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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后書第十二章拾穗

 

【注解】【拾穗】【例证】【纲目】

 

【林后十二1】「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

    “自夸”原文kauchaomai,新旧库本译作“夸耀”(参英文修订R.V.),并非专指为自己夸耀,也可以为某人、某事、某物夸口。这字除了译作“自夸”或“夸口”之外,有时也译作“欢欢喜喜”(参罗五2),“乐”(参罗五11),“夸奖”(参林后七14;九2),“喜乐”(雅一9)。这字在新约书信中,以本书用得最多。按英文K.J.V.本字译作glory(夸耀,荣耀)的共十一次(五12;十17;十一12 18〔二次〕 30〔二次〕;十二1 5 6 9)。另外译作boast(夸口)共七次(七14;九2;十8 13 15-16;十一16)。――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1】许多弟兄姊妹经不起神的显现和启示,甚么时候得着了一点,他们就要吹号了,一下子甚么人都知道了。保罗写林后十二章的话,对于他自己是无益的,不过为着别人的缘故,他还得作。那是不得已的,那是因为有疑惑他是不是使徒,对于基督教的根基出了问题。今天的难处,就是在神的儿女中藏不了属灵的东西,藏不了特别的经历。── 倪柝声

 

【林后十二1,7】有特别『启示』的,就有特别的『刺』;这是神的安排,是不能挪开的命定。这不仅是要治死人的『自高』,更是要显出『基督的能力』,如何是人软弱中丰满完全的『恩典』。──《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2】「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这“人”实际上就是指保罗自己。怎么知道这个人就是保罗自己?从下文的话可以看出。“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6节),又在7节说“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保罗不直接用第一身讲这经历,因他是为哥林多人的无知,不得已要讲一些属灵的经验给他们知道,所以讲的时候,用第三身的讲法。

    “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当然是指保罗本书以前的十四年。在十四年以前保罗已经有被提到第三层天的经验,可是他能够藏在心里十四年之久没有讲出来,他从来没有拿来夸口,以显示他的属灵程度;现在不得已要说的时候,还是用一种比较隐藏的说法。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见,保罗属灵的容量非常的大。――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2】这一个人就是保罗自己。他这个十四年前的经历,到今天才说,这是何等的深!保罗是一个有根的人。虽然他说了,但并没有把第三层天的经历全部说出来,他还是有所保留。他只题起这件事,他没有把经过告诉出来;他只说他得着了一个启示,听见了隐密的言语,他没有说他听见的是甚么话。一直到今天,三层天还是一个奥秘。── 倪柝声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这是说一个人是在基督里的。全人都在基督里。神的救法,不是作工在我们身上,而是把我们放在基督里。在基督里,就甚么都有了。── 倪柝声

 

【林后十二2】『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去。』这个人就是保罗自己。他在十四年前就有被提到三层天上的经历,但是十四年来一次都没有题起过;就是十四年后题起,也不说出他的名字,因他恐怕自己骄傲。所以我们若在主里有一点属灵经历,实在是微乎其微,千万不可以此自夸自傲。──《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2】解释三层天是这样的,第一层天是指的地球上大气层,也就是那蔚蓝色的天空。第二层天是指布满了各种星球的太空,第三层天是指神的地方。──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林后十二2保罗说他曾被提到第三层天,到底天有那三层?是否天只有三层?保罗在何时何地被提到三后天去?】

    一、犹太人自古以来即以“多数字”称“天”,即“诸天”,从来不用“单数字”而说“天”,希伯来文旧约圣经均用“诸天”(HEAVENS),共398次。但英文圣经有三处(在诗篇)用单数字HEAvEN,可是原文这三处是指“云”而言。

    所罗门王奉献圣殿时,曾这样说:“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王上八章27节)。这句话原文乃是“诸天,和诸天上的诸天”。可见犹太人对于天的印象与别国不同。犹太人相信人去世时,他的灵魂是经过诸天才达到神那里去(保罗也有主那稣,“远升诸天

这上”之句,弗四章10节)。

    到底天有多少层,在犹太人的遗传中也说不出一个数字,但上升到“三层天”,乃是保罗特有的经验。可能天不只三层,不过保罗只到过第三层而已。至于有多少层,每层如何划分,除神以外,无人知晓,不过好奇的人们总喜欢找寻一个答案。以下是近数十年来科学解经家不同的答案。

第一答案:

      ①第一层天,是雀鸟能飞翔的天空。

      ②第二层天,是太阳与九大行星所运转的天。

      ③第三层天,是�甯P所在的天。

第二答案:

      ①第一层天,是太阳与九大行星的天,可称为“太阳系的天”。

      ②第二层天,是无数的�甯P的天,可称为“�甯P的天”。

      ③第三层天,�甯P以外(或说以上)的一层,尚未为科学家所发现的天,称为“天外天”或“未知的天”。

第三答案;

      ①第一层天,是太阳系的天,九大行星绕太阳而旋转。

      ②第二层天,是无数�甯P的“宇宙”,太阳也在这�甯P宇宙中占重要的一份。

      ③第三层天,是许多星云的天(GALAXY),包括银河在内,科学家称为“外宇宙”。

第四答案:

      ①第一层天,是地球与其他八大�甯P绕着太阳旋转的天,称为“太阳系的天”。

      ②第二层天,是太阳也是�甯P与许多昔时称为“�甯P”,其实也是“行星”的“太阳”,一同绕“昴星座”(即七妹妹星座)一同旋转,称为“昂星座的天”。

      ③第三层天是昂星座与银河中许多与昂星座同型的星座围绕着尚未为人所知的宇宙中心旋转,称为“未知名的天”。

    然后,第三层天的中心与许多同型的宇宙中心绕着“神的宝座”旋转云。

    二、保罗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呢?

    请注意他所说的“前十四年”一语(十二章2节),在他的书信中,还有一次提到“十四年”,那是在加拉太书二章l节,他过了十四之后,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这件事大概是指使徒行传十五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首次大公会议”而言(一说是指使徒行传十一章30节所说的事)。

    保罗是说“十四年前”有效提的经验,到底“十四年前”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亦即纪元后什么年代呢?保罗写哥林多后書是在腓立比,时为纪元后57年至59年之间,见200条。照此推算,往前推十四年,即纪元后43年至45年之间。当时保罗在什么地方呢?

    我们可以从加拉太书一章找到线索。保罗悔改归主后,他的行程如下:

    ①在大马色路上悔改后,即在大马色传道(从九章19节)。

②往亚拉伯去“灵修”(加一章17节,此节说保罗往耶路撒冷见使徒们以前,曾到大马色)。

    ③然后返回大马色(加一章17节)。后来从城墙上被缒下逃走(徒九章25节)。

    以上第二第三条应插在使徒行传九章22一23节中间,是路加所未记者。

    ④悔改后过了三年才首次上耶路撒冷(加一章18节;徒九章26一29节)。

    ⑤因犹太人要杀他,所以先到该撒利亚,后返原籍大数(徒九章29一39节)。

    ⑥巴拿巴到大数去找保罗,带他到安提阿去,住了一年(徒十一章24一26节)。

⑦保罗与巴拿巴带着安提阿信徒的捐款到耶路撒冷去,这是保罗悔改后,第二次上京城去的旅程(徒十一章30节)。

⑧保罗与巴拿巴在安提阿被圣灵差派到海外去传福音,他们就在小亚西亚一带传道(徒十三章1一3节)。

⑨以后回到安提阿,因摩西律法的争辩,与巴拿巴再到耶路撒冷去(徒十五章1一4节;加二章1一2节)。

    综观上面保罗的旅程,他在什么地方有可能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呢?只有两个地方:人在亚拉伯灵修时。B,在大数隐居时。约在纪元后43至45年之间。――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后十二2,4三层天和乐园是何地方?有界限之分吗?】

答:在圣经中只有保罗得着启示,他曾有被提到三层天上去的经验。至于究竟天有多少层,除了神以外,无人可知,不过仅依解经家的大体说法,认为第一层天,是用以表示鸟类飞翔的空中。第二层天,是日月星辰的领域;第三层天,乃是神居住的地方(注)。保罗不但在此说他被提到三层天,同时又说到他被提到乐园里,主耶稣在受死后亦立即到了乐园(参一百题)。这三层天与乐园看来似乎乃是未来世界的两大相隔部分,惟有人以为这两个名称,乃是神的所在同义字眼,所以认为乐园也就是三层天,没有界限之分,是神给保罗在写本书十四年前,启示应许所到之处,意即圣徒离开世界最后所要去的永远居所,那是在天上神所预备的一种荣美境界,其广泛的程度,是非我们人的有限头脑智慧可以推测的。保罗曾在这乐园里,并且听到了是人不可说的隐秘言语,可知这个境域非为世上的乐园世俗之地,乃是在天上超凡人圣属灵的所在。——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后十二2,4第三层天、乐园与天堂,是否相同?】

    “第三层天”原文是TRITOU OURANOU(rpt touo乙pavo卜。“乐园”原文是PAR A DEISOS,英文PARADISE一词源出于此,至于“天堂”一词中文新约圣经只用过两次,即希伯来书九章24节及彼得前书三章22节,但这两处所译的“天堂”,与中文圣经其他各处所译为“天”字完全相同,不知何故中文早年圣经译者偏要在该两处经文改用佛教的名词而译为天堂。“天”,“天上”或这两处的“天堂”,原文均为OURAN OS(oupv乙,Q,即一般人的普通印象“向上指”之高空为“天”或“天上”。

    保罗在本章第2节说“被提到第三层天”,但在第4节则说“被提到乐园”。是否表示“第三层天”,就是“乐园”呢?还是“乐园”是在第三层天之内,抑在第三层天之上(第四层天呢?),多数解经家相信这两者是同一处所的不同名称。

    保罗所说的乐园,既是与第三层天相同,当然不是指着世界的乐园而言。主那稣被钉十字架时曾对那悔改的强盗说:今日要和他同在乐园里(路二十三章43节)。主所说的乐园,当然不是地上的乐园,一定是指天上的乐园而言,亦即与保罗被提到的乐园相同。约翰在拔摩海岛见异象时,也曾提及“得胜的人,将享受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启二章7节),这里的乐园当然也是天上的或是灵意的、而不是地上的乐园。

    保罗被提到乐园,竟然听过他不能明白、隐秘的、人不可说的言语,表示在那个与世界不同的境域里,是有另外的一种生活方式,包括言语在内。保罗懂得希伯来文、希腊文,相信也懂得罗马文(即拉丁文),因为他住在大数,是一个罗马帝国的都市。但他不懂乐园的隐秘言语,这就证明在乐园所用的言语不是上述三种言语,乃是神所赐的另外一种言语,亦称为“天上的言语”,未为世人所学过与了解。

    上文已经解释,中文两处所译的“天堂”,原文与“天”或“天上,相同,“天堂”一词既与“天上”相同,则与乐国应无分别。或者说“乐国”是在“天上”,而“天上”这种广泛的概念并不能指定一个有限制的“处所”。乐园是在天上,也就是第三层天,是神准许保罗所能到的处历,或即圣徒离开世界后所到的处所。

    至于“乐园”一词,本是波斯语,愿意为“王家公园”,希伯来文旧约圣经曾三次用过此字(的*),但均未译为“乐园”,可能是避免与伊甸园或人死后所去的乐园相同,恐生误会,这三处经文及其不同的译词乃是:

    一、尼希米记二章8节,译为“王园”(波斯王园)。

    二、传道书二章5节,译为“园囿”(所罗门的园囿)。

    三、雅歌四章19节,译为“园”(同上)。

    乐园一词与伊甸园在意义上相同。“伊甸”(EDEN)原意为“喜乐”,但亦有专家谓“伊甸”在波斯语意为“平原”。所谓“伊甸园”即在“其一个平原上的一个花园”之意。创世纪二章15节并非把“伊甸园”之名作为专有名词,只是说神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后十二2~4{\Section:TopicID=326}三层天与乐园】

问:哥林多后書十二章二至四节:「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请详解此经文,何谓身内、身外?

答:保罗在此所说的,到底是指他自己,或是别人,经无明文,故难定论;不过,大概是指��他自己说的。保罗说,这人在前十四年被提上(原文)第三层天上去,得��别的经历。「身内身外」的意思就是:到底这人只是「灵」上天,或是也带��「体」上天,他不敢说。在身内意即有体,在身外意即没有体,只在灵中。

「乐园」与「三层天」不是相同的。乐园是在阴间里面,是在地的中心。这里说「提到」乐园,和上文的「提上」(原文)三层天有分别。并且这人在乐园「听见隐秘的言语」,在三层天则不然。保罗意思以为此人在「天上」得��特别的经历,在地下听见隐秘的言语。虽然如此得��主恩,尚当自卑(第5节再下)!多有特别恩赐的人,应当自卑阿!―― 倪柝声

 

【林后十二4】「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下文7节说:“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可以证明他从乐园隐秘的话语中得了启示。保罗在加一11-17曾见证,他所传的福音是直接从神的启示而来。这样,他所得的启示,大概跟他所传的福音有关。根据本节,可见乐园是在第三层天。主耶稣曾经应许被钉十字架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43)。这样看来,信徒死了就到第三层天的乐园。――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4;路廿三43{\Section:TopicID=308}乐园】

问: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节:「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启示录二章七节:「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哥林多后書十二章四节:「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这三个「乐园」有分别否?

答:启示录二章七节的乐园,是「神的乐园」,就是将来的新耶路撒冷。比较其中的生命树就知,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和哥林多后書十二章的乐园,乃是指在地中心的乐园,就是信徒死后的去处。―― 倪柝声

 

【林后十二4】『不可说的,』原义是不可能说的,是说不出的。── 牛述光

         我们属灵的经历,并非都是为着供应给别人的;其中明显有一些是『隐秘难言的』,是『人所不许可说的』(原意)。这是特为留着成为我们与主之间的秘密,成为『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歌四12),专一让主享受的。我们的属灵成就都是公开的吗?都是暴露的吗?或是保存了一部分,单为爱主留下?──《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5∼6】“为这人”,实在就是为保罗自己。保罗为着尽量隐藏自己,所以用第三者的口吻讲经历。“我要夸口”,为甚么要夸口?就是为神给他的这经验夸口,要归荣耀给主的意思。“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保罗彷佛是另外一个人,为那蒙了恩而有这特殊经验的保罗感谢主,但为他自己是没有甚么可以夸口的,除了他的软弱以外,没有甚么值得说的。

    “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他说的是实话,不像一般人的自夸,常常言过其实。但虽然这样,他还是禁止不说。有十四年之久,他没有提到他被提到乐园的经验,惟恐别人把他看得太高。能这样“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而禁止自己不说出被提到三层天的经历达十四年之久,这件事本身和被提三层天同样难能可贵。――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6】「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

         『禁止不说,』原文是吝啬着说了,不到必要的时候不说。── 牛述光

 

【林后十二6】保罗禁止不说他的经历,是因为恐怕有人把他看高了,过于在他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是的,我们固然应当尊敬神的仆人,但也不可把他看得过高,越过了主在他身上的度量;以免产生一个后果,让他在我们身上,得着比主更高的地位。哦,历代以来,教会的难处,常是出在把神的仆人一昧弃绝,或者过份高举的上面!我们该在这事上警惕,学厉害的功课,也不盲目弃绝,也不盲从跟随。──《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7】「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

         『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这根刺,不管是眼睛的病也好,是其他的病也好,总是相当苦,相当软弱。不然的话,他不会说在肉体里有一根刺。刺是扎人的。不要说是大的刺,就是顶小的刺,不要说是扎在肉体里,就是直在手指头里,都使人觉得非常的不舒服。保罗用软弱的字眼,就可知这病是何等的叫他软弱!连保罗这样最好的弟兄,也没有得着医治,连他也得忍受了疾病。所以基督徒患病,有时和罪无关。有的人,神是特别借着疾病管教他,特别要摸着他的某一点。保罗的例子,神要叫他免得自高。── 倪柝声

 

【林后十二7】『过于自高,』原文是高抬自己。── 牛述光

 

【林后十二7】有人说,这根刺是保罗身体上的某一种病(他的眼睛不好)。这种说法不太恰当,因为身体上有病,撒但没有攻击的必要。这根刺乃是保罗的软弱,唯有我们的软弱,才是撒但攻击的对象。但是神的恩典够他用的。据我自己的推测,保罗的脾气可能不太好。当大祭司吩咐人去打保罗的时候,保罗就骂他:『你这个粉饰的墙…』。

   保罗和巴拿巴二人,为了马可的事情而起争执,彼此分开。神往往不除去我们身上某些缺点,而让它继续存在,好从我们身上显出祂的能力来。──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林后十二7保罗肉体上的一根刺是指什么?】

答:保罗说:「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旦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这里所用的刺字原文是(),系指含有尖木、尖刺的意思,大多数圣经学者对于这一根刺,曾有一些不同的猜想。有的人认为是一种癫痫病,或是一种疟疾的热病;有的人则认为是一种急性剧烈的头痛病;但按照通常的意见,乃是一种慢性的眼疾(加四13-15,六11),这种疾病使他极端痛苦,而且也显得面貌非常难看(林前二3;林后十10),然在保罗自己只说出这一根刺,就是撒旦的差役(注),要攻击他,是出于神所许可的行动,为要限制保罗不能过于自高,使肉身增加难处,好让他谦卑下来。保罗曾三次为这刺求主叫它离开(林后十二8),但主是以「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这两句来作回答,成为他人身刚强得胜的能力。总之保罗这根特殊的刺没有清楚说明,然在今日却对于我们有刺痛苦者的身上,都能给予承担的力量和安慰。

注:差役一词原文是(),单数式,意系报信者、使者’a messenger可一2;路九52。天使,使者an angel,可一13;来一13。无信德之天使,恶,太廿五41;彼后二4。撒旦的差役,在此可能指为一个特别与保罗作对的假使徒而言,林后十二7(参二四六题)。——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后十二7保罗说“有一根刺加在肉体上”,这根刺是什么?】

    对于保罗“肉体上的这一根刺”,许多解经家对它发生浓厚的兴趣,他们设法要解释得十分圆满,希望使人相信他们所解释的就是保罗那一根刺,可是从来没有一种解释能使人满意,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一根刺到底是什么?

    认为保罗这一根刺是身体的疾病的,有如下的猜测:

    一、眼疾(加四章13一15节)。这种眼疾使他痛苦,以致面部表情也显得“气貌不扬”(林后十章10节)。

    二、急性的头痛。

    三、癫痫病(羊吊疯)。

    四、疟疾。

    五、甚至有人说他“失恋”。

    六、也有人说他是中气不足,讲道吃力。

    以上各种猜想,以第一说最多被采用。可是,让我们用冷静的头脑去分析,到底保罗这一根刺是否指身体的任何疾病而言。

    ①保罗是说在他“肉体”上有一根刺,并非在他“身体”上的一根刺,这两者在神学的解释上有很大的差别。

    “身体”是指可看可摸的有皮有骨之躯,但“肉体”是指“内在的人性”,亦即那喜欢犯罪和自私的存心,罗马书对此有很清楚的说明,特别是在该书第八章。

    保罗在“肉体”上受一根刺的痛苦,显然是他那个“老自我”的痛苦,而非身体的疾病。

    请注意哥林多后書十一章未一段的保罗痛苦纪录,他详述为传福音受尽许多痛苦(23一33节),但其中没有一项提到有关身体疾病之事,证明保罗不看重身体的疾病,即使有病的话,他也不以为是一种痛苦,可能保罗身体,除了眼疾之外,乃是一个铜皮铁骨

的勇土。

    ②到底他肉体的一根刺是什么呢?保罗自己已经回答,我们的猜测是多余的。他说那一根刺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这里说得非常清楚,他肉体上的刺,乃是撒但的差役,和这差役的攻击。

    至于撒但的差役如何攻击他,保罗未加解释,是否在十一章末段那些苦难就是保罗心目中认为是属于撒但差役的攻击呢?有些解经家同意这种说法。

    保罗曾为这“肉体上的刺”三次求主使它离开,表示撒但差役的攻击不止一次,乃是不断的。

神准许撒但差役不断攻击他,是有一崇高的目的,那就是“免得保罗过于自高”。当保罗遭遇某一种苦难时,他认为那是撒但差役的攻击,就马上谦卑下来。似乎这个差役跟着保罗周游布道。当保罗有意高抬自己时,这个差役就“刺”他一下,使他难过或灰心,但保罗马上谦卑下来。

请分清楚“免得我过于自高”一语,是神行动的目的,不是撒但行动的目的。撒但的目的是要使保罗“灰心”,用尽各种苦难来“刺”他。但保罗是一位属灵人,他虽被刺,但不灰心,却迎合神的心意,马上谦卑下来。

    保罗曾三次为这“刺”求主将它挪开。但主不用消极的方法将这刺除去,乃是用积极的方法,其方法乃是用够用的恩典,成为保罗的能力来应付这刺。主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9节)。

    保罗只有一根刺,主的恩典便够用,成为他人生的能力。如果你有十根刺,主的恩典岂非用不完,他在你身上的能力岂非成为涌流的江河么?

    保罗在这里所用的“刺”原文是SKOLOPSfalc*叩),指有力的尖刺而言,如刀、剑及锐利的木刺、铁刺等。但主那稣在大马色路上对保罗所说“你用脚踢刺是难的”一语中的“刺”字,原文是KENTRON(x三vrp…,指“毒钩”似的人字形尖刺而言,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5一56节的毒钩,启示录九章12节的毒钩同字。证明在大马色路上主所说的那句话应译为“你用脚踢毒钩是难的”。不是说那刺太小,保罗用脚难以踢得中,乃是那毒钩太可怕,用脚踢之,脚必痛楚不堪。

    保罗在第10节列举他认为可喜乐的事,那五件事乃是:

    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

    可是这五种痛苦的事就是保罗的“刺”,可称之为“五尾刺”或“五尾钩”,与罗马兵所用以责打犯人的“九尾鞭”相同。保罗不以此五事为痛苦,因为他已经支取了主所应许的那“够用的恩典”,所以破涕为笑,反以此为可喜乐的了。这正是今日我们基督徒与传道人

的良模。――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后十二7∼8】“差役”原文是单数式的,可能指某一特别跟保罗作对的假使徒,也可以指某种疾病或困难。照这节经文显示“刺”跟“十字架”有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圣经提到背十字架时注重人的自愿选择。基督被钉十字架,就是祂自己情愿的(约10:18)。但“刺”却是神加在人身上,纵使求神拿去也不一定蒙应允的。――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7~10,「刺」并非无用】语云:「惶惑不安,犹如芒刺在背。」使徒保罗曾为身上的一根刺,三次求过主(林后十二7~8);主耶稣为着苦杯,也三次求神。但问题是在这里:你虽然不停地祷告,你的刺仍然存在。刺是撒但的差役,但可以成为神的使者。神将刺加在人的身上,总有祂的美意,绝对不会没有目的的;但神并非袖手旁观,让你去受磨折,死活不管。刺帮助人谦卑;刺叫人求助于神,承认自己的软弱;刺也叫人领会如何享用神的恩典,支取神的能力。── 桑安柱《这时候》

 

【林后十二8】「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

         『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祷告有一个秘诀,就是要『三次』祷告主。这一个『三』,不是一二三的三,乃是多数的意思。祷告三次的原则,就是要祷告透,要祷告通,直到清楚了神的旨意,直到得着了神的答复。── 倪柝声

 

【林后十二8,9求刺离开「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

没有人欢迎刺,肉体中有一根刺是非常痛苦的,连保罗也再三求主将刺拿去。但主没有答应他这个要求。刺仍然留在他的身上,这似乎令人难忍,为什么如此呢?没有刺不是更好吗,生活更愉快吗?为主更有用吗?更能荣耀神吗?但主的意思 并不如此,祂竟许可有刺在我们身上, 并且不将它挪开,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各人身上的刺可能不同,有人在家庭中,亲人中,有人在环境,事业中,有人在情感意识中或者在身体与疾病方面,有一个人,一件事,或一个东西,一种软弱的,叫他难受,使祂烦恼,而成为一根刺。总之是叫人感到痛苦,羞辱,不幸的事,自己没有法除去,求主,主又不听,实在不容易担当。

然而主并不是不理,祂说祂的恩典够我们用的,使我们能胜过这根刺,祂的能力在我们的软弱上反更显得完全,是超过我们所想所求的,叫我们表面上受伤,里面却有喜乐,我们虽软弱,但祂的能力覆庇得更周密,使我们不怕仇敌的攻击,各样的重压,这根刺虽不是受欢迎的,却有它的使命,它使我们谦卑,觉悟,别无指望,自己无力,只有倚靠主。这根刺使我们与别的东西更远,与主更近,从别方面来的虽是痛苦,但从主来的则成为我们的喜乐。──《每日天粮》

 

【林后十二8~10】除非我们能有把握像保罗那样,一次、两次、三次求过主,好像那一个疾病留着是与他有益处。否则,我们还是求医治的好。一个人若没有清楚看见神要他背负那一个软弱,那一个疾病的时候,他可以大胆的向主求,求主背负他的软弱和疾病,求主医治。神的儿女活在地上,不是为着生病,乃是为着荣耀神。── 倪柝声

 

【林后十二9】「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祂对我说”,表示下句是神对保罗那三次祈求所给的答复。这答复不是应许就要把“刺”拿掉,而是宣告祂的恩典是够用的。――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9】「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保罗很少提及在林后十二章里所暗指的,那「主的启示和异象」的性质,这是很有意思的。保罗曾说过,若凭着这些而夸耀,这是毫无益处的。他是不得已被迫而后才将「十四年前」的经历透露出来。哦!十四年!然而我们中间有许多人,只要他们从神那里直接得着一些东西,全城的人就都知道了,如果要他们忍住两年,那就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行!但保罗虽然等到这么久(十四年)还没有告诉我们,那异象到底是怎样的,不过只提及那是更进一步的看见基督。他告诉我们看见了异象引致的后果——「肉身上的一根剌」,并神对他三次祈求那恩惠的回答。不是异象本身,而是主对他那满有恩惠的回答,给多人带来得力的帮助。――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基督教不是除去软弱,也不是光要主的能力,乃是主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彰显出来。为着刺的存在,主就加增恩典;为着软弱的存在,主就加增能力。主不是把礁石挪去,乃是把水涨高,好让船开过去。主今天在我们身上所作的事,不是在消极方面除去我们的软弱,也不是在积极方面凭空给我们能力。── 倪柝声

         『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通常我们基督徒觉得我们不该软弱,所以请别人为自己的软弱祷告。但是保罗曾为软弱夸口。保罗说,一直到今天,我还在软弱里面。保罗在软弱里面,保罗也夸他的软弱。他说,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所以,软弱不是可恨的,软弱是可爱的;软弱不是可怕的,软弱是可夸的。受过主带领的人夸自己的短处,没有受过主带领的人夸自己的长处。── 倪柝声

         可见,软弱不是一件可悲、可流泪的事;软弱反而是可夸的事。『夸』字在原文就是荣耀。保罗说,我把这软弱当作我的荣耀。这是因为有机会给基督显出祂的能力来,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没有软弱的人,基督的能力不能覆庇他。有软弱的人,基督的能力才有机会覆庇他。── 倪柝声《得胜的生命》

 

【林后十二9】『够用的,』原文是足够、知足、富于能力、足以抵抗等意。── 牛述光

 

【林后十二9】『我的恩典够你用的。』这句话不知帮助了历代多少的圣徒,很多人都从这句话里得安慰和鼓励。直到今天,这句话向我们还是可以兑现的;无论我们环境多艰难,遭遇多痛苦,主的恩典都是够我们用的。但愿我们在这句话里,多有实际的经历。──《读经指引》

         『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们不怕软弱,只怕不认识主的能力,和不信靠主的能力。──《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0】「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

    上半节的“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就是第9节“软弱”的解释。上节保罗说“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他的软弱是甚么?就是“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

    本节下半:“因我甚么时候软弱,甚么时候就刚强”,应与上节的末句“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对照。怎么会“甚么时候软弱甚么时候就刚强”呢?因为甚么时候软弱,就在甚么时候更专心倚靠基督的恩典,让基督的能力覆庇他。就在基督的能力覆庇他的时候,他就刚强了。――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10】『当我软弱的时候,那时我正是刚强的』(新译)。── 牛述光

 

【林后十二10】神从不减少我们的软弱。祂的拯救,乃是以大能的基督,作我们丰满的恩典;好使我们『甚么时候软弱,甚么时候就刚强了』;甚么时哀愁,甚么时候就喜乐了;甚么时候空虚,甚么时候就满足了;甚么时候受压,甚么时候就高升了…这实在是似乎矛盾却又真确的奇妙故事。阿利路亚!──《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0「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

我不需要讨论保罗肉体中的刺究竟是什么。他这样提出来一定十分痛楚。这必是肉身上上的,不是指道德方面的,因为他曾三次求主挪开,却没有得着神答应;这是来自撒旦的攻击、却是神所许可的,好似约伯受苦一般。有人猜想是保罗的眼泪,因为加拉太信徒切望将他们的眼睛给保罗(加拉太书四章十五节)。

神没有除去我们的刺,却给予够用的恩典;祂总是回答我们的祷告,却未必照我们所愿望的。这些柔和的话好似音乐一般,能达到你这可怜的受苦者。「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够用的恩典使你不孤单,纵然友朋叛离,敌人追逐;够用的恩典使你应付忿怒的群众与专横的法官;够用的恩典使你经受肉身的疲乏与灵性的冲突;够用的恩典使你能作更多的事工,即使健康不足,体力不支。在软弱中仍使神施展祂的能力。

如果婚姻苦难,事业不振,健康不佳,不要以为人生的失败,你要支取神的恩典,给软弱与无力者以刚强。保罗实在落在悲惨的情况,他的缺乏与无助在人看很可畏惧,却是可以庆幸的,他欢乐起来,因为在人力减少的时候,神的力量使他刚强了。

── 迈尔《珍贵的片刻》

 

【林后十二11】「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们强逼的,我本该被你们称许才是。我虽算不了什么,却没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这一节说他是被逼而成为愚妄人,与上文说他是不得已而自夸意思相同。哥林多人的幼稚无知,逼得保罗像愚妄人替自己吹嘘。

    “被你们强逼的”另一个意思是:我根本不是愚妄人,是你们硬把我看成愚妄人。所以保罗不得不提出他作使徒的凭据。虽然保罗自己算不得什么,但是“没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类似的话在十一5已提过一次,这是第二次。――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12】「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借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

    神迹、奇事、和异能虽然用字不同,实质上是同一回事,不过“神迹”偏重出于神的作为,“奇事”着重事情本身的不平常,“异能”却是注重能力方面的奇异。但一般来说,并不需要作太严格的分别。在这里保罗又提这两样使徒的凭据,因这两样都是哥林多人可以亲自从保罗身上看到的。――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12】『神迹』是神不藉人手所行的,如提取腓利等等;『奇事』是藉人手所行的,如医病等等;『异能』是令人难以理解的一些奇事,如彼得的影子,保罗的手巾能治人病等等。或者说一件事的三方面,是神行的(神迹),是世界少有的事(奇事),是人理性解不通的(异能)。── 牛述光

         使徒的凭据,按生命说,是『百般的忍耐』;以工作说,是『神迹、奇事、异能』。不能『凡事忍耐』的,就证明他的生命被基督的爱充满得还不够(参林前十三7);没有显出异能的,就说出他的工作还缺乏圣灵的权能(参林前十二7~11)。这样的人,还不配作使徒。──《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3】「除了我不累着你们这一件事,你们还有什么事不及别的教会呢?这不公之处,求你们饶恕我吧!」

    “不累着你们”就是不接受你们的供给。保罗在哥林多传福音,除了没有接受他们的供应,不叫他们受累以外,“还有甚么事不及别的教会呢?”也就是说,在真理的裁培上,在所接受的教导和爱护上,……保罗待他们有甚么地方比不上别的教会呢?没有。“这不公之处,求你们饶恕我罢”,所谓“不公”就是保罗接受别的教会的供给,却不接受哥林多教会的供给。保罗请他们饶恕,但这句话对哥林多人来说,却是反面责备的话,叫他们惭愧。――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14】「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也必不累着你们,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

    “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但父母却为儿女积财”意思就是说,在儿女还不能自立的时候,根本不会想到为父母积财,但父母却为儿女的前途积财,这是人的常情。保罗对待哥林多人正像父母待儿女那样,虽然他们像年少无知的儿女,没有想到怎样敬奉保罗,保罗却甘愿为他们费财费力。――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14】保罗只愿为哥林多教会尽力摆上,却不愿『累着』他们。我们也该爱教会,为教会尽力摆上,却不可常去拖累教会(特别是在财物方面)。──《读经指引》

         哥林多人为此误会保罗,但他仍说,『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哦,这种永不止息的爱,真是流出基督的馨香!──《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5】「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难道我越发爱你们,就越发少得你们的爱吗?」

    “费财”的意思是,他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外,可能还帮助哥林多的信徒。在这里保罗发出一个非常有力量的责问:“难道我越发爱你们,就越发少得你们的爱么?”许多传道人希望信徒爱他们,但是他自己并不爱信徒。自己没有父母的心肠,却希望人家像他的儿女那样地敬爱他。可是保罗对信徒却有这种权威,他既然用父母般的爱爱他们,为甚么没有得着他们该有的反应呢?他质问哥林多信徒,要叫他们知道自己的错误。――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15】『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我们能够蒙恩是因为许多主内兄姊为我们的灵魂费财费力。因此我们也该为着那些尚未得救的亲友,或是蒙恩较少的弟兄姊妹,在主面前费财费力。──《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6】「罢了!我自己并没有累着你们,你们却有人说我是诡诈,用心计牢笼你们。」

    “有人说”,可见哥林多人中有人毁谤保罗。本节的意思是责备哥林多人不会分辨是非。既然保罗从没有累着他们,还为他们费财费力,他们中间怎么会有人说保罗是“诡诈”,是用心计牢笼他们呢?如果哥林多人明白是非,就不会容许这一类的话流传在他们中间,甚至传到保罗的耳中了。――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18】「我劝了提多到你们那里去,又差那位兄弟与他同去,提多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们行事不同是一个心灵(注:“心灵”或作“圣灵”)吗?不同是一个脚踪吗?」

         同灵就同心,同心就同行,同行就同踪。── 牛述光

   『同是一个心灵』的,才会『同有一个脚踪』。同有一个异象的,才会同作一个见证。保罗和提多这种同工的光景,何其美丽!──《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9】「你们到如今,还想我们是向你们分诉;我们本是在基督里当神面前说话。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为造就你们。」

    “分诉”原文apologeomai,是“分诉”、“抗辩”、“求取宽恕”的意思。――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20∼21】这些“怕”不是恐慌的意思,而是担心的意思。――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二20~21】保罗说,哥林多教会如果有『分争、嫉妒、恼闹…』,他就要为他们感到惭愧。是的,我们属灵的情形若不好,就要使带领我们的弟兄姊妹,因我们而蒙羞。所以我们真该为着主,并那些因主的爱关切我们,帮助我们的兄姊们,好好活在主面前。──《读经指引》

         教会的光景不对,作工的人就当『惭愧』;弟兄姊妹没有转机,服事的人就当『忧愁』。如果我们的态度反而是定罪、弃绝、置之度外,那就不配作服事教会的人!──《读经指引》