事留给祂。神若能开启你的眼睛,难道祂不能开启别人的眼睛么?你只要将他们交给祂。你必须对别人忍耐,正如主对你忍耐一样。
「主能使他站住」(4节)。所以,要信靠神,并且将这种情况交在祂手中,表明你信靠祂。我相信我里面的圣灵,我也相信我弟兄里面的圣灵。我不需要试��作叫有圣徒的主,并设法使他们行得正确,好像神没有我就不能照顾祂的教会一样。―― 倪柝声
【罗十四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有人看日日都一样。希腊原文中没有译为“一样”的字,但加上可使意思更完整。这里不必视为“有人”认为每一天都是俗日;最可能的意思,是他认为每一天同样应当献给神,服事神;这正是保罗的态度。——《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5】犹太信徒自小就在守安息日和年中其他圣日的传统上受过教导,外邦人却完全不晓得这些习俗;结果,又引起了争论:那些日子该被奉为圣日,并且分别出来,举行特别崇拜?
这个争论或许不是源于犹太或外邦的传统,但似乎极有可能。
【罗十四5对持不同意见的人要能容忍】英国伟大的传道人,卫理公会的创办人约翰韦斯利,一次被问及对那些与他持不同意见之任的态度时,他回答说:『我没有权利反对那与我持不同意见的人,正如我没有权利反对一个人,只因他戴假发,而我有自己的头发。然而,他若除下假发,并且把污垢撒在我眼里,那我便有责任尽快驱逐他。』
他的回应帮助我们明白保罗在罗十四章所提倡的那种基督徒容忍的态度。对圣经没有清楚教导的行事习惯,经常会有人与我们持不同的意见。我们不应当批评他们或找对方的错处;也不应该强迫他们接纳我们的观点。让我们谨守圣经有明确教导的;但继续以爱心与那些『戴假发』的信徒交往,绝不免强他人在一些无关重要的事情上同意自己的见解。
【罗十四5~9「为主」乃中心】现在我们要作甚么?我们要坚持守主日么?我们要写书攻击我们中间的守安息日者么?当然我们必须对此作些事!我们若不处理这些事,岂不危及教会的合一么?但这不是保罗的作法。他说,我们不干涉别人的心思;我们只要自己心里意见坚定。我们总是想要藉��法则和规条来维持秩序,但保罗并没有企图规律事情。他不是强调事情,乃是强调主。
「为主」(6~7节)。倘若一个吃蔬菜者寻求与我交通,我应当问:「你禁止吃肉,只因为这是你的观念,或者你这样作是要讨主喜悦?」他若说,「要讨主喜悦,」我就该回答:「若是你这样更能好好的服事主,赞美祂的名,你就继续作。」我们总是要强调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点,就是活��的人是为主而活,死了的人是为主而死。无论在那里,只要我们看见中心点是对的,我们就该赞美主,不该强调外面的形式。绝不要强调基督教技术的一面,总要强调「为主」作一切,这是基本的事。我们绝不可寻求带领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和我们一样的思想、行动,只要寻求带领他们与主更亲近。主要的点不是我们吃不吃肉,乃是我们有没有为主而活。我们只须帮助圣徒看见仿们对主的责任;他们与主的关系若是对的,其他一切都会自行调整。唉,许多人不是在寻求带领别人与主有更亲近的关系,乃是带领别人在某些事上更一致。他们乃是为��外面的正确而作工,那是法利赛派。法利赛人有许多外面的形式,他们有许多外面的正确,但他们与神没有关系。即使我们改变并调整,直到我们在外面的事上达到完全正确的地步,在神看来仍一无所得,除非我们与祂的关系是对的。奥古斯丁说,「在基本的事上合一,在非基本的事上自由,在凡事上仁爱。」我们天然喜欢每个人都像我们,但别人若与我们不同,那是我们背十字架的机会。我们若使主成为生命的中心,即使在外面的事上有些相异,一切仍会很好。大��进了帐幕,吃了陈设饼,这样作的刑罚该是死,但神并不在意这事。为甚么?因为大��为��主;他的心向��神是对的。我们必须一直铭记,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点乃是耶稣基督为主。若耶稣是你的主,耶稣也是我的主,那么我们之间的事情就都对了。整个问题乃是:「主在你我的生命中是一切的中心么?」
「为主……,为主……总是主的人」(8节)。我们不要带领我们的弟兄到外面完全正确的地步,乃要到一个地步:我若活��,是「为主」而活;我若死了,是「为主」而死。这点该一再强调。例如,若有人到我这里来,坚决反驳水浸,我不要与他争辩,乃要服从保罗在第一节的命令,并「接纳」他,「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这不是说,我要保持静默,我只要这样说,「你『为主』而活么?你想不受浸是荣耀祂,或是你在这事上与祂有争执?你不受浸是抵挡祂,还是讨祂喜悦?我只关心一件事,就是你与主的关系必须是对的。」你若不受浸,我就问你:「你不受浸是因惧怕人,还是要讨主喜悦?」你若受浸,我就问你:「你受浸是要讨人喜悦,还是要讨主喜悦?」我们所要强调的,不是技术的正确,乃是属灵。当然,我们也要在技术上正确,因为我们要事奉主,作「在神面前得蒙喜悦」的人(提后二15)。
九节说因为祂死了,所以祂是死人的主;又因为祂活了,所以祂是活人的主。我既不是死人的主,也不是活人的主,所以我不敢自己照��我所相信对的或错的,规律人外面的行动。我唯一的责任,就是寻求带他们与主有更亲密的交通。―― 倪柝声
【罗十四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因此,“不拘在……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二16)。保罗在这段中没有再论守特别日子的事,可能因为当时在罗马的基督徒中间,这并不是他们的问题;而几年之前,加拉太教会却有这个问题(加四10)。
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此,“在饮食上……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二16)。
不吃的人,……也感谢神。这乃是说,他为自己良心所允许的食物感谢神(不是为他所不吃的感谢)正如良心强壮的基督徒不特别区分食物,而为他所吃的一切感谢神。在这两种情况中,食物都因感恩而成为圣漯(参林前十30;提前四3∼5)。——《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保罗的意思,正如18节所显示,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在基督面前生活,是基督的仆人;但是其自然的结果是,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都影响其它同为基督徒的人,或所有其它同胞;因此,他应当考虑对他们的责任,不能只顾自己的看法。——《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7~10】我们死活都为主,才是或活或死都是主的人,只有这样,主才作了死人并活人的主。―― 谢模善
【罗十四8 活着目的「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
我们已经得救了,神仍留我们在世上,是有我们当负的使命和责任。不但为着我们能长大成熟,路能跑完,仗能打好,道能守住,将来能得到奖赏,冠冕,荣耀,而且还有别的目的,那就是为救别人的灵魂,传主的福音,领人信主,完全归给神,能成为基督的配偶,为祂而活,为祂作证。
因此我们应当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主,余下光阴不再为自己,一切都是为这个目的,再没有分心的事,不能事奉两个主,不能同时爱神又爱世界,随从圣灵又随从肉体,乃是借十字架钉死与神不合的,在主以外的,不是出于圣灵的那一切。这样我们和人的关系也完全改变了,不是直接的关系,只有在基督里的关系。将万事也都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那也是让基督完全得着我们。
时候不多了,不能再迟疑,退后,随便地度日,主可能就来了,机会一去不再来,赶快吧!一切献给主,让祂作主。──《每日天粮》
【罗十四8为主而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
每一个信徒都当如此,活着为主而活,死了为主而死。因为已经是主用死所替换的人(林后5:14),用宝血所买赎的人,是不再属自己(林前6:19,20),既是主的人,就当为主而活,除非不信主,不属主,不接受主的救赎,那就不是得救的人。主救赎我们的目的,原不是叫我们再为自己活,仍然犯罪,贪爱世界,体贴肉体,乃是叫我们完全归给神,属乎主,作祂的仆人。祂成为我们的主,来管理,使用,享有我们的一切。这当然也是我们永远的福分和荣耀。
许多信徒不明白这一点,觉得信主,不过是从主那里得些好处,不但来世得永生,今世也利用主使自己活得好些,快乐些,更能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是大大地错了,祂是我们的主,不是我们的仆役,祂是我们当事奉的,不是我们利用的对象。
这一个基本的观念不改变,是作不好基督徒的,总觉得与主有矛盾,心中不平安,活着也没有意义。因为这不合乎神的旨意,不为主活,仍为自己,结果两样都为不了。神不会长久容许人这样违背主,辜负主,侵夺主的。──《每日天粮》
【罗十四8】「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我们不要太强调基督徒生活的技术问题,但却要注意到我们是「属于基督的」这一基本的事实。我们所做的,乃是为着祂。我们为主而活,也为主而死。我们绝不可企图去勉强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来与我们有共同的想法或做法。我们唯一的目的,是要带领他更多的亲近基督。因为我们所做的,不是为着表面上的正确,也不是模仿一些美好的事物,而是为着叫人与神自己有更密切的关系。是否有弟兄在见解上和我大不相同呢?让我首先记牢:他所做的,和我做的,都是为着主!只要我们都有「为着主」的共同目标,那么纵使外面有分岐,我们彼此之间也能和睦相处。主耶稣基督的主权是基督徒的中心。如果祂实实在在是你的主,也实实在在是我的主,那么其它的问题,祂都会亲自调整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十四8】我们蒙恩以后,就完全属乎主了,无论是活是死,『总是主的人』。所以我们若活着,该为主而活,该为主而死。――《读经指引》
「为主而活。」我们基督徒所有的职业或事业,都是副业。惟有事奉主,是我们的正业。我们该以事奉主为我们生活的中心和目的。我们所以作职业或事业,不过是带手而作,藉以维持我们的生活,并供给主工作的需要。
【罗十四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主。因着祂的死,祂成了死人的主;因着祂的复活,祂成了活人的主。所以祂的子民或活或死都属于祂;祂是一切的主(腓二11)。——《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
在罗马书十四章四节,保罗很严厉的责问:「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上面「你」字,在希腊文中是加重的语气。)我们若论断一个直接向主负责的祂的仆人,这是何等放肆的一件事!你我在行动上都不该像是指挥圣徒的统领,企图在凡事上更正他们,也不要以为没有了我们,神就不能管理祂的众仆。我们并没有为他们死。我也不是死人或活人的主,这样,我怎敢以管辖别人生活为己任呢?让我对他们忍耐,正如神对我宽容忍耐一样。因为无论如何,我总相信圣灵在我心里是不断的工作。既然如此,我岂不是应该同样的相信,圣灵在我那位在基督里的弟兄心中,也是这样工作吗?――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十四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基督徒──尤其是“热心的”基督徒,最容易犯的罪,莫过于论断的罪。使徒的这句话用意很严肃。“一个人在批评弟兄之前,岂不应当以手摀口?若我们轻易批评别人,没有充份的资料,缺乏爱心与宽容,我们岂不是忘了,这样数落他们的不是,就等于数落主,因为他们是在祂的名下。”
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这台前是bema,或作法官席。它与“基督台前”(林后五10)没有分别。早自第二世纪初期,就有一种趋势,要将我们目前的经文与哥林多后書五10一致化(参AV)。——《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在这节经文里,神禁止我们两件事,就是:「论断」和「轻看」弟兄。前者是外面的行为,后者是内心的态度。我或者尚未达到公开论断弟兄的地步,这是很好的,但我是否一直在心里计算他的恶呢?我是否因他尚未看见我所看见的,而暗地可怜他呢?我是否以他为软弱或怪僻而心里轻视他呢?如果我是这样,我就已经落在危险中了。因为在下一步,我就会认为自己比他更好。如果我轻视他,我一定是自视太高了。让我小心提防,不要把自己看作属灵的强人,因为这在神面前只显出我是如何的属肉体。当然,神愿意我清楚的分辨是与不是,但我永不可将别人当作我分辨是非的牺牲品。审判的宝座永是属于基督的,何况这还是将来的事。我们是谁,竟敢现在就篡夺这审判权呢?――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十四10】『台』是运动会发奖的台子。―― 牛述光
「在神的台前。」这里所说『神的台』,应该翻作『神的审判台』。神的审判台,就是基督的审判台(林后五10),因为神是把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基督负责(约五22)。
【罗十四10,12】「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这话清楚说明,我们随然蒙恩得救了,却不可因此放松、放肆,乃应存敬畏神的心,在世度日;因为当基督再来时,我们还要在祂台前受审判,向祂交账。――《读经指引》
【罗十四10~12】我们自己尚在神面前战兢,怎敢轻看别人呢?―― 谢模善
【罗十四10~13不论断、不轻看】「这里有两件事在神的子民中间是被禁止的──「论断」和「轻看」。前者是外面的行动,后者是里面的态度。有时候我们没有论断,但我们心里想,他是基督徒,但他没有受浸;他必定有甚么错,我必定比他好。我们常常私下可怜那些没有和我们一样看见的人!但有一天我们都要受审判,所以今天我们不要审判人。「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神的审判台还在将来,所以我们不要现在就将它设立。我的弟兄要受审判,但我也要受审判。我们若真相信神的审判台,就不敢审判别人,因为我们若喜欢审判别人,主就要严厉的审判我们。我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主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我们(路六38)。我若能清楚分辨对错,能审判别人,那么我就要比他们受到更严厉的审判,才是公平的。
十二节说我来到神的台前时,是要将自己的事说明,不是将我弟兄的事说明。
「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13节)。要避免「绊脚之物」(公开的攻击)和「跌人之物」(隐密的陷阱)。―― 倪柝声
【罗十四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
“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引自以赛亚书四十五23:“我指着自己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这段经文亦应用在腓立比书二10∼11,指普世至终都将向基督下拜。此处则是强调,到最后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2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2】「自己的事说明」原文是交自己的账。―― 牛述光
【罗十四13】「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论断”与“定意”出于同一个希腊字(krino)。
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亦即,绝不立下榜样,以导至别人犯罪。一个基督徒若效法另一个更得释放的基督徒,去做他自己真心不赞许的事,就是“跌倒”了(参21节)。得释放的基督徒若能帮助他“软弱”的弟兄,使他良心更蒙光照,是最上乘之举;但是这个过程是急不来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4】「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对保罗而言,所有食物都是kosher。他不一定知道主对这件事的声明(我们从可七14∼19得知),但是“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的意思,比这种知道更深:表达出在他考虑信徒团契的生活与益处时,既然他也是基督的肢体,他就有如此的把握。
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这个看法完全与基督的教训相符(参可七20∼23),而且含意非常深远。污秽座落于人的心,而不在外面的物质。见提多书一15。——《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NEB作:“你认为对的事,不可成为别人毁谤的话柄。”——《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7】「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喜乐(按英文)。参马太福音六31与33节:“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与最重要的相较之下,外在的物品,像食物与饮料,在伦理上是中性的。“公义……和平……喜乐”的顺序,参罗马书五1∼3;及马太福音五6,9,12:“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哥林多前书四20与本节的结构类似:“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当然,这权能是属圣灵的)。
在圣灵中(按英文)。正如八9∼25,圣灵在今世带领信徒品尝未来产业的美好滋味。对保罗而言,“神的国”(与目前基督的国度有别)是未来神儿女的产业(参林前六9∼10,十五50;加五21;弗五5;帖前二12;帖后一5);但是“在圣灵中”他们已经可以享受其祝福。——《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7】「神的国,…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神的国既不在乎吃喝,我们就不必因吃喝轻看批评别人;神的国既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就让我们彼此接纳,彼此交通,以增进圣灵中的喜乐吧!――谢模善
公义,是对自己;和平,是对别人;圣灵中的喜乐,是对神。信徒对自己要公义,要严格;对别人要和平,要宽恕;对神要在圣灵中喜乐。你何时顺从圣灵,活在圣灵里,何时在神面前就有喜乐。有喜乐,就证明你在神面前的生活是对的。
【罗十四18】「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这几样事”(en tovto,“在这方面”)可能指“追求公义、和平、喜乐”。一5);但是“在圣灵中”他们已经可以享受其祝福。——《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18「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
这节经文有意译如下:「凡以基督奴仆的身份这样生活的,必得神的喜悦,也不会被人责备。」(Dean Howson译词)所以我们有两个法则需要遵守,使我们在光与暗的界限上知道怎样分辨与取舍。我们都知道自己的习惯与旨趣,以及娱乐的倾向,生活的方式,这些可能不符合神的律法,且有问题。但这一切都应在两大法则之下。
我们是服事基督的,作为基督的奴仆——我们要时刻心中尊耶稣基督为我们的主。我们常常要以主为亲爱的,不住的默念祂为乐,祂的话常在心智与志向,深入我们生活的两大法则。每次有新的问题发生,总要靠近祂,注意祂的表情,问祂的意愿,以祂的旨意为遵守的法则。没有人为自己而活,我们或活活死,总是主的人。
我们也常常牢记着,关怀别人的需要——我们不可成为绊脚石,使人跌倒。如果对弟兄有什么妨碍,就不吃肉也不饮酒,然我们各人总要讨神喜悦,建立他们,因为基督也不讨自己喜悦。
── 迈尔《珍贵的片刻》
【罗十四19】「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按上下文的意思,aiokomen应作假设语,而不是直述语“我们追求”(参五1,该处可能应作直述语)。
彼此建立。NEB作:“建立所共有的生命”。——《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0】「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神的工程。祂恩典在人心中的工作,使信徒的灵命成长。这份工作成就在每一个信徒身上,将会对整个团体的成长都有益处。——《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1】「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一概不作才好。参保罗自己的作法:“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13)──尽管他确知深信,没有任何食物本身是不可吃的。通常在食物和习俗方面,他总是迁就与同在一起的人(林前九19∼23)。——《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2】「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你有信心。这种“信心”是一种在神面前的坚定信念,相信自己所行的是正确的,与为自己所做而自责的感受,成为对比。
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换言之,他有美好的(并非麻木的)真心。参保罗在使徒行传廿三1,廿四16的辩护。——《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2】「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我们得救后,良心复苏过来,又有圣灵住在里面,稍有不妥,就会有责备的感觉。所以我们若能在一切言行上,不感自责、定罪,不觉可疑、不妥,就证明神已喜悦,也必蒙福。――《读经指引》
【罗十四22~23】不出乎信心,就自责;自责还去行,就是犯了罪。―― 谢模善
【罗十四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若一个人做了令良心不安的事,他的心便受到责备,产生罪恶感,“因为他的行为不是出于确信”(NEB)。但是若一个人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不仅是可以做的,而且十分正确,就是出于信心而做。伯撒抄本(Bezae),在路加福音六4之后,加插了一段伪造事件,说我们的主“看见一个人在安息日工作,便对他说:‘先生,如果你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么,就有福了;但如果你不知道,就是干犯了律法,当受诅咒。’”这段记载颇有道理。——《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十四23】「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人在神面前,凡事都应当凭信心而行,都应当因相信神而作。凡不是出于这样信心的,都是不相信神的,都是得罪神,所以也都是罪。
这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原则。这里所说的信和圣经其他地方所说的信不一样。别的地方所说的信,是指相信神的信;这里所说的信,是指着你相信自己错不错说的。『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意思就是说,你如果定你为罪,神比你的心大,怎么能定你为义呢?你的心定你为罪,所以你必定有罪。如果我们所作的是对的,神就给我们有信心,叫我们相信是对的。如果我们作得不对,我们就没有这个信心。
【罗十四章】使徒在本章论到吃荤吃素的问题,归纳起来,不外两面:不吃的人不可因自己的老观念而论断吃的人;吃的人也不可因自己的新认识而绊倒不吃的人。虽然这件事是有它的『真理』,使徒自己也很清楚,『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14),但使徒在这里,既不为『真理』争辩,更不拘泥于外面的行动,他所求的,只是基督的实际――只要是神所收纳的就好(3),只要是为着主的就好(6),正如十七节所说,『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外面的行动),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里面的实际)。』若是我们为要固守『真理』的绝对,拘泥行动的正确,因而损伤了基督的实际――『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叫他败坏』,『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因食物叫人跌倒』,这反而是我们的『罪』了(15,20)。所以我们看见,有一个东西,比对的『真理』更高,比正确的行动更高,那就是基督的实际;这才是神所最看重的。在此我们可以得到基督徒的生活和事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读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