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十章例證
【林前十1∼12溺死在溝中】
有一個基督徒,多年來在主的恩典中成長,即使在靈性爭戰的日子,也始終忠於基督,現在信心突然冷淡下來了。然而他並沒有受到仇敵的攻擊,也沒有遇到重大的試煉。顯然,生活中的小挫折已使他的道德崩潰。相信在主裡許多一度是基督得勝的精兵,亦曾有過如此這般的經歷。
英國航海家德拉克(Frances Drake)爵士第五次航遊世界回來之際,卻在英國的泰姆斯河受到暴風雨的襲擊,他的船被吹得支離破碎,這位航海老手,握緊他的拳頭,憤憤不平的說,「我膽敢遨遊七海,現在剛回到家竟被溺死在溝中嗎?」
神的兒女也可能被小河裡的巨浪所制服。靈性上稍有一點放鬆,就會被撒但「打倒」在地。如果我們不注意上帝的警告和聖靈的鼓勵,那麼,即令走在平地我們也會跌倒的。通常,巨大的危險來臨,我們都會加以防範而安全無恙,惟對於那些不太明顯的事,很容易使我們吃了暗虧。
我們豈能不時刻仰望基督的保守,教我們這些信主的人至少不致於「溺死在溝中」。—P.R.V.——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林前十12】『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在你自以為很穩當的時候,就是你最危險的時候。初學游泳者很少會被淹死,因為他知道謹慎,小心不敢大意;淹死的多是已經會游泳的人,他反而粗心大意,輕看危險,蠻不在乎,結果淹死了。又如出車禍的人,往往是那些自以為技術高超,可以參加快車比賽的人。――
寇世遠《謹慎之道》
【林前十12不要相信經驗】
多年的基督徒生活並不能擔保我們免於試探。初信的弟兄所謹慎避開的誘惑,可能使一個 資深的基督徒跌入陷阱之中。
我們時常聽到某人被溺斃,而他竟是游泳的能手,由於他覺得在水中他太有把握了,才因為一時大意而慘遭滅頂。我們也聽到某人騎機車喪生,而他的騎術亦實在高人一籌,喪生的原因還是太逞能,一時大意失手所致。從以往的經驗我們也知道車禍時常發生在平坦筆直的大道,而很少發生在崎嶇不平的馬路。剛學會開車的人都聚精會神,戰戰兢兢,把車開得四平八穩,但老練的司機卻因太過自信而把命賭上。由此可知,我們如果是多年的老基督徒,在生活上我們更須謹之慎之,不要被試探所勝。當保羅勸勉屬靈的基督徒若發現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六1)
因此,我們知道只有依靠基督,才能使我們勝過罪惡,所以,沒有一位老練的基督徒能靠自己得勝。越是過分自信、大意的弟兄越容易跌倒。——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林前十14事奉他物“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假如你一個星期不得不花26個小時凝視著同樣的東西,你會稱那東西為什么呢?假如你迷戀所看到的東西,以至於不願離開它,那它與你的關係怎么樣的?假如你讓它改變你的思考及行為模式,這東西是否太過於有威力?如果你讓這東西告訴你什么是不對的,哪些是神不希望你介入的事,那么這東西是否就可以替代神呢?那東西是否就成了偶像呢?
一般的美國家庭每星期花26小時在看電視上,電視當然不是我們當今社會僅有的偶像,但它是最具影響力的偶像之一。其它可能替代我們對神熱心的事物是運動、金錢、工作、嗜好或甚至其它的人。也許是音樂、電影或網際網路。
偶像會以各式各樣的形式出現,並且會控制我們的生活。此時,我們應再看看神對以色列人民的憤怒,瞭解他對偶像的看法。以色列民事奉巴力和亞舍拉(士:7),而“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8節)。
讓我們查看一下我們所熱愛的事物,我們是否將我們的忠誠給了它物,而不是創造我們的全能的主?我們除了他以外,不可事奉其它的事物。
這屬世的種種神明是空虛和徒然,
它們永遠不能賜給我們心靈平安;
只有那唯一真神配得我們所有的愛――
願我們永遠不離開他,永和他相伴。
凡取代神的東西就是偶像。
──《生命雋語》
【林前十33「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這位偉大的使徒熱心引人歸主,可能是世人所稀見的。如果他到一座新城,他就作趕鬼醫病的事。如果他織帳篷,就向同事作見證,帶領祂們歸向主,如果他被放入牢獄,他甚至在黎明前為禁卒施浸。如果他站在審判官面前,勸得他幾乎成為基督徒。如果他在租的房子居住,雖是囚犯的身份,卻與所有的人講論主的事,甚至引領逃跑的奴僕,如阿尼西母,使他歸主,對他主人腓利門有益。他無論在那裡,在任何時間,都引領認們歸主。
我們看見這種熱心怎樣在一切事上表現在祂行為上。他願意在凡事上為福音的緣故,求別人得益處,無非使多人得救。
這是屬神的熱心!有一位婦女在醫院內信主,她實在有愛主的心,卻知道自己已經得著絕症。她問醫生:「如果我在醫院住,還可以活多久?」「四個月。」「如果我回家呢?」「那只有兩個月。」「那我還是回家去!」「這樣你不失去一半的性命嗎?」「你不知道我要將一半性命向親友傳福音嗎?」他就回家去了。
── 邁爾《珍貴的片刻》
【林前十33拉鍊的發明】經文:“就好像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 10:33)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 5:16)
你知道嗎?拉鍊的發明是有它一段經歷的:
忘記是那一年,在美國有一位青年農民,在工作中無意碰傷了一個人,那個人後來死了。青年被判無期徒刑,剛被判刑時,青年人心中極為痛苦,這麼一位年紀輕輕,熱愛生命,熱愛勞動,熱愛自由的人,竟然就此斷送了一生,所以陷入極端悲觀。
後來他在獄裡無意中得到一本聖經,當他讀到約翰福音十一章廿六節“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時,心中大受感動。在絕望中喚出了希望的火花。從此得了偌大的安慰,便主動要求管獄的人,准許他在獄中作一些有益於人的工作,免得閒著虛度光陰。結果這位心靈手巧的青年,就是在坐牢中發明了世界億萬人所用的拉鍊,幾乎每一個人都得到它的好處。雖然他的名字被人遺忘了,他的身體雖然也已經死去了。但他因信耶穌基督,心靈已經得到自由,並把自己的人生貢獻在人類的利益上,他雖死猶生。
信徒們,從前我們也許如同阿尼西母一樣,對人沒有益處(參門11節)。可是現在趁有生之年,應該及早轉變,做一個有益於人的人,好叫榮耀歸給天上的神。──《為甚麼要用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